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测量复核制度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深圳市龙华新区现代有轨电车示范线工程II标段

工程测量复核制度

编制:

审核:

审批:

中铁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龙华新区现代有轨电车示范线工程II标项目经理部

二0一五年七月二十一日

目录

一.目的和原则 (1)

1.目的 (1)

2.适用范围 (1)

3.依据 (1)

二.职责 (1)

1.项目经理部 (1)

2.工程部 (1)

3.施工队(班组) (2)

三.工程测量复核及要求 (2)

1. 外业要求 (2)

2.内业要求 (3)

四.测量成果管理和使用 (4)

五.测量三级复核制度 (4)

六.测量成果归档 (6)

七.测量事故的责任界定 (6)

八.测量管理 (7)

1.测量成果交接制 (7)

2. 测量成果复核制 (7)

3 .测量责任制 (7)

4. 测量记录制 (7)

5.测量成果交底制 (7)

6. 总结和报告制 (8)

九.工程测量仪器设备管理 (8)

一.目的和原则

1. 目的

为了完善本公司深圳市龙华现代有轨电车2标项目经理部测量管理工作,明确职责、划分责任、规范测量作业程序,防止测量事故发生,实现对各结构物施工中,坐标、高程的严格控制和有效管理,特制定本复核制度。

2 .适用范围

施工测量必须实行和坚持复核制,本制度适用于深圳市龙华现代有轨电车2标项目经理部。

3.依据

项目经理部根据国家及业主、公司有关文件制定本制度,并按本制度制定具体措施组织实施。

二.职责

1. 项目经理部

负责贯彻实施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国家、行业、部门等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等;传达并督促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测量管理办法,编制施工测量计划或测量方案。组织交接桩工作,形成交接桩纪要。对各工段测量工作进行检查、督促、指导。对重点关键部位进行检查复核并签认。每单位工程对周边及场内控制点进行检测复核,防止控制点松动破坏。

2. 工程部

负责组织所属测量人员配合项目完成交接桩、控制测量等各项测量工作。负责完成项目范围内控制点的加密及选点工作,组织所属人员实施复测及控制测量,提交准确、完整的测量成果。

3.施工队(班组)

在项目技术部门指导下工作,负责施工队范围内工程日常测量管理与实施工作。参加技术部组织的各项测量工作,负责对控制测量结果、控制桩,进行现场复核,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三.工程测量复核及要求

1. 外业要求

(1)测量桩点的交接必须由双方持交桩表在现场核对、交接确认。遗失的坚持补桩,无桩名者视为废桩,资料与现场不符的应予更正。(2)控制测量布设的导线及高程路线必须构成闭合检核条件,且应以闭合导线和闭合高程路线为主。

(3)外业观测前必须对仪器设备的常数(参数)及相关设置进行检查。

(4)外业观测元素必须有多余观测量。所有角度、距离观测均须至少完成一个完整测回,严禁半测回作业。

(5)各种测量的原始观测记录必须在现场同步作出,严禁事后补记、补绘。原始资料不允许涂改。不合格时,应按规范要求补测或重测。

(6)使用已知点(包括平面控制点、方向点、高程点)进行引测、加点和工程放样前,必须坚持先检测后利用的原则。确认桩点无疑、无误、无位移后方可使用。

(7)重要工程的定位和放样,必须坚持用不同的方法或手段进行复核测量或换人检测后才能施工(当区间隧道长度大于1.5KM或者隧

道联系测量工作面只有一个工作井时,项目部必须采用陀螺仪定向地下起算边方位角,费用在项目成本中列支)。

(8)一项工程、同一曲线上的多项工程由两个以上单位施工时,原则上应联合测量或由先施工的单位整体控制或复测,双方共同确认使用同一测量成果。

(9)施工复测时,必须超越管段范围与相邻相关的测量桩点联测,并与有关单位共同签认相关的桩点和资料。

2.内业要求

(1)工程测量内业工作应具有可追溯性。

(2)用于测量的图纸资料应认真审核并作好图纸审查记录,必要时应作现场核对。

(3)各种原始观测数据未经复核不得用于后续工程测量和计算工作,手工记录的各种原始资料,包括各种放样记录数据,在进行内业计算前必须逐项复核并签认。

(4)内业工作应坚持两组独立平行计算并相互校核,也可以用不同的软件或计算方法进行重复检核计算。抄录已知数据资料,必须核对,两计算人应分别独立查阅抄录,并互相核实。

(5)各种控制测量及重要施工放样计算成果必须采取两人(组)独立计算或用不同的计算软件重复计算等手段进行复核。

(6)对委托测量机构完成的测量成果,交付时应进行技术交底,

验收前应进行必要的外业抽检工作。

(7)工程测量成果资料发布实施必须分别有计算、复核和审核人员签字。

四.测量成果管理和使用

(1)测量成果由测量资料和测量标志构成。测量资料包括设计文件、图纸、测量设计、原始观测记录、计算过程资料、计算成果书等。

(2)测量桩点的埋设要求。各类测量桩点的埋设应符合《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和《城市轻轨交通工程测量规范》(GB50308-2008)的要求。

(3)使用测量成果前应对测量桩点进行必要检测。检测合限后应使用原测量成果,检测超限时应分析超限原因,确因桩点位移,须重新计算检测点成果资料并采用最新测量成果。不得使用未经检测的测量成果。

(4)各类测量标志由项目部测量组负责保护。项目部测量负责人应将标识清楚的测量桩点告知相关人员。

(5)因施工及环境条件不可避免损坏时,施工班组应提前通知测量负责人,经同意后方能毁桩。未经同意毁坏测量桩点,将对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罚。

五.测量三级复核制度

建立有效的三级复核制度,其主要对测量工作中外业手薄的复核、内业计算资料的复核及对算、摘抄数据的复核、上报的成果资料的复核及审核、审定;现场放样时对既有控制点的边角或者高差等几何关系的检查复核;关键工序由总公司精测队对项目部测量成果进行全面复核。

(1)管理职责

集团公司测量总队对公司内的重要工程实施测量复核;各自子、分公司测量队对其管辖的项目实施测量复核;项目部测量组对工区实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