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的精神,法制的力量》主题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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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马路边,拾到
一分钱,交到警察叔 叔手里边……”(唱歌)
拾金不昧啊也是有 法律规定的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通则》第七十 九条规定,拾得遗 失物,漂流物或者 失散的饲养动物, 应当归还失主。
我们拾到了别人丢失的东西,都要想办法归 还失主,而不应该据为己有。我们应该从小 养成不贪便宜的习惯,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 公民。
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 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 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 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侵犯财产罪
第五十八条规定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 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 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
包括: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绑架等犯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
3、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讲文明礼貌,待人恭敬谦让,已成为时代 风尚。要求我们从小养成好的行为习惯, 抛弃动辄动手打人,出口骂人的不良行为 。如果从小养成了这种不良行为,危害无 穷。好多犯罪分子从小染着了打架、怒骂 别人的不良行为。
4、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通常称“敲竹杠”这种行为小则违法,大则犯罪。 如我市某技校一团委副书记文秀,乘全校教师开会 时溜进老师的办公室,在抽屉中发现出好的期中考 试的《数学》试卷,就用纸抄下来,抄的时候被同 班同学月娥发现。那次的期中考试文秀考了98.5分 。月娥因掌握文秀抄试卷的事,就经常以借为名向 文秀索要钞票和好的衣服。过了一阶段,文秀偷看 试卷的事也在同学中间传开了。文秀认为是月娥说 出去的,“你不仁,我不义”,主动向班主任坦白 了偷看试卷,月娥敲其钱、衣服的事。一星期后, 两人分别被学校作了处分。
事例分析: 小科的行为是违法行为,但还没构成犯罪。他用黑墨 水弄脏了小科的衣服,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2、考试作弊害自己
一次期末考试,丁丁很多题都不会答。于是,他就 把事先藏在课桌里的书拿出来找答案。监考老师早就注 意到了丁丁不遵守考试纪律的行为,并且已警告过他, 但是丁丁还是把书拿出来抄袭,监考老师没收了丁丁的 书和卷子。丁丁对此不服气地说:“不就是违反了校纪 吗,有什么了不起的?” 丁丁考试作弊是一种什么行为呢?
第六十三条规定 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 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 安全的其他行为。 第六十四条规定 学龄前儿童在道路上通行,应 当由其监护人、监护人委托的人或者对其负有管理、 保护职责的人带领。
骑自行车应遵守的交通管理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青少年法定 骑自行车的年龄是12岁,骑电动车、 摩托车是16岁。
实行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 核心是依宪治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本宪法以法律的形式 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 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 高的法律效力。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 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 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 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宪法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任何 规范性文件都不能与之相抵触。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本宪法以法律的形式 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 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 高的法律效力。
宪法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任何 规范性文件都不能与之相抵触。
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
根本大法 效力最高
大家觉得他的这种行为对吗? 违反了什么法律? 你们有做过类似的事情吗?
黄朗违反了《环境保护法》, 这种行为是很不文明的行为。
四、自我预防违法犯罪
------勿以恶小而为之,
勿以善小而不为
正身避邪,防微杜渐 大量事实证明,不良行为习惯正是走 向违法犯罪的开始。青少年儿童要从小 事和日常生活做起,堂堂正正走好人生 每一步,坚决摒弃不良行为。
事例分析: 公共秩序直接关系到公共安全,我国《宪法》 把遵守公共秩序规定为功名的基本义务之一。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也规定,对扰乱公共秩序、 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可以处以拘留、罚款或者 警告。 是否遵守公共秩序,关系到人们的人身安全, 所以每一个小朋友都要从小养成自觉遵守公共秩 序的好习惯。
5、要保护环境 黄朗到武当山去游玩,在一个亭子休息的时 候,他掏出一把小刀,在树上刻上“黄朗 2013 ” 的字样。
4、常见的法律有哪些? 《宪法》 《刑法》 《民法通则》
《Baidu Nhomakorabea役法》
《经济合同法》
《环境保护法》 《义务教育法》 《未成年人保护法》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刑事诉讼法》
《婚姻法》 《民事诉讼法》 《继承法》
《消防法》
《交通管理法规》
二、我们身边的法律
《教育法》 《教师法》
我国《教育法》规定:受教育者应当遵守学生行为规范,
1、旷课、夜不归宿
有逃学、旷课、夜不归宿行为的人不外乎 有几种情况: 一是学习较差,对自己已经失望; 二是受家长、教师的批评; 三是受社会上不三不四哥们的拉拢,经常 在外游乐。由于他们的精力不放在学习上 ,加上脱离家长、学校的监控,往往容易 走上歧途。
2、携带管制刀具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条规定: 非法制造、贩卖、携带匕首、三棱刀、强
弘扬宪法精神 建设法治中国
——学校
班主题班会
一、增强法律意识
1、什么是“七五”普法?
“七五”普法是
2、 “国家宪法日”是哪天?
“国家宪法日”是每 年的 12月4日。之所以 确定这一天为“国家宪 法日”,是因为中国现 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 4日正式实施。每年的 12月4日全国都要进行 法律知识的宣传。
班会小结:
今天我们通过身边的故事学习了许多我们身边的法律 知识。我们要学法、知法、懂法、守法;依法行动,争取 合法权益;让我们遵守金华小学学生行为规范,做一个合 格的小学生,让我们的校园更加美丽、永远平安!让我们 的国家繁荣昌盛!
该生说得对吗?拾到东西真的就可以归自己所
有吗?
事例分析:
该生的说法是错误的。我国《民法通则》规 定,别人在路上或其他地方丢失的东西,别人不 慎掉到水里漂浮过来的东西,以及农民养的牛、 羊等跑丢了的,都不能说谁捡到就是谁的,无论 谁捡到别人丢失的东西都不应自己占有,应交给 失主才对。可见,拾到东西不愿归还是违法的。
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我国《教师法》规定: 侮辱、殴打教师的,根据不同情 况,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造成损害的,责令赔 偿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环境保护法》
《环境保护法》: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和改 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
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
骑自行车---我知道
2,骑车要靠右、慢行道 上行驶,不可以逆行!
3,骑车过程中,不能并排 骑
骑自行车---我知道
4,骑自行车过程中,不能脱把! 5,骑车时车速不能过快, 尤其是下坡、转弯时!
谈谈感想:他们这样做对吗?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规定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 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 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5、偷窃、故意损坏财物 (1)偷窃
偷窃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量较少的 财物的行为。青少年中有的不满足自己生活的欲望, 看到人家吃得好、穿得好,心里很羡慕,而当欲望得 不到满足时,就会非法去窃取公私财物。一些未成年 人因缺少良好的教育环境,平常喜欢贪点小便宜,从 拿人家一本书、一支笔、一块橡皮开始,逐渐养成小 偷小摸的习惯。任何事物总是有一个量变到质变的过 程,有句老话叫做贼偷菜起,任其发展就会演变成盗 窃。
启示:我们要从自己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 比如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还有不在墙 上,路上乱涂乱画等等。我们一定要增强环保意识,
学习保护环境的法律,为保护我们的地球母亲贡献
自己的力量。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六十二条规定 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 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 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 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 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事例分析: 我国《教育法》规定,受教育者应当遵守学生 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 习惯。考试作弊是违反学生行为规范的,丁丁违反 了《教育法》的有关规定。
3、拾到别人的东西要归还
一天,某小学六年级学生在上学路上拾到一只 皮包,内有5000元现金。失主知道后,向该生索要。 该生不同意,说:“我是捡来的,不是偷来的,干 嘛要还你?我见到的就归我所有。”
2016—2020年第七个五 年法制宣传教育的简称, 是指从1986年开始的 “一五”普法到现在正 经历第七个五年的普法 教育。
一、根本大法,效力最高
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宪法规定哪些方面内容? 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任务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规范国家权力的运行
这些都是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制度和原则
簧刀或其他管制刀具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警告。这些刀具之所以
禁止携带,因其威胁着人的生命安全。携带 管制刀具容易发生人身伤亡事件,特别是青 少年正是身体发育阶段,精力旺盛,但由于 法制观念和是非观念淡薄,争强好胜,行动 盲目而不计后果,携带管制刀具,极易一时 冲动,酿成不该发生的悲剧。
三、学法、懂法
1、小学生不要做违法和犯罪的事
某小学五(2)班学生小敏和小科之间有意见。一天 下课后,两人发生争吵。当时正是夏天,小敏穿了一件 白衬衫在前面走,小科在他后面边走边吵。小敏心急说 了句难听话,小科一时发火,就从书包里拿出一瓶黑墨 水向小敏身上扔去,把她的白衬衫弄脏了。小科这样做 是什么行为呢?
一切法律法规的基础
维护宪法权威 总章程
实施宪法 人人有责
根本的活动准则
以宪制定法律法规
让宪法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
以宪法为行为准则
宪法和我有什么关系
3、你知道吗?我们每 天来学校学习是受法 律保护的哦 ,为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
法》第五条规定凡是年满6周岁
的儿童,不分年龄,性别,民 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 年限的义务教育。任何单位和 个人都不能阻止小学生上学, 这是每个青少年依法享有的权 利。
包括:抢劫、盗窃、敲诈勒 索、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等。
扰乱公共秩序罪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
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2)故意损坏财物
故意损坏财物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 私财物的行为。 日常生活中的故意损坏财物,多出于 报复的动机,你对我不义那我就将你的财 物损坏,使你生活不好或叫你破破财等。 青少年中多出于嫉妒或寻找刺激,而偷偷 地把别人的东西损坏。这种行为既损害了 别人也害了自己。行为严重的构成犯罪, 被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要按《中 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罚。
4、公共场合要讲公共秩序
北方某所小学里曾发生一起因不遵守公共秩 序一起的惨案: “铛……铛……铛……”,上午第二节课下 课的铃声刚打过,同学们就纷纷从各班教室里奔 出来,争先恐后地向楼梯口跑去,准备下楼去做 课间操。不一会儿,整个楼梯上都挤满了人,后 面的学生嫌前面的学生下楼太慢,拼命向前推挤, 前面的一排同学经不住后面的挤压而被推倒,后 面的同学身不由己地压上来,于是惨剧发生了: 压死(踩死)小学生20多人,压伤几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