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定额2010补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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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

浙江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

第一章、土方工程”说明一、本章包括土方开挖、运输、填筑、压实等定额,共55节,适用于水利水电建筑工程的土方工程。

二、土方定额的计量单位,除注明外,均按自然方计算.三、土方定额的名称自然方:指未经扰动的自然状态的土方。

松方:指自然方经人工或机械开挖而松动过的土方.实方:指填筑(回填)并经过压实后的成品方。

四、土方级别划分,除冻土外,均按土石十六级分类法的前四级划分土类级别。

五、土方开挖和填筑工程,除定额规定的工作内容外,还包括挖小排水沟、修坡、清除场地草皮杂物、交通指挥、安全设施及取土场和卸土场的小路修筑与维护等工作.六、一般土方开挖和填筑工程,适用于一般明挖土方工程和上口宽超过7m的渠道及上口面积大于20m2柱坑土方工程.七、渠道土方开挖定额,适用于底小于7m的梯形断面、长条形、底边需要修整的渠道土方工程。

八、沟槽土方开挖定额,适用于上口宽小于4m、长度大于宽度3倍的只修底不修边坡的长条形土方工程,如截水墙、齿墙等各类墙基和电缆沟等。

九、柱坑土方开挖定额,适用于上口面积小于20m2、长度小于宽度3倍、深度小于上口短边长度或直径、不修边坡的坑挖工程,如集水坑、柱坑、机座等工程。

十、砂砾(卵)石开挖和运输,按Ⅳ类土定额计算。

十一、推土机的推土距离和铲运机的铲运距离是取指土中心至卸土中心的平均距离。

推土机推松土时,定额乘以0。

8的系数。

十二、挖掘机或装载机挖土(含渠道土方)汽车运输各节已包括卸料场配备的推土机定额在内.十三、挖掘机、装载机挖装土料自卸汽车运输定额,系按挖装自然方拟定。

如挖装松土时,其中人工及挖装机械乘0.85系数。

十四、人工挖沟槽、柱坑定额,仅指人工挖土抛于边上.当为人工直接挖装运土时,另加一般运土定额。

因一般运土定额已含挖土工序,故需扣除运土定额中挖土用工(Ⅰ、Ⅱ类土每100m3 5工日,Ⅲ类土9工日,Ⅳ类土15工日)。

如挖土为先抛边堆放再装运时,则不需扣除。

十五、压实定额适用于坝(堤、堰)填筑工程。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浙江省水利工程造价计价依据(2010年)》勘误及说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浙江省水利工程造价计价依据(2010年)》勘误及说

浙江省⽔利厅关于《浙江省⽔利⼯程造价计价依据(2010年)》勘误及说浙江省⽔利厅关于《浙江省⽔利⼯程造价计价依据(2010年)》勘误及说明的通知【法规类别】⽔利⼯程【发⽂字号】浙⽔建[2011]34号【发布部门】浙江省⽔利厅【发布⽇期】2011.07.11【实施⽇期】2011.07.11【时效性】现⾏有效【效⼒级别】XP10浙江省⽔利厅关于《浙江省⽔利⼯程造价计价依据(2010年)》勘误及说明的通知(浙⽔建〔2011〕34号)各有关单位、各⽔利造价专业⼈员:根据《浙江省⽔利⼯程造价计价依据(2010年)》使⽤中所反映的情况,现将计价依据之⼀的⽔利建筑、安装⼯程预算定额中已发现的印刷错误和需要补充说明的内容进⾏汇总并予发布,请予修改。

按照省⽔利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利⼯程造价计价依据(2010年)〉的通知》(浙⽔建〔2010〕37号)要求,由省⽔利厅⽔利定额站负责对《浙江省⽔利⼯程造价计价依据(2010年)》进⾏解释和管理。

下阶段,请各有关单位和⽔利⼯程造价专业⼈员,将使⽤《浙江省⽔利⼯程造价计价依据(2010年)》中发现的疑问、错误或建议及时告省⽔利厅⽔利定额站,以便集中解释和统⼀管理。

⽬前,省⽔利厅⽔利定额站的具体⼯作委托省⽔利⽔电勘测设计院承担。

联系电话:省⽔利厅建设处,0571-87826617;省⽔利⽔电勘测设计院,0571-86073765。

附件:1、《浙江省⽔利⽔电建筑⼯程预算定额(2010)》勘误及说明(⼀)2、《浙江省⽔利⽔电安装⼯程预算定额(2010)》勘误及说明(⼀)⼆○⼀⼀年七⽉⼗⼀⽇附件1:《浙江省⽔利⽔电建筑⼯程预算定额(2010)》勘误及说明(⼀)。

浙江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第一章土方工程)(2010)

浙江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第一章土方工程)(2010)
单位 工日 台班 %
100 0.5 0.70 5 10075
1100 0.7 2.70 5 10085
200 0.5 0.80 5 10076
300 0.5 0.90 5 10077
400 0.5 1.05 5 10078
排泥距离(m)
500
600
0.5
0.6
1.20
1.40
5
5
10079 10080
3
3
10069 10070
一-8 水力冲挖土
适应范围:适用于排高5m以内。 工作内容:高压水泵冲泥开挖,吸泥排泥及工作面转移。
电算 编号
项目
101 人工
1114 水力冲挖机组
811 其他机材费
定额编号
续上表
电算 编号
项目
101 人工 1114 水力冲挖机组 811 其他机材费
定额编号
单位 工日 台班 %
电算 编号
项目
单位
土类 级别
101 人工 812 零星机材费
定额编号
工日 Ⅰ、Ⅱ %
101 人工 812 零星机材费
定额编号
工日 %

101 人工 812 零星机材费
定额编号
工日 %

注:上口面积20m2时,按一般土方开挖定额。
≤5
≤1 20.0
3 10048 29.0
3 10057 42.0
3 10066
2 10161 21.0 7.50
2 10172
300 12.0 6.00
2 10151 16.0 7.00
2 10162 21.0 8.00
2 10173
400 12.0 6.50

水利工程概算补充定额

水利工程概算补充定额

水利工程概算补充定额
1. 混凝土结构概算补充定额:包括混凝土结构的基础、墙板、梁柱、框架等建筑要素的工程量计算和材料用量估算。

2. 电气设备概算补充定额:包括水利工程中常用的电力设备如发电机、变压器、开关设备、电缆、电气配件等的工程量计算和材料用量估算。

3. 机械设备概算补充定额:包括水利工程中常用的机械设备如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打桩机、钻孔机等的工程量计算和材料用量估算。

4. 钢结构概算补充定额:包括钢结构的梁柱、桁架、板材、连接件等建筑要素的工程量计算和材料用量估算。

5. 输水管道概算补充定额:包括输水管道的管材、阀门、管接头、管道支撑、保温材料等的工程量计算和材料用量估算。

6. 泵站设备概算补充定额:包括泵站常用的机电设备如泵、电机、控制柜、阀门、管道、消防设施等的工程量计算和材料用量估算。

7. 总体概算补充定额:包括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中除上述定额以外的其他工程量计算和材料用量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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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2010版水利工程预算定额使用说明

浙江省2010版水利工程预算定额使用说明

浙江省水利工程造价员继续教育—暨《2010浙江省水利工程造价计价依据》使用讲座浙江省水电职业技术培训中心2010年10月浙江省水利工程造价员继续教育—《2010浙江省水利工程概预算编制规定》使用讲座一、基本概念1、计价依据含义:是据以计算工程造价的各类基础资料的总称。

是指运用科学、合理的调查统计和分析测算方法,从工程建设经济技术活动和市场交易活动中获取的可用于预测、评估、计算工程造价的参数、量值、方法等。

2、我国现行工程计价依据体系:按照我国工程计价依据的编制和管理权限的规定,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了由国家、省(直辖市)和行业部门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相关政策文件以及标准、定额等相互支持、互为补充的工程计价依据体系3、计价依据的分类按用途分:规范工程计价的依据、计算设备数量和工程量的依据、消耗量及费用的依据、其他费用的依据、与计算造价相关的法规和政策。

按使用对象分:规范建设单位(业主)计价行为的依据、规范建设单位(业主)和承包商双方计价行为的依据4、水利工程造价文件类型项目建议书…………………投资估算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初步设计…………………设计概算施工准备(招标设计)…...标底、报价建设实施………………项目管理预算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决算5、水利工程造价预测概念:在工程未实施前对其所需费用进行预先测算,以便筹集资金,安排建设计划和控制招标。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水行业的规程规范,水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指标、定额、取费标准和工程量计算规定,设计文件、图纸等形式:“投资估算”、“设计概算”、“项目管理预算”、“标底(或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6、预测水利工程造价基本方法单价法:将各个建安单位工程按工程性质、部位、划分为若干个分部分项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造价由各分部分项工程数量分别乘以相应工程单价求得。

实物量法:按工程施工条件和施工规则要求,对主要工程和费用项目进行资源配置而编制造价文件的一种方法7、工程造价的两层含义项目投资:完成一个建设项目预期或实际开支全部费用的总和。

水利定额2010补充规定

水利定额2010补充规定

附件1《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规定(2010)》补充规定(一)一、材料预算价格:(一)“进入直接工程费的主要材料预算价格限价按下表计算(计算电、风、水、砂石料等基础价格时除外)。

”中的“砂石料”仅指自行开采的砂、碎石(砾石)、砌筑块石、条料石。

(二)“主要材料预算价限价表”增加:外购沥青混凝土预算价限价:450元/m3;外购抛石(天然混合级配料)预算价限价:30元/m3。

二、措施费:“措施费”内容中,取消“文明施工费”项目内容,降低“冬雨季施工增加费”费率。

相应的“措施费费率表”中的费率“合计”改为:“4.5%~6.0%”,表后“说明”中的费率相应修改。

三、税金:根据财政部《关于统一地方教育附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0〕98号)。

四、“前期勘测设计费”中的设计费:取消:“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等前期阶段发生的设计费,可按‘工程设计收费标准’项目中设计费(三个阶段的设计费)的一定比例计取”的规定(含取费表格)。

调整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等前期阶段发生的设计费,按相应阶段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的30%~40%计取。

五、安全施工费:根据省财政厅、省安全生产监管局《转发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企〔2012〕114号)规定,水利工程的“安全施工费”作以下调整:(一)“安全施工费”内容包括:“文明施工费”和“施工安全费”二项。

(二)“安全施工费”标准:按设计提供的本工程文明施工措施和标准化工地建设内容、施工安全作业环境和安全防护措施等列项计算费用。

并不小于按费率计算的安全施工费。

当设计未提供具体安全文明施工的项目和费用时,安全施工费按建筑安装工作量的2%计取。

在工程招标阶段,“安全施工费”不得低于规定费率计取,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且实行标外管理。

“安全施工费”的使用管理办法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三)“安全施工费”使用范围:1、文明施工费: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试点)》(2010年修订稿)

《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试点)》(2010年修订稿)

《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试点)》(2010年修订稿) 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试点) 2010年修订稿第一章总则⑴目的和依据本文档制定的目的是为了指导水利工程的维修养护工作,提高水利工程的运行效率和安全性。

其依据包括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以及工程实践的经验总结。

⑵适用范围本文档适用于水利工程的维修养护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水坝、堤防、渠道、水库和泵站等。

⑶定义和缩略语①定义(在此列出文档中使用的相关术语的定义,比如水坝、堤防、渠道等)②缩略语(在此列出文档中使用的相关缩略语的全称,比如MNT表示维修养护)第二章维修养护管理体系⑴维修养护责任①维修养护单位(在此描述维修养护单位的组织结构和责任)②维修养护人员(在此描述维修养护人员的岗位职责和资质要求)⑵维修养护计划①年度维修养护计划编制(在此描述年度维修养护计划的编制流程和要求)②季度维修养护计划编制(在此描述季度维修养护计划的编制流程和要求)⑶维修养护记录①维修养护日志(在此描述维修养护日志的格式和内容要求)②维修养护报告(在此描述维修养护报告的格式和内容要求)第三章水坝维修养护定额⑴水坝维修养护定额的范围(在此列出水坝维修养护定额所包含的内容)⑵水坝维修养护定额的分类(在此列出水坝维修养护定额的分类,比如日常维修、定期大修等)⑶水坝维修养护定额的内容(在此列出水坝维修养护定额的具体项目和标准)第四章堤防维修养护定额⑴堤防维修养护定额的范围(在此列出堤防维修养护定额所包含的内容)⑵堤防维修养护定额的分类(在此列出堤防维修养护定额的分类,比如日常维修、定期大修等)⑶堤防维修养护定额的内容(在此列出堤防维修养护定额的具体项目和标准)第五章渠道维修养护定额⑴渠道维修养护定额的范围(在此列出渠道维修养护定额所包含的内容)⑵渠道维修养护定额的分类(在此列出渠道维修养护定额的分类,比如日常维修、定期大修等)⑶渠道维修养护定额的内容(在此列出渠道维修养护定额的具体项目和标准)第六章水库维修养护定额⑴水库维修养护定额的范围(在此列出水库维修养护定额所包含的内容)⑵水库维修养护定额的分类(在此列出水库维修养护定额的分类,比如日常维修、定期大修等)⑶水库维修养护定额的内容(在此列出水库维修养护定额的具体项目和标准)第七章泵站维修养护定额⑴泵站维修养护定额的范围(在此列出泵站维修养护定额所包含的内容)⑵泵站维修养护定额的分类(在此列出泵站维修养护定额的分类,比如日常维修、定期大修等)⑶泵站维修养护定额的内容(在此列出泵站维修养护定额的具体项目和标准)附件:(在此列出本文档所涉及的附件的名称和说明)法律名词及注释:(在此列出文档中使用的法律名词和相应的注释)。

水利编规02-河北补充规定71号文

水利编规02-河北补充规定71号文

⽔利编规02-河北补充规定71号⽂河北省⽔利⽔电⼯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补充规定说明⼀、《河北省⽔利⽔电⼯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是在⽔利部颁发的《⽔利⼯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以下简称《编制规定》)的基础上,结合河北省地⽅⽔利⽔电⼯程建设的特点制定,《补充规定》与《编制规定》配套执⾏,适⽤于编制和审批河北省地⽅投资的中型及以下和总投资在国家规定限额以下的⼀般地⽅⽔利⽔电⼯程项⽬的设计估算、概算、预算。

凡《补充规定》与《编制规定》有不⼀致的内容,在编制和审批以上所述⼯程项⽬的设计估算、概算、预算时,以《补充规定》为准;凡《补充规定》未明确的内容,以部《编制规定》为准。

⼆、中央项⽬、中央参与投资的地⽅项⽬、⼤型⼀般地⽅项⽬以及总投资在国家规定限额以上的其他⽔利⽔电⼯程项⽬,执⾏⽔利部颁发的《编制规定》。

国家规定限额总投资:⽬前按3000万元控制;⼀般地⽅⽔利⽔电⼯程项⽬是指由省及省以下审批⽴项并全部由省以下地⽅投资建设的项⽬。

三、《补充规定》由河北省⽔利建设经济定额站负责解释。

第⼀部分编制⽅法及计算标准⼀、⼈⼯预算单价⼈⼯单价计算⽅法、计算标准按部《编制规定》,其中⼯资附加费中的养⽼保险费、住⼆、材料预算价格砂、碎⽯(卵砾⽯)、块⽯、料⽯按50元/m3的规定基价计算⼯程单价,除税⾦、预备费、建设期融资利息外,材料价差不作为其他任何费⽤的计算基数。

三、⼯程单价编制(⼀)建筑⼯程单价1.直接⼯程费(1)直接费⼈⼯费材料费机械使⽤费(2)其他直接费(3)现场经费2.间接费3.企业利润4.材料价差材料价差=∑[砂⽯料定额材料⽤量×(材料预算价格-材料基价)]5.税⾦6.建筑⼯程单价建筑⼯程单价=直接⼯程费+间接费+企业利润+材料价差+税⾦(⼆)其他同⽔利部《编制规定》。

四、概(预)算表格1、概(预)算表格增加“定额编号”⼀栏,以“建筑⼯程概算表”为例,格式如下:(合计取整数)2、建筑、安装⼯程单价表统⼀格式如下:建筑⼯程单价表(项⽬名称)单价序号:定额编号:定额单位:3、未明确格式的其他表格,⼀律按部《编制规定》(投标报价也采⽤相同格式)第⼆部分有关部分费⽤计算⼀、建设单位开办费新建的⽔利⽔电⼯程项⽬,按建安⼯作量的0.5~1%计算。

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试点年修订稿

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试点年修订稿

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试点年修订稿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水利部《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试点)》(2010年修订稿)一、堤防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定额标准1、堤防工程维修养护等级分为四级九类,具体划分标准按表执行表堤防工程维修养护等级划分表②堤身断面建筑轮廓线长度L为堤顶宽度加地面以上临背堤坡长之和,淤区和戗体不计入堤身断面。

2、堤防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以1000m长度的堤防为计算基准。

3、堤防工程基本维修养护项目定额标准按表执行表堤防工程基本维修养护项目定额标准表4、堤防工程调整维修养护项目定额标准按表执行。

调整项目定额标准不含勘测设计费和监理费,采用时按规定的费率计列。

堤防工程调整维修养护项目定额标准5、堤防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调整系数按表执行。

表堤防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调整系数表二、水闸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定额标准1、水闸工程维修养护等级分为三级八等,具体划分标准按表执行表水闸工程维修养护等级划分表注:同时满足流量及孔口面积两个条件,即为该等级水闸。

如只具备其中一个条件的,其等级降低一等。

水闸流量按校核过闸流量大小划分,无校核过闸流量以设计过闸流量为准。

2、水闸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以各等别水闸工程流量(下限及上限)、平均孔口面积(下限及上限)、孔口数量为计算基准,水闸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计算基准按表执行3、水闸工程基本维修养护项目定额标准按表执行表水闸工程基本维修养护项目定额标准表单位:元/4、水闸工程调整维修养护项目定额标准按表执行。

调整项目定额标准不含勘测设计费和监理费,采用时按规定的费率计列。

表水闸工程调整维修养护项目定额标准表5、水闸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调整系数按表执行。

表水闸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调整系数表三、控导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定额标准1、控导工程分丁坝、联坝和护岸,具体划分标准按表执行表控导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划分表2、控导工程维修养护定额计算基准为:坝80m/道,垛30m/个,联坝100m/段,护岸100m/段,坝、垛、护岸高度为4m(从根石台起算,无根石台从多年平均水位起算)。

江苏水利工程预算定额-说明(2010)

江苏水利工程预算定额-说明(2010)

江苏水利工程预算定额建筑工程第一章土方工程说明一、本章包括人工施工土方、机械施工土方、压实土方、水力冲挖土方和疏浚工程等共5节,适用于河道土方开挖、堤坝填筑、水工建筑物基坑开挖及回填等工程。

二、土质划分。

1.一般工程土方(淤泥、流砂、砂礓土除外)按土石十六级分类法的前四级划分土类级别。

2.水力冲挖的土类根据施工的难易程度分为四级。

3.疏浚工程的土类按疏浚工程施工技术规范土类分级的七级划分;砂类按松密度分为松散、中密、紧密三类。

上述各土质划分见附录Ⅰ。

三、土方名称。

1.自然方:指未经扰动的自然状态土方。

2.松方:指自然方经过人工或机械开挖而松动过的土方。

3.实方:指填筑、回填经过压实后的成品方。

四、除注明外,土方定额按自然方计算。

五、土方开挖和填筑工程,除定额规定的工作内容外,还包括挖小排水沟、修坡、清除场地草皮和杂物、交通指挥、安全防护及取土场、卸土场的小路修筑与维护等所需的费用。

六、除淤泥、流砂外,人工和机械开挖土方定额按天然含水量制定。

含水量在25%~40%时,定额中人工和挖土机械乘以系数 1.2;含水量超过40%时,定额中人工和挖土机械乘以系数1.15,措施费用另列。

七、人工和机械施工土方的运输距离按挖土断面重心至卸土断面重心的平均距离计算,断面复杂、土方量大的也可按分层、分块加权平均距离计算。

八、土方挖运定额已包括运输损耗,一般土方工程不另计算运输和其它损耗。

九、本定额未包括排水费。

十、土方开挖工程量计算。

1.土方开挖工程量按开挖设计断面计算。

槽形基坑开挖的工程量按设计断面和土方施工技术规范所规定的加宽及增放坡度计算。

2.土方填筑的工程量按设计断面计算,施工沉陷量已含在定额中。

3.土方填筑的压实定额以压实成品方计,如需计算压实工程的备料量或土料挖运的自然方量时,可按下式计算:设计干密度每100压实成品方需要的自然方量=100×(1+5%)×自然干密度式中5%为施工损失,包括运输、雨后清理、削坡、沉陷、试验坑等损失。

浙江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勘误及说明一-浙江水利

浙江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勘误及说明一-浙江水利
底宽超过7m的渠槽和上口大于200m2的坑挖石方工程

说明6
沟槽石方开挖定额
渠槽石方开挖定额

14
P100
第8条
锚杆支护工程量,按设计要求的直径、间距、深度,以根为单位计算。
管棚支护工程量,按设计要求的钢管直径,以米为单位计算。

15
P147
增加小标题“(2) 平洞开挖断面30-50m2”。
16
P248
六-52地面砂浆锚杆—风钻钻孔

适用范围:洞内作业。
适用范围:露天作业。

P56
44
P560
60411~60414风钻
1.33、1.17、1.00、0.83
3.70、5.10、7.06、10.30

44
P562、P563
钢筋 单位
t
kg
45
P567
说明2
疏浚土方划分为七类、砂分成三类。
疏浚土方划分为七类,中、粗砂各分成三类。
适用于一般明挖土方工程和上口宽大于4m的沟槽、底宽超过7m的渠道及上口面积大于20m2的柱坑土方工程。

3
P20
项目名称
零星机材费
其他机材费
定额编号
812
811
4
P36
注解
坡度10%-15%推土机乘以系数1.15,坡度15%-20%推土机乘以系数1.25。
坡度10%-15%铲运机乘以系数1.15,坡度15%-20%铲运机乘以系数1.25。
50047~50056
破碎机锥式1750
破碎机锥式1750

回旋式500/75(mm)
回旋式500/75(mm)
鄂式600×900(mm)

《江苏省工业用水定额(2010年修订)》解读

《江苏省工业用水定额(2010年修订)》解读

《江苏省工业用水定额(2010年修订)》解读根据《水法》和《江苏省水资源管理条例》规定,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省水利厅、省质监局于5月17日联合发布了《江苏省工业用水定额(2010年修订)》(见附件表格)。

针对此次修订的相关细节问题,省水利厅有关人士详细解读——一、修订用水定额的必要性《江苏省水资源管理条例》规定“行业用水定额应当根据用水需求变化、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情况及时修订”。

因为随着经济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社会各行业用水水平不断提高,特别是工业用水定额中的有些产品及定额值已经不符合行业用水的实际状况和水资源管理的要求,因此,及时修订十分必要。

二、用水定额修订的意义一是落实总量控制与用水定额管理制度的需要。

我省是经济大省,同时也是工业大省,不少行业在全国处于较先进地位,工业产品单位新水量总体较全国平均水平先进,仅少数行业的单位产品新水量落后于全国水平。

但是,目前国家颁布实施的火电、钢铁、纺织、医药、啤酒、棉印染产品等行业和产品的取水定额标准,都严于我省定额标准,且虽然我省单位一般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达到31立方米/万元,仍落后于上海、北京等先进地区,也仅相当于美国、日本九十年代的水平,定额已经不能客观反应我省用水水平,也不适应当前行业和企业发展的要求。

根据水利部提出的“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须合理制定工业用水定额标准,严格定额管理,有效控制工业用水总量的增长,坚决遏制用水浪费。

二是资源精细化管理的需要。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也朝着多元化方向发展,根据市场和生产的变化,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已做了适当调整,使得行业分类更趋于合理和实用。

对于一些产品已逐步淘汰,出现了新的产品的现象,需要我们及时扩大管理的范围,对原定额中涉及的有关行业和产品的分类进行重新归并和调整,开展重点用水调查,通过水平衡测试工作确定产品的用水定额,适应生产的发展和管理的需要,同时,发挥定额标准的约束引导作用,指导企业开展节水工作。

浙水建【2016】31号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水利工程造价计价依据(2010年)补充规定(二)的通知

浙水建【2016】31号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水利工程造价计价依据(2010年)补充规定(二)的通知

附件1《浙江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年)》勘误及说明(三)一、总说明P3或P305页第十五条“超过以上范围,均为场外运输”调整为“超过以上范围或上等级公路运输,均为场外运输”。

二、第一章土方工程的工程量计算规则P11页第7点说明“土工膜(布)、土工格栅铺设工程量”调整为“土工膜(布)、土工格栅、土工格室、三维植被网、抗冲植生毯铺设工程量”。

三、第一章土方工程的工程量计算规则P11页增加第8点说明:“8.生态袋护坡工程量按坡面绿化面积计算,当坡比介于定额坡比之间时,可用插入法计算。

”。

四、调整一-15节、一-29节至一-39节自卸汽车运土定额中的增运定额,自卸汽车定额消耗量乘0.75系数。

需要调整的定额编号如下:10245、10252、10259、10449、10456、10463、10470、10477、10484、10491、10498、10505、10512、10519、10526、10533、10540、10547、10554、10561、10568、10575、10582、10589、10596、10603、10610、10617、10624、10631、10638、10645、10652、10659、10666、10673五、调整二-41节至二-50节、三-24节、三-25节、三-32节、三-33节自卸汽车运石渣或其他材料定额中的增运定额,自卸汽车定额消耗量乘0.85系数。

需要调整的定额编号如下:21271、21278、21285、21292、21299、21306、21313、21320、21327、21334、21341、、21348、21355、21362、21369、21376、21383、21390、21397、21404、30111、30114、30117、30120、30123、30126、30129、30132、30163、30166、30169、30172、30175、30178。

(整理)《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规定》补充规定.

(整理)《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规定》补充规定.

附件1《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规定(2010)》补充规定(一)一、材料预算价格:(一)“进入直接工程费的主要材料预算价格限价按下表计算(计算电、风、水、砂石料等基础价格时除外)。

” 中的“砂石料”仅指自行开采的砂、碎石(砾石)、砌筑块石、条料石。

(二)“主要材料预算价限价表”增加:外购沥青混凝土预算价限价:450元/m3;外购抛石(天然混合级配料)预算价限价:30元/m3。

二、措施费:“措施费”内容中,取消“文明施工费”项目内容,降低“冬雨季施工增加费”费率。

相应的“措施费费率表”中的费率“合计”改为:“4.5%~6.0%”,表后“说明”中的费率相应修改。

三、税金:根据财政部《关于统一地方教育附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0〕98号)。

“税金综合费率标准”调整为:精品文档四、“前期勘测设计费”中的设计费:取消:“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等前期阶段发生的设计费,可按‘工程设计收费标准’项目中设计费(三个阶段的设计费)的一定比例计取”的规定(含取费表格)。

调整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等前期阶段发生的设计费,按相应阶段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的30%~40%计取。

五、安全施工费:根据省财政厅、省安全生产监管局《转发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企〔2012〕114号)规定,水利工程的“安全施工费”作以下调整:(一)“安全施工费”内容包括:“文明施工费”和“施工安全费”二项。

(二)“安全施工费”标准:按设计提供的本工程文明施工措施和标准化工地建设内容、施工安全作业环境和安全防护措施等列项计算费用。

并不小于按费率计算的安全施工费。

精品文档当设计未提供具体安全文明施工的项目和费用时,安全施工费按建筑安装工作量的2%计取。

在工程招标阶段,“安全施工费”不得低于规定费率计取,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且实行标外管理。

“安全施工费”的使用管理办法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浙江省水利工程造价计价依据(2010)补充规定一的通知

浙江省水利工程造价计价依据(2010)补充规定一的通知

附件1《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规定(2010)》补充规定(一)一、材料预算价格:(一)进入直接工程费的主要材料预算价格限价按下表计算(计算电、风、水、砂石料等基础价格时除外)。

”中的砂石料”仅指自行开采的砂、碎石(砾石)、砌筑块石、条料石。

(二)主要材料预算价限价表”增加:外购沥青混凝土预算价限价:450元/m3 ;外购抛石(天然混合级配料)预算价限价:30元/3。

二、措施费:措施费”内容中,取消文明施工费”项目内容,降低冬雨季施工增加费”费率。

相应的措施费费率表”中的费率合计”改为:“ 4.5%6.0%”,表后说明”中的费率相应修改。

三、税金:根据财政部《关于统一地方教育附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0〕98号)。

税金综合费率标准”调整为:四、前期勘测设计费”中的设计费:取消: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等前期阶段发生的设计费,可按工程设计收费标准项目中设计费(三个阶段的设计费)的一定比例计取”的规定(含取费表格)。

调整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等前期阶段发生的设计费,按相应阶段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的30%〜40%计取。

五、安全施工费:根据省财政厅、省安全生产监管局《转发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企〔2012〕114号)规定,水利工程的安全施工费”作以下调整:(一)安全施工费”内容包括:文明施工费”和施工安全费”二项。

(二)安全施工费”标准:按设计提供的本工程文明施工措施和标准化工地建设内容、施工安全作业环境和安全防护措施等列项计算费用。

并不小于按费率计算的安全施工费。

当设计未提供具体安全文明施工的项目和费用时,安全施工费按建筑安装工作量的2%计取。

在工程招标阶段,安全施工费”不得低于规定费率计取,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且实行标外管理。

安全施工费”的使用管理办法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三)安全施工费”使用范围:1、文明施工费: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试点)》(2010年修订稿)

《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试点)》(2010年修订稿)

《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试点)》(2010年修订稿)水利部《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试点)》(2010年修订稿)一、堤防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定额标准1、堤防工程维修养护等级分为四级九类,具体划分标准按表1.1执行表1.1 堤防工程维修养护等级划分表注:①堤防级别按《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98)确定,凡符合分类指标其中之一者即为该类工程。

②堤身断面建筑轮廓线长度L为堤顶宽度加地面以上临背堤坡长之和,淤区和戗体不计入堤身断面。

2、堤防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以1000m长度的堤防为计算基准。

3、堤防工程基本维修养护项目定额标准按表1.2执行表1.2 堤防工程基本维修养护项目定额标准表单位:元/km·年4、堤防工程调整维修养护项目定额标准按表1.3执行。

调整项目定额标准不含勘测设计费和监理费,采用时按规定的费率计列。

1.3堤防工程调整维修养护项目定额标准单位:元/km·年5、堤防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调整系数按表1.4执行。

表1.4 堤防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调整系数表二、水闸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定额标准1、水闸工程维修养护等级分为三级八等,具体划分标准按表2.1执行表2.1 水闸工程维修养护等级划分表注:同时满足流量及孔口面积两个条件,即为该等级水闸。

如只具备其中一个条件的,其等级降低一等。

水闸流量按校核过闸流量大小划分,无校核过闸流量以设计过闸流量为准。

2、水闸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以各等别水闸工程流量(下限及上限)、平均孔口面积(下限及上限)、孔口数量为计算基准,水闸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计算基准按表2.2执行3、水闸工程基本维修养护项目定额标准按表2.3执行表2.3 水闸工程基本维修养护项目定额标准表单位:元/座·年4、水闸工程调整维修养护项目定额标准按表2.4执行。

调整项目定额标准不含勘测设计费和监理费,采用时按规定的费率计列。

表2.4 水闸工程调整维修养护项目定额标准表5、水闸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调整系数按表2.5执行。

《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试点)》(2010年修订稿)

《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试点)》(2010年修订稿)

《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试点)》(2010年修订稿)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试点) (2010年修订稿)第一章总则1.1 背景和目的为了规范水利工程的维修养护工作,提高水利工程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加强对水利设施的维护管理,保障国家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水务工作的持续发展,制定本标准。

1.2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国内水利工程的日常维修养护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水库、水闸、堤防、水渠、泵站等各类水利设施。

1.3 定义和术语1.3.1 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指对水利设施进行巡查、检修和保养的一系列活动。

1.3.2 日常维修养护:指对水利设施进行定期巡查、检修和常规保养的活动。

1.3.3 技术定额:指根据水利设施的类型、规模和状态等因素,制定的维修养护工作所需的时间、人力、材料等资源的数量。

1.3.4 试点单位:指被授权参与本标准试点工作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

第二章维修养护管理2.1 组织机构2.1.1 维护管理部门负责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1.2 维修养护队伍负责具体的维修养护任务执行,包括设备操作、维修工作等。

2.2 工作制度2.2.1 维护管理制度制定完善的工作流程和管理制度,明确各级责任,并建立健全的考核评价体系。

2.2.2 维修养护标准按照本标准制定保养和检修的标准,确保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2.3 工作流程2.3.1 巡查登记对水利设施进行定期巡查,记录设施的状况、存在的问题等,并做好巡查登记。

2.3.2 维修计划根据巡查登记的结果和设施的实际情况制定维修计划,并安排相应的工作人员和资源。

2.3.3 维修执行按照维修计划进行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工作,确保设施的正常使用。

2.3.4 维修记录对维修过程进行详细的记录,包括维修工作的内容、使用的材料和工时等。

第三章维护设备管理3.1 设备清单制定水利工程维护设备的清单,包括所需设备的名称、数量、规格和使用单位等信息。

3.2 设备采购按照相关采购制度进行设备的采购工作,确保设备的质量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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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
规定(2010)》补充规定(一)
一、材料预算价格:
(一)“进入直接工程费的主要材料预算价格限价按下表计算(计算电、风、水、砂石料等基础价格时除外)。

” 中的“砂石料”仅指自行开采的砂、碎石(砾石)、砌筑块石、条料石。

(二)“主要材料预算价限价表”增加:
外购沥青混凝土预算价限价:450元/m3;
外购抛石(天然混合级配料)预算价限价:30元/m3。

二、措施费:
“措施费”容中,取消“文明施工费”项目容,降低“冬雨季施工增加费”费率。

相应的“措施费费率表”中的费率“合计”改为:“4.5%~6.0%”,表后“说明”中的费率相应修改。

三、税金:
根据财政部《关于统一地方教育附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0〕98号)。

“税金综合费率标准”调整为:
四、“前期勘测设计费”中的设计费:
取消:“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等前期阶段发生的设计费,可按‘工程设计收费
标准’项目中设计费(三个阶段的设计费)的一定比例计取”的规定(含取费表格)。

调整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等前期阶段发生的设计费,按相应阶段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的30%~40%计取。

五、安全施工费:
根据省财政厅、省安全生产监管局《转发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企〔2012〕114号)规定,水利工程的“安全施工费”作以下调整:
(一)“安全施工费”容包括:“文明施工费”和“施工安全费”二项。

(二)“安全施工费”标准:按设计提供的本工程文明施工措施和标准化工地建设容、施工安全作业环境和安全防护措施等列项计算费用。

并不小于按费率计算的安全施工费。

当设计未提供具体安全文明施工的项目和费用时,安全施工费按建筑安装工作量的2%计取。

在工程招标阶段,“安全施工费”不得低于规定费率计取,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且实行标外管理。

“安全施工费”的使用管理办法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三)“安全施工费”使用围:
1、文明施工费:
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一般包括“六牌一图”(概况、、安全、文明、消防、重大危险源公示牌,总平面图)、现场标牌(安全警示标志、文明标识、宣传标语等)设置,临时围护设施(围墙、围档、彩条布围栏等)、场容场貌整洁(清扫、清洗、绿化等),现场地面整治等。

2、施工安全费:
指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包括:
(1)现场安全作业环境和安全防护措施及用具、装备。

包括安全网、高处作业临边防护栏杆、深基坑(槽)临边护栏、通道井架升降机防护棚、洞口水平隔离防护、施工用电安全措施、起重设备防护措施、防台措施等。

(2)特殊安全作业防护用品、救生设施、防毒面具、有毒气体检测仪器等。

(3)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的监测、监控,如起重设备安全检测、监控,基坑支护变形监测,钢管及扣件检测,现场远程视频监控系统。

(4)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

(5)安全警示,包括安全警示标识,警示灯等。

(6)安全保卫,包括门楼、岗亭、值班设施等。

(7)消防设施,包括灭火器、消防水泵、水枪、水带、消防箱、消防立管、防雷装置等消防器材和设施。

(8)安全生产检查,如检查、会议、台帐资料等所需费用。

(9)安全措施方案编制。

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分析、评估、监控和整改。

(10)应急演练,应急救援器材配备、维护、保养。

(11)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建设的申报、检查、验收、资料整编等费用。

(1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包括师资、教材、设施、建档等所需费用。

附件2
《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勘误及说明(二)
一、采用商品混凝土浇筑时,应对定额中已包含混凝土拌制的定额用量进行调整:每100m3混凝土定额用量,人工减25工日;混凝土拌和机、双胶轮车用量取零。

二、四-71节“自卸汽车运混凝土”定额,增加备注:“2.载重汽车配合混凝土罐运混凝土,则本定额中自卸汽车改为载重汽车和混凝土罐,人工、机械数量不变。


三、定额编号40595子目名称“5%水泥稳定碎石”改为“5%水泥稳定碎石砂”。

四、五-29节“块石开采(人工打孔)”、五-30节“块石开采(风钻钻孔)”中的“注2,毛块石(抛填石等)按本定额的0.85计”,调整为:“注2.除围垦等工程外,毛块石(抛填石等)按本定额的0.85计。


五、六-18节“注”附表“搅拌机”台班数量中的“3.81”改为“13.81”。

六、六-19节“土坝(堤)冲抓套井回填”中,孔径的单位“mm”改为“cm”。

七、六-26节“坝体补强灌浆(1)自下而上灌浆法”“定额编号60197”中的人工数量“70.0”改为“129.0”。

八、八-8“喷播植草”中“钢筋”的计量单位“t”改为“kg”。

九、九-3节“钢板桩围堰”适用围改为:河水利工程。

其中,型钢计量单位“kg”改为“t”。

附件3
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补充定额(一)
二-58 超前小导管及注浆
工作容:超前小导管:搭拆脚手架,布眼、钻孔、清孔,钢管制作、运输、就位、顶进。

注浆:浆液制作、注浆、检查、堵孔。

三-41 混凝土面凿毛
工作容:凿毛深度2~3cm、清理废渣、冲洗凿面。

2
2.闸门槽按仰面定额的人工乘1.1系数。

三-42 液压岩石破碎机拆除混凝土
工作容:破碎、撬移、解小、翻渣、清面。

3
2.可用于小围特殊情况下的岩石开挖。

四-106 混凝土泵输送混凝土
工作容:配合储料设备输送混凝土至浇筑部位、清洗设备。

3
四-107 混凝土泵车运混凝土
适用围:运送各种常态混凝土入仓。

工作容:受料、泵送、清理等。

单位:100m3
四-108 挖掘机改吊机吊运混凝土
适用围:2m3挖掘机改装的起重机。

汽车运2m3混凝土吊罐。

工作容:吊运、卸料入仓或贮料斗、清洗。

3
五-42 机械捡集毛块石
适用围:石方开挖中捡集毛块石。

工作容:机械捡集、就近堆放。

3
六-55 中空注浆锚杆
工作容:搭、拆、移动脚手架,锚杆运输,钻进,安装附件,砂浆拌和、灌注,锚固。

六-56 真空预压
适用围:表层无砂垫层。

工作容:人工整平,制、安、拆滤管,铺膜、土工布,安、拆真空设备,抽真空,观测,挖、填边沟等。

2
六-57 人工插打塑料排水板适用围:真空预压时排水板插设。

工作容:测量放线,定位,运、插塑料排水板。

新增台班费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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