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报批程序
建设用地报批、土地供应程序和方式有关政策概述
建设用地报批、土地供应程序和方式有关政策概述土地利用管理处(2010年3月30日)一、建设用地审批管理(一)兵团审批土地的依据、权限1.自治区人大授权1999年新•土地管理法‣实施后,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订通过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土地管理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第四条明确了兵团土地管理事权和范围。
第三十四条规定:在兵团系统内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在国家批准的兵团团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依照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按下列规定审批:(一)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20公顷以下、其他土地50公顷以下的,由兵团批准; (二)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20公顷以上、其他土地50公顷以上,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2. 兵、师建设用地审批权限2000年1月18日印发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土地管理法‡办法细则的通知‣(新兵发…2000‟9号,以下简称•细则‣)在三十二条、三十六条等条款明确规定了兵团和师的审批用地权限。
(1)兵团建设用地审批权限①师、团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为实施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兵团批准。
②师、团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外,建设用地项目确需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修改)方案经原批准机关批准后,由兵团批准。
③具体建设项目占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国有建设用地的,其中由国务院、兵团审批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由兵团批准。
④具体建设项目占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国有未利用地的,师或兵团批准的建设项目和跨师的建设项目,由兵团批准。
以上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20公顷以下、其他土地50公顷以下的,由兵团批准。
(2)师建设用地审批权限①兵团分批次已批准的新增建设用地中具体建设项目用地,由师批准。
②具体建设项目占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除兵团批准以外的,由师批准。
各类型土地项目的实施、审批及报批流程(实用干货)
各类型土地项目的实施、审批、报批流程(实用干货)01国有建设用地报批程序一、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程序1.建设单位向项目建设用地所在地的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用地申请,填写《建设用地申请表》,并按规定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2.用地申请符合土地管理法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材料齐全的,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受理用地申请。
3.受理用地申请后,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请市、县人民政府依法履行“告知、听证、确认”等征前程序,同时,拟订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编制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并组织编制其它相关用地报件材料。
4.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的相关报件材料,报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呈报用地请示。
同时,由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制作建设用地报盘,通过远程网上申报系统,将用地报件材料报送上一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查。
5.用地报件材料按程序逐级上报审查、呈报有审批权的人民政府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注:单独选址项目用地和城市(城镇、工业)分批次建设用地报批程序存在差异〕二、建设用地审查报批要求1.用地报件材料形式、内容齐全,符合用地申报规定;2.用地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和行业用地标准;3.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落实土地利用年度计划;4.落实耕地占补平衡;5.符合国家、省相关规定(单独选址和批次用地)。
三、建设用地报件材料目录单独选址项目建设用地单位申请用地应提交的文件材料包括:(1)用地申请表(原件);(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核准、备案文件)、初步设计批复(或有关部门审查确认意见)(原件或复印件);(3)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原件或复印件);(4)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专家审查意见及报告扉页、报告编制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评审专家名单(原件或复印件);(5)项目建设压覆矿产资源查询证明材料;涉及压覆矿产资源及矿业权的,需提交项目建设业主单位已与矿业权人就压矿补偿问题协商的说明、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做好压矿补偿协调工作的承诺函(原件);(6)有资质的单位出具的拟征(占)用土地的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和勘测定界图(原件);(7)环保、建设(规划)、社保、林业(占用林地)等有关部门审核(批复)同意文件材料(原件或复印件);(8)占用耕地涉及补充耕地的,出具《新增耕地合格证》及附件;补充耕地为委托补充的,需提供委托补充耕地协议及耕地开垦费缴纳凭证(原件或复印件);(9)建设用地审查表(针对公路、铁路项目),超出用地标准的,须进行专门说明(原件);(10)土地复垦方案评审批复备案文件(原件或复印件);(11)项目选址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水源地保护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占用的其它区域土地的,须提交有权限的主管部门的审核(批复)同意的文件材料;项目建设涉及占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土地的,须提交有权限的文物主管部门出具的拟用地是否占压重要文物保护单位的说明及是否同意用地的意见(原件或复印件)。
土地报批流程
土地报批流程内部编号:(YUUT-TBBY-MMUT-URRUY-UOOY-DBUYI-0128)一、土地报批的概念土地报批就是通过一些手续,流程,让土地性质改变,主要有集体土地变为国有土地,农用地变为建设用地。
二、土地报批分类1、城市分批次建设用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市、县国土资源部门按照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编制建设用地呈报说明书,经同级政府审核同意后,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机关批准。
主要指城市建设项目用地、工业建设项目用地等。
2、单独选址项目用地是指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镇建设用地区以外选址的能源、交通、水利、采矿、军事设施等建设项目用地,由建设单位向当地土地行政部门提出用地申请,并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编制建设用地呈报书,经同级政府审查同意后,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机关审批。
交通部门实施的公路工程用地大都属于这个类型。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1条的规定,这类项目需要使用土地的,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建设项目的总体设计一次申请,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分期建设的项目,可以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的方案分期申请建设用地、分期办理建设用地有关审批手续。
三、土地报批流程城市批次建设用地流程可以总结性地分为以下几个阶段(组卷、报批、征收、出让)1、组卷阶段(1)用地单位提交用地申请及相关项目材料,申请办理规划设计条件通知单。
(2)市局相关业务部门组织进行测量定界、地类分析、拟定一书三方案(建设用地呈报说明书、土地征收方案、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组织会审并签发征地告知书。
(3)进行告知、听证、确认(下发征地告知书、组织进行听证、最后无意见确认)。
2、报批阶段(1)市局用地编制批次报市政府审核并签发。
(2)省厅组织会审,出具意见主管厅长、厅长签批报省政府。
国有建设用地用地使用审批程序
实行备案制的项目,由项目单位向发展改革部门申请办理项目备案手续
003规划选址与用地预 审
003规划选址与用地预审
实行审批制的项目,用地单位可在向发展改革部门报送项目建议书的同时, 向国土资源和规划部门申请规划选址
如果涉及使用新增建设用地的,建设单位持项目建议书批准文件向项目所在市、县(市)城 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要求和建 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在省级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批期限 内,核发选址意见书
或集体所有土地
0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出让
0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租赁)是指国家将国有 建设用地使用权按确定的用途和年限让与(出租) 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出 让(租赁)价款的行为
001前置条件
001前置条件
1、用地权属必须是国有建设用地 按照国家和本市国有土地储备整治管理规定,土地出让前应由有资质的土地储备机构进行储备整治 2、必须纳入年度用地计划 国家建设用地,实行计划管理,用地单位需持项目有关文件,在当年九月底前向所在地县、区土地管理 局申请下年度用地计划。市土地管理局根据省下达我市的用地指标,依据用地单位申请用地计划的证件 和基建计划,核发《用地指标通知书》 002规划符合性和核发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注意规划出让条件必须是详细规划(城镇开发边界内是控规、城镇开发边界外是村规划) 1、范围:土地出让范围应当是规划部门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
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报批程序
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报批程序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报批程序一、土地预审提交资料1、建设单位请示文件。
2、土地预审申请表。
3、规划现状图。
预审流程:以上资料准备齐全→提交区国土局初审→提交市国土局审核→出具预审意见。
二、土地报批所需资料1、建设单位请示文件2、土地预审表3、预审意见及完善性情况说明4、立项批复(区发展计划局)5、选址意见书及规划许可证6、文物保护手续(市文化局)7、矿床压覆手续(市土地局)8、地质灾害认定手续(市土地局)9、乡级规划、现状图(市大树公司)10、项目用地平面布置图或线形工程图(设计部门)11、建设单位资质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建设单位概况12、环保手续(市环保局)13、占林地的需出具林业部门手续14、易燃、易爆物品须公安消防部门出具手续15、征地方案,征收土地告知的原件内容包括:用途、位置、地类、面积、补偿标准、安置途径。
(填调查表)16、放弃听证材料17、土地权属材料18、征地协议19、勘测定界技术报告,勘测定界成果(市勘界所)20、单独选址项目以有偿方式供地的,须评估资料,并附加草签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21、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准备情况22、耕地开垦费缴纳情况及票据23、被征地村人口、劳动力情况24、被征地村前三年平均产值25、补充耕地材料及补充耕地位置图26、被征收地质量等级评定说明27、区国土局拟征收土地说明(在土地利用现状图上标注)28、政府关于批次用地供地方式的方案29、扩建项目需附对原项目建设用地情况说明新增建设用地报批流程:1.用地单位根据建设项目向区国土局业务管理部门提交以上资料,国土局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地籍测绘、土地权属调查、被征地村组的土地(征地面积、地类)和人口基本情况调查。
2.区国土局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集约用地要求,科学合理地审查核定建设用地的利用方式和用地规模。
3. 区国土局拟定新增建设用地呈报基本方案(报国务院审批的一式5份,报省审批的一式4份)。
土地审批流程
地
交费、盖章、办结 三、招拍挂出让的项目授权市国土局驻市行
工作 日
的按不低于宗地评估 地价的40%收取土地
政审批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直接办理,程
出让金或年地租
利 用 科
序如下:
内政发[2001]70号文
买售人持规划用地批准文件、招拍挂成交确
件
认书、土地取得成交价款交费票及招拍挂材
料直接到大厅办理拆迁用地批准文件和建设 用地批准书, 报分管局长签字,市国土局驻
⑺临时 用地审 批
1、临时用地申请审批表 2、临时占用土地补偿协议书 3、规划选址意见书或城市建设临时规划许可证 4、土地利用现状图、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及勘测定界图 5、土地权属证明书 6、复垦协议书及押金(使用耕地或对土地有破坏性的临时用
地管理费按每平方
米0.5—1元
临时使用城镇规划区
授权市国土局驻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窗口人 外国有土地的按每平
征用集体未利用土地
和集体建设用地的收
取征地总费用的2—
承诺办理,程序如下: 1、市国土局驻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窗口按
4%土地管理费。内 价费字[1996]62号
需提交的材料要求受理,并通知当事人审核
符合划拨供地条件的
上报完成时间
Hale Waihona Puke 每平方米收取0.5— 土2、送交分管大厅的局长分签后送达牵头科 10个 1.5元划拨用地管理
发{2001}70号
⑷存量 建设用 地及批 次后具 体新增 建设项 目审核 审批
1、批次建设项目用地批复文件及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和 勘测定界图 2、建设用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文件、立项批复文件 3、土地使用者(法人)资质证明(机构代码证、法人证书) 或个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 建设项目资金来源证明 5、建设项目用地选址意见书和建议规划许可证及规划红线图 6、地价评估报告 7、计委立项或核准备案文件
建设用地项目用地预审、征地报批工作流程
二、征地报批
缴纳相关费用
〉 完成征地补偿工作,缴纳征地补偿费用及被征地农民社 保费用。
〉 征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 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 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用地预审含义 〉 用地预审是指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建设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阶段,依法对建设项目涉及的 土地利用事项进行的审查。 〉 建设项目用地实行分级审批。
一、用地预审
三级职能部门职责任务与资料准备
〉县级部门: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预审红线、预审申请报告、
预审申请表、项目立项文件,出具项目现状图、规划图以及用地
1 含义及审核要点 2 三级职能部门职责任务与资料准备 3 确定审批级别 4 确定审批级别并搜集资料 5 勘测定界、范围对比 6 编制规划布局调整方案 7 编制永久基本农田占用和补划方案
8 编制临时用地复垦方案 9 对接、回正 10 缴纳相关费用 11 编制相关报告 12 组件报批 13 项目用地的征收与供应
一、用地预审
编制规划布局调整方案
〉 将用地红线套合所在区域的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判断是 否符合规划,对于不符合规划的需要编制规划布局调整方案 ; 〉 规划布局调整方案包括以下内容:
规划调整审 核表,规划 布局调整
方案
听证公告、 听证纪要、 听证人员
签到表
规划布局调 整图(调整 前、调整
后)
立项文件 (单独选址
一、用地预审
确定预审级别
〉 级别
省级 预审
新建项目报批报建流程
新建项目报批报建流程新建项目报批报建流程是指在进行新项目规划和建设时,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流程进行报批和报建的工作。
这个流程通常包括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环境影响评价、土地规划、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等环节。
下面将详细介绍新建项目报批报建流程的具体步骤和要点。
1. 项目立项阶段项目立项是新建项目报批报建流程的第一步,也是最为重要的一步。
在这个阶段,需要明确项目的建设内容、投资规模、建设地点、建设期限等基本信息,并提交项目建议书或立项申请报告。
立项申请报告通常包括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分析、社会经济效益预测等内容。
经过初步审查和评估后,批准部门会对项目进行初步审批,确定是否可行并进行立项。
2. 可行性研究阶段项目立项后,需要进行可行性研究,对项目的技术、经济、市场、环境等方面进行深入分析和评估。
可行性研究报告是新建项目报批报建流程中的重要文件,内容包括项目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技术路线、投资估算、资金筹措、经济效益分析、社会效益分析、风险评估、环境影响评价等内容。
经过专家评审和相关部门审批后,可行性研究报告得到批准,项目才能进入下一阶段。
3. 环境影响评价阶段在新建项目报批报建流程中,环境影响评价是必不可少的一环。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项目建设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价,并提出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经过环保部门审查批准后,项目方可继续进行下一步工作。
4. 土地规划阶段新建项目需要用地,因此需要进行土地规划工作。
项目方需向国土资源部门申请土地使用证,提交项目用地申请书,并提供相应的土地规划方案和用地报批材料。
经过土地规划部门的审查和批准后,项目方才能取得用地手续,进入下一步工作。
5.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阶段在新建项目报批报建流程的最后阶段,项目方需要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提交的材料包括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书、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等内容。
用地预审、土地征收、报批程序及费用须知
一、用地预审报批规划调整报批材料(报设区市政府):1、乡(镇)和县级人民政府的请示2、经有关部门和专家论证后的规划修改方案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复印件(国土局)3、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的意见或项目选址意见书(用地单位提供)4、听证委托函5、规划修改听证会议纪要6、专家论证参加人员7、专家论证会议纪要8、勘界图(用地单位提供)9、立项批复文件(用地单位提供)建设项目预审报批材料: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2、预审的申请报告3、项目选址意见书或规划管理部门意见4、项目建议书和批复文件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5、项目平面布局图6、规划蓝线或规划红线图7、环评报告或环评承诺书(工业项目)8、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局部复印件9、土地利用现状图(红线圈出用地范围)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出具经相关部门和专家论证的规划修改方案,建设项目对规划实施影响评估报告和修改规划听证会纪要。
二、土地农转用征收工作流程图1、委托资质测绘单位测绘现状地形图2、委托资质设计单位做好建设置规划图3、办理建设项目城市(村镇)规划审批手续4、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审批手续5、办理建设项目立项审批手续6、委托征地部门依法征地7、编制建设用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及勘测定界图,实地测绘埋设征地界桩8、政府发布建设项目征地通告9、做好征地红线范围内地类界及各被征地户面积分户测量工作10、组织核实征地地类、面积、权属、地面实物指标复核确认签字工作11、依法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12、发布征地听证告知书和组织征地听证(签定征地协议)13、落实征地资金并存入征地补偿专户和被征地农民社保问题14、不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及占用农保区的,办理调整土地利用规划手续15、占用林地的,办理《使用林地审核意见书》审批手续16、组织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报批工作17、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及时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二、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三、土地报批、供地所需材料:(1)工业建设项目用地农转用省厅网上报批审核报批材料: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预申请书2、预申请保证金的凭证(按预申请用地面积不低于2万元/亩的标准缴纳)3、规划许可意见函(建设局)4、涉及使用林地的,市、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征得有相应审核权的林业主管部门意见后,出具同意该地块农用地转用与土地征收的初步审核意见(林业局)5、征地告知、确认、征地听证材料(如放弃听证须附放弃听证说明)(征地事务所)土地所有权证复印件、土地权属证明(被征单位)6、征地资金汇入凭证复印件,原土地所有权单位对土地补偿已到位、无异议的说明(被征单位)(征地资金汇入征地专户凭证、用地单位汇入预申请保证金专户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7、建设用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和勘测定界图,采用国家54标准坐标系确定界址点坐标(必须采用晒兰图,并标注界址线<用蓝黑细实线>权属单位名称、加盖征地界址章)(原件)、CAD数字图(CAD2000文件格式、征收界址边线需单独建立红线层,用界址红线字眼来表达层的名称)(测绘部门)8、利用总体规划图(局部复印件,总规调整的须附上调整的有关材料)(耕保股)9、土地利用现状图(局部复印件,用红线画出项目用地在现状图的具体位置)(地籍股)(2)普通项目用地农用地转用省厅网上报批审核报批材料:1、项目审批文件(发改局)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耕保股)3、建设项目的立项批复。
储备土地报批及土地挂牌出让程序.
土地报批及土地挂牌出让程序一、土地储备程序1、编制土地储备计划;2、由市政府同意将拟储备土地纳入土地储备计划和土地储备范围;3、土地储备机构制定土地储备方案;4、市国土局、财政等部门对土地储备方案进行审核;5、选择确定储备土地一级开发机构;6、土地储备一级开发机构编制土地储备一级开发方案并上报土地所属县(市直辖区政府;7、土地所属县(市直辖区政府审议土地一级开发方案后上报市土地储备中心;8、市土地储备中心核定土地一级开发成本后报市财政评审中心评审;9、土地挂牌出让后,市财政立即将县(市直辖区政府审议送市土地储备机构的土地一级开发成本的 80%在土地挂牌后予以拨回,其余 20%根据评审情况据实予以结算。
二、已纳入储备计划及土地储备范围内土地的报批程序对已经由贵阳市人民政府同意,由市级土地储备中心明确纳入土地储备范围内的城市建设控制性详细规划土地,其土地报建程序如下:1、由土地所属县(市直辖区政府同意,市、县级土地储备机构或土地一级开发机构向县(市直辖区土地资源分局提交土地农转建申请,该申请的资料包括:(1土地地形图、测绘图,地形图、测绘图的电子光盘;(2征地补偿资金组织方案;(3县(市直辖区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资金筹措证明;(4补充耕地验收合格证、补充耕地位置图及耕地开垦费用交纳证明;(5土地农转建申请报告;(6县(市直辖区规划管理分局出具的规划情况说明、规划情况图,环保局出具的环保情况说明及环保工作意见,林业局出具的林业规划情况说明及意见。
上述资料一式 5份,其中原件 2份,复印件 3份,具体由土地储备机构或土地一级开发机构向国土提供。
2、经县(市直辖区政府同意,由县(市直辖区国土资源分局核准上述资料后,将上述资料及以下资料一并提供给市国土资源局审查。
(1县(市直辖区国土资源分局制定的土地农转建“一书四方案” ;(2县(市直辖区国土资源分局出具的矿压覆意见及地类确认汇总报告;(3县(市直辖区国土资源分局报土地所属县(市直辖区政府新增建设用地农转建的请示;(4土地所属县(市直辖区政府关于同意新增建设用地土地农转建报批的批复意见;3、县(市直辖区政府向市级国土资源局提供资料: (1县(市直辖区政府向市政府上报的关于新增建设用地的请示;(2县(市直辖区政府致市国土资源局的关于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的承诺函;(3县(市直辖区政府致市国土资源局的新增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及多途径安置说明及承诺的报告;4、经市规划院、市规划局确认的储备土地道路红线图, 并提供储备土地道路红线图及电子光盘;5、市国土资源局审查上述新增建设用地农转建资料, 并监督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方案、敦促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用、耕地占用税缴纳工作,落实土地征地补偿资金方案,并将上述资料核准合格后报省国土资源厅;6、国土资源厅在对上述资料审查后,由市、县(市直辖区土地储备机构或土地储备一级开发机构按土地审核面积完成新增建设用地涉及的耕地占用税、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的缴纳,并敦促将土地征地补偿资金划入县(市直辖区国土资源分局指定账户,并按耕地补充方案将有关新增建设用地耕地指标予以平衡核销,并行文报省人民政府;7、省人民政府下发土地农转建用地批复;8、县(市直辖区级政府发布征地公告;9、县(市直辖区国土资源分局发布拆迁安置公告; 10、县(市直辖区国土资源分局组织被征地村民召开征地听证会,并出具征地补偿款到位证明;11、签署“四方”协议书;12、进行土地丈量,兑现征地补偿资金,提交征地补偿清册;13、市国土资源局就规划技术指标及土地出让红线图致函市规划管理局;14、市规划局将储备土地规划技术指标及规划红线图有关情况形成请示报市政府审议同意后函复市国土局;15、土地储备一级开发机构(新增建设用地报批主体向土地所属县 (市直辖区政府上报土地储备一级开发方案; 16、土地所属县(市直辖区政府审议土地一级开发方案后上报市土地储备中心;17、市土地储备中心核定土地一级开发成本后报市财政评审中心评审;18、市土地储备中心评估储备土地出让底价后,由土地出让交易中心对土地予以公示,进行公开挂牌出让;19、土地挂牌出让后,市财政立即将县(市直辖区级政府审议送市土地储备中心土地一级开发成本的 80%在土地挂牌后立即予以拨回, 其余 20%根据评审情况据实予以结算。
建设用地报批程序及基本要求
五、省级审查要点(2)
• 省级审查意见(报告)内容
– 1、工程情况
• 项目批准机关(可研和初设) • 工程设计标准 • 总额投资 • 申请用地总面积 • 功能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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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省级审查要点(3)
– 2、农用地转用方案
• 是否符合规划、调整规划的说明 • 占用基本农田的理由 • 哪一年度的土地利用计划 • 农转用面积(其中分别写明国有和集体所有的耕地、建设用地和未利
• (9)建设用地项目初步设计批准文件或其他设计批准 文件
• (10)市县人民政府关于建设项目征地补偿费用标准合法 性、安置途径可行性及履行法定征地程序的说明
• (11)是否压覆矿产资源的有关材料(涉及压覆矿产资 源的,提供省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出具的审批文件 及压覆登记书)
• (12)是否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的有关材料
• 土地补偿费用和安置补助费标准、征地总费用、征地补偿综 合标准
• 安置农业人口、劳动力数目、劳动力安置方案、安置具体途径方案是 否可行
– 5、供地方案
• 用地指标审核情况 • 功能分区具体情况 • 供地方式
– 6、结论性意见
• 是否符合规划、是否纳入计划、补充耕地是否落实、补偿是否合法、 劳动力安置是否可行、供地方式是否合理
(1)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二条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27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 各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实施办法
第十四页,编辑于星期二:二十一点 五十一分。
三、预审(2)
(2)预审原则: • 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保护耕地,特
第三十二页,编辑于星期二:二十一点 五十一 分。
用地预审、土地征收、报批程序及费用须知
用地预审、土地征收、报批程序及费用须知一、用地预审报批规划调整报批材料(报设区市政府):1、乡(镇)和县级人民政府的请示2、经有关部门和专家论证后的规划修改方案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复印件(国土局)3、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的意见或项目选址意见书(用地单位提供)4、听证委托函5、规划修改听证会议纪要6、专家论证参加人员7、专家论证会议纪要8、勘界图(用地单位提供)9、立项批复文件(用地单位提供)建设项目预审报批材料: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2、预审的申请报告3、项目选址意见书或规划管理部门意见4、项目建议书和批复文件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5、项目平面布局图6、规划蓝线或规划红线图7、环评报告或环评承诺书(工业项目)8、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局部复印件9、土地利用现状图(红线圈出用地范围)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出具经相关部门和专家论证的规划修改方案,建设项目对规划实施影响评估报告和修改规划听证会纪要。
二、土地农转用征收工作流程图1、委托资质测绘单位测绘现状地形图2、委托资质设计单位做好建设置规划图3、办理建设项目城市(村镇)规划审批手续4、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审批手续5、办理建设项目立项审批手续6、委托征地部门依法征地7、编制建设用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及勘测定界图,实地测绘埋设征地界桩8、政府发布建设项目征地通告9、做好征地红线范围内地类界及各被征地户面积分户测量工作10、组织核实征地地类、面积、权属、地面实物指标复核确认签字工作11、依法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12、发布征地听证告知书和组织征地听证(签定征地协议)13、落实征地资金并存入征地补偿专户和被征地农民社保问题14、不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及占用农保区的,办理调整土地利用规划手续15、占用林地的,办理《使用林地审核意见书》审批手续16、组织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报批工作17、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及时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二、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三、土地报批、供地所需材料:(1)工业建设项目用地农转用省厅网上报批审核报批材料: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预申请书2、预申请保证金的凭证(按预申请用地面积不低于2万元/亩的标准缴纳)3、规划许可意见函(建设局)4、涉及使用林地的,市、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征得有相应审核权的林业主管部门意见后,出具同意该地块农用地转用与土地征收的初步审核意见(林业局)5、征地告知、确认、征地听证材料(如放弃听证须附放弃听证说明)(征地事务所)土地所有权证复印件、土地权属证明(被征单位)6、征地资金汇入凭证复印件,原土地所有权单位对土地补偿已到位、无异议的说明(被征单位)(征地资金汇入征地专户凭证、用地单位汇入预申请保证金专户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7、建设用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和勘测定界图,采用国家54标准坐标系确定界址点坐标(必须采用晒兰图,并标注界址线<用蓝黑细实线>权属单位名称、加盖征地界址章)(原件)、CAD数字图(CAD2000文件格式、征收界址边线需单独建立红线层,用界址红线字眼来表达层的名称)(测绘部门)8、利用总体规划图(局部复印件,总规调整的须附上调整的有关材料)(耕保股)9、土地利用现状图(局部复印件,用红线画出项目用地在现状图的具体位置)(地籍股)(2)普通项目用地农用地转用省厅网上报批审核报批材料:1、项目审批文件(发改局)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耕保股)3、建设项目的立项批复。
土地报批流程
一、土地报批的概念土地报批就是通过一些手续,流程,让土地性质改变,主要有集体土地变为国有土地,农用地变为建设用地。
二、土地报批分类1、城市分批次建设用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市、县国土资源部门按照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编制建设用地呈报说明书,经同级政府审核同意后,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机关批准。
主要指城市建设项目用地、工业建设项目用地等。
2、单独选址项目用地是指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镇建设用地区以外选址的能源、交通、水利、采矿、军事设施等建设项目用地,由建设单位向当地土地行政部门提出用地申请,并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编制建设用地呈报书,经同级政府审查同意后,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机关审批。
交通部门实施的公路工程用地大都属于这个类型。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1条的规定,这类项目需要使用土地的,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建设项目的总体设计一次申请,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分期建设的项目,可以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的方案分期申请建设用地、分期办理建设用地有关审批手续。
三、土地报批流程城市批次建设用地流程可以总结性地分为以下几个阶段(组卷、报批、征收、出让)1、组卷阶段(1)用地单位提交用地申请及相关项目材料,申请办理规划设计条件通知单。
(2)市局相关业务部门组织进行测量定界、地类分析、拟定一书三方案(建设用地呈报说明书、土地征收方案、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组织会审并签发征地告知书。
(3)进行告知、听证、确认(下发征地告知书、组织进行听证、最后无意见确认)。
2、报批阶段(1)市局用地编制批次报市政府审核并签发。
(2)省厅组织会审,出具意见主管厅长、厅长签批报省政府。
(3)省政府五处受理、审查、报秘书长签批后下文至省厅(其中报国务院的经省厅汇总后一次性上报)。
河北省国家建设征用、划拨、出让土地审批程序
河北省国家建设征用、划拨、出让土地审批程序为加强国家建设用地管理,严格依法审批土地,合理利用土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河北省非农业建设用地征用、划拨、出让按以下程序、要求进行审批:一、征用、划拨建设用地程序要求:(一)用地单位或个人持经批准的建设项目有关文件、图纸和资料以及规划等有关部门意见,向市、县土地管理部门提交建设用地书面申请。
(二)市、县土地管理部门根据项目用地需要,与被征地单位协商鉴订征地补偿协议,与用地单位签订划拨土地使用权协议书,并填写国家建设征(拨)用地申请书。
(三)经市、县土地管理部门审核,用地合理、手续齐全后,填写国家建设用地审批卡片,按批准权限报批。
(见土地管理法44、45条相关规定)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土地,按《河北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规定的审批权限报批。
(四)经依法批准后,市、县土地管理部门负责落实征地补偿协议,并向用地单位划拨土地、签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五)市、县土地管理部门上报建设项目用地申请时应附送以下材料:1.上级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总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的项目)。
2.计划部门下达的基本建设计划。
3.规划部门提出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选址定点意见。
4.按照项目占地数量选用1:500、1:1000、1:2000的平面布置蓝图及标明用地位置、四至红线和拐点坐标的地理位置图。
5.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现场勘察卡片。
6.国家建设征[拨]用地申请书。
7.征地补偿协议及划拨土地协议,划拨土地属已有使用单位或个人的国有土地时,还应附送拆迁安置协议。
8.有复垦任务的建设项目,应附送复垦计划。
9.用地涉及水利、林业等部门的,应附送有关部门意见。
10.中外合资、合作企业还要附企业合同、章程、企业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副本。
境外独资企业附送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文件及营业执照副本。
11.需要报国务院审批的用地项目,除报送以上材料外,还要附送以下材料:(1)县以上各级政府关于项目用地的请示。
建设用地预审、征地报批流程
二、征地报批
勘测定界、范围对比
〉 测量、编写勘测定界报告书 根据用地红线,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测量,编写勘测定界报告书。
〉 范围对比 将当前用地范围与用地预审阶段用地范围进行对比,检查用地
范围是否发生变化。 未发生变化,直接沿用预审阶段的规划布局调整方案与永久基
本农田占用和补划方案。 用地红线发生变化,若用地不符合规划和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立项文件 (单独选址
项目)
可研批复 (单独选址
项目)
A
B
C
D
E
一、用地预审
编 制 永 久 基 本 农 田 占 用 和 补 划 方 案 流 程 图
一、用地预审
实地踏勘论证
部分项目需要组织实地踏勘论证,具体要求和级别如下: 〉 公路、铁路、河流、管线等线性工程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或 者占用耕地100公顷以上;能源、矿山、水利、环保工程等块状建 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或者占用耕地70公顷以上,或占用耕地达到 用地总面积50%以上的(不包括水库类项目)需报国务院办理农用 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的,由省国土资源厅组织实地踏勘论证; 〉 项目用地占用耕地达到用地总面积50%以上但不足35公顷的或 报省人民政府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的,由市或省直管县 国土资源局组织实地踏勘论证。
召开听证会,确保征地范围内户主的知情与同意。
二、征地报批
缴纳相关费用
〉 完成征地补偿工作,缴纳征地补偿费用及被征地农民社 保费用。
〉 征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 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 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简述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批的基本流程
简述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批的基本流程1.引言1.1 概述概述部分的内容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批是指在进行实际建设项目前,需要经过预审和报批的程序,以确保该项目在合法、安全、环保等方面符合相关规定,并得到行政许可。
预审报批的基本流程可以大致分为需求申请、资料准备、审查评估、意见反馈、审批决策、许可办理等环节。
首先,在需求申请阶段,项目申请方需要向相关主管部门提出建设项目用地需要预审报批,并提供项目的基本信息、设计方案、规划等相关材料。
其次,在资料准备阶段,项目申请方需要按照相关要求准备和提交各类审批所需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土地规划利用证明、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安全评估报告、施工方案等文件。
然后,进入审查评估阶段,相关主管部门将对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和评估,确保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范标准和环保要求,并进行项目可行性评估和风险评估。
接着,在意见反馈阶段,主管部门会向项目申请方提出审查意见和修改要求,申请方需要根据意见进行调整和修改,直至满足预审要求。
随后,进行审批决策阶段,相关主管部门将结合预审的结果和意见,对该项目是否通过进行决策,并签发预审报批意见书。
最后,完成许可办理阶段,项目申请方根据审批意见书办理相应的建设用地许可证,取得合法的建设用地权益,方可开始实际的建设工作。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和不同类型的建设项目,在预审报批的具体流程和要求上可能会有所不同,申请方在进行申请前应详细了解所在地区的相关政策和流程,以确保申请的顺利进行。
在预审报批过程中,项目申请方还应积极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合作,及时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预审报批的正常进行将有利于建设项目的规范管理和可持续发展。
1.2 文章结构本文主要围绕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批的基本流程展开,共分为引言、正文和结论三大部分。
在引言部分中,我们将首先概述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批的背景和重要性,介绍该流程在建设项目中的作用和意义。
项目用地报批流程
项目用地报批流程项目用地报批是指在建设项目涉及到用地时,需要向相关部门提交用地申请,并经过一定的审批程序后取得用地许可证等相关资料的过程。
本文将详细介绍项目用地报批的整体流程以及每个环节的详细描述,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项目用地报批流程的整体描述项目用地报批流程包括以下步骤:1.项目前期准备2.用地初步勘测和评估3.用地规划设计4.用地申请5.用地审批6.签订用地协议7.领取用地证8.项目建设9.竣工验收10.取得土地使用证11.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二、项目用地报批流程每个环节的详细描述1.项目前期准备在项目启动前,需要进行项目前期准备工作。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项目立项。
项目立项是指通过申请、评审、审批等程序,确定项目的可行性和实施方案,明确项目的建设目标,明确项目的投资预算和资金来源等问题。
(2)项目选址。
项目选址要符合国家和地方的规划要求,确定项目用地的位置和范围。
选址要考虑到周边环境、交通条件、水源、电力、气候等因素。
(3)用地性质的确定。
用地性质包括工业用地、商业用地、住宅用地、公共设施用地等,根据项目的需要和周边环境的需求确定用地性质。
(4)用地需求的确定。
用地需求包括用地面积、土地类型、用途等。
根据项目的需要和规划要求确定用地需求。
2.用地初步勘测和评估用地初步勘测和评估是为了了解用地的状况和评估用地的价值。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调查用地现状。
对用地所处位置的地形、地貌、气候、水文地质等条件进行调查,了解用地的自然状况。
(2)了解用地权属。
用地权属是指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归属,包括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对用地的权属进行调查和确认。
(3)勘测用地面积和土地类型。
对用地面积和土地类型进行勘测和分类,确定用地的基础信息。
3.用地规划设计用地规划设计是为了保证用地的合理利用和环境保护。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制定用地规划方案。
根据用地的性质、需求和现状,制定用地规划方案,包括用地布局、用途、容积率和绿化等内容。
建设用地报批程序及基本要求
建设用地报批程序及基本要求建设用地报批的程序1.前期准备在建设用地报批之前,需要进行一系列的前期准备工作。
首先,需要对所要建设的用地进行勘查和调查,确定用地性质和用途,并编制详细的规划方案。
同时,还需要对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制定环境保护措施。
在前期准备过程中,还需要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确保报批程序的顺利进行。
2.报批材料的准备一般来说,建设用地报批需要提交的材料比较繁琐,包括规划方案、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用地协议、土地使用证等。
这些材料的提交需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否则可能会影响报批效率和通过率。
因此,在准备报批材料时,需注意相关规定,确保材料的完整和合规。
3.报批程序的审批建设用地报批的审批程序一般为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或国土资源部门审核并批准。
在审批过程中,相关部门会对报批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修改意见。
报批单位需及时对意见进行修改,并重新提交审核。
在审批流程中,还需要注意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避免审批出现延误或问题。
建设用地报批的基本要求1.符合国家规划和法律法规要求在建设用地报批过程中,需符合国家规划和法律法规要求,如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相关设计标准等。
只有符合国家要求,才能保证建设的质量和可持续发展。
2.环境保护要求建设用地报批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估,并制定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
建设单位需根据实际情况,加强环境保护,确保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最小化。
3.社会稳定要求建设用地报批需要考虑社会稳定因素,避免对当地居民生活和工作带来不良影响。
同时,还需加强与当地居民的沟通,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构建和谐关系。
4.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土地资源是有限的,建设单位在进行用地报批时,需合理规划和利用土地资源。
不得浪费土地资源,避免对生态环境造成不必要的破坏。
建设用地报批是一项复杂的过程,需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
建设单位在进行用地报批时,需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当地居民的沟通和协调,确保建设的顺利进行。
新增建设用地报批程序及流程图
新增建设用地报批程序及流程图一、实施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2、《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自治区九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37号)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56号)4、《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1999年第3号)二、实施对象: 需办理项目新增建设用地的单位三、受理部门: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科或各城区分局窗口。
四、实施主体:南宁市人民政府五、实施条件: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征收土地手续的用地项目六、应提交的资料清单注明:“复印件”需加盖原件存放处单位公章注:1、建设项目选址位于城镇圈内的,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分局受理,需提供材料(一)。
2、建设项目选址位于城市圈内的分为两类,①位于开发区或新区范围内的由开发区或新区国土分局受理;②其余由市国土局建设用地科受理。
需提供材料(一)。
3、建设项目选址位于城市、城镇圈外的能源、交通、水利、矿山、军事设施等单独选址建设用地项目分为两类,①跨城区的由市国土局建设用地科受理;②其余均按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国土分局受理。
需提供材料(一)、(二)。
4、项目用地权属审核附图(基本要素:项目范围线、界址点号、权属名称、地块号、地类名称或代码、地类界线、权属界线、地形、备注信息、图框等;制图要求:采用全国第二次调查土地利用现状数据,明确项目范围内的土地性质、登记发证情况、历年已报批等数据)5、“复印件”需加盖原件存放处单位公章七、行政收费及其依据:1、征地管理费:耕地1000亩以上、非耕地2000亩以上,按征地费总额的2.1%收取;耕地1000亩以下、非耕地2000亩以下,按征地费总额的2.8%收取。
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征地管理费按规定的收费项目的70%收取。
2、耕地开垦费:占用基本农田进行非农业建设的征收标准为:水田30元/平方米,旱地20元/平方米;占用一般耕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的征收标准为:水田20元,旱地12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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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报批程
序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报批程序
一、土地预审提交资料
1、建设单位请示文件。
2、土地预审申请表。
3、规划现状图。
预审流程:以上资料准备齐全→提交区国土局初审→提交市国土局审核→出具预审意见。
二、土地报批所需资料
1、建设单位请示文件
2、土地预审表
3、预审意见及完善性情况说明
4、立项批复(区发展计划局)
5、选址意见书及规划许可证
6、文物保护手续(市文化局)
7、矿床压覆手续(市土地局)
8、地质灾害认定手续(市土地局)
9、乡级规划、现状图(市大树公司)
10、项目用地平面布置图或线形工程图(设计部门)
11、建设单位资质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建设单位概况
12、环保手续(市环保局)
13、占林地的需出具林业部门手续
14、易燃、易爆物品须公安消防部门出具手续
15、征地方案,征收土地告知的原件内容包括:用途、位置、地类、面积、补偿标准、安置途径。
(填调查表)
16、放弃听证材料
17、土地权属材料
18、征地协议
19、勘测定界技术报告,勘测定界成果(市勘界所)
20、单独选址项目以有偿方式供地的,须评估资料,并附加草签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1、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准备情况
22、耕地开垦费缴纳情况及票据
23、被征地村人口、劳动力情况
24、被征地村前三年平均产值
25、补充耕地材料及补充耕地位置图
26、被征收地质量等级评定说明
27、区国土局拟征收土地说明(在土地利用现状图上标注)
28、政府关于批次用地供地方式的方案
29、扩建项目需附对原项目建设用地情况说明
新增建设用地报批流程:
1.用地单位根据建设项目向区国土局业务管理部门提交以上资料,国土局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地籍测绘、土地权属调查、被征地村组的土地(征地面积、地类)和人口基本情况调查。
2.区国土局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集约用地要求,科学合理地审查核定建设用地的利用方式和用地规模。
3.区国土局拟定新增建设用地呈报基本方案(报国务院审批的一式5份,报省审批的一式4份)。
城镇批次建设用地为“一书三方案”:《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附: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及对农民的安置补偿情况表);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为“一书四方案”,除“一书三方案”外,另增《供地方案》;城镇批次使用集体建设用地为“一书二方案一表”:《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使用集体土地补偿安置情况表》。
并按电子报件要求做好软盘备份。
4.建设用地报批材料、相关图件、软盘,按区国土局—区政府—市国土局—市政府—省国土厅—省政府—国土资源部—国务院的审报程序,逐级按规定权限审核报批。
新增建设用地有关规费,统一向省国土厅计财处缴纳。
5.市国土局根据省国土厅批复,转发建设项目用地批文。
6.区国土管理部门,要按“两公告一登记”的制度要求,具体组织负责做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落实工作。
建设用地报批基本程序
办理程序:
1.用地单位(个人)携带建设项目批文、规划用地许可批文(包括图件)和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土地权属权源资料,向国土资源局提交建设用地书面申请;
2.根据建设项目情况实际,耕保、地籍分别先期签署项目用地预审和地类核定审核意见;
3.用地科对材料进行初审,按规划选址意见和红线图及环评意见书是否符合土地利用供地条件进行审核(投资强度、容积率、征地补偿安置等);
4.对涉及收回原土地使用权属的,须报市政府审批,登报或张榜公告“收回原土地使用权通知”,公告时间为15天。
5.用地科根据建设项目性质,提出具体供地方式方案,报局长审核后报市政府审批。
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供地的,须按规定签订出让合同;
6.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的结果需要公示15天;
7.按规定标准到局财务缴费;
8.颁发建设项目用地批准文件。
一般性建设项目报批流程
1、申请立项(建设单位)
2、核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申请表(发展计划局)
3、申请办理选址意见书及规划设计条件(建设单位)
4、核发选址意见书及规划设计条件(规划局)
5、委托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建设单位)
6、初审规划设计方案(规划局)
7、审批建设项目立项(发展计划局)
8、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局)
9、核发土地权属证件(国土资源局)
10、审定规划设计方案或组织规划会审(规划局)
11、委托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建设单位)
12、组织初步设计会审(发展计划局)
13、委托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建设单位)
14、审核建设项目施工图及有关必备资料(规划局)
15、委托测量队实地放线(建设单位)
16、申请建设工程实地验线(建设单位)
17、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规划局)
18、申请建设工程规划中间验收(建设单位)
19、核发建设工程规划中间验收意见书(规划局)
20、申请建设项目竣工规划验收(建设单位)
21、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规划局)
一般性建设项目报批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