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焦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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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产品试验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化工行业标准(SH/T0010~0037-90)

附录A

石油焦试样制备法

A1.从作业线、车箱、堆放场地或其它运输工具上采样,一次样经13mm 筛,筛后不应小于4000g。

A2.将4000g样品分成四份,每份1000g,一份弃之不要,第二份作为检查分析用,第三份再分为四份,每份250g,其中二份弃之不用,二份留实验室供作测定水分用。

A3.研磨质量不小于1000g的第四份试样,直至微粒尺寸小于3mm,并缩分至250g,在180~190℃烘箱的烤盘上烘烤15min,再研磨到微粒尺寸小于,这时留在筛上的试样应不超过3%。

A4.将通过筛的试样分为四份,每份质量约60g,作为分析试样。第一份供实验室技术分析用,第二份按用户要求作分析用试样;第三份作留样;第四份弃之不要。

A5.试验和检查用的分析试样,置于用防蚀材料制成的有密封盖的瓶里,瓶里放入和瓶外贴上填有产品类别、试样名称、批号、采样时间和地点的标签。

A6.试样保管期:供测水分的试样为3d;供作技术分析的试样为20d;分析试样邮寄时,用瓶装外加木箱包装。

附录B

石油焦水分的测定方法

B1.用本标准附录A制备的试样进行试验。

B2.烘箱加热温度稳定在130~140℃。

B3.称量瓶有密合的盖,其大小应使称取2g试样时,每1cm2的试样质量不大于。

B4.从试样中不同的深度的两、三处取出约2g试样(天平称量误差不大于),置于预先烘干并称量过的称量瓶里称量,并使符合B3的要求。

B5.将装有试样的称量瓶放到预先加热到135~140℃的烘箱里,保持

45min,然后取出在空气中冷却5min,放入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称量后放回到干燥器中,20min后再从干燥器中取出称量,如果两次称量差数不超过,则认为已恒重。

B6.所有称量误差不得大于。

B7.计算

试样中水分W[%(m/m)]按下式计算:

W=(m5-m6)/(m5-m4)×100

式中:m4-带盖称量瓶的质量,g;

m5-带盖称量瓶和试样干燥前的质量,g;

m6-带盖称量瓶和试样干燥后的质量,g;

8.精密度

重复性:重复测定两个结果之差不应大于%。

石油焦灰分测定法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用高温煅烧方法测定石油焦的灰分。

本标准适用于延迟焦。

2.引用标准

SY2871石油焦检查法

3.方法概要

将石油焦试样在850±20℃的马弗炉中煅烧。在同一温度下灰化煅烧至恒重,按试样在煅烧前后质量的差数计算出其灰分。

4.仪器

4.1马弗炉:能在850±20℃下恒温。

4.2分析天平:感量为。

4.3瓷舟或石英舟:长方形,上口长55~60mm、宽25~30mm,底部长45~50mm、宽20~20mm、高14~16mm。其大小应能保证装不少于2g试样时,每平方厘米的试样不少于。

4.4干燥器:带活塞(或其它类型)。

4.5坩埚钳:镀镍坩埚钳。

4.6牛角勺。

5.试剂

5.1盐酸:化学纯。

5.2硅胶或氯化钙:化学纯,作干燥剂。

6.准备工作

6.1按SY2871中方法A制备试样。

6.2将新瓷舟放入稀盐酸(1:4)内煮沸几分钟,然后用水洗涤干净、再用蒸馏水冲洗几遍,放在烘箱中烘干。

6.3将洗涤烘干的瓷舟放在高温炉中于850±20℃煅烧30min,取出在空气中冷却5min。然后将瓷舟移入干燥器内,冷却30~40min后称量,称准至。重复进行煅烧、冷却及称量,直至连续两次称量间的差数不大于为止。7.试验步骤

7.1用牛角勺充分搅拌已准备好的石油焦试样,从试样表面以下不同深度的两、三处取2±的石油焦试样,放入已预先恒重好的瓷舟内,称准至。7.2将盛有石油焦试样的瓷舟放入850±20℃高温炉的炉膛边缘上,在3min 内逐渐将瓷舟移入高温炉的完全的灼热区域,然后关闭炉门,煅烧至少2h。7.3取出瓷舟,在空气中冷却5min,然后将瓷舟移入干燥器内,冷却

30~40min后称量,称准至。

7.4称量后再进行检查煅烧,每次30min,直至两次称量间的差数小于为止,取最后一次质量作为计算用。

8.计算

石油焦灰分X[%(m/m)]按下式计算:

X=m1/m×100

式中:m—石油焦试样的质量,g;

m1—石油焦灰分残留物的质量,g;

9.精密度

重复性:重复测定两个结果的差值应不大于下列数值。

10.报告

取重复测定两个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试样的灰分测定结果。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技术归口。

本标准由齐鲁石油化工公司胜利炼油厂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尔威、李华国。

本标准参照苏联国家标准TOCT22898-78《低硫石油焦技术条件》和TOCT5880-67《煤焦中灰分测定法》。

石油焦总水分测定法

本标准参照采用国际标准ISO579-1981《焦炭总水分测定法》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石油焦总水分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延迟石油焦(生焦)。

2.引用标准

SY2871石油焦检验法

3.方法概要

将试样放入烘箱中烘干至恒重,通过测定其烘干前后质量损失来计算试样中的总水分,以质量百分数[%(m/m)]表示。

4.仪器

4.1烘箱:能升温到200℃,控温精度±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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