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依法开好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几点思考

合集下载

工作心得:关于乡镇人大工作现状及对策的思考

工作心得:关于乡镇人大工作现状及对策的思考

工作心得:关于乡镇人大工作现状及对策的思考乡镇人大是最基层的一级政权组织和权力机关,最贴近广大农民。

乡镇人大工作应在创新的基础上需要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

一、乡镇人大工作面临的问题和困难我国《宪法》和《地方组织法》都明确提出了乡镇人大的性质,地位和积极,但由于种种原因,现实中还未得到充分的认识和重视:(一)乡镇人大制度程序不够规范。

乡镇人大除在每年召开的人民代表大会期间有比较健全和完善的工作程序外,闭会期间大部分乡镇人大还没有比较完善的、规范的、明确的制度和程序。

人大主席团在每年一次的人代会上都要选举产生,在开会期间有明确的职权,闭会期间法律也没有明确的职权规定,法律规定,人大主席团不作为乡镇人大的常设机构。

那么乡镇人大主席团和人大主席怎么开展工作,如何行使职权,这些问题,各地乡镇人大主席都是在不违背法律规定的前提下,以个人的理解和认识来进行工作,这种不明确、不规范的工作程序也影响着工作的开展。

(二)乡镇人大工作责职不够明晰。

乡镇机关有党委班子和政府班子,但工作中是党政不分的,“一揽子”工作时候多,党委既是领导和决策者,又是落实者,党委成员也分管着政府工作,人大主席不但要做党委分配的工作,也要做政府的工作,因为乡镇工作是以包片包村落实工作任务的,这样就形成了多数人认为乡镇的工作就是党委书记说了算。

乡镇工作的特殊性在一定程序上也影响了人大工作的开展。

(三)乡镇人大代表自身素质较低,活动经费落实不到位等等。

乡镇人大代表除乡镇党政领导和政府工作人员外,多数代表是农民,文化程度和专业知识都比较低,农民代表参加活动需要补贴,需要经费给予保障,但多数乡镇经费未列入财政预算。

这些问题也影响着工作的开展。

二、创新乡镇人大工作的实践与探索近年来,各地乡镇人大为了创新人大工作,积极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和实践,努力构建了履职的工作平台。

如组织代表召开座谈会,集中调查、视察、评议,创建代表活动室,为代表进行活动提供了地,开展代表向选民述职,代表联系选民制度,组织代表进行专题学习、培训等等,从形式和内容上,提高了乡镇人大的履职能务和水平。

怎样开好乡镇人民代表大会

怎样开好乡镇人民代表大会

怎样开好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一年内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应召开一次以上会议。

怎样才能开好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呢?也就是说要开好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我们要做些什么工作呢?我个人认为,至少要分阶段做好以下两方面的工作:(一)会前的准备工作乡镇的人代会召开之前,乡镇人大主席团主席应向乡镇党委提出召开会议的时间和大会议程的建议,并征得本级党委同意。

之后,要组织开好四个层次的会议:1、召开主席团会议①确定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②拟定会议议程草案;③研究选举事宜;④补选代表。

人大主席、副主席候选人必须补选为乡镇人大代表;乡镇长、副乡镇长可以是人大代表,也可以不是人大代表;⑤决定列席和邀请列席会议人员名单;⑥研究确定代表大会筹备工作机构及其负责人和工作任务。

乡镇的人代会筹备工作机构一般应设立秘书会务组、组织议案组、后勤保卫组,明确工作任务。

各组主要工作任务是:秘书会务组:(人大副主席、党委秘书)——拟发会议通知;——起草各类报告(政府工作报告;财政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安排草案的报告;人大主席团工作报告。

此外,还有代表异动和补选情况的报告;乡镇长、副乡镇长,人大主席、副主席异动情况的报告等);——起草会议议程草案、日程草案和有关大会决议、决定草案;——起草主持词、领导讲话、会场纪律、大会作息时间表等;——印发大会的有关文件资料——作好会议记录、综合有关情况、写好会议总结;——会场布置及会议的服务、宣传、安排讨论地点;——完成主席团交办的其它任务。

组织议案组:(党委组织委员、政府秘书)——起草大会的选举办法草案;——起草大会的各种名单草案(代表名单、列席人员名单、邀请列席人员名单等);——准备选举工作文件资料,各项候选人名单及其简介材料,大会公告;——设计、印制选票、票箱;——收集代表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起草关于代表提出的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提出议案截止时间的建议。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几点思考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几点思考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几点思考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几点思考改革与发展 1998年09期我们国家之所以建立并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由国家的根本性质决定的。

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这一根本性质决定了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

因此,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建设社会民主政治的必由之路。

江泽民同志在十五大报告中指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加强立法和监督工作,密切人民代表同人民的联系。

要把改革和发展的重大决策同立法结合起来,逐步形成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智的决策机制,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提高决策水平和工作效率。

”这一重要论述,继承和发展了邓小平同志关于民主政治建设的思想,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指明了方向。

一、要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全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

党对国家的领导,最根本、最主要的是思想政治领导,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正确,靠党和群众的密切联系,靠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来团结和带领人民群众为自己的利益而奋斗,并不是由党来包办一切,不是简单地由党对人民群众直接下命令。

党对国家事务实行政治领导的主要方式是,通过国家形式使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变为国家意志。

同时,党在国家生活中的领导和活动,都是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进行的。

加强党的领导同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是一致的。

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工作中要认真贯彻党的基本路线,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人大的贯彻落实。

各级党委要把人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讨论,研究人大工作,关心人大的建设。

要尊重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地位,支持人大依法行使职权。

党中央关于国家事务的重大决策,凡是应该由全国人大或它的常委会决定的事项,都要提交全国人大或它的常委会经过法定程序变成国家意志。

乡镇人大代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乡镇人大代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乡镇人大代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近年来,随着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加强,代表法的深化贯彻,乡镇人大始终坚持把代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基础性的工作来抓,积极探索,勇于实践,不断改进和深化代表工作,拓宽代表履职渠道,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使乡镇人大代表的整体素质明显提高,主体意识和主政能力日益增强,在推进依法治乡镇进程和提高视察、执法检查、评议质量,以及提出高质量建议、意见等方面发挥了应有作用。

但代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影响了代表作用的充分发挥。

主要有五个方面问题:(一)代表工作的“基础”作用发挥得不够充分。

各乡镇人大主席团都认识到代表工作是乡镇人大工作的基础,并通过组织代表开展视察、执法检查、评议等活动,发挥代表的作用。

但由于缺乏对人大主席团工作与代表工作内在联系的深入思考,致使人大主席团议事决策与代表活动没有稳定而有机的联系。

有的乡镇虽也采取了邀请代表列席人大主席团会议、会前联系代表征求意见、结合议题组织代表视察或开展其它活动等方式,但这些做法,一是代表参与的广泛度较低;二是一些好的做法也因没有规范制度的保证而不能坚持。

因此,很难说代表工作已成了乡镇人大工作的基础。

(二)具有地方特色的一些做法还很不完善。

近几年来,各乡镇人大在实践中虽然相继开展了建立代表活动专室、设立专题议政日、召开专题人代会、选民评议代表和代表评议“七所八站”工作等活动,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在专题议政方面,开展好的只是个别乡镇和代表小组。

有的议政活动议而不专,海阔天空,泛泛而谈。

还有一大部分只是定了制度并未坚持下来。

也有个别乡镇这项工作至今还没有开展。

召开专题人代会的地方存在的较普遍问题是议题过于单一,以至有的地方单纯成了政府解决修路架桥、集资建校等工作难题的工具。

选民评议代表工作还处于抓典型阶段,并没有大面积推广开来。

代表评议“七所八站”工作的评议对象有待于进一步明确和规范,评议中涉及到的一些实质性问题,监督处理还不够有力。

如何加强和改进乡镇人大工作

如何加强和改进乡镇人大工作

如何加强和改进乡镇人大工作玉阶乡镇人大是我国最基层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是整个和地方各级人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正视乡镇人大工作中存在的履职走形式、监督缺底气的现状,探索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乡镇人大工作的方式方法,对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扩大基层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十分必要。

一、乡镇人大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权力不够。

乡镇人大行使权力,特别是其监督权的状况,与宪法、法律赋予的职权要求尚有差距,主要是表现在乡镇人大主席设置规格不高,对乡镇党委、政府的监督权力不够。

二是职权不细。

乡镇人大的职权没有很好的予以界定、细化,不利于工作的开展,特别是具体工作的处置。

三是精力不足。

乡镇人大主席均负有该乡镇不小的中心工作担子,个人的精力毕竟有限,难以开展全面的乡镇人大工作。

四是经费不专。

乡镇财政本来就存在困难,人大的经费保障更加困难,即便有一定的预算拨付,也没有明确专项,不利于经费管理和工作推进。

五是力量不强。

乡镇班子职数少的只明确人大主席一名专职,职数多的也只有人大主席、人大副主席两人,乡镇人大工作的开展力量匮乏。

六是xx不高。

乡镇人大代表素质与执行代表职务的要求尚有差距,执行代表职务的保障条件不足。

七是感受不到。

有的代表只看“上头”,不看“下头”,只看领导的脸色行事,不反应群众的疾苦和呼声;有的代表履职能力不强,发挥作用若微,有的甚至处在不开会、不视察、不学习的“休眠状态”。

造成乡镇群众感受不到人大的作用和温暖。

八是效果不大。

“人大人大,其实没啥,说起来重要,做起来不重要。

”会议时间前后也只有几个小时,草草了事,没有多少实质性内容,开会只是搞形式、走过场。

形式主义倾向越演越烈,人大职权发挥得不充分。

工作开展取得的效果不大。

二、加强乡镇人大工作的几点建议正确处理好乡镇人大与党委、政府的关系。

乡镇人大、乡镇党委、乡镇政府是乡镇权力系统中的三个中心,只有三者协调一致,才能促进各自工作的顺利开展。

规范完善创新——加强新时期乡镇人大工作的几点思考

规范完善创新——加强新时期乡镇人大工作的几点思考

规范完善创新——加强新时期乡镇人大工作的几点思考作者:张强来源:《人大研究》 2014年第9期□ 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乡镇人大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础,位于“金字塔”形国家机构的最底层,是最基层的国家权力机关。

纵观媒体对各省、市、自治区乡镇人大工作的报道情况,目前,乡镇人大工作面临着五大突出困难和问题,即:机构设置不健全、法定经费不保障、会议举行不规范、代表活动不丰富、职能发挥不充分等,这也是阻碍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得到更好地坚持和完善的“最后一公里”最直接最现实的客观存在。

如何加强新时期乡镇人大建设,笔者以为,要积极稳妥地唱响“三部曲”:规范、完善、创新。

一、规范从乡镇人大的角度审视,各地机构设置不够统一、法定经费难以保障、人代会召开随意性大、代表活动流于形式等问题的产生,甚至在一些地方,乡镇人大工作被边缘化、虚置化,法律法规的不健全乃是主因。

故此,笔者以为,做好新时期的乡镇人大工作,最根本、最核心的任务是要做好“规范”这篇文章。

第一,规范的基本选项。

一是规范乡镇人大的职能定位。

要按照“下位法服从上位法”的原则,对乡镇人大的法律地位表述和法律职能定位从“口径”上进行统一。

二是规范乡镇人大的机构设置。

要根据工作实践需要,在已有法定乡镇人大职数规定的基础上,应对乡镇人大机构设置和主席团的组成进行全国性或者省级统一规定。

比如主席团设主席一名,是否由同级党委书记兼任?如果同级党委书记兼任,副主席应设几名?副主席中是否设专职副主席?专职副主席是什么级别?进不进同级党委班子?人大专干和人大秘书职数如何配备?三是规范经费保障。

要根据经济发展情况,适当确定乡镇人大日常工作经费和代表活动经费标准,并根据周长增长及时提高乡镇人大经费保障水平。

四是规范乡镇人代会。

地方组织法规定了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13 项职权,概括起来就是选举权、监督权和决定权。

而对于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在乡镇人代会闭会期间因工作变动出现的职务请辞,如何请辞?没有明确规定。

关于对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工作的思考

关于对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工作的思考

关于对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工作的思考(汝城县益将乡朱细仁袁隆)近几年来,由于乡镇人大机构、人大制度和工作职责越来越健全和完善,再加上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按照法律规定,认真组织代表开展各项活动,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开拓创新人大工作,促进了农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

但是,前年底乡镇人大换届后,乡镇人大主席都是由党委书记兼任,专职副主席也有不少是从党委、政府转岗而进入乡镇人大工作的,他们有多年来乡镇开展人大工作的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无疑对于今后开展乡镇人大工作创造了良好条件。

但也存在这样那样的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有: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督促工作尚未到位。

如何才能使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找准自己的位置,履行好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的职责呢?笔者认为,要注意做好四个方面工作。

掌握三个工作要领处理好四个关系第一,要在党的领导下开展人大工作。

要通过法定程序,认真负责地将党的主张变为人民的意志,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前提下,由人民来选择。

因而,我们既要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又要求人大自觉接受党的领导,我们的人大工作才有活力。

第二,要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履行职责开展乡镇人大工作。

因为人大工作与党务、行政工作的不同点是人大工作一要依法办事,包括遵守程序法;二要集体行使职权,也就是说民主决策,人大不是首长负责制,是会议制,不能个人拍板。

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都只有一票。

要保证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依法办事是搞好乡镇人大工作的“常备武器”,一定要掌握好。

第三,要在代表和选民的监督下发挥作用是做好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工作的关键。

法律规定,人大代表受原选区选民或原选举单位的监督。

所以,要在乡镇人大代表和选民监督下做好工作,加强与代表的联系,要听取代表的意见、建议,并负责向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努力为人大代表排忧解难,在职权范围内解决一批人大代表迫切需要解决的事情,等等。

乡镇人大工作经验交流材料范文

乡镇人大工作经验交流材料范文

乡镇人大工作经验交流材料范文乡镇人大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最基层的国家权力机关,也是乡镇政权组织建设的核心。

做好新形势下乡镇人大工作,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迫切需要,是发展基层民主政治的客观要求,也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保证。

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乡镇人大工作?笔者认为:做好乡镇人大工作必须充分认识乡镇人大工作的重要意义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一个重要目标。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制度载体,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和实现形式,在推进依法执政、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各级人大肩负的神圣使命。

乡镇人大作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在推进依法治国方略、落实党委决策、畅通民主渠道、促进和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权力上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对于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推进基层民主法制进程、改善党群和干群关系、促进农村经济繁荣和社会稳定的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做好乡镇人大工作必须把握四个原则人大工作的法律性、程序性非常强。

要更好地做好乡镇人大工作,充分发挥乡镇人大的重要作用,必须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一要坚持党的领导的原则。

我国宪法明确提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们的根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是我们的领导核心”。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党领导下的人民民主制度,只有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才能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作用。

乡镇人大主席要不断增强党性观念,对人大工作的重要情况,及时向党委报告,积极争取党委的重视和支持。

二要坚持监督与支持相结合的原则。

在我国的政治体制中,党委、人大、政府工作虽然分工不同、职责不一样,但基本出发点和根本目标是一致的。

政府是我们的监督对象,要把监督寓于支持当中,就是在监督中支持、在支持中监督,在参与中支持、在支持中参与。

但支持是有原则的支持,是有依据的支持,监督也同样是有依据的监督,有原则的监督,不能凭自己的薏想,凭自己的私人感情来做,而是要讲政治、讲原则、识大体、顾大局,按法律法规、按程序来。

浅谈做好新时期乡镇人大工作

浅谈做好新时期乡镇人大工作

全文共计3198字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础,是最基层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处于开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最前沿。

其工作好坏,直接关系到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基础的实施和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

本文结合当前福安人大工作实际,深刻剖析做好新时期乡镇人大工作的重大意义,深入探究乡镇人大如何在“四个方面”创新突破、以及处理好“四个关系”的有效途径。

一、充分认识做好新时期乡镇人大工作的重大意义
1、做好新时期乡镇人大工作,是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需要。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础,是最基层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处于开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最前沿。

俗话说“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

可以说,乡镇人大的作用能否发挥到位,实质上关系到人大制度乃至民主政治制度的健康运行。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基本的、必不可少的环节,就是要高度重视和大力加强乡镇人大工作,使乡镇人大真正担负起基层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责。

2、做好新时期乡镇人大工作,是党对地方国家事务实行有效领导的需要。

党的执政地位是通过党对政权机关的领导来实现的。

必须充分发挥乡镇人大的职能作用,通过乡镇人大依法作出决议决定,及时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变成国家意志和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并通过
1。

浅谈乡镇人大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浅谈乡镇人大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浅谈乡镇人大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基层的国家权力机关,乡镇人大工作是否顺利开展,关系到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关系到人民对于国家的信心。

因此,本文从乡镇人大的履职状况、人大代表以及监督机制等方面分析了目前乡镇人大存在的问题,并且从相关方面提出了解决这些问题的一点建议。

标签:乡镇人大问题建议乡镇人大是我国基层的国家权力机关,是整个国家政权的基础,是最接近人民群众,最了解和最能反映民意的国家机关。

因此,搞好乡镇人大的建设工作,有利于推进基层民主政治的建设与完善,有利于人民当家作主权力的发挥,更有利于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

因此,笔者就乡镇人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

通过这次调研,从总体上看,乡镇人大工作运作基本正常,都能以法律赋予的职权为依据,结合本乡镇的实际情况,积极开展相关工作;乡镇人大能够在党的领导之下,做好自己的本质工作;乡镇人大也能够围绕自己职权助推经济社会发展,如颁布的一系列“人大帮扶计划”,改善本地的街道以及打造景观林等等;同时,大部分乡镇人大也做到了密切联系群众,听取群众意见,颁布了相关的规章制度,如宣汉颁布的《宣汉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人大代表联系选民暂行办法》等。

但是,通过调研,我们也发现,乡镇人大工作仍然还是存在着问题。

一、乡镇人大工作存在的问题1.乡镇人大的履职状况堪忧在调查中了解到,由于一系列的原因,乡镇人大的履职状况存在着很多问题。

首先,乡镇人大需要负责的事情过多。

随着社会矛盾的不断激化,各种事故频繁发生。

在一些乡镇地方,某些事故发生过后,公安系统以及政府机关都不愿意接管,因此,这类事情就被推到了乡镇人大,使得乡镇人大除了日常的工作以外,还有很多额外的工作,导致乡镇人大压力比较大。

其次,乡镇人大的权威性仍然受到挑战。

尽管乡镇人大是我国的权力机关,但是在实际的工作当中,一些乡镇领导干部只重视乡镇党委、乡镇政府的领导,而对于乡镇人大的相关工作则不重视,甚至凌驾于乡镇人大之上。

做好乡镇人大工作的几点体会

做好乡镇人大工作的几点体会

做好乡镇人大工作的几点体会随着乡镇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乡镇人大工作也变得日益重要。

在这个背景下,做好乡镇人大工作需要我们有更深入的理解和认识。

在这篇文档中,我将分享我的一些体会,希望对做好乡镇人大工作有所帮助。

一、加强宣传和政治教育做好乡镇人大工作,首先需要加强宣传和政治教育。

我们应该重视人大的宣传工作,并积极推动政治教育的深入开展。

只有让广大群众充分了解人大的工作、职责和作用,才能真正增强他们的参政议政意识,积极参与到人大的工作中来。

同时,我们还应该提高政治素质,切实加强党性教育,铭记自己的使命和责任。

要坚持党的领导,发挥人大的作用,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为人民群众的利益而努力。

二、改善人大工作环境做好乡镇人大工作,必须改善工作环境,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我们应该注重提高人大代表的待遇,给予他们更多的支持和关怀。

同时,在工作中要尊重人大代表的权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为桥梁的作用,做到与群众相贴近、与政府相联系、与人大相协调。

对于人大办公室,要做好管理工作,配备专业化的人才,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同时,还应当建立健全一个科学高效的信息管理系统,保证工作的快速、准确、高效地开展。

三、积极处理民生问题在乡镇人大工作中,贴近群众、关注民生是至关重要的。

我们应该积极处理好民生问题,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关切的问题。

对于涉及民生的提案,人大代表应该尽快报告上级政府予以解决。

同时,在处理过程中,要注重与政府部门沟通,做到有效协调,确保解决问题的高效率性和可操作性。

四、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人大代表作为公众利益的代言人,需要承担对权力运行的监督职责。

我们应该通过对财政、经济、环保等领域的监督,切实防范和惩治权力滥用行为。

同时,还应该加强对基层政府和管理部门的监督,推动政府公开透明,提高政府部门服务意识和素质,保障人民群众的公正权益。

总之,做好乡镇人大工作,需要我们加强宣传和政治教育、改善工作环境、积极处理民生问题、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等多方面的努力。

关于代表法的几点思考

关于代表法的几点思考
一、如何正确理解人大代表的概念。人大代表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简称,比如在座的各位就是黄山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除此之外还有全国、省、市、乡镇人大代表。(这里需要解释的是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权力的一种制度,是立国之本,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这一制度构建了我国的整个国家机器,是国家权力体系构成的基础。而人民代表大会有两个含意,一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履行职责的机关,简称“人大”,这里要注意的是“人大”一般是特指人民代表大会,而它的常设机构人大常委会一般不能简称为“人大”,不然就混淆了两个不同的机关。二是指依法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的人大代表集中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会议。这些基本概念,作为人大代表不应该模糊。
前面讲的这些集中起来就是人大代表由选举产生,代表全体人民的意志,依法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力。讲这些其目的就是要树立起一个代表的意识,有了这个意识,就能够自觉的学习和掌握人大代表工作的知识,认真的履行好人大代表的法定职责,努力的为人民服务。下面的内容我就讲的快点,只是点到为止。
二、人大代表的权力和义务以及监督和保障。
议案是指需要人民代表大会作出决定的议事原案。建议是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简称。它们的区别在于1、提议主体不同(法定的国家机关包括主席团、人大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和人民政府以及10名以上的代表联名); 2、提出的内容要求不同(议案一般是需要人民代表大会作出决议决定的重大事项); 3、提出的时间不同(议案必须在大会规定的时间内提出); 4、书写方式不同(议案要求有案由、案据和方案); 5、处理的程序不同(议案由大会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本次大会会议议程,也可以先交有关机构进行调研,再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大会议程,如果不列入会议议程的话一般都转为建议处理。议案一旦形成并由人大作出相应的决议决定就具有法律的效力,就不再仅仅是提议代表的意见,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执行大会的决议决定)。议案的要求比建议高,处理的程序要复杂,没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代表提出的那些议案可以作为议案处理,各地都有一些探索的做法,一般每次会议的议案只有少数。实际上人代会上人大代表最常用的形式是提出代表建议。

关于对乡镇人大工作的几点建议

关于对乡镇人大工作的几点建议

关于对乡镇人大工作的几点建议李鹏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全乡镇人民依法管理本乡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的一条重要途径,是一项法律规定十分明确、法定程序十分严肃的制度。

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一些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质量不高,甚至被当作一种形式、一种"手续"来看待。

主要表现为:一、时间随意缩短,程序随意简化。

按有关规定,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期一般不少于两天,会议议程一般有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有人大工作报告、政府工作报告、设乡镇级财政的有财政预决算报告)、组织代表学习有关法律法规、选举等。

但一些乡镇常常以经费紧张为由,随意缩短会议时间,简化会议程序。

如工作报告只听取不审议、不安排足够的时间让代表提案、反映意见和要求等。

二、乡镇政府工作报告"查找与替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法》(下称《组织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必不可少的一项议程就是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

大会对政府工作报告认真听取和审议后,如果认为总结是实事求是的,工作的卓有成效的;今后的发展目标和措施是符合本乡实际,是切实可行的,大会就形成批准这个报告的决议。

否则进行否决。

由此可见,政府工作报告是关系全乡镇经济、文化、社会发展的大局,是全乡人民今后一个时期的奋斗目标,是政府工作的任务和方向。

然而,一些乡镇把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当作一种走过场的形式。

一是工作报告千篇一律。

有的是全县统一模式,有的乡历来就是一种格式,每次召开人民代表大会,只是把上次或上届的工作报告或全县统一的范文,进行如计算机编辑的"查找与替换"方法一样,只把乡镇名称和数字改动一下即可。

浅谈如何开好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交流发言)

浅谈如何开好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交流发言)

浅谈如何开好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交流发言)扬州市乡镇人大主席论坛第三十次会议交流发言浅谈如何开好乡镇人民代表大会XX县安宜镇人大沈洪春(XX年10月30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制度,乡镇人大是我国最基层的国家权力机关,是我国政权建设和*法制建设的基础。

加强乡镇人大工作,认真开好乡镇人代会显得尤为重要。

但是,多年来乡镇人代会实际效果一般较差,没有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

从实践情况来看,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一是程序简单化。

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要求,在乡镇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不仅要选举产生*组成人员,而且要有效实施对*工作的监督。

在程序上应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的有关规定,严肃认真,依法进行。

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一般是按预先设定的“程序”走形式,除听取相关报告、人事选举、大会审议、表决等程序外,能减少的程序就减少,一些涉及重大工业项目工程、民生实事项目建设等没有被列入议程,会议时间也在缩短。

二是审议表面化。

人大代表审议*工作报告、人大主席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等,是人代会十分重要、十分关键的一个环节,是人大代表履行职责、行使人民当家作*利的具体体现。

但是,在实际过程中,审议报告及相关文件,却往往被忽视,代表分组讨论、审议的会场变成了“海聊”、联络感情的场所。

部分代表还借故离开会场办私事,有的审议会成了对*工作的“摆好评功”会,未能指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代表真正意见没有表达出来,审议变得徒有虚名。

三是表决形式化。

人代会对有关事项的表决,表决结果如何应该说是会议至关重要的一环。

但是,大会表决的形式一直运用举手表决的方法进行,这一形式从法律角度来说也没有错,可是在举手表决时,由于坚持自主意见的人寥寥无几,即使有在那种场合也不会理直气壮的站出来,提出不同的意见,往往表决会以“一致通过”而皆大欢喜。

四是决议原则化。

乡镇人代会上对审议的报告、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最终形成的决议往往是套话大话一大堆,没有什么实质有效的内容,如稍作改动,此类决议每年都可以使用,更有甚者会议形成的决议变成“大会认真听取了×××所作的××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如此通用的“原则化”决议,说好听点是敷衍代表、糊弄人民,说严重点就是对代表的不尊重,把人民群众不放在心上。

基层反映:当前基层人大工作存在的问题与思考

基层反映:当前基层人大工作存在的问题与思考

基层反映:当前基层人大工作存在的问题与思考今天,的我为大家整理了一篇关于《基层反映:当前基层人大工作存在的问题与思考》范文,供大家在撰写基层反映、社情民意或问题转报时参考使用!正文如下:202*年,中共中央转发《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随后,湖南省委下发了《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实施意见》,并于今年召开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对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意见和要求。

笔者在基层从事人大工作十多年,结合这些年的工作经历,对照中央、省委的精神就基层人大的运行情况作一些探讨。

一、当前基层人大履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对照法律法规、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人大工作的要求来审视当前各地基层人大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1、人民代表大会的作用未能凸显。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管理地方事务的重要形式。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

这反映了在新的历史时期,执政党更加重视人民代表大会的地位和作用,要在推动中国政治发展的进程中进一步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的功能。

但从实践来看,目前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的法定功能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主要表现为:一是人民代表大会时间短,议程多,会议存在走过场的嫌疑。

现在县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大多是一年一次,集中二、三天,乡镇一级的代表大会时间就更短,基本上就一天,议程十几项,而且年年议程一个样,导致了为完成法定程序而开会,没有真正发挥人民代表大会的功能。

曾有乡镇的人大代表戏言:我们一年就开一次会,聚个头,吃顿饭,领个纪念品回家过年。

(注:乡镇的代表大会大多是春节前左右召开)。

二是审议功能比较薄弱,会议就那么几天,代表们很难在短时间内针对各项报告和决定开展调查,提不出有分量、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代表临时动议、临时联名提出的议案或建议缺乏科学严谨周密的考虑,实际操作或承办起来有难度,这也是多年来代表议案建议办结率不高的因素之一。

乡镇人大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及建议

乡镇人大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及建议

乡镇人大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及建议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基础环节,也是我国最基层的国家权力机关。

为了全面了解和掌握乡镇人大工作,我在4月中旬对部分乡镇进行了调研。

通过调研,进一步了解了各乡镇人大工作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乡镇人大基本情况我县现有8个建制乡镇,乡镇人大代表371名。

每个乡镇人大配备专职主席1人(目前没有配备副职和工作人员)。

二、乡镇人大开展工作情况近年来,乡镇人大的工作基本上是维持日常运转,因为诸多原因,除少数乡镇外,大部分乡镇人大在届中没有召开例会,也没有组织代表开展集中视察、评议等活动,没有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更没有依法监督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

三、当前乡镇人大工作中需要加强和改进的地方一是乡镇人大自身职权行使不够充分。

表现在各乡镇人大主席注重抓中心工作,却忽视了人大自身工作,也就是所谓“种了人家的地,荒了自己的田”。

通过调研,发现不少乡镇人大主席对人大工作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掌握不够,对人大工作的性质、地位和作用认识不明确,造成不能按照法定程序开展工作。

代表素质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代表履职的积极性、发挥作用的主动性还不高。

各乡镇人大各项工作制度也不够健全,已有制度落实不够,缺乏规范化、制度化。

二是乡镇人大自身建设欠缺。

乡镇人大的人员较少(光杆司令),经费紧张,办公条件较差等问题在调研中反映较为普遍,这些问题一定程度制约了乡镇人大工作的健康发展。

三是乡镇人大宣传工作比较薄弱。

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宣传不够,不少干部群众对乡镇人大工作还缺乏了解,认识上还有的认为人大是“摆设”、是“牌位”等这样那样的偏见。

此外,县、乡镇人大之间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联系,加强沟通,县人大要切实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

四、对做好乡镇人大工作的思考和几点建议乡镇人大处于民主法制建设的最前沿,它对保证宪法和法律在基层的正确实施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作为最基层的权力机关,乡镇人大是广大群众参与国家事务管理、行使当家作主权力的基本形式和途径,是人民代表大会的重要组成部分。

乡镇人大代表是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人员

乡镇人大代表是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人员

关于乡镇人大代表存在的问题与思考乡镇人大代表是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人员,乡镇人大代表履行职责的情况如何,直接关系到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职权的情况如何。

近年来,随着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加强,乡镇人大代表的整体素质明显提高,主体意识和主政能力日益增强,在推进依法治乡进程以及提出高质量议案、建议等方面发挥了应有作用。

但也应该看到,现实中乡镇人大代表履行职责的情况与民主政治建设的要求、与宪法法律的规定、与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不小差距,影响了代表作用的发挥。

为此,现将乡镇人大代表存在的问题进行浅析。

一、乡镇人大代表履职存在的问题(一)履职意识不强。

在现实工作中,由于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性质、地位和作用的认识不足,对法律赋予人大代表的权利和义务的认识模糊,部分代表缺乏应有的代表职务意识,有的乐当“荣誉代表”,满足于获得“人大代表”的政治身份;有的甘当“名誉代表”,满足于参加会议和活动;有的代表自轻自贱,觉得自己人微言轻,说了也没有人听,甘当“哑巴代表”。

更有甚者,认为代表是仅仅是一种“荣誉”称号,并不需要履行什么职责,或者认为代表职责仅限于“会议”,错误地认为“开会是代表,散会就完了”。

这些代表没有真正认识到人大代表是一种神圣的职务,没有把自己区别于其他公民的地方就是担负着代表人民行使当家做主权利的重要职责,这些“充数代表”的存在极大地影响了人大职能作用的发挥。

(二)履职热情不浓。

有的人大代表参加人代会是“奉命行事”,迟到者有之、早退者有之,有的代表忙于自己的生产生活,无暇顾及代表所肩负的重任,代表小组的活动有空我就参加,没空就忙自己的事,平时也事不关己,不关心村情民意,成了“代表代表,散会就了”。

部分外出务工、经商代表,不按时出席人代会和不参加代表活动,失去了代表的作用。

有的人大代表对主席团组织的视察、检查、调研、评议等活动,被动应付;有的人大代表讨论发言是人云亦云,看着“干部代表”脸色而附和;会议表决是环顾左右而行事,没有主见。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依法开好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几点思考按照《宪法》、《组织法》和省人大常委会《湖南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工作若干规定》的规定,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一级基层权力机关、是充分体现社会主义人民民主的具体形式。

但是,现在有不少乡镇召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留于形式、走过场,极不规范、严肃,值得引起我们高度重视。

这样开会不行
我们在调查中发现,市区人大代表形象监督员也有反应。

不少乡镇把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当作一项简单的任务完成了事,不是依法、很规范地当作一件政治任务去完成。

有的准备不充分,议程简单,报告杂乱,甚至还有错别字;有的通知不到位,迟到、早退甚至缺会不请假,虽然人数过半,但因事、因病请假的人员不少;有的主席团主席或副主席长期抽调中心工作,对乡镇人大主席团的本职工作过问甚少,对怎样精心开好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更是应付,心中无数,平平过;不少乡镇都是和乡镇的经济工作会、总结表彰会、春耕生产动员会等事务性会议绑在一起开,其中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开半天,根本没有安排人民代表讨论会议中的报告,甚至连乡镇的财政报告都没有作;某些有选举任务的乡镇,一不开预备会,也不开党员代表会,候选人的推出时间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酝酿时间,严重违反法定要求;可以说大部分乡镇一些涉及民生、长远、全局的重大举措,根本就没有提交人民代表大会认真讨论审议,然后由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集
体作出决定。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形同虚设,成了“空架子”;闭会后,作出的决议、决定应以公报形式向全乡及社会公告,可以说,几乎没有一个乡镇这么做过。

要依法开好会
为了在乡镇充分实现社会主义人民民主,真正表达群众的意愿,维护法律的尊严,鉴于目前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建议:
一、要切实提高乡镇党委对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认识。

乡镇党委特别是一把手要深刻认识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地位、作用和职责,要认真学习《宪法》、《组织法》和《湖南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工作若干规定》。

乡镇党委在带领广大群众发展经济的同时,还要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依法发挥人民代表大会的作用。

《组织法》第10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本级人民政府的组成人员。

”第26条第2款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主席团或者五分之一以上代表联名,可以提出对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的罢免案,由主席团提请大会审议。

”由此可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法律赋予它的权力是够大的,从中也可以看到它的地位和作用。

乡镇党委和乡镇人大主席团一定要认识到这一点。

乡镇党委要大胆领导同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党委书记要亲自听取主席团的汇报。

乡镇党委对人民代表大会的筹备、日程、议程、报告、讨
论、决议、决定、选举、质询、询问、会务等要全程掌控,要对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召开实行正确有效地领导。

主席团主席要主动汇报,依法筹备并开好人民代表大会,主动接受同级乡镇党委的领导。

二、一定要保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召开有足够的时间。

现在绑着和其它的会议一并开,是错误的,甚至是违法的,严格讲,可以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没有选举任务时,至少要按《组织法》安排一天时间。

因为,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召开期间,要根据国家计划,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文化事业和公共事业的建设计划;要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财政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要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工作的实施计划;要听取和审查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的工作报告;等等。

一般上午听取,下午审议、决定,没有一天时间是不行的。

有选举任务时,至少要安排三天时间,因为按有关规定,提名、酝酿候选人的时间不得少于两天。

一般是第一天的下午由主席团推荐出候选人,供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充分酝酿,第三天的下午依法举行选举,并按照得票多少确定谁当选。

这样组织的选举才是真正守法有效的。

三、一定要确保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参会率。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一年可以召开一至两次,一般我们大都只开了一次;组织本级和本行政区域内的上级代表,评议乡镇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国家机关驻本行政区域的办事机构的工作没有开会进行。

既然一年仅有一次会,那就更应该让更多的代表参加会议,除确实因病不能参加的外,要求其他代表都要参加,不能随便准假,谁都可以说出理由。

为了提高参会率,主席团要尽早发出通
知,最好以文字通知代表,以便代表提前安排。

列席会议的人员,也要文字通知到人。

四、乡镇的财政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要坚持口头报告。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财政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都是以书面形式向人大代表报告,是因为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有“两院”的报告,是为了大会节约时间。

而乡镇没有“两院”报告,完全可以口头向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报告,以便充分审查,慎重批准,乡镇不能向县以上学习。

五、重大事项要坚持向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并决定是否施行。

根据《组织法》第九条第三款、第九款规定,“根据国家计划,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文化事业和公共事业的建设计划;”“撤销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因此,一个乡镇一年或几年的修路架桥、中小学维修和大的添置、机埠改造和兴建、乡政府机关内部的修缮、集体资产运营和处置、安全卫生饮水工程、乡镇卫生网络建设、农民文化活动中心等等,都应向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专项报告并作出具体说明,以便乡镇人大代表审议,充分参与决策。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不仅仅只监督“钱袋子”或依法行使选举和罢免权,参与重大问题的决策,也是法定的。

现在,我们大部分乡镇根本没有这个法律意识,更谈不上去做。

六、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主席副主席要尽快配齐而且专起来。

现在九个乡镇,一个乡没有人大主席,原人大主席已提拔;一个乡的人大主席和副主席被借调上级机关。

每个人大主席和副主席及街道的人大主任都兼有若干其它工作。

我们从实际出发,不一味强调人大工作者一律专职,
但人大工作者本身要有高度的政治责任,精于本职,依法履职,不能占着茅坑不拉屎。

有关部门要尽快配齐缺位的。

借调机关要事先除征求人大工作者所在单位意见外,还要征求一下上一级人大机关的意见或告知。

七、要注意收集和办好人民代表的建议案。

这是人民代表大会开得成功与否的标志之一,也是人民代表依法履职的重要途径,是乡镇人大主席团的重要法定职责。

总之,一定要依法开好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千万不能敷衍塞责、走过场。

否则,就是对法律的亵渎。

(本文系网上下载,作者不详,供学习借鉴之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