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政课教师任职条件
专职辅导员行政职级晋升暂行办法
辅导员行政职级晋升暂行办法辅导员是高校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骨干力量,是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引路人和知心朋友,是保证高等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为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促进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结合学生管理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中辅导员是指各院系中专门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的专、兼职人员。
第二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在学生的全面健康成长特别是在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培养中,具有教育、引导、管理和服务的职能,有自身的规律和特点。
政治辅导员是学校为实施大学生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发展指导和学生事务管理而设置的专职工作岗位,是学校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劳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一支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
学校各级领导要采取切实措施,重视和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
第三条辅导员实行事业单位聘任制。
辅导员的编制,结合我校实际,按辅导员与学生1:200的比例配备专、兼职辅导员。
第四条辅导员队伍的建设,坚持合理配置、精干高效、优化结构、严格要求、规范管理的原则和政治坚定、品德高尚、业务精湛、纪律严明、作风优良、能力突出的标准。
第五条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组织人事部、学生工作部与学院共同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任职条件第六条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恪守诚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团结协作精神,服从组织安排,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第七条热爱学生工作,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群众工作能力及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掌握一定的从事高校学生思政工作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文化素养。
思政课教师任职条件
信阳涉外职业技术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职务任职条件具体要求(试行)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和《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社科[2008]5号),加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教师法》和《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的实际,特制定本教师职务任职条件具体要求。
一、适用范围第一条本任职条件适用于我院在职在岗的所有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
二、思想政治条件与职业道德要求第二条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人民教育事业,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重视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以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影响和引领学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敬业爱岗。
能全面、熟练地履行岗位职责,积极承担教学工作任务。
团结合作,勇于创新。
教风端正,治学严谨。
第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或延迟晋升教师职务:1.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政策、纪律,或者工作严重失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或经济损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以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未满一年者;2.违反工作纪律,有违师德规范,造成恶劣影响者;3.无故不接受教学工作任务,不履行岗位职责,年度考订不合格者;4.违背学术规范,谎报学历、资历、业绩或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
三、学历、资历条件与任职能力要求第四条学历、资历条件1.考核确定职务条件获硕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第二学士学位,或获学士学位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一年以上者,经考核合格,可确定助教职务。
获博士学位,或获硕士学位后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一年以上,累计工作满三年者,经考核合格,可确定讲师职务。
2.晋升职务条件晋升讲师职务:没有学士学位的应担任助教职务五年以上;获学士学位的应担任助教职务四年以上;获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的应担任助教职务三年以上;获硕士学位的应担任助教职务二年以上。
辅导员思政系列初中级职称评审条件
辅导员思政系列初中级职称评审条件思想政治教育助教、讲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试行)(讨论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21】16号)、《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第24号令),适应我校改革发展对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的要求,客观公正地评价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者的能力和水平,激励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者提高工作水平和认真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根据《高校教师系列讲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辅导员队伍岗位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校辅导员工作实际,制定本评审条件(试行)。
第二条评审对象:我校在岗的专职辅导员及在学工部、团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
第二章助教任职资格条件第三条申报者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师德,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完成工作,成绩显著。
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第四条硕士毕业生、本科毕业生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满一年,经考核合格者,且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者,可认定为助教。
第三章讲师任职资格条件第五条申报条件(一)具备第三条所规定的条件;(二)学历(学位)资历条件1、博士研究生毕业,见习期(6个月)满,经考核合格可转为讲师职务;2、硕士研究生毕业,担任助教职务满两年及以上,可申报评审讲师任职资格;3、大学本科毕业后,担任助教职务满四年,可申报评审讲师资格;大学本科毕业后,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担任助教职务满三年,可申报评审讲师资格。
(三)外语条件掌握一门外语,达到湖北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规定的等级。
(四)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达到湖北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规定的等级。
(五)继续教育条件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参加以新理论、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达到规定的学时要求并取得相应证书。
上海交通大学思政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办法
上海交通大学思政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精神,落实《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根据《上海交通大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按照“总量控制、按需设岗、平等竞争、择优聘任、岗位管理”的原则实行思政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从学校的实际出发,既注重思想政治教育科研能力,又突出思想政治教育一线实践工作实绩。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机关和院系直接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思政教师。
第四条思政教师职务分为教授、副教授、讲师和助教职务。
第五条聘任思政教师职务岗位者,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 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爱岗敬业。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上海交通大学规章制度,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和团结、协作精神。
2.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所规定的要求,政治观点明确,立场坚定,是非界限清楚,作风正派、品行端正,热爱学生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3. 满足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技能条件和身心健康要求。
具有系统的、坚实的政治理论基础,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具有较强的学生工作能力,成绩突出。
第六条思政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有以下情况之一(出现违反科学道德和学术诚信的行为、学生管理责任事故、发表攻击党和国家现行体制的言行、违反社会公德或家庭美德的行为、经济违纪违规行为、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条例的行为),五年内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情节严重的不予续聘。
第二章岗位职责第七条教授岗位职责1. 承担教育教学工作。
每学年承担不少于二门次学生工作范畴的教育教学工作,教学效果优良。
2. 积极参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工作。
主持各级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项目(包括精品课程建设、教材建设等),在思政科研方面取得国内同行公认的优秀成果。
3. 主动学习和掌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理论与方法,注重调查研究、善于利用各种载体,积极做好学生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能力建设和人格培养,学生管理与事务服务等工作。
关于中小学思政课教师专业化发展现状、问题与对策研究
关于中小学思政课教师专业化发展现状、问题与对策研究中小学思政课教师专业化发展现状、问题与对策研究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的不断变革,中小学思想政治课的教学工作日益重要。
然而,当前中小学思政课教师专业化发展面临着一些问题。
首先,中小学思政课教师的专业化水平普遍较低。
一方面,许多中小学思政课教师由于缺乏专业化的培养和训练,教学能力和思政理论素养较为薄弱。
另一方面,中小学思政课教师在学科研究和教务管理方面的能力也有待提升。
其次,中小学思政课教师的专业成长途径不畅。
现行的中小学思政课教育教学体系缺乏多层次、多样化的教师培养模式,不够灵活和有针对性,无法满足不同层次教师的需求。
再次,教师的培养和发展机制不完善。
中小学思政课教师的任职条件和录用考核标准普遍偏重学历背景和政治背景,对工作经验和教学能力的重视程度较低,容易导致一些教师只追求进入教师行列,而忽视专业能力的培养和提升。
要解决中小学思政课教师专业化发展面临的问题,需要采取以下对策。
首先,加强中小学思政课教师的师范教育和培训。
加大对中小学思政课教师的师范教育力度,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理论素养和专业知识水平。
并加强教师的在职培训,提升教师的实践能力和工作经验。
其次,建立多层次、多样化的教师培养体系。
根据不同教师的需求,开展不同层次的培训和培养计划,培养出一批具有不同特长和专长的思政课教师。
同时,建立与学科研究和教务管理相结合的培训机制,提升教师的学科研究和教务管理能力。
再次,建立科学合理的教师评价机制。
对中小学思政课教师的任职条件和录用考核标准进行修订,更加注重教师的工作经验和教学能力,确保优秀的教师能够得到有效的激励和培养,发挥其专业能力。
最后,加强与高等教育机构、研究机构的合作。
加强中小学思政课教师与高等教育机构和研究机构的沟通与合作,促进教师与学术界的相互交流与学习,提升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学能力。
总之,中小学思政课教师专业化发展需要全社会的关注和共同努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6号——新时代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6号——新时代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20.01.16•【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6号•【施行日期】2020.03.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6号《新时代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规定》已经2020年1月7日教育部第1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教育部部长陈宝生2020年1月16日新时代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新时代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以下简称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思政课是高等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课程,是必须按照国家要求设置的课程。
思政课教师是指承担高等学校思政课教育教学和研究职责的专兼职教师,是高等学校教师队伍中承担开展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的中坚力量。
第三条主管教育部门、高等学校应当加强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把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纳入教育事业发展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在师资建设上优先考虑,在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在资源配置上优先满足。
第四条高等学校应当落实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要求,构建完善立德树人工作体系,调动广大教职工参与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的积极性、主动性,动员各方面力量支持、配合思政课教师开展教学科研、组织学生社会实践等工作,提升思政课教学效果。
第二章职责与要求第五条思政课教师的首要岗位职责是讲好思政课。
思政课教师要引导学生立德成人、立志成才,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坚定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厚植爱国主义情怀,把爱国情、强国志、报国行自觉融入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奋斗之中,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出积极贡献。
配套文件2 福建农林大学教师系列职务基本任职条件(试行)
福建农林大学教师系列职务基本任职条件(试行)(第二轮征求意见稿)一、本规定适用于我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简称教师)。
二、应聘教师系列职务人员,须符合以下基本任职条件人生中最幸福的就是身体健康(一)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团结协作精神。
(二)为人师表、积极进取、治学严谨、锐意创新,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端学术行为。
(三)身体健康,具备从事本学科(专业)教学科研工作所需的理论知识和业务能力。
(四)首次应聘教师系列职务,应取得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五)应聘者学历要求1.应聘正高级职务的教师(学生思政、艺术类和公共课教师除外),197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应研究生毕业并获博士学位;1969年1月1日至1973年12月31日出生的,应研究生毕业并获硕士及以上学位。
2.197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学生思政、艺术类和公共课教师应聘正高级职务,应获硕士及以上学位。
3.其他教师须具有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
(六)应聘者资历要求1.应聘教师系列正高级职务应受聘相应副高职务不少于5年。
2.获硕士及以下学位者应聘教师系列副高级职务应受聘相应中级职务不少于5年;获博士学位者应聘教师系列副高级职务应在取得博士学位后受聘相应中级职务不少于2年。
博士后出站人员在博士后流动站进行博士后研究的时间计算为中级职务的任职年限。
3.应聘教师系列中级职务应符合以下要求:获博士学位;或获硕士学位后任相应初级职务不少于2年;或本科毕业并获学士学位后任相应初级职务不少于4年。
4、应聘教师系列相应初级职务应研究生毕业并获硕士及以上学位。
(七)爱岗敬业,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教学和科研能力,较好地完成学校及学院下达的教学科研工作任务。
每学年均须承担本科生课程的课堂教学工作(访学进修期间除外)。
(八)任现职以来教学效果良好,每年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得分均不低于70分且排名位于本院前85%。
探析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准入与退出机制
教育观察探析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准入与退出机制杨楠楠(阜阳师范大学人事处,安徽,阜阳 236037)摘 要:建设高校思政队伍是新形势下提升高校思政工作质量的重要措施,高校通过开展思政教育工作可以有效提升教师的品德与品行,而借助准入和退出机制可以进一步提升教师的政治立场以及专业素养。
本文从高校思政理论课教师角色定位入手,分析高校思政理论课教师准入和退出机制,希望对高校思政教育工作的开展提供有效参考。
关键词: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准入;退出机制自党的十八大召开以来,国家高度重视高校思政教育工作开展情况,这是由于高校思政课堂是思政工作的重要渠道,可以有效进行政治传播,而思政教师作为高校思政课堂的主体,其自身实力和水平直接关系到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成效。
通过构建教师的准入和退出机制,有利于教师队伍优胜劣汰,保障教师队伍的良性循环,最终促进高校思政课教学质量、水平和效果的提升。
一、高校思政理论课教师角色定位首先,做好政治教学是教师的基本职责。
高校是各种思想和意识形态交汇的主要阵地,思政理论课作为高校开设的主要课程,必须由专业的教师进行知识传授,要求教师和党的方针政策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捍卫国家的利益,为高校学生作出示范。
其次,讲解思政教育知识是教学的主体内容。
高校开设思政教育课程指引导学生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需要教师引导学生具有三个自信理念,所以说思想性和政治性是贯穿于思政理论课程体系的灵魂。
最后,具备思想政治理论是教师需要具备的境界。
学校思政教师是学生道德规范和理想信念的传播者,所以需要教师具备高度的政治自觉性,既要具备马克思主义政治理论,又要有明确的政治立场。
此外,教师自身还需要具有使命感和责任感[1]。
二、高校思政理论课教师准入和退出机制(一)高校思政理论课教师准入机制研究1、政治素质考核作为高校思政教师,需要具备高度的政治意识和政治水平,尤其是在重大方针政策方面要和党中央保持一致,高校在思政教师录用过程中需要进行政治面貌筛选,要求任职思政课程的教师必须为党员。
思政课教师的六个要求
思政课教师的六个要求思政课作为高校教育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培养学生的思想道德、政治素质和社会责任感起着重要作用。
作为思政课教师,需要具备一定的素质和能力,以满足教育教学的需要。
以下是思政课教师的六个要求:一、政治理论素养要求思政课教师作为政治教育的传承者和引导者,需要具备扎实的政治理论素养。
这包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深入理解和把握,对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等的熟悉和运用能力。
只有具备政治理论素养,思政课教师才能够准确传达和引导学生理解这些理论,培养学生的政治觉悟和思想品质。
二、思政教育理念要求思政课教师应当有明确的思政教育理念,具备正确的教育观念和方法。
思政课是立德树人的重要途径,教师应注重培养学生的思想品质和道德观念,以及社会责任感和价值观念。
思政教育应以人为本,注重学生的个性发展和能力培养,帮助学生形成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三、教学能力要求思政课教师需要具备良好的教学能力,能够运用教育教学理论和方法,开展高效的思政教育教学活动。
教师应注重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灌输正确的知识和理论,引导学生积极思考和独立思考。
同时,教师还应注重学生的实践能力培养,引导学生将思政课所学知识应用于实际生活中。
四、学科知识储备要求思政课教师不仅需要具备政治理论素养,还需要有一定的学科知识储备。
思政课是一门综合性课程,需要教师具备一定的哲学、政治学、社会学、法学、经济学等学科的基本知识。
只有掌握了这些学科的基本理论和知识,教师才能够更好地传达和引导学生对社会现象和问题的理解和分析。
五、社会实践经验要求思政课教师应当具备丰富的社会实践经验,能够将课堂教学与社会实践相结合。
教师应了解社会的发展动态,关注社会热点问题,引导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
通过实践,教师能够更好地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帮助学生理解和应用思政课所学知识。
六、教师职业道德要求思政课教师作为教育工作者,应当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
高校辅导员职称评审需要哪些条件
高校辅导员职称评审需要哪些条件高校辅导员职称评审:专职辅导员队伍也属于教师队伍,是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和引导。
为了促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提高他们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我国高校建立辅导员职业资格,聘用专业技术职务的辅导员思想政治教育或其他相关学科的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
有权审查学校的教师的专业和技术资格是教学助理(初级辅导员)和讲师(中级顾问)。
包括班主任、心理咨询师、公寓辅导员,可以申报专业技术资格。
以下是关于高校辅导员专业评审管理措施的小细节,包括审查条件和程序、文件等要求。
一、辅导员职称评审标准条件1、基本要求(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教育事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以学生为本,工作态度端正,为人师表。
(3)具有良好的业务能力和身体素质,较好地履行现任职务岗位职责。
(4)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2、取得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或符合规定的免试条件。
3、结合从事的辅导员工作需要,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
4、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在规定的任职年限基础上延迟申报:(1)申报前一年度绩效考核为基本合格者,延迟1年申报。
(2)任期内有教学事故者,延迟1年申报;任期内有重大教学或责任事故者,延迟2年申报。
(3)谎报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行为者,除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外,延迟2年申报。
二、助教(初级辅导员)资格条件:获得本科学历后,从事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满1年,经考察,能胜任和履行高校辅导员职责,直接认定初级辅导员资格。
三、直接认定中级辅导员资格条件: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高校辅导员工作满3年(其中在我校从事辅导员工作不少于1年),教育教学及工作实绩符合要求,经考核,能胜任和履行高校辅导员职责。
其他人员申报中级辅导员资格,应符合以下具体要求。
1、学历和资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获得学士学位后,受聘初级辅导员职务满4年。
黑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标准2024
黑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科学、客观、公正评价中小学(含学前教育机构,下同)教师的品德、能力、业绩和贡献,根据国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及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相关政策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评价标准。
第二条适用范围全省普通中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专门学校(工读学校)、中小学教学研培机构、学前教育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专业划分一、普通中小学(一)小学: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科学、信息科技、艺术、体育与健康、劳动、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学科、教育教学管理、少先队活动、心理健康教育。
(一)初级中学: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地理、道德与法治、科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科技、艺术、体育与健康、劳动、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学科、教育教学管理、少先队活动、共青团活动、心理健康教育。
(Ξ)高级中学: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地理、思想政治、物理、化学、生物学、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劳动、综合实践活动、教育教学管理、共青团活动、心理健康教育。
二、学前教育机构学前教育、学前教育管理。
三、特殊教育(一)盲校:语文、数学、英语、历史、地理、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思想品德、物理、化学、生物学、音乐、信息技术、体育与健康、美工、综合康复、定向行走、社会适应、教育教学管理、少先队活动、共青团活动、心理健康教育。
(一)聋校:语文、数学、历史、地理、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思想品德、物理、化学、生物学、律动、体育与健康、美术、沟通与交往、教育教学管理、少先队活动、共青团活动、心理健康教育。
(三)培智学校:生活语文、生活数学、生活适应、信息技术、劳动技能、唱游与律动、绘画与手工、运动与保健、康复训练、艺术休闲、教育教学管理、少先队活动、共青团活动、心理健康教育。
第四条类别划分一、教学人员:一线教师(不含思政课教师)、校(园)级教学管理人员。
高校思政课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办法及标准研究
家能 否长治久安 , 全 面建设小康 社会及 中华 民族伟 大复兴 的
目标能否实现 。显然 , 责任重 大 , 任务艰 巨。 高校 思想 政治 理论课 教师 是马克 思 主义理论 和党 的路 线、 方针、 政 策 的宣讲 者 , 是 社会 主 义意 识形 态 和精 神 文 明 的传 播者 , 承担着 铸造 大学生 灵魂 和精神 支柱 的光 荣使命 ,
三、 构 建 高 校 思 想 政 治 理 论 课 教 师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评 审 标 准 和 办 法
肩 负着为祖 国和人 民培 养合格 的建设 者 和接班 人的神 圣职
责 。教 书者必先育 己, 育人 者必先 自律 。思想政治理 论课教 师 自身要具 备坚定 的政 治立场 , 要 坚持 正确 的政治 方 向 , 加 强思 想 道德 修 养 , 增 强 社会 责 任感 , 不 断完善 知 识结 构 , 提 高教育 教学能力 。要做 坚定 的马克思主义 者 , 做教 书育人 的 表率 . 做大学 生健康成 长的指导者 和引路人 。学校也 将进一
思想 政 治教 育工作 等 。 同时 。 高校思 想 政 治理论 课 教 师是 马克 思主 义 理论 和党 的路 线 、 方针 、 政 策 的宣 讲 者 . 是 社会 主义 意识 形态 和精 神文 明的传 播者 。高校 思想 政治 理论课
教 师需必 备 相关 的专业 技 术 , 以确保 其 能 胜任 和 完成 本 职
人 事部 门和教 育主管部 门制订 的有关高校教 师专业技 术职务评 审条件 和标 准 的基 础上 ,进行 高校 思想政 治理 论课教 师专 业
技 术职 务评审 办法及其 标准研 究。 关键词 :思 想政 治课 专业技 术职 务 评 审 高 校思 想政 治理 论 课教 师 专业 技 术职 务评 审 办 法 思 想政 治 理论 课 教 师 专业 化发 展 的 内容 包括 树 立 专 业 信 念、 积 累专业 知识 、 提 高专业 能力 和培 养职业 道德 等 。高校 思想 政治 理论 课教 师 专业 化发 展 的 策略 有坚 持 自主学 习 、
思政课教师的六个要求
思政课教师的六个要求在我们的大学教育中,思想政治理论课是一门非常重要的课程,它不仅仅是传授知识,更是引导学生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
而思政课的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也有着相应的要求,以下是我认为思政课教师应该具备的六个要求。
首先,思政课教师应该具备深厚的理论功底。
作为一门思想政治理论课程的教师,他们必须具备扎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知识,熟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了解国内外的时事动态,以及具备较强的批判能力。
只有这样,才能够在教学中引导学生正确地认识和理解各种问题。
其次,思政课教师应该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
只有亲身参与过社会实践,了解社会的真实情况,才能够更好地将理论知识与实际情况相结合,使得教学更加生动和具有说服力。
在引导学生思考问题的过程中,实践经验更是至关重要的支撑。
第三,思政课教师应该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作为一名思政课教师,他们不仅仅是知识的传授者,更是学生的榜样和引路人。
因此,教师应该自觉遵纪守法,端正言行,时刻注意自己的形象和言行举止,做到言传身教,以身作则。
第四,思政课教师应该具备开放的思维和包容的胸怀。
在思政课的教学中,教师应该尊重学生的不同看法和观点,鼓励学生发表自己的见解,引导他们思考问题,而不是一味灌输自己的观点。
只有通过开放的思维和包容的胸怀,才能够更好地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第五,思政课教师应该具备耐心和细心。
思政课的教学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一些学生对于理论知识的理解困难,或者有不同的意见和观点。
在这种情况下,教师应该耐心倾听学生的问题和疑惑,细心解答学生的困惑,帮助他们逐步理清思路,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
最后,思政课教师应该具备不断学习的精神。
时代在发展,理论在创新,只有不断学习新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和教学水平,才能更好地适应时代的发展需求,更好地引导学生思考问题,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综上所述,思政课教师应该具备深厚的理论功底、丰富的实践经验、良好的道德品质、开放的思维和包容的胸怀、耐心和细心以及不断学习的精神。
辅导员界定
附件3关于界定专职辅导员、一线专职辅导员、兼职辅导员、班主任范围的说明为做好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状况统计工作,现将专职辅导员、一线专职辅导员、兼职辅导员、班主任的界定范围做说明如下:专职辅导员是指在一线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包括院系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党总支副书记等副处级以下从事学生工作的人员。
一线专职辅导员是专职辅导员的一部分,是指专职在一线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辅导员,不含院系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党总支副书记等。
兼职辅导员是指兼职从事辅导员工作的人员,包括带班的学生工作部门、研究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及研究生等。
班主任是指从专业课教师中选聘的带班教师。
部分高校根据工作需要,从本校免试推荐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中择优选聘的"2+2"、"2+3"等类型的辅导员,在专职从事辅导员工作期间,列入专职辅导员统计;攻读研究生学位期间,兼职从事辅导员工作的,列入兼职辅导员统计。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08〕3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2006年7月23日,教育部发布了《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24号,以下简称《规定》)。
2006年7月27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2006-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培训计划》(教思政厅〔2006〕2号,以下简称《计划》)。
为全面了解各地各高校贯彻落实《规定》、《计划》精神情况,了解全国高校辅导员队伍的构成状况,以进一步推动中发〔2004〕16号文件精神的深入贯彻落实,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我部决定于2008年10-11月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中开展辅导员队伍建设情况自查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时间2008年10-11月。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准入制度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准入制度
根据中宣部、教育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提出在高等学校中实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任职资格准入制度。
现结合学院相关规定和要求,以及思政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学历规定。
原则上具备本科以上学历,硕士以上学位。
2.学科规定。
原则上具备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或相关专业的教育背景。
3.政治素质规定。
原则上应是中国共产党党员,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正确的政治立场。
4.道德素质规定。
热爱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事业,有强烈的责任意识和良好的职业操守。
5.教学能力规定。
具备较高的教学水平,能熟练运用多媒体。
6.科研能力规定。
能独立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的科学研究,具有在相关刊物公开发表的论文或主持、参与研究相关课题。
7.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思政老师职评条件 (2)
江苏省高等学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科学、客观、公正评价我省高等学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工作水平和研究能力,提高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素质,促进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特制定本资格条件。
第二条本资格条件仅适用于在我省高等学校专职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并具有相应教学和研究能力的在职在岗人员。
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职务资格分为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
第二章基本条件第三条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要求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敬业爱岗,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报或延迟申报:1.年度考核中有“基本合格”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申报。
2.受记过以上处分或年度考核中有“不合格”者,延迟2年以上申报。
受处分期间,不能申报。
3.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严重损失者,延迟3年以上申报。
4.有谎报学历、资历、业绩或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行为者,延迟3年以上申报。
第四条外语要求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取得国家或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申报高级职务者须取得高级合格证书,申报中级职务者须取得中级以上合格证书)。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免考:1.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
2.具有外语专业专科以上学历。
3.因公出国,出国前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
4.年龄在50周岁以上。
5.市(厅)级以上科技进步三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6.经省教育厅审核确认在本行业本地区作出重要贡献及从国内外引进的有突出成就的人员。
第五条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具有开展教育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所需的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取得省人事、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或全国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免考:1.具有计算机专业专科以上学历。
2.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师范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
师范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根据《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规定》和相关深化职称制度改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资格条件。
第二条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我校在职在岗专职从事思想玫治理论课授课任务的教师(以下简称思政课教师)。
第三条思政课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包括教学为主型(长期为全日制本科生讲授思政课程的教师)、教学科研并重S(指长期从事思政课程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的教师)教授和副教授。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为讲师。
第二章基本条件第四条思想政治素质与师德师风1.拥护的领导,热爱祖国,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2.自觉用思想头脑:努力做到政治强、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自律严、人格正:做学习和实践马克思主义的典范,做为学为人的表率。
3.模范践行高校教师师德规范,立德树人、为人师表,诚实守信、严谨治学,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学术声誉。
4.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规定的任职年限基础上延退申报:(一)违背师德规范,产生不良影响者,延迟1年以上。
(二)年度考核基本合格以下或受警告处分者,延退1年以上。
(三)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
(四)谎报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延迟3年以上。
第五条身心健康及继续教育要求申报人员须身心健康,心理素质良好,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任现职期间,按照《XX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相关规定,结合从事的教学与科研工作需要,完成国内外进修、知识更新等培训任务和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要求。
第六条职业资格与能力申报人员须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并具备相应的教育教学能力,符合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发展需要和岗位要求,能按要求履行岗位职责和义务,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
具有博士学位初定讲师职务可暂不作要求。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一、总则第一条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能力和水平,促进教育创新和教师专业发展,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贵州省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幼儿园、中小学、特殊教育教师专业标准,校(园)长专业标准,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申报评审条件。
第二条以科学人才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服务发展、尊重规律的原则,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推行代表作制度,合理设置职称评价标准,破除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奖项、唯项目倾向,突出职业特点、专业技能和创新实践,推动人才高质量发展。
第三条本条件适用于贵州省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专门教育学校、基础教育教学教研机构、教师发展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等教育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教学研究、教师专业发展、电化教育等专业技术人员和具备教师资格、取得教师职务的管理人员O第四条任职资格名称和级别: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正高级教师,分别对应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
二、基本条件第五条申报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守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立德树人,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关爱学生。
(四)符合当年国家和贵州省对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中小学教师专业能力素养测试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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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政课教师任职条件信阳涉外职业技术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职务任职条件具体要求(试行)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和《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社科[2008]5号),加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教师法》和《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的实际,特制定本教师职务任职条件具体要求。
一、适用范围第一条本任职条件适用于我院在职在岗的所有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
二、思想政治条件与职业道德要求第二条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人民教育事业,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重视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以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影响和引领学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敬业爱岗。
能全面、熟练地履行岗位职责,积极承担教学工作任务。
团结合作,勇于创新。
教风端正,治学严谨。
第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或延迟晋升教师职务:1.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政策、纪律,或者工作严重失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或经济损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以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未满一年者;2.违反工作纪律,有违师德规范,造成恶劣影响者;3.无故不接受教学工作任务,不履行岗位职责,年度考订不合格者;4.违背学术规范,谎报学历、资历、业绩或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
三、学历、资历条件与任职能力要求第四条学历、资历条件1.考核确定职务条件获硕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第二学士学位,或获学士学位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一年以上者,经考核合格,可确定助教职务。
获博士学位,或获硕士学位后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一年以上,累计工作满三年者,经考核合格,可确定讲师职务。
2.晋升职务条件晋升讲师职务:没有学士学位的应担任助教职务五年以上;获学士学位的应担任助教职务四年以上;获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的应担任助教职务三年以上;获硕士学位的应担任助教职务二年以上。
晋升副教授职务:没有硕士学位的应担任讲师职务六年以上;获硕士学位的应担任讲师职务五年以上;获博士学位的应担任讲师职务二年以上。
晋升教授职务:没有博士学位的应担任副教授职务七年以上(其中获硕士学位五年以上并任副教授职务五年以上的教师,可按正常条件晋升);获博士学位的应担任副教授职务五年以上。
第五条任职能力要求1.进修培训要求任现职以来根据所从事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需要,完成国家和省有关思想政治理论教师所规定的培训任务和其它继续教育任务,达到规定的要求,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教学与研究水平和综合工作能力。
新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应参加由河南省教育厅组织的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上岗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2.专业理论知识要求晋升讲师职务:具有本学科较系统而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相关知识;具体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
能针对新时期学生思想实际,提出新的工作方法和工作思路,并取得明显的工作成效,得到领导和学生的好评。
晋升副教授职务:具有系统而坚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有较丰富的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知识和相关的人文哲学社会科学知识;对大学生中有影响的社会思潮具有较强的剖析能力。
具体承担学校思想治理论课教学工作或全面负责一个院(系、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
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中开拓创新,并取得较好成效,其经验在省内外有较大的影响。
晋升教授职务:具有较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有比较渊博的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哲学、社会科学知识;了解国内外较有影响的社会思潮的主要观点和发展趋势,并对其中某一领域有比较深入、系统的研究。
遵循教育规律,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善于在工作中开拓进取,改革创新,开创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的新局面。
3.外语、计算机要求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取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相应级别的合格证书或符合免试条件。
通过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取得相应级别的合格证书或符合免试条件。
四、业务条件第六条晋升讲师职务业务条件(一)教育教学工作独立、系统地担任过一门以上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的讲授工作,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20学时,教学效果好。
(二)学术水平与业绩成果掌握本专业所必需的知识,有一定的科研能力。
能运用思想政治理论课最新研究成果和经验,对学生的思想状况和当代社会流行的主要观点进行深入分析、研究。
研究成果对进一步做好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
教学效果优良,善于教书育人。
获得过校级表彰1次,或年度考核有1次被评为优秀。
积极参加省、市委高校工委和省、市教育厅开展的一系列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相关的活动。
(三)实践能力掌握本专业必需的实践技能,胜任所教课程各实践环节教学工作,能独立地开展调研工作,能了解所教学生所学专业的基本知识。
在学生服务方面,有担任学生辅导员或班主任(导师)一年以上的经历;指导学生社会调查等实践活动,或心理咨询,或上党课,或面向学生开展形势政策专题讲座,或组织和指导学生会、学生社团开展活动等。
积极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与学生结对子活动,每学期至少与一名学生结对子。
根据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实际开设博客,自己撰写的博文内容不少于2万字,产生一定的育人效果和积极的社会影响。
第七条晋升副教授职务业务条件(一)教育教学工作任现职以来,独立、系统地担任过一门以上思想政治理论课主干课程的讲授工作,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20学时,教学效果好。
(二)学术水平与业绩成果1.对本门学科具有系统而坚实的理论基础,能及时掌握本学科前沿的状况。
具有扎实的教育科学理论的基础知识。
改革教学方法,教学效果好,能体现较高的学术水平。
善于寓思想教育于学科教学中,针对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的现状,运用思想政治理论课方面最新研究成果和相关学科知识,对一些重要问题进行深入、系统的研究,提出新观点和新的工作方法。
具有指导青年教师和硕士研究生的能力。
研究成果对高等学校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具有积极的指导作用。
2.任现职以来,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过两篇有独到见解的学术论文或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对实际工作有积极指导作用、有较高学术水平和学术价值的研究论文(简称研究论文,下同)三篇以上;或公开出版过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方面论著、译著、主持编写过通用教材(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8万字)。
经同行专家鉴定达到副教授学术水平。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作为主要成员获得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含省人文社科研究规划部门,下同)思想政治教育方面教学或科研奖励(国家级奖项排名前5名,省部级奖项排名前3名)。
(2)独立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者承担国家、省级思想政治教育方面教学科研课题,并通过成果鉴定,经同行专家鉴定达到副教授学术水平。
(3)作为主要撰稿者(前2名)起草的教学经验材料在省、市级以上相关会议上进行过交流,或者撰写的调研报告为省级以上领导机关提供了参考决策。
(4)获得过校级教学优秀奖。
(三)实践能力具有较在丰富的实践经验,能解决本专业领域里经济建设及社会发展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
在学生服务方面,能结合新时期学生的思想特点,组织过面向学生的专题讲座,上党课,开展心理咨询,组织指导学生社团活动,指导学生开展社会调查等实践活动。
积极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与学生结对子活动,每学期至少与一名学生结对子。
根据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实际开设博客,自己撰写的博文内容不少于4万字,产生一定的育人效果和积极的社会影响。
第八条晋升教授职务业务条件(一)教育教学工作1.独立、系统地担任一门以上思想政治理论课主干课程的教学工作,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30学时。
教学态度认真严谨、经验丰富,教书育人成绩突出。
2.为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做出突出贡献。
指导过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使学校思想理论课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水平有较大幅度的提高,是学校公认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领域的带头人。
(二)学术水平与业绩成果1.对本门学科具有广博、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基础,能及时掌握本门学科国内外发展动态,在本学科有一定的声誉和影响,形成独到的教育思想和教学艺术特色。
2.具有提出专业研究方向或开拓新领域的能力;具有较强的指导年轻教师、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生的能力;运用政治理论和相关学科知识,针对新时期学生思想的新特点、新形势,对思想政治理论课中具有规律性问题和发展趋势进行深入、系统的研究,积极提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经实施取得显著成效。
工作实绩与研究成果对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有较大的指导意义。
3.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过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学术论文一篇,公开出版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的学术论著(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5万字);或在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CSSCI)或北大版核心期刊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三篇以上对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重要指导作用、高水平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研究论文。
代表作经同行专家鉴定达到教授学术水平。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作为主要成员获得过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含省人文社科研究规划部门,下同)思想政治教育方面教学或科研奖励(国家级奖项排名前3名,省部级奖项排名前2名);(2)主持省级以上主管部门组织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研究课题1项以上;(3)主持省级以上主管部门组织的科学研究课题1项以上。
(三)实践能力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主持和指导研究解决经济建设及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或在学校建设、管理方面具有组织领导能力。
在学生服务方面,能结合新时期学生的思想特点,组织过面向学生的专题讲座,开展心理咨询,组织指导社会社团活动或开展调查等实践活动。
积极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与学生结对子活动,每学期至少与一名学生结对子。
根据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实际开设博客,自己撰写的博文内容不少于6万字,产生较好的育人效果和积极的社会影响。
五、附则第九条本条件中所称以上、以下,包括本数。
第十条本条件中所要求的论文为公开发表在有“CN”、“ISSN”刊号上的学术论文;论著、译著或教材为有“ISB N”书号的正式出版物。
CSSCI收录的论文必须有检索机关出具的检索证明原件。
在学术刊物的“增刊、特刊、专刊、专辑”上发表的论文及论文集上收集的论文均不计入规定的数量,只供参考。
第十一条本条件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信阳涉外职业技术学院二0一一年六月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