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能源:关于业务转型及贸易资产剥离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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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能源资产剥离对公司的影响探究

东华能源资产剥离对公司的影响探究

见表1,2016-2020年反映东华能源盈利能力的三个指标都显示先增长后下降再增长的变化,波动趋势大体一致。

2016年营业利润率为2.94,2020年涨至5.18;2016年销售净利率为2.36,2020年涨至4.17;2016年净资产收益率为7.09,2020年涨至11.88。

这三个指标
见表2,2016年-2020年,东华能源反映短期偿债能力的速动比率和流动比率变化趋势大体一致,都呈先增长后下降再增长的波动。

在2016年的基础上,2017年有所增长后,2018年、2019年连续两年下降,降至最
见表3,2016-2020年东华能源反映营运能力的四个指标都呈现先增长后下降的波动,变化趋势大体一致。

2016年应收账款周转率为2.94,2020年降至17.54;2016年存货周转率为16.61,2020年降至12.37;2016年。

集宁区东油库破产清算公告

集宁区东油库破产清算公告

集宁区东油库破产清算公告近日,集宁区东油库破产清算公告引起了广泛的关注。

作为一家在当地颇具规模的企业,东油库的破产公告无疑会给当地的经济发展带来不小的影响,也引发了人们对于破产清算的讨论和反思。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什么是破产清算。

破产清算是指债务人无法清偿债务的情况下,被有关机关宣告破产,并由破产管理人对其资产进行清算、分配和处理,以弥补债权人的债权损失。

在东油库破产的情况下,其债权人包括了员工工资、供应商应付账款等等。

那么,为什么东油库会破产呢?相信这背后有着一系列的原因。

可能是由于市场变化、管理不善、强弩之末等原因导致了企业经营出现问题。

但是,不管是什么原因,都给企业、员工、供应商和社会各界带来了很大的损失。

这也提醒我们,在企业管理和经营上要谨慎、稳健,不能因为眼前的利益而忽视公司的长远发展和稳定。

破产清算给当地经济、社会带来了什么样的影响呢?首先,作为一家规模较大的企业,东油库的破产不仅给员工带来了失业,同时供应商的应付账款也可能因此被迫减损或者长时间无法收回;其次,在破产清算过程中,破产管理人和法院也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处理相关事宜,从而影响到当地正常的法律程序和社会秩序;而最重要的一点,长时间的清算过程也会影响到企业的信誉和声誉,对后续重组、银行贷款等营运活动造成困难。

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措施呢?从企业、员工、供应商和社会各界的角度出发,我们不妨寻找一些可行的解决方案:企业应该制定出更为稳健、富有前瞻性的经营计划,防范外部经济环境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员工和供应商应该加强对于公司情况的了解和监测,及早发现问题和风险;而对于司法部门和破产管理机构,则需要加强对于破产清算程序和流程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其透明公开、公正公平。

总的来说,东油库的破产对于当地经济、社会造成的影响不容小觑,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这个问题所凸显的警示意义:经济活动应该以稳健为主,不能盲目追求短期利益;企业、员工、供应商和社会各界都应该加强对于企业经营情况和社会环境的认识和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和风险。

000803北清环能:关于调整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000803北清环能:关于调整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北清环能公告编号:2021-065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进行菜籽油商品期货的套期保值业务。

考虑到棕榈油期货长期与混合油脂的价格稳定相关性,以及品种流动性,公司拟在原套期保值品种基础上增加棕榈油期货。

调整后的具体内容如下:一、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和必要性公司全资子公司北控十方(山东)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开展的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会产生混合油脂产品,需要开展油脂贸易业务,为规避混合油脂销售价格下跌风险,在期货市场进行套期保值是一个成熟的、规模的企业必不可少的操作。

在商品期货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油脂类期货与公司混合油脂销售价格相关性较强。

公司开展油脂类套期保值业务,主要为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有效控制市场风险,规避或减少因混合油脂价格发生不利变动引起的损失,降低混合油脂价格变动对正常经营的不利影响,提升整体抵御风险能力,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

二、预计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1、套期保值交易品种:仅限于在商品期货交易所交易的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油脂类期货品种,具体为棕榈油、菜籽油品种。

2、业务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3月21日。

3、期货资金额度:套期保值的投资额度实行保证金、权利金的总额控制,最高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万元,可循环使用。

4、资金来源:自有资金三、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1、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作为开展油脂类套期保值业务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的原则、审批权限、操作流程、风险管理、信息保密等多方面做出明确规定,建立了较为全面和完善的套期保值业务内控制度。

公告书之上市公司公告解读25讲

公告书之上市公司公告解读25讲

上市公司公告解读25讲【篇一:我国上市公司公告解读和分析】目录信息披露信息披露作用 (1)基本义务 (2)披露信息 (3)内容与格式 (4)披露媒体 (5)公告审查 (5)常见问题 (6)为何上市公司要进行详尽的信息披露? .......6 披露的信息可以在何处查找? ....................7提前公告的信息可靠吗? (7)市场上对上市公司新闻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的信息是否算公司的信息披露? ....................8 上市公司所有的重要动态信息都必须公告吗? ..............................................................9 上市公司召开新闻发布会,或公司答记者问算不算信息披露? . (10)1我可以就公司公告咨询哪些公司负责人? .. 11 我可以随时查阅公司公告吗? (11)投资者通过哪些渠道可以获得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 ............................................... 12 公司信息披露是否可以刊登在任何一家报刊或网站媒体? .. (12)信息披露出现错误怎么办? ..................... 13 哪些信息的披露需作“事前审查”? (13)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的报刊或网站主要有哪些? (14)暂停上市的公司也要公告吗? (15)定期报告年度报告 (16)中期报告 (17)季度报告 (17)临时报告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18)2关注要点 ............................................... 18 公告时间 ............................................... 20公告形式 (20)对外(含委托)投资公告 (21)关注要点 ............................................... 21 公告内容 ............................................... 22 注意事项 (22)收购、出售资产公告 (23)公告要求 ............................................... 24 公告内容 ............................................... 26关注要点 (28)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公告 (29)公告要求 ............................................... 29 公告时间 (30)关联交易公告 (30)公告要求 ............................................... 31 关注要点 ............................................... 32 注意事项 ............................................... 33 公告时间 (34)提示公告 (35)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公告 (36)【篇二:第二讲上市公司公告阅读】第二讲阅读上市公司公告第一节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3个方面): 1 .及时披露所有对上市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2 .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而且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002221东华能源2023年上半年现金流量报告

002221东华能源2023年上半年现金流量报告

东华能源2023年上半年现金流量报告一、现金流入结构分析2023年上半年现金流入为2,964,360.64万元,与2022年上半年的3,021,451.09万元相比有所下降,下降1.89%。

企业通过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所收到的现金为1,535,866.92万元,它是企业当期现金流入的最主要来源,约占企业当期现金流入总额的51.81%。

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所产生的现金能够满足经营活动的现金支出需求,经营活动现金净增加127,275.66万元。

企业通过增加负债所取得的现金也占不小比重,占企业当期现金流入总额的37.65%。

但企业增加的负债所取得的现金,仍然不能满足偿还债务的资金需求。

二、现金流出结构分析2023年上半年现金流出为3,021,431.43万元,与2022年上半年的3,102,305.45万元相比有所下降,下降2.61%。

最大的现金流出项目为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占现金流出总额的46.78%。

三、现金流动的稳定性分析2023年上半年,营业收到的现金有所增加,经营活动现金流入的稳定性有所增强。

2023年上半年,工资性支出有较大幅度减少,企业现金流出的刚性明显下降。

2023年上半年,现金流入项目从大到小依次是: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现金流出项目从大到小依次是: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投资支付的现金;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四、现金流动的协调性评价2023年上半年东华能源投资活动需要资金124,180万元;经营活动创造资金127,275.66万元。

投资活动所需要的资金能够被企业经营活动所创造的现金净流量满足。

2023年上半年东华能源筹资活动需要净支付资金60,166.46万元,总体来看,当期经营、投资、融资活动使企业的现金净流量减少。

五、现金流量的变化2023年上半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负54,328.61万元,与2022年上半年负80,330.35万元相比现金净亏空有较大幅度减少,减少32.37%。

东华能源:半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2011-07-13

东华能源:半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2011-07-13

四、其他相关说明 上述预告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估算,公司 2011 年中期业绩具体财务数据以 公司公布的 2011 年中期报告为准。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业绩预告修正给投资者带 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 7 月 12 日
证券代码:002221
证券简称:东华能源
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 2. 前次业绩预告情况: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1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201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刊登于 2011 年 4 月 16 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预计 2011 年 1-6 月份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幅度为-10%—20%。 3. 修正后的预计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其他 项 目 本报告期 比上年同期增长:30% - 50% 盈利:589.3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盈利:766 万元–884 万元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二、业绩预告修正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修正未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修正原因说明 1、由于业务拓展,报告期主营产品销售量同比增长; 2、由于报告期以部分经营损失赔偿冲减业务运营成本。

东华能源:关于东华能源(茂名)烷烃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一期)进展公告

东华能源:关于东华能源(茂名)烷烃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一期)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221 证券简称:东华能源公告编号:2020-019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华能源(茂名)烷烃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一期)进展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华能源”)(茂名)烷烃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一期)(以下简称“茂名一期”),以公司控股子公司东华能源(茂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华茂名”)为实施主体,已于近期进入正式建设阶段。

现将截至本公告日的项目进展情况公告如下:1、2020年3月20日,公司与技术供应商美国霍尼韦尔UOP公司联合发布了新一代丙烷脱氢工艺技术,并签约应用在茂名一期建设上。

新工艺单程转化率提高了近一倍,能耗节约了30%,装置占地面积减少25%,其采用环境友好型催化剂且装置长周期运转3年以上。

2、2020年3月21日,公司与茂名市人民政府在茂名滨海新区举行茂名烷烃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开工活动,茂名一期正式进入建设阶段,公司也向全球领先的绿色化工生产商和优质氢能源供应商的成功转型迈出了坚实步伐。

茂名一期报批总投资1,661,736 万元,建设2套100万吨/年PDH装置,4套50万吨/年PP装置,2个50000GT(含3个5000GT)泊位的码头及配套库区、公辅设施等,项目将提供近千个就业岗位,预计2022 年3月建成投产。

投产后,每年将产出8万吨的氢气,公司将致力与茂名市一起共同发展氢能产业,积极参与大湾区氢能源产业链建设进程。

3、公司近日接到东华茂名通知,茂名一期获得由茂名滨海新区经济发展局颁发的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

建设性质为新建,建设内容包括2套100万吨/年PDH装置和4套50万吨/年PP装置,并配套建设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

4、截至本公告日,茂名一期的配套库区项目首批181亩土地已取得土地不动产权证;安全预评价、环境影响报告等前期审批均已获得批复,并取得了施工许可证,已开工建设。

宝新能源:独立董事关于退出房地产业务并处置相关资产的独立意见

宝新能源:独立董事关于退出房地产业务并处置相关资产的独立意见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退出房地产业务并处置相关资产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交所《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退出房地产业务并处置相关资产的议案》进行了审阅,并查阅相关资料和问询有关情况,听取董事会相关成员介绍,经过充分讨论后对本次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事宜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调整,有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做大做强新能源电力核心主业,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2、本次资产处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3、本次资产处置价格公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4、公司为本次处置的资产聘请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评估报告书,中介机构具有独立性,我们对参与本项目的中介机构独立性无异议。

5、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就本次资产处置的安排,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审议。

独立董事:
二○一三年六月十四日。

上市公司案例学习资产划转的109号文和40号公告

上市公司案例学习资产划转的109号文和40号公告

九个上市公司案例资产划转的109号文和40号公告财税〔2014〕109号,的具体配套政策管理性的公告即《关于资产(股权)划转企业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0号,一、资产划转税收政策109号文和40号公告要解决的问题该文就是为了解决国有企业之间无偿划转问题而出的文件。

最终出台的政策把”国有“两个字给去掉了,虽然政策意图是解决国有企业这种特殊税收问题,非国有企业似乎很少有这种无偿划转业务。

二、资产划转业务的具体税务处理规则和方法109号文和40号公告又规定了,几种不同架构模式下的资产划转业务的具体税务处理,但这些不同模式下的资产划转业务,需要共同遵循以下几前置性条件:1. 有合理商业目的、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2. 股权或资产划转后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被划转股权或资产原来实质性经营活动这条规定也同样是从59号文中搬过来,即“经营的连续性3.划转后连续12个月内交易双方的股权架构不能改变40公告第七条规定“交易一方在股权或资产划转完成日后连续12个月内发生生产经营业务、公司性质、资产或股权结构等情况变化,致使股权或资产划转不再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条件的,发生变化的交易一方应在情况发生变化的30日内报告其主管税务机关,同时书面通知另一方”,4. 划出方企业和划入方企业均未在会计上确认损益划出方借资本公积,贷资产;划入方借资产,贷资本公积。

【云天化集团分公司偿划转案例】2012 年 4月 10 日,云南省国资委出具云国资产权函【2012】32 号《云南省国资委关于安宁矿业分公司资产无偿划转云南磷化集团有限事宜的批复》同意将云天化集团安宁矿业分公司成建制、整体无偿划转至磷化集团。

2012 年 6月 6日,云南省国资委出具云国资产权函【2012】54 号《云南省国资委关于将安宁矿业分公司 6宗土地划转云南磷化集团有限公司关事宜的复函》明确将云天化集团安宁矿业分公司所使用的宗土地使用权划转磷化集团事宜。

东华能源: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同意函

东华能源: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同意函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同意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华能源”)的独立董事,在认真阅读了公司董事会事前向我们提供的有关资料的基础上,基于独立、客观的判断原则,发表意见如下:
一、对《关于业务转型及贸易资产剥离预案的议案》的意见
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前,公司已就《关于业务转型及贸易资产剥离预案的议案》及相关事项与我们进行了充分的沟通,提交了所涉关联交易事项的详尽资料,经认真查阅、审议和必要沟通,我们认为本次业务转型及贸易资产剥离所涉及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标的资产清晰,交易定价方式公允,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不存在任何利益输送或侵占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周汉平先生和周一峰女士应予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林辉陈兴淋赵湘莲
日期:二O二O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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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分析正式版

资产负债表分析正式版

资产负债表分析正式版东华能源股份(002221)资产负债表分析一、有关重大政策(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东华能源股份于2021 年7 月 1 日开始执行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在编制本期财务报告时开始执行金融工具列报准则。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股权投资,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应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作为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

(二)应收账款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期末余额前十名或期末单项金额占应收款项总额5%的应收款项(三)应收账款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则按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经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并入其他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依据其期末余额,按照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四)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发出材料采用加权平均法核算,发出库存商品采用加权平均法核算。

(五)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1)公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公司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3)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六)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在建工程项目按照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自营工程,按照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直接机械施工费等计量;出包工程,按照应支付的工程价款等计量。

在以借款进行的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计入在建工程成本。

东华能源: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的公告

东华能源: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的公告

1 证券代码:002221 证券简称:东华能源 公告编号:
2020-027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华能源”)于近日收到2019年度审计机构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名称变更通知,经主管部门批准,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更名为“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3年12月2日成立,合伙期限至2033年11月25日,注册地址为江苏省南京市中山北路105-6号2201室,执行事务合伙人为詹从才。

更名后,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格、团队资质、注册地址与联系电话等均无变化。

原业务及各项合同项下的权利与义务由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继续承担,原有业务关系及已签订的合同继续履行,服务承诺保持不变。

本次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变更,不涉及主体资格变更,不属于更换或重新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对公司的审计工作不会造成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改制重组助推兖矿东华公司高效跨越发展

改制重组助推兖矿东华公司高效跨越发展

改制重组助推兖矿东华公司高效跨越发展作者:梁纯毅来源:《中国经贸导刊》2012年第07期兖矿集团东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兖矿东华公司)是兖矿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011年,兖矿东华公司以改革改制和内部资源整合重组为主线,进一步理顺了管理体制机制,明晰了产业板块架构,有效整合了各类资源,助推了公司高效跨越发展。

一、兖矿东华公司改制重组的背景(一)公司的基本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兖矿东华公司前身为兖矿集团有限公司实业分公司,成立于2002年6月,是兖矿集团实施管理体制改革、集合原有地面弱小非煤产业单位而成立的专业化公司。

公司所涉及的产业有矿井建设、建筑安装、机械制修、冻结钻探、电气制造、房地产、商贸、餐饮等,呈现出“多、小、散”的特点。

随着实业公司的不断发展壮大,产业庞杂、产品布局分散、产品定位不够清晰明确、管理体制不够完善、法人单位多、产权链条长、不同法人主体间交易成本较高、内部同业竞争等问题日益凸显,公司改制重组工作逐渐摆上议事日程。

(二)公司改制重组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一是优化产业结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的需要。

针对产业庞杂、产品布局分散、内部同业竞争等问题,通过改革重组,优化企业产业链,提高产业集中度,优化资源配置,有助于提升产品的整体设计制造水平和技术研发创新能力,形成协同效应及发展合力,促进企业科学发展。

二是理顺管理体制,实现专业化模块管理的需要。

公司机电设备制造、建筑工程、房地产业等分散在多家单位,产品定位不够清晰明确,管理体制不够完善。

通过改革重组,实现专业化模块管理,有利于发挥整体竞争优势,为实现企业发展目标奠定体制基础。

三是规范产权关系,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需要。

针对公司法人单位多、产权链条长,不同法人主体间交易成本较高。

通过改革重组,减少法人实体数量,压缩产权级次,理顺内部管理关系和产权关系,能够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加强管控体系建设创造有利条件。

二、改制重组的主要做法(一)构建了“四子一分”框架,法人治理结构日趋完善2010年4月,山东省国资委审批通过了兖矿东华公司改制方案。

东华能源(茂名)碳纤维有限公司介绍企业发展分析报告

东华能源(茂名)碳纤维有限公司介绍企业发展分析报告

Enterprise Development专业品质权威Analysis Report企业发展分析报告东华能源(茂名)碳纤维有限公司免责声明:本报告通过对该企业公开数据进行分析生成,并不完全代表我方对该企业的意见,如有错误请及时联系;本报告出于对企业发展研究目的产生,仅供参考,在任何情况下,使用本报告所引起的一切后果,我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报告不得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需引用或合作,请与我方联系:东华能源(茂名)碳纤维有限公司1企业发展分析结果1.1 企业发展指数得分企业发展指数得分东华能源(茂名)碳纤维有限公司综合得分说明:企业发展指数根据企业规模、企业创新、企业风险、企业活力四个维度对企业发展情况进行评价。

该企业的综合评价得分需要您得到该公司授权后,我们将协助您分析给出。

1.2 企业画像类别内容行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资质空产品服务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纤维制1.3 发展历程2工商2.1工商信息2.2工商变更2.3股东结构2.4主要人员2.5分支机构2.6对外投资2.7企业年报2.8股权出质2.9动产抵押2.10司法协助2.11清算2.12注销3投融资3.1融资历史3.2投资事件3.3核心团队3.4企业业务4企业信用4.1企业信用4.2行政许可-工商局4.3行政处罚-信用中国4.5税务评级4.6税务处罚4.7经营异常4.8经营异常-工商局4.9采购不良行为4.10产品抽查4.12欠税公告4.13环保处罚4.14被执行人5司法文书5.1法律诉讼(当事人)5.2法律诉讼(相关人)5.3开庭公告5.4被执行人5.5法院公告5.6破产暂无破产数据6企业资质6.1资质许可6.2人员资质6.3产品许可6.4特殊许可7知识产权7.1商标7.2专利7.3软件著作权7.4作品著作权7.5网站备案7.6应用APP7.7微信公众号8招标中标8.1政府招标8.2政府中标8.3央企招标8.4央企中标9标准9.1国家标准9.2行业标准9.3团体标准9.4地方标准10成果奖励10.1国家奖励10.2省部奖励10.3社会奖励10.4科技成果11 土地11.1大块土地出让11.2出让公告11.3土地抵押11.4地块公示11.5大企业购地11.6土地出租11.7土地结果11.8土地转让12基金12.1国家自然基金12.2国家自然基金成果12.3国家社科基金13招聘13.1招聘信息感谢阅读:感谢您耐心地阅读这份企业调查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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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21 证券简称:东华能源公告编号:2020-003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业务转型及贸易资产剥离预案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1、本预案是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业务转型及贸易剥离的总体计划,预案涉及的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本预案涉及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相关董事会议案的审议,关联董事需要回避表决;后续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华能源”)为集中资源建设茂名、宁波烷烃资源综合应用产业基地、促进公司业绩稳定增长、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实现公司由全球最大的烷烃资源综合商社向全球领先的绿色化工生产商和优质氢能源供应商成功转型,拟退出LPG国际及国内贸易业务,并将相应的贸易类资产从公司剥离。

预案如下:一、贸易类资产剥离(一)交易标的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贸易类业务及对应的资产,包括:1、广西天盛港务有限公司100%股权;2、宁波优嘉清洁能源供应链有限公司100%股权;3、钦州东华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

(二)交易对手马森能源(新加坡)有限公司(MATHESON ENERGY PTE.LTD)(以下简称“马森能源”)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马森能源成立于2019年7月11日,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美元,股权结构情况:东华石油(长江)有限公司(ORIENTALPETROLEUM (YANGTZE) LIMITED)持股100%。

主要经营业务包括:各种商品的批发贸易,包括采购、贸易、船运和分销(销售)。

马森能源与东华能源受同一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

东华能源作为全球最大的烷烃资源综合商社,在全球LPG贸易体系中具有较大的影响力和一定的话语权。

LPG贸易不仅要保障公司绿色化工和氢能源业务的原料需求,也要确保中国在国际LPG市场上拥有一定的话语权,避免国际能源巨头操控市场引起价格大幅波动,对国内丙烷产业链的健康发展带来冲击。

公司贸易及相应的资产剥离给马森能源,有利于掌控LPG资源,保障化工原料供应安全,尽可能降低LPG交易价格大幅波动对国内LPG市场和相关化工行业带来的不利影响。

马森能源受让公司的贸易类业务和对应的资产后,将致力于LPG贸易的发展壮大,以国际化为导向,围绕2000万吨/年的LPG采购量、50条船的VLGC专属船队、终端的能源物联网建设和LPG的库存管理四大业务能力建设,打造全球一流的LPG 贸易商社。

(三)交易结构1、转让广西天盛港务有限公司100%股权拟由马森能源(或其境内子公司)收购广西天盛港务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具体转让合同另行签署,并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和信息披露义务。

资产评估(报表审计)基准日为2019年9月30日。

交易方式:现金收购。

其中,①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由双方签章生效后,支付交易对价的20%;②完成股权变更登记后十日内,支付交易对价的50%;③剩余款项在2020年12月31日前支付完成。

股权转让交易期间产生的交易成本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股权交割日后,受让方的经营成本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本次股权转让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广西天盛港务有限公司基本情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33,452.58万元、总负债9,263.60万元、所有者权益24,188.99万元;2018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49,429.90万元。

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69,985.38万元、总负债44,576.33万元、所有者权益25,409.05万元;2019年1-9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05,609.56万元(2019年第三季度报表未经审计)。

2、转让宁波优嘉清洁能源供应链有限公司100%股权拟由马森能源(或其境内子公司)收购宁波优嘉清洁能源供应链有限公司的100%股权,具体转让合同另行签署,并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和信息披露义务。

资产评估(报表审计)基准日为2019年12月31日。

交易方式:现金收购。

其中,①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由双方签章生效后,支付交易对价的20%;②完成股权变更登记后十日内,支付交易对价的50%;③剩余款项在2020年12月31日前支付完成。

股权转让交易期间产生的交易成本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股权交割日后,受让方的经营成本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本次股权转让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宁波优嘉清洁能源供应链有限公司基本情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44,535.17万元、总负债20,756.88万元、所有者权益23,778.28万元;2018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9,346.82万元。

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62,464.84万元、总负债39,547.27万元、所有者权益22,917.57万元;2019年1-9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3,767.41万元(2019年第三季度报表未经审计)。

3、转让钦州东华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拟由马森能源(或其境内子公司)收购钦州东华能源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具体转让合同另行签署,并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和信息披露义务。

资产评估(报表审计)基准日为2019年12月31日。

交易方式:现金收购。

其中,①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由双方签章生效后,支付交易对价的20%;②完成股权变更登记后十日内,支付交易对价的50%;③剩余款项在2020年12月31日前支付完成。

股权转让交易期间产生的交易成本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股权交割日后,受让方的经营成本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本次股权转让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钦州东华能源有限公司基本情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9,295.65万元、总负债5,424.94万元、所有者权益3,870.71万元;2018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92,652.05万元。

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8,338.99万元、总负债6,804.26万元,所有者权益1,534.73万元;2019年1-9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11,444.28万元(2019年第三季度报表未经审计)。

二、退出LPG国际贸易业务预案公司拟退出LPG国际贸易业务,退出后,(1)生产装置所需的LPG原料由公司自主在国际市场上采购与销售;(2)对于目前尚未到期的部分北美长约,由马森能源协助公司市场化处置,原则上采取由公司背对背销售给马森能源的方式,具体定价和交易方式另行协议约定;(3)马森能源根据公司的需求,为公司原料的国际采购承担保供义务,原则上,公司每年从马森能源采购的丙烷量不超过其全年实际需求的30%,价格一年一定,港口使用费等其他费用按实际金额结算。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有关事项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三、退出LPG国内批发业务预案公司拟退出LPG国内批发业务。

鉴于公司自主采购的LPG包含丙烷和丁烷,而丁烷不能用作丙烷脱氢(PDH)的原料,需要在市场上进行销售,同时由于船期错配等因素可能导致部分丙烷富余。

为避免同业竞争,公司拟将进口的丁烷和富余的丙烷委托马森能源代为处理,交易价格采用成本加成法确定。

具体协议另行协商签订。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有关事项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四、退出液化气仓储转运业务预案公司除用于保证生产装置自用的LPG外,退出LPG国际和国内贸易业务后,其拥有的码头、库区、储罐等产能尚有富余。

为实现资产效益最大化,公司同意马森能源及其子公司租用公司码头、库区、储罐,公司提供港口作业、仓储保管、转运等服务,并按照市场价格收取租金和相应的服务费用,收费标准一年一定,具体协议另行协商签订。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有关事项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五、委托经营船务预案公司退出LPG国际和国内贸易业务后,将专注于化工和氢能源产业的发展,拟将在手的8条租期10年的VLGC和4条租期1年的VLGC委托马森能源经营,委托经营协议另行签署,马森能源承担船队运营的盈亏。

公司因进口LPG需要VLGC运力服务的,优先选择租用马森能源受托经营的运力,因特殊原因无法满足的,公司可以另行租用VLGC以满足公司的运力需求。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有关事项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六、关于规范关联交易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治理要求,公司在现有经营范围内从事化工新材料和研发生产活动,不与马森能源产生新的同业竞争。

2、公司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与马森能源及关联人的关联交易,对无法避免或者因实现丙烷资源保供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相关报批手续,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实施时间安排1、2020年2月29日前完成公司决策流程并对外披露,启动业务、财务、人员的剥离等;2、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拟剥离资产的评估和交割等。

八、过渡期损益安排公司剥离资产中包含应收账款或其他应收款的,公司负责协助承接方清收应收账款。

股权转让协议签署至完成变更登记期间,风险由马森能源承担。

九、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1、本次业务转型和贸易资产剥离预案产生的净现金流,将主要用于茂名项目建设。

2、本次业务转型和贸易资产剥离后,公司用于国际和国内贸易的资金将会逐步下降,财务负担逐步减轻、盈利水平逐步提升。

3、在本次业务转型和贸易资产剥离之后,公司将由全球最大的烷烃资源综合商社向全球领先的绿色化工生产商和优质氢能源供应商成功转型;并将产业链逐步下延到氢能源产业和以PP为原料的新材料产业,成为以新能源、新材料为主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践行者。

十、其他本次业务转型和贸易资产剥离预案涉及的交易,需要股东大会审议的,将按流程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后续进展将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本次投资可能存在的不确定性,注意投资风险。

十一、备查文件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2、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3、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同意函;上述备查文件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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