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拥工作制度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双拥工作制度
一、双拥领导小组要定期的向党委、政府汇报双拥工作情况;党委行政每季度召开一次双拥工作专题会议,分析研究双拥工作形势,分阶段安排工作,确保双拥工作落在实处。
二、为安军心,稳定社会,坚决贯彻《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按条例规定落实优待政策。
三、专款专用,及时发放由民政局、财政局下拨的各种抚恤补助款。由乡农村信用合作社直接发放存折到本人,做到及时、准确、手续齐全。
四、对军烈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现役军人家属,各类伤残军人,复员军人,退伍军人,义务兵生活困难家属实施社会捐助救济,开展互帮互助的群众性优抚、优待活动。
五、加强与驻军部队协商双拥共建活动,积极开展互办实事,及时协调解决军地关系,做到常年有活动,半年有小结,年终有总结,注重培养典型,积极推广经验,促进和完善双拥共建成果。教育群众保护国防军事设施,不得随意干扰部队正常训练和骚扰营区,严防咨窃驻军物资和打架斗殴。
六、按照国家双拥工作“六条标准”、“八项要求”,定期或不定期的开展自我检查,促进双拥工作的健康发展。
七、开展拥军优先服务活动,组织辖区窗口,共建共育,开展国防教育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村级双拥工作制度
1、各村干部对辖区内的优抚对象每季度走访一次,遇“八一”、春节等重大节日,上门慰问烈军属,征求烈军属对“双拥“工作的意见、建议。
2、组织拥军优属志愿车服务队,上门为烈军属服务全年不少于二次。
3、尽力帮助烈军属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和生活困难,同等条件下优先帮助,照顾烈军属。
4、全年召开烈军属座谈会不可少于1次,介绍双拥工作情况和计划,听取他们对双拥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5、广泛开展国防教育,全年国防教育黑板报宣传不可少于2期,广播宣传不低于12次,增强辖区居民的国防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