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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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DECLI.ZA.2012-005A 1 总则
1.1 为规范国际工程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程项目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以人为本、一岗双责、责权一致、责罚相当”的原则,提高公司工程项目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遵照《股份公司安全环保监督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工程项目实际编制。
1.3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工程现场的管理要求适用于EPC项目,BTG项目应参照执行。
1.4 公司各部门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确保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和持续改进。
1.5 公司各部门要按照本规定的具体要求,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强化日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与安全培训工作,持续加强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不断改进本部门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2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机构及各部门安全职责
2.1 为了确保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及事故应急预案的有效执行,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领导机构。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安全办公室,负责日常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
2.2 在工程现场突发安全事故时,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和事故责任部门负责人,成立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理的领导工作。
2.3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机构成员与职责
2.3.1 成员
主任:韩志桥
成员:郎国琪、兰泽海、蔡同舟、张国荣
任伟民、汝东、梁坚、易绛文、杨平
2.3.2 职责
2.3.2.1 全面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公司总经理为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2.3.2.2 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组织制定、审核、批准及修订完善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及事故应急预案,持续改进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并确保有效运行。
2.3.2.3 审核公司安全生产费用投入。审批和监督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确保安全生产必要的资金投入,不断改善工程项目现场的安全生产与生活条件。
2.3.2.4 审核、批准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安全考核报告、安全生产事故处理报告、对安全生产事故有关责任人的处罚决定等。负责督促、检查公司各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提高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水平。
2.3.2.5 组织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及时、如实向集团(股份)公司报告工程现场的安全事故,积极组织开展事故救援与事故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
2.4公司安全办公室设在质量安全部,与质量安全部安全管理室合署办公,负责公司的日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
2.5 安全办公室成员及职责
2.5.1 成员
主任:杨平
副主任:刘伯荣
2.5.2 职责
2.5.2.1 在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制定公司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和持续改进。
2.5.2.2 负责审核工程项目施工安全费用和公司安全生产费用年度预算,编制公
司总部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监督检查工程公司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与使用。制定并审核工程现场必要的安全设施及通讯设备的配备标准以及工程现场常备疾病防疫药品标准。
2.5.2.3 监督指导、检查工程项目现场危险源管理、应急预案管理情况以及应急预案的演练与总结评估。
2.5.2.4 建立公司员工安全培训制度,做好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专项培训、三类人员新训及继续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的继续教育等工作。做好公司安全业绩评价手册的年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相关管理工作及年检换证工作。2.5.2.5 建立和完善现场安全检查制度,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和环境检查工作,及时、如实向上级部门报告现场安全事故与环境事件,及时参与工程现场的安全事故调查与环境投诉事件调查工作。
2.5.2.6 完善公司年度项目安全责任考核制度,开展工程项目年度安全责任考核工作。
2.5.2.7 建立现场安全信息联系网络,协助工程现场开展安全防范工作。
2.6 职能部门和业务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2.6.1 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由该部门全面负责。各部门部长(或总经理)是该部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6.2 建立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搞好本部门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和持续改进,预防火灾、交通等其他事故的发生。
2.6.3 在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的组织领导下,积极协助各工程执行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治安与防恐、预防自然灾害、食品卫生与疾病预防的相关工作,提供安全生产费用资金、安全技术、安全信息、安全培训与管理方面的全力支持。
2.6.4质量安全部是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的归口部门。
2.7 工程执行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2.7.1 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与环境管理工作由工程执行部门全面负责,确保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和持续改进。工程执行部门总经理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认真履行项目安全生产职责,及时与员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建立公司员工及施工分包方的安全责任考核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