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会计准则---合并和单独财务报表
国际会计准则第01号-财务报表列报
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列报( 1997年修订)目的本准则的目的在于规定通用财务报表编制的基础,以确保企业自身的财务报表与其前期的财务报表以及其他企业的财务报表相互可体要求,提供了有关财务报表结构的指南,还提出了财务报表列报内容的最低要求。
具体交易和事项的确认、计量和披露在其他国范围1.本准则适用于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编报的所有通用财务报表的列报。
2.通用财务报表,指意在满足那些不能要求报告符合其特定信息需求的使用者需要的那类财务报表。
通用财务报表包括单独提供务报表。
本准则对简明的中期财务信息不适用。
本准则一视同仁地适用于单个企业的财务报表和企业集团的合并报表。
不过,只要财务报表各自的编制基础,本准则并不阻止在同一份文件中,依据国际会计准则列报合并报表,而依据国家会计准则要求列报母公3.本准则适用于包括银行和保险企业在内的所有类型的企业。
与本准则的要求一致且针对银行和类似金融机构的附加披露要求,报表中的披露》中规定。
4.本准则使用适合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的术语,因而公共部门经营企业可运用本准则的要求。
打算运用本准则的非盈利、政府和特定项目以及对财务报表本准则的说明。
这类企业也可能需要提供一些财务报表的额外信息。
财务报表的目的5.财务报表是企业财务状况和经济业务的结构性财务描述。
通用财务报表的目的是提供有助于广大使用者进行经济决策的有关企还反映企业管理部门对受托资源保管工作的结果。
为达到该目的,财务报表应提供有关企业下列方面的信息:(1)资产;(2)负债;(3)权益;(4)收益和费用,包括利得和损失;(5)现金流量。
这些信息,连同财务报表附注中的其他信息,有助于使用者预测企业未来的现金流量,尤其是产生现金等价物的时间和确定性。
对财务报表的责任6.企业的董事会和(或)其他管理机构对其财务报表的编制负责。
财务报表的组成7.一套完整的财务报表包括下列组成部分:(1)资产负债表;(2)损益表;(3)一份反映①权益的所有变动;或②不是由业主资本交易和对业主的分派所引起的权益变动的报表。
国际会计准则改进:合并及个别财务报表
国际会计准则改进:合并及个别财务报表合并财务报表一直是存有争议的会计问题之一。
上个世纪70年代中期,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曾为此发布过一项准则,即《国际会计准则第3号——合并财务报表》。
1989年4月,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因应会计国际协调的发展,又发布了一项涉及合并财务报表的新国际会计准则,即《国际会计准则第27号——合并财务报表和对子公司投资的会计》。
藉此替代了《国际会计准则第3号》(对联营企业投资的核算部分除外)。
自从《国际会计准则第27号》发布以来,国际会计准则本身、会计国际协调以及金融创新均有了非常迅速的发展。
比如,《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正式生效使《国际会计准则第25号:投资会计》退出了国际会计准则大家庭;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发展要求会计界重新思考合并财务报表相关的问题,等等。
正是基于这些因素,改组后的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决定将《国际会计准则第27号》纳入“改进”项目的范围。
总体上看,改进后的《国际会计准则第27号》(以下简称改进后的国际会计准则第27号)概念比较清晰、政策相对合理且具有较好的操作性,但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并没有解决。
以下就《国际会计准则第27号》修订前后的主要变化或存在的问题作简要的介绍或分析。
一、关于准则涉及的范围改进前的国际会计准则第27号除涉及合并财务报表外,还涉及对子公司投资的会计处理,但不涉及对联营投资和对合营(此处所指的合营基于共同控制概念,合营本身并不一定形成公司性质的实体)投资的会计核算。
实际上,就个别财务报表编制而言,对子公司、联营和合营投资的核算,国际会计准则采用的是相同或类似的原则。
因此,改进后的国际会计准则第27号的标题由原先“合并财务报表和对子公司投资的会计”改为“合并及个别财务报表”。
二、关于个别财务报表的概念改进后的国际会计准则第27号对个别财务报表概念作了清晰的界定。
改进后的国际会计准则第27号认为,个别财务报表是指母公司、联营或合营的投资者编制的财务报表。
国际会计准则(1~41)中英文目录对照
国际会计准则(1~41)中英文目录对照国际会计准则(1~41)中英文目录对照1.IAS1:Presentation of Financial Statements《IAS1——财务报表的列报》2.IAS2:Inventories《IAS2——存货》3.IAS3:Consolidated Financial Statements《IAS3——合并财务报表》(已被IAS27和IAS28取代)4.IAS4:Depreciation Accounting《IAS4——折旧会计》(已被IAS16、IAS22和IAS38取代)5.IAS5:Information to Be Disclosed in Financial Statements《IAS5——财务报表中披露的信息》(已被IAS1取代)6.IAS6:Accounting Responses to Changing Prices《IAS6——物价变动会计》(已被IAS15取代)7.IAS7:Cash Flow Statements《IAS7——现金流量表》8.IAS8:Accounting Policies, Changes in Accounting Estimates and Errors 《IAS8——当期净损益、重大差错和会计政策变更》9.IAS9:Accounting for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Activities《IAS9——研发活动会计》(已被IAS38取代)10.IAS10:Events after the Balance Sheet Date《IAS10——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11.IAS11:Construction Contracts《IAS11——建造合同》12.IAS12:Income Taxes《IAS12——所得税》13.IAS13:Presentation of Current Assets and Current Liabilities 《IAS13——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的列报》(已被IAS1取代)14.IAS14:Segment Reporting《IAS14——分部报告》15.IAS15:Information Reflecting the Effects of Changing Prices《IAS15——反映物价变动影响的信息》(2003年已被撤销)16.IAS16:Property, Plant and Equipment《IAS16——不动产、厂场和设备》17.IAS17:Leases《IAS17——租赁》18.IAS18:Revenue《IAS18——收入》19.IAS19:Employee Benefits《IAS19——雇员福利》20.IAS20:Accounting for Government Grants and Disclosure of Government Assistance《IAS20——政府补助会计和政府援助的披露》21.IAS21:The Effects of Changes in Foreign Exchange Rates《IAS21——汇率变动的影响》22.IAS22:Business Combinations《IAS22——企业合并》(已被IFRS3取代)23.IAS23:Borrowing Costs《IAS23——借款费用》24.IAS24:Related Party Disclosures《IAS24——关联方披露》25.IAS25:Accounting for Investments《IAS25——投资会计》(已被IAS39 和IAS40取代)26.IAS26:Accounting and Reporting by Retirement Benefit Plans《IAS26——退休福利计划的会计和报告》27.IAS27:Consolidated and Separate Financial Statements《IAS27——合并财务报表及对子公司投资会计》28.IAS28:Investments in Associates《IAS28——对联合企业投资会计》29.IAS29:Financial Reporting in Hyperinflationary Economies《IAS29——恶性通货膨胀经济中的财务报告》30.IAS30:Disclosures in the Financial Statements of Banks and Similar Financial Institutions《IAS30——银行和类似金融机构财务报表中的披露》31.IAS31:Interests in Joint Ventures《IAS31——合营中权益的财务报告》32.IAS32:Financial Instruments: Disclosure and Presentation《IAS32——金融工具:披露和列报》33.IAS33:Earnings per Share《IAS33——每股收益》34.IAS34:Interim Financial Reporting《IAS34——中期财务报告》35.IAS35:Discontinuing Operations《IAS35——终止经营》(已被IFRS5取代)36.IAS36:Impairment of Assets《IAS36——资产减值》37.IAS37:Provisions, Contingent Liabilities and Contingent Assets 《IAS37——准备、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38.IAS38:Intangible Assets《IAS38——无形资产》39.IAS39:Financial Instruments: Recognition and Measurement《IAS39——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40.IAS40:Investment Property《IAS40——投资性房地产》41.IAS41:Agriculture《IAS41——农业》国际会计准则中文版文件格式:Pdf可复制性:可复制TAG标签:会计学点击次数:更新时间:2010-03-30 15:23介绍国际会计准则中文版,国际会计准则在2008年做了更新,中文版不知道是否同步更新,这个对于会计从业人员的帮助很大,在网上找了很久中文版都是2003的老版本,不知道楼主上传的版本对我是否有用。
中外企业会计准则——合并会计报表的比较
中外企业会计准则——合并会计报表的比较(作者:___________单位: ___________邮编: ___________)合并报表最大早在美国采有。
不少美国公司早在本世纪初之前就已公布这种报表。
而真正形成合并报表范式的是在新泽西州注册的美国钢铁公司,该公司从开业起就一直公布合并报表。
美国比其他国家更早地采用合并报告,可部分地解释为控股公司在那里发展得较早。
在英国,控股公司以及合并报表起步较为迟缓。
在英国最早出现的合并报表始于1910年,当1923年吉尔伯特。
加恩希的有关合并的第一本英国著作发表时,合并报表在美国几乎已司空见惯。
直到30年代末合并财务报表才得到普遍使用,1939年,伦敦证券交易所把提供合并报表作为新股票上市的一项条件。
直至1947年集团报表(合并报表的一种形式)才由法律最终予以规定。
在欧洲大陆,荷兰最早的合并财务报表出现在1926年;德国的公司在30年代开始编制合并报表,到1956年成为法定要求;法国1967年时有22家公司公布合并资产负债表,直到1985年以后,合并报表才具有强制性,但仅限于股份上市的公司。
我国于1995年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合并会计报表的征求意见稿,至今尚未修订完成。
该征求意见稿包括十个部分,其名称及所包括的内容分别是:(1)引言,指出了准则所涉及的范围,即涉及企业集团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
(2)定义,在这里准则的征求意见稿给出了11个术语的定义。
其中包括合并会计报表、企业集团、母公司、子公司、控制权、权益性资本、少数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损益、内部交易、合并价差、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
(3)编报单位,限定了合并合计报表的编报主体即母公司,并指出了母公司可以不编合并报表的两种特殊情况。
(4)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指出应当编进合并报表的子公司范围和可以不编入合并报表的特殊情况。
(5)合并会计报表的种类,包括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损益表、合并利润分配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
合并报表编制成本法和权益法的比较
合并报表编制成本法和权益法的比较本文从网络收集而来,上传到平台为了帮到更多的人,如果您需要使用本文档,请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本文档(有偿下载),另外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万事如意!摘要:合并财务报表是以母公司和子公司组成的企业集团为一会计主体,以母公司和子公司单独编制的个别财务报表为基础,由母公司编制的综合反映企业集团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的财务报表。
对合并报表的编制,有着两种声音,即成本法和权益法,而两种方法在实务之中都有运用,各有千秋。
本文根据准则及讲解的内容, 就合并报表编制成本法和权益法的处理进行探讨和研究。
关键词:合并报表;成本法;权益法;长期股权投资一、引言(一)会计准则及会计准则讲解相关内容2006 年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在长期股权投资准则中要求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调整为权益法核算,在合并财务报告准则中要求母公司按照权益法调整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后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但是,之后的《合并财务报表准则讲解》又允许企业直接按成本法进行合并。
(二)权益法和成本法概述成本法:即为基于成本法核算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以初始成本计量,收到利润或现金股利时确认为投资收益,而不让利润和股利影响到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权益法:即为基于权益法核算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相较与成本法权益法更为注重母子公司间的经济联系,权益法下当子公司净资产增加时,母公司按照其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所拥有的份额确认投资收益, 同时相应增加投资的账面价值,如果子公司发生净资产的减少,则要相应同比例减少投资的账面价值,并确认投资损失计人当期损益,损失的确认以将长期投资减记至零为限。
具体如子公司宣告发放的股利,母公司则按持股比例计算应得部分,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场面价值。
又或是其他引起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事项,母公司账面上的长期股权投资,都要按持股比例进行相应的调整以与之对应。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IFRS 10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10 合并财务报表目标【1】本准则的目标是当某一个实体控制一个或多个其他实体时,建立列示与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原则。
达成目标【2】为了达到【1】所述的目标,本准则:(1)要求对其他一个或多个实体(子公司)实施控制的某一个实体(母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2)定义控制的原则,并将控制作为合并的基础;(3)制定应用原则以识别投资者是否控制了被投资者,进而必需合并被投资者;和(4)制定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会计规定。
【3】本准则并不涉及业务合并以及合并的影响,包括因业务合并而产生的商誉(参见 IFRS 3 业务合并)。
范围【4】母公司应当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本准则应用于所有实体,除非:(1)当满足以下所有条件时,母公司可以不编制合并财务报表:(i)母公司是全资子公司,或者是另一个主体的部分拥有的子公司,但其他所有者,包括那些没有表决权,已被告知且不反对母公司不编制合并财务报表;(ii)该母公司的债务或权益工具并未在公开市场(国内或国外证券交易市场或者当地或区域性的场外交易市场)进行交易;(iii)母公司没有以在公开市场上发行任何类别的工具为目的,而向证券委员会或其他监管机构递交或正在递交财务报表。
(iv)母公司的最终控制方或其他任何间接控股母公司遵循IFRS的规定编制了可供公开使用的的合并财务报表。
(2)雇员离职后设定受益计划或应用《IAS 19 雇员福利》的其他长期雇员受益计划;控制【5】作为投资者,无论涉入一家实体(被投资者)的性质如何,需要通过评估其是否控制了被投资者来确认其是否为母公司。
【6】投资方控制了被投资方是指当投资方通过对被投资者的涉入面临可变回报的风险或取得可变回报的权利,并且通过主导被投资者的权力来影响投资者的回报金额。
【7】因此,当且仅当投资方具备以下所有条件时,投资方才控制了被投资方:(1)主导被投资者的权力;(2)通过对被投资者的涉入面临可变回报的风险或取得可变回报的权利;及(3)利用对被投资者的权力影响投资者回报金额的能力。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对企业合并会计处理进行重大修订【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 3 号——企业合并》的主要变化 1. 术语变化。修改后的 IFRS 3 在术语方面的变化主要有两个方面:一 是将购买法(purchase method)改称购并法(acquisition method),因 为并非所有企业均由“购买”引致,通过股票交换或其他合约形式同样 可以实现对另一主体的控制,从而实现会计意义上的企业合并;二是将 少数股东权益(minority interests)改称非控制权益(non-
一、企业合并项目的简要历史沿革 2001年,通过对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的改组,成立了国际会 计准则理事会(IASB)。IASB成立之初,就把企业合并作为其最早运作的 一个重要项目,原因是企业合并的会计实务在全球范围内差异颇大、备 受关注。尽管 IASC以及相关国家会计准则制定者先前已进行了十几年的 研究,但企业合并会计处理的多样性依然存在。2001年 IASB成立时, FASB已发布 SFAS 141,取消了权益结合法,并将商誉由摊销改为减值测 试。SFAS 141发布后,IASB收到了来自欧盟、澳大利亚的大量请求,要 求 IASB改变对商誉的会计处理,因为与使用美国会计准则相比,使用国
7. 投资的部分处置。如果购并方处置其在被购并方的投资并因此而失 去控制权,应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剩余权益,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 间的差额作为处置利得或损失确认为损益,并视情况分别采用《国际会 计准则 27号——合并财务报表和单独财务报表》、《国际会计准则第 28 号——联营中的投资》或《国际会计准则第 39号——金融工具:确认和 计量》对剩余权益进行后续会计处理。
国际会计准则关于企业合并会计的内容
国际会计准则关于企业合并会计的内容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发布经过修订的IFRS3企业合并和IAS27合并的与单独的财务报表。
同时,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发布修订版FAS141企业合并和取代原ARB51的FAS160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控制性权益。
下⾯让我们和店铺⼩编⼀起来了解相关内容。
⼀、准则修订背景IASB在2001年改组完成之后即致⼒于企业合并项⽬,当时美国FASB刚刚发布废⽌权益结合法和商誉摊销的FAS141和FAS142,于是IASB决定分两步⾛,第⼀阶段主要是追上FASB的步伐;第⼆阶段则准备与FASB联⼿打造⼀个⾼质量甚⾄是变⾰性的企业合并准则。
2004年3⽉,IASB发布IFRS3,取代此前的企业合并准则IAS22,宣告第⼀阶段研究功德圆满,此后遂和FASB⼀起致⼒于与第⼀阶段同步开始的第⼆阶段研究。
第⼀阶段最重要的成果是明确对独⽴主体间的合并只应采⽤购买法⽽废⽌权益结合法,但购买法的具体做法则基本沿袭旧路。
不过,IASB和FASB还是以不同⽅式展现了意欲从母公司观转向主体观的苗头:FASB从合并报表的⽬的和政策这⼀基本问题⼊⼿,期望统⼀思想后吹响向主体观全⾯迁移的号⾓——1999年发布的征求意见稿修订版《合并财务报表:⽬的和政策》以及2004年发布的《公允价值计量》准则征求意见稿①即是例证;IASB则绕开概念基础,从列报形式和编报程序⽅⾯向主体观闯关——2003年12⽉修订IAS27要求将少数股权作为权益列⽰于合并股东权益和2004年3⽉发布IFRS3提出少数股权应按其在⼦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中所占份额反映皆为成果。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个阶段,有⼀块奶酪——合并商誉——⼤家都没有动。
虽然FASB和IASB都将商誉摊销改为实施减值测试,但这实际上不过是准则制定的权⼒博弈过程中权益结合法能最终得以废⽌的交换筹码⽽已,商誉初始⾦额的确定仍然是合并成本与合并者所享有的被合并者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差,这样计算出来的商誉⾃然只是属于母公司的。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规定,如果一家企业控制其他企业,则控制方应该对被控制企业进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
合并财务报表应该去除掉所有关联企业之间的内部交易和每一家关联企业所持有的其他关联企业的股份。
合并财务报表应该包括全体控制方持有的所有被控制企业的资产、负债、收入和财务状况,以及在合并周期中发生的所有交易和事件的影响。
控制方应该对财务报表进行披露并提供必要的解释和分析。
在进行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确认被控制企业:应该确认哪些企业被控制,即控制方能够对该企业进行重大经营决策。
2、处理差异:合并财务报表应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以去除掉不实际的差异或恢复实际的差异。
3、处理间接持有股份:如果控制方通过其他被控制企业间接持有股份,则应该在合并财务报表中体现出来。
4、处理少数股权:如果被控制企业中存在少数股权,则应该将其单独体现在合并财务报表中,以充分反映控制方对该企业的控制程度。
5、披露:合并财务报表中应包括必要的披露,在注释部分提
供详细解释和分析。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合并财务报表应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并且应该由具有合适职业资格且经过培训并且熟悉企业会计准则的人员进行编制。
国际会计准则第22号--企业合并
国际会计准则第22号--企业合并47.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均应复核米摊销商誉的余额,并且,只要它不再可能从未来经济利益中收回时,它应立即确认为费用。
任何已核销的商誉均不能在以后期间转回。
48.商誉价值的损耗可能由几个因素造成。
例如,不利的经济趋势,竞争条件的变化,以及法律、条例或合同的变化。
它可能通过被购买企业经营产生的,或可能以现金流量的减少体现出来。
在这种情况下,应减记商誉的帐面金额并作为费用入帐。
购买产生的负商誉基准处理方法49.当购买成本低于购买方在交易日购买的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中所占的权益时,所购买的非货币性资产的公允价值应按比例降低,直至与购买成本一致。
如果不能通过降低所购买的非货币性资产的公允价值的方式来完全抵销资产超出购买成本的部分,则剩余的超出部分应为负商誉,并应作为递延收益处理。
应按系统的方法,在不超过五年的期间内将其确认为收益,除非超过五年更为合理,但最长不得超过从购买日开始的20年。
5O.当购买方在所购买的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合计数中的权益大于购买成本时,所购买的净资产实际上是折价购买的。
因此,所购买的非货币性资产的公允价值也因折价而减少,以确保购买交易不会按高于其成本的价值记录。
分布在那些资产上的总折价,应在出售相应资产或者在这些资产体现的未来经济利益被消耗时,作为收益实现。
就流动资产而言,例如存货,收益的实现过程要到存货被销售才能完成。
在长期资产的情况下,例如厂房和设备,通过在资产的使用年眼中提取较低的折旧来实现这种折价的收益。
所允许的备选处理方法51.购买方在交易日所购买的可扭认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中的权益大于购买成本的部分,应为负商誉,并作为递延收益处理。
应按系统的方法,在不超过五年的期间内将其确认为收益,除非超过五年更为合理,但最长不得超过从购买日开始的20年。
未来或有事项对购买价款的调整52.当购买协议允许因一项或若干项未来事项对购买价款进行调整时,如果调整可能发生并且可以可靠地计量,则应在购买日将调整的金额计人购买成本中。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3号_企业合并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3号—企业合并财政部会计司组织翻译 目的1.本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目的是对主体进行企业合并的财务报告进行规定。
特别是本准则规定所有的企业合并都应该采用购买法进行会计处理。
因此,购买方在购买日应对被购方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按照其公允价值进行确认,并同时确认商誉,商誉随后进行减值测试而非摊销。
范围2.除第3段所述的情况外,主体在对企业合并进行会计处理时应该采用本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3.本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不适用于:(1)由单独的主体或业务集合而形成合营的企业合并;(2)涉及同一控制下主体或业务的企业合并;(3)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共同主体的企业合并;(4)单独的主体或业务仅通过合同而不是获得所有者权益份额集合而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企业合并(例如,单独主体仅通过合同集合而形成双重上市公司的合并)。
认定企业合并4.企业合并是将单独的主体或业务集合为一个报告主体。
几乎所有企业合并的结果都是一个主体(即购买方)获得一个或多个其他业务(即被购方)的控制权。
如果一个主体获得一个或多个其他非业务的主体的控制权,则这些主体的集合不是企业合并。
当一个主体取得未构成业务的一组资产或净资产时,应该将这组资产或净资产的成本在组内单个可辨认资产和负债之间按照其在购买日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配。
5.企业合并可能出于法律、税收或其他原因而由多种方式而构成。
可能涉及一个主体购买另一主体的权益,购买另一主体的所有净资产,承担另一主体的负债或者购买另一主体的部分净资产以形成一个或多个业务。
企业合并可能通过发行权益工具,转移现金、现金等价物或其他资产,或者是这些方式的结合而实现。
这些交易可能发生在参与合并主体的股东之间或者是一个主体与另一主体的股东之间。
企业合并可能涉及成立一个新主体来控制参与合并主体或所转移的净资产,或者涉及一个或多个参与合并主体的重组。
6.企业合并可能导致母子公司关系,即购买方是母公司,被购方是购买方的子公司。
27号准则--合并财务报表差异
一、中外合并财务报表概念的比较国际会计准则IAS27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定义是:“将集团视作单个企业呈报的财务报表”。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33号——合并财务报表》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定义是:“合并财务报表应当以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按照权益法调整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后,由母公司编制。
”可见,二者对合并报表的定义本质上是一致的,即合并报表所提供的信息是以母公司与子公司组成的企业集团为基础的。
二、中外合并财务报表合并政策的比较对于编报合并报表的要求,国际会计准则以及我国会计准则都要求母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不过在具体的规定方面还存在差异。
国际会计准则IAS27规定了编报合并报表的例外情况,除所规定的例外情况,母公司应该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IAS27规定的例外情况是指:母公司在符合准则第十段规定的4项条件时,可以豁免编制合并报表。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33号第二条规定:“母公司,是指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企业或主体。
”和第四条指出:“母公司应当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在其中没有列示母公司可以豁免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具体情况。
三、中外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比较明确合并范围是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前提,合并范围是指纳入合并报表编报的子公司的范围。
关于应纳入合并范围的规定,国际会计准则与我国企业会计准则总体是一致的,都规定母公司应将其全部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二者都指出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加以确认。
控制是指一个企业能够决定另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另一个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权力。
在确定能否控制被投资单位时,应当考虑企业与其他企业所持的被投资单位的当期可转换的公司债券,当期可执行的认股权证等潜在表决因素。
我国会计准则33号第七、八条对具体范围的规定与国际会计准则27号关于此规定的第12段基本一致。
四、中外合并财务报表合并程序的比较对于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程序,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规定基本相同,但还存在一些具体的内容差异。
第A153讲_追加投资的会计处理1
第十节特殊交易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的会计处理【参考】权益性交易(一)《国际会计准则第27号一一合并财务报表和单独财务报表》中规定:“母公司在子公司的权益发生变动但未导致控制权丧失的,应作为权益性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权益性交易的发生,既不确认商誉,也不确认损益。
(二)《财政部关于做好执行会计准则企业2008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函[2008]60号)中规定:企业购买上市公司,被购买的上市公司不构成业务的,购买企业应按照权益性交易的原则进行处理,不得确认商誉或确认计入当期损益。
一、追加投资的会计处理(一)母公司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60%+15%=75%)1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母公司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拥有的子公司股权的,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其自子公司少数股东处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一一长期股权投资》第六条的规定确定其入账价值。
即:(1)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企业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作为应收项目处理。
(2)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合并财务报表(权益性交易)(60%+15V75%)母公司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拥有的子公司股权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F1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归属于母公司的留存收益(依次冲减归属于母公司的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即:该项权益性交易应调整所有者权益的金额二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板书】母公司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V净资产份额,调增资本公积;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净资产份额,冲减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归属于母公司的留存收益。
国际会计准则 合并财务报表 英文原版
国际会计准则合并财务报表英文原版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已经发布了许多关于合并财务报表的准则,
其中最主要的准则是《国际会计准则第27号——合并财务报表和对提供
该准则的英文原版内容。
为了获取最新版本的《国际会计准则第27号——合并财务报表和对附属公司投资的会计》的英文原版内容,您可以通过以下途径:
1.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官方网站:IASC或IASB(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官方网站通常会提供最新发布的准则和修订内容。
您可以在网站上搜索“IAS 27 Consolidated Financial Statements and Accounting for Investments in Subsidiaries”以获取英文原版内容。
2. 学术研究机构或图书馆:许多学术研究机构或图书馆会订阅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发布的准则。
您可以联系当地的学术研究机构或图书馆,咨询他们是否有《国际会计准则第27号——合并财务报表和对附属公司投资的会计》的英文原版内容。
3. 专业的财务和会计协会:一些专业的财务和会计协会可能也会提供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发布的准则。
您可以加入相关的财务和会计协会,并咨询他们是否有《国际会计准则第27号——合并财务报表和对附属公司投资的会计》的英文原版内容。
请注意,获取英文原版内容可能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费用。
在获取英文原版内容时,请确保您获得的是最新版本的准则,以避免信息过时或不准确的问题。
2014年八项企业会计准则大修订简介(20140714)
2014年八项企业会计准则大修订简介2014年1月至7月,财政部陆续发布了新增或修订的八项企业会计准则。
虽然2006年2月颁布•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之后,财政部发布了六项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五个年报通知及若干会计处理规定和复函,但如此大规模的准则修订和增补尚属首次。
这些新准则基本与相关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一致、保持了持续趋同。
另外,财政部还于2014年3月17日发布了•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对原•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进行了细化和补充,可看作是准则中规定的权益工具与金融负债区分原则在具体业务中的运用指南。
一、修订或新增的八项准则与对应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二、修订的五项会计准则(一)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修订)2014年1月28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通知‣(财会[2014]7号)。
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
本准则要求调整比较数据。
新的财务报表列报准则共八章四十五条,包括总则、基本要求、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附注,以及衔接规定和附则。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曾于2007年9月发布了对国际列报准则的修订,引入了“综合收益”的概念。
2011年6月,IASB正式发布了•对†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列报‡的修改——其他综合收益项目的列报‣,并于2012年5月再次进行了修订。
国际列报准则的修订主要包括:一是将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划分为“满足特定条件时后续将重分类计入损益的项目”和“不能重分类计入损益的项目”两类区别列报。
二是当企业选择以税前为基础列报其他综合收益项目时,要求将相关税收影响在上述两类项目之间分配。
针对国际列报准则的这些新变化,为实现持续趋同,财政部修订了财务报表列报准则。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合并财务报表
产生商誉的会计处理 ( 《 见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 属 于母 公 司 的 主体 应列 报 合并 财 务报 表 。除 以下 . 例外 情况 外 , 要求 适用 于所有 主体 : 该 a 若 满 足 以下所 有 条 件 ,母 公 司不 必 列 报 合并 财 ) 务报 表 : ① 该 母公 司是 另一 主 体 的全 资 子公 司 ,或 者 虽是 另
报表 的基础 ;
务 报告 准则 编制合并 财务 报表且 公众 可供利用 。
b 适用 《 ) 国际会计准则第 1 号——雇员福利 》的 9 退休福利计划和其他长期雇员福利计划 。
控 制
( )明确了如何运用控制原则来确定投资方是否控 3
制 了被 投资 方从 而必须将 被投 资方 纳入合并 范 围 ; ( ) 定 了编制合 并财 务报 表 的会 计处 理要求 。 4 确 3 本准 则 既不 涉 及企 业 合并 的会 计 处 理 、企业 合 并 . 对 合并 财 务 报 表影 响的会 计 处 理 ,也 不涉 及 企业 合 并所
Mo e n Ac o n i g 海 dr cu t n
外 视 窗
国际贝务报告准j 才 i ! I j 第1 O号——合并财务报表
乔元芳( ) 译
目标
进 行交 易 ;
1 本 准 则 的 目标 是 明确 在 主体 控 制 一 个 或 多个 其 .
③该母公司没有因意在公开市场发行任何类别的( 金 融 )工具而向证券委员会或其他监管组织报送或正在报
5 任何投资方,不管其对被投资方的涉人性质如何 , .
均应评 估其 是否 控制被 投资 方从 而确定是 否母公 司。 6 当 投资 方对 于 因涉入 被投 资 方 而产生 的可变 回报 . 承 担风 险 或拥 有 权 利 ,且有 能 力 运用 其 对被 投 资 方 的权 力来影 响上 述 回报时 ,投资方 即控 制被投 资方 。 7 因 此 ,当 且 仅 当投 资 方 满 足 下 列 所 有 条 件 时 , . 投资方 才控 制被 投资方 : a 投资方 对被 投资方 拥有 权力( 1 见第 l一 1 段 0第 4 b 对 于因 涉入 被投 资 方而 产生 的可变 回报 ,投 资方 )
国际会计准则与企业财务报表了解国际会计准则对企业财务报表的要求
国际会计准则与企业财务报表了解国际会计准则对企业财务报表的要求国际会计准则与企业财务报表企业财务报表是一种向外界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工具,对于全球范围内的企业来说,采用统一的会计准则非常关键。
因此,国际会计准则(International Financial Reporting Standards, IFRS)的实施对企业财务报表的编制与表述提出了严格的要求。
一、国际会计准则简介国际会计准则是由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IASB)制定的,它是全球公认的会计准则。
国际会计准则对于企业财务报表提供了一套标准化的规定,旨在提高财务信息的透明度和可比性。
二、财务报表编制要求在国际会计准则下,企业的财务报表必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股东权益变动表。
1.资产负债表资产负债表(Balance Sheet)是企业财务报表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国际会计准则,资产负债表必须按照一定的顺序和分类方式呈现,并且要求对资产和负债进行详细的说明和披露。
2.利润表利润表(Income Statement)反映了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内的收入、成本和利润情况。
国际会计准则对利润表的编制提出了若干要求,包括项目分类、费用确认和利润分配等。
3.现金流量表现金流量表(Statement of Cash Flows)展示了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内的现金流量情况。
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必须按照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进行分类,并对现金流量的变动进行详细的说明和披露。
4.股东权益变动表股东权益变动表(Statement of Changes in Equity)记录了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内股东权益的增减情况。
根据国际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变动表必须包括股东投入、盈余公积、留存盈余和其他权益变动等项目。
三、财务报表表述要求除了对财务报表的内容要求外,国际会计准则还对财务报表的表述方式提出了具体要求。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4)其直接或最终母公司遵照国际财务报告按照本准则第29、30和33段对单独财务报表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9. 以上第8段所述母公司按照第29、30和33段编制的财务报表,是该实体编制的唯一财务报表。
20.用于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通常在同一日期编制。当母公司和子公司报告日不同时,子公司通常为合并需要而编制与母公司报表相同日期的财务报表。如果编制与母公司相同日期的财务报表将需要过大的成本与精力,可以采用不同报告日的子公司财务报表,只要日期相差不超过三个月,并且对在不同报告日之间发生的重要交易或事项的影响进行了调整。
21.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类似条件下的相同交易或者其他事项应当采用统一的会计政策。
22.如果集团的某一成员对类似条件下的交易或者其他事项采用了不同于合并财务报表中的会计政策,应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作适当调整。
23. 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第22号——企业合并》(1998年修订)的规定,子公司的收益和费用应自购买日起计入合并财务报表。被出售的子公司到出售日为止的收益和费用计入合并财务报表,出售日是指母公司停止控制子公司的日期。出售子公司所得价款与出售日子公司的账面价值(包括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第21号——汇率变动的影响》确认为权益的子公司累计汇兑差额)之间的差额,在合并收益表中确认为处置子公司的利得或亏损。
7. 除第8段所述情况外,母公司均应编报合并财务报表。
8. 当且仅当以下情况时,母公司不需要遵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报合并财务报表:
(1)该母公司是一个全资子公司,或少数股权所有者(包括没有以其他方式赋予表决权的所有者)一致同意该母公司无需编报合并财务报表;
(2)其证券没有公开交易;
3.本准则也适用于在母公司、合营者或者投资人单独财务报表中对子公司、共同控制实体和联营企业投资的核算。
4.单独财务报表是除按照本准则的要求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之外,或除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第31号——合营中权益的财务报告》或《国际会计准则第28号——对联营企业投资》的要求编制的财务报表之外编制的财务报表。第8段和第9段中表述的财务报表也是单独财务报表。
24.对实体的投资,只要该实体没有成为《国际会计准则第28号——对联营企业投资》所定义的联营企业或《国际会计准则第31号——合营中权益的财务报告》中所定义的共同控制实体,应当自其停止成为子公司之日起、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核算
25.投资停止成为子公司之日的账面金额,应作为《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的金融资产的初始计量成本。
合并财务报表,指将集团视为单一经济实体编制的集团财务报表。
少数股权,指子公司损益和净资产中不直接归属于母公司、也不通过其他子公司间接地归属于母公司的那部分权益。
成本法,指按成本确认投资的核算方法。投资人只有在收到被投资人购买日以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时确认投资收益。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报
(6)子公司以现金股利、归还贷款或预收款(例如,借款方案、监管限制(regulatory restraints)等)的形式向母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受到的任何限制的性质和程度。
33.在投资人的单独财务报表或不需要编报合并财务报表的母公司财务报表中应当披露以下事项:
(1)编制单独财务报表的原因;
28.如果子公司有发行在外的累积优先股被少数股权所持有并且分类为权益,母公司在计算其损益份额时,不论股利是否已经宣告,均应先就该股份的股利进行调整。
投资人单独财务报表中对投资的核算
29.在编制单独财务报表时,对于在按照本准则的要求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中,或者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第31号——合营中权益的财务报告》或《国际会计准则第28号——对联营企业投资》的要求编制的财务报表中采用合并、按比例合并或权益法核算的对子公司、共同控制实体或联营企业投资,应当在本准则第4段所述投资人单独财务报表中:
定义
6.本准则使用的下列术语,其含义为:
控制,指统驭一个实体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藉此从该实体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权力。
子公司,指被另一个实体(称作母公司)所控制的实体,包括非法人实体,例如合伙。
母公司,指拥有一个或多个子公司的实体。
集团,指母公司及其所有子公司。
(2)直接或最终母公司的名称以及对合并财务报表和/或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第28号——对联营企业投资》和《国际会计准则第31号——合营中权益的财务报告》对联营企业和共同控制实体采用权益法或比例合并法核算的财务报表的指引;以及
合并程序
15.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母公司及其子公司财务报表中的资产、负债、权益、收益和费用等各相同项目逐项合并。为了使合并财务报表能将集团视作单一经济实体来提供财务信息,应采取下列步骤:
(1)母公司对各子公司投资的账面金额与其在各子公司中所占的权益份额相抵消(参见《国际会计准则第22号——企业合并》(1998年修订),其中对由此产生的商誉的处理做了说明);
12A.当被投资人处于依法重组、破产过程中或其向投资人转移资金的能力受到长期限制的经营条件下,控制可能受到阻碍。
12B. 某一实体可能拥有认股权证、股票买入期权、可转换为普通股的债务或权益性工具,或者其他(若行使或转换)可以潜在地增加该实体对另一实体的表决权或减少其他方表决权(即潜在表决权)的类似工具。在评价某一实体是否具有统驭另一实体财务和经营政策的权力时,应考虑当前可行使或可转换的潜在表决权(包括其他实体所持有的潜在表决权)的存在及影响。
(1)以成本核算;或者
(2)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
对同类投资应当运用相同的方法。
29A.本准则不对哪些实体发布单独财务报表做出规定。如果实体编制的单独财务报表声称遵照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应适用第29、30和33段。
成本法
29B.在成本法下,投资人以成本确认对被投资人的投资。投资人只有在收到被投资人在购买日以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时确认收益。收到的超过该利润的分配部分应视为投资收回并确认为投资成本的减少。
②合并日以后权益变动中的少数股权份额。
15A.当存在潜在表决权时,损益和权益变动分摊至母公司权益和少数股东权益的部分,以当前所有者权益为依据确定,不反映潜在表决权的可能行使或转换。因此,具有潜在表决权的工具应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核算。
17.集团内部往来的余额、交易和损益应全额抵消。
14.不能因为子公司从事与集团内其他实体不同的经营活动而将其排除在合并范围之外。可以通过对这类子公司予以合并以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披露有关子公司不同经营活动的补充信息这样一种方式来提供相关信息。例如,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第14号——分部报告》的要求进行披露,将有助于说明集团内不同经营活动的重要性。
国际会计准则---合并和单独财务报表
国际会计准则第27号 200X年修订
范围
1.本准则适用于母公司控制下的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列报。
2. 本准则不涉及企业合并所采用的会计方法及其对合并报表的影响,包括企业合并产生的商誉(参见《国际会计准则第22号——企业合并》(1998年修订))。
13. 在购入和拥有子公司只是为了在购买后12个月内出售,因此控制是暂时的情况下,子公司不应包括在合并范围内。
对这类子公司的投资,应当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公允价值核算,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变动当期损益。
13A.不能仅因为投资人是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类似实体而将子公司排除在合并范围之外。
18.集团内部往来的余额和交易,包括收入、费用和股利,应全额抵消。在资产(如存货、固定资产)中确认的,由内部交易产生的损益,也应全额抵消。集团内部损失可能表示一项应当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的减值。《国际会计准则第12号——所得税》适用于因抵消集团内部交易所产生的损益而导致的暂时性差异。
19.如果用于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子公司财务报表与母公司财务报表在不同报告日编制,对在该日期与母公司财务报表日之间发生的重要交易或事项的影响应予调整。在任何情况下,子公司和母公司报告日之间相差不得超过三个月。各期报告期长度以及报告日之间的差异应当相同。
披 露
3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当披露下列各项:
(1)按照本准则第13段,由于控制是暂时的,子公司未予合并的事实;
(2)未合并的子公司财务信息摘要(个别的或分组的),包括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收入和损益;
(3)母公司与其未直接拥有或未通过其他子公司间接拥有半数以上表决权的子公司的关系的性质;
(1)通过与其他投资者的协议,拥有半数以上的表决权;
(2)根据章程或协议,有权统驭该实体的财务和经营政策;
(3)有权任免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的多数成员,并且对该实体的控制是通过该董事会或机构进行的;或者
(4)在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的会议上有权投多数票,并且对该实体的控制是通过该董事会或机构进行的。
(2)对被合并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应归属于少数股权的部分加以确定,并对集团的净收益进行调整,以得出可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收益;
(3)对被合并子公司净资产中的少数股权加以确定,并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作为权益与母公司股东权益分开列示。净资产中的少数股权包括:
①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第22号——企业合并》(1998年修订)计算的、在原合并日的金额;以及
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
11.除第13段所列情况外,合并财务报表应当对母公司及其所有子公司进行合并。
12.除按照第13段而被排除在外的子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包括由母公司控制的全部实体。如果母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某实体半数以上的表决权,即视为控制,除非在特殊情况下,能够清楚地表明这种所有权并不形成控制。母公司拥有某实体半数或不足半数的表决权,但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时,也存在控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