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职业卫生、公共场所、放射卫生检测仪器配备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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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检测检验有限公司甲级资质实验室检验及现场检测设备配置方案

职业卫生检测检验有限公司甲级资质实验室检验及现场检测设备配置方案
2
美国QUEST
6.32
12.64
1、工作场所噪声评价
2、环境噪声评价
3、行政及工程控制选择
4、噪声法令执行
5、听力保护选择
6、工作噪声曝露评价
7
振动测定仪
VI-410 Pro-HAWB
1
美国QUEST
16.2
16.2
用于作业场所人体手臂及全身振动旳现场检测
8
照度计
testo 540
2
德国TESTO
1
14
倾斜式微压计
YYT-2023B
1
国产
0.25
0.25
工作场所压差测定
15
便携式有毒挥发气体(TVOC)分析仪
TVA-1000B
1
美国ThermoFisher
29
29
用于应急事故现场旳有毒有害挥发气体旳分析,在气体泄露事故现场迅速确定泄露源位置,表明安全红线
推荐设备
16
便携式红外光谱气体分析仪
MiranSapphIRe
Is10
1
美国ThermoFisher
85
85
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测定
推荐设备
总计:
0.08
18
生物显微镜
1
19
相差显微镜
1
20
分散度测定器
1
国产
0.5
0.5
显微镜法测量粉尘数量分散度
21
酸度计
HQ11d
1
美国HACH
0.96
0.96
水质PH值测定
22
分光光度计
DR5000
1
美国HACH
12
12

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仪器设备条件

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仪器设备条件

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仪器设备条件
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定申请表
申请机构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
填表日期: 年月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制
填表说明
1.本申请表由申请放射卫生技术服务资质的机构填写后报卫生行政部
门。

2.填写时,文字要简练,不得涂改,空格处以“无”字填写,并用A4纸打印。

3.单位名称、地址等项目要填写全称。

4.“单位性质”一栏填写“国有”、“集体”、“民营”、“个体”等。

5.申请资料一式二份,并提供电子版1份。

6.所有申请资料应逐页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可以是骑缝章)。

7.本说明在正式表格不必提交。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开展检测项目及所需仪器设备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开展检测项目及所需仪器设备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定条件一、审定条件(一)机构条件1具有法人资格;2能独力开展相应技术服务工作;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从事相应技术服务的工作场所、工作条件;4有健全的内部规章制度;5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6放射工作单位还应当具有《放射诊疗许可证》。

(二)人员要求1基本条件(1)有与其申请技术服务项目相适应的管理、技术和质量控制人员。

(2)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以及本单位管理手册。

(3)专业技术负责人应精通本专业业务,专业人员的专业与申请的技术服务项目相一致。

2专业技术人员必须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3有关人员具体条件(1)申请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职业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资质的,应当具有项目评价、卫生检测和质量控制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

项目评价人员应当包括卫生工程(可委聘)和职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2)申请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乙(丙)级资质的,项目评价、质量控制方面的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相关专业工作3年以上。

卫生检测方面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相关专业工作3年以上。

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中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专业人员数不得少于专业人员总数的30%。

(3)申请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资质的,项目评价负责人、卫生检测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关专业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相关专业工作3年以上。

卫生检测人员应当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相关专业工作3年以上。

(三)仪器设备1申请单位应当具有所申请的技术服务项目所必须的仪器设备。

具体要求见附表1。

2仪器设备的种类、数量、性能、量程、精度应能满足工作需要,并能良好运行。

3仪器设备应定期进行计量检定,并贴有检定或校验标识。

无计量检定规程的仪器设备,应有自行编制的校验和检验方法并进行校验。

4仪器设备应有完整的操作规程。

附表1注:所列项目检验检测方法依据《车间空气监测检验方法》第三版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劳动卫生与职业病研究所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 1990年6月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开展检测项目及所需仪器设备(四)注:所列项目检验检测方法依据《中国强制性国家标准汇编》医药卫生劳动保护卷 2中国标准出版社 1994附件2职业性健康检查机构资质审定条件开展职业健康检查的医疗卫生机构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二)从事职业健康检查的人员必须取得执业医师(助理医师)资格并经卫生行政部门注册,专门科室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须有2名从事职业病临床工作五年以上的主治(管)医师负责主检工作,至少有2名从事检验工作一年以上的检验师(士);(三)从事职业健康检查的人员应具备职业病诊治专业知识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四)检验人员应具备检验专业中专以上学历,熟悉职业病临床毒物检测和临床检验方法;(五)仪器设备的配备满足所承担体检项目要求,仪器设备量值可靠、性能满足计量认证检测标准要求的仪器设备,主要仪器设备清单见附表2、附表3;(六)有相应的能满足体检要求的工作场所。

辐射安全快速检测设备依据-疾控中心辐射安全所检测项目所需配备设备

辐射安全快速检测设备依据-疾控中心辐射安全所检测项目所需配备设备

辐射安全快速检测设备依据-疾控中心辐射安全所检测项目所需配备设备序号设备名称型号图片产地技术参数价格一医疗器械质控仪1X 射线机质控仪Barracu da瑞典1、Barracuda主机:开放式结构:6个应用模块的插座。

2、多功能探头专用通道模块(置于主机上)3、探测器专用通道模块(置于主机上)4、多功能探头MPD,内置波形软件记忆功能。

拍片机、透视机、CR、DR机等kVp时间和剂量的测量和应用。

5、牙科机、全景牙科机kVp、时间、剂量测量及应用,功能设置在MPD内6、半价层自动测量7、掌上数据处理器及质量控制专用软件QABrowser8、非介入mA、mAs探头MAS-2 9、稳压电源 10、专用箱271,000.002X 射线机质控仪Piranha瑞典1.主机比拉那型(Piranha),蓝牙遥测探头(内置于主机内)2.带蓝牙的掌上数据处理器及专用测试软件(拍片机、透视机、CR机、DR机剂量、剂量率、千伏、曝光时间的检测)3. 半价层自动计算4. 非介入测mA、mAs探头MAS-2及其专用模块电缆5. 专用稳压电源6. 专用箱210,000.00CT 长杆电离室DCT-10(100mm)及其专用测试偏压62,000.00DCT-10瑞典CT 机专用测试软件11,800.00螺旋CT 大长杆探头(169mm)CT-DP 56,600.00专用加长电缆6,950.00螺旋CT 专用测试软件13,000.003(Barracuda 和 Piranha)附件CT-DPCT 机检测功能附件(适用于巴拉库达和比那拉)瑞典数据处理装置4700.00RTI瑞典CT 剂量模体(RTI 特型,大套小),配置:头模、身躯模、专用拉杆箱车。

42,000.00Catphan 500瑞典CT 性能检测模体Catphan500,配置:模体Catphan 500、平衡器、厂家原装专用箱。

115,300.00狭缝照相机RFK 型44,700.00新型全能CR 、DR 机性能检测模体X-11型、专用箱。

卫生监督设备配置标准

卫生监督设备配置标准

表1 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快速检测设备装备标准表1.1.1 省级环境卫生和学校卫生监督快速检测设备
表1.1.2 省级传染病、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卫生监督快速检测设备
表1.1.3 省级健康相关产品卫生监督快速检测设备
表1.1.4 省级放射防护快速检测设备
表1.1.5 省级职业健康监护快速检测设备
表1.1.6 省级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设备
表1.2.1 市(地)级环境卫生和学校卫生快速检测设备
表1.2.2 市(地)级传染病、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卫生监督快速检测设备
表1.2.3 市(地)级健康相关产品生产场所卫生监督快速检测设备
表1.2.4 市(地)级放射防护快速检测设备
表1.2.5 市(地)级职业健康监护快速检测设备
表1.2.6 市(地)级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设备
表1.3.1 县(区)级环境卫生和学校卫生卫生监督快速检测设备
表1.3.2 县(区)级传染病、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卫生监督快速检测设备
表1.3.3 县(区)级健康相关产品卫生监督快速检测设备
表1.3.4 县(区)级放射防护快速检测设备
表1.3.5 县(区)级职业健康监护快速检测设备
表1.3.6 县(区)级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设备
表2 各级卫生监督机构执法取证工具及办公设备配置标准
表3 各级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参考标准
表3.1 省级卫生监督信息网络平台
表3.2 市(地)级卫生监督信息网络平台
市级信息化建设有两种模式:第一种为分布式信息化建设模式。

市级单位作为本市的业务核心主体,信息化建设可参照省级标准,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适当选择设备档次和规格;第二种为全省数据大集中建设模式,市级单位
表3.3 县(区)级卫生监督信息网络平台建设。

CDC卫生标准管理办法及参考仪器配置

CDC卫生标准管理办法及参考仪器配置

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20号《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已于2002年3月15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部长张文康二○○二年三月二十八日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下列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须制定国家职业卫生标准:(一)职业卫生专业基础标准;(二)工作场所作业条件卫生标准;(三)工业毒物、生产性粉尘、物理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四)职业病诊断标准;(五)职业照射放射防护标准;(六)职业防护用品卫生标准;(七)职业危害防护导则;(八)劳动生理卫生、工效学标准;(九)职业性危害因素检测、检验方法。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立项、起草、审查、公布、复审和解释。

第四条卫生部主管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工作;卫生部委托办事机构,承担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卫生部聘请有关技术专家组成全国卫生标准技术委员会,负责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技术审查工作。

第五条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制定的原则:(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满足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需要;(二)体现科学性和先进性,注重可操作性;(三)在充分考虑我国国情的基础上,积极采用国际通用标准;(四)逐步实现体系化,保持标准的完整性和有机联系.第六条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强制性标准分为全文强制和条文强制两种形式。

强制性标准包括:(一)工作场所作业条件的卫生标准;(二)工业毒物、生产性粉尘、物理因素职业接触限值;(三)职业病诊断标准;(四)职业照射放射防护标准;(五)职业防护用品卫生标准。

其他标准为推荐性标准。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可向卫生部标准办事机构提出制定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立项的建议。

建议内容包括:标准名称、制定标准的目的、主要技术内容和国内外主要情况说明等。

职业卫生检测与评价乙级资质现场仪器配置方案

职业卫生检测与评价乙级资质现场仪器配置方案

产地
国产 国产 法国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技术指标
1、 测量范围:30ml/min~30L/min
2、 测量精度:<±1%
3、 显示:16 字符液晶显示气压、温度、容积、流量(包括体积流量和质量流
流量计
量)等信息。对测量结果进行统计计算。
6
30mL/min-30L/ min
GL-105B 4、 时间范围: 0.1~600.0s(内部计算精确到 0.01 秒),超时仪器自动复位。
2、 流量稳定性:≤5% 3、 流量误差:≤5%
3
0~1L/min 采 样 器
QC-2B
4、 定时范围:1-99min 5、 定时误差:<0.1% 6、 工作温度:-10~40 ℃
7、 连续工作时间:使用电池大于 6 小时
8、 主机外形尺寸:210×125×95mm
产地
美国 国产 国产
序号 设备名称
职业卫生乙级资质选型方案(滨泰)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技术指标
5L/min~30L/min 采样器
FC-1A
一、采样设备
1、 流量范围:5~30L/min(FC-1A) 2、 抽气负压:>2500Pa 3、 流量计精度:2.5 级 4、 流量稳定性:≤5%波动 5、 定时范围:1~99min 误差≤0.1% 6、 连续工作时间:使用电池大于 3 小时 7、 工作条件:温度 0~40℃,相对湿度<95% 8、 工作电流:<1.0A 9、 主机外形尺寸:230mm×135mm×110mm 10、 重量:2.3Kg
2、 温度表刻度的最小分度值:0.2℃
通风干湿球温度
3、 环境温度:-10℃~45℃
9

DHM2A 4、 外形尺寸:φ100 mm×410mm(不含储水瓶部件)

职业卫生执法装备标准

职业卫生执法装备标准

附件:职业卫生执法装备标准一、执法取证装备装备类别装备名称配备数量备注执法取证装备移动执法终端1台/人满足软件功能规范。

优先选用具备防爆性能的设备。

便携式打印机1台/1-2人含蓝牙打印功能,可选A4打印功能。

执法记录仪1台/人优先选用具备防爆性能的设备。

照相机至少1台如移动执法终端不具备防爆性能则需配备防爆性能的照相机。

摄像机至少1台如执法记录仪不具备防爆性能则需配备具有防爆性能的摄像机。

录音笔至少1台如执法记录仪不具备防爆性能则需配备具有防爆性能的录音笔。

便携式计算机至少1台CA数字证书1个/人执法记录采集站按照执法记录仪配备情况配置现场快速检测车按照政策规定和工作需要配置二、个人防护和现场检测装备装备类别装备名称配备数量备注个人防护和现场检测装备1.1安全帽1个/人如失去防护性能或超过保质期应当及时更换。

1.2防尘口罩(防颗粒物呼吸器)可更换式半面罩:1个/人随弃式口罩:足量可更换式半面罩每人1个,损坏及时更换,滤棉按需配备。

配备足够数量的随弃式口罩。

根据不同环境选择使用。

1.3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1个/人可更换式半面罩每人1个,损坏及时更换。

根据需要,按不同有毒物质种类配备不同滤毒盒和颗粒物滤棉。

1.4护目镜1副/人按需求配置护目镜,应当至少具备抗冲击防护及作业场所的粉尘、雾等空气污染物防护功能。

1.5防噪声耳塞或耳罩1副/人每人至少配备一种。

耳塞应当及时更换保证防护效果。

1.6防护服2套/人1.7安全鞋1双/人良好的防滑、防砸、防穿刺、绝缘性能。

1.8防化服* 1件/人1.9便携式多气体复合式检测报警仪1套(根据化学因素情况选择传感器)如传感器为电化学型传感器,使用寿命一般为1~2年;重点保障:可燃气(LEL)(独立);一氧化碳(CO);硫化氢(H2S);氧气(O2);按需配置:一氧化氮(NO);二氧化氮(NO2);氰化氢(HCN);氯气(Cl2);氨(NH3);二氧化硫(SO2);磷化氢(PH3)等。

2014年放射卫生防护卫生标准一览表

2014年放射卫生防护卫生标准一览表

放射卫生防护标准最新一览表(放射卫生防护标准部分,93项)一.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共64项GBZ 113-2006 核与放射事故干预及医学处理原则GBZ 114-2006 密封放射源及密封γ放射源容器的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Z 115-2002 Χ射线衍射仪和荧光分析仪卫生防护标准GBZ 116-2002 地下建筑氡及其子体控制标准GBZ 117-2006 工业Χ射线探伤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Z 118-2002 油(气)田非密封型放射源测井卫生防护标准GBZ 119-2006 放射性发光涂料卫生防护标准GBZ 120-2006 临床核医学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Z 121-2002 后装γ源近距离治疗卫生防护标准GBZ 122-2006 离子感烟火灾探测器放射防护标准GBZ 123-2006 汽灯纱罩生产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Z 124-2002 地热水应用中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Z 125-2002 含密封源仪表的卫生防护标准GBZ 126-2002 医用电子加速器卫生防护标准GBZ 127-2002 Χ射线行李包检查系统卫生防护标准GBZ 128-2002 职业性外照射个人监测规范GBZ 129-2002 职业性内照射个人监测规范GBZ 130-2002 医用Χ射线诊断卫生防护标准GBZ 131-2002 医用Χ射线治疗卫生防护标准GBZ 132-2008 工业γ射线探伤放射防护标准GBZ 133-2002 医用放射性废物管理卫生防护标准GBZ 134-2002 放射性核素敷贴治疗卫生防护标准GBZ 136-2002 生产和使用放射免疫分析试剂(盒)卫生防护标准GBZ 137-2002 含密封源仪表的卫生防护监测规范GBZ 138-2002 医用Χ射线诊断卫生防护监测规范GBZ 139-2002 稀土生产场所中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Z 140-2002 空勤人员宇宙辐射控制标准GBZ 141-2002 γ射线和电子束辐照装置防护检测规范GBZ 142-2002 油(气)田测井用密封型放射源卫生防护标准GBZ 143-2002 集装箱检查系统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Z/T 144-2002 用于光子外照射放射防护的剂量转换系数GBZ/T 145-2002 个人胶片剂量计GBZ/T 146-2002 医疗照射放射防护名词术语GBZ/T 147-2002 Χ射线防护材料衰减性能的测定GBZ/T 148-2002 用于中子测井的CR39中子剂量计的个人剂量监测方法GBZ/T 149-2002 医学放射工作人员的卫生防护培训规范GBZ/T 151-2002 放射事故个人外照射剂量估计原则GBZ/T 152-2002 γ远距治疗室设计防护标准GBZ/T 154-2006 两种粒度放射性气溶胶年摄入量限值GBZ/T 155-2002 空气中氡浓度的闪烁瓶测定方法GBZ 161-2004 医用γ射束远距治疗防护与安全标准GBZ 165-2005 Χ射线计算机断层摄影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Z 166-2005 职业性皮肤放射性污染个人监测规范GBZ 167-2005 放射性污染的物料解控和场址开放的基本要求GBZ 168-2005 X、γ射线头部立体定向外科治疗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Z 174-2006 含发光涂料仪表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Z 175-2006 γ射线工业CT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Z 176-2006 医用诊断X射线个人防护材料及用品标准GBZ 177-2006 便携式X射线检查系统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Z 178-2006 低能γ射线粒子源植入治疗的放射卫生防护与质量控制检测规范GBZ 179-2006 医疗照射放射防护基本要求GBZ/T 180-2006 医用X射线CT机房的辐射屏蔽规范GBZ/T 181-2006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报告编制规范GBZ/T 182-2006 室内氡及其衰变产物测量规范GBZ/T 183-2006 电离辐射与防护常用量和单位GBZ/T 184-2006 医用诊断X射线防护玻璃板标准GBZ 186-2007 乳腺X射线摄影质量控制检测规范GBZ 187-2007 计算机X射线摄影(CR)质量控制检测规范GBZ/T 200.1-2007 辐射防护用参考人第1部分:体格参数;GBZ/T 200.2-2007 辐射防护用参考人第2部分:主要组织器官质量;GBZ/T 201.1-2007 放射治疗机房的辐射屏蔽规范第1部分:一般原则;GBZ/T 202-2007 用于中子外照射放射防护的剂量转换系数GBZ 207-2008 外照射个人剂量系统性能检验规范GBZ/T 208-2008 基于危险指数的放射源分类二.国家标准,共20项GB 8921-88 磷肥放射性镭-226限量卫生标准GB 11713-89 用半导体γ谱仪分析低比活度γ放射性样品的标准方法GB 11743-89 土壤中放射性核素的γ能谱分析方法GB 14882-94 食品中放射性物质限制浓度标准GB/T 14883-94 食品中放射性物质检验GB/T 16137-1995 Χ线诊断中受检者器官剂量的估算方法GB/T 16140-1995 水中放射性核素的γ能谱分析方法GB/T 16141-1995 放射性核素的α能谱分析方法GB/T 16143-1995 建筑物表面氡析出率的活性炭测量方法GB/T 16145-1995 生物样品中放射性核素的γ能谱分析方法GB/T 16146-1995 住房内氡浓度的控制标准GB 16348-1996 Χ线诊断中受检者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 16349-1996 育龄妇女和孕妇的Χ线检查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 16350-1996 儿童Χ线诊断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 16352-1996 一次性医疗用品γ射线辐射灭菌标准GB 16353-1996 含放射性物质消费品的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 16361-1996 临床核医学中患者的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 16362-1996 体外射束放射治疗中患者的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T 17589-1998 Χ射线计算机断层摄影装置影像质量保证检测规范GB/T 17982-2000 核事故应急情况下公众受照剂量估算的模式和参数三.卫生行业标准,共9 项WS/T 75-1996 医用Χ射线诊断的合理应用原则WS/T 76-1996 医用Χ射线诊断影像质量保证的一般要求WS 177-1999 牙瓷中天然铀的豁免WS 178-1999 日用陶瓷中天然放射性物质的豁免WS/T 184-1999 空气中放射性核素的γ能谱分析方法WS/T 189-1999 医用Χ射线诊断设备影像质量控制检测规范WS/T 234-2002 食品中放射性物质检验镅-241的测定WS 262-2006 后装γ源治疗的患者防护与质量控制检测规范WS/T 263-2006 医用磁共振成像(MRI)设备影像质量检测与评价规范四.其他相关标准,共6 项GB 18871-2002 电离辐射防护与放射源安全基本标准(卫生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GB 6566-2001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代替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 6566-2000) GB/T 18883-2002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室内氡指标)GB 8537-1995 饮用天然矿泉水(总β,Ra-226指标)GB/T 8538-1995 饮用天然矿泉水检验方法(总β,Ra-226,H-3指标)五.已完成报批项目,共2 项(修订)磷肥及其复合肥中镭-226限量(GB 8921-88 的修订)(制订)食品中镅-241 限量(放射性疾病诊断标准部分,42项)一.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共29项GBZ 95-2002 放射性白内障诊断标准GBZ 96-2002 内照射放射病诊断标准GBZ 97-2002 放射性肿瘤诊断标准GBZ 98-2002 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标准GBZ 99-2002 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诊断标准GBZ 100-2002 外照射放射性骨损伤诊断标准GBZ 101-2002 放射性甲状腺疾病诊断标准GBZ 102-2007 放冲复合伤诊断标准GBZ 103-2007 放烧复合伤诊断标准GBZ 104-2002 外照射急性放射病诊断标准GBZ 105-2002 外照射慢性放射病诊断标准GBZ 106-2002 放射性皮肤疾病诊断标准GBZ 107-2002 放射性性腺疾病诊断标准GBZ 108-2002 急性铀中毒诊断标准GBZ 109-2002 放射性膀胱疾病诊断标准GBZ 110-2002 急性放射性肺炎诊断标准GBZ 111-2002 放射性直肠炎诊断标准GBZ 112-2002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标准(总则)GBZ/T 151-2002 放射事故个人外照射剂量估算原则GBZ/T 156-2002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报告格式与内容GBZ 162-2004 放射性口腔炎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GBZ/T 163-2004 外照射急性放射病的远期效应医学随访规范GBZ/T 164-2004 核电厂操纵员的健康标准和医学监督规定GBZ 169-2006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程序和要求GBZ/T 170-2006 核事故场外医学应急计划与准备GBZ/T 171-2006 核事故场内医学应急计划与准备GBZ/T 172-2006 牙釉质电子顺磁共振剂量重建方法GBZ 190-2007 放射性食管疾病诊断标准GBZ/T 191-2007 放射性疾病诊断名词术语二.国家标准和卫生行业标准,共13项GB/T 12715-91 染色体畸变估算生物剂量GB/T 16148-1995 放射性核素摄入量及内照射剂量估算规范GB/T 16149-1995 外照射慢性放射病剂量估算规范GB 18196-2000 过量受照人员的医学检查规范GB/T 18197-2000 放射性核素内污染人员的医学处理规范GB/T 18198-2000 矿工氡子体各人累计暴露量估算规范GB/T 18199-2000 外照射事故受照人员的医学处理及治疗方案GB/T 18201-2000 放射性疾病名单WS/T 117-1999 Χ、γ、β射线和电子束所致眼晶体剂量估算规范WS/T 186-1999 人体体表放射性核素污染去污处理规范WS/T 187-1999 淋巴细胞微核估算受照剂量的方法WS/T 188-1999 Χ、γ射线和中子所指皮肤损伤的剂量估算规范WS/T 204-2001 用稳定性染色体畸变估算职业受照者剂量方法。

仪器设备配置标准(职业卫生管理)

仪器设备配置标准(职业卫生管理)









4
粉尘检测仪器设备











5
尘源特性测试平台











6
个体防护用品质量测试检测系统











(二)
毒物危害工程防护研究设备
7
全室通风实验装置











8
局部通风实验装置











9
工业通风管道系统






















22
个体防护技术研究设备











注:标注“★”的,为优先推荐配备的仪器设备;标注“☆”的,为自主选择配置











(四)
电离辐射危害工程防护研究设备
16
工作场所放射防护测量设备
★பைடு நூலகம்

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需求(2014)

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需求(2014)

4.2 透视用X射线设备防护性能的专用要求 4.2.1 透视用X射线设备的焦皮距应不小于30cm。 4.2.2 透视曝光开关应为常断式开关,并配有透视限时装置。 4.2.3 同室操作的普通荧光屏透视机按附录B中B.1的要求,在立位和卧位透视 防护区测试平面上的空气比释动能率应分别不超过50μGy/h和150μGy/h (按附录C图C.1、图C.2的要求)。 4.2.4 透视用X射线设备受检者入射体表空气比释动能率、荧光屏的灵敏度、 透视的照射野尺寸及中心对准应符合WS76的规定。 4.2.5 用于介入放射学、近台同室操作(非普通荧光屏透视)用X射线透视设 备不受4.2限制。
3.3 遵从防护最优化的原则,在保证获得足够的诊断信息情况下,使患 者和受检者所受剂量尽可能低。
3.4 对工作人员所受的职业照射应加以限制,符合GB18871职业照射剂 量限值的规定;对患者和受检者开展的诊疗检查,应以医疗照射指导水平为 放射防护指导原则,避免一切不必要的照射;对确实具有正当理由需要进行 的医用X射线诊断检查,应在获取所需诊断信息的同时,把患者和受检者的 受照剂量控制到可以合理达到的尽可能低水平。
——修改并增加了机房屏蔽防护厚度和机房使用面积的要求,还增加了机房单边长度 的要求,并修改了水箱散射标准水模的尺寸;
——将GBZ138—2002中X射线诊断设备及场所的防护监测要求内容改写在第7章,检测 方法内容改写在附录B中。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批准。
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
3.5 各种X射线检查应使用相应的专用设备,且各类设备的应用除符合 本标准要求外,还应符合X射线设备其他有关放射防护标准的要求。各种X 射线设备及场所应经具备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的单位检测,合格后方 可使用。

公共场所卫生检测仪器配置方案及推荐方案教学内容

公共场所卫生检测仪器配置方案及推荐方案教学内容

疾控中心公共场所卫生、水质、实验室检测仪器配置参考方案依据GB966X公共场所卫生标准和GB/T18204-2014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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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卫生检测仪器配置推荐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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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防护用品、辐射检测仪表配置要求整理

放射防护用品、辐射检测仪表配置要求整理

放射防护用品、辐射检测仪表配置要求整理为规范我院放射防护用品、辐射检测仪表配置,确保临床科室对资源进行合理规划,以保护患者、工作人员的健康。

根据法律法规、行业规范、上级管理部门相关要求,对放射防护用品、辐射检测仪表配置要求整理如下:1、防护用品配置要求整理针对全院所有持有射线装置、含密封源射线装置、涉及使用非密封性放射性物质的工作场所对应的临床科室(或部门),根据《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20)整理出针对放射诊断设备(含介入)防护用品配置要求,见 1.1;《核医学放射防护要求》(GBZ120-2020)整理出针对核医学(含粒籽源植入)防护用品配置要求,见1.2;《放射治疗放射防护要求》(GBZ 121-2020)中无防护用品配置要求,后装机应按照要求“γ源后装治疗设施应配备应急储源器”配置应急储源器。

1.1放射诊断个人防护用品和辅助防护设施配置要求1.每台X射线设备根据工作内容,现场应配备不少于表1基本种类要求的工作人员、受检者防护用品与辅助防护设施,其数量应满足开展工作需要,对陪检者应至少配备铅橡胶防护衣。

2.除介入防护手套外,防护用品和辅助防护设施的铅当量应不小于0.25mmPb;介入防护手套铅当量应不小于0.025mmPb;甲状腺、性腺防护用品铅当量应不小于0.5mmPb;移动铅防护屏风铅当量应不小于2mmPb。

3.应为儿童的X射线检查配备保护相应组织和器官的防护用品,防护用品和辅助防护设施的铅当量应不小于0.5mmPb。

4.个人防护用品不使用时,应妥善存放,不应折叠放置,以防止断裂。

5.对于移动式X射线设备使用频繁的场所(如:重症监护、危重病人救治、骨科复位等场所),应配备足够数量的移动铅防护屏风。

1.2核医学个人防护用品配置要求开展核医学工作的医疗机构应根据工作内容,为工作人员配备合适的防护用(见表2),其数量应满足开展工作需要。

对陪检者应至少配备铅橡胶防护衣。

当使用的99Tcm活度大于800MBq时,防护用品的铅当量应不小于0.5mmPb,个人防护用品及去污用品具体配置见附录K;对操作68Ga、18F等正电子放射性药物和131I的场所,此时应考虑其他的防护措施,如:穿戴放射性污染防护服、熟练操作技能、缩短工作时间、使用注射器防护套和先留置注射器留置针等措施。

职业卫生安全评价机构仪器基本配置情况一览表

职业卫生安全评价机构仪器基本配置情况一览表

2
23
黑球、湿球温度计
WBGT-2006

1
24个体噪声剂量计A来自V5910-1台5
25
声校准器
AWA6221B

1
个体噪声剂量计(防爆)
CEL350IS

1
26
倍频程声级计
HS6288B

2
27
手传振动测定仪
HS5936

1
28
照度计
TES1332A

1
29
工频电场测量仪
RJ-5

1
30
高频电场测量仪

1
51
鼓风干燥箱
101-1EBS(不锈钢内胆,250℃,350*450*450)

1
52
红外线干燥箱
WS70-1

1
53
白金坩埚
25ml 按金属市价计

5
54
普通坩埚
40mm

5
55
玛瑙研体
80mm

1
56
生物显微镜
XSZ-N107

1
57
相差显微镜
UB102i (10×/40×/100×三个相差物镜,10×/16×分划目镜,带物镜测微尺)
大型气泡吸收管
10ml

20
15
滤膜盒
¢40

50
16
测尘滤膜
¢40

30
17
微孔滤膜
¢40

30
18
空盒压力计
DYM3 带证书

2

2014年海南省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检测工作方案

2014年海南省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检测工作方案

2014年海南省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检测工作方案为做好我省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检测工作,有效地预防和控制放射性危害,根据《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卫生部《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中编办有关文件和卫生部制定的《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本职责》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评估标准》(卫疾控发[2008] 68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区域卫生规划和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背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务院《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卫生部《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中编办《关于放射源安全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03] 17号)《关于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0]104号)等文件的规定,职能调整后,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控制的监督管理是卫生部门主要职责之一,而疾控机构作为卫生行政部门的技术支撑单位,应做好放射诊疗设备性能检测和工作场所放射防护检测工作,为卫生行政部门实施放射诊疗许可审批提供技术支撑。

目前,我省具备放射诊疗工作场所放射防护检测能力和资质的机构有6家(省疾控中心、海口市职防所、三亚市疾控中心、文昌市疾控中心、琼海市疾控中心和昌江县职业卫生服务健康检查中心),具有放射诊疗设备性能检测能力和资质的机构只有省疾控中心一家,远不能满足全省放射诊疗设备性能及工作场所放射防护检测和放射诊疗许可审批工作的实际需要。

二、工作目标1、各级疾控机构(职业病防治所)积极开展放射诊疗设备性能和工作场所放射防护检测,扩大检测覆盖率;2、不具备检测能力的各级疾控机构积极争取政府支持,配备检测设备开展检测工作。

三、工作任务(一)放射诊疗设备性能检测1、省疾控中心开展介入放射学、核医学和放射治疗设备性能检测,并根据我省区域卫生规划,指导协助三亚市、五指山市、儋州市、琼海市疾控机构配备性能检测仪器开展X射线机、DR机等X射线影像诊断设备性能检测。

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甘肃省2014年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辐射防护监测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

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甘肃省2014年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辐射防护监测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

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甘肃省2014年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辐射防护监测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甘肃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15.01.06•【字号】甘卫办监督函[2015]9号•【施行日期】2015.01.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关于印发甘肃省2014年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辐射防护监测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甘卫办监督函[2015]9号各市州卫生计生局(卫生局),省疾控中心: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疾控局关于印发2014年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辐射防护监测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疾控职放便函[2014]171号)要求,甘肃省卫生计生委制订了《甘肃省2014年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辐射防护监测项目工作方案》。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5年1月6日甘肃省2014年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辐射防护监测项目工作方案一、监测目标通过开展监测工作,对我省医疗卫生机构放射诊疗设备防护安全、患者和公众的辐射防护情况进行监测,为研究制订适宜的放射卫生标准和规范提供技术支持,有效保护医疗卫生机构放射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

二、监测范围2014年本监测工作监测范围覆盖全省,选择监测30家医院,其中包含三级医院10家、二级医院10家、一级及以下医院10家,详见附件。

三、监测内容(一)监测放射诊疗机构基本情况调查统计我省省级、市州级和县市区级三级放射诊疗机构总数以及各级机构数量,各级机构中分别开展放射治疗、核医学、介入放射学和X射线影像诊断4类工作的机构数量。

(二)医疗机构放射防护情况调查对选定的每家监测医院开展以下情况调查工作:1.医学物理人员配备情况;2.放疗剂量仪配备情况;3.放疗设备稳定性检测情况;4.放射诊断患者防护用品配备使用情况;5.核医学科表面污染仪配备使用情况;6.核医学科活度计配备使用情况;7.荧光屏透视机数量。

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实施方案1.背景介绍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是保障劳动者健康的重要工作,国家随机监督抽查是对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监管的一种有效方式。

本实施方案旨在有效实施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提高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监管水平。

2.目标- 提高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监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 促进企事业单位对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管理的重视程度。

- 确保劳动者的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3. 抽查范围和方式选择- 抽查范围:根据国家标准和政策法规,确定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监管的重点企事业单位。

- 抽查方式:采用随机抽样方法,通过计算机随机生成的样本,确保抽查结果具有代表性。

4. 抽查内容和标准- 职业卫生抽查内容:包括工作环境、有害物质检测、职业病防护设施等。

- 职业卫生抽查标准:根据国家职业病防控标准和相关政策法规进行评估,判断是否符合要求。

- 放射卫生抽查内容:包括工作场所辐射剂量监测、辐射设备评价、辐射防护设施等。

- 放射卫生抽查标准:根据国家放射卫生标准和相关政策法规进行评估,判断是否符合要求。

5. 抽查实施流程- 制定抽查计划:根据抽查范围和方式选择,编制抽查计划,明确抽查时间、地点和样本数量等。

- 通知抽查对象:向抽查对象发出通知,告知抽查时间、要求和流程等。

- 现场抽查:由抽查人员进行现场勘查和抽查工作,记录抽查数据和情况。

- 核查数据:对抽查数据进行核查和分析,评估抽查对象的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状况。

- 编制抽查报告:根据抽查数据和评估结果,编写抽查报告,提出改进建议和整改要求。

- 报告反馈和整改跟踪:将抽查报告反馈给抽查对象,要求其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并进行跟踪检查,确保整改落实。

6. 抽查结果处理- 合格单位:对于符合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相关要求的单位,予以奖励和表扬,鼓励其继续保持良好的管理水平。

- 不合格单位:对于存在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问题的单位,要求其立即整改,并设立整改时限。

职业病诊断机构仪器、设备基本配置要求

职业病诊断机构仪器、设备基本配置要求

2.脑电图仪*、神经-肌电图仪*、骨密度仪*、肺功能仪*、计算机断
层扫描仪(CT)*、磁共振成像仪(MRI)*
3.酶标仪\全自动酶免仪、电解质分析仪、血气分析仪、光学显微
职业性化学 镜、生物显微镜、分光光度计(紫外和荧光)
中毒
4.烘箱、恒温水浴箱、离心机、紫外灯、通风橱、分析天平(万分
之一,如标准外购可降至千分之一)#、测汞仪#、锌卟啉直读仪#、
酸度计、氟电极及配套仪器#、原子吸收分光光度仪及其配套仪器
#、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高效液相或气相色谱仪及其配套仪器#、
磁力搅拌器、超声波清洗器、生物显微镜*
物理因素所 致职业病
纯音电测听仪、隔音室、裂隙灯显微镜、超声心动图仪*、电子计 算机断层扫描仪(CT)*、磁共振成像仪(MRI)*(高气压作业诊 断)、肌电图仪*、声阻抗测听仪*、脑电图仪*
和其他呼吸 机或数字摄影 X 线摄片(DR)机、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仪(CT)
系统疾病 *
皮肤组织病理检查相关仪器(荧光显微镜、普通显微镜、石蜡切片
职业性皮肤 机、冰冻切片机、自动脱水机)、皮肤斑贴试验相关仪器*(氙弧

灯、wood 灯、 UVA、UVB 光疗仪、日光模拟仪、电子放大镜、
斑试器、数码相机)、电子天平、皮肤镜*、数字温湿度表
职业性放射 性疾病
超净工作台、裂隙灯、眼底镜、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生物显微镜 *、二氧化碳培养箱*、FISH 荧光显微镜及摄像装置*、染色体图像 分析系统*
职业性传染 生物显微镜*、二氧化碳培养箱*、血培养仪描仪(CT)*、膀胱镜*
其他职业病 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仪(CT)*、磁共振成像仪(MRI)*
职业病诊断机构仪器、设备基本配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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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台/人 3-5 套
PM1208 BG
9800.00 5000.00
5
表 1.1.5 省级职业健康监护快速检测设备
检测对 象
粉尘因 素
化学中 毒现场
物理因 素
职业病 鉴定
项目
粉尘
快速有毒物有害气 体检测
脉冲积分声级/频谱 仪 微波
低频场强 高频场强 超高频场强
照度 WBGT 热指数
胸片
仪器设备
数字式测尘仪 防爆型数字式测尘仪
TM
哈希 HI98103D
2100Q PC-Ⅱ PC-Ⅱ ET8500 HI98501
6800.00
35000.00
9920.00
200000.00 1050.00 18492.00 6800.00 6800.00 5500.00 420.00
表 1.1.2 省级传染病、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卫生监督快速检测设备
3M
3887 Testo545 Testo815 Testo625 Testo425 Testo 512
单价 4600.00 1980.00 16000.00
35000.00
24800.00 6088.00 4372.00 3580.00 6680.00 7418.00
表 1.1.4 省级放射防护快速检测设备
便携式傅里叶红外光谱仪
声级/频谱计
微波漏能检测仪 工频场强仪 高频场强仪 超高频场强仪 照度计
WBGT 热指数仪 胸片密度测定仪
X 片观片灯
数量
仪器型号
按需配置 按需配置 根据实际情
况选配
2台
LD-5C AA-3500
ALPHA
AWA6228
1台 1台 1台 1台 2台 1台 1-2 台 1-2 台
紫外线强度 pH 值
便携式风速仪 测距仪
课桌椅尺
便携式紫外线强度计 便携式 PH 计
2台 1-2 台
2套
2台 1-2 台
水质
浊度 电导率
亚硝酸盐、硫酸盐、硬 度等
便携式浊度仪 便携式电导率仪 便携式多参数水质测定仪
1-2 台 2台 2台
仪器型号
PC-Tiger Testo535
Z-500 PPM-HTV AA-3500 AQL200 RAD-7 QuickTake30 YDCD-2006
RF EM81 EM83 EM93A Testo545 Testo400 densipometer
单价
27800.00 78500.00
980000.00
9800.00
14000.00 68000.00 96000.00 186000.00 6088.00 39800.00 20000.00
表 1.1.6 省级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设备
EBI
单价 7400.00 1980.00 18000.00 16000.00 35000.00
220000.00
4
表 1.1.3 省级健康相关产品卫生监督快速检测设备
检测对 象
面积、坡 度
项目 面积、水平度测定
紫外线强度
消毒措 施、车间 洁净度
臭氧
生产加工工具、用具 等物表洁净度快速
测定
车间洁净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积尘 量和微生物
定量采样机器人
二氧化碳、一氧化碳、 甲醛等
室内空气质量在线监测设备
噪声
声级计
照度
数字式照度计
新风量
套帽式风量计
室内 环境
温湿度
数字温湿度计
基本装备
2台 2台 2台 2台 2台 1台 1台 2套 1套
按需配置 2台 2台
1-2 台
2台
面积 课桌 椅高 度 空气 消毒
风速 面积 课桌椅高度
100000.00 4372.00 6088.00 9800.00 3580.00 1280.00 6680.00 880.00 4600.00
4600.00
1980.00
1050.00 18000.00 11300.00 12646.00
53000.00
3
二氧化氯 游离氯
游泳 池水
氧化还原电位
有效氯、浊度等 pH 值 浊度 余氯 游离氯 尿素 水温
2
表 1.1.1 省级环境卫生和学校卫生监督快速检测设备
检测 对象
室内 空气
项目
仪器设备
总挥发性有机物测定仪(PID 光离子化 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
检测器)
二氧化碳
二氧化碳分析仪
一氧化碳
一氧化碳分析仪
甲醛
甲醛分析仪
可吸入颗粒物
可吸入颗粒物分析仪
臭氧
臭氧检测仪

氡监测仪o815 Testo545 TEL7001 Testo625 Testo610 Testo425 Testo405
D3A
D3A
ZDZ-1
HI98103D 2100Q 1900C
sensION+EC5
NOVA60
单价
89000.00 10029.00 12800.00 18800.00 78500.00 16000.00 85000.00 38000.00 200000.00
职业卫生、公共场所、放射卫生检测仪器配备方案 (卫生监督)
济南滨泰经贸有限公司 2014 年 6 月制
1
目录
表 1.1.1 省级环境卫生和学校卫生监督快速检测设备..................................................................................................... 3 表 1.1.2 省级传染病、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卫生监督快速检测设备................................................................................... 4 表 1.1.3 省级健康相关产品卫生监督快速检测设备........................................................................................................... 5 表 1.1.4 省级放射防护快速检测设备................................................................................................................................... 5 表 1.1.5 省级职业健康监护快速检测设备........................................................................................................................... 6 表 1.1.6 省级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设备................................................................................................................................... 6 表 1.2.1 市(地)级环境卫生和学校卫生快速检测设备................................................................................................. 7 表 1.2.2 市(地)级传染病、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卫生监督快速检测设备..................................................................... 8 表 1.2.3 市(地)级健康相关产品生产场所卫生监督快速检测设备........................................................................... 9 表 1.2.4 市(地)级放射防护快速检测设备..................................................................................................................... 9 表 1.2.5 市(地)级职业健康监护快速检测设备........................................................................................................... 10 表 1.2.6 市(地)级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设备................................................................................................................... 11 表 1.3.1 县(区)级环境卫生和学校卫生卫生监督快速检测设备............................................................................... 12 表 1.3.2 县(区)级传染病、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卫生监督快速检测设备................................................................... 13 表 1.3.3 县(区)级健康相关产品卫生监督快速检测设备........................................................................................... 13 表 1.3.4 县(区)级放射防护快速检测设备................................................................................................................... 14 表 1.3.5 县(区)级职业健康监护快速检测设备........................................................................................................... 14 表 1.3.6 县(区)级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设备.................................................................................................................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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