沥青路面工程承包合同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沥青路面工程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塔城地区乌苏市2015年第二批一般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八十四户乡、九间楼乡)为甲方中标(以下文中简称为“该项目”),道路全长约11.2km

(其中八十四户乡设计长度为 6.204km,九间楼乡设计院长度为 4.996 km),路面设计宽度为3.5m,路面结构设计厚度为3cm沥青表处,部分路段设计宽

度4.0m,路面结构设计厚度均为4cm细粒式沥青砼。经甲、乙双方协商,在

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前提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本着优势

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甲方将该项目沥青混合拌和、运输、摊

铺任务承包给乙方,并达成如下共识条款。

第一条承包范围

沥青路面工程的沥青混合料拌合、运输、沥青路面摊铺。

1、以上承包单价不含税金,如甲方需开具发票,税金由甲方负责

2、本合同估算施工总金额为98.02万元,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

工程量为准。

第三条计量支付

本合同签订当日,甲方支付乙方30万元的材料预付款,八十四户乡工程结束当日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20万元,九间楼乡工程结束后,45个工作日

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工程款,如因甲方支付乙方材料预付款或进度款延迟原因,造成乙方无法按期施工,责任和损失由甲方承担,该项目工程量计量方式为:经甲乙双方指定现场相关负责人签认工程量为准。

第四条工期

合同工期为15天(以双方确定开工日期为准)。

第五条质量要求及责任划分

1、满足国家现行颁布相关质量检验标准。

2、沥青摊子铺厚度、宽度、长度等数据均由乙方按照该路图纸设计

施工。乙方提供经相关部门出具合法配合比资料,费用由乙方承担。

3、如因甲方施工的路基下沉,翻浆等原因造成沥青路面损坏等,则

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及损失。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委派现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等,对乙方施工过程中质量全程监控,对不合格的工程有权要求乙方整改或返工意见。

2、负责对乙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工作进行全方位的检查监督,并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3、负责协调地方关系,确保施工不受干扰。

4、负责协调乙方所涉施工机械进退场路线,确保进退场道路能够满足乙方机械进行及荷载要求。

第七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1、听从甲方合理的工作安排及相关要求;

2、根据所施工的项目配备足够的熟练的技术工人和沥青摊铺、运输机械。

3、确保工程质量、施工进度表、安全生产。确保乙方所施工内容质量能通过整体验收。

4、按照本合同相关要求,负责并承担本应乙方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5、乙方确保施工过程中所有乙方施工人员的安全,如在施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出现任何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第八条违约责任

在合同签订后合同履行中,合同双方或一方出现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对方的赔偿责任。

第九条其它

1、甲方不得以任何向乙方提出本应甲方承担的费用的要求。

2、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3、如果双方发生合同纠纷,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乌苏市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二份。

5、该项目结束、费用结算完毕后,本合同自行失效。

6、本合同所条款均为机打内容,任何手写或涂改均属无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人或法人委托人:法人或法人委托人:

年月日年月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