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门行政审批表
安徽省环保厅关于发布《安徽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目录(2015年本)》的通知
安徽省环保厅关于发布《安徽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目录(2015年本)》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15.07.29•【字号】皖环发〔2015〕36号•【施行日期】2015.07.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其他规定正文安徽省环保厅关于发布《安徽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目录(2015年本)》的通知皖环发〔2015〕36号各市、县(市、区)环保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保护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5年本)》(环境保护部公告2015年第17号,以下简称《公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33号)和《安徽省地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修订本)》,我厅对《公告》目录以外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审批权限进行了界定,制定了《安徽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目录(2015年本)》,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发布。
各市可根据省以下投资核准、备案权限及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原则,优化同级审批项目清单,环境影响登记表(除核与辐射项目)审批权限原则下放到县(市、区)环保部门。
各级环保部门要认真执行分级审批管理规定,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管理,加强全过程监管。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权限依照本目录执行,主要污染物(含重金属)排放总量指标前置审核仍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已由我厅审批但在本目录中不属我厅审批权限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重新审批、重新审核,以及项目试生产批准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委托项目所在市(省直管县)环保部门办理。
本目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与本目录不一致的有关文件内容即行废止。
安徽省环境保护厅2015年7月29日安徽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目录(2015年本)注:表中未注明新建、扩建或技术改造的,包括新建、扩建或技术改造。
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发布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建设项目名录(2018年本)的通知
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发布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建设项目名录(2018年本)的
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州市环境保护局
•【公布日期】2018.01.24
•【字号】穗环规字〔2018〕1号
•【施行日期】2018.01.2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环境影响评价
正文
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发布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建设项目名录(2018年本)的通知
穗环规字〔2018〕1号
各区环保局、南沙区环保水务局,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广州空港委国土规划和建设局: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办
法的通知》(粤府〔2012〕143号)和《关于发布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建设项目名录(2017年本)的通知》(粤环〔2017〕45号),我局对《广州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名录》(2015年版)》进行了调整,制定了《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建设项目名录(2018年本)》(以下简称《名录》),现予发布。
本《名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附件: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建设项目名录(2018年本)
广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1月24日。
环保局行政审批科工作总结
环保局行政审批科工作总结一、工作概述环保局行政审批科是负责环境保护相关行政审批事务的部门。
本文旨在总结该科过去一年的工作,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以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和工作质量。
二、工作回顾与问题分析在过去的一年里,环保局行政审批科共收到并办理了大量的行政审批申请,围绕着环境污染治理、资源利用和生态保护等方面。
在工作过程中,我们针对以下几个主要问题进行分析和总结:1. 申请材料不完整或不规范经过对递交的申请材料的审核发现,申请人存在一定比例的材料缺失或不规范的情况,这导致了审批工作的延误和返工。
2. 信息录入和管理不规范我们发现,行政审批科的信息录入和管理流程存在一些问题,包括数据录入不及时、不准确以及缺乏规范的数据备份制度。
3. 交流协作不畅与其他科室和外部机构的协作与沟通存在一定程度的不畅,导致信息交流滞后和工作效率低下。
三、改进措施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提高审批效率和工作质量,我们计划采取以下改进措施:1. 完善申请材料要求与相关部门协商,制定更为详细和规范的申请材料要求,向申请人明确要求材料的内容、格式和数量,并制定相应的审核标准和流程。
2. 引入信息化管理系统引入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对审批信息全流程的记录和管理。
确保数据的及时、准确录入,并建立备份制度,以防止数据丢失。
3. 加强内外部沟通加强与其他科室和外部机构的沟通与交流,建立定期协调会议机制并推动信息的共享。
通过增加协作和互动,提高工作配合效率,确保审批流程的顺利进行。
四、工作亮点尽管存在一些问题,但我们在行政审批科的工作中也有一些亮点和值得称道的地方:1. 加强督促和监管我们积极主动与申请人联系,提醒其补充和完善申请材料,确保申请材料的齐全性和规范性。
同时,我们加强对审批过程的监管,确保工作的公正性和正常进行。
2. 推行“绿色审批”我们倡导并推行“绿色审批”理念,关注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在审批过程中,引入环保技术和指标,推动申请单位采取环保措施,保护生态环境。
消防部门、环保部门、人防部门审查意见书
消防部门、环保部门、人防部门审查意见书每个地方的要求不尽相同下面的你可以做个参照,你可以在地方上的行政服务中心去拿你地方上相关的报审表及要求。
消防: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2份,审核表封面及表内第一页工程名称处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二、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三、新建、扩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如装修工程则不需提供)四、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加盖设计单位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五、建设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六、消防设计文件:1、设计说明书:(A4白纸打印,每页加盖设计单位报审专用章)1)封面:项目名称、设计单位、设计日期;2)扉页: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装修专业负责人、电气专业负责人、消防专业负责人的姓名,并经上述人员签署或授权盖章3)设计文件目录;4)设计说明书:①工程设计依据。
包括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规和所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标准的名称、编号、年号和版本号),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使用要求或生产工艺等资料。
②建设规模和设计范围。
包括工程的设计规模及项目组成,承担的设计范围与分工。
③改建或装修设计的面积等指标。
④工程原已设置(或新增)的主要消防设备、消防产品及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等。
⑤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
⑥具有特殊火灾危险性的消防设计和需要设计审批时解决或确定的问题。
⑦装修专业。
包括原工程用途、分类和耐火等级等概况以及本工程概况;本工程使用功能和工艺要求、功能分区、平面布局以及对原工程改建情况;装修各部位采用的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除用文字说明以外亦可用表格形式表达。
七、设计图纸:要求1:100或1:150蓝图叠成A4交档案馆标准叠法。
图纸加盖设计单位当年度图纸报审专用章。
八、施工单位准备《施工组织设计》,加盖施工单位公章九、施工单位准备《消防安全保卫措施》,加盖施工单位公章十、施工单位准备《施工现场用火用电制度》,加盖施工单位公章十一、施工单位准备由建设单位、物业单位和施工单位三方共同签署并盖章的《消防安全协议书》复印件。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环境保护部委托编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和验收监测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环境保护部委托编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和验收监测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环境保护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6.02.26•【文号】环办环评[2016]16号•【施行日期】2016.02.2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环境影响评价正文关于环境保护部委托编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和验收监测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环办环评[2016]16号各有关单位:按照《国务院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89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8号)的要求,自2016年3月1日起,不再要求建设单位提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或验收监测报告,改由环境保护部委托相关专业机构进行验收调查或验收监测,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向环境保护部提出验收调查或验收监测申请,同时提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报告以及相关信息公开证明。
农林水利、交通运输、采掘、社会区域等以生态影响为主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生态类项目)申请验收调查。
以排放污染物为主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污染类项目)申请验收监测。
二、环境保护部委托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以下简称技术审查单位)分别负责生态类项目和污染类项目申请材料的初步审核,主要内容包括申请材料是否完整规范、建设项目有无重大变动、是否履行环评变更手续、主要环境保护设施措施是否落实、是否公开相关信息。
三、技术审查单位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审核,确定验收调查单位或验收监测单位,测算所需业务经费。
验收调查单位根据建设项目行业类别,按照受理顺序从验收调查入库单位中顺次确定;验收监测单位根据建设项目所在行政区域,从验收监测入库单位中相应确定。
建设项目环评编制单位不得承担同一建设项目验收调查。
四、验收调查单位或验收监测单位接受委托后,签订工作合同,按照合同规定开展验收调查或验收监测,不得转包或分包,不得隐瞒事实,不得提供虚假材料、编造数据。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认真贯彻执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精简省级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的通知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认真贯彻执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精简省级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公布日期】2009.06.01•【字号】赣环法字〔2009〕8号•【施行日期】2009.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认真贯彻执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精简省级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的通知各设区环保局,厅机关各处室、直属有关单位: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创建最优发展环境的决定》(赣发[2009]3号),省政府对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于4月8日下发了《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精简省级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赣府发[2009]10号),明确了我厅保留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8项,精简的行政许可项目9项,转办的行政许可项目8项,保留实施的投资项目审批事项5项,精简的投资项目审批事项4项(具体项目见附件)。
为认真贯彻执行省政府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自4月8日省政府《决定》印发之日起,厅各有关处室(单位)对未列入省级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和投资项目审批事项目录的事项,一律不得再进行审批。
对委托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原经办处室要与受委托单位及时履行相应的法律手续。
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手续,编制审批流程图,提高行政效率,公开透明运行,接受社会监督,不得擅自增设审批项目,不得擅自提高审批条件,不得擅自降低审批标准,在省政府规定的审批时限内进一步缩短办事时间。
二、对下放、委托的行政审批事项,省厅有关处室要组织业务培训,加强业务指导。
各市、县(区)环保部门要积极配合,及时做好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工作,建立相关工作制度,保障各项审批权限落实到位。
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是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优化江西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严格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是省政府向全省人民作出的郑重承诺。
广西自治区环保厅行政审批项目操作规范
附件2A1890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建设项目(非辐射类)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操作规范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一)项目名称:建设项目(非辐射类)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含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重新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批准后满5年才决定开工建设的重新审核)(二)性质:行政许可二、设定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7号)第二十二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建设项目有行业主管部门的,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经行业主管部门预审后,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二十四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原审批部门应当自收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之日起十日内,将审核意见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实施权限:按照环境保护部令第5号及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年第7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办法》(2009年修订)(桂环发〔2009〕52号)、各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有关规定实行。
实施主体:自治区、市、县(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四、行政审批条件(一)符合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
建设项目涉及依法划定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的,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关该区域内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规定;依法需要征得有关机关同意。
(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条件、清洁生产标准等要求。
建设项目环保手续审批流程
建设项目环保手续(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流程一、审批程序1、申请与受理。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建设项目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采取法定形式向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行政审批大厅受理建设单位提交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相关材料,并进行核验,作出予以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处理。
2、项目审查。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司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
需要进行技术评估的,由评估机构组织专家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技术评估,评估机构应在30个工作日内提交评估报告。
3、项目批准。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司根据审查和评估结论提出审批建议,经相关司会签后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局长专题会和局务会审议,经审议通过后办理批件。
4、听证与信息公开。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在政府网站公布受理的建设项目信息;在作出予以批准的决定前,公示拟批准的建设项目信息;作出批准决定后,公开审批结果。
对可能影响项目所在地居民生活环境质量以及存在重大意见分歧的建设项目,可以举行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
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建设项目除外。
二、提交材料1、申请书一份;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文字版一式八份,电子版一式两份;3、项目建议书批准文件(审批制项目)或备案准予文件(备案制项目)一份;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三、承诺时限60个工作日(需要进行听证、专家评审和技术评估的,一般不超过90个工作日,个别重大环境敏感项目一般不超过120个工作日)四、法律、法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一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三条8、《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四条9、《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扩展资料----根据《环评法》第17条和《建设项目环保管理条例》第8条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包括下列必备内容:(一)建设项目概况;(二)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估;(四)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五)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六)对建设项目实施环境监测的建议;(七)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调整下放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权限的通知-苏环发【2013】7号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调整下放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权限的通知正文:---------------------------------------------------------------------------------------------------------------------------------------------------- 江苏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调整下放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权限的通知苏环发【2013】7号各市、县(市)环保局、苏州工业园区环保局: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省政府关于做好国务院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承接工作的通知》(苏政发〔2013〕95号)精神,按照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以“依法合规、规范管理、责权统一、提高效率”为目标,在《关于进一步扩大县(市)环境管理权限的通知》(苏环办〔2008〕3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外商投资项目环评审批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10〕217号)、《关于进一步明确环境影响报告表、登记表审批权限的通知》(苏环办〔2011〕325号)、《关于调整部分输变电类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权限的通知》(苏环办〔2013〕29号)、《关于印发我省环保系统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对接方案的通知》(苏环办〔2012〕313号)的基础上,参照《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发改投资发〔2013〕1278号),自发文之日起,再次调整下放一批原由省级环保部门行使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权限(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调整下放审批权限的重要意义。
今年以来,国务院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和调整下放若干行政审批事项。
切实有效地推进环评审批权限调整下放工作,是贯彻国家、省政府工作部署,转变政府职能、激发市场活力、优化发展环境的重要举措;是改革环境管理体制、提升环境监管效能、促进地方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基层环保队伍建设、促进全省环保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的有力手段。
2022年环保局依法行政年度工作总结
【一】___年,我局的依法行政和行政处罚工作在市环保局和县政府的正确指导下,在局党总支的正确领导下,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狠抓环境依法行政和行政处罚工作不放松,做到了执法与服务并举,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与解决环境问题相结合,提升了环境依法行政和行政处罚工作水平,起到服务经济、稳定社会的效果。
下面将我局___年依法行政和行政处罚工作总结依法行政和行政处罚工作处理得好坏,直接关系到环保部门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
我局一是建立了___亲自抓、负总责,二是在执法卷宗上,做到书写规范,理由充分,引用法律条文准确,结案及时归档。
三是在行政处罚裁量上,严格按照,《___省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并及时请示主管领导,对量大行政处罚案经局法制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对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___年,共下达行政处罚案件___件,其中未办理环评手续违法建设___件,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___件,未按时进行排污申报登记___件,未经验收时生产___件,未经过验收投入试生产___件,未经审批夜间施工___件,共处罚金___ 元,行政执法正确率达___%.___年,为进一步提高全县人民群众环保意识,营造良好工作氛围,促进环境行政处罚工作高效开展,我局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开展了以“走进湿地,亲近自然”为主题的宣传活动。
以“六 ·五”世界环境日、宣传周、“___ ”普法宣传启动仪式为契机,在县区在城镇设立环保宣传咨询点___多处,展出环保法制宣传板___ 余块,发放《生态文明与您同行》等宣传册___多本,发放环保法律法规宣传单___多份。
二是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
利用公示栏,公开了环保政务信息和管理信息,着重公开了岗位职责、服务承诺、收费项目、监督渠道等。
特殊向社会公开了所有环保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和执法结果;对重大建设项目的环评行政审批情况、政务大厅政务服务情况等进行了全面公开。
行政审批项目及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审核填报表
依据 现在(天) 以前(天) 成品油零售(批发)许可证核发 1、《江西省成品油流通企业设立申请表》2、符合土地、消防安全、计量、规划、防震、环保等规定的证明
企业提出申请--审查--将初步审查意见及申请材料上报省经贸委审批 10 20 在电力设施保护区范围内施工作业的批准 省经贸委正在制订,待与省同步实施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审核填报表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申报材料 申报流程 办理时限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现在(天) 以前(天) 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返退审批 1、申请返退报告2、房屋建筑设计有墙材的内容3、墙材使用情况及依据 1、建设单位缴纳墙体材料专项基金2、建设单位申请返退报告3、墙办现场验收4、墙办按规定比例返退5、报经市财政、经贸委批准 缴纳时:
年销售收入300万元以上的项目:
①企业提出申请;②市经贸委审查;③报省资源综合利用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认定。 7 30 / /
袋装水泥用户:3元/吨或
1.5元/m2 国务院国函(1997)8号
财政部财综(2002)23号
省财政厅、省经贸委赣财综(2003)12号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审核填报表
填表单位:(公章) 抚州市墙材革新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5年5月17日
填表单位:(公章)抚州市散装水泥办公室 2005年5月17日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申报材料 申报流程 办理时限 收费
标准 收费
依据 现在(天) 以前(天) 散装水泥专项资金 建设单位出具建筑物(建房、建桥、筑路)图纸;招标文件;使用散装水泥或商品混凝土相关凭证 市散办负责审核袋装水泥用量--根据袋装水泥用量开具银行缴款单--缴款--开具江西省征收散装水泥专项资金专用票据--登记备案 即来即办 水泥生产企业:1元/吨;
山西省环保厅电子政务系统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报批资料要求.doc
山西省环保厅电子政务系统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报批资料要求1山西省环保厅电子政务系统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报批资料要求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电子版)1、建设单位报批申请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3、建设项目技术评估报告4、地方环保部门意见5、拟建项目排污执行标准的确定函(地方)6、拟建项目排污许可总量7、拟建项目概况可能的环境影响情况及拟采取措施的公示结果报告(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电子版)1、建设单位报批申请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或登记表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专家审批意见4、地方环保部门意见5、拟建项目排污执行标准的确定函(地方)6、拟建项目排污许可总量(三)环境影响登记1、建设单位报批申请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登记表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专家审查意见4、地方环保部门意见5、拟建项目排污执行标准的确定函(地方)6、拟建项目排污许可总量二、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重新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超过五年(三年)方开工建设的重新审核(一)重新报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1、建设单位书面申请材料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3、建设项目所在地市环保局初审意见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技术评估报告(二)重新审核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1、建设单位书面申请材料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三、排污许可证核发(一)排污许可证核发1、申请报告2、排污许可证申请表3、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和经环保行政主管部门验收的会议纪要、监测报告等相关材料4、总量批复文件5、在线监测设备的安装相关材料四、(大气、水、固体废物、噪声)防治污染设施的拆除或闲置批准1、建设单位报批申请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登记表3、建设项目技术评估报告4、地方环保部门意见5、拟建项目排污执行标准的确定函(地方)6、拟建项目排污许可总量7、拟建项目概况可能的环境影响情况及拟采取措施的公示结果报告五、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验收审批(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验收审批1、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文件(必须通过申请验收监测,并经现场审查后符合条件的会议纪要)2、建设项目环评批复文件3、建设项目试生产审批文件(经试生产的)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调查)报告[合法的监测(调查)单位编制]5、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报告(建设单位编制)六、建设项目试生产、试运行申请审批(一)建设项目试生产、试运行申请审批1、建设项目试生产申请文件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报告书)七、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转让、进口以及装备有放射性同位素仪表审批备案1、放射性同位素转让审批表2、转出、转入单位持有与所从事活动相符的辐射安全许可证3、转入单位具有放射性同位素使用期满后的处理方案4、转让双方签订的书面转让协议八、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变更,注销(一)辐射安全许可证新申请1、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表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正、副本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由许可证颁发部门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4、已有或拟有放射源和射线装置明细表5、放射工作人员专业及防护知识培训考核合格证6、安全和防护管理规章制度7、事故应急响应机构及应急预案(二)辐射安全许可证变更1、许可证变更申请报告2、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正副本3、许可证正副本(三)辐射安全许可证延续1、许可证延续申请报告2、监测报告3、许可证有效期内的历年辐射安全状况年度评估报告4、许可证正副本(四)辐射安全许可证注销1、部分变更或注销许可证申请(五)辐射安全许可证重新申请1、部分变更或注销许可证申请全部项目报批需提供三个复印件:(到省环保厅办相关手续的必须证件)1、组织机构代码2、营业执照3、法人身份证。
行政审批服务流程及指南
2.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及报告表电 子文档;
3.项目所在区域位置图、项目布置 图;
二、环境影响报告表
情况复杂的项目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4.建设项目排放污染物指标申请表; 5.专家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评审意见; 6.发改、商务、经信等部门立项批文和规划部门的定点意见; 7.项目所在地单位和居民的意见; 8.污染物委托外单位处理需提供协议.资质证明以及其他证明
二、企业投资项目(技改项目除外)的核准、备案 内资项目---江苏杉鑫集团
二、企业投资项目(技改项目除外)的核准、备案 内资项目---瑶沟蛋鸡养殖场
二、企业投资项目(技改项目除外)的核准、备案
2.外资项目的核准:
除提供内资项目所列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1)中外投资各方的企业注册证(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及经审计 的最新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开户银 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属于个人出资的,还须提供个人身份证明;
一、名称预先核准
(二)名称使用有哪些规定
1.一个公司只能使用一个名称; 2.预先核准的名称有效期为6个月,有效期届满后,核准的名称自动 失效; 3.企业名称在有效期内,不得用于经营活动、不得转让; 4.企业名称经核准注册后方可使用,名称才视为有效名称; 5.企业的印章、银行账户等所使用的企业名称都应当与核准的名称相 同。
一、名称预先核准
(三)名称预先核准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
1.全体投资人(股东)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全体投资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全体投资人投资资格证明(如: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企业就提交营业执照等)。
探讨联动模式下环保行政审批管理工作
区域治理RULE OF LAW 探讨联动模式下环保行政审批管理工作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 刘巍,陈闪闪摘要:随着我国政治经济的快速发展,政府部门逐渐朝着服务型和高效型政府转变。
行政审批工作是政府行政的主要手段,对国家事务进行管理,调整市场经济,增强人们生活幸福感。
但是,在具体的管理工作中,行政审批管理效率比较低,使得社会矛盾增加。
在这样的情况下,联动模式随之产生,可以有效提高审批工作效率,保证政府部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本文简单阐述联动模式下环保行政审批管理的现状,提出几点有效的应用策略,明确行政审批部门职责,保证审批管理工作质量。
关键词:联动模式;环保行政审批;现状;应用中图分类号:F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4595(2020)12-0113-0002在政府部门日常管理工作中,行政审批工作主要利用相应的行政手段,开展审批工作。
在具体的审批工作中,主要有以下几个步骤,由法人代表、自然人代表以及其他社会组织自主提出申请,行政部门接收到申请之后,按照相应的审查程序,以“同意、批准”等方式对相关部门发放相应的证照,借助严格的审批程序保证机构合法经营。
在整个审批过程中,应当注意行政审批管理的有效性,明确政府部门定位,避免出现审批管理混乱、效率低等问题。
因此,应当重视行政部门审批管理工作,发挥联动模式优势,促进政府公信力提升。
一、环保行政审批管理工作的现状分析(一)审批方式分析随着我国政治经济的发展,政府工作和管理制度不断完善,为了深化“放管服”改革,采取“三集中、三到位”的审批方式,将分散的审批权力集中在同一个科室,成立相应的行政服务科室。
大部分省市还在市县两级成立行政审批局,实施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有效简化审批程序,解决老百姓办事困难的问题,将各项审批工作切实有效落实,保证授权管理和电子监察有效开展。
将众多的环保许可项目和公共服务项目集中在政务服务中心实行窗口办理,配置相应的业务骨干人员,保证其业务能力和个人素质符合工作要求,提高窗口工作效率。
淮北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行政审批事项明细表
淮北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行政审批事项明细表淮北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行政审批事项明细表附件淮北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行政审批事项明细表序号审批项目名称办件性质申报材料名称1、申请审批报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2、环境影响报告书(含评审意见)、环境影1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承诺件响报告报告表、登记表登记表3、其它必备材料(预审、审查意见、水利公路项目水土保持方案)1、申请验收报告(含“三同时”执行情况总结报告)2、试运行(生产)批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2承诺件验收3、验收监测(调查)报告(表)、登记表(含现场监理意见)4、验收申请报告书(表)、登记卡1、审查批准的治理方案2、资质证、产品准售证、生产许可证3污染治理设施竣工验收承诺件3、污染治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表4、污染治理设施验收监测报告(含监理意见)4份4份份数2份审批依据办件时限(工作日)收费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本4份环境影响评价法》电子版1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份2份2份2份5份4份4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5不收费5不收费5不收费4关闭、闲置或拆除污染防治设施许可承诺件关闭、闲置或拆除污染防治设施的申请材料(含原因说明、停运时限、停运期间采取的措施等)2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5不收费1、排污许可证申请审批表2、申请年度及上年度两年的各类污染物排放承诺件监测报告(必须提供由环保部门认可的监测数据)。
3、污染防治设施验收资料有关因生产工艺上要求必须连续施工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情况说明材料及申请夜间施工作业的报告。
2份污染物排放许可证5(二年核发一次)2份2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5不收费6建筑工地夜间施工作业许可证即办件2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申报即办不收费扩展阅读:卫辉环保局呈报上级审批的行政审批事项明细表附件二:卫辉市(市、区)环境保护局(单位)呈报上级审批的行政审批事项明细表序号申请办理的审批事项名称受理时间20xx.4.2420xx.3.103.1120xx.4.143.283.720xx.5.225.254.120xx.10.93.320x x.4.113.144.153.3受理方式服务窗口√√√√√√√√√√√√√√√√√窗口(科室)业务受理人姓名按时科室办结√√√√√√√√√√√√√√√√√办理情况未按时办结办结时间20xx.8.420xx.4.2020xx.6.320xx.4.2420xx.84.246.77.2520xx.7.146.9已办结4.204.26已办结8.168.8呈报上级时间上级受理方式服务窗口√√√√√√√√√√√√√√√√√业务科室申请人(单位)名称河南美地碳晶科技有限公司河南省伯马矿业科技有限公司河南卫辉市华瑞实业有限公司卫辉市龙兴木业有限公司卫辉市清源排水有限公司卫辉市瑞金纺织厂卫辉天一供水有限公司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准卫辉市祥弘工贸有限公司卫辉市祥瑞协和肥业有限公司卫辉市银雪纺织厂卫辉市永达纺织厂新乡北新建材有限公司新乡市陈煤新型环保建材有限公司新乡市双盛电源有限公司新乡市天宏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卫辉市森焱新型建材厂卫辉市建元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卫辉市金和工贸有限公司卫辉市凌河寺饲料油厂新乡市市政污泥处置项目新乡市科奥铝业有限公司卫辉市豫兴印刷器材加工公司卫辉市九风山综合开发有限公司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排污许可证污染物防治设施排除闲置审批建设施工噪音排放的核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审批排污申报登记20xx.12.720xx.7.17.2520xx.9.2820xx.2.14√√√√√√√√√√√√√√20 xx.1.2420xx.7.2920xx.7.148.220xx.10.2620xx.2.1620xx.1.12√√√√√√√卫辉市圣地古寨旅游开发有限公司20xx.1.10345678备注:要根据掌握的实际情况,在填写“受理方式”和“上级受理方式”时,分别在“服务窗口”和“业务科室”一栏处划“√”;在填写“办理情况”时,分别在“按时办结”和“未按时办结”一栏处划“√”。
安徽省环保厅关于电磁辐射类项目行政审批情况的公告-皖环函〔2015〕679号
安徽省环保厅关于电磁辐射类项目行政审批情况的公告
正文:
---------------------------------------------------------------------------------------------------------------------------------------------------- 安徽省环保厅关于暂不予审批安徽时代聚能技术有限公司辐射安全许可证延续申请的函安徽时代聚能技术有限公司:《辐射安全许可证延续申请表》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
经审查,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中存在如下问题:一、合肥赛尔福职业安全健康有限公司出具的《职业性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报告》(编号分别为:SJ2014-FSGJ002、SJ2015-FSGJ001)中被检单位与你公司不符,且报告中的监测样品数量前后不一致。
二、安徽省辐射环境监督站出具的《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10kw/10MeV直线电子加速器2014年度辐射环境监测报告》(编号为:皖辐监字2014第29号)中委托单位与你公司不符。
三、《辐射安全许可证有效期内安全防护总结》中不包含你公司持证期间的辐射安全和防护设施运行及维护情况等相关内容。
据此,我厅认为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符合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延续要求,请在完善上述问题后再向我厅提出申请。
安徽省环境保护厅
2015年6月5日
——结束——。
环评批复文号
环评批复文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建设单位(盖章):编制日期:二o一o年四月二十六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
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23【篇二: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流程(完整版)】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流程(完整版)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落实好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意见》(x环发[2022]156号)(以下简称《意见》),规范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行政行为,提高行政办事效率,确保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高效化、规范化、制度化,制定本操作程序。
本程序所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是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表和环境影响登记表。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在县行政审批大厅环保局窗口统一办理。
一、预申报与审查(一)项目建设单位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平面布置图、地理位置图、企业名称核准书(到工商部门申请办理),填写《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申报表》;上级审批的,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预审申报表》。
(二)环保部门进行现场勘验,写出现场勘验报告。
安徽省环保厅关于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
安徽省环保厅关于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
【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安徽省环境保护厅
【发布日期】2013
【实施日期】20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安徽省环保厅关于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
(2013年)
各市、省直管县环保局:
为依法推进环保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精简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皖政〔2014〕4号),我厅决定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请各地认真做好下放后行政审批项目的衔接工作,抓紧制定配套措施,在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上报。
省厅将对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运转情况开展后续监督检查。
附件:
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一、委托市级环保行政部门行使的行政职权
1. Ⅲ类射线装置单位的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变更、延续、注销和重新核发的审批。
2. 委托合肥、蚌埠、淮南、滁州、六安、马鞍山、芜湖、铜陵和安庆等9市行使Ⅳ、Ⅴ类放射源单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权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3. 委托合肥、蚌埠、淮南、滁州、六安、马鞍山、芜湖、铜陵和安庆等9市实施Ⅳ、Ⅴ类放射源单位的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变更、延续、注销和重新核发的审批。
二、下放市、省直管县环保行政部门的行政职权
(一)部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1. 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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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确认 (省级)
审批文件文号 投资额
门行政审批事项明细表 单位:万元
Hale Waihona Puke 护设施竣工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
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确认 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
(区级)
(省级)
投资额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文件文号 投资额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文件文号 投资额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文件文号 投资额 序号 项目名称
环保部门行政审批事项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
发生重大变化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 告书重新审批(含环境影响报告书超过
5年的审核)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文件文号 投资额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文件文号 投资额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文件文号 投资额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文件文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