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7资源税会计
税务会计 第6章 资源税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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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 资源税的确认计量
一、资源税的计税依据及其确认
对同一种应税产品,征税对象为精矿的,纳税人销售 原矿时,应将原矿销售额换算为精矿销售额缴纳资源 税;征税对象为原矿的,纳税人销售自采原矿加工的 精矿,应将精矿销售额折算为原矿销售额缴纳资源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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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 资源税的确认计量
一、资源税的计税依据及其确认
石,按照便利征管原则,仍实行从量定额计征。从量计 征资源税的,其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应税产品销售数量×适用定额税率(单位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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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 资源税的确认计量
二、应纳资源税的计算
(二)从量计征资源税的计算 销售数量包括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的实际
销售数量和视同销售的自用数量。纳税人不能准确提 供应税产品销售数量的,以应税产品的产量或者主管 税务机关确定的折算比换算成的数量为计征资源税的 销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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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 资源税的确认计量
二、应纳资源税的计算
(一)从价计征资源税的计算 3 精矿销售额折算为原矿销售额
原矿销售额=精矿销售额×折算率 折算率=(原矿单位售价×选矿比)÷ 精矿单位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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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 资源税的确认计量
二、应纳资源税的计算
(一)从价计征资源税的计算 如果本地区原矿销售情况很少,缺乏可参照的市场
2 原油,指开采的天然原油,不包括人造石油。
3 天然气,指专门开采或者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
第1节 资源税税制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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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源税的纳税范围
4 煤炭,包括原煤和以未税原煤加工的洗选煤(简称洗选煤)。
5 盐,包括固体盐和液体盐。固体盐是指海盐原盐、湖盐原盐 和井矿盐。海盐原盐包括北方海盐和南方海盐。液体盐俗称 卤水,是指氯化钠含量达到一定浓度的溶液,用于生产碱或 其他产品的原料。
资源税的会计核算
➢ 中外合作开采陆上、海上石油资源的企业依法缴纳资源税。 ➢ 2011年11月1日前已依法订立中外合作开采陆上、海上石油资
源合同的,在该合同有效期内,继续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矿 区使用费,不缴纳资源税;合同期满后,依法缴纳资源税。
二、资源税核算的会计期间 (一)纳税期限
资源税按月或者按季申报缴纳;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缴纳的, 可以按次申报缴纳。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资源税: (一)开采原油以及在油田范围内运输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的原 油、天然气; (二)煤炭开采企业因安全生产需要抽采的煤成(层)气。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征资源税: (一)从低丰度油气田开采的原油、天然气,减征百分之二十资 源税; (二)高含硫天然气、三次采油和从深水油气田开采的原油、天 然气,减征百分之三十资源税; (三)稠油、高凝油减征百分之四十资源税; (四)从衰竭期矿山开采的矿产品,减征百分之三十资源税。
标准之三:转让房地产是否取得收入。 取得收入的征;房地产产权虽变更但未取得收入的,不征土地增
值税。 上述三个标准必须同时具备,即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或房屋
产权与国有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只要取得收入,均属于土地增 值税的征税范围。
事项 出售
是否属于征税范围
包括三种情况:(1)出售国有土地使用权;(2)取得 国有土地使用权后进行房屋开发建造后出售;(3)存 量房地产买卖。
上述油、气、矿必须是天然产品,人 造产品不征税;
进口上述产品不征税; 出口上述产品也不免征或退还资源税。
(一)能源矿产。 (二)金属矿产。 (三)非金属矿产。 (四)水气矿产。 (五)盐。
边学边练
下列各项中,应征收资源税的有( )。
A.进口的天然气
B.专门开采的天然气
第七章_资源税会计
(二)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资源品资源税的会计核算 当企业自产自用应税产品,计提应交资源税时: 借:生产成本 制造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实际缴纳资源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贷:银行存款
【例】某煤矿11月份对外销售原煤100万吨,生产自用原 煤10万吨,该煤矿适用的资源税率为3元/吨,计算该煤矿 当月应纳资源税数额并进行会计处理。(本例不考虑销售 环节增值税) 销售原煤应交资源税=100×3=300(万元) 自用原煤应交资源税=10×3= 30(万元) 应交资源税合计: 330(万元) 根据计算结果,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3 000 000 生产成本 300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3 300 000
五、 资源税的会计核算
应设置“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账户。
贷方核算本期应缴纳的资源税税额, 借方核算实际缴纳或允许抵扣的资源税税额, 贷方余额表示企业应交未交的资源税税额。
(一)应税资源品直接销售资源税的会计核算 当企业销售应税产品,计提应交资源税时: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实际缴纳资源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贷:银行存款 P112例6-3
三、纳税范围
1. 原油 开采的天然原油征税,人造石油不征税。 2. 天然气 专门开采的天然气和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征税;煤 矿生产的天然气暂不征税。 3.煤炭 原煤征税;洗煤、选煤和其他煤炭制品不征税 4.其他非金属矿原矿 指原油、天然气、煤炭和井矿盐以外的非金属矿原矿,包 括宝石、金刚石、玉石、磷铁矿等。
3、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 = 课税数量×单位税额 代扣代缴资源税 = 收购未税矿产品的数量×适用 的单位税额
应纳税额计算举例 【例】华北某油田8月份销售原油20万吨,按《资源税税 目税额明细表》的规定,其适用的单位税额为8元/吨。 则该油田本月应纳资源税税额。 =200 000吨×8元/吨=1 600 000(元) 【例】某铁矿山10月销售铁矿石4万吨,另外自用入选铁 精矿的铁矿石原矿6万吨,按规定该矿属于入选露天矿 (重点矿山),资源等级是4等,适用15元/吨的单位税 额。计算该铁矿本月应纳资源税税额。按规定,铁矿石 应按单位税额的40%征收。则: 应纳税额=课税数量×单位税额×40% =(40 000吨+60 000吨)×15元 / 吨×40% =600 000(元) P112例6-2
资源税的会计处理
资源税的会计处理一、资源税的定义和作用资源税是指对自然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所征收的一种税费。
其主要目的是通过对资源的征税,调节资源开发利用的行为,促进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资源税的征收可以有效地引导企业在资源开发中采取节约型、环保型、高效型的方式,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资源税的计税依据和税率2.1 计税依据资源税的计税依据是资源开采和利用的数量或者值额。
对于不同资源,计税依据会有所不同。
例如,对于矿产资源,计税依据可以是矿产的产量或者销售额;对于水资源,计税依据可以是水量或者用水费用等。
2.2 税率资源税的税率是根据不同资源的特点和经济发展的需要确定的。
税率的确定需要综合考虑资源的稀缺程度、市场需求、资源开发成本等因素。
税率的高低直接关系到资源的开发利用效益和经济可持续发展。
三、资源税的会计处理原则3.1 权责发生制原则资源税的会计处理应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即在资源开发和利用过程中,一旦发生了权益的转移或者有义务产生,就应该确认相应的收入和费用。
3.2 成本计量原则资源税的会计处理应遵循成本计量原则,即资源开采和利用的成本应该按照实际发生的金额进行计量,并及时计入相关账户。
3.3 连续性原则资源税的会计处理应遵循连续性原则,即资源开发和利用过程应当作为一个连续的经营活动进行处理,各个环节之间应当形成连贯的会计信息。
3.4 匹配原则资源税的会计处理应遵循匹配原则,即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应当与相关的收入和费用相匹配,确保会计报表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四、资源税的会计处理流程资源税的会计处理流程包括计税依据的确定、税费确认、会计凭证的录入和账务处理等多个环节。
4.1 计税依据的确定在资源开发和利用过程中,需要确定计税依据。
根据资源的特点和计税政策,确定相应的计税依据,并编制相应的计税依据报表。
4.2 税费确认根据计税依据和税率,计算出应交纳的资源税费用,并确认相应的税费。
4.3 会计凭证的录入根据税费确认结果,编制相应的会计凭证,将资源税费用记账。
税务会计(丁新民)第五章资源税会计PPT课件
要点二
详细描述
资源税的计税依据是应税资源的数量或价值。具体计税依 据由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同的应税资源可能存在不同的 计税方式。例如,矿产资源税通常以矿产品销售收入的一 定比例征收,而土地使用税则以土地面积为依据征收。在 确定计税依据时,需要考虑资源的价值、资源的可采储量 、资源的利用方式等多种因素。
资源税的征收会增加 企业的成本,从而减 少企业的利润。
资源税的征收会影响 企业的现金流,从而 影响企业的财务状况。
资源税的征收会降低 企业的资产价值,从 而影响企业的资产负 债表。
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
资源税的征收会增加企业生产成 本,从而影响企业的生产决策。
资源税的征收会影响企业资源的 利用效率,从而影响企业的生产
税务会计(丁新民)第五章资源 税会计ppt课件
目 录
• 资源税会计概述 • 资源税会计处理 • 资源税对企业的影响 • 资源税的改革与发展
01
资源税会计概述
资源税的定义与特点
总结词
资源税是一种对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所取得的超额收入进行征收的税种,具有征收范围有限、税收负担与资源价 格波动相关、税收收入归地方所有的特点。
效率。
资源税的征收会影响企业产品的 价格,从而影响企业的市场竞争
力。
对企业税收负担的影响
资源税的征收会增加企业的税 收负担,从而减少企业的经济 收益。
资源税的征收会影响企业的税 收筹划,从而影响企业的税收 负担。
资源税的征收会影响企业的税 收优惠政策,从而影响企业的 税收负担。
04
资源税的改革与发展
资源税改革的方向与目标
01
02
03
扩大征税范围
将更多资源纳入征税范围, 以全面反映资源的价值和 使用成本。
资源税类的会计核算
第七章资源税类的会计核算第一节资源税的会计核算资源税是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应税产品开采或者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应税产品的销售量和使用数量征收的一种税。
一、资源税概述(一)纳税义务人资源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采应税资源的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
注意:1.资源税是对在中国境内生产或开采应税资源的单位或个人征收,而对进口应税资源产品的单位或个人不征资源税。
相应的对出口应税产品也不退(免)已纳的资源税。
2.资源税是对开采或生产应税资源进行销售或自用的单位和个人,在出厂销售或移作自用时一次性征收,而对已税产品批发、零售的单位和个人不再征收资源税。
3.资源税的纳税义务人不仅包括符合规定的中国企业和个人,还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除国务院另有规定以外)。
4.中外合作开采石油、天然气,按照现行规定,只征收矿区使用费,暂不征收资源税。
5.独立矿山、联合企业和其他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为资源税的扣缴义务人。
(二)征税对象资源税的应税产品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原油。
是指开采的天然原油,不包括人造石油。
2.天然气。
是指专门开采或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不包括煤矿生产的天然气。
3.煤炭。
是指原煤,不包括洗煤、选煤及其他煤炭制品。
4.其他非金属矿原矿。
是指上列产品和井矿盐以外的非金属矿原矿,包括宝石、金刚石、玉石、磷铁矿等。
5.黑色金属矿原矿。
如铁矿石等。
6.有色金属矿原矿。
如铜矿石、黄金矿石等。
7.盐。
指固体盐(即海盐原盐、湖盐原盐和井矿盐)、液体盐(卤水)。
(三)税额资源税采用定额税率,也称固定税额。
二、资源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一)课税数量1.纳税人开采或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以销售数量为课税数量。
2.纳税人开采或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以自用(非生产用)数量为课税数量。
3.特殊情况课税数量的确定方法:(1)纳税人不能准确提供应税产品销售数量或移送使用数量的,以应税产品的产量或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折算比换算成的数量为课税数量。
税务会计学(第15版)课件:资源税会计
第1节 资源税税制要素
三、资源税的纳税环节、地点和期限 (一)纳税环节 1.纳税人将自产应税产品对外销售,在销售环节缴纳资源税,纳税 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日;自用 应税产品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移送应税产品的当日。 2. 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应依法缴纳资源税。纳税 人自产自用的应税产品,在移送使用环节计算缴纳资源税,但用 于继续加工应税产品销售的,移送时不缴纳资源税。
按规定,煤矿生产的天然气不缴资源税,因管理不善而造成的 损失不能减免资源税。当月应交资源税计算如下:
应交资源税=24 500×5%+24 500÷35×3×5%=1 330(万元)
第2节 资源税的确认计量与申报
【例7-3】某油田1月份对外销售原油,销售额为300 000元, 适用税率为6%,应交资源税计算如下。在开采原油的同时,开采 天然气200万立方米,当月全部用于职工宿舍取暖,已知开采成本 220万元,当地无同类天然气售价,当地规定的天然气成本利润率 为8%,资源税适用税率为6%。应交资源税计算如下:
选矿销售应交资源税=14 000 000×7.5%=1 050 000(元) 原矿销售应交资源税=7 910 000÷(1+13%)×3.1×7.5%=1 627 500元 合计应交资源税=1 050 000+1 627 500=2 677 500(元)
第2节 资源税的确认计量与申报
【例7-5】某省规定煤炭资源税税率6%。该省天原煤矿12月销 售自产原煤1万吨,每吨不含税价格700元;用自采原煤连续加工 成选煤500吨,当月销售300吨,每吨不含税价格900元,选煤折算 率为75%。应交资源税计算如下。
税务会计学(第二版)课件:资源税会计
第一节 资源税概述
◆ 资源税的纳税期限与纳税地点
◆ 纳税期限 资源税的纳税期限为1日、3日、5日、10 日、15日或者1个月。期满之日起10日内 申报纳税。
◆ 纳税地点 应税产品的开采或者生产所在地的主管 税务机关缴纳
第一节 资源税概述
资源税的优惠政策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减征或者免征资源税:
第三节 资源税的会计处理
资源税会计账户的设置
企业按规定计算出对外销售应税产品应纳 资源税时,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账户, 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账户
企业计算出自产自用应税产品应缴纳的资 源税时,借记“生产成本” 账户或“制造 费用” 账户,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资 源税” 账户;
第三节 资源税的会计处理
液 体盐的已纳税额准予扣除。
第三节 资源税的会计处理
资源税会计账户的设置
纳税人按规定上交资源税时,借记“应交 税费──应交资源税” 账户,贷记“银行 存款” 账户。
上月税款结算,补缴时,借记“应交税费 ──应交资源税” 账户,贷记“银行存款” 账户;退回税款时,借记“银行存款” 账 户,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账 户。
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税。
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意外事故、 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重大损失的,由省 (区、市)人民政府酌情给于减税或免税照顾。
独立矿山、冶金联合企业矿山的铁矿石资源税减征 40%。
对东北地区的低丰度油田和衰竭期矿山,经省级人民 政府批准,可以在不超过30%的幅度内降低资源税适 用税额标准。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减税、免税项目。
第二节 资源税的确认计量与申报
一、资源税纳税义务的确认
《税务会计》第七章
四、资源税的纳税申报
(二)资源税 的纳税申报
资源税纳税需填写“资源税纳税申报表”。具体格式如 教材中表7-2、表7-3、表7-4所示。
资源税的 纳税申报
第二节 土地增值税
一 土地增值税概述 二 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三 土地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四 土地增值税的纳税申报
— 20 —
一、土地增值税概述
(3)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一、土地增值税概述
(四)土地增值税税收优惠
(4)居民个人拥有的普通住宅,在其转让时 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5)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的,投资、联 营一方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作为 联营条件,将房地产转让到所投资、联营的企业 时,可免缴土地增值税;一方出地第,一方出资 金,双方合作建房,建成后按比例分房自用的, 免缴土地增值税。
二、资源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资源税的计税依据
1.销售额的认定 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收取
的增值税和运杂费用。
2.销售量的认定 销售量包括纳税人开采或生产应税产品的实际销售数量和视同销售的自用数量,纳
税人不能准确提供应税产品销售数量的,以应税产品的产量或者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折 算比换算成的数量为计征资源税的销售数量。
(1)
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必须是国家所有
(2)
土地使用权、地上的 建筑物及其附着物的 产权必须发生转让
(3) 必须取得转让收入
一、土地增值税概述
(三)土地增值税税率
(二)账簿、凭证管理制度
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税率如表7-5所示。
级数 1 2 3 4
表7-5 土地增值税四级超率累进税率表
《税务会计》第九章资源税类会计
人 生 得 意 须 尽欢, 莫使金 樽空对 月。12:26:3412:26:3412:2610/10/2020 12:26:34 PM
安 全 象 只 弓 ,不拉 它就松 ,要想 保安全 ,常把 弓弦绷 。20.10.1012:26:3412:26Oct-2010-Oct-20
加 强 交 通 建 设管理 ,确保 工程建 设质量 。12:26:3412:26:3412:26Saturday, October 10, 2020
2020年10月10日星期六
第九章 资源税类会计
(五)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的确定
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的确定
2020年10月10日星期六
第九章 资源税类会计
(六)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的规定
1. 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2. 房地产开发成本 3. 房地产开发费用 4. 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5. 其他扣除项目
第九章 资源税类会计
2020年10月10日星期六
第九章 资源税类会计
第一节 资源税会计 第二节 土地增值税会计 第三节 城镇土地使用税会计 第四节 耕地占用会计
2020年10月10日星期六
第九章 资源税类会计
学习目标
(一)知识目标
◆了解资源税类的相关基础知识; ◆掌握资源税类应纳税额的确定; ◆掌握资源税类的会计处理; ◆能够进行资源税类的纳税申报。
安 全 在 于 心 细,事 故出在 麻痹。 20.10.1020.10.1012:26:3412:26:34October 10, 2020
踏 实 肯 干 , 努力奋 斗。2020年 10月 10日 下午12时 26分 20.10.1020.10.10
追 求 至 善 凭 技术开 拓市场 ,凭管 理增创 效益, 凭服务 树立形 象。2020年 10月 10日 星期六 下午12时 26分 34秒12:26:3420.10.10
资源税会计
① 原油。指开采的天然原油,不包括人造石油。 ② 天然气。指专门开采或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暂
不包括煤矿生产的天然气。 ③ 煤炭。指原煤,不包括洗煤、选煤及其他煤炭制品。 ④ 其他非金属矿原矿。指上述产品和井矿盐以外的非金
实际缴纳资源税时,应借记“应交税金— —应交资源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 科目。
1. 应税资源品直接销售的会计处理
例9.3 某煤矿2004年8月销售原煤40万吨,入洗原煤
20万吨。该煤炭适用的资源税单位税额为1.6元/吨。则:
外销原煤应纳税额=400 000×1.6=640 000(元)
入洗原煤应纳税额=200 000×1.6=320 000(元)
应编制会计分录:
① 计算外销原煤应纳资源税时: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640 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资源税 640 000
② 实际缴纳资源税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资源税 640 000
贷:银行存款
640 000
1. 应税资源品直接销售的会计处理
入洗原煤应纳资源税,按税法规定应以实际 动用的原煤数量在实际动用时发生纳税义务。
1. 纳税人及扣缴义务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 及其实施细则规定,资源税的纳税人为在 我国境内开采应税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 位和个人。
按照《资源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 定,独立矿山、联合企业及其他收购未税 矿产品的单位为资源税的扣缴义务人,应 履行资源税的代扣代缴义务。
2. 征税对象和税目
① 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税。 ② 纳税人在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意外事故
资源税的会计处理
资源税的会计处理资源税是指国家对自然资源的开采、利用和消耗所征收的税费。
它是一种重要的财政税收,在资源型国家尤其重要。
资源税的会计处理与其他税费的会计处理有所不同,下面将分别探讨。
一、资源税的认定1. 资源税的基本情况资源税是指国家对挖掘、采集、利用矿产资源等行为所征收的税费,是资源利用的缴费者向国家奉献的一种财政收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资源税的征税对象包括矿山等各类单位和个人,具体征税标准根据不同的资源类型和开采方式而有所不同。
2. 资源税的计算和认定资源税的计算公式为:征税额 = 采矿量/开采量× 单位税额其中,采矿量为期间内实际采矿量,开采量为计划的采矿量,单位税额根据国家规定的资源税率确定。
要认定是否应计入资源税,需要判断该项费用是否属于征税对象。
同时,应该根据实际采矿量和计划开采量,按照资源税率进行计算,从而确定资源税的应纳税额。
二、资源税的会计处理1. 计提资源税企业应当按照采矿计划和国家规定的税率计算出年度应缴纳的资源税金额,形成资源税负债。
企业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应当在年度财务报表中计提资源税支出,计入当期费用。
2. 支付资源税为了遵守税收法规和规定,企业必须按时缴纳资源税,否则将会面临罚款或者注销等惩罚。
当企业向税务机关缴纳资源税时,将资源税负债减少,同时将真实的资源税支出计入当期费用。
3. 对资源税的披露为了满足各种主体的信息需求,企业需要在财务年度报告中对资源税进行披露。
企业应当在财务报表注释中清晰揭示其资源税支付情况、计提情况以及缴纳时间等信息。
总之,企业在应对资源税时,需要遵从国家有关税收法规和规定,同时充分认识资源税的特点,服从规划,合理计提和支付资源税,并在财务年度报告中积极披露相关信息。
这不仅是企业合规经营的职责,也是企业维护长期发展的必要措施。
资源税会计
二、课税对象和课税数量 1.课税对象 根据《资源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具体税目为: (l)原油。揭开采的天然原油,不包括人造石油。 (2)天然气。指专门开采或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暂不 包括煤矿生产的天然气。 (3)煤炭。指原煤,不包括洗煤(xǐméi)、选煤及其他煤炭制 品。 (4)其他非金属矿原矿。指上述产品和井矿盐以外的非金属 矿原矿。 (5)金属矿原矿:包括黑色和有色金属矿原矿。 (6)盐。包括固体盐、液体盐。固体盐是指海盐原盐、湖盐 原盐和井矿盐。液体盐是指卤水。
赚到了人生中的第一桶金。
•
2001年,在与一位亲戚偶然的闲聊中,马兴昆发现做矿产生意商机巨
大,这次原本(yuánběn)不经意的闲聊被他称做“阴错阳差”。事实上,很
早以前他就已经对矿业有所了解,但之前的繁忙让他无暇关注这个商机巨
大的“金矿”。
第十二页,共44页。
从戴眼镜的农民(nóngmín)到矿业老板 ——马兴昆和他的生 意经
• 现在,新疆、内蒙古等12个西部省区的 石油、天然气的资源税已由“从量计征”改 为“从价计征”,税率为5%。
第七页,共44页。
•
2011年9月21日国务院第173次常务会
议通过,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
资源税暂行条例〉的决定,自2011年11月1
日起施行(shīxíng)新的资源税制度。
第八页,共44页。
第十九页,共44页。
2.课税数量
现行资源税从量和从价计征,以纳税人开采 (或生产)的应税产品的销售(或自用)价格或 数量为计税依据计征。 原油(yuányóu),天然气从价,5%-10%; 其他从量定额。
第二十页,共44页。
根据《资源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资源税若干问 题(wèntí)的规定》,资源税课税数量的确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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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外购液体盐加工固体盐的会计处理
纳税人以外购的液体盐加工成固体盐销售的,其加工固体盐 所耗用液体盐的已纳税额准予抵扣。
(1)购入液体盐时:按所允许抵扣的资源税,借记“应交 税费——应交资源税”账户,按外购价款扣除允许抵扣资源 税税额后的余额,借记“材料采购”等账户,按应付的全部价 款,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账户;
纳税人以月为纳税期时,自期满之日起10日内 申报纳税;以日为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 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 并结算上月税款。
3.纳税地点
纳税人应缴纳的资源税,应当向应税产品的开采或者生产所 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缴纳。
跨省开采的矿山或油(气)田(独立矿山或独立油气田、联合企 业),其下属生产单位与核算单位不在同一省(区、市)的,对其 开采的矿产品,一律在开采地或生产地纳税,其应纳税款由独 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单位(如独立矿山或独立油气田、联合企 业),按照采掘地各矿井的实际销售量(或自用量)及适用的单位 数额计算划拨。
(二)资源税会计处理(例8-12)
1.销售应税矿产品的会计处理
企业对外销售的应税矿产品,按规定计算出应税矿产品应缴 纳的资源税税额,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等账户,贷记“应 交税费——应交资源税”账户; 上交资源税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账户,贷 记“银行存款”账户。
2.自产自用应税矿产品的会计处理
二、资源税计算
资源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取决于资源税的计税依据和税率。 计算方法:
从价计征(原油、天然气) – 销售额包括价款和价外费用。 – 无销售额的核定销售额。
从量计征 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则以自用数量为课
税数量。
注意:
以自产原煤连续加工洗煤、选煤或用于炼焦、发电、机车及 生产生活等用煤,均以动用时的原煤量为课税对象;对于连续 加工前无法正确计算原煤动用量的,可按加工产品的综合回收 率,将加工产品实际销量折算成原煤动用量作为课税数量。
– 综合回收率及洗煤折算为原煤的课税数量的计算公式如下: – 综合回收率=(原煤入洗后的等级品合计数量÷入洗的原煤数
量)×100% – 洗煤折算为原煤的课税数量=洗煤的数量÷综合回收率
因无法准确掌握纳税人销售或移送使用金属和非金属矿产品 原矿数量的,将其精矿按选矿比折算成原矿数量为课税数量。
– 选矿比=耗用的原矿数量÷精矿数量=精矿品位÷原矿品位 – 精矿课税数量=精矿数量×选矿比
计算举例:参见教材
三、资源税会计处理
(一)会计科目设置
为反映和监督企业资源税税额的计算和缴纳情况, 凡是需要缴纳资源税的纳税人应设置“应交税 费——应交资源税”账户,该账户贷方登记本期 应缴纳的资源税税额,借方登记实际缴纳或允许 抵扣的资源税税额,贷方余额表示企业应交而未 交的资源税税额。在实际生产经营活动中,实际 生产情况不同其核算方法亦有所不同。
7资源税会计
一、资源税概述
(一) 资源税概念及特点
资源税是对在我国境内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及生产盐 的单位和个人,为调节因资源生成和开发条件差异而 形成的级差收入,就其销售数量征收的一种资源税。
新条例从2011年11月1日实施。
2.纳税期限
资源税的纳税期限为1日、3日、5日、10日、 15日或者1个月,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 况具体核定。不能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 次计算纳税。
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的资源税,应当向收购地的主管税务机 关缴纳。纳税人在本省(区、市)范围内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 其纳税地点需要调整的,由省(区、市)税务机关确定。
(六)资源税的优惠政策
1.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税。 2.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者自 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由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 酌情决定减税或者免税。 3.独立矿山、冶金联合企业的铁矿石资源税,减按规定税额 标准的60%征税。 4.自采(产)自用连续生产应税矿产品的,不纳税;用于其 它方面的,视同销售进行纳税。 5.进口矿产品不征资源税,出口也不征。
(2)企业加工成固体盐后,在销售时:按计算出的销售固 体盐应纳的资源税税额,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账户,贷记 “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账户;
(3)将销售固体盐应纳资源税税额扣抵液பைடு நூலகம்盐已纳资源税 后的余额上交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账户, 贷记“银行存款”账户。
企业自产自用的应税矿产品应纳资源税的会计处理与 销售应税矿产品的会计处理不同,其应缴纳的资源税 计入生产成本,即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 等账户,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账户。
3.收购未税矿产品的会计处理
企业收购未税矿产品时,按实际支付的收购价款,借记“材 料采购”等账户,贷记“银行存款”等账户; 按代扣代缴的资源税,借记“材料采购”账户,贷记“应交 税费——应交资源税”账户。上交资源税时,借记“应交税 费——应交资源税”账户,贷记“银行存款”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