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合作事业振兴农村经济_发展农村经济的探索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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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2月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时任广东省委书记张德江在省供销合作联社上报给省委的《关于我省供销社改革发展的情况报告》中作出重要批示:“在历史上,供销社为我省农村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过重大贡献。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各种原因,供销社陷入困境。近几年来,我省供销社绝地逢生,重现生机,实属不易,其成绩可贵,其经验和精神更可贵。农村是个大市场、大舞台,供销社大有用武之地。关键是解决好两个问题,一个是历史包袱问题,一个是坚持改革的方向问题。解决这两个问题,一靠政策,二靠班子,而建好班子,是决定性的因素。希望我省供销社在改革的道路上义无反顾,闯出一条光明大道。”我对重要批示进行了认真学习,认为张德江书记的批示对我省供销合作事业的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指导意义。那么如何去贯彻落实好批示精神,发展合作事业,振兴农村经济呢?对此,我深入基层进行了调查,现就发展农村经济的问题,谈谈自己的看法和建议。
一、发展合作事业是振兴农村经济的必由之路
当前,大力发展合作事业,把农民与市场紧密联系起来,有效解决农民的“买难”、“卖难”、“增收难”、“社会化服务难”等问题,促进了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发展。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千家万户的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之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农民一家一户办不了、办不好的事情越来越多,自闯市场的风险越来越大。特别是加入世贸组织后,竞争更加激烈,农产品卖难、运难、价格持续走低、农民增收滞缓已经成为各级政府亟待解决、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这些问题已经严重地制约了农村生产力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千家万户农民分散的生产经营迫切需要联合起来进入千变万化的市场。实践证明,发展以专业协会、专业合作社、股份合作经营等为主要模式的各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经纪人队伍,已经成为农民走向市场、促进分散生产者与千变万化大市场有效衔接的中介。加快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是破解“三农”难题,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的必然选择,是现阶段农村改革的主要内容和农村工作的主要任务。发展合作事业正是这样一种适应现阶段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服务农民这一弱势群体的组织载体和新型的合作经济组织形式,是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有效办法。同时,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启动内需,开拓农村市场,拉动国民经济发展,在农村大力发展合作事业也是实现这一要求的重要途径。
(一)国外合作经验的启迪
中国农民合作组织正处在起步期,而美日欧一些发达国家的农民合作组织已走过了多年的历程。在合作社出台的今天,以期借鉴外国先进的经验,寻求对中国农民合作组织富有现实性和前瞻性的启迪。目前中国农村普遍实行的农业产业化经营,也是为了让农民分割其他环节的利润,但由于农户的弱势地位,在“公司+农户”或者“公司+合作社+农户”等产业化模式中,这种利润的分割还远不如人意。日本农协的成功经验告诉我们,只有农民组建自己的合作社,通过合作社创办自己的龙头企业,自我
发展合作事业 振兴农村经济
——发展农村经济的探索与建议
□/文 增城市供销合作总社 马国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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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对农产品的加工、包装、储藏等,建立自己的层层销售网络,自我实现对农产品的运输和销售等,才能克服利润分割中利益不同的矛盾,实现自己应得的收益。而在中国,目前这样的合作组织还并不普遍,没有很成功的经验。到农村调研、跟农民打交道的过程中,很有感触,目前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必须让农民学会如何去加工销售自己的产品。农民不单纯是农民,还要成为商人,否则,农民赚钱太难了。在国外,合作社和企业多是同步产生,但在中国,由于我们是先进行了企业改革,企业先行一
步,合作组织在竞争中就处在了落后、弱势的地位。而且,国外的合作经济组织,在进入市场同企业进行竞争时,往往会聘用社会上的能人来做经理,而在国内,却大多还是“筷子里面拔旗杆”,并没有真正的能人来领导农民,这使合作组织在参与到市场竞争过程中时,不免吃力。学习借鉴国外的一些经验,由于各方面条件限制,大多还比较困难,但政府还是可以有所作为,可以在一些地方,建一些示范点,对农民加强引导、放宽限制。中国的农民创造力其实是很强的,有了好的环境、好的引导,他们什么都能做好。
(二)小农经济与合作经济的比较
小农经济主要从事农业和家庭手工业生产,这种经济是农民永远遭受贫困的根由。小农经济是一种自给性经济,在最好的条件下也不过是维持简单再生产,少有剩余产品和缺乏交换,使得农民收入不可能得以持续增长。小农经济的思想只能导致中国农村经济发展缓慢,而不能形成规模经济,难以实现经济的现代化、国际化。首先,承包制推行后的小农再也不可能形成集体的力量去改天换地,向农业生产的广度和深度进军。集体生产力是合作社和集体经济的重要优势,只有合作化才能实现农业产业化和专业化;其次,小农永远安于个体的农业生产,连简单再生产也难以为继的农民,只有出卖劳动力或固守在一小块土地上,不可能产生向现代农业生产方式转变的动力和条件;再次,单个小农之间不发生社会联系,自给自足,人的社会性得不到充分发挥,狭隘、孤立、封闭和愚昧与其说是小农的缺点,不如说是自给自足经济下小农生存的思想条件。而合作经济才能真正通向社会主义生产关系,铲除人受人支配的制度基础,实现农村经济的科学发展。
合作经济组织通过为农户统一提供技术指导和统一进行供销活动,使农户与其他市场主体之间的交易关系和交易费用内部化,把这些环节上的外在经营变为合作经济组织的内部经营,从而真正与农民结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机制,使农民可以分享加工、流通等领域的利润,增加农民收入。合作社的建立,为协调各专业生产者的购销行为,加强行业管理,规定最低限价等创造了条件,既防止了同行业间的恶性竞争,又有利于建立稳定的产销关系,有效解决农民买难卖难的问题。同时,合作社的建立,有利于制定同业技术标准,在统一标准下实现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的一体化经营,实现标准化生产。
(三)发展合作经济,增强农村实力
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有效抵御市场风险,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必须在大力发展创汇农业、订单农业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新型农村经济合作方式,成立社员互助合作和现代企业相结合的新型产业化经济合作组织。这种合作组织制定了严格的章程,规定了社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一条农业产业化、标准化之路,将有效地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生产主要以单一分散的家庭式生产为主,这种生产方式具有较强的主动性和灵活性,在一定时期、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为社会作出贡献。但是随着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发展和完善,要求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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