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法与国际经济法的区别与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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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法与国际经济法的区别
与联系:二者都是调整国际间商事活动的各种关系的法律法规
总和。其不同点在于,国际商法的主体仅限于各国的商人及各
种商事组织,而不包括国家及国际组织,而国际经济法的主体更加广泛,它除了包括商人及商事组织之外,还应包括国家及国际组织在内. 国际商法的渊源:1、国际公约2、国际贸易惯例3、有关国家内法中关于国际商事活动的法
律规定
大陆法系的特点:1、从总体看,大陆法系重视法律的成文化、法典化和逻辑性。2、从法律的形成和历史起源看,大陆法系受古罗马法的影响大。3、从法律结构看,大陆法系法律分成公法和私法。4、从法律渊源看,大陆法系以成文法为主要渊源。
5、从诉讼制度看,大陆法系实行的是审讯制和合议制。
合同法的特征:1.合同是一种须由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意思表示
一致的民事法律行为。2.合同是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3.合同的主体是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4.合同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
事法律行为,必须合法有效
一项有效的要约应具备的条件:1、要约必须明确表明意愿按要约的内容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
思2、要约的内容具体、明确。3、要约原则上应向一个或一个以
上的受要约人发出,除非要约有明确相反的意思表示。4、要必须送达受要约人才能生效。
要约的消灭:1、要约因期间已
过而失效。2、要约因被要约
人撤回或撤销而失效。3、要
约因受要约人的拒绝而失效。
一项有效的承诺应具备的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限
内进行3、承诺应当与要约的
内容一致4、承诺的传递方式
必须符合要约所提出的要求
产品责任法的法律特点:1、产
品责任法属于民事责任的法律,
与刑事责任的法律不同;2、产
品责任法属于公法性质,对当事
人具强制性,与属于私法范畴的
买卖法不同;3、依据产品责任
法的赔偿金额比一般贸易索赔
金额大的多;4依据产品责任法
的诉讼,并不要求原告与被告之
间存在合同关系。
什么是产品的缺陷?它主要包
括哪几种类型?指设计上的缺
陷,生产上的缺陷或缺少商品安
全使用所必需的因素。包括:1
设计上的缺陷;2产品制造上的
缺陷;3因告知上的缺陷。
代理的法律特征:1、代理人以
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的活动;2、
代理人代表本人同第三人为独
立意思表示的法律行为;3、代
理是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的
行为;4、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
由本人承担.。
代理的分类:1、大陆法系:根
据代理权产生的原因分为:法定
代理、意定代理;根据代理人是
否披露本人的存在分为:直接代
理、间接代理。2、英美法系:
基于协议而产生的代理或称实
际授权代理、表见代理、客观必
需的代理、追认代理。3、我国
法律关于代理的分类:委托代理、
法定代理、指定代理。
代理人的义务:1、产生于合同
关系上的义务:履行合同责任的
义务、用合理的主意和技能
形式来履行合同、不得转移代理
权限的义务、尊重本人权益的义
务、报账义务;2、基于诚信关
系产生的义务:代理人的利益不
能与本人的利益相冲突的义务、
代理人不得密谋私利和受贿。
大陆法系中代理人的诚信,忠实
的义务应包括那些方面的内容:
1公开一切重要事实;2代理人不
得以本人的名义通代理人自己
订立合同,除非事先征得本人的
同意;3代理人不得受贿或密谋
私利,或与第三人串通损害本人
的利益。
设立合伙企业的条件:1、有两
个以上合伙人;2、有书面合伙
协议;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
际缴付的出资;4、有合伙企业
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5、法
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普通合伙和特殊合伙区别:普通
合伙指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出资、
共同打理业务、分担责任,并对
合伙的债务负无限连带责任的
企业组织。特殊合伙包括有限
合伙和隐名合伙等。
特殊合伙企业的特征:主体:以
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
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责
任: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
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重大过
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
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合伙的权利:1管理参与权和事务;2知情权和监督权;3分享利润权;4异议权和撤销权;5获得补偿权。
合伙人的义务:1合伙人之间的忠实义务;2缴纳出资的义务;3谨慎和注意的义务4报告义务 5禁止竞业和交易的业务;6不得随意转让出资的义务。
公司法的特征:1、公司法规定的对象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
性质的企业,而不是所有企业;
2、公司法规定了公司的对内和对外关系;
3、公司法是公司企业最基本的规范准则。
公司的种类:1、无限责任公司;
2、有限责任公司:①普通有限责任公司;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③国有独资公司;④中外合资企业;⑤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⑥外贸企业。3、两合公司;4、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
的区别:1、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们通常拥有该公司的全部或
主要股份,但在股份有限公司中,由于股权分散,股东人数众多,大多数股东往往与管理者相分离;2、有限责任公司的内部细则往往都有规定股份转让限
制条款,一般不允许随便转让;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在证券
交易所挂号等级的,允许在市面上自由流通;3、有限责任公司中不担任董事职务的少数股东
的地位要比股份有限公司中注
册过的在册股东地位弱得多;4、
有限责任公司的联合或合并比
股份有限公司困难得多。
我国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
公司的区别:1、股东人数限制
不同;2、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不
同;3、资本结构不同;4、设立
方式和程度不同;5、出资转让
限制不同;6、组织结构要求不
同;7、适用范围不同。
公司债券和股票的区别:1、股
票的持有者是公司的股东,是组
成公司的成员;而公司债券的持
有人则仅仅是公司的债权人,公
司是债权债务关系。2、股票投
资是一种永久性投资,股东不得
要求公司返还股金;而公司债券
则有一定的清偿期,届时公司必
须返还股金。3、股份通常设有
固定的红利率,只有当公司盈利
后才能进行分红,且红利率随盈
利的多少而上下浮动;而公司债
券则有固定的利息率,无论公司
是否盈利,公司债券持有人均有
请求按期支付利息。4、股东作
为公司成员有权参加股东大会
并举行投票,对公司的经营决策
有参与权;而公司债券持有人则
一般无权参与公司的经营。5、
当公司解散时,公司债券持有人
优先于股东得到清偿。
保险的作用:1、分散风险,稳
定生产和社会秩序;2、保险有
利于减少保险事故的发生,具有
防灾减灾、防损减损的作用;3、
保险有利于积累建设基金,并作
为收取外汇的一种手段;4、保
险客观上可以起到促进国际经
济贸易和发展旅游经济的作用。
单独海损与共同海损的区别与
联系:单独海损是指因风险引起
不属于共同海损性质的保险标
的物的部分。它仅限于标的物本
身的损失,而不包括由此引起的
费用。共同海损是指为保全在
同一航海中遭受危险的财产,在
危难中自动而合理地作出特殊
牺牲或支出特殊的费用。区别:
单独海损是由海上风险直接造
成的货物损失,没有人为因素在
内,而共同海损则是因采取人为
地故意的措施而导致的损失;单
独海损的损失由受损方自行承
担,而共同海损的损失是由各受
益方按获救财产价值的多少,按
比例共同分摊。联系:两者均属
于部分海损,单独海损先行发
生,一般情况下,共同海损与单
独海损分不开。
代位权与委付的区别:1、代位
权是转让对第三人的诉权,而委
付则是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2、
保险人取得代位权以保险人给
付赔款为条件,而委付则没有这
一条件。
保险单的分类:1、按保险价值
分:定值保险单、不定值保险单;
2、按保险期限分:航程保险单、
定期保险单;3、按承保方式分:
流动保险单、预约保险单
保险的作用:1分散风险,稳定
生产和社会秩序;2保险有利于
减少保险事故的发生,具有防灾
减灾,防损减损的作用;3保险
有利于积累建设基金,并作为收
取外汇的一种手段;4保险客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