我国房地产登记费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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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不动产统一登记存在的问题与完善对策

目前不动产统一登记存在的问题与完善对策

目前不动产统一登记存在的问题与完善对策不动产统一登记是指将社会上所有不动产的权利状况、所有人和其他情况进行统一记录的行为。

不动产统一登记是国家建立完整的不动产权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从国际比较来看,不动产登记制度是各国都普遍采用的制度之一,成熟的不动产登记制度不仅是国家治理能力的体现,也是市场经济的基础,然而,在我国,在进行不动产登记改革时,仍面临着一些问题。

问题一:登记信息的不够全面和准确,登记效果不理想在当前的登记制度下,赋予了已有的四种登记权利,即首次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

但目前,不动产登记的质量依旧较低,信息不够全面、准确,登记效果不理想。

主要原因是登记的主体和登记方式还不完善,而且登记的方式过于依赖于自主申报和行政审批。

完善对策:1.建立“不动产登记机关-不动产所在地物业服务公司”的配合机制,以便更好的协调异地登记,提高信息及时性和准确性。

2.在登记机关内部建立登记补正、核实环节,保证登记信息的准确性。

问题二:登记流程复杂,缺乏便捷的网络平台目前,我国不动产登记的流程复杂,主要是登记时的现场申请、现场复核等环节,给广大业主带来了很大的不便,确保了登记质量,缺少互联网技术的应用,不利于信息互通和业务效率提升。

完善对策:1.在登记机构的官方网站上开设一个全国性的“网络不动产登记平台”,为业主和机构之间提供信息交流和资料存储的全方位便利条件,减少不动产登记的繁琐环节,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对人力物力的需求。

2.建立智慧城市和数字经济里的“不动产应用平台”,为权利人提供不动产的相关信息,同时提供相关的信息服务。

问题三:权利登记受制于异地立案当前,我国的不动产权利登记实行的是异地立案主义,这使得不少有产权的农村居民和住房居民由于异地立案无法迅速解决产权问题。

和持续挖掘购房炒房者的投机漏洞。

完善对策:1.建立城乡不动产登记官方统一网站,为业主和机构之间提供全方位便利条件。

让业主在网上查看自己的权利状况和变更,方便了解最新的不动产权利信息,提高了权利人权益的自律性。

目前不动产统一登记存在的问题与完善对策

目前不动产统一登记存在的问题与完善对策

目前不动产统一登记存在的问题与完善对策
目前不动产统一登记是房地产领域重要的一环,是国家房地产政策的重要内容之一。

而目前不动产统一登记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需要进一步的完善对策。

本文将就目前不动产统一登记存在的问题和完善对策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存在的问题
1. 各地登记标准不统一
目前各地的不动产统一登记标准存在着不统一的情况,这就导致了不动产在不同地区之间的登记信息不一致,给房地产市场带来了不便。

2. 登记流程复杂
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流程较为复杂,需要多部门协作,很容易造成信息不及时的情况,给企业和个人的办事带来了不便。

3. 数据不真实
由于存在信息不一致和登记流程复杂,导致登记数据的真实性受到了质疑,不同的部门有不同的数据,难以对数据真实性进行核对。

4. 缺乏内部监管
不动产统一登记相关的内部监管制度不够完善,导致了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能部门之间的监管不足,影响了登记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二、完善对策
1. 统一登记标准
建立统一的不动产统一登记标准,对不动产的登记信息进行统一规范,防止不同地区的登记信息出现不一致的情况,提高登记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2. 简化登记流程
简化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流程,建立一套简单而有效的登记流程,减少不必要的环节,提高办事效率,降低登记成本,使不动产统一登记更加便捷。

3. 加强数据核查
加强对不动产登记数据的核查工作,建立一个完善的数据核查机制,确保登记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防止不动产统一登记出现数据不真实情况。

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困境与对策研究

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困境与对策研究

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困境与对策研究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不动产在人们日常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

由于历史原因和发展不平衡,我国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一直面临着一系列困难和挑战。

为了加快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步伐,解决困境,提出了一些对策和建议。

一、困境分析1. 制度不完善我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自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构建,但因为存在地方保护主义、部门利益之争以及不同部门间信息共享等问题,导致各地的登记制度和标准存在差异,统一性不足,制度未能完全健全。

2. 数据不一致不动产信息涉及多个部门,包括国土资源部门、房地产管理部门、不动产登记部门等,这些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不畅,导致不动产数据不一致,困扰着不动产的统一登记工作。

3. 技术手段落后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需要借助现代化技术手段,但是我国在这方面的投入仍然相对滞后,导致登记过程繁琐、效率低下。

4. 人员素质不高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需要专业的人员来开展,但由于长期以来不动产登记领域受益分散、权责不清的问题,导致不动产登记人员的整体素质不高。

二、对策探讨1. 完善制度应该加强政府部门间的协调合作,确保不同地区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和标准一致,确保不动产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的信息平台,实现各地不动产信息的共享和交换,确保不动产数据的一致性。

2. 推动科技应用采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如大数据、云计算等,加快不动产登记和交易的效率,提高登记工作的质量,为不动产的统一登记提供技术支持。

3. 培训提升加强不动产登记人员的培训和素质提升,提高他们的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保障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顺利进行。

4. 强化监管建立健全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监管机制,加大对不动产登记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不动产登记工作的规范执行和有效推进。

5. 完善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不动产的法律法规体系,为不动产的统一登记提供法律保障和依据。

三、风险应对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推进中,仍然面临着一定的风险和挑战。

中国房地产登记制度研究

中国房地产登记制度研究

中国房地产登记制度研究中国房地产业是近几年来持续高速发展的领域之一,而房地产登记制度作为房地产业规范管理的重要一环,也日渐成为学术界和政府重视的研究领域。

本文旨在探讨中国房地产登记制度的现状、问题以及未来发展方向,并根据实际案例进行解析。

一、房地产登记制度的现状房地产登记制度是在我国全面推行不动产登记制度后制定的,旨在保障不动产权利的证明、交易和维护。

截至目前,我国已经有了一定的不动产登记体系,但登记制度的覆盖范围、标准化水平、审批程序等方面还存在一些缺陷。

其中,房地产登记制度面临的最大问题,是信任机制不完善,导致登记数据不够准确、权力界定不够清晰、登记成本过高等问题。

二、房地产登记制度存在的问题1.登记体系的不完善虽然不动产登记制度已经实现了全国联网,但是登记部门之间的信息发布和查询仍不畅通,导致各地区的登记信息不够精准,难以互认。

2.登记标准的不规范目前在我国的不动产登记中,文件、证明等证据材料种类繁多、标准不统一,加之登记部门对于提供的材料的要求不同,导致一定的操作困难和成本增加。

3.登记时审批程序繁琐在我国,大多数地区的登记审批层级较多,而且审批周期长,这一点也成为了制约不动产登记制度高效运行的因素之一。

三、房地产登记制度的发展趋势从目前我国不动产登记的运行情况来看,登记标准的规范化、登记流程的简化、登记部门信息化建设已成为整个登记制度发展需求的重点。

为进一步加强登记制度的实证研究,以下是三个实际案例:1. 北京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推广资料归档电子化工作,通过电子化的管理方式实现材料快速自动归档、归类、分类统计和维护,并提供了在线远程查询处理的服务。

这一方法的推行不仅调动了员工积极性,简化了业务流程,还真正地提升了登记工作效率,对于提高登记部门管理标准和进一步完善登记信息的准确性具有较为积极的推动意义。

2. 在浙江义乌,开发商侯星林在房屋转让过程出现纠纷,其因质疑房地产登记制度出现问题而主张报复性超限抵押,导致多个不动产出现受损情况。

中国房地产登记制度研究

中国房地产登记制度研究

中国房地产登记制度研究近年来,中国房地产市场呈现火爆的态势,但同时也暴露出许多问题,其中包括房地产登记制度的不完善和薄弱,这直接影响了产权和资产的安全。

因此,研究完善中国的房地产登记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一、案例一:房地产登记制度不完善导致的产权纠纷在中国,历来都存在着一些土地和房屋的产权问题。

其中有很多是由于房地产登记制度不完善而导致的。

例如,在某小区中存在这样的情况,在销售房屋时,开发商并没有在合同上注明房屋的使用面积,而是通过“建筑面积减去公摊面积”的方式计算出了“套内面积”,这导致了房屋使用面积的争议。

最终,该小区内居民因此产生了许多纠纷,进而导致地方政府和司法机关的介入。

二、案例二:房地产登记制度差异导致的投资风险与国际接轨,实现房地产登记制度的完善也是中国的探索目标之一。

然而,尽管中国已经出台了《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文件,但该条例尚未实行,各地的房地产登记制度差异性也比较大,这导致了投资的风险。

例如,在北京购买房产后,购房人需要到区政府的土地房产管理局进行登记。

但在上海购买房产,则需要到市不动产登记处进行登记。

同时,在二手房买卖中,也容易出现房产证和不动产登记证明上不一致的情况,给购房者带来了不必要的风险。

三、案例三:房地产登记制度改革推进的进展当前,中国国家和局部地区对于房地产登记制度的改革推进已经实现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

例如,在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中,坚持“一宗地、一本证”的原则,实现土地确权颁证,既保障了土地的产权,也为农民增加了一种重要的财产。

另外,中国还建立了房地产交易统一平台,实现了房产一站式交易。

但是,从实践看,中国的房地产登记制度仍存在一些问题,如登记难、时限长、费用高等,需要不断加强和完善。

综上所述,作为房地产市场保护和稳定的关键措施之一,完善中国房地产登记制度的探索和实践仍然需要在各方面不断地努力。

四、完善房地产登记制度的措施为了加强中国的房地产登记制度,需要采取以下措施:1. 加强法制建设,制定更为明确的房地产登记法律,保障产权的安全和稳定。

浅谈我国房地产登记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我国房地产登记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我国房地产登记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摘要:房地产登记制度是不动产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指对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所有权以及设定房地产他项权利按照法定程序在专门簿册上进行记载确认的一种制度。

房地产登记制度是房地产行政管理的基础与核心,也是建立房地产市场的必要保障条件。

本文探讨了我国房地产登记制度中的几个问题。

关键词:房地产登记制度我国的《物权法》虽然明确了不动产登记制度,为完善我国的房地产登记制度提供了法律基础,但还不健全,存在着许多漏洞,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一、我国土地登记存在的主要问题土地登记制度的建立,为我国国土资源管理奠定了良好基础。

但是我国的土地登记本身还有不少制度缺陷需要完善。

1、土地登记的立法混乱,土地登记的地位不高。

作为我国基本法律的(土地管理法),其重点放在了耕地保护方面,在规范土地登记方面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有关土地权利的规定不系统、不规范;没有明确对于土地登记机关错登和误登的土地证书如何作出注销处理;对土地用途更应办理土地变更登记的规定缺乏可操作性。

对于房产登记,由于多年的争论和规定,土地证书已作为房产登记的必备资料。

但实际工作中,房产登记部门并没有完全按照规定以土地证书作为房产登记的依据,只是对登记申请人要求其出具土地来源资料,出现了许多用地不合法,但却拥有房产权利的情况,这一点在城镇住房用地登记发证工作中表现尤为突出。

因初始土地权利不合法,已影响了土地变更登记的工作进展。

(2)区分地上权登记缺乏规范。

实际工作中经常需要解决区分地上权登记的问题,像地下通道、地下商场、地下旅馆、城市轻轨等。

由于我国现行的土地管理法规没有对此项权利进行规范,按照地上权登记依据不足。

根据笔者调研的情况看,地方普遍做法是引用“土地使用权(地下)”概念,按照“地上权”的权益,界定权利范围。

(3)分级登记违背了土地登记的统一性。

土地登记实行的是属地统一登记、统一程序、统一机关制度。

属地统一登记,加大了对土地登记宣传的力度,强化了登记手段,有利于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符合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具体登记方法。

目前不动产统一登记存在的问题与完善对策

目前不动产统一登记存在的问题与完善对策

目前不动产统一登记存在的问题与完善对策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不动产的交易和管理日益复杂,不动产统一登记成为保障不动产权利的重要手段。

目前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仍存在着诸多问题,需要加强完善。

本文将从现阶段存在的问题入手,探讨如何进行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完善对策。

一、目前存在的问题1. 不动产登记信息不完整目前不动产登记系统信息存在不完整、不准确的情况。

一些不动产的权属关系不清晰,如何权利人信息不全等情况,严重制约了不动产的交易和权利保障。

2. 不动产登记流程繁琐不动产登记流程复杂繁琐,涉及多个部门和环节,导致办理登记业务周期长、效率低下,给不动产交易和管理带来不便。

3. 不动产登记依据不明确目前不动产登记存在法律法规不完善、不统一的情况,不同地区和部门对不动产登记的依据解读不一致,导致不动产登记操作失去了统一性和规范性。

4. 不动产登记数据保护隐私问题一些不动产登记系统存在数据安全隐患,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信息可能会被泄露,造成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受损。

5. 不动产登记监管不力不动产登记监管部门的监管力度不足,对违规操作和不良行为的查处不到位,导致不动产登记管理失去有效监管和引导。

以上问题的存在都严重制约了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推进和发展,因此需要采取一系列对策进行完善和改进。

二、完善对策1. 完善不动产登记信息加强不动产登记信息的完善工作,采用现代科技手段,整合不动产权属、界址、权利人等信息,建立完整、准确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

2. 简化不动产登记流程简化不动产登记流程,建立统一的登记服务窗口,整合各部门的登记业务,优化服务流程,提高登记效率和便捷性。

4. 加强不动产数据保护加强不动产登记系统的数据安全保护,建立健全的数据保护制度和应急预案,保障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信息安全,防止泄露和滥用。

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完善对策是多方面的,需要采取系统的、综合的对策措施,加大对不动产登记工作的投入和管理力度,才能有效推动不动产登记工作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

目前不动产统一登记存在的问题与完善对策

目前不动产统一登记存在的问题与完善对策

目前不动产统一登记存在的问题与完善对策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不动产的交易日益频繁,不动产统一登记成为了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和维护不动产权益的重要手段。

目前不动产统一登记中依然存在着一系列问题,影响了不动产登记工作的效率和公正性。

为了完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解决其中存在的问题,提高不动产登记的质量和效率,有必要深入研究目前不动产统一登记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目前不动产统一登记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信息不完整不准确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的不完整和不准确是当前不动产登记工作中的主要问题之一。

由于不动产信息是不动产交易的重要依据,因此不完整和不准确的信息会对不动产交易造成严重影响,甚至给不动产交易带来风险。

造成信息不完整不准确的原因主要包括:多头登记机构信息不共享、信息录入及更新不及时、信息管理不规范等。

二、登记流程繁琐目前不动产登记的流程比较繁琐,需要经过多个环节和多个部门,往往办理起来需要花费较长的时间。

这不仅影响了不动产交易的效率,也增加了不动产交易的成本,同时也增加了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的工作量。

登记流程繁琐的原因主要包括:不同登记机构之间合作机制不顺畅、信息系统不互通不共享、登记流程规范不清晰等。

三、登记制度不完善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法律法规体系还不够完善,对于不动产登记的标准、规范、流程等方面还存在一些模糊的地方,使得不动产登记工作缺乏明确的依据。

这导致了不动产登记工作的不规范和不规范的现象频频发生。

由于不动产登记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滞后,也导致了不动产登记工作落后于实际工作的需求。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需要采取以下对策来完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一、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多头登记机构信息互通共享。

通过建立信息共享平台,不同登记机构间可以共享不动产信息,确保不动产信息的完整和准确。

加强对信息录入和更新的监管,保证不动产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需要建立健全信息管理制度,规范不动产信息的管理和使用。

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完善对策

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完善对策

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完善对策摘要: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要想更加完善就必须统一登记制度,制定相关的条例并对具体的登记错误责任追偿做出明确的规定。

统一登记制度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国家一级社会相关部门的多方通力协作。

因此,相信我国的不动产登记制度会越来越完善。

本文探讨了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完善对策。

关键词: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问题;完善对策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完善有着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即有利于协调债权和物权之间的利益平衡、培育和谐宽松的市场环境、保护弱者及交易安全等,但在实际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因此依据实际发展情况不断完善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至关重要,如合理拓展不动产登记适用领域、制定统一的不动产登记法律、确立我国不动产登记法律效力及适用条件等,从而更好地发挥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的作用。

1 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中存在的问题1.1 登记机关的责任机制不够完善当前登记机关工作中错记、漏记、丢失等现象时有发生,而为不动产登记机关这种工作上的疏漏承担损失的却是产权人。

有些文件丢了可以重办,只是时间的问题;碰到补办不了的文件,则会给产权人造成不可估量的永久性的损失。

产权人中对登记机关工作人员录入的具体数据、信息条目并不清楚,由对方盖上公章就默认登记完毕,再加上登记后登记当事人对不动产买受时的一些源文件保管不善,后期不动产纠纷维权就缺少证据,悔之晚矣。

例如:法人中的法人以个人名义对不动产进行买卖或抵押,若没有完善的不动产登记文件,不动产的使用权一经查封就直接造成抵押权落空。

而登记机关对工作疏漏的行为并不重视,有的甚至推卸责任,导致责任人权利无法落实,登记机关收费标准却有明文规定,登记机关收费明码标价办事却不牢靠,严重破坏了不动产登记的公平性。

1.2登记机关的收费不合理问题我国不动产登记机关的服务是收费的。

产权人去申请登记,登记机关会按照申请人的财产多少收取对应比例的费用。

很多人对于登记机关作为国家性质的服务型部门却要收费办理业务这件事很有异议,他们认为同样办理一份登记,登记机关手续上并没有本质上的差别,而财产越多登记所需费用也越多的行为也无据可依,令人费解。

不动产登记制度的缺陷及完善策略

不动产登记制度的缺陷及完善策略

不动产登记制度的缺陷及完善策略首先,不动产登记制度存在登记不全面的问题。

目前,我国的不动产登记主要包括土地、房屋和林地三类,但并未包括其他一些重要的不动产资产,比如矿产资源、水利设施等。

因此,需要进一步拓宽登记的范围,将更多的不动产纳入到登记体系中,以确保登记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其次,不动产登记制度存在信息不透明、易篡改的问题。

当前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多为地方政府或其下属机构负责,信息流通不畅,易造成登记信息不透明。

此外,由于登记信息存储方式较为落后,容易遭到篡改和伪造,破坏了登记制度的公信力。

因此,需要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加强登记信息的公开透明度,提高信息安全性,防止数据篡改和伪造。

第三,不动产登记制度存在登记流程复杂、周期长的问题。

当前的登记流程繁琐、周期长,需要申请人提供大量的证明材料,并经过多个部门的审核和审批,导致登记效率低下。

因此,需要简化登记流程,加强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和协调,缩短不动产登记的办理时间。

此外,不动产登记制度还存在登记费用高昂的问题。

目前,不动产登记所需的费用较高,对于一些居民来说负担较重,且费用结构不透明,容易引发纠纷。

因此,需要适度降低登记费用,建立合理的费用结构,规范费用的收取和使用,为群众提供经济实惠的登记服务。

针对上述问题,可以采取多种完善策略。

首先,建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部门,专门负责不动产的登记和管理,并明确其职责和权限,确保登记制度的统一和权威性。

其次,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不动产登记信息的全面共享和公开。

再次,加强登记机构的专业化和技术化建设,提高登记信息处理的准确性和效率。

最后,可以通过法律法规的和完善,明确不动产登记的标准、程序和要求,规范不动产登记制度的运行。

总之,当前的不动产登记制度存在一些缺陷,但通过适当的完善策略和措施,可以进一步提升登记制度的效率和公信力,为保护产权、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积极的贡献。

目前不动产统一登记存在的问题与完善对策

目前不动产统一登记存在的问题与完善对策

目前不动产统一登记存在的问题与完善对策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不动产统一登记成为必不可少的一环。

但是,当前不动产统一登记仍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一方面会给不动产市场带来不良影响,同时也会给社会带来一定的风险。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需要采取一些措施。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探讨当前不动产统一登记存在的问题以及完善对策。

一、问题的存在1、登记过程复杂难懂当前不动产登记的操作流程比较复杂,其中涉及到的许多专业术语和要求对于普通人来说较难理解,需要有专业的知识和经验,此前大量的人员没有得到长时间有效的培训,对于不动产登记的操作流程不熟悉。

2、信息不完善不动产登记使用的信息有大量的来源,因此对于登记信息的保障存在问题。

例如,目前在不动产登记系统中存在许多重复的信息,这些信息的正确性难以保障。

3、难以认定所有权目前我国很多不动产的所有权存在纠纷,很多人明明拥有不动产,但是无法在此之上进行有效的经济活动,根据中国法律,不动产的所有权必须受到法律保护。

但是,由于登记管理存在问题,不动产所有权难以认定。

二、完善对策1、加强对登记人员的培训不动产登记是一项极为专业的活动,各种信息的理解和操作,需要有专家来进行指导。

因此,在登记系统中,我们需要加强对登记人员的培训,使他们能够更加熟练地掌握登记流程。

2、建设更加完善的数据平台构建完备的不动产数据平台,可以有效提高不动产登记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通过合理地整合各类登记信息,将信息显著地精简和统一,能够使不动产的各项信息得到更好的保障。

3、完善不动产所有权认定机制为了解决不动产所有权难以认定的问题,我们需要建立完善的所有权认定机制,这样在不动产登记过程中,就能够及时地认定所有权。

同时,完善责任追究机制,提高登记管理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4、加强对登记管理的监管对登记管理机构的监管,能够有效察觉登记过程中的漏洞,并及时加以修正。

同时,监管还能够对登记人员的作业操作进行检查,以避免操作上的错误。

房地产登记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房地产登记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房地产登记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摘要:所谓房地产登记是指权利人向国家登记机关申请将房地产物权变动的事项记载于房地产登记簿的事实。

以此为基础建立起来的房地产登记的根据、登记的程序、登记机关及效力等各项制度,即为房地产登记制度。

本文在详细的分析了房地产登记制度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建议和措施。

关键词:房地产;登记制度中图分类号:df4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1)07-0084-01由于我国尚未制定系统的房地产登记制度,缺乏一个完整的登记体系。

对登记机关的设置、实质审核的内容、登记的程序、登记的效力等没有统一的分类,致使一些登记制度问题无法得到合理的解释,影响登记制度的进一步发展。

一、目前房地产登记制度中存在的问题1.登记机构不统一房地产登记由房产和土地两个登记机关分别登记,机构行政管理重叠,职能交叉,部门利益相互冲突,造成登记机关不统一。

这样不仅不利于当事人进行房地产登记,还耗费了房地产交易的成本,在实际工作甚至可能造成房地重复抵押的局面,既浪费人力物力,又严重影响正常的房地产市场的发展。

2.房地产登记程序的复杂、烦琐性申请人在申请房地产登记时必须甄别自己要申请的是何种登记类型,应该准备哪些相关资料,可老百姓对于房地产登记了解的程度有不同,他们在办理登记时有时很难理解一些法律条文条款,以致于为准备申请登记的资料而来回奔波且效果不大,登记机关也将相应增加许多工作量。

3.登记记名的不透明化在现实的房地产登记实务中,一方面,由于管理上错误思维的影响;另一方面,由于过份强调个人隐私的保护,导致了对登记资料保密的过分强调。

公示的不周全内容损坏了房地产登记的公信力,这在某种程度上造成了我国目前的房地产登记在实质上并未能起到有效保护交易安全的作用。

4.登记模式的混乱总登记是指登记机关为对全国或某个地区的土地资源及土地权利的普遍登记,而初始登记是指房地产的第一次登记。

在实践中,并没有完全区分开来。

我国房地产登记费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我国房地产登记费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屋、 原、 草 森林 、 木 、 地 、 林 林 海域 、 产 等 。在 我 国 , 体 积或者 价 款的 比例 收取 。具体 收费 标准 由国务 院 矿
不动 产登 记 机 关 有 国 土资 源 、 设 、 业 、 业 、 、 有关 部 门会 同价格 主 管部 门规定 ” 建 林 农 水 。
华 中农 业 大 学 学 报 ( 会 科 学 版 ) ( 7 ) 0 8 5 社 , 总 7期 2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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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 动产 登记 , 将 土 地及 其 定 着 物 之 所 有 权 和 的 以房地产 交 易 的面 积 或 价格 的 比例 收 取 费用 , 指 有
他 项权利 的取得 、 丧失 与变 更 , 法定 程 序记 载于有 的登记 机构 借登 记 以牟 取 不 当利 益 , 重 了 当事 人 依 加
关专 职机 关掌 管 的专 门的簿 册上 _ 。根 据我 国有 关 的负担 。基 于上 述考 虑 ,物权 法 》 二 十二条 规定 : - _ 《 第 法律 、 规等规 定 , 当登 记 的不 动产 包 括 土 地 、 法 应 房 “ 不动产 登 记费按 件 收 取 , 得 按 照 不 动 产 的 面积 、 不

房地产登记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房地产登记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房地产登记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摘要:不动产权利登记又可以称之为不动产登记,就是国家特定机孤单单位基于对应职权将产权人提交的申请的不动产的实际状况进行登记,对其进行公示。

不动产登记制度在实践中为权利人保障自身的权利利益提供了一定的保障。

关键词:房地产;登记制度;问题;对策引言不动产登记制度在实施的过程中遇到了不同程度的阻碍,其中房地产作为最典型的案例,从二手房、房价和整个房地产经济中可看出不动产登记制度实施的过程中受到了相应的影响。

因此,完善相关的策略,引入不动产单元新概念、分工明确、协调管理不动产登记制度,才能促进房地产经济的健康发展。

1不动产登记制度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1.1不动产登记对房价的影响不动产登记制度不会对房价造成太大的影响,换句话说,该制度甚至根本不会引起房价的走势变动。

国务院法制办对不动产登记制度的掌控,是从更高的层次来看待的,其在意的是对整个国土、海域、山林的宏观了解,然后根据这些再从技术层面做出相应规定。

那种对不动产登记制度出台会造成房价大跌的现象显然不会发生。

市场仍然会是决定房价走势的重要因素。

需求决定价格,这是众所周知的道理。

那种总想通过权力、政策来干预,通过宏观调控来左右市场进而影响价格的做法,在中国没有起到过作用,今后也不会起到作用。

1.2制度实施与开展对二手房价产生的影响不动产登记制度实际上不会将房产控制作为根本目的,毕竟制度的实行,初始阶段对于房地产市场的影响是有效的。

其主要目的是为了对相关信息实行高效率的整治,建立先进的信息化关联系统,实现检查、申请流程等多方面的优化。

在不动产登记条例的实行过程中,并没有关乎到多余的房地产,通常情况下,人们根据不动产登记的信息管理平台进行相应的审查,因此部分投资人并不会出现大量购买房屋的现象。

这体现了不动产登记制度对房地产经济的影响是在未来的房价上。

对于二手房的影响,条例中没有提及到自然人为条件对于二手房市场的影响。

但是打破了传统的通过地址对持有人进行推测的方式,增加了对于二手房的需求量的预测,利于稳定二手房市场价格。

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完善方法

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完善方法

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完善方法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不动产在社会经济中的地位与日俱增。

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完善对于保障公民财产权利、促进不动产流转和发展房地产市场等具有重要的意义。

然而,目前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阐述。

一、问题的存在1.体制问题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涉及多个部门,包括司法部门、国土资源部门以及房地产管理部门等。

不同部门之间的分工不清,导致登记不统一,无法形成统一的登记数据库。

2.登记精度问题由于登记部门混乱,造成登记精度无法得到保障。

在登记时难以对不动产财产的情况进行全面、详尽地记录,相应的登记信息也无法得到及时更新和维护。

3.司法效力问题现有不动产登记制度中,权益登记和调整途径不清晰、资料保护不足等问题,导致登记机构对权益的确认效力缺乏法律保障。

4.执法法规不完善我国的不动产登记法规体系尚未完善,缺乏全面系统的登记法律法规。

登记制度的具体要求、管理制度和机构设置等方面都存在一些制度性缺陷,缺乏对不动产流转进行规范。

二、完善方法1.优化登记体制建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管理机构,统一不动产登记数据,构建全国性的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公示系统,强化不动产登记的统一性与精准性。

2.提高登记精度加强登记人员丏业培训,提高登记工作的丏业化和精细化水平,对登记资料予以标准化,提高登记效率和精准度。

3.增加司法效力制定不动产登记权属认定和争议解决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不动产登记权属的认定程序和相关的争议解决程序,加强登记机构的权益确认司法效力。

4.完善执法法规目前我国的不动产登记法规还亟待完善。

应该加强对不动产的立法,严格规范不动产交易、登记、处分和抵押等方面的法规,以管控房地产市场的倒挂情况。

因此,为了完善我国的不动产登记制度,必须针对这些问题进行全面规划和改革。

只有通过更好的制度优化和法律规划,才能够更好的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不动产市场可持续发展。

当前房地产领域登记存在的困难和建议

当前房地产领域登记存在的困难和建议

当前房地产领域登记存在的困难和建议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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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房地产登记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完善

我国房地产登记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完善

我国房地产登记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完善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房地产市场日渐繁荣,房地产登记制度也越发重要。

它在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证房地产交易安全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我国的《物权法》虽然明确了不动产登记制度,为我国的房地产登记制度提供了法律基础,但还存在许多漏洞,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本文首先分析了房地产登记制度的概念、特征和目的,随后详细分析房地产登记制度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完善建议。

标签房地产登记;登记薄;赔偿责任1 房地产登记概述所谓房地产登记是指权利人向国家登记机关申请将房地产物权变动的事项记载于房地产登记簿的事实。

以此为基础建立起来的房地产登记的根据、登记的程序、登记机关及效力等各项制度,即为房地产登记制度。

房地产登记主要具有以下特征:第一,实质审查性。

在我国的房地产登记中,登记机关对登记申请人提出的登记申请,不仅要审查形式要件,还必须对申请登记的权利的权源证明是否有效进行审查,并做实地勘验。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房屋登记办法》第27条规定:“登记机关应当对权利人(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查。

凡权属清楚、产权来源资料齐全的,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他项权利登记应当在登记后的30 日内核准登记,并颁发房屋权属证书;注销登记应当在受理登记后的15 日内核准注销,并注销房屋权属证书。

”第二,登记的公开性。

登记的内容应该是公开的信息,登记部门必须将登记的事实向社会公布。

房地产登记的一个重要作用就是能使普通民众通过查的阅相关登记内容资料,对房地产基本的情况得以了解,进而决定是否进行相关法律行为。

第三,登记的区域性。

在登记的管理为地域管辖,即房地产权利的登记使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登记机关办理。

第四,登记的设权性。

登记房地产的一个重要目的在于使房地产变动的事实获得法律上所赋予的权利。

第五,登记的强制性。

任何拥有或使用土地以及以上的建筑物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依照法律进行登记。

房地产登记的主要目的在于公示,也就是说,通过登记将房地产物权的设立、移转、变更的情况向公众予以公开,使公众了解房地产上所形成的物权状态,如房地产的面积、所有权的归属、物权的变动情况及物上有无负担等,使公众能安心交易而不必担心有不测之害,从而保证交易的安全。

房地产登记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房地产登记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房地产登记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摘要:随着我国社会的进步与发展,人们的知识文化水平不断提升,对私有财产的保护也是投入了越来越多的关注,房地产登记制度是对私有财产保护的一种有效形式,研究房地产登记制度对于我们正确合法的保护自己的私有财产有重大的意义。

房地产登记指的是房地产权利人向国家登记机关发出申请,对房地产的物权进行更改变化,并随之进行登记记录。

为了对房地产登记制度进行补充和完善,我国早在2007年的时候就颁布了《物权法》以期完成这一目标,但是在实际的运用中取得的效果并不是很理想,依然存在着很多的问题。

逼着结合实际经验对这些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一些改进措施,希望在未来的日子能给需要的人们提供一些帮助。

关键词:房地产登记制度;存在的问题;完善措施一、前言房地产在经济学上称为不动产,这是因为房地产的不可移动性,房地产有三种存在形式,分别是土地、建筑物和房屋。

房地产登记制度是房地产相关法律法规当中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是按照法定程序在专门簿册上进行记载确认土地及其地上建筑物的所有权的一种制度,是对土地及土地之上的建筑物所有权、使用权以及其它一些相关权利的记载和保护。

房地产登记制度是政府管理房地产行业的重要措施,是我国房地产市场稳步发展的必要保障。

现如今伴随着我国社会和经济的不断发展与改革,由于我国目前的房地产登记制度不够系统和完善,房地产登记制度中存在的问题正在不断的暴露出来,这些问题直接导致了在房地产登记机关的登记和设置等流程没有统一的划分,登记的效力和实质审核的内容等方面存在漏洞,登记制度方面的问题无法得到有效的解决。

这些问题对房地产登记制度的稳步发展起了很大的阻碍作用,对房地产登记制度作用的发挥也带来了十分不利的影响。

二、我国房地产登记制度中存在的问题1、登记机关不统一现今我国的房地产登记在行政管理重叠和权利职能上有一定程度上的交叉,这主要是由于我国的房地产登记制度由两个机关(房产局和土地局)分别进行登记的,但是这两个机关之间在某些程度上存在一定的利益冲突,因此登记机关在某些时候就具有不统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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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表1
用途 住宅 营业性用房 办公用房 ( 写字楼 ) 车库 ( 车位 ) 其他用房 合计 成交套 数( 套) 10201 1045 163 3470 77 14956
华 中农业大学学报 2008 年 1- 5 月福州市新房成 交及收费情况表
成交面 积( M 2 ) 1099202 100905 343024 105647 9604 房屋登记 费标准 ( 元 / 套 ) 80 550 550 550 550 %%% 房屋登 记费 ( 元 ) 816080 574750 89650 1908500 42350 3431330 住房交易手 续费标准 ( 元 / m 2 ) 3 12 7 200 2 %%%
费仍 存在政出多门 , 收费不一 , 重复收费等现象。对我国房地产登记费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 分析 , 提出了完 善房地产登记费制度的相关对策。 关键词 不动产登记 ; 房地产登记 ; 房地产登记费 文献标识码 : A 文章编号 : 1008 3456 ( 2008 ) 05 0080 06 中图分类号 : F293. 3
不动产登记 , 指将土地及其定着物之所有权和 他项权利的取得、 丧失与变更 , 依法定程序记载于有 关专职机关掌管的专门的簿册上 。根据我国有关
[ 1]
法律、 法规等规定, 应当登记的不动产包括土地、 房 ! 不动产登记费按件收取 , 不得按照不动产的面积、 屋、 草原、 森林、 林木、 林地、 海域、 矿产等。在我国 , 体积或者价款的比例收取。具体收费标准由国务院 不动产登记机关有国土资源、 建设、 林业、 农业、 水、 有关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规定∀ 。 渔政等行政管理机关 , 分别负责对基于土地、 矿产、 房地产登记主要包括房屋与土地的登记, 是不动产 登记的重要组成部分。 由于我国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 以下简 称 物权法 ) 出台之前对房地产登记收费没有进行 统一的规定, 实践中存在收费标准的不统一和随意 性。有的以中介服务的名义向申请人收取费用 , 有
Real Estate Registration Fees in China and Its Countermeasures
CH EN Guo w ang ( Dep ar tment of Constr ucti on M anagem ent , Fuj i an Universi ty of T echnol ogy , Fuz hou, Fuj ian, 350007 ) Abstract According t o t he P roper ty L aw of t he P RC, real est at e regist rat ion fees shal l be char ged, but due t o various reasons, t her e are st ill som e pheno mena o n charging real est ate reg ist rat io n f ees such as t he po licies are st ill established by dif ferent depart ments, t he st andard fo r r eg ist ration fees are out o f acco rd w it h and charge t he fees repeat edly. T his paper analy zes t he current situat io n and problems exist ing in real est ate regist rat ion f ees. F inally, t his paper prov ides t he count ermeasures t o improve t he sy s t em of real est at e regist rat ion f ees. Key words immo vable propert y r eg ist ration; real est ate reg ist rat io n; real est at e regist rat ion f ees 的以房地产交易的面积或价格的比例收取费用 , 有 的登记机构借登记以牟取不当利益 , 加重了当事人 的负担。基于上述考虑, 物权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 :
华中农业大学学报 ( 社会科学版 ) , ( 总 77 期) 2008( 5) Journal o f Huazho ng A gr icultural U niver sity( Social Sciences Edit ion)
我国房地产登记费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陈国旺
( 福建工程学院 工程管理系 , 福建 福州 350007) 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对不动产登记费作了原 则规定 , 但由于 多方面 原因 , 各地房 地产登 记费收
绘收费规定按面积收取, 办法还规定土地注册登记、 记费的收费标准由 1990 年制定, 收费标准低。 发证收费个人每证 5 元, 单位每证按 10 元收取。 在土地登记收费中, 土地使用权交易服务费由近 ( 4) 土地使用权交易服务费。我国对土地交易 年出台, 收费标准高, 为土地登记收费中的主要收费。
房屋、 水和森林资 源等理部门也出台了一些有关房地产
第5期
陈国旺 : 我国房地产登记费制度存在的 问题及对策研究
81
进行分析 , 并就房地产登记费的制度设计提出展望。 服务费的收费标准没有 统一的规定 , 由各直辖市、
一、 我国房地产登记费制度现状
1. 我国房地产登记体制 目前我国各地在房地产行政管理和房地产登记 体制方面做法各异。有的地方房屋和土地管理部门 分别设立 , 房屋和土地分别由这两个部门进行登记 ; 有的地方实现了房屋和土地管理部门的统一, 同时 也实行房地产统一登记; 还有的地方, 虽然房屋、 土 地的管理机构实现了统一, 便仍然实行房屋和土地 分别登记。从全国的管理体制来讲 , 分为三种情况 : 一是中央实行的分管制, 房屋登记的管理机关为住 房与城乡建设部 , 土地登记的管理机关为国土资源 部; 二是省级实行分管与统管相结合, 有的由建设厅 和国土资源厅分别对房屋和土地登记进行管理 , 有 的由房屋土地管理局统管 房地产登记 , 如北京、 上 海、 天津、 重庆等直辖市和部分省、 自治区; 三是县级 大部分实行分管制, 由房地产管理局负责房屋登记 , 国土资源局负责土地登记。 由于我国大部分地区仍实行房屋、 土地分开登 记的管理模式, 因此我国的房地产登记费分为房屋 登记费与土地登记费。 2. 房地产登记费的相关规定 ( 1) 房屋登记费。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 于规范房屋登记费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 的通知 ( 发改价格[ 2008] 924 号 ) 于 2008 年 4 月 15 日发布, 自 2008 年 5 月 1 日起执行。通知规定住房 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 80 元, 非住房房屋登记收费标 准为每件 550 元。通知还对收费减免及收费管理作 出了相关规定。 ( 2) 住房交易手续费。 国家计委、 建设部关于 规范住房 交 易手 续 费 有关 问 题 的通 知 ( 计 价 格 #2002∃121 号 ) 于 2002 年 1 月 31 日发 布, 自 2002 年 3 月 1 日起执行。通知中规定 , 住房转让手续费 按住房建筑面积收取, 收费标准为新建商品住房每 平米 3 元 , 存量住房每平方米 6 元。 ( 3) 土地登记费。原国家土地管理局、 国家测绘 局、 国家物价局、 财政部 关于土地登记收费及其管 理办法 ( [ 1990] 国土 [ 籍 ] 字第 93 号) 于 1990 年 7 月 21 日发布关执行。办法对土地权属调查、 地籍测
省、 自治区自行规定。各地对土地交易服务费的名 称不一, 收费标准各异。就名称而言, 有的叫土地使 用权交易服务费 ( 如重庆市、 广东省、 福建省、 江西 省) 、 有的叫土地市场交易服务费( 如江苏省 ) , 也有的 叫土地交易服务费( 湖北省 ) 。收费标准也有差异, 有 按面积收费 ( 如江苏省) 、 按价格的比例收费( 如重庆 市、 福建省、 湖北省 ) , 还有按价格的比例结合宗数收 费( 如广东省、 江西省) 。即使同样按价格的比例进行 收费, 其收费标准也相差很大, 有的相差数倍。 3. 房地产登记费收取办法 ( 1) 登记机构为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 , 登记收费 为这些单位的主要来源。目前, 从事房屋、 土地登记 业务的机构其性质大多是行政事业单位, 登记相关收 费为这些单位的主要收入来源, 属于自收自支性质。 ( 2) 房屋登记与土地登记分别收费 , 收费种类多 样。因房地分管模式在我国占主流 , 房屋登记与土 地登记也就分别收费。其中, 房屋登记相关收费主 要包括房屋登记费和住房交易手续费 , 房屋登记费 按件收取, 住房登记收费标准件收取。住房交易手 续费按面积收费; 土地登记相关收费包括土地登记 费和土地使用权交易服务费。土地登记费实际包括 土地权属调查、 地籍测绘收费和证书费 , 土地使用权 交易服务费由各直辖市、 省、 自治区自行规定, 收费 依据及标准不统一。 ( 3) 在房屋登记收费中, 住房交易手续费收入远 大于房屋登记费。从房屋登记机构的收费收入构成 上看 , 住房交易手续费收入占整个收费收入的 70% 以上。下面以福州市为例进行说明 , 表 1 为 2008 年 1- 5 月 福州 市 新 房 成 交及 收 费 情 况, 总 收 入 为 11054172 元 , 其中房屋登记费占 31. 04% , 住房交易 手续费 68. 96% 。因存量房的交易手续费收费标准 更高 , 而存量房的房屋登记费不变 , 因此住房交易手 续费收入占整个收费收入的 70% 以上。 ( 4) 在土地登记收费中, 土地使用权交易服务费 收入为主要收费来源。土地登记相关收费包括土地 登记费和土地使用权交易服务费 , 而土地登记费实 际包括土地权属调查、 地籍测绘收费和证书费。其 中证书费只是代收性质的费用 , 地籍测绘收费并非 真正的登记费用, 应计入经营性收费。由于土地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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