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班守则_规章守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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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班制度_规章制度
坐班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管理,维护正常工作秩序,严格劳动纪律,改进工作作风,树立良好形象,提高办事效率,保障系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系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坐班人员
全系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工勤人员和辅导员均实行坐班工作制。
二、坐班时间
按照学校作息时间正常上、下班。
三、坐班要求
(一)不迟到,不早退,坚守工作岗位;
(二)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得在工作时间内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三)上班时注意仪容仪表,保持着装整洁,仪表自然端庄,举止大方得体。
四、不需坐班的情形
(一)上课和听课;
(二)开会;
(三)参加学习(含访学)和培训;(四)督察课堂和检查教育实(见)习;(五)组织和指导学生比赛和活动;
(六)走访和检查学生宿舍;(七)参加集体活动;(八)因公出差:
(九)报送材料和报帐;
(十)其它经系领导批准的情况。
五、请假与考勤
(一)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岗的必须事先请假,经批准后方为有效。否则,以缺勤论处。
(二)请假一天的,由系分管领导批准;请假二天的,由系分管领导批准后,报系主要领导批准;请假三天及以上的,由系领导批准后,报学校人事处和分管院领导批准。
(三)请假时应书面请假,因特殊情况不能按程序办理请假手续的,需先以电话请假的形式请假。
(四)考勤由系分管领导或分管领导指定的人员负责。
(五)所有考勤人员应做好书面记载,核对无误后交系办公室统一登记。系办公室每月公布一次考勤情况。
(六)考勤情况与坐班人员绩效工资、职务晋升、评先评优挂钩。
六、本制度从2014年2月24日起试行,于2014年3月24日起正式实施。
坐校车的安全责任书模板
各位学生家长,为了加强和规范接送学生用车管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证学生人身安全,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关于《校车管理规定》和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有关的安全管理的规定,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家长必须配合学校对子女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熟知交通规则,并教育子女认真严格遵守交通秩序。
二、家长要教育子女爱护车辆,保持车内整洁,损坏要赔偿。
三、家长必须告知子女要准时上车,按时将子女接下车。超出发车时间,双方必须及时联系,了解情况,妥善处理。
四、家长必须向子女讲清楚当驾驶员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当拒绝乘车并告知家长,由家长向学校安全负责人举报:
1. 校车没有按规定地点进行停放,导致学生上下车及过马路存在安全隐患。
2. 校车驾驶员未严格按照核定载客人数载客、超员、超载。
3. 校车驾驶员存在身体心理健康的现象。
4. 校车驾驶员酒后驾驶的车辆。
5. 校车驾驶员出现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
6. 校车证件不齐全,牌照不完备,无运营手续。
五、家长有责任了解校车的基本情况(驾驶人员的工作作风、身体状况、驾驶经验以及车况是否符合要求等),发现异常应当向学校举报。
六、家长要负责好子女上车之前,下车后的安全监管,车主负责好学生上车、下车前的安全监管。
七、此责任书一式三份,车主、学生家长和学校各执一份。
车主(签名):乘车学生:年级( )班
乘车学生家长(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