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液标本保存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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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样管理制度

血样管理制度

血样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血液管理工作,保障献血安全和供血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血液中心和各级献血站的血液管理工作。

第三条血液管理工作是指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对献血者、血液产品和输血过程进行管理和监督的工作。

第四条血液管理工作应当坚持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确保献血者和受血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二)科学规范,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进行操作;(三)公开透明,加强信息公开和沟通,保障社会监督;(四)持续改进,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五条血液管理工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人员编制和工作任务,确保落实本制度。

第二章献血者管理第六条献血者符合下列条件方可献血:(一)年龄在18周岁至60周岁之间;(二)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恶性肿瘤、重大器官功能障碍等禁止献血的疾病史;(三)体重在50公斤以上;(四)女性月经期间不宜献血。

第七条献血者应当签署献血意愿书,并经过健康体检,确认符合献血条件后方可献血。

第八条对于首次献血者,应当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告知献血的基本知识和注意事项,并进行血液疾病和传染病筛查。

第九条献血者精神不稳定或患有精神疾病者,不得献血。

第十条献血者应当定期接受健康体检,保证身体健康,同时应当接受血液疾病和传染病的筛查。

第三章血液产品管理第十一条血液产品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进行采集、检验和保存,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

第十二条血液产品应当进行标本管理,明确标识采集时间、献血者信息和产品类型,避免混淆和错误。

第十三条血液产品的保存、运输和分发应当符合相关规定,采取适当的措施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

第十四条血液产品的使用应当按照医疗机构的需要和医学指导,合理安排使用,避免浪费。

第四章输血管理第十五条输血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医学指导和规范,选择合适的输血途径和数量,确保输血过程安全和有效。

第十六条输血医疗机构应当做好输血前评估和监测工作,确保受血者适合输血并掌握其基本情况。

手术患者标本管理制度

手术患者标本管理制度

手术患者标本管理制度一、目的和范围为规范手术患者标本(包括血液、组织、尿液等)的采集、标识、保存、运输和处理,保障患者安全和医疗质量,提高手术的准确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原则1. 尊重患者权益,保护患者隐私;2. 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杜绝交叉感染;3. 保证标本的准确性和完整性;4. 提高人员素质和技能,保障操作规范。

三、标本采集1. 手术患者标本采集前,应核对患者基本信息是否与标本匹配,确认采集方式和容器;2. 参与标本采集的医护人员应佩戴手套,避免直接接触血液和体液,采集前应洗手、消毒;3. 标本应在离手术开始前尽可能采集,确保标本的时效性和准确性;4. 采集的标本应立即标识,并填写完整的标本信息,如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房间号、科室等;5. 标本应送到指定的检验科室,交由专业人员进行处理。

四、标本标识1. 标本应使用专用的标签进行标识,标签应包含有患者信息、采集时间、采集部位等内容;2. 标本标识应清晰、完整,不得涂改或遮盖;3. 采集完标本后,应及时将标签粘贴在标本容器上,并填写相关信息;4. 在标本容器上还应标明患者姓名、住院号、标本种类等信息。

五、标本保存1. 标本采集后,应尽快送至检验科室进行处理,避免标本变质;2. 未进行检验前的标本,应保存在符合规定的环境中,温度和湿度应符合标本的保存要求;3. 标本在保存期限内,应避免受到阳光直射和污染。

六、标本运输1. 对于需要外送的标本,应在标本外表覆盖一层密封薄膜,并放入专用的袋子中;2. 运输标本的人员应佩戴手套,避免直接接触标本容器;3. 标本运输应尽快送达目的地,避免运输延误导致标本变质或无效。

七、标本处理1. 对于不合格的标本,应及时予以处理,避免误导医疗判断;2. 行标本处理的人员要遵循医院相关规定和操作流程,确保标本处理工作的安全性和规范性;3. 处理完标本后,应记录相关信息,包括处理时间、处理人员、处理方法等。

血液标本保存处理制度

血液标本保存处理制度

血液标本保存处理制度一、前言血液标本是临床医学检验的重要基础,其质量直接关系到检验结果的准确性。

为了规范血液标本的保存和处理,确保检验结果的可靠性,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制度。

二、目的1. 规范血液标本的采集、保存和处理,确保检验质量。

2. 提高血液标本的管理水平,防止血液标本的丢失、污染和损坏。

3. 确保血液标本的安全,防止交叉感染。

4. 提高检验工作效率,为临床诊断和治疗提供准确、及时的检验结果。

三、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涉及血液标本采集、保存和处理的部门和个人。

四、内容1. 血液标本的采集(1)采集前准备① 采集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经培训合格后方可进行采集工作。

② 采集前需核对患者信息,确保标本与患者一致。

③ 准备合格的采血器材,包括采血针、采血管、消毒棉签等。

④ 采血环境应清洁、安静、舒适,避免交叉感染。

(2)采集过程① 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确保标本质量。

② 采集时,注意观察患者病情,避免对患者造成不必要的痛苦。

③ 采集完毕,将采血管标签填写完整,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采集日期、采集时间等。

④ 及时将采集的血液标本送至检验科。

2. 血液标本的保存(1)保存条件① 血液标本应存放在专用的标本冰箱内,冰箱温度控制在28℃。

② 冰箱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以免影响标本质量。

③ 冰箱应定期清洁、消毒,确保冰箱内环境清洁。

(2)保存时间① 血液标本的保存时间应根据检验项目的要求确定,一般为2448小时。

② 特殊检验项目,如病毒抗体、肿瘤标志物等,保存时间较长,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 血液标本的处理(1)处理原则① 处理血液标本时,应遵循先采集的标本先处理的原则。

② 处理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避免污染。

③ 处理完毕,应及时将标本送至检验科。

(2)处理方法① 血液标本的处理方法应根据检验项目的要求进行,如离心、分离血清、血浆等。

② 对于需要进行特殊处理的标本,如添加抗凝剂、防腐剂等,应根据检验项目的要求进行。

血库管理制度

血库管理制度

血库工作制度1.血液取回后应及时送入冰箱内储存,定期观察冰箱温度并作记录,冰箱发生故障时应及时修理或将血移存备用冰箱内。

冰箱的门要注意上锁,钥匙由血库值班人员保管。

2.每个冰箱应备有品牌,要求反映出冰箱内每袋血的血型、血量、采取日期和存放位置。

冰箱内血袋应按采血日先后由前向后排列。

3.贮血期间禁止开袋,已开袋的血液或血浆应立即输用。

已输血用过的剩余血液或血浆禁止再输用。

4.输血经主治医师或主任医师(或值班医师)决定,由医师或护士填写输血单。

连同病菌人的血液标本送交血库做血型交叉配合试验,标本试管上应贴标签,写明病人的姓名和病案号、病区床位号等,以防止错误。

5.发放血液时,取血者应与发血者一起进行查对,要求做到血袋无破损,封口严密,血型无误,标签无污损不清,血液无溶血、凝块和污染情况。

并与受血者的血液作配合试验无凝集。

6.在病人输血前,负责输血的医师必须再查对一遍后才能进行输血,并保留部分袋内血液,以备必要时(输血反应时)检查。

7.血液出库原则上不可退还。

如出库时间甚短(30分钟以内),血液未经开动或作其他处理(如加温、摇动),经血库医师鉴定同意,方可考虑重新贮存。

8.护士、医师应随时检查病人有无输血反应,出现反应时应立即采取抢救措施,并与血库取得联系。

输血管理委员会主任:马英副主任:邱晓明刘立萍委员:孟维林钱红刚陈生李谨秋陆洪军代长杰闫妍李世超调兵山市人民医院输血委员会职责一、负责制定本委员会届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及工作报告。

二、负责推广临床科学、合理用血和成分输血,提高输血质量,保证安全输血。

三、组织临床输血学术活动,开展成分输血讲座,扩大对外交流,不断引进新技术、新方法。

四、加强输血科的学科建设,加速人才培养,提高工作人员素质,适应输血事业的需要。

五、组织直协调临床输血工作者开展科学研究及成果推广应用。

六、承办上级输血协会赋予的其他任务。

输血委员会计划1、督促检查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执行情况。

医护学院标本管理制度

医护学院标本管理制度

医护学院标本管理制度为了确保医护学院标本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安全性,提高标本的质量和精准度,保护标本的完整性和保密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总则本管理制度是依据《医疗卫生机构标本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有关规定,结合医护学院实际情况制定的一项管理制度,适用于医护学院各实验室的标本管理工作。

二、标本收集管理1. 标本收取:实验室主任或指定专人负责接收标本,并填写标本接收登记表,确保标本的来源清晰、标识正确。

2. 标本保存:标本应根据特定的保存要求存放在指定位置,避免受到污染,避免交叉污染,避免冻融损伤等。

3. 标本分类:不同性质的标本应分开存放,如血液标本、尿液标本、组织标本等应分开保存,避免混淆。

4. 标本标识:标本应标明标本来源、采集时间、接收日期、存放位置等必要信息,并有专门的标识符号,以便查找、归档和识别。

5. 标本交接:标本接收、存放、流转等环节的人员都要留下相关记录,确保标本的流向可追溯。

6. 标本包装:标本包装应符合相关标准,防止标本外泄、外泄产生的病毒传播等情况。

三、标本检测管理1. 检测操作:进行标本检测时,应按照标准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培训证书,保证检测结果的可靠性。

2. 检测记录:对每一次检测都要有详细的记录,包括检测时间、检测人员、标本编号、检测内容、结果分析等信息,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 检测仪器:检测仪器的维护保养和定期校准是保证检测准确性的关键,应按照规定周期进行维护和校准。

4. 检测结果:检测结果应及时告知相关人员,如有异常结果应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确保标本结果的准确性和实用性。

四、标本处置管理1. 标本处置时,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标本进行妥善处理,不得私自处置或外泄标本内容。

2. 对于无法继续保存的标本,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销毁,确保标本不会对环境和人员造成危害。

3. 对于有价值的标本,应及时归档保存,以备后续研究使用。

血库相关工作制度

血库相关工作制度

血库相关工作制度一、引言血液是人体中至关重要的资源之一,在医疗领域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为了有效管理血液资源,保障病人的用血需求,血库相关工作制度的建立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介绍血库相关工作制度的内容,包括献血者管理、血液采集与贮存、用血申请与发放、血液管理与追踪以及质量控制等方面。

二、献血者管理1. 献血者登记与信息管理为了建立献血者信息档案,每位献血者需要在献血前进行登记。

登记流程包括填写个人信息表、身体状况调查表以及签署献血知情同意书等。

同时,相关信息应进行严格保密,确保献血者隐私得到保护。

2. 献血者筛选与预约在献血之前,需要对献血者进行筛选,确保其身体健康并符合献血条件。

筛选内容包括病史调查、体格检查、血型鉴定等。

符合条件的献血者可以进行献血预约,以便血库进行合理安排。

三、血液采集与贮存1. 采血操作规范血液采集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进行,确保献血者的安全与采血的有效性。

操作规范包括消毒、穿刺、采血量控制等环节。

2. 血液标本质量控制采集的血液样本应进行标本质量控制,确保其完整性与准确性。

质量控制包括采血管或采血袋标记、血液保存条件控制等。

四、用血申请与发放1. 用血申请审核用血申请一般由医生填写,血库工作人员进行审核。

审核内容包括用血指征、用血量、血型要求等。

审核通过后,可以进行血液发放。

2. 血液发放与追踪血液发放前,需要进行血液追踪,确保血液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血液发放后,还需要记录发放记录,便于跟踪和统计。

五、血液管理与追踪1. 血液库存管理血库应建立完善的库存管理制度,确保库存的充足性和及时性。

包括库存量的监控、库存过期处理等。

2. 血液追踪与回收血液追踪是为了跟踪血液的使用情况,防止过期和浪费。

对于长期未使用的血液,可以进行回收或用于其他适用的场合。

六、质量控制1. 血液质量监督血库应建立健全的质量控制体系,对血液质量进行监督。

质量监督内容包括血液采集、贮存过程中的温度监测、药品使用等。

血液样本运输管理制度

血液样本运输管理制度

血液样本运输管理制度一、前言血液样本是临床诊断的重要依据之一,因此其采集、处理和运输过程的管理至关重要。

要确保血液样本在运输过程中的完整性和准确性,需要建立一套科学、规范和有效的血液样本运输管理制度。

本制度的制定旨在规范和规范血液样本的运输过程,确保血液样本的质量和可靠性,保障患者的权益和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血液样本运输管理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所有进行血液样本采集、处理和运输的科室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临床实验室、科室护士、医生和检验师等相关人员。

三、运输流程1. 血液样本采集:医务人员应按照规范的操作流程,采集患者的血液样本,并在标本管上标注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等信息,确保血液样本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血液样本封存:医务人员应将采集好的血液样本封存在密闭的容器内,并在容器上标记样本信息,防止样本泄漏或污染。

3. 血液样本包装:封存好的血液样本应放置在专用的运输盒内,并在外部标明患者姓名、送检科室、时间等信息,确保样本在运输过程中能够被正确识别和处理。

4. 血液样本运输:运输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将血液样本送往指定的实验室或科室,并注意避免样本的振荡和温度变化,确保样本的完整性和稳定性。

5. 血液样本接收:实验室或科室人员应按照标本接收流程,接收并登记已送达的血液样本,并对样本信息进行核对和确认,确保样本信息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6. 血液样本处理:实验室或科室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操作流程,对接收到的血液样本进行处理和分析,并将结果及时报告给医生或相关医务人员,以指导临床诊断和治疗。

四、运输安全1. 运输设备:运输人员应使用封闭、防冻、防摔的运输盒和容器,确保血液样本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2. 温度控制:运输过程中应注意控制温度,避免血液样本受到过高或过低温度的影响,影响样本的质量和稳定性。

3. 防震防晃:运输过程中应避免剧烈晃动和震动,避免血液样本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破损或泄漏,确保样本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检验标本采集运送验收保存制度

检验标本采集运送验收保存制度

检验标本采集运送验收保存制度Ⅰ 目的加强医学检验科标本采集.运送.验收.保存过程的管理,确保检验结果准确性。

Ⅰ 范围适用于医学检验科人员、临床护士、运送人员。

Ⅰ 制度一、标本采集(一)医护人员应了解在标本采集前影响结果的非病理性因素(药物、饮食、运动、治疗、生理变化、生活环境和习性、标本采集时间),正确指导患者,采取切实措施,规范采集标本前患者的一切行为,保证采集的标本符合疾病的实际情况,留取合格的标本。

(二)配备足够合格的采样人员,用合格的采样器材按标准的采样程序采样。

(三)血液标本采集基本要求:保持标本完整性,控制各种干扰因素,保持标本新鲜,在允许保存时间范围内,拒绝不合格血标本(脂血、溶血、凝固)。

(四)标本采集的时间1.随机和急诊标本:随机和急诊标本是指无时间限定或无法规定时而必须采集的血和尿标本。

此类标本在送检时应加以注明,评价检验结果时应注意昼夜节律影响。

便于分析检查结果时参考。

2.空腹标本:空腹标本一般指进食8小时后(不能超过12小时)在清晨采集;测定血肌酐应禁肉食3天,且不能饮咖啡、茶等;乳糜血患者检测血脂应素食3天后。

3.指定时间标本:指定时间标本多属功能试验采集的各种标本,因试验目的不同,采集标本的时间各有不同,必须按试验要求采集,如葡萄糖耐量试验等。

(五)静脉血采集基本要求1.患者体位:住院患者卧位。

不应在输液侧采血,如不可避免,必须注明。

否则一切后果由采血者负责。

2.血管选择:应选用较大的血管,常从肘静脉取血,也可选用其他部位的静脉。

小儿不能作静脉穿刺时采用毛细血管尤为合适。

3.注射器:针头外径1毫米。

针头外径>1毫米可引起创伤,导致血管碎片入血,促发凝血。

针头外径<0.7毫米血液采集时间延长,针头内压力梯度可导致溶血和血小板激活。

4.消毒部位:穿刺处所用消毒液已干。

5.止血带:压脉带控制在1分钟内,抽血时患者握拳。

抽血速度应缓慢,将血液沿管壁徐徐注入标本容器,以免产生大量泡沫或溶血,保证血量。

兽医实验室血清留存管理制度及流程

兽医实验室血清留存管理制度及流程

兽医实验室血清留存管理制度及流程兽医实验室血清留存管理制度及流程一、制度概述兽医实验室血清留存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兽医实验室血清留存的操作流程,确保血清资源的安全保管和有效利用。

二、留存管理流程1. 血清收取:实验室工作人员根据实验需要,从动物体内采集血液样本,确保采样操作符合相关规范。

2. 样本处理:收集的血液样本需进行离心、分离血清,并按照标准方法进行处理和储存。

确保血清样本的纯净度和活性。

3. 样本标识:每个血清样本需标明标本编号、动物种类、采集日期等信息,并记录在相应的样本登记表中。

4. 血清存储:将处理好的血清样本储存在专用的冷冻冰箱或冷冻柜中,并按照不同种类、采集日期等划分存放区域,确保血清留存的有序性。

5. 血清留存期:血清样本的留存期根据实验需要和法规要求确定,需明确留存期限并进行相应的标识。

6. 血清更新:在血清留存期限到期或者样本质量受损时,需要进行血清更新。

更新过程中,需先将旧血清样本予以销毁,然后根据新的样本处理流程收集、分离和储存新血清样本。

7. 血清利用:在研究实验中,当需要使用留存的血清样本时,需按照相关程序进行申请和审批,并及时记录血清样本的使用情况和数量。

8. 血清销毁:在血清留存期限到期或者样本质量受损时,需要及时销毁血清样本。

销毁过程应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和法规进行,防止血清样本造成环境和生物安全风险。

三、责任分工1. 实验室主管:负责制定和完善兽医实验室血清留存管理制度,并监督各项管理流程的执行情况。

2. 实验室技术人员:负责血清的采集、处理、储存和更新等操作,确保操作符合标准流程。

同时,对血清样本进行及时记录和管理。

3. 实验室管理员:负责血清样本的存储和整理工作,确保血清留存的有序性和安全性。

4. 质量管理人员:负责对血清留存管理制度和流程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以上为兽医实验室血清留存管理制度及流程的基本概述,具体实施细节应根据实验室规模和需求进行调整和完善。

血液标本采集、送检留样保存制度

血液标本采集、送检留样保存制度

血液标本采集、送检、留样保存管理制度1、病人血液标本采集由两名护士共同配合采集静脉采血5ml,血清和血浆都可以用于交叉实验和抗体检测,最好是血清标本,标本使用限制在3 天内含有肝素等抗凝标本可以用凝血酶或硫酸鱼精蛋白处理使其凝集析出血清。

2、允许通过静脉输液口采集标本,但必须丢弃受残留静脉输液影响的5ml 标本。

3、一般不允许使用溶血标本,对急性溶血性贫血和烧伤病人的溶血标本,在实验前后必须做溶血程度的比较。

4、标本和输血申请单上的所有资料必须填写清楚5、确定输血后,护士输血申请单和贴好标签的试管,当面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病室/门急诊、床号、血型和诊断,同时采血样。

6、由护士及时将受血者血样与输血申请单送配血室,双方进行逐项核对。

7、患者标本管上必须有标签,收到标本时应当面与医护人员核对血样标签与输血申请单是否相符,即双方逐项核对患者姓名、病案号、病室/门急诊、床号、血型和采血日期等,并检查送检标本的质量是否与申请项目的要求相符,不符合要求的样本一律退回,并进行书面记录。

收到标有“急”字样的标本应及时处理。

8、配血室科工作人员应复核受血者(患者)ABO血型、Rh血型、抗体筛查后按科室分类保存在4℃冰箱备用。

对中心血站提供的全血及红细胞悬液血液制品也应核对ABO血型后按血型分类保存在4℃冰箱备用。

9、预约输血患者的血样在4℃冰箱保存不能超过48小时,逾期应重新抽取血样。

对反复输血的患者更应注意抽取新的标本做不规则抗体筛查及交叉配血,以避免患者体内因回忆反应而产生抗体。

10、确定输血后,输血科工作人员对患者的血样在交叉配血之前,应再次认真查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病区床号及血型。

交叉配血时要严格按照规程进行。

11、血液发出后,受血者和供血者的血样按日期的先后保存于2-6℃冰箱,至少7天,以便对输血不良反应追查原因。

逾期的血样应按医疗废物处理原则处理,并做好登记工作。

12、血液标本留样保存冰箱的温度要定期监控记录,如发生故障要立即检查原因,及时解决并记录。

血液入出库、储存、核对制度

血液入出库、储存、核对制度

沙坪坝区某医院血液入出库、核对、贮存管理制度本制度规定了临床输血前血液的入库验收、出库、核对、储存保管相关内容;确保血液及血液制品质量,保证血液质量及血液成分的有效性。

2 适用范围适用全院临床、医技科室。

3制度内容3.1血库应根据本院血液制品实际使用情况制订临床用血储备计划,根据血站供血的预警信息和医院的血液库存情况协调临床用血。

在重庆市中心血站血液制品供应正常的情况下,至少应储备各型悬浮红细胞各400ml, 当血库无储备血液制品时派专人持《检验科取血申请表》至市血站领取相关血液制品。

3.2血液制品由临床科室派专人(一般为护理人员)携带病历、《科室输血登记记录表》到检验科血库取血,取血人员和血库当班人员共同核对验收并在《血制品入出库记录本》(检验科保存)、《输血记录单》(病历保存)、《输血登记记录表》(科室保存)签字确认,核对验收内容包括:运输条件、物理外观、血袋封闭及包装是否合格,标签填写是否清楚齐全(供血机构名称及其许可证号、供血者姓名或条型码编号和血型、血液品种、容量、采血日期、血液成分的制备日期及时间,有效期及时间、血袋编号/条形码,储存条件), 血液的入库记录完整率为100%。

3.3未及时输注的血液制品,检验科应按A、B、O、AB血型将全血、血液成分分别贮存于血库不同专用冰箱内,并有明显的标识。

保存温度和保存期如下:3.4配血成功后,由用血科室派医护人员到血库取血。

3.5取血与发血双方必须共同核对供血者血袋条码与受血者《输血记录单》上粘贴的供血者条码是否一致、血制品有效期及外观是否合格,受血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科室、床号、供血者与受血者血型及交叉配血试验结果准确无误时,在《输血记录单》和《血制品入出库记录本》上写上发血时间,双方签字确认后方可发出。

3.6检查血制品外观,凡血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不得发出:1、标签破损、字迹不清;2、血袋有破损、漏血;3、血液中有明显凝块;4、血浆呈乳糜状或暗灰色;5、血浆中有明显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6、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面不清或交界面上出现溶血;7、红细胞层呈紫红色;8、过期或其他须查证的情况。

医院检验科标本管理制度

医院检验科标本管理制度

检验科标本管理制度1、要十分重视检验标本,正确采集、验收、保存、检测,避免错采、错收、污染、丢失,否则,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2、检验标本的采集必须严格按照检验项目的要求,包括容器、采取时间、标本类型、抗凝剂选择、采集量、送检及保存方式等。

急诊标本应注明“急"。

3、门诊、急诊病人的血液标本由门诊护士抽取,住院病人的血液标本由病区护士抽取.4、脑脊液、关节液、体腔液、脓液、前列腺液、阴道分泌物等标本由临床医师留取。

5、尿液、粪便、痰液等标本由医生、护士或检验人员指导、并交待注意事项后,病人自行留取。

6、接收标本严格实行核对制度,包括姓名、性别、年龄、门诊号/住院号、病床号、标本类型、容器、标识、检验目的等,所送标本必须与检验项目相符.不合要求者退回重送.在核对检验标本的同时,应查对临床医生填写的检验申请单是否正确,完整,规范,如有不符要求者,应予退回,要求在纠正以后,再予接收。

7、所有拒收或退回标本均应在登记本上登记,登记内容包括:病人姓名、病区、床号、送检医师、送检项目、拒收(退回)原因、拒收时间、经手人等.8、住院病人标本的运送工作一律由病区护工负责,原则上不接受住院病人或家属自行送检的标本。

9、急诊检验标本要及时采集、核对、检验、报告。

检测后的各种标本,应保存一定时间.尤其是脑脊液、心包积液、胸腹水液、胃液等标本,检验后应保存一周,以备查对.10、向外单位送检或接收外单位送检的标本应专人负责并有专门记录。

11、候检标本保存的前提是不影响检测结果,所有因放置时间过长可影响检测结果的项目(如血糖、血钾)不允许作为候检标本保存.候检标本的保存条件视检测项目的不同而定。

候检标本的保存由各实验室项目检测者负责.12、除尿液和粪便标本外,其他标本检查完毕后,一律置冰箱保存3天才能弃去。

13、保存的标本在临床医师或患者要求的情况下可以对其检测结果重新复查。

14、保存到期的标本集中放置丢弃在黑色胶袋中,密封后由工人送到医院医疗垃圾集中点统一处理。

标本管理制度

标本管理制度

标本管理制度引言概述:标本管理制度是指在科研实验室、医学机构等场所中,对于标本的采集、保存、处理和使用等方面制定的一系列规范和流程。

标本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对于保障科研和医疗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标本采集、标本保存、标本处理、标本使用和标本销毁等五个方面,详细阐述标本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

一、标本采集:1.1 采集前准备:在进行标本采集前,需要对采集工具进行消毒处理,确保采集过程的无菌性。

同时,采集人员应该佩戴好手套和口罩,防止交叉感染。

1.2 采集方法:根据不同的标本类型,采集方法也有所不同。

例如,对于血液标本,可以选择针头穿刺或者静脉采血的方式;对于组织标本,可以选择手术切除或者活检的方式。

无论采集何种标本,都要确保采集的标本量足够,并且采集过程应该迅速而准确。

1.3 采集记录:在采集标本的同时,需要详细记录采集时间、采集人员、采集部位等信息,并确保采集的标本与记录一一对应,避免混淆或遗失。

二、标本保存:2.1 标本容器选择:根据标本的性质和要求,选择合适的标本容器进行保存。

例如,对于液体标本,可以选择带有密封盖的离心管进行保存;对于固体标本,可以选择带有干燥剂的密封袋进行保存。

2.2 标本保存条件:不同的标本类型有不同的保存条件要求。

一般来说,标本的保存温度应该符合其稳定性的要求,避免温度过高或过低导致标本的变性或腐败。

同时,标本的保存位置应该避免阳光直射和潮湿环境,确保保存环境的稳定性。

2.3 标本保存期限:根据标本的性质和用途,制定合理的保存期限。

对于一些易变性的标本,保存期限较短,而对于一些稳定性较好的标本,可以延长保存期限。

三、标本处理:3.1 标本处理前准备:在进行标本处理前,需要进行必要的准备工作。

例如,对于液体标本,需要进行离心和分离等步骤;对于组织标本,需要进行固定和切片等处理。

3.2 标本处理方法:根据标本的性质和研究需求,选择合适的处理方法。

例如,对于血液标本,可以进行离心分离血清或血浆;对于组织标本,可以进行石蜡包埋和切片染色等处理。

血液储存管理制度

血液储存管理制度

血液储存管理制度1 目的规范已合格入库血液成分的保存方法、保存条件及质量监控要求,确保血液保存过程中的质量安全。

2 适用范围适用于血液成分入库后、发出前的整个保存过程中。

3 职责3.1值班岗位人员执行;3.2实验室负责人和质量监督员监督执行。

4 工作制度4.1血液运输及入库应由具有相应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操作,血液保存区域除本科室人员外,非授权人员不得入内。

4.2值班岗位人员负责血液保存区域内安全,需做好防火、防盗、防水淹等工作。

4.3血液贮存设备不应做为它用,待检血液应单独存放,不能与合格血液成分混放。

4.4血液保存设备应运行可靠,温度均衡,有温度记录装置和报警装置。

4.5值班人员负责随时检查贮血冰箱及温控系统报警装置是否正常。

4.6保持室内通风良好,温度、湿度适宜。

4.7各种血液制品标准保存条件。

4.7.1全血和红细胞悬液分别保存在2~6℃有明显标识的专用储血冰箱内。

4.7.2新鲜或普通冰冻血浆保存于-25℃以下有明显标识的专用储血冰箱内。

4.7.3冷沉淀存放于-30℃以下有标识的专用储血冰箱或冰柜内。

4.7.4血小板(机采)保存于22±2℃的血小板专用振荡保存箱内。

4.8血液制品正常保存状态4.8.1全血和红细胞悬液标识清楚,外观颜色正常,无溶血、凝块、气泡、渗漏及冰冻等状况。

4.8.2冰冻血浆和冷沉淀应呈冻实状态,标识清楚,外观颜色为淡黄色,包装完好。

4.8.3液态保存血小板标识清楚,外观呈淡黄色雾状、无凝集、无纤维蛋白析出和气泡,血袋无破损。

4.9 冰箱温度每天记录四次冰箱温度,并随时观察冰箱情况。

4.10血液制品的存放4.10.1按照不同储存要求将不同血型的全血和成分血分别在单独储血设备内存放,并对每一个储血设备进行明显标识。

4.10.2血液存放时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确保血液成分正常周转,保证血液质量并杜绝血液浪费。

4.10.3全血和红细胞悬液应按时间次序竖直摆放在冰箱内的储血筐中,不得紧密堆积;值班人员每天应对储血架整理一次,便于发血时查找。

抽血取样标本管理制度

抽血取样标本管理制度

抽血取样标本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确保医院抽血取样标本管理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安全性,提高抽血取样标本质量,减少医疗事故和误诊率,规范医院的运作流程,特订立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健康委员会》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医院的相关管理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部科室的抽血取样标本管理工作,包含抽血、标本保管、转运、送检等过程。

第三条定义1.抽血:医务人员通过穿刺患者的静脉或动脉,将血液手记到相应容器中的过程。

2.取样标本:指从患者身体中取得的血液、尿液、组织等样本。

3.标本手记者:负责抽取患者血液或其他样本的医务人员。

4.标本接收者:负责接收和处理抽取的标本的医务人员。

5.标本保管者:负责将已手记标本妥当保管的医务人员。

6.标本送检者:负责将保管好的标本送往检验科的医务人员。

7.标本编号:为标本实施唯一标识的编码。

8.标本化验单:经过医生诊断后,用于引导检验科医务人员进行标本分析的各项检验项目的清单。

第二章抽血取样标本管理流程第四条抽血取样流程1.标本手记者依照医院相关操作规范准备好所需工具和容器。

2.标本手记者与患者进行沟通,告知抽血目的和操作过程。

3.标本手记者进行手卫生,并戴上手套。

4.标本手记者选择适当的抽血部位,消毒皮肤。

5.标本手记者准确穿刺血管,抽取所需血液。

6.标本手记者将血液放置在相应的容器中,并确保容器密封良好。

7.标本手记者完成标本手记后,进行手卫生。

8.标本手记者将标本送至标本接收者。

第五条标本接收流程1.标本接收者接收标本时进行确认,记录标本接收时间与标原来源。

2.标本接收者检查标本容器是否密封完好,检查标本手记者是否填写标本手记时间、标本类型和病患相关信息。

3.标本接收者使用唯一编号对标本进行标识,并记录标本编号和接收时间。

4.标本接收者将标本妥当保管并放置在指定存放位置。

5.标本接收者将标本信息录入电子系统,并进行初步分类。

第六条标本保管与转运1.标本保管者依照标本类型和保管要求将标本放置于指定存放位置,确保保管环境符合规定的温度和湿度条件。

血液储存管理制度

血液储存管理制度

血液储存管理制度1 目的规范已合格入库血液成分的保存方法、保存条件及质量监控要求,确保血液保存过程中的质量安全。

2 适用范围适用于血液成分入库后、发出前的整个保存过程中。

3 职责3.1值班岗位人员执行;3.2实验室负责人和质量监督员监督执行。

4 工作制度4.1血液运输及入库应由具有相应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操作,血液保存区域除本科室人员外,非授权人员不得入内。

4.2值班岗位人员负责血液保存区域内安全,需做好防火、防盗、防水淹等工作。

4.3血液贮存设备不应做为它用,待检血液应单独存放,不能与合格血液成分混放。

4.4血液保存设备应运行可靠,温度均衡,有温度记录装置和报警装置。

4.5值班人员负责随时检查贮血冰箱及温控系统报警装置是否正常。

4.6保持室内通风良好,温度、湿度适宜。

4.7各种血液制品标准保存条件。

4.7.1全血和红细胞悬液分别保存在2~6℃有明显标识的专用储血冰箱内。

4.7.2新鲜或普通冰冻血浆保存于-25℃以下有明显标识的专用储血冰箱内。

4.7.3冷沉淀存放于-30℃以下有标识的专用储血冰箱或冰柜内。

4.7.4血小板(机采)保存于22±2℃的血小板专用振荡保存箱内。

4.8血液制品正常保存状态4.8.1全血和红细胞悬液标识清楚,外观颜色正常,无溶血、凝块、气泡、渗漏及冰冻等状况。

4.8.2冰冻血浆和冷沉淀应呈冻实状态,标识清楚,外观颜色为淡黄色,包装完好。

4.8.3液态保存血小板标识清楚,外观呈淡黄色雾状、无凝集、无纤维蛋白析出和气泡,血袋无破损。

4.9 冰箱温度每天记录四次冰箱温度,并随时观察冰箱情况。

4.10血液制品的存放4.10.1按照不同储存要求将不同血型的全血和成分血分别在单独储血设备内存放,并对每一个储血设备进行明显标识。

4.10.2血液存放时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确保血液成分正常周转,保证血液质量并杜绝血液浪费。

4.10.3全血和红细胞悬液应按时间次序竖直摆放在冰箱内的储血筐中,不得紧密堆积;值班人员每天应对储血架整理一次,便于发血时查找。

输血标本管理制度与流程

输血标本管理制度与流程

输血标本管理制度与流程一、管理制度1.1 为了确保临床输血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制定本制度。

1.2 输血标本管理应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制度,确保标本质量,为临床输血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1.3 输血标本采集、处理、检测和储存等环节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医护人员负责,并遵循操作规程和规范。

1.4 输血科(血库)应有专人负责输血标本的接收、处理、储存和发放工作,并做好相应记录。

1.5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输血标本质量控制体系,对输血标本采集、处理、检测和储存等环节进行监控和评估,确保输血安全。

二、流程2.1 输血申请2.1.1 临床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和输血指征,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

2.1.2 《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主治医师审核签字后,提交至输血科(血库)。

2.2 输血标本采集2.2.1 责任护士凭《临床输血申请单》和取血通知单,到输血科(血库)领取血样。

2.2.2 责任护士与输血科(血库)发血人员共同查对患者信息,包括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血型和诊断。

2.2.3 责任护士采集血样,确保采集过程中避免血液震动,以防红细胞破裂。

2.3 输血标本检测2.3.1 输血科(血库)对输血标本进行血型鉴定(包括ABO正反定型、Rh血型)和交叉配血试验。

2.3.2 输血科(血库)对输血标本进行质量检查,确保标本合格。

2.4 输血标本储存2.4.1 输血科(血库)负责输血标本的储存,确保储存条件符合要求。

2.4.2 输血标本储存期间,应做好温度、湿度等环境的监控和记录。

2.5 输血标本发放2.5.1 输血科(血库)根据临床用血需求,发放符合要求的输血标本。

2.5.2 输血科(血库)发放输血标本时,应与临床医护人员进行查对,确保标本无误。

2.6 输血标本使用2.6.1 临床医护人员在输血前,应再次进行查对,确保输血标本无误。

2.6.2 输血过程中,医护人员应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确保输血安全。

血液标本采集送检留样保存制度

血液标本采集送检留样保存制度

血液标本采集送检留样保存制度一、引言血液标本作为临床诊断、治疗和科研的重要基础,其采集、送检、留样和保存的质量直接关系到检验结果的准确性。

为确保血液标本的质量,规范血液标本采集送检留样保存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血液标本采集1. 采集前的准备工作(1)核对患者信息:在采集血液标本前,医护人员应认真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等基本信息,确保无误。

(2)采集器材准备:根据检验项目要求,准备好相应的采血管、注射器、消毒棉签等器材。

(3)患者沟通:向患者解释采集血液标本的目的、过程及注意事项,取得患者配合。

2. 采集过程(1)选择合适的采集部位:根据患者情况,选择合适的静脉进行穿刺。

尽量选择粗直、弹性好、易于固定的静脉。

(2)消毒:用消毒棉签对穿刺部位进行消毒,待消毒液干燥后进行穿刺。

(3)穿刺:操作者戴无菌手套,以左手拇指固定穿刺部位,右手持注射器进行穿刺。

(4)采集:待穿刺成功后,缓慢抽取血液,注意观察患者反应,如出现不良反应,应立即停止采集。

(5)拔针:采集完成后,迅速拔出注射器,用消毒棉签压迫穿刺部位,直至止血。

3. 采集后的处理(1)采血管标识:将采集完成的血液标本放入采血管中,并在采血管上注明患者姓名、住院号、采集时间等信息。

(2)采血管运输:将采血管放入专用运输箱内,确保采血管稳固、避免碰撞。

三、血液标本送检1. 送检时间:血液标本采集完成后,应在规定时间内送至检验科。

一般情况下,采集后的血液标本应在2小时内送检。

2. 送检方式:采用专用运输箱,确保采血管稳固、避免碰撞。

3. 送检人员:送检人员应具备一定的专业素质,了解血液标本送检的要求和注意事项。

4. 送检流程:送检人员将血液标本送至检验科后,与检验人员核对标本信息,确认无误后,由检验人员接收并登记。

四、血液标本留样1. 留样目的:为便于临床复检、科研及法律纠纷处理,应对采集的血液标本进行留样。

2. 留样时间:血液标本留样时间为采集后的2小时内。

血库管理制度

血库管理制度

血库管理制度
1、血液收到后及时放入专用冰箱,定时观察温度并记录。

2、输血经临床医生决定,并填写输血申请单,连同血液标本送到血库做血型、交叉型血试验。

标本标签应完整。

并开展输血前病毒学指标测定。

实验结果双人核对,各种记录完整及时。

3、发放血液时,取血者和发血者一起核对,要求血袋无破损,血型无误,标签准确,血液无溶血、凝块和污染情况。

4、及时收集血反应反馈记录,每月上报。

做好血液入库。

出库的统计工作,每月上报。

5、配合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工作,做好医院用血和成份用血的管理,做好宣传工作,并对临床科室用血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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