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各地齐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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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最新解读

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最新解读

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最新解读国务院近日发布《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明确机关事业单位建立与企业相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行单位和个人缴费,改革退休费计发办法。

此次改革涉及哪些人群?改革后养老金如何缴纳?如何确保在职人员待遇不下降?职业年金有何作用?就社会广泛关注的问题,记者采访了有关专家。

“并轨”凸显公平1月15日,国务院副总理马凯在接受全国人大常委会询问时提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这次改革,基本思路是“一个统五个同步”。

“这次改革有利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实现全民参保的发展目标。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表示,随着我国社保覆盖面的扩大,各类社会群体逐步纳入社保体系。

虽然过去曾经在多数地区开展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但改革并不到位。

这次改革能够从制度层面上根本解决“双轨制”问题。

单位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8%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代缴。

个人缴费工资超过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即“300%封顶、60%托底”。

“此次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涉及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意味着养老保险制度体系的公平性有了质的提升,也有利于加快促进机关事业单位的分类改革。

”首都经贸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吕学静说,按照“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原则,建立待遇与缴费挂钩机制,可以把按劳分配与缴费的权利义务对等起来,有助于提高单位和职工参保缴费的积极性。

加分材料的报送地点: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考录奖惩科(马尔康县阿底加油站后)、茂县就业和社会保障大厅(茂县,原人才市场)、汶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汶川县),考生可自愿选择报送地点申报加分。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新径浅析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新径浅析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新径浅析摘要: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口结构的变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成为当前亟需解决的重要问题。

本文以深入研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现状为基础,通过对国内外相关制度改革的借鉴,提出了一系列创新性的新径,以期为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提供理论和实践支持。

关键词: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新径;社会经济;人口结构引言随着我国社会结构的深刻变革和经济发展的迅速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现状亟待深入审视和创新性改革。

养老保险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关键组成部分,不仅关系到广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者的福祉,也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一、文献综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作为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长期发展过程中取得了显著的成就,但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演变和人口结构的深刻变化,其在满足广大职工养老需求方面面临一系列问题,亟需进行创新性的改革。

(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概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起源于我国改革开放初期,其初衷是为了保障职工在退休后的生活质量,稳定社会秩序。

该制度采用了社会化的管理模式,由国家、单位和个人三方共同参与,形成了相对完善的养老保险体系。

但是,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现行制度也逐渐显露出一些问题,例如资金不足、待遇不公等,迫切需要进行改革。

(二)国内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现状在国内,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已成为社会热点话题。

一些地方政府积极探索创新,通过多种方式提升养老保险的运作效率,如引入第三方机构、拓宽投资渠道等。

国外一些国家也在不断调整其养老保险制度,以适应人口老龄化趋势。

例如,日本采取了提高退休年龄、鼓励延迟领取养老金等措施,为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提供了借鉴经验。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已成为国际社会共同关注的议题。

通过文献综述,可以清晰地看到现行制度的一些弊端,并认识到各国在探索新路径上的不懈努力。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养老保险制度成为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对于事业单位员工来说,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是一项重要的社会福利。

本文将探讨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背景、目的以及具体实施情况,并分析其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建议。

一、背景与目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背景主要是基于以下两个方面的考虑:一方面,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是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的重要方式。

为了保障事业单位员工的养老福利,必须建立完善的养老保险制度。

另一方面,事业单位作为国家机关和公共事业单位的代表,其员工具有特殊的职业属性和工作环境,需要一种专门的养老保险制度来满足其福利需求。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目的主要有以下几点:首先,保障事业单位员工在退休后能够获得基本的生活保障,确保他们的养老生活质量。

其次,提供给事业单位员工一种长期稳定的社会福利,增加其对工作的满意度和归属感。

最后,借助养老保险制度,建立良好的事业单位人才流动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的人才。

二、实施情况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介绍:参保范围、缴费标准和待遇发放。

参保范围: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适用于所有的事业单位员工,包括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公立医院等。

在此基础上,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不同职业群体进行差异化的安排。

缴费标准:事业单位员工的养老保险费用一般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

单位根据员工的工资水平和工作性质,按照一定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用。

个人缴费的比例一般较低,通常为单位缴费的一部分。

待遇发放:事业单位员工参与养老保险后,在满足一定的缴费年限和退休年龄条件后,可以享受到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具体的待遇标准包括基本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其中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基金支付,个人账户养老金由个人账户累积的养老金积累支付。

三、问题与建议尽管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在保障事业单位员工养老福利方面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解析

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解析

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解析近年来,我国大力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加强了对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养老保障。

特别是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展。

首先,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在此基础上完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意味着所有参保人员在达到退休年龄后,都能够获得基本的养老保障金。

而完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则是对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补充和完善,旨在提高养老保险的保障水平。

此外,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还包括了统一启用个人账户管理制度,规范了养老金的缴费和计算方法,保障了参保人员的权益。

其次,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重要特点是实行按月计发养老金。

养老金按月计发,能够让退休人员更好地享受到养老保险的福利,提高养老保障的及时性和可靠性,有利于维护退休人员的权益。

同时,按月计发养老金也对退休人员的生活和消费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第三,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落实要求侧重于政策的延续性和稳定性。

政策的延续性是指保障制度的长远稳定性和持久性。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退休待遇不应该随着政策的变化而出现悬而未决的情况。

政策的稳定性则意味着养老保障政策不应该轻易变更,应该保持连续性和可靠性。

此外,政策的稳定性还需要在确保政策稳定的前提下,不断地适应和调整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以满足参保人员的养老需求。

最后,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落实需要政府多部门的协同合作。

养老保险涉及到多个部门的政策协调和政策制定,需要政府各个部门之间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合作,以协调政策和资源,保证政策的顺畅实施。

同时,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落实也需要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特别是需要参保人员和退休人员的积极参与和支持。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金计发标准解答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金计发标准解答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金计发标准解答2017年开始,全国各省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制度陆续实施。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文件,搜集、整理、解读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金计发的各种具体标准、表格(有内容的表格,不是空表),供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及人事、劳资、工会等人员参考、解惑。

目录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金计发办法 (2)附件1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统筹项目 (8)附件2表一机关退休退职人员海关补贴标准表 (10)附件2表二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补贴标准表 (11)附件2表三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表 (12)附件2表四退休人员警衔津贴标准表 (13)附件2表五退休人员海关津贴标准表 (14)附件2表六七八退休人员津贴标准表 (15)附件3表一公务员视同缴费指数表 (16)附件3表二三机关工人视同缴费指数表 (17)附件3表四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视同缴费指数表 (18)附件3表五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视同缴费指数表 (19)附件3表六事业单位工人视同缴费指数表 (20)附件4个人账务养老金计发月数表 (21)附件5表一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标准表 (22)附件5表二、三机关工人基本工资标准表 (23)附件5表四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基本工资标准表 (24)附件5表五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基本工资标准表 (25)附件5 表六事业单位工人基本工资表 (26)附件6 各类人员工作年限对应的基本养老金计发比例 (27)附件7 各类人员退休时增加的退续费标准 (28)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金计发政策根据《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28号)、《省人民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意见》(黔府发〔2016〕5号)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探析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探析

1 . 征收基教 、 比倒不统一 。 费缺 缴
乏 激励 机 制 。 各地 自行 制 定 的方 案 在
L U T Nr ̄ 1 I NA L A 人事 纵横 ・ 理论 探讨 I
实 施 范 围 、 费 基 数 、 率 等方 面五 花 缴 费
标 准 化 的养 老 保 险 日常 管 理 工 作 , 有
整个社会保障制度 的重要组成部分 。
我 国现 行 的 机 关 事 业 单 位 退 休 制 度 对于保障离退休人 员的基本生活 . 促 进各项事业的发展 。 护社会 稳定 曾 维
个 地 区 ( ) 行 了 机 关 事业 单 位 养 老 市 进
保 险 制度 改革 试 点 。而 全 国 大多 数 地
险 制 度 建 设 ,成 为 各 级 党 委 和政 府 当
前 和 今后 必须 面对 并 加 以 解决 的一 项
重大课题。
化 管 理服 务 等 。本 文 就 事 业 单 位养 老 保 险 现 状 及 试 点 的 主 要 内 容 谈 一 下
看法。 .

机 关事 业 单 位 养 老保 险制 度 改 革 的滞
家 法律 、 规 方 面 的 依 据 , 少 规 范 性 法 缺
和 合理 性 ,导 致 各地 出现 政 策 上 的多 样性 、 意性 , 随 问题 主要 表 现 在 以 下 几
个方面:
进 勤 政 廉政 建 设 ;有 利 于人 才 的合 理
流 动 和 人 力 资源 的优 化 配 置 :有 利 于
促 进 养 老 保 险 的社 会 化 服 务 和 充 分发 挥 其 保 障 功 能作 用 。 因此 . 讨 新 时期 探
的 养 老 保 险事 业 起 步 于 2 0世 纪 9 0年 代 中期 ,但 时 至 今 日却 只能 在 企 业 中 推 行 。机关 事 业 单 位 养老 保 险 尚处 于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终讲版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终讲版

5、我县机关事业单位除警衔津贴可纳入缴费基数外,其他津补贴如 教育系统的教育津贴、农村艰苦学校津贴;农林水系统的浮动岗位 津贴、检察院法院津贴等均不纳入缴费基数。 例:
应发工资 合计 3471 岗位工资 1280 薪级工资 765 基础津贴 1131 教护提高 10%工资 205 农村艰苦 学校津贴 90 奖励性绩 效 810 缴费基数 4191
2、机关技术工人个人缴费基数:技术等级工资、岗位工资、工作性津贴、
生活性补贴和年终一次性奖金; 3、机关普通工人个人缴费基数:岗位工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和 年终一次性奖金度的上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中 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包括中小学教师、护士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提高10%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之政策解读
主讲人: 黄夏萍
目 录
1、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政策及
相关概念
2、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申报
3、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计发办法 4、改革后退休人员待遇计发若干重点问题 说明
一、改革政策
根据《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 [2015]2号)文件,国务院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 险制度。 1、改革的范围。本决定适用于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
相关概念 1、机关事业单位
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统称。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
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 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2、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是指国家立法强制征集社会保险(税),并形成养老基 金,当劳动者退休后支付退休金,以保证其基本生活需要的社会保障 制度。 3、职业年金 职业年金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 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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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和自治区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遵循公平与效率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对应、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改革前与改革后待遇水平相衔接、解决突出矛盾与保证可持续发展相促进的原则,按照”先并轨、后完善,先易后难”的工作要求,结合实际,有步骤地稳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

二、主要推进工作内容(一)组织数据采集、开展参保登记。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由参保单位按数据质量要求采集申报。

数据采集工作具体由各参保单位按《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和《巴彦淖尔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启动操作细则》的要求,采集参保人员信息报主管部门把关,经编制部门审核后,及时将采集信息录入机关事业单位数据采集系统,连同纸质材料报社保经办机构进行信息导入,办理参保登记。

(二)开展财政资金支出测算。

市和旗县区财政部门要会同人社部门,抓紧时间,组织力量对改革中包括缴费的增减、补助的增减、养老金发放的增减等当地财政支出需求进行周密测算,切实调整支出结构,积极筹措资金,确保改革资金到位。

(三)推进经办业务信息系统建设。

新的经办业务信息系统由人社部和自治区人社厅负责开发和本地化建设,市、旗县区两级经办机构负责系统接入和使用,纳入“金保”工程项目,各地无需自行开发和建设。

新制度信息系统数据库实行自治区级集中管理,各地按自治区人社厅规定的系统管理和使用权限做好各自范围内的经办工作。

(四)加强经办能力建设。

根据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要求,各旗县区必须尽快明确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的职责、调剂适当人员编制,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充实加强经办力量。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解读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解读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解读随着人口老龄化的趋势,养老保险政策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

作为事业单位员工,了解养老保险政策对我们的未来退休生活至关重要。

本文将对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进行解读,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相关政策内容。

一、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我国养老保险体系的基石,也是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核心。

根据国家政策规定,事业单位员工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核心内容包括缴费、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等。

事业单位员工每月需按一定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用,这笔费用分为个人部分和单位部分。

个人缴费将计入个人账户,用于个人的养老金计算。

单位缴费则由事业单位负责。

二、养老金计算和发放事业单位养老金的计算和发放是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中的重要环节。

一般来说,养老金的计算会考虑三个方面的因素,即个人缴费年限、月缴费工资和缴费档次。

个人缴费年限越长、月缴费工资越高、缴费档次越高,最终获得的养老金金额也会相应增加。

养老金的发放一般按照月度进行。

事业单位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以申请领取养老金。

对于未申请领取的养老金,在规定的时期内,会按照一定比例给予个人封存,直到申请领取时再进行计发。

三、个人账户个人账户是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个人账户记录了个人缴费情况以及缴费金额的积累。

对于事业单位员工来说,个人账户是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依据。

个人账户内的资金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等因素共同构成。

个人缴费的金额将根据个人缴费年限、月缴费工资、缴费档次等因素进行计入。

政府补贴主要是为了弥补个人账户资金不足的情况,确保个人养老金的发放。

四、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对于一些事业单位兼职或灵活就业的人员来说,养老保险政策也有针对性的规定。

这些人员可以选择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计划,缴纳养老保险费用,并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对于灵活就业人员来说,养老保险的计算和发放方式与事业单位员工类似。

他们也需按照自己的实际情况缴纳养老保险费用,并根据个人缴费年限、月缴费工资、缴费档次等因素计算养老金金额。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问题分析与对策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问题分析与对策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问题分析与对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问题分析与对策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的加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成为了我们必须面对的重要问题。

当前,该制度存在一些问题,如缺乏透明度、激励机制不足等,需要我们采取有效的对策来解决。

首先,让我们来分析一下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

第一,制度缺乏透明度。

许多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政策不够公开,导致员工对自身权益了解不足,无法进行有效监督。

第二,激励机制不足。

目前,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尚未实现个体缴费与养老金收益的完全匹配,这不仅影响了员工的参保积极性,也制约了整个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可以采取以下对策。

首先,完善政策法规。

政府应出台更加明确、具体的养老保险政策法规,确保机关事业单位的员工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加强对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确保政策落地。

其次,加强监管执法。

政府应加强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监管,确保制度的公平性和透明性。

此外,加大执法力度,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最后,提高社会参与度。

通过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对养老保险制度的认识和参与度,形成全社会的共同监督和关注。

通过以上对策的实施,我们可以有效解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确保制度的公平性、透明性和可持续性。

这不仅有利于保障员工的权益,还有助于社会的稳定和和谐发展。

因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办法标题: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办法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的加剧,我国养老保险制度面临着诸多挑战。

为应对这些挑战,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开始了历史性的改革。

本文将详细介绍这一改革的具体内容和影响。

一、改革的必要性和目的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在国家全面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展开的。

原有的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着一些问题,如不公平、不可持续等,已经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养老保险实施细则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养老保险实施细则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养老保险实施细则一、总则为了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保障他们的养老权益,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参保范围1.参保对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包括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2.参保条件:年满18周岁,尚未领取退休金或离休金的工作人员。

3.参保方式:机关事业单位应当为工作人员办理社会养老保险参保手续,并按照规定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

三、缴费标准1.缴费基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应当由单位根据工作人员的工资标准确定,并报社会保险机构备案。

2.缴费比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单位缴费9%,个人缴费4%,共计13%。

3.缴费期限:机关事业单位应当按月为工作人员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并在每月的15日前将相关款项汇入指定社会保险机构账户。

四、养老金待遇1.养老金计算: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养老金按照平均工资、缴费年限和个人缴费比例确定。

2.养老金发放: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养老金由社会保险机构负责发放,按月发放。

3.养老金调整:根据国家政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养老金将根据物价指数和工资增长情况进行调整。

五、社会保险机构职责1.缴费管理:社会保险机构负责统一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确保及时、准确地收取和核实缴费款项。

六、单位和个人权利和义务1.单位权利:单位有权监督和要求工作人员按照规定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

2.单位义务:单位应当按时足额为工作人员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并将相关款项上缴社会保险机构。

3.个人权利:工作人员有权依法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金待遇。

4.个人义务:工作人员应当按规定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并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

七、监督与管理1.监督机构:社会保险机构负责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养老保险的参保、缴费和养老金发放等进行监督和管理。

2.违规处理:对于违反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单位或个人,社会保险机构有权依法给予警告、罚款、暂停缴费等处理措施。

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总结和工作思路

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总结和工作思路

2018年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总结和2018年工作思路一、抓好征收,确保发放,继续做好清欠和清偿工作。

二、建设网站、细化需求,不断推进系统工程建设。

根据**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数据中心的建设目标,建设网站、细化完善业务软件需求分析,继续推进管理信息系统工程建设。

一是完成公司网站()建设,将本市历年的机关社保政策,业务操作流程和办事指南,各类表格,公司职责等通过上传网站,加强政策宣传,服务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

二是举办网站管理员培训班,为各县公司培养网站后台管理技术人员。

三是第三次组织需求分析研讨会议。

组织技术人员和业务骨干对管理信息系统需求进行补充完善,拟报开发商组织技术力量集中开发修改完善软件功能。

四是增加联网面。

全市联网公司达11个。

五是中心数据库功能逐步发挥作用。

其一是为全国机关、事业、企业退休人员待遇水平重点调查工作提供准确的数据;其二是为参保单位打印xx年度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清单和养老金拨付明细表,完全替代了参保单位年度结算中填报工作,提高了征收机构和参保单位工作效率。

六是进一步完善数据库。

市公司和部份县公司加紧参保人员的历史缴费数据补建核对工作。

三、开展自查,加强核查,确保基金安全与完整。

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会计制度和收支“两条线”规定,认真落实省劳动保障厅闽劳社[xx]443号文件精神,积极开展财务自查,强化基金核查,完善管理制度,确保基金安全。

一是根据省市主管部门的布置,开展xx年养老保险基金财务自查工作。

二是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完成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

三是开展形式多样的基金核查工作。

继续采取结合延伸审计、财政等多种方式开展养老保险核查工作,重点核查缴费基数、非在编人员参保和专项做好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工作。

市本级对3个参保单位发出改按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执行的核查通知后,促进了参保单位的参保意识,其中一个单位补缴了欠缴多年的“双费”。

四、加大宣传,完善制度,促进业务经办操作规范。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8.07.05•【字号】苏人社发〔2018〕169号•【施行日期】2018.07.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离退休人员管理正文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各设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监狱管理局、省农垦集团公司: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18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并报两部批准,现就2018年全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事宜通知如下:一、调整对象和时间参加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并在2017年12月31日前办理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人员,从2018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二、调整办法(一)普遍调整1.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4元。

2.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缴费年限,下同)15年及15年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下同),每月增加1.7元;本人缴费年限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含25年)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2.7元;本人缴费年限25年以上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9元。

按缴费年限月增加额不足25.5元的,按25.5元增加。

3.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按本次调整前本人基本养老金的1.6%增加。

计算额见分进角。

(二)适当倾斜1. 2017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年龄以办理退休手续时确定的出生年月为准,下同)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25元、35元和45元;2017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15元、25元和35元。

我国各地养老保险并轨方案解读

我国各地养老保险并轨方案解读

我国各地养老保险并轨方案解读我国各地养老保险并轨方案解读截至目前,各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制度实施方法已经全部出齐。

这意味着,养老保险并轨改革迈出了重要一步。

具体下就跟一起来回忆一下,改革的顶层设计是什么样的?再看看,各地又有哪些做法?据统计,截至目前,各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方法已经全部出齐,方法除确定改革范围和缴费基数外,还提出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向“中人”发放过渡性养老金,局部地区明确在过渡期内实行新老待遇计发方法比照,“保低限高”。

根据去年《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后,各省份陆续出台实施方法,对缴费和待遇、改革的范围、改革前后待遇衔接、基金管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职业年金等政策进行了明确。

根据安排,机关及参公管理单位、行政类、公益一类二类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单位按本单位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20%、个人按本人工资收入的8%缴费。

同时建立职业年金制度,个人、单位分别按根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4%、8%缴费,全部计入职业年金个人账户。

此外,各地实施意见对于改革范围也作出界定。

要求按照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规定确定参保人员范围,编制外人员应依法参加企业职工根本养老保险。

对于编制管理不标准的单位,要先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清理标准,待明确工作人员身份后再纳入相应的养老保险制度。

对于资金的筹集问题,各地的方案表述根本一致,均要求积极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社会保障资金投入,确保根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同时为建立职业年金制度提供相应的经费保障。

云南等地更进一步明确,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所需财政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按行政隶属关系和现行经费保障渠道解决。

不过,由于各地实际情况的差异和省级以下地区具体贯彻意见拟订进度的不同,启动改革实施工作的时间也将有所差异。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改革实行“老人”老方法、“中人”中方法、“新人”新方法。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背景随着中国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养老问题成为了社会的焦点。

为了解决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养老问题,中国政府于2014年10月1日开始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

该制度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旨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供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养老保障。

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参保范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参保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人员:1、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

三、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根据不同的参保人员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按照工资的一定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则按照岗位工资的一定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

具体的缴费比例根据不同的地区和行业有所不同。

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待遇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待遇主要包括养老金和医疗保险等方面。

在养老金方面,参保人员可以根据自己的缴费年限和缴费水平计算出养老金的数额。

对于离退休人员,还可以享受一定的医疗保险待遇。

五、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意义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实施,对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该制度的实施也有利于推动中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和发展。

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成为一项重要的议题。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作为整个养老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改革进展备受。

本文将探讨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未来的改革方向。

一、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现状目前,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仍实行双轨制,即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企业职工采取不同的养老保险制度。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养老保险费用由国家财政负担,而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费用则由企业和个人共同承担。

由于历史原因和制度设计,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在缴纳方式、待遇水平和参保率等方面也存在一些问题。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为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养老保险制度,根据《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18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28号)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提出如下意见:一、改革的目标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社会保险制度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改革现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退休保障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立足增量改革,建立待遇与缴费挂钩机制;统筹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调整,逐步建立兼顾各类人员的养老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建立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制度,发展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加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和监管,确保基金安全;实行省级统筹制度;健全养老保险筹资机制,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加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能力建设和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逐步建立独立于机关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体系。

二、改革的范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下简称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

其中事业单位为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1〕5号)有关规定进行分类改革后的公益一类、二类事业单位。

对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后被划分为生产经营类,但尚未转企改制到位的事业单位,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仍继续参加;尚未参加的,暂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待其转企改制到位后,按有关规定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之我见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之我见

养老保险改革的模 式应 坚持以下 多 渠 道 , 家 、 位 和 个 人 共 同 负 担 养 老 国 单
保 险 费 用 的 基 金 缴 费 机 制
资为缴 费基数 , 解决了困难 事业单位不 能按档案工 资缴 纳养 老保
险费的矛盾 , 根本 上解决这部分单位离退休人员不 能按 时足 也从 单 位拨款 中分列 出来,部分 用以支付应 由单 位缴纳 的养老保 险 额领取养 老金 的问题 。 费, 部分用作适 当增加职 工工 资, 证个人 负担其部 分养 其余 以保 第二, 事业与 企业一样执 行统一 的养老保 险制度, 单位 事业 老 费时, 不致于降低生活水平 。 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由财政负担 建立补 充养老保险制度 。这种养 老保 险模 式类似于澳大利亚 的 的经费 中, 当列 出养老保 险基金 的相应 比例, 也应 用于缴 纳职工 养老保 险制度 。澳大利亚现行 的养 老保 险制度主要 由基本养 老 的部 分养 老保 险费。 自收 自支 的事业单位 , 应 比照企业职工 的 保险制度 和补充养老保 险制度所组成 。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大 则 澳
人 力资源与社 会保 障
投资与创业 21. 02 6
机关事业单 位养老保 险制 度之我 见
崔 福 利
( 东营 市人 力资 源社 会保 障局 山东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运行十多年来, 尚没有统一 至今 的政策 、 法规, 各地仍处于试点 阶段 。 人们对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认 识 的不 同、 各地实际情况的不一致, 导致机关事业养老保 险“ 百花 齐放 ” 有的只是在合同工和 自收 自支事业单位员工 中开展, 。 差额
之亦然 。
套, 事业单位 的养老保 险待遇不仅 与企业 职工 的养 老保 险制 致使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公布版)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公布版)

6.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1)统筹内转移:只转移关系、不转移基金 (2)跨统筹转移:以本人改革后各年度实际 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转移基金(含个人账户)
,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个人账户储存 额累计计算
6.
7.养老金计发机制 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是基本养老金待遇确定机制
的价值取向。 改革后,将不再执行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
具体包括:
(1)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试用期(学徒、见习) 工资;
(2)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等国家统一规 定纳入原退休费计发基数的项目):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警衔津 贴、海关津贴、护龄津贴、教龄津贴、特级教师津贴特殊教育 津贴;
(3)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 (4)等(43号文件另加):暂列登记项目取暖费、精神文明 奖、其他。
4.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
2012-2014社会平均工资
5.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1) 按照参保人员缴费工资基数8%的数额 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 成。按照国家统一公布的记账利率,每年为个人 账户储存额计算利息,免征利息税。 (2)个人账户记账利率。国家每年根据上年 度职工工资增长等因素,确定并公布基本养老保 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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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必要性
• 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推进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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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各地齐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截至目前,各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已经全部出齐。

这意味着,养老保险并轨改革迈出了重要一步。

一起来回顾一下,改革的顶层设计是什么样的。

再看看,各地又有哪些做法。

据统计,截至目前,各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已经全部出齐,办法除确定改革范围和缴费基数外,还提出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向“中人”发放过渡性养老金,部分地区明确在过渡期内实行新老待遇计发办法对比,“保低限高”。

根据 __去年发布《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后,各省份陆续出台实施办法,对缴费和待遇、改革的范围、改革前后待遇衔接、基金管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职业年金等政策进行了明确。

养老并轨: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结合根据安排,机关及参公管理单位、行政类、公益一类二类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单位按本单位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20%、个人按本人工资收入的8%缴费。

同时建立职业年金制度,个人、单位分别按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4%、8%缴费,全部计入职业年金个人账户。

此外,各地实施意见对于改革范围也作出界定。

要求按照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规定确定参保人员范围,编制外人员应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对于编制管理不规范的单位,要先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清理规范,待明确工作人员身份后再纳入相应的养老保险制度。

对于资金的筹集问题,各地的方案表述基本一致,均要求积极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社会保障资金投入,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同时为建立职业年金制度提供相应的经费保障。

云南等地更进一步明确,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所需财政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按行政隶属关系和现行经费保障渠道解决。

不过,由于各地实际情况的差别和省级以下地区具体贯彻意见拟订进度的不同,启动改革实施工作的时间也将有所差别。

“中人”待遇:从社会统筹基金中支付过渡性养老金值得注意的是,本次改革实行“老人”老办法、“中人”中办法、“新人”新办法。

相对于“新人”(办法实施后参加工作的)和“老人”(本办法实施前为编制内工作人员且已经退休的),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且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中人”的待遇如何过渡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对此,各地实施办法均明确提出,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发给过渡性养老金。

不过,对于过渡性养老金的具体计发等问题,一些地区尚未给出具体过渡办法,未来或将另行制定。

事实上,在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过程中,相关政策也作出了过渡期的安排,对改革中的“中人”,从社会统筹基金中支付过渡性养老金。

目前,随着“中人”逐渐退休、“新人”越来越多,过渡性的政策安排逐步弱化,新制度逐渐居于主体地位,体现了平稳过渡的改革方针。

对此,专家表示,通俗来讲,“中人”退休后待遇将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职业年金和过渡性养老金四部分组成。

并轨时职工的年龄越大,在其实际领到的退休金中,基本养老金占到的比例就越小,过渡性养老金占到的比例就越大。

“改革不是一蹴而就,毕竟有很多 __工作多年,如果一下退休金少很多,可能会引发社会问题,同时也会给改革带来更大阻力。

职业年金和过渡性养老金可以充当平滑剂的作用,填平改革前后养老金待遇鸿沟,实现平稳过渡。

”上述专家说。

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认为,过渡期结束后,“中人”养老待遇会因人而异,但是差距不会太大。

因为到时候不仅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有了一定的缴费积累,而且养老金还随着待遇调整机制会不断上调,再加上累积的职业年金,几项相加之后的养老金绝对额可能还会增加。

对于过渡期的时间究竟有多长的问题,多地在实施办法中提出设立10年过渡期,并在过渡期内实行新老待遇计发办法对比,“保低限高”。

未来随着改革推进,各类人群的养老待遇也将平稳过渡。

以北上广为例,看看各地养老保险并轨改革有哪些做法?北京工资基数包括津补贴年终奖等北京发布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明确,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

单位缴费比例为参加养老保险工作人员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20%,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8%,由单位代扣。

本办法自xx年10月1日起实施。

个人工资超过北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北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机关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8%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个人账户储存额只能用于养老,不得提前支取,免征利息税。

设10年过渡期和过渡性养老金本办法实施后参加工作、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即“新人”,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北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一年发给1%。

本办法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即“中人”,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发给过渡性养老金。

本办法实施之日起设立10年过渡期,过渡期内退休人员实行新老待遇计发办法的对比,保低限高。

换言之,新办法(含职业年金待遇)计发待遇低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按老办法待遇标准发放;新办法计发待遇高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超出部分则分年度按比例予以限制。

本办法实施前已退休的人员,即“老人”,继续按国家和北京市规定的原待遇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同时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

其中,符合规定的待遇项目及标准,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其他待遇项目仍从原渠道列支。

职业年金个人缴4%单位缴8% 本办法明确,机关事业单位应为其工作人员建立职业年金。

职业年金所需费用由单位和工作人员个人共同承担。

单位缴纳职业年金费用的比例为本单位参保人员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8%;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4%,由单位代扣。

职业年金是一种补充养老保障制度,属于单位福利制度。

工作人员退休前,本人职业年金账户的累计储存额由同级财政拨付资金记实;对非财政全额供款的单位,单位缴费实行实账积累。

广东“中人”将加发过渡性养老金根据“广东版”的方案,养老并轨改革将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改革前退休的“老人”保持原待遇水平不降低,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原待遇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

改革后参加工作的“新人”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中人”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加发过渡性养老金。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在本次改革中,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建立“职业年金”也成为改革的一大焦点。

而在“广东版”方案中,改革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同时,为机关事业单位改革范围内的所有工作人员(不包括已退休人员)建立职业年金。

其中,个人、单位分别按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础的4%、8%缴费,全部计入职业年金个人账户。

工作人员退休后,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

“广东版”方案中,也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进行了规范,其中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分别管理使用,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专款专用。

此外,参保人跨统筹范围流动或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的,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随同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并按改革后各年度本人缴费工资之和的12%转移基金。

转移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

上海上海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方案主要内容均与“国家版”的规定一致,即:从xx年10月1日起,机关事业单位建立与企业职工相同的单位和个人养老保险缴费制度,所有机关事业单位都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缴费,个人按照本人缴费工资的8%缴费。

改革的范围适用于: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

并轨后,加工资是怎么回事?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表示,这次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标准,与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同步进行,增加的基本工资大部分是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个人缴费的改革成本。

他分析,按全国平均水平计算,月人均实际增资300元左右。

上海从xx年7月开始,已经按照并轨方案调整工资,同时扣养老金、职业年金。

从11月开始,补发从xx年年10月到xx年6月的工资、补扣这段时期的养老金、职业年金。

两者相抵,9个月大约人均补2700元。

到手工资有什么变化?每个月工资有8%的养老金+4%的职业年金是要扣掉的。

到手工资少掉的这部分,由涨工资的这部分填补上了,所以每个月到手应该会比原来的工资高个几十到几百元左右。

退休金能拿多少?退休后养老金领取公式:每月领取总额=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上海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

假设25岁拿5000元工资,60岁退休,且35年来每个月工资都是5000元的情况,假设那时候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451元。

按照公式,退休后:每月领的养老金3037.5元每月领的补充养老金1812.95元!所以,最终每月能领取到的养老金为3037.5+1812.95=4850.5元!退休后能拿到的养老金是4850.5元,没有比在职时5000元少多少。

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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