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数字影音后期制作技术赛项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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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

“数字影音后期制作技术”赛项规程

一、赛项名称

赛项编号:ZZ-2017019

赛项名称:数字影音后期制作技术

英文翻译:Post-Production of DigitalVideo

赛项组别:中职组

赛项归属产业:信息技术类

二、竞赛目的

赛项以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旨在检验参赛选手的岗位知识和技能,提升操作能力和创新创意水平;引导教学改革与产业发展、岗位需求和社会应用的紧密结合,促进人才培养质量的大幅提升;推进职业学校数字影音后期制作技术相关专业建设、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的同步提升,增进职业学校的培养能力和实力。同时,加强选手之间、学校之间、区域之间的交流,加强校企之间的合作。

赛项由“自主创作”和“规定创作”两个部分组成。自主创作要求选手和指导教师等组成制作团队,于现场竞赛之前的1个月内(具体时间待承办地点、大赛开赛时间确定之后通知,请及时关注大赛官网)完成提交240~360秒的视频短片,该部分占最终成绩的10%。规定创作要求选手在现场竞赛当日规定的时间内独立完成150~210秒短片,该部分占最终成绩的90%。2个视频文件必须能完全脱离原制作环境播放。

(一)自主创作部分

详见附件《2017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数字影音后期制作技术赛项自主创作作品制作要求及技术规范》中的“考核要点”。

(二)规定创作部分

模块一:素材管理。格式转换、音频处理、素材整理、建立工程文件、导入素材。

模块二:素材制作。基础动画制作、视频特效制作、高级视频效果制作、动态素材的应用、视频调色处理、摄像机运动效果制作、基础字幕制作。

模块三:影视编辑。建立视频剪辑项目、剪辑视频素材、视频转场特效运用、视频滤镜运用、简单字幕制作、文件输出。

模块四:音画合成。成片合成、成片配音配乐、旁白字幕制作、成片输出、成片整体性。

四、竞赛方式

本项目为个人参赛项目。不邀请境外代表队参赛。

(一)自主创作

详见附件《2017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数字影音后期制作技术赛项自主创作作品制作要求及技术规范》中的“基本要求”“技术规范”和“提交要求”。

(二)规定创作

规定创作制作时长150-210秒短片。规定创作项目分为六个任务。选手须根据解说词、提供的样片及素材,按照“规定创作作品制作要求”,分别完成六个任务,模仿制作完成短片。比赛时长为4个小时。

样题:《中国式插花》。

模块一素材管理

任务1ﻩ格式转换

任务要求:

1.对图片文件按要求进行修改并保存要求格式。

2.对音频文件按要求进行格式转换、降噪、调整声道等。

3.对视频文件按要求进行格式转换等。

任务2 素材收集和管理

任务要求:

1.根据提供的视频、音频、图片素材,在硬盘中进行归类。

2.在编辑软件中建立720P25工程文件与序列,进行素材分类,导入相应素材。

模块二素材制作

任务3 片头制作

任务要求:

1.模仿制作片头。

2.利用文件夹整理的素材,完成制作。

3.输出格式:画幅1280×720P(逐行),25帧/秒,宽高比16:9,格式MP4(h264),比特率编码CBR,目标比特率(8Mbps),音频16bit/48KHz/立体声。

任务4片尾制作

任务要求:

1.模仿制作片尾。

2.利用文件夹整理的素材,完成制作。

3.输出格式:画幅1280×720P(逐行),25帧/秒,宽高比16:9,格式MP4(h264),比特率编码CBR,目标比特率(8Mbps),音频16bit/48KHz/立体声。

模块三影视编辑

任务5主片制作

任务要求:

1.模仿制作主片。

2.在Pr编辑软件中,用提供的素材,模仿完成主片剪辑。

3.输出格式:画幅1280×720P(逐行),25帧/秒,宽高比16:9,格式MP4(h264),比特率编码CBR,目标比特率(8Mbps),音频16bit/48KHz/立体声。

模块四音画合成

任务6 短片合成

任务要求:

1.利用制作完成的片头、片尾、主片,模仿合成短片。

2. 输出格式:画幅1280×720P(逐行),25帧/秒,宽高比16:9,格式MP4(h264),比特率编码CBR,目标比特率(8Mbps),音频16bit/48KHz/立体声。

七、竞赛规则

(一)参赛报名

(1)参赛选手须为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的全日制在籍中职学生和五年制一至三年级(含三年级)学生,年龄不超过21周岁(年龄计算的截止时间以2017年的5月1日为准),来自同一院校的参赛选手不得超过2人。凡在往届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一等奖的选手,不再参加同一项目同一级别的赛项。

(2)每名参赛选手限1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须为本校专兼职教师。不邀请境外代表队参赛。

(3)如发现参赛选手资格不符,赛项执委会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对赛后发现者将取消其获奖荣誉并追回奖品和证书,同时对相关责任人员及单位进行纪律处理。

(4)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报名获得确认后,不得随意更换。如备赛过程中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因故无法参赛,须严格按照“2017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制度”要求执行。

(二)比赛规则

(1)选手须持赛位号在规定的时间入场,不得携带任何与个人身份信息有关的证件,一经发现则退出比赛。按抽签确定的赛位号对号入座,并将赛位号置于台桌左上角备查。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电子存储设备及参考资料进入赛场。迟到超过30分钟不得入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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