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开挖及管线的保护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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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坑开挖及管线的保护方案
第一节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内,从金沙湖源水预处理厂北侧沿聚首路东侧至规划支路南侧,穿过聚首河至七格污水处理厂西侧绿化带,沿聚首河规划绿化带至七格南路西侧,穿越聚首河与下沙路,沿七格北路西侧绿化带至北苑路并沿北苑路往西至新华河东侧,与金沙湖进水管接顺。
在顶管井二向接收井二顶进过程中,由于土压力和土的摩擦力太大,导致在顶进过程中顶力达到260t,到达F管的破坏强度,经指挥部同意,停止顶进施工,启动应急预案,在机头位置实行开挖。
第二节基坑开挖方案
1、在机头部位开挖前,场地用彩钢板进行封闭维护。
2、挖除表面土1.5米后,在机头两侧打设6个18米深得深井进行小范围强降水。水降至低于机头底标高50cm后分层开挖土方,在以机头中轴为中心,两侧离开中轴2米处采用6米钢板桩围护防止土体下滑,向下开挖4米后将钢板桩再向下打4米,再向下开挖3米后钢板桩之间用DN20的松木桩支撑。以下1.2米用水力法冲刷机头部位土方,取出机头.
清理土方管底20cm土体,浇筑混凝土垫层,略低于管底。
2、将原先的接收井变为顶管井,倒顶至机头所处位置,
用钢套带橡皮圈连接已顶混凝土管后,用C25混凝土方包。第三节管线保护管理措施
1、工程实施前,向有关单位提出监护的书面申请,办妥相关管线保护的手续。邀请相关单位对我们进行管线保护的相关交底,对施工现场地下管线的详细情况和专业单位对制定管线保护措施提供宝贵意见,并向项目经理、现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班组长和操作工作安全交底,并协助项目建立“保护地下管线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责任。
2、落实保护地下管线的组织措施,管线单位委派管线保护专职人员协助本工程地下管线的监督保护工程,项目部现场管理人员与各施工队及各班组的兼职管线保护人,组成地下管线监护体系,严格按照监理公司审定批准的施工组织和经管线单位认定的保护地下管线技术措施要求落实到现场,并设置必要的管线安全标志牌、警示牌。
3、对受施工影响的地下管线设置若干沉降观测点,工程实施中,定期观测管线的沉降情况,及时向建设单位和有关管线管理单位提供观测点布置图与沉降观测资料。
4、成立由建设单位、各管线管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有关人员参加的现场管线保护领导小组,定期开展活动,检查管线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及保护措施的可靠性。
5、工程施工中,严格按照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与本方案技术措施的要求进行施工,各级管线保护负责人深入施
工现场监护地下管线、督促操作(指挥)人员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章施工。
6、施工过程中发现管线现状与交底内容、样洞资料不符等异常情况时,立即通知建设单位和有关管线单位到场研究、商议补救措施,在未做出统一结论前,不得擅自处理或继续施工。
7、施工过程中发生意外情况,应严格安装本方案制订的应急预案处理。
第四节施工质量保证措施
1、积极主动走访有关职能部门,尽可能收集有关管线的资料。
2、派专人对施工现场地下管线进行勘测调查。
3、绘出有关管线图纸,作为施工中管线迁拆或保护的依据。
4、管线悬吊结构经管线主管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部土方开挖。
5、电缆位置采用人工开挖土方,防止破坏管道。
6、对漏水或破坏的地下管线,按管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修复后,方可悬吊。
第五节施工期间的管线维护、检查措施
1、管线维护
施工期间加强管线变形的监测工作,并将监测结果及时
报告给相关部门。一旦管线变形增大时,应及时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2、监控测量
沉井周边地表沉降监测,每断面距沉井井外壁2m、4m、6m、8m设4点。沉降监测采用水准高程测量方法进行,仪器采用DEZ2精密水准仪配NA2铟钢水准尺,测量精度按二级水准要求。
第六节管线保护应急预案
1、工程开工第一时间购买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险的保险险种,防止因管线损坏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2、对于施工中,因探测不明、施工失误等原因,造成管线损坏,现场人员应立即向项目部汇报情况。
3、项目经理或总工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并将第一手情况如实反应给业主、监理,可以明确产权单位的,及时同时产权单位实施抢修;不能明确产权单位的,及时知会监理单位,待监理单位调研确定后,通知产权单位抢修。
4、如施工单位有能力抢修的,在提供抢修方案经监理单位同意实施的情况下,第一时间实施抢修,以尽量挽回损失。
5、对于管线损坏后,会造成对人员机械有损害的,应及时保护好现场,并对现场进行戒严,防止工人、民众、机械的进入,造成进一步的损失。
6、事故处理完后,对损失进行评估,并对事故进行总结,以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并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教育。对施工作业人员有较大失误的,给予处罚处理,并把处罚结果上报监理、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