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自助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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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解说民法中自助行为的构成要件

案例解说民法中自助行为的构成要件

案例浅论民法中自助行为“为保护自己权利,对于他人之自由或者财产施以拘束、押收或者损害者”称为自助行为,为法律所容许的群里保全措施(适法行为),不服赔偿责任,但以不及收发员或其他有关机关援助,并非于其时为之,则请求权不得实行或其实行现有困难为限。

我国现行的民事法律规范中并没有规定自助行为,但是在实际生活中自助行为确实大量存在的,下述案件即为典型的民法自助行为案件。

2007年7月由于租客吴建国无正当理由拒绝缴纳两个月房租直至至租赁合同到期,房东邱氏姐妹为减少损失,邀请当地居民委员会干部、物业管理人员以及摄像人员、专业开锁人员等一行人,将租赁物房门打开,对租赁物内的物品进行登记造册,并全程摄像记录。

同时打电话通知吴建国搬回自己的财产,但电话一直未打通,直至7月9日才打通电话。

但吴建国拒绝将其财产取回,邱氏姐妹不得不为此租赁了一间房屋保管吴建国的财产。

在此期间,邱氏姐妹还曾两次向公安机关报案,但吴建国均拒绝接受配合公安机关的处理。

后邱氏姐妹将租赁物出租给李朋飞,吴建国心存不甘,将邱氏姐妹告上法庭,以自己未放弃优先租赁权和财产被侵占为由,要求继续承租邱氏姐妹的店面并且要求邱氏姐妹返还自己的财产并赔偿自己的包括财产损坏和装修狂等各项损失攻击两万元。

邱氏姐妹接到法院传票后,提出反诉,要求吴建国支付包括拖欠房租及违约金等各项损失共计12800元以及不予返还4000元不予返还。

以邱氏姐妹行为是否构成自助行为对本案的争议进行分析,能够同时透析民法自助行为的构成要件:(一)情况要件的,即不法侵犯伤害状态确实已经存在,被不合法的侵犯伤害状态可以被恢复,如果紧急情况,不采取些措施,以后就难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案中争议事项之一即是,吴建国是否存在违约行为?以自助行为审视,即是邱氏姐妹的自助行为是否符合自助的情况要件。

根据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若吴建国逾期贰十天未缴纳租金,视为违约,邱氏姐妹有权收回房屋使用权,并没收保证金。

民事自助行为的法律规制

民事自助行为的法律规制

首先, 正 当防卫 和紧 急避 险要求 在
时机上具有紧迫性 、 必要性 , 而 自助行为
法律对 自助 行为欠缺 明确 而具体 的
界定 , 在实践 中 , 法 院对 自助行为的性质 认 定带有 很大 的随意性 , 不加 区分 地把

对义务人 的人身造成严重 的人 身伤害甚
至 至其 死亡 。自助行 为超越 了必要的限 度造 成他 人损失 的 , 自助者要 承担 损害
上 的根据 , 且 该项 权利 已受到侵 害 。第 三, 自助行 为 的行 为 方式 及 效力 限 制 。 构成 自助行 为必 须满足一定 的行 为行使


自助行 为与 其他 相 关行 为
是非 常有 限的 。在 目前 的立 法 中 , 我 国 对 自助行为 并未 给予恰 当的法律地 位 。 当损害发生 时 , 对于不处 于紧急情况 , 又
其次 , 正 当防卫 和紧 急避险保 护 的对象 既有个 人利益 , 也有 他人利 益和 国家公
共 利益 , 而实施 自助行 为仅仅 是 为 了个
肯 定 民事 自助行 为 的适法性 , 并 明确规
定 实施 自助行为 的条件 以及违反该条件
所 应承担 的法 律后果 , 明确 界定不 当 自
请求权 为限。 自助行 为本身体现着 正义和秩序价 值的矛盾统一 , 既要承认其合理合 法性 ,
又要设置严格 的构成 要件对其予 以引导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因此 , 在我 国的特殊 国情下 , 恰 当引导当
事 人实施包括 自助行 为在 内的私力 救济
( 二) 自助行 为的限制条件 自助行为 的行使 要受到诸 多条 件的 限制 , 主要包括 : 首先 , 目的限制 。行 为人实施 自助 行为 时 , 须是 出于保 护 自身权利 的 自助 目的 , 有明确的 自助意 图 , 缺少该 主观要

民法典的自助行为有什么规定

民法典的自助行为有什么规定

民法典的⾃助⾏为有什么规定在双⽅当事⼈产⽣了⼀些侵权⾏为的时候,⼀般都会进⾏调解,但是有的案件⽐较严重的,没有办法调解成功,甚⾄情况还⽐较紧急,这个时候受害⽅可以先采取⾃助⾏为。

那么⾃助⾏为有什么规定呢,店铺⼩编已经整理了如下的内容供⼤家做法律参考。

⼀、民法典的⾃助⾏为有什么规定根据《民法典》第⼀千⼀百七⼗七条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情况紧迫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不⽴即采取措施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受害⼈可以在保护⾃⼰合法权益的必要范围内采取扣留侵权⼈的财物等合理措施;但是,应当⽴即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处理。

受害⼈采取的措施不当造成他⼈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侵权⾏为和违约⾏为区别侵权⾏为和违约⾏为的区别主要有如下⽅⾯:1、当事⼈之间的关系不同。

侵权⾏为的侵害⼈和受害⼈之间并不存在合同法律关系,只是由于侵权⾏为的发⽣,才在当事⼈间产⽣侵权损害赔偿关系;违约责任是以合同的有效存在为前提的,只有当存在有效合同,且当事⼈违反合同规定的情况下,才能产⽣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

2、⾏为主体的不同侵权⾏为的主体在⼀般情况下是不特定的,⾏为⼈可以是完全民事⾏为能⼒⼈,也可能是⽆民事⾏为能⼒⼈或限制民事⾏为能⼒⼈,⾏为⼈不具有民事责任能⼒,不影响受害⼈享有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实现;违约⾏为的主体是特定的合同当事⼈,由于合同当事⼈必须具备民事⾏为能⼒,因此违约⾏为的主体也只能是具有民事⾏为能⼒的⼈。

3、侵犯的权利不同侵权⾏为所侵犯的是绝对权,其违法性体现在违反法律直接规定的、针对⼀般⼈的义务;违约⾏为所侵犯的是⼀种相对权,其违法性表现在当事⼈违反⾃已设⽴的、并针对特定当事⼈的义务。

4、承担的责任不同实施侵权⾏为将依法承担侵权的民事责任;实施违约⾏为将承担违约责任;两种责任在性质、构成上均有差别。

在侵权纠纷案件中,被害⼈的⾃助⾏为⼀般是由于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情况⼜⽐较紧急,没有及时的获得相关的保护的,就可以先进⾏扣留对⽅的财物,来保障合法的权益。

民法典新增自甘行为和自助行为两个解释

民法典新增自甘行为和自助行为两个解释

民法典新增“自甘行为”和“自助行为”两个免责事由民法典增加规定免责事由,使我国民法的免责事由形成了比较完善的体系,就能够放宽民事主体的行为自由范围,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享有更多的行为自由,因而可以自由行使权利,进而积极创造,努力践行,奉献社会,实现自己的尊严和价值,进而推动社会进步和发展。

同时,也能够避免同案不同判,统一法律适用尺度。

民法典增加规定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不过,很多人还不清楚增加免责事由的立法目的是什么。

应当明确的是,民法典增加规定新的免责事由,形成完整的侵权责任免责事由体系,是为了进一步扩展人的行为自由。

民法典完善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体系的具体做法民法典新增加两个具体的免责事由,一是自甘风险,即第1176条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活动的组织者的责任适用本法第1198条至第1201条的规定。

”二是自助行为,即第1177条规定:“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情况紧迫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范围内采取扣留侵权人的财物等合理措施;但是,应当立即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处理。

”“受害人采取的措施不当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这两种新增加的免责事由,加上民法典总则编规定的不可抗力、正当防卫、紧急避险,以及侵权责任编规定的过失相抵、受害人故意、第三人原因,民法典规定为一般适用的免责(减责)事由就有八种。

此外,民法典第1178条还规定:“本法和其他法律对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这里就包括民法典总则编和侵权责任编规定的上述八种一般免责事由,以及侵权责任编在特殊侵权责任中规定的免责事由。

对其他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都是其他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

《民法典》之“自助行为”

《民法典》之“自助行为”
• A.属于侵权行为,侵犯人身自由权 • B.属于正当防卫 • C.属于自助行为 • D.属于行使抗辩权的行为
正确答案:C
民法典“自助行为”制度 为见义勇为者撑起了“保护伞”
• 民法典设立的“好 人条款”,为见义 勇为者撑起了“保 护伞”。民法典第 一百八十四条规 定: 因自愿实施紧 急救助行为造成受 助人损害的,救助 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见义勇为 问与答
• 问:如果小明在阻止施暴男 子过程中,自己的手机被对 方打坏,如何索赔?
• 答: 可以直接向施暴男子索 赔,若施暴男子逃跑或无力 赔偿,被救女子应适当补偿。
•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因保 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 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 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 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 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民法典设立“自助行为”制度 见义勇为责!
宿迁 情系三农 2020-9
民法典“自助行为”制度 被称之为“好人条款”
民法典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和“保障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分为七编和附则, 共84章、1260条,是迄今为止我国条文数最多的一部法律。
从生老病死到衣食住行,从婚姻家庭到生产生活,从物权、继承,到合同、侵权责任…… 可谓包罗社会万象,与每个人得注意的是,法律不鼓励盲目救助,只 有在情势急迫的情况下实施的救助行为才 能免责。免责条款也并不意味着在救助过 程中对救助人的一切损害均应免责,如果 是故意造成救助人损害的,要承担侵权责 任。因此,何志提醒,在实施紧急救助时 要注意方式、方法,在保护自身的同时, 尽力减少给受助人或其他人造成伤害。
《民法典》 “自助行为”制度.
• 对受侵害情况紧迫明确规定“自助行为”制 度.

《民法典》第1177条,新增“自助行为”...

《民法典》第1177条,新增“自助行为”...

《民法典》第1177条,新增“自助行为”...
《民法典》第1177条,新增“自助行为”规定:合法权益受侵害,情况紧急,来不及请求公力救济,不立即实施扣留侵权人的财物等合理措施,难以弥补损害的,可以合理范围内自助私力救济,但是,之后应立即请求国家机关处理。

例如,吃霸王餐想走单?留置后即报警,行为合法,不构成侵害人身自由的责任。

又如,被车撞,为防止逃逸,拔锁后报警,或者追赶致其受伤,未超合理范围,行为均合法。

又如,发现被执行人名下的车辆,先自力扣车,合法。

反面例子:暴力讨债,将债务人囚禁猪笼里,违法又违反公序良俗;又如,承租人违约,出租人强行将屋内财物丢弃收楼,不属自助行为,因为不紧急且法律没赋予出租人能够强行收楼的权利。

又如,嫖娼不给钱,留人,不合法,不属自助行为。

《2024年民事自助行为法律条文的适用研究》范文

《2024年民事自助行为法律条文的适用研究》范文

《民事自助行为法律条文的适用研究》篇一一、引言民事自助行为作为一种常见的私力救济方式,在民事纠纷解决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然而,由于相关法律条文的规定较为宽泛,其适用范围和条件往往存在争议。

本文旨在研究民事自助行为法律条文的适用,以期为司法实践提供参考。

二、民事自助行为的定义及法律条文概述民事自助行为是指权利人在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为维护自身权益而采取的自助措施。

我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民事自助行为进行了规定,主要包括《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等。

这些法律条文规定,权利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采取自助行为,但需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民事自助行为法律条文的适用条件1. 权利受到侵害:权利人必须证明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且无法通过公力救济途径解决。

2. 紧迫性:权利人采取自助行为时,必须存在紧迫性,即不及时采取措施将导致权益受到更大损失。

3. 适度性:权利人采取的自助行为应当适度,不得超过必要限度,以免造成对方不必要的损害。

4. 通知义务:权利人采取自助行为后,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说明理由和依据。

四、民事自助行为法律条文的适用范围及案例分析1. 适用范围:民事自助行为适用于一些常见的民事纠纷,如债务追偿、物权保护等。

在债务追偿中,债权人可以采取扣押债务人财产等措施;在物权保护中,物权人可以采取排除妨害等措施。

2. 案例分析:以一起债务追偿案为例,债权人因债务人未履行还款义务,采取扣押债务人财产的自助行为。

法院在审理该案时,认为债权人的扣押行为符合法律规定,且未超过必要限度,因此认定该行为合法有效。

五、民事自助行为法律条文存在的问题及建议1. 问题:当前民事自助行为法律条文存在一定程度的模糊性和不确定性,导致司法实践中适用难度较大。

2. 建议:(1)明确民事自助行为的适用条件和范围,减少模糊性;(2)加强对民事自助行为的监管,确保其合理性和适度性;(3)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司法实践提供更加明确的指导。

民事自助行为是否侵权的认定

民事自助行为是否侵权的认定

民事自助行为是否侵权的认定民事自助行为是否构成侵权的认定在现代社会中,民事自助行为已经成为一种新兴的方式,越来越多的人在进行自助行为,比如通过互联网购买商品、签订合同等。

然而,由于自助行为能够制造出一些利益冲突,因此也给民事侵权带来了新的问题。

那么,对于民事自助行为是否构成侵权,需要从下面几个方面进行认定。

一、是否有违反法律法规民事自助行为中,是否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属于违反法律法规标准行为,是认定是否构成侵权的重要考虑因素之一。

例如,使用伪造身份证购买商品等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在这种情况下,被伪造身份证的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寻求实现自己的权益。

二、是否造成了侵权的结果对于侵权行为所造成的结果,也是判断民事自助行为是否构成侵权的因素之一。

比如,在自助旅游中,遭到旅行社或酒店侵害的相关权益,包括合同权益和消费者权益等。

如果自己的权益受到了损失,那么可以对侵权方进行起诉,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三、是否存在责任承担义务民事自助行为中,如果行为人违反自己的义务导致侵权结果的产生,那么行为人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这种行为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判断行为的过错如果民事自助行为中,行为人存在过错,那么就可以将其判断为侵权行为。

比如,在自助购物时,如果消费者故意刷爆信用卡或使用伪造信用卡进行消费,那么将会涉及信用卡盗刷、信用卡诈骗等行为,属于民事侵权行为。

综上所述,判断民事自助行为是否构成侵权,需要从不同的角度来考虑。

一方面,是否有违法行为或违反法律规定,另外,也需要考虑侵权行为的具体后果,同时,还需要判断行为人是否存在过错,是否能够承担相应的责任承担义务。

总之,对于民事自助行为的合法性认定,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认真的判断和分析,案件处理需要合理、公正和合法的处理。

五、是否存在故意行为除了上述因素,是否存在故意行为也是认定民事自助行为是否侵权的因素之一。

故意行为是指人们明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对他人造成侵害,却仍然故意实施的行为。

民事自助行为

民事自助行为

民法上自助行为的价值探讨作者:***学号:*********指导老师:日期:2014年11月20日摘要当不能随时请求公力救济时,越来越多的的人们在其权益受到侵害时,会采取私力救济的方式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民事自助行为也越来越多的被人们所采用。

那民事自助行为作为私力救济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有何价值呢?目前,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许多国家以及地区都建立了民事自助行为制度。

然而在我国法制体系建设中,公力救济一直扮演着主要角色,公力救济为国家政府以及整个社会所提倡的,民事自助行为的制度及法律规定并不完善。

相比较其他国家,我国关于这方面的无论是立法还是司法均处于落后地步,时至今日,我国的民事立法尚未对民事自助行为作明文规定。

本文从民事自助行为的起源、概念和构成要件、与其他私力救济手段的区别以及在实践中作用来探讨民事自助行为法定化的价值。

关键词:民事自助行为定义构成要件实践价值民法上自助行为的价值探讨一.民事自助行为的概念权利救济制度在理论上一般分为公力救济和私力救济,尚宽先生认为,公力救济即所谓私权受侵害者,对于公权力者有保护请求权。

①而私力救济与公力救济相对应,指权利主体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依自身实力通过实施自卫或自助行为救济被侵害的民事权利。

②自助行为是私力救济的一种,其性质与紧急避险、正当防卫相同。

民事自助行为的概念,史尚宽先生《民法总论》阐述为,民事自助行为,谓以私力确保权利实行,原则上非自己执行,仅为临时性质之保全处置③。

梅仲协先生《民法要义》中认为以私力保护自己之请求权,伸臻于安全者,谓之民事自助行为④。

王泽鉴先生在《民法总则》认为,所谓自助行为,是指为保护自己权利,对于他人之自由或财产施以拘束、押收或毁损者,称为自助行为,为法律所容许之权利保全措施,亦不负赔偿责任,但以不及受法院或其他机关援助,而且非其时为之,则请求权不得实行或实行显有困难者为限⑤。

张俊浩教授在《民法学原理》中定义为,为了保护自己的权利,对于加害人的自由加以拘束,或者对其财产实施扣押、毁损的行为⑥。

《民事自助行为法律条文的适用研究》范文

《民事自助行为法律条文的适用研究》范文

《民事自助行为法律条文的适用研究》篇一一、引言民事自助行为作为一种特殊的法律行为,其涉及到的法律条文及其适用范围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

本文旨在探讨民事自助行为法律条文的适用,分析其适用条件、程序及效果,以期为相关法律实践提供参考。

二、民事自助行为的定义与特征民事自助行为是指在特定情况下,民事主体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采取的强制性措施。

其特征主要包括:一是主动性,即由民事主体自行采取措施;二是合法性,即行为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三是针对性,即针对侵权行为人进行,具有特定的目的性。

三、民事自助行为法律条文的适用条件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民事自助行为的适用需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存在明确的侵权行为和被侵权人;二是被侵权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且无法通过其他途径得到保护;三是采取的自助行为应当适度且合法;四是必须在法定时限内进行。

四、民事自助行为法律条文的具体内容我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民事自助行为的具体规定包括:一是明确了自助行为的合法性及适用范围;二是规定了自助行为的程序和要求,如采取措施的必要性、适度性等;三是规定了被侵权人和侵权行为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四是规定了违反自助行为规定的法律后果。

五、民事自助行为法律条文的适用程序在具体实践中,民事自助行为的适用程序包括:一是收集证据,证明侵权行为的存在及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二是向侵权行为人发出警告或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三是如侵权行为人仍不停止侵权行为,则可采取适当的自助行为保护自身权益;四是及时向司法机关报告并接受司法机关的监督。

六、民事自助行为法律条文的效果及限制民事自助行为法律条文的应用,一方面可以保护被侵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另一方面也有助于促进社会诚信和法治意识的提高。

然而,其也存在一定的限制,如采取的自助行为必须适度且合法,超过法定时限则可能丧失法律保护等。

因此,在具体实践中,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操作。

七、结论综上所述,民事自助行为作为一种特殊的法律行为,其法律条文及其适用在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民事自助行为研究

民事自助行为研究

民事自助行为研究民事自助行为研究引言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人们对自身权益的保护和维护越来越关注。

而在这个过程中,民事自助行为逐渐成为一种重要手段。

本文旨在探讨民事自助行为的概念、特点、形式以及其在法律实践中的意义。

一、民事自助行为的概念民事自助行为是指个人或组织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以自己的力量主动采取的行为。

它强调了当事人的自主性和主动性。

相比于传统的司法途径,民事自助行为直接面向争议的双方,寻求一种更为灵活和高效的解决方案。

二、民事自助行为的特点1. 自主性:民事自助行为强调当事人的自主选择和处理纠纷的权利。

他们通过自觉地参与争议的解决,增强了对自身权益的主动性。

2. 灵活性:在民事自助行为中,当事人可以根据具体的情况和需要,选择适合自身的解决方案。

他们有权决定是采取和解、调解、仲裁还是诉讼等方式来解决争议。

3. 高效性:民事自助行为可以及时地解决争议,避免了传统司法流程中的繁琐和耗时。

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时间、财务和其他资源的实际情况,采取合适的解决方式。

三、民事自助行为的形式1. 协商和解:当事人在争议产生之初,可以通过协商和解的方式解决。

双方可以通过互相交流和妥协,达成双赢的结果。

2. 调解仲裁:如果协商和解无法达成一致,双方可以选择向第三方机构进行调解或仲裁。

调解仲裁机构可以为纠纷双方提供中立和客观的解决方案,减少争议的进一步扩大。

3. 诉讼自助:在一些情况下,当事人可能无法通过协商或其他方式解决争议。

这时,他们可以选择诉讼自助。

通过自己撰写诉状、提交证据等方式,争取法院的支持和判决。

四、民事自助行为的意义1.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民事自助行为有效地化解了争议,减少了矛盾的激化和社会矛盾的积累,从而推动社会的和谐和稳定发展。

2. 保护个人权益:通过民事自助行为,个人可以直接参与到解决争议的过程中,对自己的权益有更充分的保护。

3. 提高法律意识:民事自助行为鼓励当事人自觉遵守法律,增强了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民事自助行为法律分析

民事自助行为法律分析

民事自助行为法律分析摘要:民事自助行为是承担民事责任的一种违法阻却事由,也是弥补公立救济不足的一种自力救济方式,是我国民事救济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目前许多的大陆法系国家和英美法系国家都明确规定了民事自助行为,但我国只在最新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进行了明确,但是《民法典》中对于自助行为的规定还是比较原则和笼统,并未对民事自助行为的界限等事宜进行具体划分,使法官在司法裁判中容易混淆民事自助行为与民事侵权行为的界限。

为了确保公民自助行为的正确实施及法院裁判的正确进行,本文试通过以民事自助行为与民事侵权行为构成要件为视角,对民事自助行为予以分析,明确民事自助行为与侵权行为的界限,为更好构建我国民事自助制度添砖加瓦。

关键词:民事自助行为;侵权行为;构成要件一、问题的提出随着的商品经济的快速发展,有关民事自助行为相关的纠纷时有发生,而问题的本源在于当事人在行使其民事权利的过程中没有对民事自助行为与民事侵权行为的界限没有足够的认识,进而导致纠纷的发生。

例如,张女士在饭店吃饭未付款便匆匆离去,其手提包挂在椅子背上,忘了拿走。

张女士回头取包时,饭店扣住不给,说给了饭前才给包。

此时,饭店的行为是自助行为,不构成侵权,饭店扣包,不是行使留置权而是行使占有抗辩权,占有抗辩权是保留对他人之物占有的权利。

又如,李乙在路边停车,被一骑三轮车的老奶奶不小心蹭到车。

因老人没钱,李乙强摘老奶奶的金耳环赔偿。

此时,李乙做出的不是自助行为,是侵权行为,对已合法占有的物保留占有,才可成立占有抗辩权。

通过以上两个案例可以看出,权利人在进行民事自助行为的过程中要清楚的认识自助行为与侵权行为的界限,若不加以明确,将很容易导致二者混淆,不利于权利人正当权利的实现。

二、民事自助行为的概述民事自助行为作为私力救济的主要形式,截止目前,理论界对私力救济并未有统一的表述,《牛津法律词典》将“self-help”定义为“个人不必求诸法院,便可以以自己之力行使的法律救济手段,包括自卫、扣押为害之牲畜、排除滋扰、拘捕犯罪以及其他一些措施。

《2024年民事自助行为法律条文的适用研究》范文

《2024年民事自助行为法律条文的适用研究》范文

《民事自助行为法律条文的适用研究》篇一一、引言民事自助行为作为私法领域中的一种特殊救济方式,是私力救济的重要形式之一。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律的进步,民事自助行为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

然而,对于其法律条文的适用、条件及限制等问题的研究仍显不足。

本文将对民事自助行为法律条文的适用进行深入探讨,以期为司法实践提供有益的参考。

二、民事自助行为的定义与特征(一)定义民事自助行为,是指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权利人依法自行采取的、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而实施的强制措施。

(二)特征1. 权利人自行采取的强制措施;2. 目的是保护自身合法权益;3. 符合法律规定。

三、民事自助行为法律条文概述(一)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我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中,对民事自助行为进行了相关规定。

如《民法典》规定:“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这为民事自助行为的实施提供了法律依据。

(二)其他国家及地区法律规定比较不同国家及地区对民事自助行为的规定有所不同。

例如,有些国家在法律上对民事自助行为的适用范围、条件和程序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而有些国家则持较为宽松的态度。

这些不同规定反映了各国对私力救济的看法和态度差异。

四、民事自助行为法律条文的适用条件及限制(一)适用条件1. 必须是合法权益受到侵害;2. 行为应当符合法律规定;3. 应当尽量通过协商、调解等途径解决纠纷;4. 在无法通过其他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时,可采取民事自助行为。

(二)限制及注意事项1. 不得超过必要的限度;2. 不得违反法律规定;3. 应当尊重他人合法权益;4. 在采取民事自助行为时,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或申请批准。

五、案例分析本部分将结合具体案例,分析民事自助行为法律条文的适用情况。

通过案例分析,可以更直观地了解民事自助行为的适用条件和限制,以及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操作。

六、民事自助行为法律条文适用的改进建议(一)完善相关法律规定为更好地规范民事自助行为的实施,建议完善相关法律规定,明确适用范围、条件和程序等,为司法实践提供更为明确的指导。

《民事自助行为法律条文的适用研究》范文

《民事自助行为法律条文的适用研究》范文

《民事自助行为法律条文的适用研究》篇一一、引言民事自助行为,是指民事主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采取的自我保护或自我救助的行为。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法治环境的持续优化,民事自助行为法律条文的重要性愈发凸显。

本文将重点探讨民事自助行为法律条文的基本理论,结合案例对其实用性进行分析,并对未来民事自助行为法律条文的完善提出建议。

二、民事自助行为法律条文的基本理论(一)概念与特征民事自助行为是指权利人在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为维护自身权益而采取的合法自助措施。

其特征包括:一是行为的主体是民事权利人;二是行为的目的在于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三是行为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四是行为应具有合理性和适度性。

(二)法律条文概述我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中,对民事自助行为有明确规定。

例如,《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受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在法定的期限内自行选择合适的方式实施民事自助行为,但是应当合理、适度,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这一规定为民事自助行为的实施提供了法律依据。

三、民事自助行为法律条文的适用分析(一)适用范围及条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事自助行为的适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债务履行过程中,债权人可依法行使自助债权等情形。

同时,为保证行为的合理性,其必须符合一定条件:首先,须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其次,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最后,须遵循合理、适度的原则。

(二)案例分析以债务纠纷中的自助追债为例,债权人为了追回债务,可以在一定条件下采取扣押债务人财产等自助措施。

例如,某债务人未按时偿还债务,债权人依法采取扣押其财产的自助措施,并在此过程中遵循了合理、适度的原则。

该案例体现了民事自助行为在债务纠纷中的实际应用和法律效果。

四、对完善民事自助行为法律条文的建议(一)提高法律规定的社会适应性为使民事自助行为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发展需求,应对现行法律条文进行适时修订和完善。

针对不同领域的纠纷和问题,制定更具针对性的规定和措施。

民事自助行为的性质及构成要件

民事自助行为的性质及构成要件
支持该说的学者认为,自助行为本质上是对他 人之人 身 或 财 产 采 取 的 具 有 进 攻 性 的 行 为[4]358。 与其说自助行为是对先行侵害行为的被动回应, 不如说是主动出击,以达到阻止自己合法权利受 到侵害的效果。德国法学家梅迪库斯认为,自助 行为是权利人侵害他人之物并对债务人实施的 “暴力行为”。该“暴力行为”理解为区别于普通 暴力行为的、在法律特别允许之下的合法合理行 为。国内也 有 学 者 采 取 此 观 点,如 梁 慧 星 指 出: “自助行 为 是 为 保 护 自 己 的 权 利,而 对 他 人 的 自
一、民事自助行为的性质
对于自 助 行 为,学 界 并 无 统 一 结 论。 《牛 津 法律词典》将“selfhelp”定义为“个人不必求诸法 院令便可以自己之力行使的法律救济手段,包括 自卫、扣押为害之牲畜、排除滋扰、拘捕犯罪以及 其他一些措 施。”[2]在 理 论 界,拉 伦 茨 的 《德 国 民 法通论》认 为,当 存 在 有 合 理 请 求 权 之 人 不 能 及 时得到官方的帮助,若不及时反击请求权实现就 有受到阻 碍 或 变 得 很 难 实 现 的 危 险 时,这 种 “反
击”即自 助 行 为 [3]。 在 立 法 例 上,具 有 代 表 性 的 是《德国民法典》第 6章第 229条:“以自助为目 的而取走、破坏或毁损物的人,或以自助为目的而 扣留有逃跑嫌疑的义务人的人,或以自助为目的 而除去义务人对某一行为的抵抗(该行为系义务 人有义务 加 以 容 忍 的 )的 人,如 不 能 适 时 地 获 得 官方的救助,且存在不立即介入则请求权的实现 将会落空或极为困难的危险,则不是不法地实施 行为。”[4]75我国台湾地区“民法典”第 151条也规 定:“为保护自己权利,对于他人之自由或财产施 以拘束、押收或毁损者,不负损害赔偿之责。但以 不及受法院或其他有关机关援助,并非于其时为 之,则 请 求 权 不 得 实 行 或 其 实 行 显 有 困 难 者 为 限。”自助行为的性质因价值取向不同而有异,概 括而言有三种观点。 1进攻说

民法上的自助行为制度

民法上的自助行为制度

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民法上的自助行为制度汪渊智张豪关键词: 自助行为/私力救济/民法典内容提要: 自助行为作为民事权利私力救济的方式之一,为近现代各国民法所确认,其功能在于弥补公力救济之不足。

自助行为在本质上是秩序与正义、个人权利与国家权力、权利保障与防止权力滥用的对立统一。

自助行为符合法定的构成要件,方可产生阻却违法的效果。

我国民法典应当建立自助行为制度。

民事权利受到侵害后,受害人一般是提起诉讼,借助国家公权力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称之为公力救济。

然而,公力救济也存在如下弊端:一是诉讼时间长、耗时费力;二是诉讼成本高;三是在紧急情况下公力救济并不总是能够获得;四是即使通过公力救济获得了胜诉判决,但执行较为困难。

上述弊端导致公力救济并不能周到地保护受害人的民事权利。

因此,在必要的时候采用自力救济的办法,无疑也是理想的选择。

所谓自力救济,是指依靠个人的腕力,按照法律规定的途径,自己保护自己的权益。

民法上的自力救济包括自卫行为和自助行为两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类,前者是指自己或他人的权利受到侵害或危险时,所实施的正当防卫或紧急避难的行为;后者则是指自己的权利受到不法侵害之后,在情势紧迫而来不及请求国家机关予以救助的情况下,依靠自己的力量,对他人的财产或自由施加扣押、拘束或其他相应措施的行为。

本文所探讨者即为后者。

一、自助行为制度的历史考察(一)外国法上的自助行为制度在人类社会初始阶段,即国家公权力出现之前,由于没有一个有强制力的公共机关,部落群体以及后来的氏族成员个体的利益受到侵害,主要是也只能是凭借部落或氏族群体的力量,用“以牙还牙”、“同态复仇”的这种“身体力行”的方式进行自力救济。

这是人类历史上最早的自助行为。

在国家产生之后相当长的时期,由于法制还不是调控社会的主要方式,自力救济仍然是保护权利的主要途径,如罗马十二铜表法就有“债权人对不履行债务的人可以视为债奴加以拘禁或出卖”的规定。

简述自助行为的法律后果(3篇)

简述自助行为的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引言自助行为,是指权利人为保护自己的权利,在来不及请求公力救济的情况下,采取的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施加一定影响的措施。

自助行为在我国法律中有着重要的地位,对于维护社会秩序和保障个人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自助行为并非无限制,其法律后果也需予以关注。

本文将简述自助行为的法律后果。

二、自助行为的构成要件1. 请求权存在:自助行为的前提是权利人享有合法的请求权。

请求权可以是物权、债权、人身权等。

2. 迫切性:权利人必须在来不及请求公力救济的情况下采取自助行为。

3. 合理性:自助行为应与维护权利的必要程度相当,不能超过必要限度。

4. 及时性:权利人应在事后及时向有关机关报告自助行为,以便接受调查和处理。

三、自助行为的法律后果1. 自助行为的合法性在我国法律体系中,自助行为在一定条件下是合法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权利人因紧急避险或者维护自己合法权益而采取的措施,不承担民事责任。

但是,如果采取措施不当,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因此,在符合自助行为构成要件的情况下,权利人采取的自助行为是合法的。

2. 自助行为的法律效力自助行为具有法律效力,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自助行为所产生的后果:权利人采取自助行为后,可以产生以下法律后果:一是维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二是阻止了他人侵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三是使权利人免受更大的损失。

(2)自助行为的证据效力:自助行为可以作为证据使用,证明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以及权利人采取自助行为的必要性。

(3)自助行为的诉讼时效:自助行为不适用诉讼时效,权利人可以在任何时候提起诉讼。

3. 自助行为的不当后果(1)侵权责任:如果自助行为不当,给他人造成损害的,权利人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2)刑事责任:如果自助行为构成犯罪,权利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3)行政责任:如果自助行为违反了行政管理规定,权利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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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上自助行为的价值探讨
作者:***
学号:*********
指导老师:
日期:2014年11月20日
摘要
当不能随时请求公力救济时,越来越多的的人们在其权益受到侵害时,会采取私力救济的方式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民事自助行为也越来越多的被人们所采用。

那民事自助行为作为私力救济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有何价值呢?
目前,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许多国家以及地区都建立了民事自助行为制度。

然而在我国法制体系建设中,公力救济一直扮演着主要角色,公力救济为国家政府以及整个社会所提倡的,民事自助行为的制度及法律规定并不完善。

相比较其他国家,我国关于这方面的无论是立法还是司法均处于落后地步,时至今日,我国的民事立法尚未对民事自助行为作明文规定。

本文从民事自助行为的起源、概念和构成要件、与其他私力救济手段的区别以及在实践中作用来探讨民事自助行为法定化的价值。

关键词:民事自助行为定义构成要件实践价值
民法上自助行为的价值探讨
一.民事自助行为的概念
权利救济制度在理论上一般分为公力救济和私力救济,尚宽先生认为,公力救济即所谓私权受侵害者,对于公权力者有保护请求权。

①而私力救济与公力救济相对应,指权利主体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依自身实力通过实施自卫或自助行为救济被侵害的民事权利。

②自助行为是私力救济的一种,其性质与紧急避险、正当防卫相同。

民事自助行为的概念,史尚宽先生《民法总论》阐述为,民事自助行为,谓以私力确保权利实行,原则上非自己执行,仅为临时性质之保全处置③。

梅仲协先生《民法要义》中认为以私力保护自己之请求权,伸臻于安全者,谓之民事自助行为④。

王泽鉴先生在《民法总则》认为,所谓自助行为,是指为保护自己权利,对于他人之自由或财产施以拘束、押收或毁损者,称为自助行为,为法律所容许之权利保全措施,亦不负赔偿责任,但以不及受法院或其他机关援助,而且非其时为之,则请求权不得实行或实行显有困难者为限⑤。

张俊浩教授在《民法学原理》中定义为,为了保护自己的权利,对于加害人的自由加以拘束,或者对其财产实施扣押、毁损的行为⑥。

梁慧星教授在《民法总则》中民事自助行为是指为保护自己权利,而对于他人的自由或财产施与拘束或毁损之行为。

民事自助行为,依法不负赔偿责任⑦。

王利明教授《民法》中民事自助行为的定义为权利人为实现自己的请求权,在情势紧迫而又不能及时请求国家机关予以救助的情况下所采取的对他人财产或自由施加扣押、拘束或其他相应措施的合法行为⑧。

在我个人看来,几位教授对民事自助行为的定义既有共同之处,又有不同的侧重点。

梁慧星教授、张俊浩教授以及王利明教授主张民事自助行为是对自我权利的主张,是主动的,这也是其区别于紧急避险和正当防卫等私力救济的重要特点。

但过重的强调民事自助行为的主动性必然会导致权利的滥用,在对他人实施民事自助行为时,即在对他人的自由或财产进行扣押、拘束或其他相应措施时,极有可能超越其权限范围,甚至导致暴力实施,因此民事自助行为需要规范化。

史尚宽先生、梅仲协先生和王泽鉴先生则倾向于民事自助行为的权利保全功能。

严格限制了民事自助行为的实行,又不利于权利主体在维护自身权益中的积极作用。

①史尚宽:《民法总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 年版,第33 页。

②江平:《民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 年版,第88 页;李开国、张玉敏:《中国民法学》,法律出版社2002 年版,第72 页。

③史尚宽:《民法总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 年版,第756页。

④梅仲协:《民法要义》,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 年版,第163页。

⑤王泽鉴:《民法总则》,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 年版,第568页。

⑥张俊浩:《民法学原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 年版,第90页。

⑦梁慧星:《民法总论》,法律出版社1996 年版,第265页。

⑧王利明:《侵权行为法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年版,第57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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