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细则
1.复试方式、内容及评分标准
1.1复试方式:
类型:笔试、面试及英语。
时间:笔试3小时,面试20分钟,听说能力测试8分钟。
1.2复试内容:
笔试——综合专业知识
考核考生对本专业相关知识掌握的情况。
面试——综合素质和能力
学生学习背景、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
听说能力测试——听力和口语
考核考生应用英语进行听、说的能力。
1.3 评分标准
①复试总成绩采取综合各方面的考核结果按百分制评分,60分及格。复试总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30%+听说能力测试10%
②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成绩*40%
2.复试及初录工作时间安排
3. 学院初录
按初、复试总成绩进行排序,免试推荐生按免试推荐的排序列在统考生排序前。
排序在各学科专业录取指标数以内的考生具备初录资格。
4. 免试推荐生不参加复试,没有体检的推免生要参加这次的体检。
5. 本细则由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2016-3 注:2016年华中科技大学建筑学专业硕士生入学考试复试安排如下:
1、A类,建筑学系硕士,计划招生26人,复试分数线总分要求348,由建筑学系负责组织复试。
2、B类,与中欧清洁与可再生能源学院联合培养中欧双学位硕士,计划招生15人,复试分数线总分要求328,由中欧清洁与可再生能源学
院组织复试。
3、A类复试考生在考前可正式文字申请同时参加A类与B类复试,若通过A类复试,则为A类所录取;若未被A类录取,但通过B类复试,
则为B类录取;若A、B类复试均未通过,则被淘汰。仅参加A类复试的考生,若未能通过复试,则被淘汰。请考生需要慎重选择。
4、348分以下的考生只能参加B类复试。
附件1:关于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心理测试的通知
为做好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心理测试工作,方便院系组织心理测试,方便复试学生参加测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次测试工作将使用APP方式进行:
1、下载测试APP见《关于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心理测试的通知》
如扫描以上二维码打开网页显示有误,可采用如下方法:
苹果手机可直接在App Store搜索“心迹”,安卓用户直接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百度云盘,点击“直接下载”进行安装。
2、完成测试并提交结果
◆登录时用户名为考生编号,密码为出生日期(8位)。
◆登陆后在“测评”页面选择第一个《SCL90症状自评量表》进行测
试,测试内容为学校大学生发展研究与指导中心选定的心理学专业
测试试题。测试完后,点击“提交”即可。
◆每个学生只能测试一次,请认真对待。
3、其他事项说明
系统7日开通,12日下午关闭。所有复试同学都需要在3月12日下午五点前完成。
附件2:
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复试政审表
复试大纲
2016年建筑学硕士专业研究生入学复试大纲
一、考试性质
建筑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复试是通过特定的考试科目,科学、公平、有效地测试考生所掌握的建筑学学科专业基础知识、基本理论与专业设计技能。考查的范围不仅包括专业知识,还包括思想素质和品德、发展潜力、创新精神和能力等综合素质。
二、考查形式
考试科目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为3小时建筑快题,主要考察学生的设计能力、表达能力、创新精神。
面试主要考察学生对专业基础知识和理论的掌握程度,逻辑思维能力和应变能力。
三、考查内容
笔试考察内容:
1.熟练掌握建筑设计的方法和步骤
2.充分理解功能、形式、结构、空间、流线、环境等诸要素的概念
3.对基地分析判断准确,并能结合环境进行建筑设计
4.熟练的设计技巧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5.掌握一定的建筑造型语言
6.清晰熟练的设计表达能力
面试考察内容: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实验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知识解决专业问题的能
力,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重要建筑师的思想、理论和实践
4.著名建筑作品的解读
5.基本建筑学理论概述
2016年城乡规划学和城市规划专业硕士研究生复试
考试大纲
第一部分考试说明
一、考试性质
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是为高等学校招收硕士研究生而设置的。其中,综合考试实行学院统一考试。考试对象为参加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的考生。
二、考试的学科范围
报考“城乡规划学(学术型)”和“城市规划硕士(专业型)”方向的考生。应考范围包括:中外城市建设史、区域研究与区域规划、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城市生态与环境、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城市规划实务。
考查要点详见本纲第二部分。
三、评价目标
综合笔试在考查基本知识、基本理论的基础上,注重考查运用各学科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考生应能:
1. 准确地理解或再现有关应考范围方面的知识。
2. 正确理解和掌握各科理论课中的有关概念、原理和观点。
3. 运用有关原理,解释和论证某种观点,比较和分析有关规划设计现象或实际问题,综合认识和评价城乡规划编制实践内容。
4. 准确、恰当地使用各学科的专业术语,文字通顺、层次清楚,合乎逻辑地表述。
四、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
(一)答卷方式
1.闭卷,笔试。
2.所列题目全部为必答题。
(二)答题时间
180分钟。
(三)各部分内容的考查比例(满分为100分)
1. 中外城市建设史约10%;
2. 区域研究与区域规划约10%;
3.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约10%;
4. 城市生态与环境约10%。
5. 城市规划原理约20%
6.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约10%
7. 城市规划实务约30%
(四)题型
论述与分析题题:共9道题。
(五)主要参考书目
1.吴志强、李德华主编. 城市规划原理(第四版). 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0.
2.国标.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8
3. 沈玉麟编.外国城市建设史.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4. 董鉴泓主编.中国城市建设史(第三版).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