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我对旅游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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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学与文化人类学有密切的联系。旅游是一种有目的的行为,由于旅游对象物的吸引才使游客产生旅游动机,并把动机变成旅游行为。旅游对象物吸引旅游者的类型很多,如自然生态有益于身体健康,或者是奇异风光可以满足探险、猎奇的心理需要,或者是文物古迹可供观赏、研究,此外可能还有出于怀旧而故地重游等等。但无论是哪种动机的旅游活动,本质上都是人类的文化活动,而这些文化活动也正是文化人类学所研究的。文化人类学作为人类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它研究人类各民族创造的文化,以揭示人类文化的本质。这明显看出,旅游学与文化人类学有着密切的联系。
2、旅游以寻求愉悦体验为目的。这一点上,我很赞同谢彦君老师的观点,旅游应该是以愉悦休闲体验为目的,没有了愉悦这个目的,充其量也只能是旅行。旅游与旅行的共性体现在都具有异地性和短暂性,区别他们的根本在于是否是以愉悦体验为目的。所以,纯粹的会议旅行不叫旅游,纯粹的政治游说也不是旅游。
3、旅游具有享受性。旅游是人们为了逃离现实生活工作的压力、自我放松,通过旅途中不同的感受,不同的经历,追求愉悦身心的体验。这种体验是超越于时空的情感宣泄与心灵感应。旅游的享受性既可以是身体的生理的享受,也可以是情感的无拘无束,充满想象。因此旅游是具有享受性的,让人们真正融入到旅途中,享受旅途快乐。而当前社会,旅游业的发展还处在初级阶段,发展的不成熟,很多方面面临着前所为有的考验。旅游已经不是让人处处感觉享受了,不是大家所希望的样子,而是出现了很多让人痛苦与难受的地方。景区资源不断遭到破坏,交通持续堵塞,住宿条件达不到,旅游地人满为患,旅游途中的欺骗行为等,都使大众旅游者对旅游失望甚至恐惧,这些也正是我们今后应该致力于改善的问题。
7、美国旅游学者戈尔德耐和里奇(C. R.Goeldner&J. R. Brent Ritchie, 2005)将旅游定义为,在吸引和接待旅游和访客过程中,由游客、旅游企业、当地政府、当地居民相互作用而产生的现象与关系的总和。
8、于光远先生(1986年)的诠释:“旅游是现代社会中居民的一种短期性的特殊的生活方式,这种生活方式的特点是异地性、业余性和享受性。”(生活方式说)
2、美国旅行代理商协会(ASTA,1964)对于旅游的定义非常简短和实用,即旅游就是个人或公司在国内或国外从事旅行和游览的活动。
3、法国文化学者让·梅特森(1966)认为,旅游是一种消遣活动,它包括旅行或在离开定居地点较远的地方逗留。其目的在于消遣、休息或为了丰富他的经历和文化教养。(文化内涵)
4、美国文化人类学者贾法利(J. Jafari,1977)认为,旅游是离开常住地的游人、满足游人需பைடு நூலகம்的产业,以及游人、产业和旅游地三者的社会交换给旅游地带来综合影响的一种社会文化现象。
浅谈对旅游的认识
目前学界流行的对旅游的认识,主要有以下几种:
1、1941年,瑞士学者汉泽克尔和克拉普夫在合著的《普通旅游学纲要》中对旅游的概念做了诠释:旅游是非定居者的旅行和暂时居留而引起的现象和关系的总合。这些人不会导致长期定居,并且不从事任何赚钱的活动。该概念到1970年代被“旅游科学专家国际联合会”(AIEST)采用并向世人推广,故又被称为“艾斯特”概念,这是目前全球旅游界公认的旅游的概念。(“关系论”“综合论”,强调旅游目的的非经济性)。
个人觉得,对旅游这个词,是要用心去感悟,去领会它的内涵,而要用语言比较全面严谨的界定却是很难的,我只能说旅游涉及方方面面,是一个很复杂的综合体。
关于旅游学学科构建方面,个人觉得旅游学应该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目前没有哪一门学科能够包含或者替代旅游学。旅游学是具有跨学科性质的综合性学科,是研究旅游现象的学科。但旅游学目前没有达到成为一门独立学科的条件。主要原因在于,对于很多学科基础问题学界还未达成统一的认识,比如旅游学科的学科属性,对于旅游学是一门“多学科”“跨学科”“边缘学科”,甚至是否是一门“学科”的问题都没有得到一致的理解,这些都阻碍了旅游学科独立性的构建,旅游学是否能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5、1979年,英国旅游协会(BTS)对旅游的定义:旅游是指与人们离开其日常生活和工作地点向目的地做暂时的移动以及在这些目的地做短期逗留有关的任何活动。
6、世界旅游组织(WTO,1991)的旅游定义是,一个人旅行到一个其惯常居住环境以外的地方并逗留不超过一定限度的时间的活动,这种旅行的主要目的是在到访地从事某种不获得报酬的活动。
4、旅游的意义在于有所发现,然后提升自我。北京师范大学教授、著名学者于丹曾接受了中国旅游报记者的专访,就中国旅游日的概念与内涵还有对旅游的理念,谈了自己的看法,他说:我理解的旅游有三重境界。第一重是邂逅了一个未曾到过的旅游目的地,在这种全然陌生的旅游过程中获得一种惊喜。比这更高的一层境界是在一个旅游目的地获得一种生活方式。邂逅一处风景只是外观,但是邂逅一种生活方式,会让人们反思现有的生活方式。我所企及的最高一层境界是,在旅游中终于邂逅了全新的自己。因为穿越了景观与生活方式之后,我们会发现自己可以像孩子一样烂漫天真,像诗人一样多愁善感……所有这一切,实际上是通过旅游,找到了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并未发现的生命特质。于老师的这段话让我认识到,旅游的意义不是踏遍千山万水,而是从千山万水的旅途中有所发现。旅途中我们所遇到的情况都是不确定的,在不断变化的环境中有时会给我们惊喜,而更多的则是让我们从已有的经历中开始重新认识思考自己。旅游让我感觉有种闹中取静的意味,当我们穿梭在旅游地以及当地人的生活方式中时,我们很难融入进他们的生活,则让我们有更多机会去静静思考我们原有的生活,甚至思考生命。
宋代大文豪苏辙对旅游意义的论述中说:“太史公行天下,周览四海名山大川,与燕赵间豪俊交游,故其文疏荡,颇有奇气……”自古以来,人们总是将“读万卷书”与“行万里路”相提并论。的确,旅游是成就人才的非常重要的手段,一个饱览名山大川、眼界开阔的人肯定会比一个整天足不出户、孤陋寡闻的人更容易成才!
旅游者游走在不同的景观,不同的生活方式,不同的文化背景之间,总会让人的情感心灵发生碰撞,让人的心倾刻宁静、胸怀广阔、思绪明朗,发现平时所发现不了的东西。旅游中得来的这些感悟是难能可贵的,它常常是我们对自己、对生命更深层次的理解与感悟,这也正是旅游的意义所在。
旅游学与地理学的密切联系。地理学是研究地球表面自然和人文各地理要素的分布规律和空间关系的科学,其研究对象是地理环境。而旅游学是研究人类旅游活动发生、发展的一般规律的科学。人类的旅游活动离不开两大要素,即旅游的主体——旅游者,旅游的客体——旅游资源。旅游资源是地理要素旅游开发的产物,旅游资源是与地理环境关系最直接、最密切的旅游要素,其特色与分布直接受制于所在的地理环境。同时,旅游活动具有地理属性,而各地理环境之间常存在差异性,这种差异性又成为旅游的外在驱动力,而且差异性越大,旅游驱动力也就越强,所以没有地理环境的差异性就没有实质意义的旅游活动。因此,旅游学与地理学也存在着天然的联系。
8、郭来喜先生(2002年)认为:旅游是现代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凡人类以旅行游览、开阔眼界、增长知识、休假疗养、消遣娱乐、体育锻炼、探险猎奇、考察研究、宗教朝觐、出席会议、购物纪念、品尝风味、文化交流及探亲访友等为目的的非定居的暂时性移居,都叫旅游。(目的说)
9、谢彦君老师在其《基础旅游学》中认为,“旅游是个人利用其自由时间并以寻求愉悦为目的而在异地获得的一种短暂的休闲体验。”
目前学界对旅游的认识都有范化的倾向,而本人对旅游的认识还不是很深刻,也不系统,对各位大师的概念有所了解后,尝试浅谈一下个人的肤浅的认识。旅游具有的异地性和暂时性已得到普遍认可,个人也容易理解与接受,这里就不多说了,这里主要对一些有争议问题说说自己的看法以及感受:
1、旅游是与生俱来的,是先于旅游业而产生的。旅游是先天的,并不随着社会的发展而改变,改变的只是人们旅游的方式。在原始社会旅游都已出现(比如部落首领巡游),我们的祖先早就靠他们的双腿开始了旅游,因此,旅游并不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产生的。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只是使得旅游变得更加方便、更加廉价、更加舒适、更加大众化了,直至能够成为一项经济产业。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出现的这项产业就是旅游业,因此,我们只能说,旅游业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而作为人的基本需要的旅游则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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