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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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艰苦边 远地区津贴等国家统一规定纳入原退休费计发基数的项目)、绩效工 资。
参保单位工作人员基本信息采集表 文档仅供参考,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本人改正。
(二)缴费基数与缴费比例 文档仅供参考,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本人改正。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政策解读 文档仅供参考,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本人改正。
一、改革的背景 二、改革的总体思路 三、改革的政策要点 四、几点工作建议
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背景 文档仅供参考,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本人改正。
(一)为什么企业的养老保险制度已经改革了20年,机关事 业的才刚刚出台?
• ※按照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建立时间,1995年7月1 日前个人实际缴费期间统一算做视同缴费年限(不含中直行业移交 单位)。
(三)养老金的待遇计发 文档仅供参考,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本人改正。
二、改革的总体思路 文档仅供参考,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本人改正。
“五个同步”
• 机关与事业单位同步改革; • 改革在全国范围同步实施; • 职业年金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同步建立; • 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完善工资制度同步推进; • 待遇调整机制与计发办法同步改革。
三、改革的政策要点 文档仅供参考,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本人改正。
பைடு நூலகம்
(一)改革的范围 文档仅供参考,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本人改正。
5. 对目前尚未确定分类类型的事业单位,已参加当地企业职 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仍继续参加;尚未参加的,暂参加机关 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待其分类类型确定并改革到位后, 纳入相应的养老保险制度(人社厅发〔2015〕121号文 件)。
6. 符合前述范围的省政府驻外省办事机构,驻我省中央和国 家管理机关、所属事业单位。
(一)改革的范围 文档仅供参考,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本人改正。
参保人员范围:
参保人员范围为上述参保单位中,经机构编制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确 定的纳入编制管理范围的人员。
未纳入编制管理范围的人员,应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对人员编制身份不明确的单位,要先按照相关规定清理规范,待明 确工作人员身份后再纳入相应的养老保险制度范围。
“一个统一”解决的问题 文档仅供参考,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本人改正。
• 有利于统筹推进城乡养老保险制度一体化,打破户籍制度。 • 有利于人力资源改革,促进人才合理流动。 • 全面体现全体人员的劳动贡献,建立待遇与缴费挂钩机制。
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提高单位和职工参保的积极性。
了国民收入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的要求,同时也是解决了目 前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不统一的突出矛盾。
二、改革的总体思路 文档仅供参考,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本人改正。
“一个统一”
改革现行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养老制度,建立与企业职 工等城镇从业人员统一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 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统一的缴费标准、待遇计发办法和调整 机制,从制度上化解“双轨制”矛盾。
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和比例
个人缴费工资基数超过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 部分,不计入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 的,按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8%按月缴费,由单位代扣代缴,全部 计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二)缴费基数与缴费比例 文档仅供参考,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本人改正。
•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的性质不一样,风险不一样。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稳定,没有遇到养老金发放困难的危机。 •没有一致的看法
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背景 文档仅供参考,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本人改正。
(二)改革的重要意义 这是国家保险领域中里程碑式的一项重要改革,既体现
(一)改革的范围 (二)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 (三)养老金的待遇计发 (四)政策的平稳过渡 (五)调整机制 (六)基金的管理和监督 (七)养老保险的转移接续 (八)同步建立职业年金
(一)改革的范围 文档仅供参考,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本人改正。
参保单位范围: 1. 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 2.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 3.(分类改革后)已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或从事公益服务的 事业单位。 4. 对目前划分为生产经营类,但尚未转企改制到位的事业单 位,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仍继续参加;尚未参加 的,暂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待其转企改制到位 后,按有关规定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
(二)缴费基数与缴费比例 文档仅供参考,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本人改正。
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和比例:
机关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艰苦边 远地区津贴、警衔津贴、海关津贴等国家统一规定纳入原退休费计发 基数的项目)、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年终一次性奖 金。
单位缴费工资基数和比例:
单位缴费基数为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工作人员个人缴费 工资基数之和,缴费比例为20%。
(三)养老金的待遇计发 文档仅供参考,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本人改正。
视同缴费年限 •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改革前经有关部门确认的工龄,作为视同缴
费年限。
• 对改革前曾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改革后参加机关事业单位 基本养老保险的工作人员,其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期间的视 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分别予以承认。个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 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与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 合并计算。
参保单位工作人员基本信息采集表 文档仅供参考,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本人改正。
(二)缴费基数与缴费比例 文档仅供参考,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本人改正。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政策解读 文档仅供参考,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本人改正。
一、改革的背景 二、改革的总体思路 三、改革的政策要点 四、几点工作建议
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背景 文档仅供参考,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本人改正。
(一)为什么企业的养老保险制度已经改革了20年,机关事 业的才刚刚出台?
• ※按照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建立时间,1995年7月1 日前个人实际缴费期间统一算做视同缴费年限(不含中直行业移交 单位)。
(三)养老金的待遇计发 文档仅供参考,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本人改正。
二、改革的总体思路 文档仅供参考,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本人改正。
“五个同步”
• 机关与事业单位同步改革; • 改革在全国范围同步实施; • 职业年金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同步建立; • 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完善工资制度同步推进; • 待遇调整机制与计发办法同步改革。
三、改革的政策要点 文档仅供参考,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本人改正。
பைடு நூலகம்
(一)改革的范围 文档仅供参考,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本人改正。
5. 对目前尚未确定分类类型的事业单位,已参加当地企业职 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仍继续参加;尚未参加的,暂参加机关 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待其分类类型确定并改革到位后, 纳入相应的养老保险制度(人社厅发〔2015〕121号文 件)。
6. 符合前述范围的省政府驻外省办事机构,驻我省中央和国 家管理机关、所属事业单位。
(一)改革的范围 文档仅供参考,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本人改正。
参保人员范围:
参保人员范围为上述参保单位中,经机构编制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确 定的纳入编制管理范围的人员。
未纳入编制管理范围的人员,应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对人员编制身份不明确的单位,要先按照相关规定清理规范,待明 确工作人员身份后再纳入相应的养老保险制度范围。
“一个统一”解决的问题 文档仅供参考,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本人改正。
• 有利于统筹推进城乡养老保险制度一体化,打破户籍制度。 • 有利于人力资源改革,促进人才合理流动。 • 全面体现全体人员的劳动贡献,建立待遇与缴费挂钩机制。
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提高单位和职工参保的积极性。
了国民收入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的要求,同时也是解决了目 前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不统一的突出矛盾。
二、改革的总体思路 文档仅供参考,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本人改正。
“一个统一”
改革现行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养老制度,建立与企业职 工等城镇从业人员统一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 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统一的缴费标准、待遇计发办法和调整 机制,从制度上化解“双轨制”矛盾。
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和比例
个人缴费工资基数超过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 部分,不计入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 的,按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8%按月缴费,由单位代扣代缴,全部 计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二)缴费基数与缴费比例 文档仅供参考,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本人改正。
•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的性质不一样,风险不一样。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稳定,没有遇到养老金发放困难的危机。 •没有一致的看法
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背景 文档仅供参考,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本人改正。
(二)改革的重要意义 这是国家保险领域中里程碑式的一项重要改革,既体现
(一)改革的范围 (二)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 (三)养老金的待遇计发 (四)政策的平稳过渡 (五)调整机制 (六)基金的管理和监督 (七)养老保险的转移接续 (八)同步建立职业年金
(一)改革的范围 文档仅供参考,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本人改正。
参保单位范围: 1. 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 2.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 3.(分类改革后)已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或从事公益服务的 事业单位。 4. 对目前划分为生产经营类,但尚未转企改制到位的事业单 位,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仍继续参加;尚未参加 的,暂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待其转企改制到位 后,按有关规定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
(二)缴费基数与缴费比例 文档仅供参考,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本人改正。
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和比例:
机关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艰苦边 远地区津贴、警衔津贴、海关津贴等国家统一规定纳入原退休费计发 基数的项目)、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年终一次性奖 金。
单位缴费工资基数和比例:
单位缴费基数为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工作人员个人缴费 工资基数之和,缴费比例为20%。
(三)养老金的待遇计发 文档仅供参考,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本人改正。
视同缴费年限 •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改革前经有关部门确认的工龄,作为视同缴
费年限。
• 对改革前曾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改革后参加机关事业单位 基本养老保险的工作人员,其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期间的视 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分别予以承认。个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 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与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 合并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