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数字影音后期制作技术赛项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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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
“数字影音后期制作技术”赛项规程
一、赛项名称
赛项编号:ZZ-2017019
赛项名称:数字影音后期制作技术
英文翻译:Post-Production of DigitalVideo
赛项组别:中职组
赛项归属产业:信息技术类
二、竞赛目的
赛项以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旨在检验参赛选手的岗位知识和技能,提升操作能力和创新创意水平;引导教学改革与产业发展、岗位需求和社会应用的紧密结合,促进人才培养质量的大幅提升;推进职业学校数字影音后期制作技术相关专业建设、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的同步提升,增进职业学校的培养能力和实力。
同时,加强选手之间、学校之间、区域之间的交流,加强校企之间的合作。
赛项由“自主创作”和“规定创作”两个部分组成。
自主创作要求选手和指导教师等组成制作团队,于现场竞赛之前的1个月内(具体时间待承办地点、大赛开赛时间确定之后通知,请及时关注大赛官网)完成提交240~360秒的视频短片,该部分占最终成绩的10%。
规定创作要求选手在现场竞赛当日规定的时间内独立完成150~210秒短片,该部分占最终成绩的90%。
2个视频文件必须能完全脱离原制作环境播放。
(一)自主创作部分
详见附件《2017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数字影音后期制作技术赛项自主创作作品制作要求及技术规范》中的“考核要点”。
(二)规定创作部分
模块一:素材管理。
格式转换、音频处理、素材整理、建立工程文件、导入素材。
模块二:素材制作。
基础动画制作、视频特效制作、高级视频效果制作、动态素材的应用、视频调色处理、摄像机运动效果制作、基础字幕制作。
模块三:影视编辑。
建立视频剪辑项目、剪辑视频素材、视频转场特效运用、视频滤镜运用、简单字幕制作、文件输出。
模块四:音画合成。
成片合成、成片配音配乐、旁白字幕制作、成片输出、成片整体性。
四、竞赛方式
本项目为个人参赛项目。
不邀请境外代表队参赛。
(一)自主创作
详见附件《2017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数字影音后期制作技术赛项自主创作作品制作要求及技术规范》中的“基本要求”“技术规范”和“提交要求”。
(二)规定创作
规定创作制作时长150-210秒短片。
规定创作项目分为六个任务。
选手须根据解说词、提供的样片及素材,按照“规定创作作品制作要求”,分别完成六个任务,模仿制作完成短片。
比赛时长为4个小时。
样题:《中国式插花》。
模块一素材管理
任务1ﻩ格式转换
任务要求:
1.对图片文件按要求进行修改并保存要求格式。
2.对音频文件按要求进行格式转换、降噪、调整声道等。
3.对视频文件按要求进行格式转换等。
任务2 素材收集和管理
任务要求:
1.根据提供的视频、音频、图片素材,在硬盘中进行归类。
2.在编辑软件中建立720P25工程文件与序列,进行素材分类,导入相应素材。
模块二素材制作
任务3 片头制作
任务要求:
1.模仿制作片头。
2.利用文件夹整理的素材,完成制作。
3.输出格式:画幅1280×720P(逐行),25帧/秒,宽高比16:9,格式MP4(h264),比特率编码CBR,目标比特率(8Mbps),音频16bit/48KHz/立体声。
任务4片尾制作
任务要求:
1.模仿制作片尾。
2.利用文件夹整理的素材,完成制作。
3.输出格式:画幅1280×720P(逐行),25帧/秒,宽高比16:9,格式MP4(h264),比特率编码CBR,目标比特率(8Mbps),音频16bit/48KHz/立体声。
模块三影视编辑
任务5主片制作
任务要求:
1.模仿制作主片。
2.在Pr编辑软件中,用提供的素材,模仿完成主片剪辑。
3.输出格式:画幅1280×720P(逐行),25帧/秒,宽高比16:9,格式MP4(h264),比特率编码CBR,目标比特率(8Mbps),音频16bit/48KHz/立体声。
模块四音画合成
任务6 短片合成
任务要求:
1.利用制作完成的片头、片尾、主片,模仿合成短片。
2. 输出格式:画幅1280×720P(逐行),25帧/秒,宽高比16:9,格式MP4(h264),比特率编码CBR,目标比特率(8Mbps),音频16bit/48KHz/立体声。
七、竞赛规则
(一)参赛报名
(1)参赛选手须为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的全日制在籍中职学生和五年制一至三年级(含三年级)学生,年龄不超过21周岁(年龄计算的截止时间以2017年的5月1日为准),来自同一院校的参赛选手不得超过2人。
凡在往届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一等奖的选手,不再参加同一项目同一级别的赛项。
(2)每名参赛选手限1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须为本校专兼职教师。
不邀请境外代表队参赛。
(3)如发现参赛选手资格不符,赛项执委会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对赛后发现者将取消其获奖荣誉并追回奖品和证书,同时对相关责任人员及单位进行纪律处理。
(4)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报名获得确认后,不得随意更换。
如备赛过程中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因故无法参赛,须严格按照“2017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制度”要求执行。
(二)比赛规则
(1)选手须持赛位号在规定的时间入场,不得携带任何与个人身份信息有关的证件,一经发现则退出比赛。
按抽签确定的赛位号对号入座,并将赛位号置于台桌左上角备查。
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电子存储设备及参考资料进入赛场。
迟到超过30分钟不得入场。
(2)选手在竞赛中应注意随时存盘。
选手必须按要求存储全部数据,不按要求存储数据或导致数据丢失者按成绩无效处理。
(3)竞赛过程中如发生机器故障,必须经裁判确认后方能更换机位;竞赛过程中发现问题,选手应该当场举手提出。
选手提交的作品中不能包含选手个人、学校、所在城市及其它与选手有关的信息,否则取消竞赛成绩。
(4)竞赛过程中,选手若需休息、饮水或去洗手间,一律计算在操作时间内。
(5)如果选手提前结束竞赛,应举手向裁判员示意提前结束。
竞赛终止时间由裁判员记录在案,选手提前结束比赛后不得再进行任何操作。
竞赛时间一到,选手不得再进行任何操作。
(6)参赛选手应着装整洁,讲文明礼貌。
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赛场纪律、维护赛场秩序,服从裁判管理,并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安全意识。
八、竞赛环境
(一)竞赛场地布置
竞赛场地分为准备区域、警界区域(分为竞赛区域、评审区域)。
各区域要符合大赛制度要求,合理设置,保证各项程序顺利进行。
检录、抽签在竞赛区域进行。
(二)赛场网络环境
各个赛场需要组建统一的局域网。
不能访问局域网以外的网络。
(三)竞赛场地要求
1.比赛按40个参赛队,160个赛位准备比赛用物品,同时设置8个备用赛位。
2.竞赛环境依据竞赛需求和职业特点设计,每组选手机位前后距离为1米左右,左右使用隔板隔开,保持机位间有足够的操作空间和通道。
3.每个机位配备220V电源插座二个,机位内的电缆线应符合安全要求。
每组设单独漏电保护开关。
4.每个机位配备一台计算机,要保证网络通畅,100兆以上局域网到工位。
5.每个机位标明赛位号,并配备竞赛平台和制作工作要求的软件、硬件。
(四)评审环境要求
自主创作作品点评电脑80台,用于比赛结束后,指导教师点评自主创作作品。
硬件环境:CPU处理器在Intel Core i3及以上;内存在2GB及以上;独立显卡,显存1GB及以上;显示器在17寸液晶宽屏及以上;内置硬盘驱动器要大于120GB及以上硬盘驱动器;含立体声耳麦。
软件环境:安装Windows 7 32位(中文版)及以上;MicrosoftOffice 2010(中文版)。
火狐浏览器,视频播放软件(暴风影音、VLC两种以上)。
评分及工作计算机50台,硬件及软件要求与参赛选手计算机相同。
配备10台激光打印机。
九、技术规范
(一)自主创作
详见附件《2017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数字影音后期制作技术赛项自主创作作品制作要求及技术规范》中的“技术规范”和“提交要求”。
(二)规定创作技术规范
视频格式:画幅1280×720P(逐行),25帧/秒,宽高比16:9,格式MP4(h264),比特率编码CBR,目标比特率(8Mbps),音频16bit/48KHz/立体声。
十、技术平台
(一)硬件环境
CPU处理器在Intel Core i5及以上;内存在4GB及以上;独立显卡,显存1GB及以上;显示器在20寸液晶宽屏及以上;;内置硬盘驱动器要大于320GB及以上硬盘驱动器;立体声耳麦。
(二)软件环境
安装Windows 764位(中文版);Microsoft Office 2010(中文版);AdobeMaster Collection CS6.0(英文版);Quicktime7.2或以上适配版本。
提供系统自带的拼音输入法,软件均不提供原介质包以外的第三方插件。
视频播放软件(暴风影音等)。
承办单位应提供3%的备用设备。
十一、成绩评定
(一)评分内容
1.自主创作评分内容
(二)评分方法
1.赛项采用结果评判的方式评定选手成绩,每位选手最终成绩总分为百分制,分数最高者获胜。
2.每位选手最终成绩按权重换算得出,具体如下:选手最终成绩=自主创作得分*权重(10%)+规定创作得分*权重(90%)。
客观评分为2人,取平均值;主观评分为5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他三个分数的平均值。
同一模块组间成绩采用主辅互评。
3.自主创作评分设立公开点评和裁判评分两个环节。
初中学生点评于赛前7-10天,选取承办校所在省市的1-2所中学初中二、三年级学生在进行点评,参加点评人数=8人/组*作品分组数量(5个作品/组),全过程在监督或公证下进行;指导教师点评在现场比赛日下午,参加点评人数由参赛选手数量而定;裁判评分在规定创作比赛结束时与规定创作评审同步进行评分。
4.裁判分为评分裁判、现场裁判和加密裁判三类,共36人。
评分裁判负责选手成绩评定。
现场裁判负责监督比赛现场,并按
规定做好赛场记录,维护赛场纪律。
加密裁判负责组织参赛选手抽签并对参赛选手的信息、数据进行比赛开始前和评分开始前的三次加密,评分结束后再进行解密。
加密裁判不参与现场比赛过程和评分过程。
比赛成绩按《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成绩管理办法》复核后,通过赛项信息平台发布。
十二、奖项设定
本赛项设个人奖,以赛项实际参赛人数为基数,一等奖占比10%,二等奖占比20%,三等奖占比30%,小数点后四舍五入;
获得一等奖的参赛选手指导教师获“优秀指导教师奖”,授予荣誉证书。
十三、赛项安全
(一)比赛环境
1.执委会须在赛前组织专人对比赛现场、住宿场所和交通保障进行考察,并对安全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赛场的布置,赛场内的器材、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
如有必要,也可进行赛场仿真模拟测试,以发现可能出现的问题。
承办单位赛前须按照执委会要求排除安全隐患。
2.赛场周围要设立警戒线,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发生意外事件。
比赛现场内应参照相关职业岗位的要求为选手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
在具有危险性的操作环节,裁判员要严防选手出现错误操作。
3.承办单位应提供保证应急预案实施的条件。
对于比赛内容涉及高空作业、可能有坠物、大用电量、易发生火灾等情况的赛项,必须明确制度和预案,并配备急救人员与设施。
4.执委会须会同承办单位制定开放赛场和体验区的人员疏导方
案。
赛场环境中存在人员密集、车流人流交错的区域,除了设置齐全的指示标志外,须增加引导人员,并开辟备用通道。
5.大赛期间,承办单位须在赛场管理的关键岗位,增加力量,建立安全管理日志。
6.参赛选手进入赛位、赛事裁判工作人员进入工作场所,严禁携带通讯、照相摄录设备,禁止携带记录用具。
如确有需要,由赛场统一配置、统一管理。
赛项可根据需要配置安检设备对进入赛场重要部位的人员进行安检。
(二)生活条件
1.比赛期间,原则上由执委会统一安排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食宿。
承办单位须尊重少数民族的信仰及文化,根据国家相关的民族政策,安排好少数民族选手和教师的饮食起居。
2.比赛期间安排的住宿地应具有宾馆/住宿经营许可资质。
以学校宿舍作为住宿地的,大赛期间的住宿、卫生、饮食安全等由执委会和提供宿舍的学校共同负责。
3.大赛期间有组织的参观和观摩活动的交通安全由执委会负责。
执委会和承办单位须保证比赛期间选手、指导教师和裁判员、工作人员的交通安全。
4.各赛项的安全管理,除了可以采取必要的安全隔离措施外,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护个人隐私和人身自由。
(三)组队责任
1.各学校组织代表队时,须安排为参赛选手购买大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各学校代表队组成后,须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并对所有选手、
指导教师进行安全教育。
3.各参赛队伍须加强对参与比赛人员的安全管理,实现与赛场安全管理的对接。
(四)应急处理
比赛期间发生意外事故,发现者应第一时间报告执委会,同时采取措施避免事态扩大。
执委会应立即启动预案予以解决并报告组委会。
赛项出现重大安全问题可以停赛,是否停赛由执委会决定。
事后,执委会应向组委会报告详细情况。
(五)处罚措施
1.因参赛队伍原因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取消其获奖资格。
2.参赛队伍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经赛场工作人员提示、警告无效的,可取消其继续比赛的资格。
3.赛事工作人员违规的,按照相应的制度追究责任。
情节恶劣并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由司法机关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十四、竞赛须知
(一)参赛队须知
1.参赛队名称统一使用规定的地区代表队名称,不使用学校或其他组织、团体名称;不接受跨校组队报名。
2.参赛队员在报名获得审核确认后,原则上不再更换,如筹备过程中,队员因故不能参赛,所在省教育主管部门需出具书面说明并按相关规定补充人员并接受审核;竞赛开始后,参赛队不得更换参赛队员,允许队员缺席比赛。
3.参赛队按照大赛赛程安排,凭大赛组委会颁发的参赛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比赛及相关活动。
4.参赛队员需要购买保险。
(二)指导教师须知
1.各参赛代表队要发扬良好道德风尚,听从指挥,服从裁判,不弄虚作假。
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参赛资格,名次无效。
2.各代表队领队要坚决执行竞赛的各项规定,加强对参赛人员的管理,做好赛前准备工作,督促选手带好证件等竞赛相关材料。
3.竞赛过程中,除参加当场次竞赛的选手、执行裁判员、现场工作人员和经批准的人员外,领队、指导教师及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竞赛现场。
4.参赛代表队若对竞赛过程有异议,在规定的时间内由领队向赛项仲裁工作组提出书面报告。
5.对申诉的仲裁结果,领队要带头服从和执行,并做好选手工作。
参赛选手不得因申诉或对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竞赛,否则以弃权处理。
6.指导老师应及时查看大赛专用网页有关赛项的通知和内容,认真研究和掌握本赛项竞赛的规程、技术规范和赛场要求,指导选手做好赛前的一切技术准备和竞赛准备。
7.指导教师须在现场比赛结束后规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签到,参加选手自主创作作品的点评评分。
(三)参赛选手须知
1.每位参赛选手赛前须提交个人参赛视频短片1个。
该视频不是参赛作品,作为选手个人资料用于大赛要求的优秀选手风采等项目。
视频短片由参赛选手自主设计制作,时长控制在120秒以内。
短片展示选手特点、特长和代表性的作品集锦,反映选手日常学习训练,个人能力;展示学校该专业的教学环境、教学模式。
视频短片画幅1280×720P(逐行),25帧/秒,宽高比16:9,格式MP4(h264),比特率编码CBR,目标比特率(8Mbps),音频16bit/48KHz/立体声。
提交的视频短片文件命名为“选手所在省市-学校名称-选手姓名”。
每位选手须在大赛举办日之前10天将视频短片提交到自己的“百度云盘”中,并把带密码的分享连接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videos kill@outlook.com,邮件主题标注为“参赛选手视频短片-省市-学校名称-选手姓名”。
2.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赛场纪律,服从指挥,着装整洁,仪表端庄,讲文明礼貌。
遵守赛场纪律,服从大赛执委会的指挥和安排,爱护比赛场地的设备和器材。
(1)选手必须佩带参赛证,同时持身份证、学生证参加抽签。
(2)抽签后持赛位号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考场,对号入座。
(3)现场裁判核对参赛选手信息,宣读《比赛规则》和《选手须知》,选手须认真阅读《比赛任务书和制作要求》,查看制作要求及比赛用素材。
时间10分钟。
(4)比赛过程中,每位选手在指定区域进行操作,不得干扰到其他队选手比赛,不得大声喧哗。
如果裁判员提示注意后仍无效,将酌情扣分,情节严重的终止其比赛。
(5)安全要求。
在比赛过程中,如果出现电源问题影响比赛,选手不得自行处理,请举手示意,由赛场工作人员解决。
(6)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赛场纪律,不得将任何资料、摄像工具、通讯工具等带入比赛现场。
(7)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赛场,如有特殊情况,需经监场裁判同意后作特殊处理。
(8)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如遇问题需举手向裁判人员提问;比赛过程中如发生机器故障,必须经监场裁判确认后方能更换机位;故障中断时间不计入正常比赛时间。
(9)当听到大赛结束命令时,参赛选手应立即停止所有操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比赛时间。
离开比赛场地时,不得将比赛有关的物品带离现场。
(四)工作人员须知
1.工作人员必须统一佩戴由大赛组委会签发的相应证件,着装整齐。
2.工作人员不得影响参赛选手比赛,不允许有影响比赛公平的行为。
3.服从领导,听从指挥,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严肃认真的态度做好各项工作。
4.熟悉比赛规程,认真遵守各项比赛规则和工作要求。
5.坚守岗位,如有急事需要离开岗位时,应经赛场领导同意,并做好工作衔接。
6.严格遵守比赛纪律,如发现其他人员有违反比赛纪律的行为,应予以制止。
情节严重的,应向竞赛组委会反映。
7.发扬无私奉献和团结协作的精神,提供热情、优质服务。
十五、申诉与仲裁
本赛项在比赛过程中若出现有失公正或有关人员违规等现象,参赛队领队可在比赛结束后2小时之内向仲裁组提出书面申诉。
书面申诉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时间、涉及人员、申诉依据等进行充分、实事求是的叙述,并由领队亲笔签名。
非书面申诉不予受理。
赛项仲裁工作组在接到申诉报告后的2小时内组织复议,并及时将复议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诉方。
申诉方对复议结果仍有异议,可由省(市)领队向赛区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
赛区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十六、竞赛观摩
竞赛观摩方式:一是现场视频直播。
赛场设直播设备,领队及指导教师可全程观看比赛现场。
二是赛场选手竞赛的核心区域,规定设置指定参观路线、规定停留时间,安排专职人员进行管控与疏导。
三是比赛作品展示。
闭幕式展示优秀选手作品。
十七、竞赛直播
比赛全程录像,包括赛题抽取、领队抽签、选手检录、加密、现场比赛、成绩汇总等全部过程。
赛场内部署无盲点录像设备,能实时录制并播送赛场情况;赛场外有大屏幕或投影,同步显示赛场内竞赛状况。
直播设备的设置不影响选手比赛。
十八、资源转化
1.教学整体资源
比赛作品公开展示:闭赛式点评环节展示获奖选手作品,比赛结束15天后制作作品剪辑短片。
比赛试题整理入库:比赛结束2个月后。
征集案例入库:比赛结束后至下一年度比赛开始前。
征集素材资源入库:比赛结束后至下一年度比赛开始前。
2.教学单元
开展“面对面交流”:比赛结束2-4个月内,举办赛项引领教学改革的研讨。
开展“学一学交流”:比赛结束6个月内,组织开展区域间、学校间友谊赛。
3.技能概要
编写综合实训案例:比赛结束半年内。
4.风采展示
整理出优秀选手风采:比赛结束后15天后,并展示。
开展“我的采访”活动:比赛结束3个月内,获奖选手采访,制作视频,并展示。
附件:
2017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数字影音后期制作技术赛项作品制作要求及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