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厅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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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厅安全管理规定
1、炊事用具定期检查、保养,严格按照程序操作。
2、厨房内不得乱拉临时电线。
3、天然气管道、法兰接头、阀门等定期检查。下班时关闭天然气阀门。发现天然气泄露时,要立即关闭阀门,及时通风。
4、抽烟罩每日檫洗一次,烟道每半年清洗一次。
5、油炸食品时,锅内的油不要超过三分之二,以防食油溢出,发生火灾。
6、最后离开的操作人员应及时关闭厨房的所有阀门,切断气源、火源和电源,锁好门窗后方能离去。
1、严格按照电气安全工作规程操作,定期对配电室内设备进行检查、保养,保证电气设备完好。
2、配电室内严禁存放易然易爆物品和其他杂物。
3、配电室要有防鼠措施,防止老鼠咬坏线路。
4、配电室设备发生故障时,要断电进行维修。
5、保持配电室清洁卫生,做到设备整洁,地面无垃圾,天花无蛛网。
6、非配电室工作人员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入内。
1、办公室应设置兼职安全员,负责本办公室的防盗防火工作
2、办公室内私人不得存放大额现金、有价证卷和贵重物品。
3、注意保管好自己的钱物,长时间离开办公室时,应锁好门。
4、每日下班时关好门窗,切断电源,不得乱接电线。
5、办公室内的电器长期不使用时,应拔掉插头。
门卫管理规定
1、校门上班期间的警卫工作由传达室收发员负责,按照安全规定,坚守岗位,不得脱岗,下班时由行政科指派人员负责,有值班人员时由值班人员负责。
2、上班期间早7:00-晚18:00实行站岗,仪容仪表及站姿、坐姿按照严格遵守内部要求执行规范。
3、时刻注意校门出入人员和车辆情况,认真、细致盘查和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向办公室报告。
3、各种车辆、人员携带大宗物品,如家电、家具、设备等出校,凭有关科室开具的出门证放行。
4、做好出入登记。
5、保持传达室和校大门卫生,定期打扫。
(十二)夜间巡逻管理规定
1、警卫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巡逻记录。
2、夜间巡逻时间从晚22时到第二天早5时。巡逻时,要查看校园各个角落,特别要加强重点部位的巡视,确保安全。
3、警卫人员因故不能夜间巡逻时,应向主管领导报告,及时进行人员调整,无故空岗的要追究其责任。
4、遇到火情,要立即组织校内人员进行扑救,同时向校领导报告。
5、遇到犯罪嫌疑人入校盗窃,要组织校内人员进行保卫并立即拨通“110”电话报警和向校领导报告。
收发员岗位规范
收发员必须服从班长的管理和领导,在实施标准化服务保障的工作中,应严格执行以下规范:
⑴爱岗敬业、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吃苦耐劳,坚决完成行政科交办的任务。
⑵认真做好收发室的工作。认真值班、坚守岗位,准确地分发报刊、邮件,保持室内和周边区域的清洁卫生。
⑶做好大门警卫工作。对来访者要认真询问、核对情况后通知被访者会客,态度要诚恳、热情。对形迹可疑者,要保持警惕,并向行政科科长报告。
⑷坚决完成行政科交办的其它临时性任务。
巡逻保安员岗位规范
巡逻保安员必须服从班长的管理和领导,在实施标准化服务保障工作中,应严格执行以下规范:
⑴爱岗敬业、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吃苦耐劳,坚决完成行政科科长安排和班长交办的服务保障任务,直接向班长负责。
⑵认真履行夜间巡逻保安职责。定时开关校路灯及办公楼的照明设施,加强对重要区域的巡逻。对夜间出入学校的人员和车辆要加强盘查,发现事故苗头及时排除。有可疑情况应视情处理,并及时向值班人员和值班领导报告。
⑶每日早上将照明灯关闭。
⑷坚决完成行政科科长和班长交办的其它服务保障任务。
值班制度
为了贯彻执行党校值班制度,制定本规定。
一、值班人员职责
1、严格执行党校值班的时间规定。
2、值守值班电话,认真做好记录。
3、做好接收、分转会议通知、文件、电报、信函等工作。
4、接待其他部门或有关单位前来办事的人员。
5、处理紧急、重大情况,并按要求向校领导及科长汇报。
6、检查校园的安全情况,防止发生责任事故。
7、完成校领导及科长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值班工作的要求
1、按时交接班,坚守岗位,不得空岗、脱岗。未完成交接班,不得下岗。值班人员不准外出就餐、不准饮酒、不准参加娱乐活动。
2、值班人员不得留宿外单位人员,不得让值班人员以外的人接听电话。除工作需要外,不得长时间占用值班电话。不得擅自拆阅文件和他人信函。
3、值班过程中,对接到的电话通知要及时告知相关人员。遇到无法及时处理的事情及重大、紧急情况,应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并按领导要求妥善处理。值班期间发生的问题和处理结果等事项,要详细记录在“值班记录本”上。在值班记录上签名后,方可离开。
4、值班人员因家中发生特殊情况确需离岗处理,须向有关领导请假;经领导同意并有其他人员替班后,方可离岗。
5、值班人员要爱护传达室设施,不得挪动、外借传达室物品,要保持传达室的良好环境。
住宿人员规定
1、自觉维护公共秩序和公共卫生,创造安静、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爱护公共财产,服从管理,文明住宿。
2、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调换宿舍房间或床位。
3、不准私自留亲属或朋友住宿,特殊情况必须留宿的需经主管校领导审批。
4、禁止在宿舍内做饭或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电炉子,禁止在室内存放易燃、易爆、管制刀具等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物品,做好防火工作。
5、宿舍房间按定员安排,对未住满的房间,不得私自占用空床或柜子。
6、晚上不得醉酒睡觉,不得卧床吸烟、不得聚众赌博。
7、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注意室内整洁,不准随地吐痰、乱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