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保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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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征地补偿标准

山西省征地补偿标准

山西省征地补偿标准山西省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土地征收过程中,政府依法对被征地农民和其他相关人员进行的经济补偿标准。

山西省征地补偿标准的制定,是为了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下面将详细介绍山西省征地补偿标准的相关内容。

首先,山西省征地补偿标准的制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这些法律法规,政府在征收土地时必须进行合理的补偿,并且对征地程序、补偿标准等方面有着明确的规定。

其次,山西省征地补偿标准的内容包括土地征收补偿费、安置补助费、过渡期生活补助费等。

其中,土地征收补偿费是指对被征地农民的土地使用权进行补偿,包括土地补偿款、瓦工补偿款、树木补偿款等;安置补助费是指对被征地农民进行的生活、生产设施的搬迁安置补助;过渡期生活补助费是指在征地后,被征地农民暂时无法自给自足的情况下,政府给予的生活补助。

另外,山西省征地补偿标准的执行主体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土地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的执行工作。

政府在执行征地补偿标准时,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确保补偿标准的公平合理。

最后,山西省征地补偿标准的调整和完善是一个持续的过程。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土地利用的变化,征地补偿标准也需要不断进行调整和完善,以适应新的形势和需求。

政府应当加强对征地补偿标准的监督和评估,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确保其能够有效地发挥保障被征地农民权益的作用。

总之,山西省征地补偿标准是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重要制度安排,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政府应当加强对征地补偿标准的宣传和解释,提高被征地农民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确保征地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同时,也需要不断完善和调整征地补偿标准,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江西省征地补偿新标准

江西省征地补偿新标准

江西省征地补偿新标准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经济社会的发展,江西省征地补偿标准也在不断调整和完善。

为了更好地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江西省政府出台了新的征地补偿标准,以适应当前经济发展的需要,促进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本文将对江西省征地补偿新标准进行详细介绍,以便广大农民和相关部门了解和遵守相关规定。

首先,新的征地补偿标准对土地补偿费进行了调整。

根据新标准,对于被征收的农村宅基地、耕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等,将按照土地市场价格进行评估,并给予合理的补偿。

此外,对于被征收的林地、草地等自然资源,也将按照其市场价值进行合理补偿,确保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其次,新的征地补偿标准对于农民的补偿方式进行了优化。

除了可以选择一次性补偿外,农民还可以选择按年度补偿或者享受土地流转收益的方式进行补偿。

这样的调整不仅能够更好地满足农民的实际需求,还可以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

此外,新的征地补偿标准还对于征地补偿的程序和监督机制进行了明确规定。

相关部门将加强对征地补偿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征地补偿的公平合理,有效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同时,还将加大对于违法违规征地行为的惩处力度,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总的来看,江西省征地补偿新标准的出台,将有力地促进了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保障了农民的合法权益,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同时,也为相关部门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规范,有利于推动征地补偿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相信在新的征地补偿标准的指导下,江西省的征地补偿工作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为农民和社会经济发展带来更多的福祉。

2022土地征收补偿新标准

2022土地征收补偿新标准

一、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一)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三)青苗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

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

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

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

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四)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

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

2022土地征收补偿新标准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包括哪些内容1、本集体经济组织被征用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2、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3、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4、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安置途径;5、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6、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7、方案的拟订单位和公告发布单位。

三、土地征地补偿款怎么发放?土地征地补偿款的发放是发放给村集体组织,然后由组织内部再行进行一个具体的方案讨论,一般情况下都是开一个会议,然后在会议当中发放,具体的补偿款项可以分月发放,也可以一次性的将所有的款项都发放完毕。

为了保护被征地村民的利益,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征地补偿标准

征地补偿标准

征地补偿标准地补偿,又称强制性补偿(force compensation)、征收补偿、补偿性征收,是指国家为了承担社会或经济建设战略的实现所采取的一项必要的政策措施,由国家或政府机构实施政府征土,或非法、违反法律的私人征土,目的在于为一般公共利益的建设而实施的补偿性赔偿、抚恤等活动。

地补偿的制度旨在确保政府部门在实施政府征土时,必须提供足够的补偿给受影响的个人或单位,以弥补受影响者损失的补偿金。

地补偿标准是政府在执行地补偿政策时所遵循的补偿金额标准。

一般来说,地补偿标准应随着政府征收土地的用途不同而有所变化。

比如,征收土地用于建设十字路口,应设定的补偿标准要高于征收土地用于绿地保护的补偿标准。

总的来说,地补偿标准有几个要素,包括:(1)征土的方式:一般来说征土有三种方式,分别是强制性征收(force compensation)、补偿性征收(compensation power)以及调整性征收(adjustment power),根据不同征土方式,补偿标准也有所差别。

(2)征土土地的用途:通常来说,用途是补偿标准重要的参照物。

比如,如果征收的土地用来建设市政道路,那么我们可能会偏向设定更为严格的补偿标准;如果征收的土地用来开发小区等居住用途,那么补偿标准可能会比市政道路的低一些。

(3)折旧率:一般来说,折旧率是根据地补偿对象的价值折算得出的,折旧率越低,补偿金额越低;相反,折旧率越高,补偿金额越高。

(4)核定赔偿额:核定赔偿额是指政府机构最终确定的地补偿标准。

政府机构会根据具体的情况,综合考虑地补偿对象的实际价值和补偿对象本身的情况,最终制定出一个补偿性征收的核定赔偿额。

以上是地补偿标准的四个主要内容,在实践中,还应考虑到地补偿对象的具体情况,以确保政府征收地方的实施有效且公平,从而可以理想地实现社会公共利益的最大化。

农村土地征地补偿费标准是什么(2024)

农村土地征地补偿费标准是什么(2024)

引言概述:农村土地征地补偿费是指在土地被国家或政府依法征用后,向农村建设用地的法定权属人支付的一种费用。

农村土地征地补偿费的标准直接关系到农民的利益和乡村发展的可持续性。

本文将详细介绍农村土地征地补偿费的标准,并从经济、社会和法律等多个角度进行分析。

正文内容:一、经济角度下的农村土地征地补偿费标准1.农村土地征地补偿费的计算方法:1.1标准化补偿费计算方法:根据土地的类型、面积和土地利用价值等因素来确定补偿费的基准标准。

1.2个体化补偿费计算方法:根据具体土地的特点和农民的实际损失来确定补偿费的标准。

2.农村土地征地补偿费的支付方式:2.1一次性支付:将全部补偿费一次性支付给农民。

2.2分期支付:按照协定的方式和时间将补偿费分期支付给农民。

3.补偿费标准的调整与调节:3.1农村土地利用政策的调整:根据国家农村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政策的变化,及时对补偿费标准进行调整。

3.2参与主体的协商:政府、农民和相关利益方应该进行协商,以确保补偿费标准的公平合理。

二、社会角度下的农村土地征地补偿费标准1.农民的权益保障:1.1公平性保障:在制定补偿费标准时,应考虑农民的实际损失和贡献,确保其权益得到公平保护。

1.2文明补偿方式:除了经济上的补偿,还要注重对农民的文化、生活和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关注。

2.农村社会稳定与可持续发展:2.1留住农民:适当提高补偿费标准,可以促使农民主动配合土地征用,保持农村社会的稳定。

2.2提高农民的投资意愿:通过提高补偿费标准,可激发农民对农村发展的积极性,促进乡村经济振兴。

三、法律角度下的农村土地征地补偿费标准1.法律规定和制度建设:1.1《土地管理法》:该法律为土地征地补偿费的标准提供了基本原则和规定。

1.2《农村土地征收与补偿条例》:该条例明确了农村土地征地补偿费的计算方法和支付方式。

2.法律责任和监督机制:2.1补偿费争议解决机制:设立专门的机构和程序,解决土地征地补偿费争议,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河南省土地征用赔偿标准

河南省土地征用赔偿标准

【标题】河南省土地征用赔偿标准文档模板范本【正文】一、引言本文档旨在提供一份河南省土地征用赔偿标准的文档模板范本,以供征地方和被征地方使用。

本文档包括了土地使用权补偿、建造物补偿、林木补偿、水域补偿等多个方面的内容,内容详实,旨在匡助双方达成更加妥帖的土地征用交易。

二、土地使用权补偿标准1.非耕地补偿标准(1)平原及丘陵地区,补偿标准为每亩每年250元至550元不等;(2)山区、山地、岗地,补偿标准为每亩每年150元至350元不等;(3)水域或者海域,补偿标准为每亩每年2000元至10000元不等;(4)特殊地区(如采矿权等),补偿标准根据具体情况另行规定。

2.耕地补偿标准(1)优势农业区内的耕地,补偿标准为每亩每年600元至1500元不等;(2)其他地区的耕地,补偿标准为每亩每年300元至800元不等。

3.暂时占用土地补偿标准根据土地暂时占用期限不同,补偿标准为每亩每年1000元至10000元不等。

4.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根据房屋年限、建造面积、房屋品质等因素,补偿标准不同,普通为每平米1500元至12000元不等。

三、建造物补偿标准1.民用房屋补偿标准(1)单层、砖混结构、无装修、无改建、无外墙保温、无管道暖气等附加设施的房屋,补偿标准为每平米2500元至3500元不等;(2)经济合用房、廉租房、农村房屋及简易房屋,补偿标准为每平米1800元至2500元不等;(3)其他房屋,补偿标准根据其实际情况以及市场行情另行规定。

2.工矿企业、公共事业、集体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的生产设施或者办公场所补偿标准根据实际情况以及其规模、产值、固定资产价值等因素综合考虑,补偿标准为其固定资产原值平均不低于50%。

3.公共设施补偿标准(1)学校、医院、文化设施等公共事业设施,补偿标准为其建造物、固定设备的原值平均不低于40%;(2)社会福利设施,补偿标准为其建造物、固定设备的原值平均不低于30%。

四、林木补偿标准1.林木清理补偿标准根据不同林种、年限,补偿标准不同,普通为每亩500元至1500元不等。

基本农田征地补偿标准

基本农田征地补偿标准

基本农田征地补偿标准基本农田是指对农业生产具有重要意义,不得非农化的永久基本农田和长期稳定承担粮食、油料、棉花、糖料、蔬菜、水果等重要农产品生产任务的基本农田。

基本农田征地补偿标准是指政府对基本农田征收用地所给予的经济补偿标准,其目的是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保护基本农田资源,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一、基本农田征地补偿标准的确定原则。

1. 合理性原则,基本农田征地补偿标准应当合理,不能低于基本农田的实际价值。

2. 公平性原则,基本农田征地补偿标准应当公平,对同类基本农田给予相同的补偿标准,不得存在歧视性。

3. 综合性原则,基本农田征地补偿标准应当综合考虑基本农田的土地肥力、地理位置、农业生产能力等因素,不得片面追求经济利益。

二、基本农田征地补偿标准的具体内容。

1. 土地补偿费,政府对征收的基本农田按照土地市场价格进行补偿,确保农民能够得到合理的经济补偿。

2. 生活补偿费,除土地补偿费外,政府还应当给予农民相应的生活补偿费,以保障农民的基本生活水平,避免因征地而导致的生活困难。

3. 生态补偿费,针对因征地而导致的生态环境损害,政府还应当给予相应的生态补偿费,用于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保护生态平衡。

4. 转移费用,对于因征地而需要搬迁的农民,政府应当给予相应的搬迁补助,包括搬迁费用、安置补助等。

5. 其他补偿,针对征地农民的其他合理诉求,政府也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和帮助。

三、基本农田征地补偿标准的执行机制。

1. 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基本农田征地补偿标准的制度,明确补偿标准的确定程序和依据,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2. 完善监督机制,加强对基本农田征地补偿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补偿标准的执行公平合理。

3. 加强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农民对基本农田征地补偿标准的认识和了解,增强农民的维权意识。

四、基本农田征地补偿标准的意义和作用。

1. 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2. 保护基本农田资源,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保障粮食安全。

民法典对土地征用补偿的标准与程序规定

民法典对土地征用补偿的标准与程序规定

民法典对土地征用补偿的标准与程序规定引言: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土地的征用与补偿问题日益凸显。

为了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我国于2021年1月1日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该法典明确了土地征用补偿的标准与程序。

本文将对民法典关于土地征用补偿的规定进行详细解析。

一、土地征用补偿的标准民法典对于土地征用补偿的标准作出了明确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合理补偿原则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土地征用应当依法进行,并对农民的土地产权权益给予合理补偿。

合理补偿是充分尊重农民权益的基本原则,保证社会公平与正义。

2. 补偿的权益范围民法典明确土地征用补偿应当包括征地补偿、安置补偿及相关费用补偿。

征地补偿应覆盖农民土地所有权的价值,安置补偿应考虑农民的居住、生产条件等,相关费用补偿则包括农民因征用而产生的过渡费用等。

3. 补偿方式及支付期限民法典规定了土地征用补偿可以采取货币补偿、物权交换等方式。

同时,明确了补偿应及时支付,防止拖欠农民的合法权益。

二、土地征用补偿程序规定除了补偿标准的明确规定外,民法典还对土地征用补偿的程序作出了详细规定,以确保补偿过程的公正与透明。

1. 依法征用土地民法典强调土地征用必须依法进行,并建立了相应的征用程序。

征用者在征用土地之前需要制定合法的征地计划,并与农民进行充分沟通,确保征地过程透明公正。

2. 补偿协商与妥善安置在土地征用过程中,征用者与农民应当进行补偿协商,并确保农民得到公平的补偿。

同时,征用者还应当提供妥善的安置措施,确保农民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3. 纠纷解决机制为了解决土地征用补偿过程中的纠纷,民法典建立了相应的纠纷解决机制。

农民可以通过诉讼、仲裁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确保补偿纠纷得到依法解决。

4. 监督与惩处为了确保土地征用补偿程序的规范性与公正性,民法典规定了相关部门应当对征用行为进行监督,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以维护社会秩序。

结论:民法典对土地征用补偿的标准与程序规定了明确的原则和具体要求。

河南省土地征用赔偿标准

河南省土地征用赔偿标准

河南省土地征用赔偿标准河南省土地征用赔偿标准一、前言土地征用赔偿标准是为了保护土地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赔偿政策和标准。

本文档旨在提供河南省土地征用赔偿标准的详尽说明,确保土地征用赔偿工作的公平、公正、合理,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征地范围1.城市建设用地征用赔偿标准(1)一类城市建设用地征用标准:根据城市土地利用规划,征用用途明确的土地,按照市场价格评估后确定征地补偿费用。

(2)二类城市建设用地征用标准:根据城市土地利用规划,征用后用途需要变更的土地,按照市场价格评估后确定征地补偿费用。

2.农村宅基地征用赔偿标准(1)宅基地征用标准:根据土地性质、地理位置、土地评估价格等因素确定宅基地征用补偿费用。

(2)住宅、附属设施、果园等征用标准:根据土地性质、地理位置、市场价格等因素确定征用补偿费用。

3.农田征用赔偿标准(1)粮食作物征用标准:根据土地性质、地理位置、作物品质等因素确定征用补偿费用。

(2)经济作物、蔬菜、水果等征用标准:根据土地性质、地理位置、市场价格等因素确定征用补偿费用。

三、赔偿计算方法1.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计算方法(1)宅基地及附属设施补偿费用计算:土地面积 × 土地评估价格。

(2)住宅及其他附属设施补偿费用计算:总建筑面积 × 单价。

(3)农田征用补偿费用计算:土地面积 × 土地评估价格。

(4)对于住宅、农田征用的,还应考虑搬迁费、补助费等其他费用。

2.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土地征用赔偿费用可以分期支付,也可以一次性支付,由受征用人自主选择。

四、监督与管理1.征地补偿监督部门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及其下属地方国土资源局负责监督土地征用赔偿工作的实施及问题的解决。

2.违法行为查处对于违反土地征用赔偿标准的行为,相关部门将依法查处,并根据具体情况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3.申诉和争议解决机制受征地补偿方如对征地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有异议,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提出申诉,并由相关部门进行调解和解决争议。

土地管理法征收补偿条例(土地法征地补偿管理办法)

土地管理法征收补偿条例(土地法征地补偿管理办法)

土地管理法征收补偿条例(土地法征地补偿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征地补偿标准的规定是什么?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征地粗做补偿标准的规定是什么?第一条为规范我市征地补偿安置工作,保障征收土地工作顺利进行,保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关于深化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贵州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成果的批复》(黔府函〔2023〕255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征地补偿安置适用本办法。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岩者衡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征地补偿安置,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包括其他合法使用集体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下同)进行补偿安置的行为。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各乡(镇、办事处)负责辖区内的征地补偿安置工作,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依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

第五条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各乡(镇、办事处)应当依照本办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给予补偿安置。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应当服从国家征地的需要,不得阻扰征地工作。

第六条除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征地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征地活动。

第二章耕地保护第七条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占用耕地的单位和个人应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按下列规定缴纳耕地的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

(一)占用基本农田,没有条件开垦的,应缴纳征收该地的土地补偿费2倍的耕地开垦费;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缴纳征收该地的土地补偿费1倍以上2倍以下的耕地开垦费。

(二)占用其他耕地,没有条件开垦的,应缴纳征收该地的土地补偿费1倍的耕地开垦费;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缴纳征收该地的土地补偿费0.5倍以上1倍以下的耕地开垦费。

惠州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惠州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惠州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第四章征地拆迁补偿第十五条征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粤国土资发〔2006〕149号)确定的征地保护标准地区类别和标准执行,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另行计算补偿。

各县、区征地保护标准地区类别及其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如下:(一)惠城区。

1、地区类别三类的有:河南岸、龙丰、江南、小金口、惠环、桥西、桥东、水口、陈江、江北。

其土地补偿标准为:耕地每亩42900元(643500元/公顷),园地每亩33000元(495000元/公顷),林地每亩13200元(198000元/公顷),养殖水面每亩44553.3元(668300元/公顷)。

2.地区类别四类的有:汝湖、三栋、沥林、马安、潼湖、潼侨、芦洲、横沥。

其土地补偿标准为:耕地每亩39000元(585000元/公顷),园地每亩30000元(450000元/公顷),林地每亩12000元(180000元/公顷),养殖水面每亩40500元(607500元/公顷)。

(二)惠阳区。

1、地区类别五类的有:淡水、秋长。

其土地补偿费标准为:耕地每亩31200元(468000元/公顷),园地每亩24000元(360000元/公顷),林地每亩9600元(144000元/公顷),养殖水面每亩32400元(486000元/公顷)。

2、地区类别六类的有:镇隆、平潭、沙田、良井、永湖、新圩、三和经济技术开发区。

其土地补偿标准为:耕地每亩28600元(429000元/公顷),园地每亩22000元(330000元/公顷),林地每亩8800元(132000元/公顷),养殖水面每亩29700元(445500元/公顷)。

(三)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

地区类别五类的有:澳头、西区、霞涌。

其土地补偿标准为:耕地每亩31200元(468000元/公顷),园地每亩24000元(360000元/公顷),林地每亩9600元(144000元/公顷),养殖水面每亩32400元(486000元/公顷)。

最新的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是怎样的?

最新的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是怎样的?

Great ideas can only become feats when they are put into action.整合汇编简单易用(页眉可删)最新的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是怎样的?年广东征地补偿保护标准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我国的农村土地资源相对来说较为丰富,如耕地、林地等所占比重较大。

为了经济的发展也为了基础设施的完善,征用这些大型土地在所难免。

但是这些土地的征用会造成被征地农民经济上的损失,特别是耕地的征用。

为此广东政府出台了最新的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以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一、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单位:万元/公顷1、一类:耕地99.45,园地76.50,林地30.60,养殖水面103.282、二类:耕地76.05,园地58.50,林地23.40,养殖水面78.983、三类:耕地64.35,园地49.50,林地19.80,养殖水面66.834、四类:耕地58.50,园地45.00,林地18.00,养殖水面60.755、五类:耕地46.80,园地36.00,林地14.40,养殖水面48.606、六类:耕地42.90,园地33.00,林地13.20,养殖水面44.557、七类:耕地39.00,园地30.00,林地12.00,养殖水面40.508、八类:耕地33.15,园地25.50,林地10.20,养殖水面34.439、九类:耕地27.30,园地21.00,林地8.40,养殖水面38.3510、十类:耕地23.40,园地18.00,林地7.20,养殖水面24.30二、广州市的地区分类1、一类越秀区:洪桥街道、广卫街道、北京街道、六榕街道、流花街道、东风街道、光塔街道、诗书街道、大新街道、人民街道、东湖街道、农林街道、梅花村街道、黄花岗街道、华乐街道、建设街道、大塘街道、珠光街道、大东街道、白云街道、矿泉街道、登峰街道海珠区:赤岗街道、新港街道、昌岗街道、江南中街道、滨江街道、素社街道、海幢街道、南华西街道、龙凤街道、沙园街道、南石头街道、凤阳街道、瑞宝街道、江海街道、琶洲街道、南洲街道、华洲街道、官洲街道荔湾区:沙面街道、岭南街道、华林街道、多宝街道、昌华街道、逢源街道、龙津街道、金花街道、彩虹街道、南源街道、西村街道、站前街道、桥中街道、白鹤洞街道、冲口街道、花地街道、石围塘街道、茶滘街道、东漖街道、海龙街道、东沙街道、中南街道天河区:五山街道、员村街道、车陂街道、沙河街道、石牌街道、沙东街道、天河南街道、林和街道、兴华街道、棠下街道、天园街道、猎德街道、冼村街道、元岗街道、黄村街道、长兴街道、龙洞街道、新塘街道、前进街道、珠吉街道、凤凰街道白云区:三元里街道、松洲街道、景泰街道、同德街道、黄石街道、棠景街道、新市街道、同和街道、京溪街道、永平街道、嘉禾街道、均禾街道、石井街道、金沙街道番禺区:市桥街道、沙头街道、东环街道、桥南街道、大石街道、洛浦街道、石壁街道、沙湾街道、钟村街道、大龙街道、小谷围街道、大岗镇、石楼镇、榄核镇、石基镇、南村镇、化龙镇、东涌镇、新造镇2、二类白云区:太和镇、江高镇、人和镇、钟落潭镇南沙区:南沙街道、万顷沙镇、横沥镇、黄阁镇、珠江管理区萝岗区:萝岗街道、夏港街道3、三类黄埔区:黄埔街道、红山街道、鱼珠街道、大沙街道、文冲街道、穗东街道、南岗街道、荔联街道、长洲街道萝岗区:东区街道、联合街道花都区:新华街道4、四类花都区:花山镇、炭步镇、狮岭镇5、五类花都区:花东镇、梯面镇、赤坭镇、雅瑶镇从化市:街口街道6、六类从化市:江埔街道、城郊街道、太平镇7、七类从化市:温泉镇、鳌头镇8、八类从化市:良口镇、吕田镇用途的不同的征地或征地类型级别的不同,其所能获得的保护性征地补偿也不同。

2022国家农村土地征地补偿标准(仅供参考)

2022国家农村土地征地补偿标准(仅供参考)

2022国家农村土地征地补偿标准(仅供参考) 2022国家农村土地征地补偿标准一、前言本标准旨在规范国家农村土地征地补偿事宜,保护农民及土地所有权利,促进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范围内的农村土地征地补偿事宜。

二、补偿标准1. 征地补偿费征地补偿费按照被征地面积和土地类型进行计算,如下:(1)耕地:按照耕地年度平均产值、补偿基础地价、改良费用、临时作物收益进行计算。

(2)林地、草地及其他土地:按照土地补偿基础地价,改良费用、土地类型、临时作物收益进行计算。

2. 环境补偿费为了补偿因征地而带来的环境损失,环境补偿费按照征地面积、土地类型、所在区域及环境影响大小进行计算。

3. 搬迁补偿费搬迁补偿费按照被征地户口数、家庭人口数、被征迁房屋面积、搬迁距离等进行计算。

4. 其他费用如拆迁、清理、修建等所产生的费用,属于其他费用,在补偿计算中需要进行合理补偿。

三、附件清单本文档所涉及附件如下:1. 耕地年度平均产值表2. 土地补偿基础地价表3. 环境影响评估报告4. 搬迁补偿标准表四、法律名词及注释本文档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1. 农村土地征地:指在国家法定范围内的农村土地征收活动。

2. 耕地年度平均产值:指耕地一年的平均产值。

3. 土地补偿基础地价:指土地市场有效价格,由国家统一规定。

4. 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环境保护和环境治理措施的评价报告。

5. 搬迁补偿标准表:指根据搬迁房屋面积、搬迁距离、户口数、家庭人口数等进行计算的搬迁补偿标准。

五、执行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及解决办法在执行中可能遇到以下困难:1. 由于土地市场价格波动,导致补偿费用无法准确计算。

解决办法:按照市场实际价格进行调整,并向国家报备。

2. 因农民对补偿标准不满意,导致征地难度加大。

解决办法:加强宣传教育,向农民详细解释补偿标准制定过程,并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进行调整。

3. 部分搬迁户拒绝搬迁,影响项目正常进展。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补偿最低保护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12]2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补偿最低保护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12]2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补偿最低保护标准的通知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2.01.08施行日期2012.01.08文号浙政发[2012]2号主题类别土地资源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正文:----------------------------------------------------------------------------------------------------------------------------------------------------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补偿最低保护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12〕2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10〕15号)、《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96号)和《浙江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省政府令第264号)等政策规章规定,现将全省征地补偿最低保护标准重新公布如下:实行征地区片综合价补偿的,征收耕地的区片综合价不低于3万元/亩;实行统一年产值倍数法补偿的,征收耕地的统一年产值不低于1800元/亩,补偿倍数不低于16倍,补偿标准不低于288万元/亩。

全省征地补偿最低保护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组成,不含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各市、县(市、区)政府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重新公布或调整。

重新公布征地补偿标准的市、县(市、区)要在2012年1月底前在当地主要新闻媒体上进行公布,同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市、县(市、区),应按照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要求,对新拟订的征地补偿标准组织听证,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和群众的意见,经本级政府批准后于2012年公布实施。

重新公布或调整的征地补偿标准应于2012年3月1日前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

征地补偿安置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征地补偿安置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一、征地补偿安置的法律规定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十二)完善征地补偿办法。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采取切实措施,使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

要保证依法足额和及时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依照现行法律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不足以支付因征地而导致无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批准增加安置补助费。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达到法定上限,尚不足以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当地人民政府可以用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予以补贴。

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2018年

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2018年

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2018年引言:征地补偿是指政府为了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城市扩建或者其他公共利益需要,依法征用土地,并对被征地农民或者土地使用者进行相应的经济补偿。

广东省作为中国的沿海省份,经济发展迅速,人口密集,征地问题极为突出,因此制定了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2018年,以保障农民和土地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一、背景介绍广东省地处中国南方沿海地区,面积约18.78万平方公里,是中国人口最多的省份之一。

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加快,广东省的土地资源成为宝贵的发展资源。

为了推动经济建设、城市化进程以及改善人民生活水平,广东省政府不得不进行征地,但也面临着如何保护被征地农民权益的问题。

二、征地补偿保护的原则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2018年明确了以下原则:1. 公平合理:征地补偿标准应当公平、合理,在尊重农民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兼顾社会经济发展需求。

2. 国家法律法规优先:广东省的征地补偿标准应当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基础,确保征地补偿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3. 补偿种类多样化:广东省应当根据被征地土地的用途和价值,给予农民多种形式的补偿,包括货币补偿、土地置换、就业安置等多种方式。

4. 补偿标准透明公开:广东省政府应当将征地补偿标准明确公开,确保农民对补偿标准的了解和监督。

三、征地补偿标准的具体内容根据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2018年,征地补偿标准的具体内容如下:1. 土地货币补偿:对于被征地农民的土地,广东省将按照土地的等级和市场价格给予相应的货币补偿。

具体的补偿标准由当地政府根据土地市场价格、土地等级等因素进行测算确定。

2. 土地置换:对于不愿意接受货币补偿的农民,广东省将提供相应的土地供农民自愿选择进行置换。

置换土地的面积、质量等应当与被征地土地相当或更好。

3. 就业安置:对于因征地失去经营土地的农民,广东省将提供就业机会和培训机会,帮助他们重新找到工作或创业。

4. 生活补助:对于因征地失去土地居住房屋的农民,广东省将提供相应的住房补助,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

河南省土地征用赔偿标准

河南省土地征用赔偿标准

河南省土地征用赔偿标准一、背景简介河南省是中国的中部省份,地处黄河中游。

经济发展快速,城市化进程加快,土地征用成为一种常见现象。

为了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河南省制定了土地征用赔偿标准,以确保合理的赔偿。

二、征用范围河南省土地征用赔偿标准适用于以下情况:1. 国家、省、市、县级政府和军队需要征用土地用于建设公共设施、军事设施等;2. 国家和军队需要征用土地用于军事训练和军事演习;3. 国家和军队需要征用土地用于国防、科研等特殊用途。

三、赔偿标准1. 土地补偿费:按照被征地土地的公平市场价值确定,包括基本农田、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体经济组织已经投入或者能够投入生产的土地。

2. 房屋补偿费:按照被征地房屋的公平市场价值确定,包括住宅、厂房、办公楼等各类建筑物。

3. 农作物补偿费:按照实际的农作物产量和市场价格确定,包括稻谷、小麦、玉米等各类作物。

4. 林木补偿费:按照被征地林木的公平市场价值确定,包括天然林、人工林等各类林木。

5. 土地复垦费:按照被征地土地复垦所需的成本确定,包括平整土地、播种等费用。

四、赔偿程序1. 征地决定书的发放:征地决定书是征用土地的政府部门出具的,通知农民土地将被征用,并说明赔偿标准和程序。

2. 征地协议的签订:征用土地的政府部门与农民或土地所有权人签订征地协议,约定赔偿金额和付款方式。

3. 赔偿款的支付:政府部门依法按照约定的方式和时间将赔偿款支付给农民或土地所有权人。

4. 赔偿款的分配:对于集体土地征用,赔偿款由农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分配;对于个体农民土地征用,赔偿款由农民个体经济组织或农民个人负责分配。

五、监督与维权河南省设立土地征用赔偿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征地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

农民或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申诉、仲裁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河南省土地征用赔偿标准的相关内容,旨在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四川省征地补偿基本原则和具体标准

四川省征地补偿基本原则和具体标准

四川省征地补偿基本原则和具体标准一、征地补偿基本原则四川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办法》办法第四十条征用土地,按下列标准给予补偿:(一)土地补偿费。

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按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的一半计算。

(二)安置补助费。

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征用耕地需要安置的每一个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用其他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按征用耕地安置补助费的一半计算。

(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按实际损失合理补偿。

补偿标准由市、州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署制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一)、第(二)项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适当增加安置补助费。

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第四十一条征用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自公告之日起,除依法婚嫁、生育的人口外,新迁入人员不予安置;抢种、抢栽的农作物、经济林木和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等不予补偿。

第四十二条征用土地的各项补偿、补助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并按下列规定管理使用:(一)土地补偿费支付给被征地单位,用于发展生产和安排因土地被征用而造成的多余劳动力的就业和不能就业人员的生活补助。

其使用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决定,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属于个人所有的,支付给个人;属于集体所有的,支付给集体经济组织。

(三)安置补助费用于被征用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的生产、生活安置。

农村基本农田征地补偿标准

农村基本农田征地补偿标准

农村基本农田征地补偿标准随着我国城市化的不断推进,城市人口的增加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基本农田的征地问题也愈加突出。

为了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一系列征地政策和补偿标准。

其中,农村基本农田征地补偿标准是最为重要的一项。

一、农村基本农田的定义农村基本农田是指国家有关部门根据生态保护和农业发展需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现状,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划定的农村耕地保护区。

同时,也是农村生产和生活的重要保障。

二、农村基本农田征地补偿标准的制定农村基本农田征地补偿标准的制定,是为了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国家耕地资源的保护和管理。

我国农村基本农田征地补偿标准的制定,主要遵循以下原则:1.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地过程中,应充分尊重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确保农民得到合法、公正、合理的补偿。

2.科学合理确定补偿标准。

征地补偿标准应当综合考虑农村基本农田的质量、位置、产量、土地市场价格、农民生产生活成本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确定补偿标准。

3.防止滥用征地权。

征地应当遵循科学规划、合理评估和公开透明的原则,防止滥用征地权和侵犯农民的合法权益。

三、农村基本农田征地补偿标准的内容农村基本农田征地补偿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土地补偿费用。

土地补偿费用是指国家依据法律规定和政策要求,对征用的土地进行补偿的费用。

补偿标准应当综合考虑土地的质量、位置、产量、土地市场价格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确定补偿标准。

2.搬迁补偿费用。

搬迁补偿费用是指国家为了保障征地农民的生产生活,对农民进行搬迁和安置的费用。

搬迁补偿费用应当综合考虑农民的生产生活成本、住房条件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确定补偿标准。

3.生活补偿费用。

生活补偿费用是指国家为了保障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对农民进行生活补偿的费用。

生活补偿费用应当综合考虑农民的生产生活成本、家庭收支状况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确定补偿标准。

4.生产设施补偿费用。

生产设施补偿费用是指国家为了保障征地农民的生产设施,对农民进行补偿的费用。

成都市最新征地补偿标准

成都市最新征地补偿标准

成都市最新征地补偿标准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成都市的土地征地补偿标准也受到了广泛关注。

针对这一问题,成都市政府近日出台了最新的征地补偿标准,以更好地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城市建设和乡村振兴。

本文将对成都市最新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详细介绍,以便广大农民和相关部门了解相关政策,维护自身权益。

首先,根据成都市政府发布的文件,征地补偿标准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过渡期生活补助费等内容。

其中,土地补偿费是指政府依法征收农民土地使用权后,向农民支付的补偿费用。

安置补助费是指政府为被征地农民提供的安置补助费用,用于帮助农民顺利搬迁。

过渡期生活补助费是指政府为了帮助农民渡过从事新职业或者就业前的生活困难期间,给予的一次性生活补助。

其次,根据成都市政府的政策规定,征地补偿标准将根据土地性质、土地面积、土地位置等因素进行科学测算,确保补偿标准合理、公平。

同时,政府将加大对征地补偿款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每一位农民都能按时、足额地收到补偿款项。

此外,政府还将建立健全征地补偿标准公示和听证制度,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使农民在征地过程中能够充分表达自己的诉求和意见。

再次,成都市政府还将加大对农民安置和就业的扶持力度,通过发放一次性安置补助费、提供职业培训和就业指导等措施,帮助农民顺利融入城市生活,实现就业增收。

同时,政府还将加强对征地后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确保征地后的土地资源能够得到有效开发和利用,为城市建设和农民增收创造更多的机会和空间。

最后,成都市政府将建立健全征地补偿标准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定期对征地补偿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同时,政府还将加强对征地补偿标准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工作,让更多的农民了解政策内容,维护自身权益,促进城市建设和乡村振兴。

总之,成都市最新征地补偿标准的出台,将为农民的合法权益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促进城市建设和乡村振兴取得更大的成效。

政府将继续加大对征地补偿标准的监督和评估力度,确保政策落实到位,让农民有更多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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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类
环市街道、棠下镇、杜阮镇
五类



江南街道、滘头街道、滘北街道
四类
外海街道、礼乐街道
五类



会城街道
四类
司前镇、双水镇
五类
大鳌镇、罗坑镇、沙堆镇、三江镇、睦洲镇、大泽镇、古井镇、崖门镇
六类



台城街道
四类
斗山镇、广海镇、海宴镇
五类
大江镇、水步镇、四九镇、三八镇、白沙镇、三合镇、端芬镇、汶村镇、冲蒌镇、都斛镇、赤溪镇、川岛镇、深井镇、那扶镇、北陡镇
七类
附件3:
江门市主要商品林树种龄组划分标准
单位:年
树种
龄组划分
龄级期限
幼龄林
中龄林
近熟林
成熟林
过熟林
桉树
2以下
3—4
5—6
7—8
9以上
2
黎蒴
2以下
3—4
5—6
7—8
9以上
2
速生相思
4以下
5—6
7—8
9—10
11以上
2
南洋楹
3以下
4—6
7—9
10—12
13以上
3
杉木
6以下
7—9
10—12
13—15
16以上
5
马尾松(广东松)
20以下
21—30
31—40
41—60
61以上
10
湿地松(国外松)
10以下
11—15
16—20
21—25
26以上
5
软阔(荷木)
10以下
11—15
16—20
21—30
31以上
5
硬阔(台湾相思)
30以下
31—50
51—60
61—80
81以上
10
木麻黄
10以下
11—15
16—20
21—30
42.90
33.00
13.20
44.55
七类
39.00
30.00
12.00
40.50
八类
33.15
25.50
10.20
34.43
九类
27.30
21.00
8.40
28.35
十类
23.40
18.00
7.20
24.30
附件2:
广东省征地保护补偿标准地区分类表
(江门地区)






仓后街道、沙仔尾街道、堤东街道、北街街道、潮连街道、荷塘镇
单位:年
树种
龄组划分
龄级
期限
幼龄林
中龄林
近熟林
成熟林
过熟林
桉树
10以下
11—15
16—20
21—30
31以上
5
黎蒴
4以下
5—6
7—8
9—10
11以上
2
速生相思类
6以下
7—9
10—12
13—15
16以上
3
南洋楹
6以下
7—9
10—12
13—15
16以上
3
杉木
15以下
16—25
26—30
31—40
41以上
附件1:
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
单位:万元/公顷
地区类别
耕地
园地
林地
养殖水面
一类
99.45
76.50
30.60
103.28
二类
76.05
58.50
23.40
78.98
三类
64.35
49.50
19.80
66.83
四类
58.50
45.00
18.00
60.75
五类
46.80
36.00
14.40
48.60
六类
31以上
5
混交林
依优势树种确定龄组
附件6:
生态公益林按龄组确定的青苗补偿参考标准
单位:元/亩
树种
按龄组补偿标准
幼龄林
中龄林
近熟林
桉树
5400
6800
8400
黎蒴
4800
6400
7600
速生相思
4800
6400
7600
南洋楹
4800
6400
6400
杉木
5400
6800
8400
马尾松(广东松)
4200
5600
6800
湿地松(国外松)
4200
5600
7200
软阔(荷木)
4200
5600
6800
硬阔(台湾相思)
10000
20000
24000
木麻黄
4000
10000
12000
混交林
依优势树种确定补偿标准
六类



三埠街道、长沙街道、水口镇
四类
赤坎镇、苍城镇
五类
月山镇、沙塘镇、塘口镇、百合镇、龙胜镇、蚬冈镇、马冈镇、金鸡镇、大沙镇、赤水镇
六类



沙坪街道
四类
共和镇、址山镇
六类
龙口镇、雅瑶镇、古劳镇、桃源镇、鹤城镇、云乡镇、宅梧镇、双合镇
七类



恩城街道、平石街道、东安街道
五类
沙湖镇
六类
圣堂镇、大槐镇、君堂镇、东成镇、良西镇、牛江镇、横陂镇、那吉镇、大田镇
3400
4200
黎蒴
2400
3200
3800
速生相思
2400
3200
3800
南洋楹
2400
3200
3200
杉木
2700
3400
4200
马尾松(广东松)
2100
2800
3400
湿地松(国外松)
2100
2800
3600
软阔(荷木)
2100
2800
3400
混交林
依优势树种确定补偿标准
附件5:
生态公益林龄组划分标准
3
马尾松(广东松)
6以下
7—9
10—12
13—15
16以上
3
湿地松(国外松)
3以下
4—6
7—9
10—12
13以上
3
软阔(荷木)
2以下
3—4
5—6
7—89以上2源自混交林依优势树种确定龄组
附件4:
江门市主要商品林树种按龄组确定
的青苗补偿参考标准
单位:元/亩
树种
按龄组补偿参考标准
幼龄林
中龄林
近熟林
桉树
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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