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博连读生博士候选人选拔办法及工作安排
石河子大学硕博连读生选拔办法
石河子大学硕博连读生选拔办法(修订)硕博连读指招生单位从本单位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且成绩优秀,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研究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
拟按硕博连读方式选拔的学生需根据招生单位的规定提出申请,并通过招生单位组织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考核,被录取后才能进入博士研究阶段的学习。
为做好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全国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选拔的基本条件申请硕博连读研究生须具备以下条件(不包括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二)在校研二、研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三)课程学习成绩优良,其中必修课成绩不低于70分。
(四)报考博士研究生的专业与原所学硕士研究生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五)参加过科研项目、课题,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或由学院学位委员会评定具有科研潜力的硕士研究生。
(六)身心健康。
二、选拔程序(一)硕士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委托培养和定向培养的硕士研究生须经过委托或定向单位同意),填写《石河子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考核表》。
(二)由硕士研究生导师和选拔专业的博士研究生导师填写意见。
申请者将申请材料提交招生导师,导师审查并同意后向其报考一级学科点所在学院推荐。
(三)各单位成立由博士研究生专业学科负责人、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组成的硕博连读研究生考核小组,一般应由5人以上组成;考核小组必须对申请人的专业理论、科研能力、创新精神、学术品德等进行面试考核,填写《石河子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考核表》相关意见。
(四)每位导师每年接收硕博连读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人。
(五)各一级学科点所在学院通知申请者参加面试考核。
三、学习年限博士学制一般为四年;从当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起享受博士研究生待遇。
四、学位授予硕博连读的研究生,完成全部学业后,通过博士论文答辩,可申请博士学位。
《湘潭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管理办法》
附件:湘潭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办法为吸引博士研究生优质生源,探索博士研究生选拔培养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硕博连读”是指招生单位从本单位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且成绩优秀,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的培养方式。
“硕博连读”资格的取得需经“硕博连读”导师推荐,占用学位点指标,并通过学院和学校的考核。
第二条“硕博连读”选拔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把科研创新能力作为选拔的首要因素,注重考核创新精神、科研能力和培养潜质。
第三条具有博士学位授权点的学科方可招收“硕博连读”生。
“硕博连读”学生的博士、硕士专业须相同或相近,以保证培养过程的连贯性。
第四条鼓励各学位点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同时,需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每个博士生导师每年招生“硕博连读”研究生不超过1名。
第二章选拔条件第五条院系、学位点从具备下列基本条件的学生中择优遴选: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在校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硕士学位课程及非学位课程成绩合格。
3.科研创新能力强,具备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潜质。
4.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体检规定。
第六条在读硕士期间受到任何处分者、课程考试有重修记录者、未按规定缴清各类费用者,不得参加选拔。
第三章选拔程序与办法第七条“硕博连读”选拔程序:1.导师推荐。
博士生导师推荐符合硕博连读基本条件的硕士生,并填写推荐材料。
2.学位点院系审核。
各院系组织以院长为组长,博士点负责人、分管副院长与博士生导师代表为成员的5-7名专家,对申请人的“专业综合知识”、“科研成果”、“创新精神和培养潜能”进行综合考核,并作出具体评价;审核申请人的基本选拔条件和业绩材料,确定候选人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
3.学校评审。
研究生院对院系上报名单进行资格审查等复审,并报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
西南财经大学本硕博连读试验班选拔方案
西南财经大学本硕博连读试验班选拔方案西南财经大学本硕博连读试验班选拔方案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高等教育的推广,越来越多的学生选择继续深造并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
为了更好地促进人才培养,提高学生的职业竞争力,西南财经大学推出了本硕博连读试验班,并制定了相关的选拔方案。
一、选拔对象本硕博连读试验班的选拔对象为本科生。
申请条件包括:1)善于学习,成绩优秀;2)自己对未来职业发展有明确的规划和目标;3)综合素质较高,有发展潜力和创新意识;4)有志于深造的热情和强烈的进取心;5)品行端正,为人诚实守信。
二、选拔流程1. 自主申请有意愿报考本硕博连读试验班的学生,需要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站自主申请。
2. 索取材料申请学生需要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站下载并填写好有关的申请表格,并提交所需的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成绩单、两封教授或企业领导的推荐信、论文或科研成果等。
3. 审核材料学校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包括综合素质、考试成绩、竞赛成果、科研经历、社会实践和自理能力等。
4. 笔试通过初审的学生将进入笔试环节。
笔试内容包括语文、数学和英语等科目,目的是考察学生的基础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5. 面试通过笔试的学生将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将由校领导、学院领导和专家组成,主要考察学生的学术水平、科研能力、职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方面。
6. 公示结果选拔工作完成后,学校将根据学生的总成绩公示录取名单。
三、选拔标准1. 成绩优良:包括主修课程成绩和综合素质考核成绩,成绩应达到一定的要求。
2. 个人素质优秀:包括综合素质、科研或实践经历、论文或其他成果、社会工作方面等。
3. 品德优良:要求考生品行端正,守纪律、讲道德。
4. 报考计划合理:通过对学生的面试考核,要求学生必须对自己所报考的专业方向有明确的规划和认知。
四、选拔工作的意义1. 选拔一批对未来有远大发展潜力的学生,提升学校的教学质量和学生教育水平。
2. 通过选拔工作,优化学科结构、完善人才队伍建设。
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硕博连读培养工作办法[更新]
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硕博连读培养工作办法一、适用专业及名额本办法适用于国际关系学院各专业,名额控制在10人以内,包括参加北大—日本早稻田大学联合培养博士项目的同学1-2人。
每年产生的硕博连读学生名额均出自次年学校配给给学院的博士生录取名额。
二、申请人资格申请人应该是本院硕士二年级学生,所申请的博士学位的研究方向原则上必须与其硕士的研究方向一致,其他方面的资格要求参照《北京大学关于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规定》,本办法暂不对外院系学生开放。
三、选拔与审批选拔方式:选拔工作于每年9月份进行。
学生自愿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包括进入博士生学习阶段的研究计划和两份专家推荐信,其中一份应由学生的硕士导师出具),学院组织专家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对报名者进行初评,拟定候选人名单。
候选人应在9月底或10月初参加由学院专家委员会组织的面试,内容包括:1、对第一学年学习成绩的考察;2、专业知识面试。
其中,参加北大—早大项目的同学还将接受英语(日语)面试,并且在本院初取后需经日方最后认可方视为被正式录取。
四、培养工作参加硕博连读项目的学生,其在硕士第一学年所修学分,除外语之外,以三分之二的比例计入博士阶段的学分。
其在硕士第一学年所学的部分课程,经各该同学的博士导师和学院主管领导同意后,可替代博士期间相近的课程。
参加硕博连读项目的学生自研究生入学后第二学年开始时进入为期4年以上的学习,但无需提交硕士学位论文。
其中,在本院各专业就读的学生应继续完成本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同时开始按照该年度执行的博士教学计划修习博士学位的课程,并按规定的时间进程完成综合考试、开题、论文写作与预答辩和答辩等工作。
其中,参加北大-早大项目的学生应该在第一个学年内,由中日双方的导师共同确定博士论文的选题,第二、第三学年则在日本早稻田大学学习,第四学年返回我院学习,并且按北大的相关规定进行综合考试、开题、论文写作与预答辩和答辩等工作。
五、学习费用及奖学金参加硕博连读项目的学生进入该项目第一学年的奖学金由原来所在系所评选。
西南交通大学关于以硕博连读方式招生博士研究生工作的规定
西交校研[2011]25号西南交通大学关于选拔优秀硕士研究生以硕博连读方式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办法(试行)校内各单位:为适应国家高素质创新人才培养的需要,吸引优秀博士研究生生源,改善我校博士研究生生源结构,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规范硕士—博士学位连读(以下简称硕博连读)研究生的选拔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一、硕博连读的含义教育部文件规定,硕博连读是指招生单位从本单位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且成绩优秀,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研究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
拟按硕博连读方式选拔的学生需根据招生单位的规定提出申请,并通过招生单位组织的博士生入学考试或考核,被录取后才能进入博士阶段的学习。
二、基本原则1、硕博连读是博士研究生选拔的重要组成部分,我校只在校内选拔硕博连读研究生,且录取后必须在本校攻读博士研究生。
2、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素质优先,择优录取,宁缺勿滥”和“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3、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研究生须与参加统一考试招生的考生一起参加博士研究生入学复试。
4、为提高生源质量,学校每年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具体人数由相关学院根据本单位学科、专业的建设发展需求,师资力量及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者具体情况等确定,硕博连读研究生的招生指标全部包含于本单位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总规模中,各学院应统筹考虑本单位每年招收统考、硕博、直博及在职博士研究生人数的比例。
5、可在一级学科范围内跨专业选拔硕博连读研究生,原则上不允许跨一级学科选拔硕博连读研究生。
三、开展硕博连读的基本条件1、开展硕博连读工作的学科、专业,应是我校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
2、开展硕博连读工作的学科、专业应有较强的师资队伍,有较好的可供研究生进行学习和科研训练的条件,已建立起从硕士生到博士生培养的完整课程体系和完善的管理制度。
3、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导师应具有国家级重大或重要科研项目及足够的科研经费。
中央财经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与培养管理办法【模板】
中央财经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与培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需要,提升我校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进一步完善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与培养环节,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培养目标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并能够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培养模式是统筹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培养过程,强化研究生的学术训练和科研工作。
第二章选拔原则和条件第三条选拔原则硕博连读选拔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全面考查的基础上,择优选拔,宁缺勿滥。
对有特殊学术专长者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可不拘一格加以选拔,但必须严格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第四条招生专业招生专业为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
第五条招收名额硕博连读研究生占其确定为博士生年度的学院博士生招生指标。
各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人数不得超过确定为博士生年度的学院博士生招生计划。
第六条申请人条件(一)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二)思想品德及学术道德良好,未受过纪律处分。
(三)大学期间学习成绩优良。
(四)具有浓厚的科研兴趣,较强的科研能力,有公开发表的论文或未公开发表但能代表本人科研水平的论文。
同等条件下有公开发表论文者优先录取。
(五)申请人外语水平要求:英语六级成绩在460分(含460分)以上,或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外语成绩在65分(含65分)以上,或提供其它能够证明申请人具有较高外语水平的考试成绩或材料。
(六)申请硕博连读专业应与报考硕士专业相同或相近。
第三章选拔组织机构和程序第七条招生组织机构及职责招生学院、研究院、中心(以下统称学院)成立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具有博导资格的学院负责人担任,成员由相应专业博导担任。
中国农业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办法
中国农业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办法为了保障《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改革方案》有关内容的实施,进一步加强、规范我校硕博连读研究生的选拔工作,根据教育部《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教学[2014]4号)的文件精神,在征求学院意见基础上,制定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办法。
一、申请者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硕博连读生的选拔范围限于已获得学士学位的本校在读一年级非定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中国农业大学校博士生入学标准。
4.有至少2名所在专业领域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课程学习进展良好,基本完成硕士课程学习任务,无不及格科目。
对科学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严谨的科学研究态度、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创新和独立科学研究能力,并且具有合作精神。
二、选拔程序1.硕博连读生的选拔时间为每年的6-8月(硕士研究生第二学期末)。
2.由硕士研究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中国农业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下面简称《申请表》)。
由研究生的硕士生导师推荐,并由相关博士生导师在《申请表》上签署是否接收的初步意见,由学院统一组织申请资格初审。
3.学院成立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任组长的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并根据不同学科、专业,分别组织成立硕博连读生选拔考核小组(以下简称“考核小组”),考核小组由至少3名以上博士生导师组成,硕士研究生向考核小组汇报和展示入学以来的业务学习和论文工作进展情况,并接受考核小组的提问。
考核小组对申请人是否具有硕博连读的能力与条件进行评议,确定推荐候选人名单,报学院领导小组审批。
4.学院领导小组对考核小组推荐的硕博连读生候选人进行进一步审查,确定本学院硕博连读生名单及其接收导师。
5.学院通过审核确定的硕博连读生名单在本学院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上报研究生院审批。
海南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和管理暂行办法
海南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和管理暂行办法为改善博士研究生的生源结构,鼓励拔尖创新型人才脱颖而出,促进我校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培养,进一步提高我校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一条招收的基本条件和名额1.我校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可以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
2.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的指导教师原则上应是我校在岗、年龄在55岁以下的博士生指导教师。
3.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博士生指导教师,应主持有在研的国家级课题或部委重点课题,且科研经费充足。
4.硕博连读研究生的招生名额一般不超过全校当年博士生招生总额的25%,具体名额由学校根据当年的招生情况确定。
第二条申请者的基本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范围限于已获学士学位的本校在读二年级非定向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不含委托培养研究生、定向培养研究生、专业学位研究生)。
3.已完成硕士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科目),国家英语CET六级达到425分或雅思成绩达到6.0或托福成绩达到80分,通过中期考核,论文开题报告优良,所选论文题目有进一步深化成较为优秀的博士学位论文的可能。
4.对科研工作有浓厚兴趣并具有严谨的科学态度,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创新精神和较好的合作精神。
5.有两位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第三条申请及选拔程序硕博连读研究生的选拔时间为硕士研究生入学后的第三学期初。
1.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海南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并按申请表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所在学院初审。
2.学院对初审通过的申请人进行考核。
申请人向考核小组汇报入学以来的业务学习和科研工作思路等情况,并接受考核小组的提问。
考核小组对申请人是否具有硕博连读的能力与条件进行评议,并对申请人所申报的指导教师的科研能力、科研经费和指导研究生的能力进行评议,确定推荐硕博连读候选人及其指导教师名单,报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西南交通大学关于选拔优秀硕士研究生以硕博连读方式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办法
西南交通大学关于选拔优秀硕士研究生以硕博连读方式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办法为了促进研究生培养,拓展学生学术研究深度和广度,提高研究生的全面素质,西南交通大学特制定了选拔优秀硕士研究生以硕博连读方式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办法。
一、选拔条件1. 硕士研究生本人对本学科领域有较强兴趣,有发展为独立学术研究者的潜质。
2. 硕士研究生在研究成果、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出色,成绩优异,具有或有望通过国家或地方级别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
3. 硕士研究生在硕士研究生阶段已经开展了一定的科研项目或学术研究,且具备优秀的论文撰写、学术交流等能力。
二、选拔程序1. 向全校发布招生通知。
2. 投递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硕士研究生论文、硕士学位证书、推荐信等。
3. 经过初审合格的申请者,参加综合面试。
面试内容包括教育背景、科研经历、创新能力、学术交流能力等方面。
4. 经过综合考察和审核,确定入选名单。
三、培养要求1. 硕博连读学生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须完成硕士研究生阶段未完成的学分要求及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等毕业要求。
2. 硕士研究生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按照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计划进行学习和科研工作,完成硕士阶段剩余未修读的硕士课程,参加博士论文答辩等毕业要求。
3. 硕士研究生必须要在攻读博士学位之前,完成硕士研究生阶段的各项要求,并获得硕士学位证书。
4. 硕博连读学生须在攻读博士学位期内,顺利完成学校规定的学分和学位要求,参加博士学位论文答辩。
四、奖励措施1. 对确定攻读博士学位的硕士研究生,可获得相应的奖学金、助学金、科研经费等支持。
2. 硕博连读学生的博士研究生学业成绩优异,可被推荐为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所等科研单位的研究助理或合作研究人员。
以上就是西南交通大学关于选拔优秀硕士研究生以硕博连读方式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办法。
这一办法是为选优培优研究生提供了更多升学和就业的渠道,有助于推动高等教育水平的提高和科技创新的发展,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
西南交通大学关于选拔优秀硕士研究生以硕博连读方式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办法
西南交通大学关于选拔优秀硕士研究生以硕博连读方式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办法一、背景及目的硕博连读是一种新的博士研究生选拔模式,旨在选拔优秀硕士研究生,在博士学位教育中实现高效、优质、快速的培养。
为了加强硕士研究生的选拔和培养,推动学校博士研究生教育改革和创新,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和水平,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二、申请条件1.硕士研究生必须为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并在导师的推荐下参加申请;2.硕士研究生学习成绩优良,综合素质较高,符合硕博连读要求;3.硕士研究生科研能力突出,具有一定的科研基础,且具有一定的科研大赛、论文发表等才能者优先考虑;4.硕士研究生成绩排名在年级前25%。
三、申请程序1.研究生填写《硕博连读申请表》,提交导师推荐信和个人简历;2.研究生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材料,经学院审核通过后,由学院统一上报研究生院;3.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审核,审核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4.研究生进行面试,面试环节主要考察研究生的学术素养、科研能力、综合素质以及未来发展潜力等方面;5.经过面试环节,符合录取条件者,由学校确定录取名单。
四、培养计划1.博士研究生需要选择相关的研究方向,并与导师制定个人培养计划;2.硕博连读研究生需在2至3年之内完成硕士研究生阶段的培养与学业,取得硕士学位;3.硕士研究生通过硕士学位答辩后,须考取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合格证,方可继续攻读博士学位;4.博士研究生需按照培养计划完成学术研究和论文撰写,经导师立项后在约定时间内完成;5.博士研究生需参加学术交流和学术活动,积极参与研讨和讲座等学术活动。
五、其他1.硕士研究生须遵守学校有关规定,诚实守信,认真学习科研,维护学术诚信;2.硕士研究生如不符合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资格,将按普通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进行培养;3.本办法适用于2021年秋季录取的硕博连读博士生。
福州大学学术型硕博连读生选拔、培养与管理办法
福州大学学术型硕博连读生选拔、培养与管理办法(2011年修订)为适应我国经济、社会、科技发展需要,促进研究生培养模式的多样化,使优秀硕士研究生有机会尽快进入博士生培养阶段,提高博士生的培养质量,加强与规范学术型硕博连读生的培养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条件与导师要求1、硕博连读生在有博士学位授权点的学科选拔;2、招收硕博连读生的导师必须有国家或省级科研项目;3、本科期间主要课程学习与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良好以上;4、定向、委培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博连读的需经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方可申请;5、硕博连读生只从当年录取的推荐免试硕士生中选拔。
二、申请与选拔程序1、考生本人于硕士生入学考试复试时(或入学注册第一学期的前三周内)提出申请,填写《福州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注明就读的学科、专业及博士生指导教师姓名,并附本科期间全部课程学习成绩单,报所在学院。
2、经所属学科博士生指导小组面试通过,所在学院审核同意后报校研究院审批。
三、资格考核:1、博士点所属学院应于硕士生入学后的第三学期(每年10月中旬至11月下旬)对硕博连读生进行博士资格考核。
考核合格,并经校研究生院审批通过后才能获得博士生资格。
从第五学期开始,按博士生要求进行培养和考核。
未获得博士生资格者,中止硕博连读,改做硕士学位论文,并按同级硕士生对待。
资格考核内容与要求详见《福州大学硕博连读生与提前攻博生资格考核的暂行规定》。
2、考核合格的硕博连读研究生,经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批。
获得博士生资格名单在校园网上公示一周。
无异议者给予确认,有异议者须经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重新审核,决定其是否获得博士生资格。
四、学习年限、课程学习与学籍管理1、硕博连读生学习年限一般为五至六年。
2、硕博连读生总学分要求:理工科至少应修满38学分,其余学科至少应修满43学分。
3、硕博连读生第一学年至少应修满26学分,作为中期考核合格的必要条件。
贵州大学选拔硕博连读研究生实施办法 (试行)_贵州大学研究生院
贵州大学选拔硕博连读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硕博连读是指从本校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为了完善硕博连读招生制度,提高招生质量,根据教育部《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教学〔2014〕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对学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考察的基础上择优选拔,宁缺毋滥。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三条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管理处),全面负责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
第四条各招生单位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单位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组织实施本单位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
第三章选拔对象及条件第五条硕博连读研究生的选拔对象为普通全日制本科学习阶段获得学士学位的本校在读二年级或三年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第六条申请硕博连读研究生须符合以下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完成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要求的全部课程学习及相应阶段的培养环节,取得规定的学分,无重修科目。
(三)有浓厚的科学研究兴趣、严谨的科学研究态度、较强的创新和独立科学研究能力、以及良好的合作精神。
(四)硕士阶段的学科专业与申请攻读的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原则上一致。
(五)至少有两名所在专业领域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六)身体健康。
(七)定向或委培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博连读,须征得定向或委培单位的同意。
第四章选拔程序第七条硕博连读研究生的选拔工作一般在每年的10-11月份进行。
第八条硕博连读研究生按以下程序进行选拔:(一)报名硕博连读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贵州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申请,并向招生单位提交以下材料:1.《贵州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2.《贵州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专家推荐书》;3.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科研成果证明材料;4.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获得的奖励证书复印件;5.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参加科研情况简述;6.硕士研究生证复印件;7.身份证复印件(军人须提供军官证复印件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天津大学关于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培养的规定 - 副本
天津大学关于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培养的规定为进一步优化我校博士研究生生源结构,提高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我校拟选拔部分优秀在学硕士生,以硕博连读方式进行培养(以下简称“硕博连读研究生”)。
现将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有关要求规定如下:一、选拔工作1.选拔条件及范围(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2)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知识、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3)已完成规定的硕士课程学习并且成绩优秀;(4)选拔范围为在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2.选拔程序(1)凡符合选拔条件的在学硕士生,经原导师和接收导师同意后,由个人填写硕博连读申请表,并提交两位博士生导师的推荐材料(包括综合评价表和推荐信)以及有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2)学院设立由部分博士生导师组成的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小组(不少于5人),基于申请者的申报材料和报告与答辩情况,对申请者的综合科研素质进行考评,经投票确定硕博连读候选人;(3)学院对选拔结果进行审核并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一周;(4)学院将公示后无异议的选拔结果报研究生院审批;(5)批准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博士生报名手续后,第五学期进入博士生学籍。
3.选拔名额(1)在教育部下达的博士生招生规模基础上,根据学校发展规划,重点支持我校重点学科和需扶植的学科,以及承担国家重大科研项目的课题组。
由研究生院制定各学院全年博士生招生计划,并下达到各学院,各学院各专业选拔的硕博连读研究生人数一般为博士生招生计划的50%。
(2)每位博士生导师每年一般可招收1~2名硕博连读研究生。
硕博连读研究生计入导师当年招收博士研究生总数。
4.选拔时间凡符合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条件的在学学术型硕士生可在入学后第三学期按学校规定时间自愿申报。
二、对接收硕博连读研究生的指导教师的要求接收硕博连读研究生的指导教师,应符合学校博士生导师的年龄要求。
津大校研7号(天津大学关于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培养和考核的规定)
天津大学文件津大校研〔2004〕7号签发人:胡小唐天津大学关于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培养和考核的规定各学院及各有关单位:为促进我校高层次创新人才的培养,进一步提高我校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和学位论文水平,学校将选拔部分优秀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优异生或免试推荐研究生)和入学考试优异的硕士研究生新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以下简称硕博连读研究生)。
经学校研究,特制订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培养和考核的规定,内容如下:一、选拔工作:1.选拔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2)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包括优异生或免试推荐研究生)或该学科当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成绩优秀者;录取类型为计划内“非定向”;(3)英语获得全国大学六级证书(其它语种应获得相应的等级证书或具有相应的有关证明);(4)入学总成绩排在本学科前1/3。
2.选拔办法:(1)个人填写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2)博士研究生导师考察、面试;(3)学院审核;(4)研究生院审批。
3.选拔数量:每学年硕博连读研究生不超过该学科当年度计划内博士研究生招生人数的1/3。
4.名额分配:(1)由研究生院根据学校发展规划,重点支持我校重点学科和需扶植的学科,以及承担国家重大科研项目的课题组,制定招收硕博连读计划,并下达到各学院、各学科。
(2)每位符合条件的博士生导师每年一般可招收1—2名硕博连读研究生。
5.选拔时间:入学后第一学期初,入学总成绩在硕博连读条件范围内的研究生可自愿申报,并填写硕博连读研究生申报表。
第一学期末进行选拔。
二、对接收硕博连读研究生的指导教师的要求:(1)硕博连读研究生的指导教师,应符合学校招收硕博连读研究士生的年龄要求。
(2)新增列的博士生导师应有完整指导一届博士生的工作经历。
三、学习年限: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四年半。
其中,用于课程学习的时间为一年至一年半,论文工作时间不少于三年。
四、课程设置:硕博连读研究生的课程学习按进入硕士阶段当年的研究生培养方案执行。
关于选拔硕博连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关于选拔硕博连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各博士研究生招生学院:根据《武汉科技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与培养管理办法》(武科大研[2018]19号)文件精神,拟在在校全日制非定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中开展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具体通知如下:一、申请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身心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参见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三)现就读学科与申请攻读的博士学位授权学科应属于相同的一级学科或相关学科。
(四)研究生入学时应具有学士学位,对科学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严谨的科学研究态度、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潜质。
二、选拔程序(一)符合选拔条件的硕士研究生自愿申请,填写《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资格申请表》,并将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四六级成绩单复印件、硕士成绩单原件、发表论文(含录用通知)或申请专利授权证明复印件等材料上交学院。
(二)学院组织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无误后,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请各学院于2018年9月17日前将《武汉科技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名单汇总表》、《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学院推荐硕博连读研究生公示名单》以及学生个人申报材料等纸质和电子版材料上报研究生院。
(三)研究生院审核各招生单位上报的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材料。
(四)经学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确定为硕博连读研究生,并上网公示。
三、其他事项(一)硕博连读研究生转为博士研究生学籍后,占用各招生学院当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二)硕博连读研究生资格确定后,参照学校博士研究生的资助标准,给予相应的助学金,具体标准按照《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附件: 1.武汉科技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2.武汉科技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名单汇总表3.学院推荐硕博连读研究生公示名单研究生院二○一八年八月二十七日。
关于选拔优秀硕士研究生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的办法.doc
南京师范大学关于选拔优秀硕士研究生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的办法(修订版)为提高我校博士生选拔质量,加强对博士生招生工作的管理,根据教育部关于博士研究生招生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硕士研究生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的选拔办法。
一、报名对象全日制学术型二年级在校优秀硕士研究生。
二、报名条件1.身体健康,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有良好的道德品质、科研作风,遵守校纪、校规,没有受过任何处分。
2.申请硕博连读的研究生,需按培养方案的规定修完已经开设的硕士学位课程,并取得规定的学分,各科成绩优良。
3. 国家英语六级考试在440分以上,或硕士学位英语综合成绩在70分以上。
科研成果特别优秀者,硕士学位英语综合成绩可降低5分,但需导师小组书面推荐意见以证明其具有博士培养潜力。
4.具备较强的科研潜力,攻读博士学位的目标明确,有望取得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具体表现为:(1)所报考博士指导教师有在研项目;(2)博士阶段研究内容来源于指导教师的国家级或省部级项目,属于本学科学术前沿,具有重大的理论或应用价值;(3)博士指导教师对研究课题的实施方案和技术路线进行了初步论证,具备开展课题研究的理论基础和研究条件,研究经费充足;(4)博士指导教师对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预期科研成果提出明确的数量和质量要求,该要求要高于《南京师范大学关于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的规定》中确定的基本要求。
三、报名时间符合上述条件者,于11月或12月按相关通知要求向研究生院提出申请。
四、名额分配1.本着注重潜能、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为有效提高我校博士生源质量,规定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理工科类学院,硕博连读人数原则上不低于本学院博士招生规模的30%,最高不超过40%,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人文社科类学院,硕博连读人数一般为本学院博士招生规模的10%-20%。
2.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占当年度导师的招生指标,每位导师原则上只能招收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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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学系硕博连读暂行办法
根据《北京大学关于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规定》(2006年7月,以下简称“《硕博连读若干规定》”),社会学系党政联席办公会议于2008年9月18 日对2007年《社会学系硕博连读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通过后的《社会学系硕博连读暂行办法》公布如下。
第一条为规范社会学系硕博连读工作,保证公平、公正、公开地选拔优秀的硕博连读学生,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社会学系每年接收本系的硕博连读学生不超过8个。
社会学系党政联席办公会议可以根据博士生培养政策和情势的发展,对前款规定的硕博连读学生的限额进行调整。
第三条社会学系教务办公室应当于每个学年度的第一学期发布启动硕博连读工作的通知,通知上应当载明该年硕博连读学生的限额、硕博连读申请的截止期限等事项。
第四条申请硕博连读的学生(以下简称“申请人”),除应当符合《硕博连读若干规定》关于申请人资格的规定以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是北京大学社会学系全日制研究生;
(二)申请人在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度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限选课课程的成绩在80分以上,专业成绩排名不得低于前30%;第一外语为英语者,英语水平应达到六级,或者新托福考试成绩在100分及以上。
第一外语非英语者,需提供相当于硕士研究生水平的该语言的证明。
第五条申请人应当在申请截止(12月5日)之前,向社会学系教务办公室提交以下材料:
(一)《北京大学硕士生、博士生连续培养登记表》(纸质和电子版两份,电子版发至yuxp@);
(二)申请人书面研究计划,包括申请人拟从事研究的主题、该主题在本学科领域中的重要意义、申请人对该主题已经进行的研究、申请人拟在攻读博士期间从事的研究以及研究可能实现的创新等内容,字数8000字左右;
(三)愿意招收该申请人的博士生导师对申请人学术水准和能力的评价书,字数不少于800字。
(四)硕士期间的成绩单
第六条社会学系教务办公室在申请截止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对申请人的名单予以公示,并于公示结束后到研究生教务办公室领取硕博连读报名帐号和密码。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社会学系任何教师和学生皆可对申请人的资格条件,向社会学系教务办公室提出书面异议。
第七条公示异议期满之后,社会学系教务办公室依据《硕博连读若干规定》第二条第3款的规定组织初审合格者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12月01日至12月20日)工作结束之后,社会学系主管教学的副主任将申请人和拟招收申请人的博士生导师的名单、申请人依照本办法第五条规定所提交的材料、社会学系教务办公室整理的申请人成绩单以及社会学系教务办公室收集到的书面异议(如果有的话),一并报送给社会学系学位委员会。
第八条依据《硕博连读若干规定》第二条第4款规定,社会学系学位委员会将为申请人组织硕博连读资格审查小组,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时,应当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材料以及其他相关材料,重点考察申请人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能力和人品素养,并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进行匿名投票表决。
第十条申请人的申请经社会学系学位委员会为其组织的硕博连读资格审查小组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表决通过的,申请人即可列入硕博连读报送名单,由社会学系主管教学的副主任签字确认后上报给研究生院。
研究生院批准后,申请人就可纳入申请提出之年的下一年的博士候选人名单。
第十一条纳入申请名单的候选人,应该与参加统考并获得初取资格的考生一起接受博士生面试,按照成绩排名统一录取,成绩优异者方可最终录取。
第十二条本办法未予规定的事宜,依照《硕博连读若干规定》办理。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
201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