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单式人才培养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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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单式人才培养的
实施方案
“订单式”人才培养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积极探索以就业为导向的“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进一步推进和规范我校“订单式”人才培养工作,现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订单式”人才培养的界定
(一)“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是指学校针对用人单位需求,以就业为导向,与用人单位共同制定或修订人才培养方案,签订学生就业订单,并在师资、技术、设备等办学条件方面相互合作,利用校企的资源优势,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教学,学生毕业后直接到用人单位就业的一种产学结合教育的人才培养模式。
(二)“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是校企双方在充分进行市场调研的基础上,经过签订用人及人才培养协议(订单),形成一种法定的协作关系。
(三)“订单式”培养的实质是以就业为导向,学校与企业共同研究制定或修订人才培养方案,为企业“量体裁衣”培养人才;实施“订单式”培养的关键是学校与企业深入有效的合作,企业参与人才培养的过程。
(四)“订单式”人才培养,能够是新生入学前由学校和企业双方共同确定培养方案和需求计划,也能够是培养期间提出有针对性的培养计划,经协商一致后实施;既能够是独立组建班级以实施教学和学籍管理的“定向班”形式,也能够是少量预订在
校学生(指定或不指定),但必须参与其专业人才培养过程的形式。
二、实施“订单式”人才培养的基本原则
(一)面向市场,适应需要
各部应树立强烈的市场和服务意识,经过多种途径主动与企业建立联系,掌握企业的需求信息,选择适当的“订单式”人才培养合作对象。
选择“订单式”人才培养合作对象时的考虑因素:①合作对象对人才培养的需求情况及业务规格,学生毕业后是否愿意到合作对方去;②合作对方的设备条件、技术和管理水平,学生能否学到知识与技能,能否学以致用;③合作对方对合作教育的积极性。
(二)平等协商,互惠互利
“订单式”培养的校企双方是一种“互惠互利”合作,在实施“订单式”培养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学校、用人单位和学生等多方面的利益和要求:一要有利于学校利用企业的优质实践性教育资源为教育服务;二要有利于企业利用我校办学特色,为企业有针对性地培养符合要求的人才;三要有利于贫困生资助工作,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学费的后顾之忧;四要有利于实现学生的有效就业,保证学生自愿参与到这种定向培养工作中去。
(三)课程设置以就业为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