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10制度

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10制度
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10制度

食品质量安全承诺制度

第一条食品质量安全承诺制度即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要向社会做出郑重承诺:保证守法生产经营,保证生产的食品质量合格、安全,不会危害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第二条在申(换)食品生产许可领取证书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要与当地质监部门签订食品质量安全责任书。

第三条制作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控制公示板。内容包括:企业资质情况、承诺内容、监管人员、分类监管等级、投诉举报电话等,并在生产加工场所显著位置悬挂,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条承诺内容应包括:1、保证遵照《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落实国家质检总局《关于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的公告》,主动维护食品安全秩序,自觉接受质监部门监管,依法承担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2、保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组织生产,保证产品质量合格、安全,不会危害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3、保证生产加工环境、生产条件等持续保持获证要求。4、保证生产加工过程中所使用的原辅料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不添加非食用物质,不滥用食品添加剂,不使用回收食品做原料加工食品。5、保证不生产加工假冒伪劣食品,不偷工减料,不掺杂使假,不以假充真。6、保证不伪造产品标识,不冒用QS标志,不标注虚假生产日期。7、保证遇有食品质量问题及时报告相关质监部门,不欺骗,

不隐瞒,主动配合调查,及时妥善处置。本单位将严格履行以上承诺,如有违犯,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敬请广大员工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等。

进货查验制度

第一条食品质量安全进货查验制度是指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应当对用于生产加工食品的原辅材料、添加剂、包装材料和食品容器、食品用工具设备等食品相关产品的质量严格把关,不符合质量安全要求的,不得用于食品生产加工。

第二条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应通过制定采购文件、采购计划、采购清单或采购合同,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等措施,对所采购的产品进行有效控制。

第三条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应当索取并检查供货单位和生产单位的资质证明,查验并留存营业执照及生产许可证等证照。

第四条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对购进的原辅材料、添加剂、包装材料和食品容器、食品用工具设备等食品相关产品,要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合格证、检验检疫证明、产品检验报告等质量合格证明,验看产品标识,或者自行检验、委托检验合格;采购进口需法定检验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向供货者索取有效的检验检疫证明。

第五条进货时应进行如下查验:

(一)标识查验。所进货物标签标识应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事项。标识内容包括:品名、产地、厂名、执行标准代号、规格、配方或者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批号或

者代号、保质期限、使用范围与使用量、使用方法等。

(二)感官查验。所进货物不应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不应受到污染。

(三)合格证明查验。对无法提供有效合格证明文件的,应依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自行检验或委托检验。

第六条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不得使用非食用的原料生产食品;禁止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不得以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生产食品;不得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生产食品。

第七条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等食品相关产品必须采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原材料,对人体安全无害,便于清洗和消毒。

质量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质量档案包括企业建立的台帐和生产过程的记录、质量管理制度及工艺文件、外来的质量相关文件、相关的影像资料和其他需要归档的有关材料。

第二条企业建立的台帐和生产过程的记录包括:进货验收记录、进货台账、环境场所清洁记录、生产设备清洗消毒记录、库房保管记录、生产投料记录、关键控制点控制记录、出厂检验记录、产品检验留样记录、不合格产品处置记录、不合格原料处理记录、产品销售记录、不合格产品召回记录、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记录、学习培训记录、消费者投诉受理记录、风险收集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记录、检验设备记录、停产复产记录。

第三条企业质量管理制度及工艺文件包括:食品质量安全承诺制度、进货查验制度、质量档案管理制度、生产过程控制制度、出厂检验制度、从业人员管理制度、不合格产品召回制度、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不合格品管理制度、风险监测和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制度;厂区、车间分布图;工艺流程图(应标明质量关键控制点);关键工序作业指导书或操作规程。

第四条质量相关文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代码证等有效证件;与企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及产品标准;计量器具检定证书;监督抽查检验及委托检验报告单;食品添加剂备案书、与监管部门签订的食品质量安全责任书和承诺书;企业年度审查报告、从

业人员健康证明及其它质量文件。

第五条质量档案由专门人员负责收集、整理、归档,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生产过程控制制度

第一条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具备和持续满足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生产环境、生产场所和生产化验设备、人员等条件,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厂区道路应采用便于清洗的混凝土,沥青及其他硬质材料辅设,防止积水及尘土飞扬。生产区与生活区应相互隔离;生产区内不得饲养家禽家畜;坑式厕所应距生产区25米以外。厂区内垃圾应密闭式存放并远离生产区,厂区内不得散发出异味并不得有各种杂物堆放等。

第二条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应定期对厂区内环境、生产场所和生产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和清洗消毒,并保存记录。同时应建立和保存停产复产记录及复产时生产设备、设施等安全控制记录。

第三条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具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第四条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第五条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应建立和保存生产加工过程关键控制点的控制情况,包括必要的半成品检验记录、温度控制、车间洁净度控制等。

第六条食品生产加工人员应接受健康检查,取得体检合格证者,方可参加食品生产。食品生产加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进车间前,必须穿戴整洁划一的工作服、帽、靴、鞋,工作服应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 并要把双手洗净,防止污染食品。直接与原料、半成品和成品接触的人员不准戴耳环、戒指、手镯、项链、手表,不准浓艳化妆、染指甲、喷洒香水进入车间。

第七条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现场,设备设置应根据工艺要求,布局合理。上、下工序衔接要紧凑。应避免人流、物流交叉污染,避免原料、半成品、成品,生制品与熟制品交叉污染。原辅材料不得直接与地面接触。成品应有固定包装,包装应在良好的状态下进行,防止异物带入食品。使用的包装容器和材料,应完好无损,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包装上的标签应按GB 7718的有关规定执行。不应使用回收食品等。

第八条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用水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第九条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

第十条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具备能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生产设备和相关辅助设备。不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应当符合计量、特种设备等相应规定。

出厂检验制度

第一条食品出厂必须经过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出厂销售。

第二条具备出厂检验能力的可开展自行检验。不具备出厂检验能力的,必须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并签订委托检验合同。出厂检验项目与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规定的项目应保持一致。

第三条企业应建立和保存出厂食品的原始检验数据和检验报告记录,包括查验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执行标准、检验结论、检验人员、检验合格证号或检验报告编号、检验时间等记录内容。

第四条自行开展出厂检验的企业,应具备必备的检验设备,计量器具应依法经检验合格或校准,相关辅助设备及化学试剂应完好齐备并在有效使用期内。

第五条自行开展出厂检验的企业,检验人员应具备相应能力,定期参加培训。

第六条自行开展出厂检验的企业;按规定进行实验室检测比对,建立并保存比对记录。

第七条企业应按规定保存出厂检验留存样品。产品保质期少于2年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的保质期;产品保质期超过2年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从业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条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具有与食品生产加工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质量管理人员、熟练技术工人和检验人员。

第二条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食品质量安全知识,企业要组织职工定期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其他食品安全知识,并建立培训档案。

第三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甲型、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第四条从事食品生产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并建立健康档案。

第五条从事食品生产人员应采取适当方式公示健康证。

第六条食品从业人员应坚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禁止长发、长胡须、长指甲、戴手饰、涂指甲油、不穿洁净工作衣帽上岗和上岗期间抽烟、吃零食以及做与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无关的事情。(GB14881)

不合格产品召回制度

注:按照国家质检总局《食品召回管理规定》(质检总局令第98号)执行。

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第一条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本企业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第二条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应当成立食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小组,企业的法人代表必须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事故全面负责。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企业负责人除按照有关规定向相关部门报告外,应立即向本行政区域内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

报告内容主要包括:

(1)发生事故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地址;

(2)事故疾患者(含疑似患者)的发病时间、发病人数、临床症状及体征;

(3)治疗单位、地址,抢救治疗的基本情况;

(4)事故现场采取的措施和调查处理的工作进度;

(5)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6)需相关单位协助事故救援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7)事故的报告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及报告时间。

报告应采用电话、传真或其它快捷有效的方式。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应当立即予以处置,防止事故扩大。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原辅材料、半成品、成品不合格的处理。

第二条企业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不合格品控制的归口管理,负责不合格品的规定,并组织评审和处置。不合格品的负责部门负责不合格的记录、标识,隔离和处置的具体实施。

第三条不合格原辅材料可以采用拒收、让步接收(但应符合国家相应标准)、报废、返厂等办法处理。

第四条对不合格半成品、成品可以采取如下措施进行处理:按照标准允许返工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人员应按相应技术规程的操作工艺,予以返工,经重新检验合格后方可放行;按照标准不允许返工的不合格产品,应采取先行隔离、后期销毁的措施予以处理,填写不合格品销毁记录。

风险监测和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制度

第一条企业应主动收集企业内部发现的和国家发布的与企业相关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信息。

第二条发现与食品企业相关的食品安全风险时,要组织企业技术人员和质量管理人员及时做出反应,实施有效应对措施。

第三条企业要及时向辖区质监局报告与企业有关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信息。

第四条企业应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

第五条企业应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

如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如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一、充分认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意义。 安全生产能不能搞好,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领导层对安全生产的认知程度。企业各级干部尤其是领导班子成员必须要提高自己的思想意识,充分认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意义。 往小了说,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在当今工业化转型、城市化加速、经济国际化提升的时代大背景下,对企业的生存发展提出了新的挑战和考验。这一时期,既是战略机遇期,也是矛盾凸现期,同时也是各类安全事故易发期。如果企业不能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让安全事故易发期演变为安全事故高发期、频发期,企业就不可能有稳定的社会环境、优越的投资环境和良好的发展环境,势必对企业的可持续发展造成深远的影响。 往大了说,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现实要求。中央反复强调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人是宝贵的社会资源,以人为本就是以人的生命为本,科学发展首先强调安全发展,和谐社会首先强调关注生命,安全生产本身就是对人的生命权益的维护。如果企业各类事故不能有效控制,不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巨大损失,还给受害者家属造成无法弥补、无法挽回的影响,失去了幸福感,更谈不上和谐社会。 因此建设和谐社会,必须以安全生产为前提和保障。 二、健全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江泽民同志曾讲过“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这一至理名言。其指明安全生产工作的根源是“消除隐患”,表明抓安全生产的科学方法是“预防为主”,更指出安全生产的关键环节是“强化责任”。消除隐患是根本,加强防范是重点,落实责任是关键。那么,如何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呢?关键要做好以下几点: (一)推行“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就是要建立健全各级领导班子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其他副职领导既要对分管业务工作负责,又要对分管领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各级职能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做好主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 (二)确保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企业应通过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形式,将安全生产责任分解落实到基层单位和部门,基层单位、部门再以责任书形式落实到班组,班组落实到岗位和职工个人。责任书应根据各级人员不同的职责进行区分,但宗旨是明确安全生产的责、权、利,形成一种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三)积极推行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在岗职工要根据自己的岗位安全职责填写《安全承诺书》,通过签订《安全承诺书》让每一名职工都明确自己在安全生产活动中应享有的权利和应担负的义务,让职工感到安全责任的压力和安全生产的重要,时时刻刻想到安全。同时,开展安全承诺制度,对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实现安全生产目标,提供了可靠的基础保证。(四)完善安全生产奖惩机制。市场经济条件下,要做好安全工作离不开经济杠杆的调节作用。安全考核应与奖金待遇挂钩,考核过程必须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实发挥作用。突出重奖重罚的原则,奖要奖得让人眼红,罚要罚得让人心痛。若发生事故,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并依照事故性质及应负责任的大小,与各级领导的“票子、面子、帽子”挂钩,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三、正确理解安全与效益的关系,确保安全生产合理投入。 首先来算一笔帐,国发23号文最新规定提高工伤事故死亡职工一次性赔偿标准,从2011年起发生一起生产安全事故,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调整为按全国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

企业工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doc

企业工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是建筑企业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建筑企业管理的落脚点。企业管理中很多问题必然会在项目施工现场得到反映,作为建筑企业的最基层的基础工作,施工项目质量安全管理其首要任务是保证施工活动能有秩序、高效率地进行,现场出现的各种施工技术质量安全问题,有关施工技术人员在现场应该及时解决,只有通过精心的施工组织管理,才能使每项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实现公司预定的质量安全目标任务。对如何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提升企业的信誉度,通过去年公司在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总结一些经验和教训。 一、2016年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回顾 2016年,公司质安科在公司领导的带领下,认真贯彻公司关于加强质量安全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扎实开展以“用户在我心中,质量安全在我手中”为主题的质量安全提升活动。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稳中有升,质量安全品牌进一步得到提高升,回顾2016年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总结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特点: 1、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确保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运行舒畅。 在公司质量安全管理检查中发现,一些项目工程在项目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中,质量安全检查验收人员配备不全,兼职现象严重,无专职质量安全检查人员,施工过程中常出现一些质量安全通病问题,针对这一问题,在公司领导的配合支持下,通过对项目部承包负责人持续不断说服引导,及时指出项目管理体系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使项目承包负责人思想认识到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的重要性,逐步的完善项目部质量安全

管理体系,为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2、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及公司级技术交底制度,提升项目部综合素质。 项目部管理班子素质决定了项目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高度,工程开工前通过向项目部进行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和公司级技术交底制度,提高项目部对质量安全的认知,主要内容围绕项目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的健立、质量安全通病的防治、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质量安全验收规范标准及强制性条文和地方一系列质量安全控制文件、以及质量安全问题奖罚制度等一些内容,进一步增强项目部每一位员工的质量安全意识,提升项目部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3、树立优秀项目部典范,促进工程质量安全稳定提升。 树立优秀项目部典范,以优秀项目部为典范的工作思路,表扬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优秀的单体工程,黄山区芙蓉农贸市场项目工程,自始至终严格控制质量安全,工程实体及观感质量安全优良,为公司的项目管理、质量安全控制树立了管理样板,激发了其他项目工程严格按照规范施工的积极性,保证了工程质量安全的稳定提升。 4、针对存在的质量安全问题组织召开质量安全专题会,解决具体质 量安全通病。 质量安全通病的存在,看似不可消除、不可避免,但通过严格的管理,坚定的信念,在施工前、施工过程、施工后采取相对应措施进行预防和纠错,对质量安全通病的消除会起到良好的效果,2016年度根据施工过程中经常出现的质量安全通病,及时组织项目部相关人员,针对存在的质量安全问题组织召开质量安全专题会,帮助项目部找出质量安全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解决质量安全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协助项目部制定整改方案,整改后及时进行复检验收,直至整改符合规范要求,在悦达香溪花园一期工程,由于工程施工面多且比较分散,施工作业施工班组多,分包项目多,交叉作业等施工特点,施工过程中检查存在许多质量安全问题,已经针对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汇报材料

根据市县安监部门的工作安排,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学习市安委会“关于贯彻落实《xx省深化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承诺制深化年”的活动。 我公司今年多次召开公司会议,对法人承诺制度的有关文件进行学习。特别是针对xxx年xx号文件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制定本公司的工作方案和布署:广泛的宣传,使法人承诺制度深入到班组,车间。把注重工作安排,提升到一个新的起点。 1、完善公司各单位承诺制方案,责任状和兑现计划。 2、根据承诺书的内容,落实兑现计划,根据生产的实际情况和任务指标,在广大员工中实施兑现计划。 3、针对我公司各工种岗位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对原有的“三项制度”进行完善,使其更有法规性和实用性,既满足于现场管理又具有约束机制。 4、新进厂的员工进行了进厂、车间和班组教育72小时。经过考试方能进入岗位,并完善了职工教育档案,签订了劳动合同。 5、隐患排查工作:隐患排查是每位领导和职工日常工作中最重要的一项。车间主任、班组长和专兼职安全员,深入到现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建立了隐患排查,登记和销

号等项制度,并每月上报区安监局。公司加强对“两个重点一个重大”及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监管。公司领导每周对其进行检查,安委会每月组织各部门,对全公司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落实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下达整改令,指定整改期限。 6、对事故的可能性,突发性,制定的综合和专项应急预案,并完成备案,又与临单位签订了应急救护协议。 7、职业病的防治工作:公司建立了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成立了管理小组。每年定期对职工进行体检,特别是对刚入厂的新工人。首先要经过体检和教育培训后方能上岗。改善工作环境,降低粉尘和噪音的危害,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 8、公司坚持落实每日早调会制度,将安全工作与生产、经营工作同安排同部署,车间每周召开安全会议,班组每日开班前安全工作会,并做好会议和交接班记录。 现在正是承诺制度的进一步深化兑现阶段,我们公司一定按照省市县各级安监部门的统一部署,进一步的落实和深化,向兄弟单位学习好的方法和措施,向上级安监部门多请示,向有关文件相对照进一步做好我公司的承诺兑现工作。使公司健康有序的发展。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

关于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 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的公告 (总局公告2009年第119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相关法聿法规规定为督促食品生产力n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规范食品生产力n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乍、保障食品质量安全,国家质检总、局制定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自201(年3月1日起执行。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质检总局反映。 特此公告。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食品生产力[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第■章总则 第一条为督促食品生产加n工企业(以下简称“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规范企业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乍,保障食品质量安全,依据《中华人民洪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相关法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旨企业是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聿规定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 本法规范对象为获证的食品生产企业。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mT采取听取企业汇报,查阅企业记录,询问企业员工,核查生产现场,检验企业产品及所用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调查企业利益相目关方等方式,依法对企业执行有关法聿法规和标准等情况(除对企业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过程的现场核查外)实施监督检查,适用本规定。 下戈线咅部分列举了监管部门实施监督检查的方式。 第四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家质检总局”负责制(修)订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并对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本规定实施监督检查的情况进行指导和检查。

企业主体责任的主要内容

企业主体责任的主要内容: (1)具备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2)依法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规定;(3)依法为从业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品,并指导、监督其正确佩戴和使用; (4)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确保资金投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需要;按规定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依法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积极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6)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7)保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资金,依法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相关上岗资格证书,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8)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依法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监控;(9)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行政许可; (10)统一协调管理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11)依法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及时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 (12)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预防和职业病防治工作;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责任。 安全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1)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 (3)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4)组织开展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5)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主要负责人职责(安法第17条):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六)事故调查和分析 根据事故调查所确认的事实,确定事故性质; 分析事故调查确认的事实,确定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 根据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确定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 根据事故后果和事故责任者应负的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知识(最新)

2020年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为“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那您知道新《安全生产法》中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哪些具体要求吗? 1.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 国务院23号文明确要求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新安法则将其上升为法律规定,第三条明确规定“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并在其后的章节中对此作出更为详细的规定。(第三条) 2.建立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体现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是一项长期的、基础性的系统工程,代表了现代管理的发展方向,有利于全面促进企业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近年来,安全生产标准化取得了显著成绩,企业本质安全生产水平持续提高。在总结多年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新安法第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第四条) 3.建立高危企业安全管理人员任免告知制度。 从事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及矿山开采、金属冶炼活动,安全风险较大,极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其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有较高的安全生产知识水平和安全管理技能。为此,新安法第二十三条明确了高危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重要地位,其任免应当告知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以便监管部门掌握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变化情况,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第二十三条第四款) 4.建立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新安法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这一规定,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要求的重要体现。把多年来坚持实行并不断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上升为法律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5.建立重大事故隐患越级报告制度。 在安全管理工作实践中,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向生产经营单位的有关负责人报告后,生产经营单位的有关负责人由于各种原因,不予处理或者不及时处理,常常导致事故发生。新安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依照前款规定向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有关负责人不及时处理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可以向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这一规定,赋予安全管理人员越级报告的权利,规定有关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的职责,有利于及时排除重大隐患,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第四十三条)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情况自查报告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 任情况自查报告 篇一:20XX年食品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自查表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情况自查表 编号:20XX() 企业名称:产品名称: 篇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情况自查表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情况自查表 编号: 企业名称产品名称生产地址自查日期 —1— —2— —3— 篇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

关于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 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的公告 (总局公告20XX年第119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督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规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保障食品质量安全,国家质检总局制定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自20XX年3月1日起执行。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质检总局反映。 特此公告。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 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督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规范企业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保障食品质量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企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

安全法》等法律规定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 本法规范对象为获证的食品生产企业。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采取听取企业 汇报,查阅企业记录,询问企业员工,核查生产现场,检验企业产品及所用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调查企业利益相关方等方式,依法对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等情况(除对企业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过程的现场核查外)实施监督检查,适用本规定。 下划线部分列举了监管部门实施监督检查的方式。 第四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制(修)订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 检查规定,并对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本规定实施监督检查的情况进行指 导和检查。 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其职权范围内负责 本辖区企业的监督检查工作,上级部门应对下级部门依据本规定实施监督检查的情况进行指导和检查。 管辖:基层质监部门对辖区内的企业实施监督检查。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为企业落 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工作提供保障。 该条理解:提供保障概指相关人员、车辆、办公设备、专项经费等保障。

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事项清单

一、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 01、压紧压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 企业董事长、总经理等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应亲自推动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经常深入一线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监督安全生产制度落实,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每年至少向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报告一次安全生产情况,接受职工、股东监督。加强对下属独立法人单位的监督检查,督促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02、坚持依法生产经营 企业必须牢固树立法治观念,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依法取得安全生产相关证照和许可,符合法律法规、国家和地方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及时主动获取并严格执行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依法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规章规程和安全防范措施,严禁使用国家和省明令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设备及工艺,及时淘汰更新陈旧落后的设备及工艺。生产有毒有害物质或发生事故可能影响公众安全健康的高危行业企业,应建立与公众沟通的交流机制,定期公布相关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03、加强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 企业应依法依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其中,高危行业企业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危险化学品、矿山、道路运输、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内达到一定规模的生产经营单位应配备安全总监、注册安全工程师。 04、加大安全生产经费投入 企业应将安全生产投入纳入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足额提取并按规定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安全生产设备设施、风险辨识管控、隐患排查整治、设备维修保养、安全教育培训、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保险、应急演练、事故救援等安全生产支出。高危行业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其他企业应积极投保。 05、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企业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健全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积极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标准化创建等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

解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解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包括那些? 主体责任主要包括组织机构保障责任、规章制度保障责任、物质资金保障责任、教育培训保障责任、安全管理保障责任、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责任。 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那些人?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包括董事长、总经理、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以及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实际控制的其他人员。 安全管理制度应该包括哪些方面?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当涵盖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会议、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安全设施和设备管理、职业病防治管理、安全生产检查、危险作业管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安全生产奖惩、事故报告、应急救援,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哪些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并督促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落实;

(三)确定符合条件的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四)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落实本单位技术管理机构的安全职能并配备安全技术人员; (五)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向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股东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接受工会、从业人员、股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 (六)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依法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规定; (七)组织建立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机制,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八)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九)依法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文化建设和班组安全建设工作; (十)组织实施职业病防治工作,保障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 (十一)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十二)及时、如实报告事故,组织事故抢救; (十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危化品企业安全管理机构或安全管理人员怎么配?

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心得体会.doc

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心得体 会 安全,是现代社会永恒的主题。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在发展经济过程中的重要性日益显著,安全生产关系到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生产的健康发展,是一切工作的保证,也是一切工作的基础。安全生产作为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项社会工程,要实现安全生产的长治久安,必须树立大安全理念,健全社会性监管,发挥社会性资源,建立安全文化阵地,才能有效的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才能实现安全生产长治久安。 国务院把2009年确定为“安全生产年”以来,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治理行动、宣传教育行动“三项行动”,深入开展法制机制体制建设、保障能力建设、监管队伍建设“三项建设”,加强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管理,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此,就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看法如下: (一)落实“三项岗位人员”责任制,突出企业负责人安全责任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企业责任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全责。电力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管理主体责任要求,建立健全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层层分解落实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人员保障、安全投入、技术及物资保障、隐患排查治理、教育培训及事故

报告、应急救援等方面的责任,把安全生产作为考核企业管理人员工作业绩的重要指标。电力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坚持一线带班制度,加强安全基础管理,深入现场,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位。学习和借鉴国内外先进电力企业的管理模式,注重安全文化建设,加强岗位责任制和班组建设,充分发挥人的因素,主动解决物的不安全状态。 (二)广泛开展全员安全培训教育 大力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广大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强制全员培训;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加强电力行业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广泛聘任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电力安全技术管理,提高电力行业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等“三项岗位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技能训练,严格持证上岗制度。严格教学管理,改进教学方法,增强培训的针对性,严禁未经安全培训教育的人员上岗作业。对不具备电力从业人员基本要求和电力职工基本素质的人员严禁上岗,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遵纪守法意识和维权意识。 (三)全面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 质量标准化建设是加强电力基础工作,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本质安全的根本途径。安全质量管理体系和方法强调安全生产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以及安全质量的高度统一性,是一项系统工程。电力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关于深入开展电力安全质量标准电力作的通知》要求,全面开展安全质量标准电力作,至少每月开展一次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检查,形成动态考核验收机制。加强学习交流,相互借鉴,共同进步,全面提高我

新郑市邓氏食品厂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自查报告

新郑市邓氏食品厂 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自查报告 新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落实《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我厂按照新郑市局总体部署,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情况》开展自查自纠活动。现对厂自查工作作如下汇报: 一、企业自查的情况: (一)、保持企业资质的一致性: 我厂全称为新郑市邓氏食品厂,于2010年10月在新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的,是一家正规食品生产型企业,生产地址在新郑市郭店镇五里口转盘东,企业建筑面积1800平方米、企业法人为余满平,主要从事调味面制品的生产和销售,现有员工36人、其中技术管理人员5人。设立独有的品质管理部门,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有齐全、有效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在企业内部,配备技术人员和检验人员,对原材料采购、研发设计、生产工艺、生产过程、产品储存运输、销售、售后服务进行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并有严格的质量标准,为产品食用安全、产品卫生质量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我厂始终遵循“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这一准则,一如

既往的严把质量关,共同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消费者提供安全、健康的放心食品。 (二)、建立进货检查记录制度: 1、食品原材料的控制情况: 我厂在企业内部,配备技术人员和检验人员,原材料检验人员,能严格按照原材料验收标准,对每批原物料进行感官检验,对新供应商提供的原料或新的原物料,依据原料质量标准及国家标准,对首批来料进行理化、微生物及其它指标的检测,确保原料合格后接收。在随后的供货过程中,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测,同时索取供应商有效的产品检验报告,确保了厂所接收原料的安全性和质量的稳定性,满足了我厂食品安全、产品质量的要求,保证了生产正常使用。 同时,对重点原物料进行重点索证、检验,特别是对面粉、食用油、食用盐等原材料,每个批次索取具有法律效力的检验报告,进场厂后做全面检测,对企业没能力检测的项目,送新郑市质量检测中心检测,待各项指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后投入生产。 通过以上努力,我们做到了不合格原材料不准入库,保证不合格原材料不用于生产。同时品质管理部根据实践经验和生产需求,不断改进和优化验收程序,逐步减少误判率,提高检验准确率。在2010年,原料漏检率为0,检验准确率为98%,原料一次抽检合格率达到96%以上,供应商供货质量稳步提高。 2、食品添加剂控制情况:

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方案

20XX年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方 案 一、指导思想 以“****”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 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 年〕23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冀办发〔20XX年〕30号)精神,强化企业安 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基础建设,加强责任落实,加强依法监督,深化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宣教“三项行动”和法制体制机制、 保障能力、监管监察队伍“三项建设”,推动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好转。 二、工作目标 杜绝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遏制一般事故,确保完成石家 庄市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十X 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三、工作重点 (一)深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要以安全生 产承诺为抓手,把安全生产承诺兑现落实工作日常化、制度化、 规范化。要制定承诺兑现落实计划和保障承诺兑现落实的具体措施,确保安全承诺内容按时、按质、按量全部兑现。安全承诺单

位每月要对承诺兑现落实情况进行一次统计分析,每季度对本单 位安全承诺兑现落实情况进行汇总整理,形成书面材料报本地行 业主管部门。各级、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经常深入安全承诺单位, 定期了解掌握承诺内容兑现落实情况,督促相关单位积极采取有 效措施,落实安全承诺内容。 认真落实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 按要求进行整改、抗拒执法检查、非法组织生产经营活动或有其 他严重违法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 要加大违法违规行为在新闻媒体上公开曝光力度和执法检查频次,推动企事业单位兑现安全承诺,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二)深化依法监管工作。各有关部门要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 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等行为。要把日常执法监察与专项执法行动相结合,提高执法的针对性、有效性。 以联合执法机制推动各领域执法工作。在做好危险化学品和 烟花爆竹、冶金建材、作业现场职业危害等重点领域执法工作的 同时,组织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相关部门对建筑施工、特种 设备、交通运输、人员密集场所、非煤矿山等行业和领域开展联 合执法,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处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推动各 领域执法工作的开展和联合执法机制的进一步完善。严厉打击安 全生产领域内非法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 各乡镇区、有关部门要对无证、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从事生

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安全就是企业永恒得主题,企业就是安全生产得责任主体,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就是企业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得本质要求,就是企业树立与落实科学发展观得客观要求。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搞好安全生产就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得必然要求,就是建设与谐企业得迫切需要。因此我们必须在六个方面采取有力措施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落实企业抓安全得责任。 一就是要落实企业主要责任人抓安全得责任。企业得主要负责人就是本企业安全生产得第一责任人,抓生产经营就是第一责任人,抓安全生产也就是第一责任人。既要对企业得生产经营负责,又要对企业得安全生产负责。分管安全工作得其她领导也要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共同承担起安全管理得责任。 二就是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制,不留死角。抓安全生产工作,关键就是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得落实。要层层签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各类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制,真正做到一级抓一级,逐级落实责任得安全生产责任追究格局。要坚持做到“抓住不落实得事,追究不落实得人”,层层落实责任,建章立制,把安全生产责任分解逐级延伸落实,把安全生产得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人。 三就是要加大推行安全责任制与追究制得力度。推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与追究制,关键就是要坚持做到“四个同时”,即安排生产经营等工作

时,同时安排安全管理人员在安全工作上应负得责任;在下达经济指标时,同时向安全管理人员提出安全责任要求;在考虑经营得执行情况时,同时要考虑安全责任制与追究制得执行情况;在干部提拔重用时,既要考核政绩同时考核安全生产得贡献,对安全生产搞不好得,一律不用。从而进一步增强安全管理人员抓好安全工作得责任感、压力感与紧迫感。 2、落实加强安全管理得责任。 一就是安全工作要到位。当前,在一些企业里,存在一些部门得管理者没有把本部门、自己得岗位纳入到安全工作中去,把自己当作一个旁观者,当成局外人,认为安全工作与己无关。其实,企业里,所有得管理者、所有得管理部门都不就是旁观者,都不就是局外人,在安全工作中都承担着重要得安全责任,都必须按照自己得职责,来完成安全工作中所担负得责任。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检查在设备、技术、质量、工作环境、员工技能素质等方面存在得问题,反思本部门工作就是否到位、责任就是否落实,分析员工,制定整改措施,狠抓落实。党群部门要认真检查在宣传、教育、组织、发动员工,提高员工安全意识,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方面方面工作就是否到位、责任就是否真正得到落实。只有各部门明确安全监管责任,增强责任心,才能切实发挥作用。 二就是安全规章制度要落实。无规矩不成方圆。要加强执行力文化得宣传,教育引导员工树立正确得安全责任意识,自觉遵守、执行企业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监督检查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督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规范企业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保障食品质量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企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规定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采取听取企业汇报,查阅企业记录,询问企业员工,核查生产现场,检验企业产品及所用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调查企业利益相关方等方式,依法对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等情况(除对企业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过程的现场核查外)实施监督检查,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j 负责制(修)订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并对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本规定实施监督检查的情况进行指导和检查。 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其职权范围内负责本辖区企业的监督检查工作,上级部门应对下级部门依据本规定实施监督检查的情 况进行指导和检查。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为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工作提供保障。

第六条监督检查工作应当遵循科学公正、公开透明、程序合法、便民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第七条企业应保持资质的一致性。 (一)企业实际生产食品的场所、生产食品的范围等应与食品生产许可证书内容一致; (二)企业在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生产条件、检验手段、生产技术或者工艺发生变化的,应按规定报告; (三)食品生产许可证载明的企业名称应与营业执照一致。第八条企业应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一)企业米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建立和保存进货查验记录,向供货者索取许可证复印件(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取得许可的)和与购进批次产品相适应的合格证明文件; (二)对供货者无法提供有效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原料,企业应依照食品安全标准自行检验或委托检验,并保存检验记录; (三)企业米购进口需法定检验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向供货者索取有效的检验检疫证明; (四)企业生产加工食品所使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品种应与进货查验记录内容一致

如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措施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措施 一、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主体责任社会氛围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牢固确立“以人为本”的理念,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把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的安全文化观,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努力打造安全主体责任的社会氛围。坚持以“安全生产月”、“夏季百日安全竞赛”、“119消防宣传周”等各类安全活动为契机,充分利用社区宣传栏、画廊、墙报以及广播、电视、网络等宣传阵地,面向群众,面向企业,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宣传活动,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着力提高全民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安全人人有责的良好局面,真正把安全责任意识融入社会活动的每一个角落。坚持以生产单位为重点,深入企业加强职业危害、职业安全自我保护等方面的宣传,提高企业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使企业经营者树立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经营理念和管理原则;使广大从业人员树立“不伤害别人、不伤害自己、不被别人伤害”的安全理念。 二、进一步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意识 企业是安全生产责任的主体,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和义务。那么,要真正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到实处,本人认为: 首先要提高企业负责人的主体责任意识,增强法制观念。企业

负责人是企业的直接经营者,其安全意识强不强,将直接决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好坏。近年来,一些企业面对日益竞争激烈的市场,为降低生产成本,追求效益最大化,铤而走险,大大削减安全投入,导致安全管理不到位;还有部分企业,尤其是家庭作坊型企业,根本不知或者不想安全投入,安全管理更是无从谈起;更有一些企业,当安全和利益相冲突时,在利益的驱动下,安全就显得尤为渺小,“安全第一”也仅仅成了一句挂在嘴边的口号。综观其实质,就是企业负责人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淡薄,认为安全工作可松可紧,可有可无,无所谓,最终酿成安全事故。因此,要进一步加强对企业负责人的安全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是关键。只有企业负责人的安全意识增强了,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充分了解了,才能关心和支持安全工作,把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确保各项安全经费的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严格执行和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才能在思想上形成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才能在追求企业经济效益的同时,更加注重社会效益,由被动到主动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转变,真正实现企业的安全发展。 其次要提高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主体责任意识和工作能力,增强责任心。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是企业各项安全工作的执行者,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其责任心的好坏,工作能力的高低,将直接影响该企业的安全管理。因此,作为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要加强自身的学习,充分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不断增强责任感、使命感;

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10制度

食品质量安全承诺制度 第一条食品质量安全承诺制度即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要向社会做出郑重承诺:保证守法生产经营,保证生产的食品质量合格、安全,不会危害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第二条在申(换)食品生产许可领取证书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要与当地质监部门签订食品质量安全责任书。 第三条制作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控制公示板。内容包括:企业资质情况、承诺内容、监管人员、分类监管等级、投诉举报电话等,并在生产加工场所显著位置悬挂,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条承诺内容应包括:1、保证遵照《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落实国家质检总局《关于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的公告》,主动维护食品安全秩序,自觉接受质监部门监管,依法承担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2、保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组织生产,保证产品质量合格、安全,不会危害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3、保证生产加工环境、生产条件等持续保持获证要求。4、保证生产加工过程中所使用的原辅料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不添加非食用物质,不滥用食品添加剂,不使用回收食品做原料加工食品。5、保证不生产加工假冒伪劣食品,不偷工减料,不掺杂使假,不以假充真。6、保证不伪造产品标识,不冒用QS标志,不标注虚假生产日期。7、保证遇有食品质量问题及时报告相关质监部门,不欺骗,

不隐瞒,主动配合调查,及时妥善处置。本单位将严格履行以上承诺,如有违犯,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敬请广大员工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等。

进货查验制度 第一条食品质量安全进货查验制度是指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应当对用于生产加工食品的原辅材料、添加剂、包装材料和食品容器、食品用工具设备等食品相关产品的质量严格把关,不符合质量安全要求的,不得用于食品生产加工。 第二条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应通过制定采购文件、采购计划、采购清单或采购合同,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等措施,对所采购的产品进行有效控制。 第三条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应当索取并检查供货单位和生产单位的资质证明,查验并留存营业执照及生产许可证等证照。 第四条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对购进的原辅材料、添加剂、包装材料和食品容器、食品用工具设备等食品相关产品,要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合格证、检验检疫证明、产品检验报告等质量合格证明,验看产品标识,或者自行检验、委托检验合格;采购进口需法定检验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向供货者索取有效的检验检疫证明。 第五条进货时应进行如下查验: (一)标识查验。所进货物标签标识应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事项。标识内容包括:品名、产地、厂名、执行标准代号、规格、配方或者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批号或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知识99问 1. 什么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企业作为安全生产的主体,必须依法履行的法定职责。 2.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内涵是什么?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基本内涵是“五个应当”。即:应当执行的有关规定、应当履行的工作职责、应当具备的安全条件、应当达到的行业标准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3.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内容是什么?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主要内容是“九项责任”,即:设备设施保障的责任、机构人员落实的责任、规章制度落实的责任、安全费用提取和保证安全投入的责任、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宣传教育培训的责任、应急救援的责任、严格执行行业安全标准化的责任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责任。 4.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关键是什么? 关键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或法定代表人)的责任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或法定代表人)也应承担“九项责任”,即: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各级班子的“一岗双责”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按行业部门要求抓好企业标准化建设,确保按期达标;负责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负责保证本单位安全费用足额提取和必需的安全生产投入足

额到位;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机构和人员配备;负责定期组织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及时督查检查安全生产工作,认真抓好事故隐患和危险源的排查、认定、分析、建档、监控、治理和核销工作;负责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适时组织演练;负责及时、准确报告安全生产事故,组织事故救援工作;承担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其他职责。 5. 为什么要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始终是安全生产全部工作的主要矛盾。企业是安全生产的主体、内因和根本。在整个安全生产中特别是控制重特大事故,始终有两个关键因素,即企业自身要落实主体责任和政府加强监管。监管和被监管是一对矛盾,企业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只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做好了,政府监管工作就会效果更加;如果企业安全生产不到位,就不可能实现安全发展、健康发展。政府监管、社会监督只有落到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的行为当中,才能够最大限度的消除隐患、防控事故。 6.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什么法律依据? 《安全生产法》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保障”共28条对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作出明确规定:“企业应当具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因此,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法定要求。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就是抓依法治安,落脚点就是依法治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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