磨坊主诉威廉一世案
德国威廉一世与磨坊主的故事
德国威廉一世与磨坊主的故事德国威廉一世与磨坊主的故事国王与磨坊主。
在普奥战争结束后,大获全胜的,普鲁士国王,威廉一世正在沉静于,普奥战争胜利所带来的巨大喜悦和荣耀中,但就在此时,威廉一世正在波茨坦的宫殿里,俯瞰宫殿周围的风景,突然,威廉一世看到了一座有碍风景的,德国传统的磨坊,于是,威廉一世,命令他的手下,去询问这座磨坊的主人是谁,以便用高价,从磨坊主手里,购买下这座磨坊,然后把这座有碍风景的磨坊,给与拆除,因为,虽然是个军人国王,可是他从小所受到的教育是,尊重和保护他人的私有财产,所以,他想用高价,把这座有碍风景的磨坊买下来,然后予以拆除。
免得给别人说,国王强占别人的私有财产,但是,这个磨坊主却偏偏不给威廉一世,这个面子,他拒绝了威廉一世,要高价收购他这个磨坊的提议,无奈之下,威廉一世,只有命令自己的禁卫军,强行把这座有碍风景的磨坊拆除,结果是磨坊主的一纸诉状,把普鲁士国王,威廉一世,送上了法庭的被告席,法庭经过审理后,最终宣判,威廉一世,强占别人的私有财产,违反了北德宪法,因此,法庭判决如下,命令威廉一世,在被拆除的磨坊原址上,重建一座新的磨坊给这个磨坊主,当威廉一世亲手接过来自法院这份判决书的时候,威廉一世默然良久,他最后决定,接受和服从,法院的判决,这一起象征着,普鲁士司法独立的案例,最终是以,磨坊主胜诉而告结束,而本案的被告,普鲁士国王,威廉一世,也以遵守和服从法律,而被后人所陈道。
笔者认为,普鲁士司法的独立,在1848年3革命失败后。
就可以看出这一点出来,当时有革命倾向的法官,在3月革命失败后,被普鲁士政府清算,后来都因为,普鲁士政府拿不出过硬证据,而被法院宣布当庭释放,并官复原职,从以上两个案例,就可以看出普鲁士的司法是相当独立的,所以,笔者认为,一个国家只有实现了司法独立,才能保证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即使像,普鲁士,这样的独裁专制国家,也能实现司法独立,那其他国家为什么不可以了,再说,一个国家可以不要西方式的民主,但是一个国家绝对不能没有,普鲁士式的司法独立。
可是他发现行宫不远处的一间磨坊十分碍眼,刚好把前面的风景给挡
随堂练习
1、下列不属于公民合法财产的是: 下列不属于公民合法财产的是: A、公民的工资收入 C、通过抢劫获得的钱财 B、公民的住房 D、买国家体育彩票中的巨奖
2、2006年9月1日,罗某因贪污受贿1118.5万元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06年 罗某因贪污受贿1118.5万元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1118.5 一审判决无期徒刑16 16年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审判决无期徒刑16年,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 150万元 法院的判决说明: 万元。 150万元。法院的判决说明: A、人民的生活离不开财产 B、公民的财产受法律保护 C、公民依法享有对自己财产的所有权 D、非法财产不受法律保护
磨坊主告国王以及法院的判决说明了什么? 磨坊主告国王以及法院的判决说明了什么?
二、法律保护合法财的所有权
1、法律为什么要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的所有权? 法律为什么要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的所有权?
公民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 公民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直接关系到公民个人以及其家 庭成员的衣、 是实现公民其他权利的物质基础。 庭成员的衣、食、住、行,是实现公民其他权利的物质基础。 切实保护公民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及其所有权, 切实保护公民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及其所有权,对于维护公民 的正常生活,激励其积累财富、创造财富,具有重要意义。 的正常生活,激励其积累财富、创造财富,具有重要意义。因 此,我国法律明确作出国家保护公民合法财产所有权的规定。 我国法律明确作出国家保护公民合法财产所有权的规定。
19世纪的德国有个威廉一世国王, 19世纪的德国有个威廉一世国王,他在波茨坦市近效盖了 世纪的德国有个威廉一世国王 一座占地面积很大的豪华行宫。 一座占地面积很大的豪华行宫。可是他发现行宫不远处的 一间磨坊十分碍眼,刚好把前面的风景给挡住了。 一间磨坊十分碍眼,刚好把前面的风景给挡住了。威廉一 世十分不高兴,他找来内务大臣,让他去给磨坊主一些钱, 世十分不高兴,他找来内务大臣,让他去给磨坊主一些钱, 把它拆了。内务大臣找到了磨坊主,可磨坊主说: 把它拆了。内务大臣找到了磨坊主,可磨坊主说:“那是 祖宗传下来的财产,我的任务就是维护下来, 祖宗传下来的财产,我的任务就是维护下来,一代一代传 下去,是无价之宝,我自己无法决定。 下去,是无价之宝,我自己无法决定。”威廉一世一怒之 下派出宫廷卫队把房子强行拆了。第二天, 下派出宫廷卫队把房子强行拆了。第二天,磨坊主就将 一纸诉状送到的德国的地方法院,状告国王。不久, 一纸诉状送到的德国的地方法院,状告国王。不久,法院 作出判决。国王败诉,而且必须将磨坊“恢复原状” 作出判决。国王败诉,而且必须将磨坊“恢复原状”,威 廉一世只得派人把已经拆毁的磨坊重新建起来。 廉一世只得派人把已经拆毁的磨坊重新建起来。
磨房·皇帝·法律
磨房皇帝法律
祁艺
【期刊名称】《石油知识》
【年(卷),期】2005()3
【摘要】100年前,德国发生过这样一件曾震动德国内外的事。
德国皇帝威廉一
世在位时.在波茨坦修建了一座离宫。
离宫正前方恰好有一座磨房,每当向前方眺望,磨房首先进入眼帘.成为障眼之物。
威廉一世讨厌这座磨房,让人把磨房主人传来,对他说:“你的磨房值多少钱?你说个价,我把它买下了。
”磨房主人听后,不为所动.回答道:“我的磨房无价。
”威廉一世闻此大怒,命手下人把磨房拆毁。
在拆磨房的过程中.磨房主人并没有反抗.而是在一旁冷静地看着。
他边看边嘟囔着:
【总页数】1页(P62-62)
【关键词】《磨房·皇帝·法律》;祁艺;文学作品;散文;随笔;中国;当代作品
【作者】祁艺
【作者单位】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I267.1
【相关文献】
1.能臣廉相狄仁杰】之二敢和皇帝讲法律 [J], 郭天印
2.皇帝热、清官崇拜与法律信仰 [J], 贾先存
3.皇帝与磨房 [J], 毛玉银
4.任性的皇帝和法律的笼子 [J], 刘云生
5.两宋皇帝法律思想论略 [J], 陈景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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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可进雨可进国王不能进3
风可进,雨可进,国王不能进!故事:在德国波茨坦城,有一座隐藏在密林中的著名宫殿-桑苏西宫。
她是17世纪普鲁士先祖菲特列大帝命人按照法国凡尔赛宫的样子建造。
多年后威廉一世继位,并对邻国发动多次战争,连战连捷,开疆万里,威名显赫。
1866年10月13日,刚从维也纳凯旋归来的威廉一世,在卫队簇拥下,兴致勃勃地来到这里,在宫殿的窗台上眺望着远处美丽的风景。
突然,一座破旧的风车磨坊出现在眼前,挡住了眺望全城的视线。
国王十分不悦,“拆掉它!”“是,陛下!”一个大臣飞跑而去。
不久就回来报告:“陛下,那是一座私人磨坊...”“花钱把它买下,然后拆掉它。
”国王命令道。
之后,大臣复命道:“陛下,不管给多少钱,磨坊主死活不卖,他说那是他爷爷留下的,世代靠它为生,价值无法计算!”国王震怒了,“马上派人去给我拆掉,谁敢抗拒,格杀勿论!”顷刻间,老磨坊夷为平地。
磨坊主是个又穷又倔的老头,万般无奈之下,他以“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为由,一纸诉状将国王告上了普鲁士最高法院,要求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这是当时历史上绝无仅有的一件“平民告国王”案件,普鲁士甚至整个欧洲都倍感震惊。
傲慢的国王自然并不出庭应诉。
但最高法院的三位大法官,依旧缺席审理,并在经过激烈讨论后,毅然做出了裁决:“被告擅用王权,侵犯原告的财产权,触犯了《帝国宪法》第79条第6款。
现判决如下:责成被告威廉一世在原址重建一座同样的磨坊,并赔偿原告误工等损失。
”判决的宣告带来了一片欢呼。
经过痛苦的权衡,威廉国王履行了该判决——在原址上重建一座磨坊。
几十年后,威廉一世与老磨坊主都已经先后去世,威廉的孙子继承了王位,老磨坊主的儿子承继父业,继续经营着老磨坊。
新磨坊主赶上了经济萧条,残破的老磨坊无法继续经营下去,遂写信给威廉二世,决定将这座老磨坊卖给国王。
威廉二世接信后,亲自给磨坊主写了回信。
信中写道:老磨坊象征着德意志人民的法治传统,也说明了王室对至高无上的法律的尊重,因此,老磨坊是德意志民族法律精神的一座丰碑,不能将它卖掉,仍应保留在主人的手中,随信赠给磨坊主6000元钱,以助其渡过难关。
磨坊主“告倒”国王
|2016年第9期PEOPLE’SFRIEND留存下来的古老磨坊,成为德国司法独立的象征。
L AW REALM |法苑风景如画的德国波茨坦城郊外矗立着一座闻名遐迩的老磨坊,它的出名并不在于磨坊本身,而是蕴藏在其背后广为流传的“磨坊主告威廉一世国王”的经典故事。
威廉一世在波茨坦郊外有座桑苏西行宫,该行宫是由他的先祖腓特烈大帝仿照法国的凡尔赛宫建造的。
1866年10月13日,这位国王在行宫登高远眺波茨坦的全景,视线却被紧挨宫殿的一座磨坊挡住了,不时还有大风车吱吱的杂吵声。
这让他非常扫兴,于是派人前去与磨坊主协商,希望能够买下磨坊。
不料这个磨坊主一点也不把皇家的“规划”和国王放在眼里,他就认一个理:这座磨坊是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能出卖。
几次协商后,不论是许以高价,还是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磨坊主就是不肯卖掉磨坊。
面对这样不识抬举、不可理喻的刁民“钉子户”,国王大怒,下令派士兵强行把磨坊拆了。
“国王竟然如此胡作非为,这个国家到底还有没有天理?”第二天,这位倔强的磨坊主就一纸诉状把威廉一世告上了法庭,诉讼理由是威廉一世滥用职权强拆民房,诉讼请求是要求威廉一世赔偿自己损失,保障自己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古往今来破天荒的“民告国王”案件开庭了,最高法院的旁听席上挤满了来自全国各地的人,但被告威廉一世却拒不出庭,也没有派律师代表前来应诉。
可这并不妨碍审判的照样进行。
极其简单而又事实清楚的民事小案件,当听完原告磨坊主的陈述后,三个大法官经过商量,最终形成统一的判决意见:被告人威廉一世因擅用王权,侵犯原告的财产权利,触犯了帝国宪法第79条第6款,判决责令被告人在原址立即重建一座同样大小的磨坊,并赔偿各项损失费、诉讼费共150马克。
威廉一世虽贵为一国之君,也只好遵照法院的判决执行。
他在官员们面前感叹道:“我虽是皇帝,但权再大,看来还是大不过法律呀!”故事到这里并没有结束。
许多年过去了,骄横的威廉一世和倔强的磨坊主相继去世了。
德国红磨坊的故事——公权与私权的平等对话
中国许多资料都转载过一个德国红磨坊的故事,用以宣扬私权的神圣和司法独立等法治精神。
据说,1871年,威廉一世征服德意志各邦而成为统一后的德国皇帝。
这位趾高气扬的皇帝,一天在波茨坦行宫登高远眺时,视线被紧挨宫殿的一座红磨坊挡住了。
威廉一世很扫兴,但他还是打算用一种公道的方式来解决这个堵心的问题。
于是他派人前去与磨坊主人协商,希望能够买下这座磨坊(以便拆除)。
不料,磨坊主是一位非常倔强的老头,他断然拒绝了皇帝的要求。
理由很简单:“这座磨坊是祖上世世代代传下来的家产,不能败在我的手里。
我的任务就是维护下来,一代一代传下去。
”威廉一世几经派人登门协商,或许以高价,或晓之以理,或动之以情,直至严厉以告。
可磨坊主软硬不吃,就是坚决不卖。
如此这般,威廉一世再也忍不住了,盛怒之下就派人把磨坊给拆了……可老磨坊主并没有示弱,就在磨坊被拆的第二天,他将一纸诉状送到了地方法院,状告威廉一世拆房违法。
这一世上最大的“民告官”案件,法官居然受理了,并很快作出了判决:威廉一世败诉。
法院判决皇帝必须将磨坊“恢复原状”,并赔偿由于拆毁磨坊所造成的损失。
威廉一世虽身为一国之君,但接到判决书后,竟然服从司法判决,遵照执行。
一介平民的老磨坊主倒也心安理得的在原地按原貌重建了红磨坊,并享受着胜诉的快乐,继续磨着他的面粉……后来,威廉一世和老磨坊主都去世了。
小磨坊主惨淡经营,难以为继,打算把磨坊卖给新皇帝。
他认为皇帝肯定能够接受,于是就给威廉二世写了封信。
信中说:“尊敬的陛下,我家的磨坊建在皇宫边上确实有煞风景。
当年您父皇想拆除它,由于我父亲的固执而未能如愿。
现在我很难经营下去,于是想卖给你们,既能成全您父皇的心愿,又能解决我的经济困难……”很快,他收到了威廉二世亲笔给他写的回信:“我亲爱的邻居,来信已阅。
得知你现在手头紧张,作为邻居我深表同情,要把磨坊卖掉,我以为切切不可。
这件事与我们国家关系极大,毕竟这间磨坊已经成为德国司法独立和裁判公正之象征,应当世世代代保留在你家名下。
风雨能进国王不能进
德国历史上有一位“无能”皇帝,因拆除一座老百姓的破磨房而输了官司,被法庭判决将磨房恢复原状。
如果这一切发生在当代社会,或许还可以理解,但令人难以想象的是它竟然发生在100多年前。
这个“无能”的皇帝就是德意志帝国的开国皇帝威廉一世,功劳盖世、大名鼎鼎的铁血宰相俾斯麦还是他的手下。
1866年10月13日,威廉一世刚刚完成统一大业,春风得意,踌躇满志,到波茨坦行宫去度假,举目远眺祖国的大好河山,但美中不足,前面的一座破磨房挡住了威廉一世的视线,严重影响了威廉一世的情绪。
的确,这座破磨房与皇帝的行宫格格不入。
威廉一世决心拆了这座破磨房,既美化环境,又开阔视野。
可是,让手下一打听,原来是私人产业。
皇帝与手下都认为这不过是小事一桩,只不过需要履行个手续,便打发人去与磨房的主人协商,说你的磨房反正已经破烂不堪,又影响到皇帝的视线,不如卖几个钱让拆了算了。
让威廉一世及其臣民乃至于全世界都没有想到的是,那座破磨房的主人竟然一点儿也不买皇帝老儿的帐,斩钉截铁地说,这座破磨房虽然破烂不堪,但是我的祖先遗留下来的产业,绝对不能出卖,更不能拆除,掏钱买也不行。
皇帝的手下们碰了一鼻子灰,垂头丧气,连气带骂地去向威廉一世做了汇报。
威廉一世听了也是气不打一处来。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这磨房主真是螳螂当车,自不量力。
皇帝下令将那座破磨房立即拆除。
皇帝手下三下五除二,不费吹灰之力,就将那座有碍观瞻的磨房拆除了。
磨房主人对此作出了一个让威廉一世及其臣民乃至于全世界都目瞪口呆的举动,破天荒地将皇帝老儿告上法庭,要求其将破磨房恢复原状,并且赔偿自己的经济损失。
想想看,法院是皇帝设的,哪个法庭敢让皇帝当被告,哪个法官敢审皇帝的状子,更不用说判决皇帝承担责任了。
没成想,德国还真有敢审皇帝的法官。
这位法官认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公民的破草房风进得雨进得,唯独皇帝进不得,认定皇帝拆除破磨房,违反了《帝国宪法》第79条第6款,属于滥用王权,判决皇帝将破磨房恢复原状,并且赔偿磨房主人的经济损失。
公民财产权案例分析
分
析
王某赠与陈某10万元是一个附条件的赠与合同。 赠与协议无效。 法律行为本身不得违法,所附的条件也不的 违法 A、法律行为所附的条件违反法,导致整个法 律行为本身也违反公序良俗的,则整个法律行为 归于无效; B、所附条件虽然具有不法性,但不足以导致 整个法律行为具有不法性时,其效力可能仅使条 件无效,法律行为本身并不受影响。
吴苹拿着重庆高院的执行书 称其判决不合理
公民权利是需要艰难维护的
重庆市九龙坡区拆迁“钉子户” 吴苹夫妇与开发商达成和解,吴 苹夫妇同意接受易地实物安置, 在沙坪坝区置换一套商业用房, 并自愿搬迁。
父债是否必须子还?
农民郑某,在表哥文某那里借了10万元做生意, 后因生意亏本,没有在约定的期限内偿还。后郑 某因意外事故死亡,没有留下遗产。 郑某的儿子为替他父亲还债,把家能变卖的 东西都卖了也没有还清,尚欠2万元。郑某的儿 子向表叔说明,他再也无力偿还了。文某认为 “父债子还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就将郑某的儿 子告上了法庭,要求郑某的儿子归还2万元。 问题1:父债是否必须子还? 问题2:文某的债权怎样保护?
德国司法独立的象征:磨坊案件
“风可以进 雨可以进 国王不能进”
德国: “最牛的拔钉户”
1938年,希特勒的秘书博尔曼,负责为 希特勒兴建贝格霍夫别墅。一天希特勒在 那里欣欣然欣赏风景时,发现视野远处有 一户破旧民房,与阿尔卑斯山风景很不相 称,他耸了耸肩,脸上流露出不快。博尔 曼立刻闪电般行动起来,让破旧民居的主 人立即搬家滚蛋。24小时后,希特勒再次 往山坡下看,牛儿已在原来农舍的那一片 地方吃草了。
分
析
答:开发商与物业构成共同侵权 当事人以法律关系各享权利,承担义务 该案涉及两个法律关系: 一是房屋买卖法律关系, 在房屋买卖法律关系中,买 家承担支付房款的义务,享有取得房屋所有的权利。 在物业服务法律关系中,业主承担支付物业服务费 的义务,享有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服务的权利。 开发商要求物业服务公司用停水、停电的方式使住户 按时交款,是对住户合法行使权利的阻挠,是侵权的。 而物业服务公司按照其要求对住户停水、停电,则违背 了其法定职责与义务,也是侵权的应承但责任。
波茨坦老磨房
风能进,雨能进,国王真的不能进吗?海归忽悠国人的故事发表于 2006-11-19 22:32:00 波茨坦老磨房近来网上流传一个美国老太太忽悠国人的故事,这个故事是真是假,我无法判断,但我可以断定的是,国内法学专家在用另一个故事忽悠国人。
国内一直流传一个所谓波茨坦老磨房的故事,故事大概讲述的是普鲁士国王弗里德里希二世(Friedrich II),也就是建造无忧宫的那位国王,因为无忧宫旁面的一个磨房挡住了他的美景,于是派人拆了这座磨房。
磨房主人一怒之下将国王告上了法庭,法庭判决国王败诉,国王只好把拆掉的磨房重新盖好,还给其主人。
这个故事常常被国内的法学专家诠释为西方司法独立、民主法治的经典案例(见中央电视台和北大法律信息网),加上一些海归学者的口传身授(比如李炜),大家便信以为真,奉为西方保护物权的有力证据,甚至用来教育当政者,历史真的是这样的吗?当我从无忧宫回来后,不禁对这个故事的真实性产生了怀疑,那么气派的磨房可不是普通百姓能建造的,无忧宫附近也没有居民,离城里且还有一段路程,和当地居民产生纠纷的可能性极小。
于是我在德语的维基上搜了一下,居然找到了这个老磨房的介绍,文章中也专门提到了上面这个故事,并把这个故事称为传说(Legend)。
这个传说的起源是1787年法国出版的一本关于弗里德里希二世的书,书中所说与历史其实并不相符,而是把弗里德里希二世(德国人又称之为老弗利茨alter Fritz) 处理的另一起磨房案混在了一起,原来此磨房非彼磨房也。
无忧宫旁的老磨房其实是老弗利茨的爸爸1739年建的,那还是在修无忧宫之前。
老弗利茨修了无忧宫后,为了给自己的行宫增添一点田园风光,1790进一步改建了紧挨在无忧宫旁的老磨房,之后历任国王不断扩建,到了二战时,颇具规模的老磨房被苏军烧毁,现在游人看的是1983年建的复制品,算是无忧宫历史上的第三座老磨房。
那么和老弗利茨有关的另一个磨房又是如何呢?这个被称为阿诺尔德磨房主案(Mueller-Arnold- Fall)原来在德国法律史上也大名鼎鼎,但却是普鲁士国王干涉司法的一个反面教材。
从“波茨坦磨坊”的故事,看物权法的本质
从“波茨坦磨坊”的故事,看物权法的本质吴清旺《物权法》草案已经历了七稿,终于进入人大会正式讨论,即将修得正果。
物权法的通过标志着中国法治文明进入新的高度,尤其是作为防止公权侵犯的私权保护制度得以前进一大步。
然而,据现有草案内容看,似乎并不完全如人意,尤其是学界在欣喜之余,还难免遗憾。
本网主作为物权法的爱好者,一方面,对于《物权法》的通过心存美好祝愿。
另一方面,借此机会用两个物权法有关的故事,以便人们了解物权法的本质。
一、“波茨坦磨坊”的故事波茨坦磨坊的故事被视为西方司法独立、民主法治的经典案例。
1866年10月13日,刚刚打赢对奥地利的“七周战争”,把500万人口和64万平方公里土地划入了普鲁士版图的威廉一世,在大批臣属的前呼后拥之下临幸他在波茨坦的一座行宫。
然而,行宫前的一座破旧磨坊却让他大为扫兴,他想拆除,但磨坊却并不属于王室;他想赎买,奈何磨坊主死活不卖。
暴怒的国王强令拆除,但被磨坊主诉至法庭。
本来平民告国王已经是破天荒头一遭,但审理案件的三位法官毅然一致裁定:被告人因擅用王权,侵犯原告人由宪法规定的财产权利,触犯了《帝国宪法》第79条第6款;责成被告人威廉一世,在原址立即重建一座同样大小的磨坊,并赔偿原告人150元。
二、“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英国1756-1763年英法“七年战争”中的战略家——老首相威廉·皮特在一次演讲中曾这样形容过财产权的重要性和神圣性:即使是最穷的人,在他的寒舍里也敢于对抗国王的权威。
风可以吹进这所房子,雨可以打进这所房子,房子甚至会在风雨中飘摇,但是英王不能踏进这所房子,他的千军万马不敢踏进这间门槛已经破损了的破房子。
三、启示波茨坦磨坊的故事和这位英国首相的精彩演讲,之所以成为物权法的经典,原因在于他们道出了物权法的本质——“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而私权神圣的原则恰恰是民法三大基石之一。
结合中国法治进程,这两个故事最令人刻骨铭心之处还在于:阐述、践行物权法本质的主体不是普通百姓,甚至不是学者,而是军人、占领者和国王!正是作为统治者的他们有了这样的信念,才催生出众多闻名于世的民法典,才催生出强大生命力的西方法治文明。
盘点国外拆迁故事:德磨坊主告皇帝传达法治理念
盘点国外拆迁故事:德磨坊主告皇帝传达法治理念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围绕土地占用产生的矛盾越来越多,特别是今年以来,各地有关征地拆迁的恶性事件频发,社会上对尽快出台新条例的呼声更是不绝于耳。
被称为“新拆迁条例”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15日起第二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行政法规出台前两次公开征求意见,这在新中国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
而今天,我们不谈意见不摆条例,只讲四个被国人津津乐道的国外拆迁故事的真假。
这其中,有些故事是真实发生的,而有些则被讲述人进行了“加工”。
然而我们发现,当这些故事被我们讲述时,它们所包含的对法治的期盼和向往都是真切和真实的。
故事一磨坊主告倒德国皇帝真实度:★★德国皇帝威廉一世当年在距柏林不远的波茨坦修建了一座行宫。
有一次,这位皇帝登高远眺波茨坦市的全景,视线却被紧挨着宫殿的一座磨坊挡住了,这让他非常扫兴,于是派人与磨坊的主人协商,想买下这座磨坊。
不料,磨坊主人就是不卖。
威廉震怒,派警卫把磨坊给拆了。
第二天,磨坊主竟把威廉告上了法庭,判决结果居然是皇帝败诉,判决皇帝必须把磨坊复原。
后来威廉一世和磨坊主都死了,磨坊主的儿子希望把磨坊卖了,就给威廉二世写了一封信。
威廉二世回信道:“亲爱的邻居,你说要把磨坊卖掉,我以为不可。
毕竟这间磨坊已经成为我德国司法独立之象征,理当世代保留在你家。
随信送上3000马克”。
提起这个故事,很多法律界人士都可以津津有味地讲出来,但不同的人讲的内容有不同的版本。
有学者对此故事的真实提出异议:一、故事的创作日期肯定在1813年之前,因为那一年该故事被汇编入一个故事集出版,而德国威廉一世皇帝生于1797年,卒于1888年,加冕为德国皇帝是在1871年,因此故事中的皇帝当为普鲁士国王弗里德里希二世(即威廉一世的爷爷的舅舅)。
二、在德国的波茨坦确实有一座“历史磨坊”,1787年该磨坊因为太过残破而被拆除。
不久,因为弗里德里希二世的个人喜好,重建了这个磨坊,没有后来派兵强行拆迁又被法院判决赔偿这个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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磨坊主诉威廉一世案
1866年10月13日,德国普鲁士国王威廉一世登上仿照巴黎凡尔赛宫式样建造的桑苏西宫眺望美景。
然而,行宫旁侧的一座旧磨坊挡住了他眺望美景的视线,这让他大为扫兴。
磨坊不属于王室,威廉一世只好派人去协商购买磨坊事宜,但倔强的磨坊主坚决不同意转让磨坊。
威廉一世一怒之下派人强拆了磨坊。
磨坊主一纸诉状将威廉一世告上了柏林高等法院,要求赔偿一切损失。
这成为世界法律史上第一宗“市民诉国王案”。
高等法院的法官最终裁定:威廉一世擅用王权,侵犯了磨坊主的私有财产权,触犯了1849年《帝国宪法》第79条第6款之规定,应当立即恢复原状并赔偿磨坊主经济损失150元。
在司法独立、法律至上等法治传统的影响下,磨坊主用法律捍卫了自己的财产权,法官用公正的判决树立了宪法和法律的权威。
威廉一世重建的磨坊至今仍矗立于桑苏西宫旁侧,成为德国司法独立和私有财产不可侵犯公理的象征。
本案使德国民众深受洗礼:宪法和法律应当将国王的行宫与穷人的磨坊一视同仁地予以保护。
从某种意义上说,本案为1900年《德国民法典》的起草和颁行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张京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