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工程合同索赔案例剖析
经典合同索赔案例及解决方案
经典合同索赔案例及解决方案一、案例背景。
甲建筑公司和乙开发商签订了一份建造写字楼的合同。
合同规定,写字楼必须在18个月内完工,总造价为5000万。
甲公司按照计划开始施工,但是在施工过程中遇到了不少问题。
二、遇到的问题及索赔情况。
1. 地下文物发现。
在基础挖掘阶段,施工人员发现了地下有古代墓葬群。
当地文物保护部门立即介入,要求暂停施工进行考古发掘。
这一停就是3个月。
甲公司的索赔:甲公司认为这是不可预见的情况,导致他们的工期延误和额外成本增加。
他们向乙开发商提出索赔,要求延长工期3个月,并且补偿这3个月内工人闲置、设备租赁闲置等额外费用,共计300万。
乙开发商的态度:乙开发商觉得这是甲公司施工时的意外情况,不应该由他们全部承担。
他们认为甲公司在施工前应该做更详细的地质勘探。
解决方案:经过双方协商,找来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机构进行调解。
仲裁机构查看了双方的合同条款,发现合同中有关于“不可预见的地下文物发现”的条款,规定这种情况下工期应顺延,并且由开发商承担一定比例(80%)的额外费用。
最后乙开发商同意给甲公司延长工期3个月,并且补偿240万的额外费用。
2. 设计变更。
在施工到一半的时候,乙开发商突然要求更改写字楼的外立面设计,由原来的玻璃幕墙改为石材幕墙。
这需要甲公司重新采购材料,调整施工工艺,并且会导致工期延误。
甲公司的索赔:甲公司计算后,要求乙开发商补偿材料差价100万(因为石材比玻璃幕墙材料贵),并且延长工期2个月,同时要求补偿这2个月内的管理费用50万。
乙开发商的态度:乙开发商认为甲公司报价过高,他们觉得工期只需要延长1个月就够了,而且材料差价没有那么多。
解决方案:双方重新找了专业的造价咨询公司和工程顾问对变更部分进行评估。
根据评估结果,材料差价为80万,工期确实需要延长1.5个月,管理费用为40万。
最后乙开发商按照这个结果对甲公司进行了补偿。
3. 恶劣天气影响。
在施工期间,遇到了百年一遇的暴雨天气,持续了1个月。
建设工程合同索赔案例及分析
建设工程合同索赔案例及分析一、案例背景。
咱就说有这么一个建设工程啊,甲方是个房地产开发商,要盖一大片住宅小区。
乙方呢,是一家建筑公司,那可是经验丰富,接了这个大工程。
合同签得明明白白的,啥时候开工,啥时候竣工,用啥材料,质量标准是啥,都写得清清楚楚。
二、问题出现。
这工程干到一半,出岔子了。
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有问题。
有个地方设计的排水系统啊,按照那个图纸施工的话,根本就没法正常排水,这可咋整?乙方就去找甲方,说:“大哥啊,你这图纸不行啊,我们要是按这个干,以后这房子里不得发大水啊。
”甲方一开始还不太相信,觉得自己请的设计公司挺靠谱的啊。
但乙方拿出各种数据和模拟结果,甲方才意识到问题严重。
三、索赔过程。
1. 提出索赔要求。
乙方那可不含糊,直接给甲方发了个索赔函。
函里写着,因为这个图纸的问题,他们的施工进度被耽误了。
工人们本来计划好的工序,得停下来等甲方重新修改图纸,这期间工人的工资还得照发,这就是一笔损失。
而且那些已经按照错误图纸施工的部分得拆除,重新施工,这又增加了材料和人工成本。
乙方算了一笔账,延误工期导致工人闲置一周,按照每人每天300元工资,10个工人,那就是300×10×7 = 21000元。
拆除和重新施工的材料加上人工,大概得50000元。
所以乙方总共向甲方索赔71000元。
2. 甲方反应。
甲方接到索赔函后,也开始调查。
他们找了设计公司,设计公司承认是自己的失误。
但是甲方觉得乙方索赔的金额有点高,就想跟乙方商量商量。
甲方说:“兄弟啊,你这索赔金额是不是有点水分啊?工人工资这部分,你们不能调整调整别的工程先干着吗?”乙方一听就急了,说:“大哥,你这就不地道了。
我们是按照合同来的,你这图纸有问题,我们就得按照正确的流程走。
要是乱调整工程,到时候出了别的问题咋整?”3. 协商与解决。
双方就这么你来我往地谈了好几轮。
乙方把每一项费用的明细都拿出来给甲方看,什么材料的购买发票啊,工人的考勤记录啊。
工程索赔案例法律问题(3篇)
第1篇一、引言工程索赔是建设工程领域中常见的一种法律现象,它涉及到合同法、民法、合同法解释、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等多个法律领域。
本文将通过一个具体的工程索赔案例,分析其中涉及的法律问题,以期为我国建设工程领域的法律实践提供参考。
二、案例背景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与某施工单位签订了一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施工单位负责该房地产开发项目的主体结构施工。
合同签订后,施工单位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了施工。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变更导致施工单位增加了一定的工程量。
施工单位遂向房地产开发公司提出索赔,要求房地产开发公司支付因设计变更而产生的额外费用。
房地产开发公司认为,设计变更应由设计单位负责,因此拒绝支付索赔款项。
双方协商未果,施工单位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案例涉及的法律问题1. 合同变更的法律效力本案中,施工单位提出索赔的主要依据是设计变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因此,本案的关键在于确定设计变更是否构成合同变更,以及设计变更的法律效力。
2. 设计变更的责任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工程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的要求,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因此,设计变更的责任应由设计单位承担。
在本案中,房地产开发公司作为建设单位,应当对设计变更承担责任。
3. 工程索赔的构成要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因此,施工单位要求房地产开发公司支付索赔款项,需要满足以下构成要件:(1)存在违约行为:施工单位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但因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加,属于违约行为。
(2)违约行为与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设计变更导致施工单位增加工程量,施工单位因此遭受损失。
(3)损失具有可确定性:施工单位因设计变更而增加的工程量,其费用具有可确定性。
建设工程施工索赔案例分析与经验总结
建设工程施工索赔案例分析与经验总结
引言
建设工程施工索赔是指在建设工程合同中,施工单位因业主、监理、设计单位等原因产生的额外费用或损失的要求。
施工索赔是建设工程项目中常见的纠纷之一,对施工单位和业主来说都是一个严峻的挑战。
本文将通过分析一些典型的建设工程施工索赔案例,总结出解决施工索赔问题的经验。
案例分析
案例一:变更设计导致施工索赔
在某建筑工程项目中,设计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多次提出变更设计要求,导致施工单位需停工进行相应的调整和改动。
施工单位认为这些变更设计属于业主的责任,向业主提出了施工索赔的要求。
案例二:违约索赔
在某市政工程项目中,业主对施工单位提出违约索赔的要求。
业主认为施工单位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工程,并且出现了材料质量不合格等问题。
施工单位则认为业主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频繁变更要求,导致施工进度延误。
经验总结
结论
建设工程施工索赔案例分析是施工单位解决施工索赔问题中的重要方法之一。
通过总结案例分析的经验,施工单位可以更好地应对施工索赔的挑战,并取得自身权益的最大化。
所以,施工单位在面临施工索赔问题时,应及时积累和总结相关经验,不断提高自身应对施工索赔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建设工程施工索赔事件(3篇)
第1篇一、事件背景在我国建筑行业中,建设工程施工索赔事件时有发生。
这些事件不仅对施工单位和业主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还可能影响到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以下是一起典型的建设工程施工索赔事件。
二、事件经过某市一住宅小区建设项目,由某建筑公司承包施工。
工程合同约定,该小区共计12栋住宅楼,工期为两年。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以下原因,导致工程进度严重滞后:1. 业主方拖延交付合格的施工现场,导致施工单位无法按计划进场施工。
2. 业主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及时提供设计图纸,导致施工单位无法按计划进行施工。
3. 业主方在施工过程中,多次变更设计图纸,导致施工单位重新组织施工,增加了施工成本。
4. 施工过程中,由于地质原因,发现地基承载力不足,需要进行地基处理,导致工程进度延误。
5. 由于业主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施工单位资金周转困难,导致施工进度放缓。
三、索赔请求针对上述原因,施工单位向业主方提出以下索赔请求:1. 要求业主方赔偿因施工现场交付延误造成的工期延误损失。
2. 要求业主方赔偿因设计变更造成的工程量增加和施工成本增加。
3. 要求业主方赔偿因地质原因导致的地基处理费用。
4. 要求业主方支付拖欠的工程进度款。
5. 要求业主方承担因工期延误造成的违约责任。
四、索赔处理1. 业主方对施工单位提出的索赔请求进行核实,确认施工单位所提出的问题属实。
2. 双方就索赔金额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3. 业主方按照协商结果,支付施工单位相应的索赔款项。
4. 施工单位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完成剩余工程。
五、事件总结该建设工程施工索赔事件,通过双方协商解决,维护了双方的合法权益。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充分了解合同条款,合理规避风险,同时,业主方也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2篇在我国建筑行业,建设工程施工索赔事件是常见现象。
这些索赔事件往往涉及业主、承包商、设计方等多个主体,涉及合同履行、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款支付等方面。
工程施工合同索赔案例分析(5篇)
【案例一】埃及建设部项目工期延误及其费用索赔。
中建公司承建的埃及住宅十月六日城3000套工程,萨拉特城4000套工程和萨达特城2000套工程,萨达特城二区工程3000套和玛利娜旅游村工程等,总建筑面积100余万m2,总工程合同价为124898640埃磅。
在实施合同过程中,由于业主拖欠工程进度款,这是因为按合同规定对钢筋、水泥、木材、玻璃应由业主负责供应的指标迟迟不到位、工程变更频繁、地基承载力需作土质处理、砂暴等恶劣自然气候及非公司的过失等其他各种因素,造成合同工期在幅度延误和巨大的成本外额外开支,使公司蒙受重大经济损失。
据此,中建公司邀请英国高级律师于1992年元月向埃及建设部提出索赔报告。
1.工期延误一览表(见表4)表42.索赔项目和费用构成(见表5)3.索赔费用计算⑴人员往来机票费。
因工期延误,为完成工程余额,5个项目共新来人员总数341人。
北京至开罗往返机票为8030埃磅,该项索赔总金额为2738230埃磅。
其计算公式为:人数×往返机票费=机票费索赔金额。
⑵保函延期费。
包括履约保函保证金利息损失、履约保函和机械保函的延期损失和机械保函延期上交税收费用损失。
履约保函为合同额的5%,中建公司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供履约保函额度的25%无息抵押金,利息为18%,下面分别进行计算:①履约保函保证金利息损失计算式为:履约保函额×无息抵押金(%)×年息(%)×延期(年)=履约保函保证金损失索赔金额②履约保函和机械保函延期费用损失计算式为:已发生的实际费用(埃磅)部分+(美元)部分+预计将发生的部分③机械设备保函延期时上交的海关税损失计算式为:机械设备保函费×海关税率(%)×延期次数(次/年)⑶劳动证、居住证办理延期费用。
埃及政府规定,新办理劳动证、居住证的费用标准为:①劳动证:新办费用为209埃磅,延期费用为106埃磅。
②居住证:新办费用为42埃磅,延期费用为42埃磅。
建筑工程中的工程保险理赔案例剖析
建筑工程中的工程保险理赔案例剖析(本文按照普通的议论文格式来书写)摘要:工程保险在建筑工程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它可以保障工程项目在发生意外或损失时的经济利益。
本文将通过对几个工程保险理赔案例的剖析,来探讨工程保险的重要性以及如何合理申请理赔。
1. 案例一:管道破裂在某个建筑工程项目中,主要管道发生了破裂,造成了严重的水损。
该项目的负责人及时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并提供了详细的损失报告和维修计划。
保险公司派出专业人员进行理赔调查,并最终给予了全额赔付。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到及时申请理赔、提供充分证据以及与保险公司合作密切是保障理赔成功的关键。
2. 案例二:施工事故在另一项目中,由于施工人员疏忽大意,导致建筑物部分坍塌,造成了严重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项目方及时通知了保险公司,并协商处理事故。
经过保险公司的现场调查和评估,他们同意理赔,并提供了合理的赔偿金额。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及时与保险公司进行沟通,保持合作和诚信的态度,将有助于获得理赔。
3. 案例三:自然灾害在某个地震频发地区的项目中,地震导致了建筑物的严重损坏。
项目负责人迅速向保险公司报案,并提供了证据和灾后损失评估报告。
保险公司根据合同中的条款,对损失进行了评估并完成了理赔手续。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合同条款对于理赔很重要,同时及时提供相关证据也能加快理赔过程。
结论:从以上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出,在建筑工程中,工程保险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及时申请理赔,提供详细的损失报告和相应的证据,与保险公司保持紧密的合作,将有助于获得成功的理赔结果。
同时,合同条款也是影响理赔结果的重要因素之一,双方应该在签订合同前仔细阅读并理解其中的条款。
务必注意,根据不同的保险合同和实际情况,理赔的具体程序会有所差异,因此在申请理赔前应该仔细研究保险合同中的条款要求。
建议:为了更好地应对可能发生的工程损失,建议项目方在进行建筑工程时必须购买合适的工程保险,并且定期与保险公司进行合作和沟通。
工程合同索赔案例分析
工程合同索赔案例分析一、案例背景。
话说有这么一个工程,是要盖一座超级酷炫的写字楼。
甲方是个大老板,乙方呢,是一家经验还算丰富的建筑公司。
双方签了一份工程合同,合同里把工程的各种要求、工期、价格啥的都写得还算清楚,就跟定好的游戏规则一样。
二、事情的起因。
按照合同,乙方得在12个月内把写字楼盖好。
刚开始的时候,工程进展还算顺利,就像火车在正轨上跑一样。
但是呢,天有不测风云啊!施工到第4个月的时候,突然杀出个程咬金。
原来啊,这块地底下有一些以前没发现的古老管道,这可麻烦大了。
这些管道属于市政设施,不能随便乱动,得等市政部门来处理。
这一处理就花了整整2个月的时间。
这期间,乙方的工人只能在旁边干瞪眼,啥活也干不了,就像一群演员在舞台上等着导演喊开拍,可导演一直不出现。
三、乙方的索赔依据。
乙方觉得自己太冤了,这2个月的延误可不是自己的错啊。
于是就打算向甲方索赔。
他们拿出合同一看,合同里有一条写着:“如果因为不可预见且非乙方责任的因素导致工程延误,乙方有权提出合理的索赔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工期延长和费用补偿。
”这就像是找到了一把尚方宝剑。
乙方算了算,这2个月里,他们的工人虽然没干活,但是工资还得照发啊,还有一些设备租赁费用,这些钱就像流水一样白白地流出去了,损失可不小呢。
四、甲方的反应。
甲方一听乙方要索赔,心里有点不太乐意。
甲方觉得,这工程延误了,虽然不是乙方的错,但是也不能就这么轻易地答应索赔啊。
甲方就开始找各种理由,说什么乙方在前期勘察的时候应该更仔细一点,也许就能发现这些管道了。
乙方一听就急了,说:“合同里写得明明白白,这是不可预见的情况,我们又不是神仙,哪能知道地底下有啥东西啊。
”双方就像两只斗鸡一样,互不相让。
五、索赔谈判过程。
在谈判桌上,那场面可真是激烈。
乙方的项目经理像个律师一样,一条一条地摆证据。
说:“你看,这是我们工人这2个月的工资单,这是设备租赁公司的收费单,这些都是实实在在的损失啊。
而且按照合同,我们本来应该顺利施工的,现在因为这个意外情况,工程肯定要延期了,我们后面的安排都被打乱了。
工程施工合同索赔案例分析(5篇)
【案例一】埃及建设部项目工期延误及其费用索赔。
中建公司承建的埃及住宅十月六日城3000套工程,萨拉特城4000套工程和萨达特城2000套工程,萨达特城二区工程3000套和玛利娜旅游村工程等,总建筑面积100余万吊,总工程合同价为124898640埃磅。
在实施合同过程中,由于业主拖欠工程进度款,这是因为按合同规定对钢筋、水泥、木材、玻璃应由业主负责供应的指标迟迟不到位、工程变更频繁、地基承载力需作土质处理、砂暴等恶劣自然气候及非公司的过失等其他各种因素,造成合同工期在幅度延误和巨大的成本外额外开支,使公司蒙受重大经济损失。
据此,中建公司邀请英国高级律师于1992年元月向埃及建设部提出索赔报告。
1 .工期延误一览表(见表4)3•索赔费用计算⑴ 人员往来机票费。
因工期延误,为完成工程余额,5个项目共新来人员总数341人。
北京至开罗往返机票为8030埃磅,该项索赔总金额为2738230埃磅。
其计算公式为:人数X往返机票费二机票费索赔金额。
⑵ 保函延期费。
包括履约保函保证金利息损失、履约保函和机械保函的延期损失和机械保函延期上交税收费用损失。
履约保函为合同额的5%中建公司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供履约保函额度的25%£息抵押金,利息为18%下面分别进行计算:①履约保函保证金利息损失计算式为:履约保函额X无息抵押金(% X年息(% X延期(年)=履约保函保证金损失索赔金额②履约保函和机械保函延期费用损失计算式为:已发生的实际费用(埃磅)部分+(美元)部分+预计将发生的部分③机械设备保函延期时上交的海关税损失计算式为:机械设备保函费X海关税率(% X延期次数(次/年)⑶ 劳动证、居住证办理延期费用。
埃及政府规定,新办理劳动证、居住证的费用标准为:①劳动证:新办费用为209埃磅,延期费用为106埃磅。
②居住证:新办费用为42埃磅,延期费用为42埃磅。
③各项目因工程延误,办理新来工作人员的劳动证、居住证费用损失的计算式为:新办证人数X〔新办理劳动证费用+(延期费用X延期次数)+ (新办理居住证费用X次数)〕=劳动证、居住证办理延期费用⑷ 拖欠工程款利息、合同期内的维修金利息,按合同完成工期结束时实际完成工程营业额的5%勺维修金额及工程延长天数计算。
工程合同索赔案例分析
工程合同索赔案例分析一、案例背景。
话说有这么一个工程,是要盖一座超级酷炫的写字楼。
甲方呢,是个财大气粗的大公司,想把这写字楼建成地标性建筑;乙方是一个经验还算丰富的建筑工程公司。
双方签了一份工程合同,合同里把工程范围、工期、价格啥的都写得清清楚楚。
这个工程的工期定的是18个月,从2020年1月开始,到2021年6月结束。
价格嘛,是个固定总价合同,一共5000万。
就这么着,工程热火朝天地开工了。
二、出现的问题。
1. 地质问题。
刚开工没几个月,挖地基的时候就出状况了。
施工队发现地下有好多坚硬的岩石,这和之前的地质勘探报告可不一样啊。
原本按照计划,用普通的挖掘设备就能搞定地基挖掘,现在不行了,得请专门的破岩设备,还得增加很多人力来处理这些岩石。
这就导致了成本一下子增加了不少,而且因为处理这些意外的岩石,工程进度也慢了下来。
2. 甲方的变更要求。
工程进行到一半的时候,甲方突然觉得原来设计的写字楼外观不够霸气,要求乙方修改外观设计。
这一改可不得了,不仅建筑的外立面结构要重新调整,很多内部的布局也得跟着变,因为要保证整体的协调性。
这就意味着乙方得重新订购一些特殊的建筑材料,原来的一些材料就浪费了,而且施工流程也得重新规划,工人得重新培训。
三、乙方的索赔依据和过程。
1. 地质问题索赔依据。
乙方就说了:“咱合同里可是按照之前的地质勘探报告来定的施工方案和价格啊。
现在这地下的岩石完全是个意外,这不是我们的错啊。
按照工程合同里关于不可预见的地下状况的条款,这种情况应该由甲方承担额外的费用和工期的延长。
”乙方就开始整理资料,把实际的地质情况拍照、录像,还找了专业的地质人员来出报告,证明这个地质状况和原来勘探报告的差异。
然后呢,详细计算了因为处理这些岩石而增加的费用,包括设备租赁、人力成本、材料损耗等等,算出来一共增加了500万的成本,工期也得延长3个月。
乙方就把这些资料整理成一份索赔报告,正式提交给甲方。
2. 甲方变更索赔依据。
工程索赔合同案例分析
工程索赔合同案例分析
某建筑工程公司在承接一项大型工程项目时,与甲方签订了一份详细的施工合同。
合同中
明确规定了工程的施工范围、工期、质量标准以及违约责任等条款。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
地质条件异常复杂,导致实际工程量大幅增加,施工成本随之上升。
乙方(建筑工程公司)认为根据合同条款,应当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因此向甲方提出了索赔。
甲方在接到索赔要求后,对乙方提出的索赔金额表示质疑,认为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管理不善,导致了成本的增加。
双方就索赔金额及责任归属产生了激烈的争议。
在这种情况下,
合同中的索赔条款成为了解决问题的关键。
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提出索赔时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变更指令、现
场签证、成本增加的详细计算等。
乙方提交了相关证据,并通过第三方专业机构的评估报
告来证明其索赔的合理性。
甲方则委托另一家专业机构进行审计,以验证乙方的索赔是否
成立。
在经过一系列详细的审查和协商后,双方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
甲方承认了地质条件的变
化是导致成本增加的主要原因,并同意支付部分索赔金额。
同时,乙方也接受了甲方关于
其管理不善导致部分成本增加的指责,并同意自行承担一部分损失。
这个案例展示了在工程索赔中,合同的重要性以及双方在面对争议时应有的理性态度。
合
同中的详细条款为双方提供了解决问题的基础。
双方都应该本着公平和诚信的原则,提供
真实的证据,通过协商来解决问题。
第三方专业机构的介入可以为争议的解决提供客观的
评估和建议。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和索赔案例分析(共13个案例)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和索赔案例分析(共13个案例)案例一背景:某施工单位根据领取的某200m2两层厂房工程项目招标文件和全套施工图纸,采用低报价策略编制了投标文件,并获得中标。
该施工单位(乙方)于某年某月某日与建设单位(甲方)签订了该工程项目的固定价格施工合同。
合同工期为8个月。
甲方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因资金紧缺,无法如期支付工程款,口头要求乙方暂停施工一个月。
乙方亦口头答应。
工程按合同规定期限验收时,甲方发现工程质量有问题,要求返工。
两个月后,返工完毕。
结算时甲方认为乙方迟延交付工程,应按合同约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乙方认为临时停工是甲方要求的。
乙方为抢工期,加快施工进度才出现了质量问题,因此迟延交付的责任不在乙方。
甲方则认为临时停工和不顺延工期是当时乙方答应的。
乙方应履行承诺,承担违约责任。
问题:1.该工程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是否合适?2.该施工合同的变更形式是否妥当?此合同争议依据合同法律规范应如何处理?分析要点:本案例主要考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类型及其适用性,解决合同争议的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计价方式不同可分为:固定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
根据各类合同的适用范围,分析该工程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是否合适。
解决合同争议的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有关规定。
答案:问题1:答:因为固定价格合同适用于工程量不大且能够较准确计算、工期较短、技术不太复杂、风险不大的项目。
该工程基本符合这些条件,故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是合适的。
问题2: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有关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合同变更亦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若在应急情况下,可采取口头形式,但事后应予以书面形式确认。
否则,在合同双方对合同变更内容有争议时,往往因口头形式协议很难举证,而不得不以书面协议约定的内容为准。
工程索赔案例分析
工程索赔案例分析在工程领域,索赔是承包商为了弥补由于合同条件之外的原因导致的额外成本或工期延误而向业主提出的正式请求。
下面是一个典型的工程索赔案例分析。
案例背景:某建筑公司与业主签订了一份建设合同,承建一座商业大楼。
合同中规定了工程的总造价、工期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业主变更设计和材料供应延迟等原因,导致工程进度受到影响,承包商因此产生了额外成本。
索赔原因:1. 设计变更:业主在施工过程中要求对原设计进行修改,增加了工程量和施工难度,导致承包商需要投入更多的人力和物力来完成修改后的设计。
2. 材料供应延迟:业主指定的材料供应商未能按时提供所需材料,导致工程进度受阻,承包商不得不调整施工计划,增加了施工成本。
索赔过程:1. 索赔通知:承包商在发现索赔事件发生后,及时向业主发出了索赔通知,明确指出了索赔的原因、影响以及索赔的金额。
2. 索赔证据:承包商准备了详细的索赔证据,包括设计变更的书面文件、材料供应延迟的证明、额外成本的计算依据等。
3. 索赔谈判:双方就索赔问题进行了多次谈判,承包商提供了充分的证据和合理的解释,业主也对索赔请求进行了审查。
4. 索赔解决:经过协商,双方达成一致,业主同意支付承包商因设计变更和材料供应延迟所产生的额外成本。
索赔结果:业主最终同意支付承包商额外成本共计XX万元,并在合同中对工期进行了相应的调整。
承包商也承诺在新的工期内完成工程,确保工程质量不受影响。
案例分析:1. 索赔的合理性:承包商的索赔请求是基于合同条款和实际情况提出的,索赔的金额和原因都有充分的证据支持。
2. 索赔的及时性:承包商在发现索赔事件后及时通知业主,避免了索赔问题的拖延和扩大。
3. 索赔的沟通:双方通过有效的沟通和谈判,最终达成了共识,体现了良好的合同执行和问题解决能力。
总结:工程索赔是工程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它涉及到合同执行、成本控制和风险管理等多个方面。
通过上述案例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合理的索赔请求、及时的通知、充分的证据准备以及有效的沟通是成功解决索赔问题的关键。
工程施工索赔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住宅小区建设项目,由A建筑公司承包,合同工期为24个月。
工程总投资约1.2亿元,合同约定按照工程进度分阶段支付工程款。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多种原因导致工期延误,A建筑公司遂向业主提出工期延误及费用索赔。
二、工期延误原因分析1. 业主原因:- 业主拖延提供场地,导致工程延期开工;- 业主未按时提供设计图纸,导致施工进度受阻;- 业主未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影响施工资金周转。
2. 不可抗力因素:- 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导致部分工程受损,需重新施工;- 雨季施工,影响部分工程进度。
3. 承包商原因:- 施工人员不足,导致施工进度缓慢;- 施工机械故障,影响施工进度。
三、索赔内容及计算1. 工期索赔:- 业主原因导致工期延误6个月;- 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期延误3个月;- 承包商原因导致工期延误2个月。
综上,工期延误共计11个月。
根据合同约定,A建筑公司可索赔工期延误赔偿金,计算如下:工期延误赔偿金 = 工期延误天数× 日赔偿金额日赔偿金额 = 合同总额× 1%工期延误赔偿金= 11 × 120,000,000 × 1% = 1,320,000元2. 费用索赔:- 业主原因导致的费用损失,包括材料损失、人工费增加等,共计200万元;- 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费用损失,包括修复费用、停工损失等,共计150万元;- 承包商原因导致的费用损失,包括人工费增加、机械租赁费增加等,共计50万元。
综上,A建筑公司可索赔费用共计400万元。
四、案例总结本案例中,A建筑公司通过详细分析工期延误原因,提出了合理的索赔要求,并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计算。
最终,业主同意A建筑公司的索赔请求,双方达成和解。
五、启示1. 建设工程项目中,各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确保工程顺利进行;2. 承包商应加强合同管理,及时收集证据,为索赔提供有力支持;3. 业主应积极配合承包商,确保工程按期完工。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索赔案例分析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索赔案例分析引言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建筑行业中常见的合同形式,它规定了双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各种原因,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问题,导致合同的索赔。
本文将通过分析几个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索赔案例,探讨索赔的原因、索赔的依据以及解决方案。
案例一:质量问题引发的索赔某建筑公司与一家开发商签订了一份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了工程的质量要求和验收标准。
然而,在工程完成后的验收过程中,发现了大量的质量问题,如墙面开裂、地板破损等。
开发商拒绝支付尾款,并要求建筑公司进行修复。
建筑公司认为这些问题是由于开发商在使用过程中不当造成的,拒绝承担责任。
在这个案例中,索赔的原因是工程质量问题。
建筑公司可以依据合同中的质量要求和验收标准来进行索赔。
首先,建筑公司可以要求开发商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质量问题是由建筑公司施工不当造成的。
如果开发商无法提供证据,建筑公司可以通过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鉴定,证明质量问题是由施工不当造成的。
然后,建筑公司可以提出索赔要求,要求开发商支付修复费用或者赔偿损失。
同时,建筑公司还可以要求开发商进行返工,重新修复质量问题。
案例二:工期延误引发的索赔在另一个案例中,一家建筑公司与一家政府机构签订了一份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了工程的工期。
然而,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政府机构未按时提供相关审批文件,导致工程进展受阻,工期延误。
建筑公司因此要求政府机构支付工期延误的赔偿费用。
在这个案例中,索赔的原因是工期延误。
建筑公司可以依据合同中的工期约定来进行索赔。
首先,建筑公司可以要求政府机构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审批文件未按时提供。
如果政府机构无法提供证据,建筑公司可以通过咨询律师的方式,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确定政府机构的违约责任。
然后,建筑公司可以提出索赔要求,要求政府机构支付工期延误的赔偿费用。
同时,建筑公司还可以要求政府机构加快审批进程,以便尽快完成工程。
案例三:设计变更引发的索赔在另一起案例中,一家建筑公司与一家设计公司签订了一份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了工程的设计要求。
工程索赔法律纠纷案例(3篇)
第1篇一、背景某建筑工程项目于2018年3月1日开工,合同工期为24个月。
工程总造价为2亿元,由甲公司(施工单位)与乙公司(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
工程于2020年3月1日竣工验收合格,但双方在工程结算过程中发生纠纷,甲公司认为乙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要求乙公司支付工程款及相应的利息。
乙公司则认为甲公司存在质量问题,拒绝支付工程款。
双方协商无果,甲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争议焦点本案争议焦点主要有两个:1. 乙公司是否按合同约定支付了工程款?2. 甲公司是否存在质量问题?三、案件分析(一)乙公司是否按合同约定支付了工程款?1. 合同约定根据施工合同,乙公司应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尾款。
具体支付方式如下:(1)开工后3个月内,支付工程款总额的20%。
(2)工程进度达到50%时,支付工程款总额的30%。
(3)工程进度达到80%时,支付工程款总额的20%。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尾款,尾款比例为工程款总额的30%。
2. 实际支付情况根据甲公司提供的证据,乙公司实际支付情况如下:(1)开工后3个月内,支付了工程款总额的20%。
(2)工程进度达到50%时,支付了工程款总额的15%。
(3)工程进度达到80%时,支付了工程款总额的10%。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未支付尾款。
3. 结论根据上述情况,乙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支付工程款及相应的利息。
(二)甲公司是否存在质量问题?1. 甲公司提供的证据甲公司提供了以下证据证明工程不存在质量问题:(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证明工程已通过竣工验收。
(2)工程验收记录,证明工程验收过程中未发现质量问题。
(3)监理单位出具的工程监理报告,证明工程符合设计要求。
2. 乙公司提供的证据乙公司提供了以下证据证明甲公司存在质量问题:(1)工程验收记录,证明工程验收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
(2)业主单位的投诉,证明业主单位对工程质量存在异议。
建设工程合同索赔案例及分析
建设工程合同索赔案例及分析一、案例背景。
有个叫老王的建筑承包商,接了一个盖写字楼的大工程。
他和甲方,也就是那个写字楼的业主公司,签了一份建设工程合同。
合同里规定了工程的范围、工期、质量标准还有工程款的支付方式等各种条款,就像给这个工程定了一套严格的游戏规则。
二、事件经过。
1. 工期延误索赔。
按照合同,这个写字楼得在12个月内完工。
结果呢,在施工过程中,遇到了一个大麻烦。
地下挖出了一些古代的文物,当地文物保护部门要求停工一个月进行考古发掘。
这一个月可把老王急坏了,因为他的工人和设备都在那闲着,还得继续付租金和工钱。
老王就想,这可不是我的错啊,得找甲方索赔。
他就拿着文物保护部门的通知文件,去找甲方的项目经理小李。
老王说:“李经理啊,你看这地下突然冒出来这些老古董,我们只能停工,这一个月的损失可不小啊,工人的工资、设备的闲置费啥的,你们得给补偿补偿。
”小李刚开始还不太乐意,觉得这是不可抗力,大家都有损失。
但是老王拿出合同,指着里面关于“因政府部门要求导致的工期延误及相关损失承担”的条款,上面明确写着如果是这种不可预见且非乙方(老王这边)原因造成的延误,甲方应承担乙方的合理损失。
经过一番讨价还价,甲方补偿了老王大部分的工人工资和设备闲置费用,大概占总损失的80%。
毕竟甲方也觉得老王说的有道理,但是他们也觉得老王在处理这件事上可能有些地方可以节省成本,所以没有全额补偿。
2. 工程变更索赔。
在写字楼盖到一半的时候,甲方突然提出要修改写字楼的内部布局,增加一些隔断和特殊的装修设计。
这就意味着老王得重新调整施工计划,增加一些建筑材料,而且还可能会延误工期。
老王心里那个苦啊,但还是得按照甲方的要求做。
他马上找了自己的工程师重新计算成本和工期的影响。
算出来之后,他拿着详细的清单去找甲方。
清单上写着因为这个工程变更,需要额外购买多少材料,工人得多干多少工时,而且按照新的进度安排,工期可能会延长半个月。
老王对小李说:“李经理,你们这临时改方案,可把我整得够呛啊。
某工程合同索赔案例分析
某工程合同索赔案例分析案例背景某建筑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一家工程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签订了一份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约定了工程的范围、质量标准、工期要求以及违约责任等条款。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地质条件复杂,导致实际工程进度比预期缓慢,乙方因此提出了工期延误的索赔。
索赔原因乙方提出的索赔主要基于以下几点:1. 不可预见的地质条件:在施工前,甲方提供的地质勘探报告显示土壤条件良好,但实际上施工地点存在大量未标明的岩石,这大大增加了挖掘难度。
2. 设计变更:甲方在施工过程中对原有设计进行了多次变更,这些变更未能及时通知乙方,导致乙方不得不重新调整施工计划。
3. 材料供应延迟:部分建筑材料的供应出现延迟,影响了乙方的施工进度。
索赔过程面对乙方的索赔要求,甲方首先进行了内部审查,以确认索赔的事实依据是否成立。
随后,双方进入协商阶段,就索赔的合理性和金额进行讨论。
在此过程中,乙方提交了详细的施工日志、地质报告、设计变更记录以及材料供应记录等证据材料。
经过多轮协商,甲方同意对乙方进行补偿,但补偿金额低于乙方的要求。
双方最终决定将争议提交给第三方仲裁机构进行裁决。
结果分析仲裁机构在审理案件时,综合考虑了以下几个方面:- 合同条款的明确性和合理性:审查合同中关于工期延误责任的条款是否明确,以及是否存在不合理的责任划分。
- 索赔证据的充分性:评估乙方提交的证据是否足以证明其索赔的合理性。
- 双方的过错程度:分析甲方的设计变更和材料供应延迟是否对乙方的施工进度造成了实质性影响。
- 行业标准和惯例:参照行业内同类情况下的一般做法和标准。
最终,仲裁机构判决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合理补偿,并明确了补偿金额。
虽然金额低于乙方最初的要求,但高于甲方最初同意的金额,体现了对乙方实际损失的认可和对甲方过错的惩罚。
结论通过本案例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工程合同索赔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它需要充分的准备和专业的处理。
对于甲方而言,合理的风险分配和及时的信息沟通是避免索赔的关键。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与索赔(10个案例分析)
合同管理与索赔案例(一)《案例1》某建筑工程采用邀请招标方式业主在招标文件中要求:(1)项目在21个月内完成,(2)采用固定总价合同,(3)无调价条款。
承包商投标报价364000美元,工期24个月。
在投标书中承包商使用保留条款,要求取消固定价格条款,采用浮动价格。
但业主在未同承包商谈判的情况下发出中标函,同时指出:(1)经审核发现投标书中有计算错误,共多算了7730美元。
业主要求在合同总价中减去这个差额,将报价改为356270(即364000-7730)美元。
(2)同意24个月工期。
(3)坚持采用固定价格。
承包商答复为:(1)如业主坚持固定价格条款,则承包商在原报价的基础上再增加75000美元。
(2)既然为固定总价合同,则总价优先,计算错误7730美元不应从总价中减去。
则合同总价应为439000(即364000+75000)美元。
在工程中由于工程变更,使合同工程量又增加了70863美元。
工程最终在24个月内完成。
最终结算,业主坚持按照改正后的总价356270美元并加上的工程量增加的部分结算,即最终合同总价为427133美元。
而承包商坚持总结算价款为509863(即364000+75000+70863)美元。
最终经中间人调解,业主接受承包商的要求。
案例分析:(1)对承包商保留条款,业主可以在招标文件,或合同条件中规定不接受任何保留条款,则承包商保留说明无效。
否则业主应在定标前与承包商就投标书中的保留条款进行具体商谈,做出确认或否认。
不然会引起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争执。
(2)对单价合同,业主是可以对报价单中数字计算错误进行修正的,而且在招标文件中应规定业主的修正权,并要求承包商对修正后的价格的认可。
但对固定总价合同,一般不能修正,因为总价优先,业主是确认总价。
(3)当双方对合同的范围和条款的理解明显存在不一致时,业主应在中标函发出前进行澄清,而不能留在中标后商谈。
如果先发出中标函,再谈修改方案或合同条件,承包商要价就会较高,业主十分被动。
工程索赔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涉及甲乙双方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索赔纠纷。
甲乙双方于2017年签订了一份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乙方负责某地的住宅小区的建设施工。
合同总价款为5000万元,工期为两年。
合同约定,若因甲方原因导致工程延期,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若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延期,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然而,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提供施工场地和部分材料,导致乙方施工进度严重滞后。
乙方遂向甲方提出索赔,要求甲方支付相应的工程延期损失。
双方协商未果,乙方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 甲方是否构成违约?2. 乙方提出的索赔金额是否合理?3. 乙方是否应承担一定的责任?三、案例分析1. 甲方是否构成违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在本案中,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提供施工场地和部分材料,导致乙方施工进度严重滞后。
因此,甲方构成违约。
2. 乙方提出的索赔金额是否合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在本案中,乙方因甲方违约导致工程延期,给乙方造成了实际损失。
乙方提出的索赔金额主要包括:(1)工期延误损失:根据合同约定,工期延误损失按每天10万元计算,共计600万元。
(2)材料损失:因甲方未能及时提供部分材料,导致乙方额外采购材料,损失共计100万元。
(3)设备折旧损失:因工程延期,乙方设备闲置,损失共计50万元。
综上所述,乙方提出的索赔金额共计7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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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交通大学
工程硕士课程论文
指导老师:王学军
课程名称:合同管理
论文题目:典型工程合同索赔案例剖析
学生姓名:向杰
工作单位: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班级:河海学院水利水电工程专业09级工程硕士班
典型工程合同索赔案例剖析
重庆交通大学河海学院水利水电工程专业09级工程硕士班向杰
【摘要】通过实际索赔案例的分析,本文介绍了索赔的定义、原则和程序,签订单价包干合同时,要注意风险的分配,风险转移要考虑双方的实际承担能力。
施工单位自己要有成本风险控制意识。
施工单位索赔时注意的问题。
【关键词】合同管理索赔工程案例
一、案例资料
工程项目在珠江新城,东面为30米华穗路,北面为20米华利路,西面为20米规划路,南面为10米规划路,商住楼为1栋12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9950㎡.业主已提供三通一平,资金已到位,施工许可证已领取,基本具备开工条件。
本工程采用直接与xx股份公司议标,采用单价包干合同,按880元/平方米单价包干。
工程于2004年1月开工,开工后工程基本顺利,2004年5月结构封顶,6月份上旬完成砌体工程。
在6月底停工,停工原因是合同单价过低,在施工期间钢筋等主要材料价格上涨过快。
由于xx股份公司为外地首次来广州施工企业,不了解广州当地价格水平,同时也未考虑材料涨价风险,合同价格定得过低,建议业主按实际钢筋价格上涨水平调整合同单价。
由于xx股份公司的要求与业主差别较大,最终xx股份公司选择退场,业主重新选定xx建安公司进场施工,xx股份公司施最终诉诸于法律。
二、案例基本情况分析
合同索赔是指合同一方由于自身原因不能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中规定的其义务和责任,由合同另一方根据合同的规定、法律法规及惯例提出向对方要求赔偿损失的行为。
索赔的特征在于:其一,索赔是双向的合同一方都可向对方索赔;其次,只有真实发生了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一方才能向对方索赔;再次,索赔是一种未经对方确认的单方行为,其对对方尚未形成约束力,这种索赔要求能否得到最终实现,必须要通过确认(如双方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后才能定夺。
索赔成立的必要条件:
1、真实发生了可索赔事件,己方利益受到损害;
2、责任是对方的;
3、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规定程序递交了相关资料;
4、证据材料充分;
5、索赔合理。
在本案例中施工单位因钢材价格上涨要求索赔,调整合同价格,经查在土建合同第六章工程价款与支付中有以下结算规定:
1、本工程计费面积9950平方米,按880元/平方米单价包干,本合同造价暂定为人民币875.6 万元。
2、乙方已清楚并考虑工地周围环境、交通道路、现场地质条件、周围地下管网、现场条件、承包范围、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并已考虑施工技术措施、安全维护、工期内赶工等因素。
乙方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工作所需施工组织中的所有费用均已包含在本工程造价内,不再另外计取。
3、按国家规定应由乙方缴纳的各种税费已包含在本工程造价内,由乙方负责缴纳。
4、在合同确定的施工图纸设计基础上,变更修改分部分项工程带来的费用变化在±2%范围内时,结算时不予考虑。
超过±2%时及增加工程(签证工程、图纸外、超出附件一范围的工程)按以下取费标准:
(1)土建工程套用2001年《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按穗建价(2002)363号文和本合同附件所确定的标准计费;安装工程按2002年《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及《广州地区安装工程常用项目补充综合定额》。
土建及安装均按广州市三类工程总价下浮3%计取。
材料调差按施工期当季度市场材差。
从以上资料可以得出:
条款未对材价格上涨等合同价格影响因素作出明确规定,但考虑到本合同为单价包干合同,建筑面积按实际计算。
价格上涨属于xx股份公司的风险,应在议标时考虑在包干单价中,且在签订合同过程中也无异议。
故业主不应该同意xx股份公司的索赔要求。
xx股份公司按实际完成工程量重新编制预算价为800.569万元,编制预算标准参考合同规定的变更修改分部分项工程带来的费用变化取费标准。
材料价格按XX市场信息价调整。
业主不同意此预算,原因是预算编制依据不合理,理由充分,在议标中xx股份公司是考虑自己的实力向业主作出了优惠,不能简单参照增加工程结算办法,只能按合同单价水平。
在合同第十三章《其它约定》中3.4规定: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首先应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据以上条款,由于约定为诉讼,因此不能提起仲裁。
甲乙双方协商不成,最终乙方向XX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经XX市人民法院审理最终判决如下:
甲乙双方终止合同。
乙方可以按增加工程结算办法编制预算,但要考虑优惠比例,即考虑预算价与合同价的比值,同时按甲乙双方及监理确认的工程量计算,最终确认完成工程价款为600.2316万元。
最后,甲方重新引入xx建安公司,议标完成后,签订了剩余工程补充协议价3480000元,加上xx股份公司的工程价款为948.2316万元,比原合同价要高,且在诉讼期间,浪费了时间,影响工程工期。
三、经验总结及教训
(1)索赔应按以下原则:
①有无合同条款依据、索赔理由是否充分、程序是否恰当
即是说,与合同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施工成本的额外支出或总工期延误;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延误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应承担的责任;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程序提交了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
②索赔事件初发时承包商是否采取了控制措施
按国际惯例,凡遇偶然事故发生影响工程施工时,承包商有责任采取力所能及的一切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尽力挽回损失。
如确有事实证明承包商在当时未采取任何措施,业主可拒绝其补偿损失的要求。
③认真核定索赔工期、款额,肯定其合理的索赔要求,反驳、修正其不合理的要求。
如确定工期索赔,要看被延误的工作是否处于施工进度计划关键线路上的施工内容,只有位于关键线路上的工作内容的滞后,才会影响到总工期。
在审核停工损失中,不应以日工费计算,通常采取人工单价乘以折算系数计算;停驶的机械费补偿,应按机械折旧费或设备租赁费计算,不应包括运转操作费用。
再如施工期间遭遇不可抗力,对承包方的人员伤亡、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应由承包人自己承担,但延误的工期可相应顺延。
④费用索赔以补偿实际损失为原则,在确定赔偿金额时,应遵循下述两个原则:所有赔偿金额都应该是施工单位为旅行合同所必须支出的费用;按此金额赔偿后,应是施工单位恢复到未发生事件前的财务状况。
即施工单位不致因赔偿事件而遭受任何损失,但也不得因赔偿事件而获得额外收益。
在本案例中,施工单位要索赔,但要遵循索赔的原则和程序,不能漫天要价,不考虑事
件发生的实际情况,且在索赔期间自动撤场,未采取积极措施,造成工程停工,不能连续施工。
业主需要投入更多的财力、人力、物力才能重新进入正常施工状态。
索赔计算要有依据,不能凭空想象。
要以实际完成工程量、签订的合同、双方协商文件、签证、会议纪要等为依据。
四、结束语
工程索赔广泛存在于工程管理中,项目管理者应从项目整体角度出发,处理索赔要利于项目目标实现,进而达到成本、质量、工期三者的平衡。
同时应注意风险的分配及转移,减少不利于项目成功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