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工作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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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工作制度条例

保密工作制度条例

保密工作制度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保密工作,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条例、《贵州省保守国家秘密实施细则》、《黔东南州保密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保密工作关系到国家安全和利益,保守国家秘密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职责和义务。

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保密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依法管理的方针,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便利信息资源合理利用。

第二章保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保密工作实行局党组领导下的领导分工负责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国家保密工作有关规定,成立县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部分重点部门确定专人为文件资料保密员。

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安全由县局信息中心负责,并确定专人为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员。

第五条县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各分局、股室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县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在局党组的领导下,负责全局的保密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党和国家保密工作方针、政策和规定,组织制定保密规章制度;鉴定职权范围内的国家秘密;监督、检查保密法规的执行情况;组织保密宣传教育和保密检查;处理保密工作中的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处理泄密事件。

第七条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保密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组织保密法的宣传教育;负责涉密人员的管理;组织定密工作;负责保密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递、归档;管理保密设施、设备;指导和监督保密工作;处理保密工作中的其他具体事务。

第三章保密范围与密级划分第八条本制度的保密范围包括:国家秘密、企业秘密、个人隐私等。

第九条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绝密级是指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级是指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秘密级是指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

集团公司保密工作条例

集团公司保密工作条例

集团公司保密工作条例集团公司保密工作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保密工作,保障公司的商业机密及相关信息的安全,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声誉,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公司的保密工作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中所称保密工作,是指公司对商业机密及相关信息进行认定、管理和保护的活动。

第四条公司保密工作的原则是:遵循法律法规,坚持保密优先,依法实施。

第二章保密认定第五条公司保密工作由保密管理部门负责。

保密管理部门是公司的保密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公司的保密认定、规划、管理和监督等工作。

第六条公司商业机密的认定,应当按照以下原则:(一)保密需求明确;(二)具备独立、明确、特殊的技术或商业价值;(三)足够的秘密性:未经允许不为公开的;(四)适合保密的状态;(五)存在保密措施。

第七条公司商业机密的分类和保密级别,由保密管理部门根据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规定制定。

第八条公司商业机密的保密期限,应当根据其特点和需要确定。

第九条公司商业机密的认定程序,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申请人提出申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二)保密管理部门对申请进行初步审核;(三)保密管理部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审;(四)保密管理部门依据评审意见决定是否认定。

第十条公司商业机密的认定结果,应当采取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并在相关系统中进行登记。

第三章保密管理第十一条公司商业机密的管理,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商业机密的确认、传输、存储、使用和销毁等过程的管理;(二)商业机密的持有人员的管理;(三)商业机密的传递、使用和保存的管理;(四)商业机密的泄露和利用的管理;(五)商业机密的备份和恢复的管理。

第十二条公司商业机密的传输,应当严格控制,采取加密、传输通道隔离等措施,确保传输过程不受干扰和非法获取。

第十三条公司商业机密的存储,应当采取物理保护措施和信息安全技术措施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机密信息不被盗取、篡改、破坏或泄露。

第十四条公司商业机密的使用,应当按照授权范围和使用目的进行,并遵循最小权限原则,确保机密信息不被滥用。

保密工作条例(2020版)

保密工作条例(2020版)

编号:JY-HT-02777保密工作条例(2020版) The role of the contract is to protect the legitimate rights of both parties from damage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保密工作条例(2020版)第一条制定目的为保障公司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维护公司正常经营管理秩序,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密级及保密期限1.绝密级,保密期限为____年。

2.机密级,保密期限为____年。

3.秘密级,保密期限为____年。

第三条保密管理1.实行全员保密教育和保密知识系统培训,确保国家和公司秘密不被泄露。

2.公司设专人分管保密工作,有条件的专门设立保密室。

公司各部门、下属企业想备专人或兼管负责存管保密材料。

3.公司全体员必须贯彻执国家有关安全和保密法律、行政法规和纪律。

4.对保密材料须专门登记入册,并定期清查,防止丢失和错漏。

5.传递保密材料要有保密措施,传递应专送,不得办理无关事项,密件不得携入不利于保密的场所。

6.外出工作须携带保密材料,要经公司____批准。

7.严格限定密件的接触范围。

凡查阅公司密件,一律须办理申请批准手续和登记手续,可使用文件调阅单。

8.对保密内容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摘抄、翻印、复印、摄影、转借或损坏;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第四条保密纪律公司全体员工应遵守以下保密纪律:1.不得擅自携带密件外出;2.不得在公共场合谈论公司秘密;3.不得在私人通信中涉及公司秘密;4.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放置密件;5.不得利用公用电话、明码电报,以及邮局办理秘密事项;6.发现泄密及时报告,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或减轻损害;7.客人问及公司秘密,应予以婉拒、避谈。

第五条解密保密期届满,除公司_____要求继续保密事项外,自行解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目录一、总则二、保密范围与定密三、保密措施四、涉密人员管理五、监督检查与法律责任六、附则附件:1. 国家秘密事项范围表2. 国家秘密标志样式3. 涉密人员保密承诺书4. 保密检查记录表一、总则第一条为了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下简称《保密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国家秘密是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国家的生死存亡、民族的繁荣昌盛、公民的合法权益。

保守国家秘密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第三条国家秘密的保密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依法管理的方针,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第四条国家秘密的保密工作实行责任制,各级机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机关、单位的保密工作负责。

第五条国家秘密的保密工作实行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专门机关和人民群众的作用。

二、保密范围与定密第六条国家秘密包括:(一)国家事务的重大决策;(二)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三)外交和外事活动;(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五)科学技术领域的重大事项;(六)维护国家安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重大事项;(七)其他经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应当保守的国家秘密事项。

第七条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分别会同外交、公安、国家安全和其他中央有关机关规定。

第八条机关、单位负责人及其指定的人员为定密责任人,负责本机关、单位的国家秘密确定、变更和解除工作。

第九条确定国家秘密,应当根据下列标准:(一)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在政治、经济、国防、外交等领域的安全和利益的;(二)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机关依法履行职能的;(三)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的科学技术领先地位和竞争优势的;(四)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经济建设和发展的;(五)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文化、社会稳定的;(六)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的。

第十条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绝密级国家秘密是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可能导致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级国家秘密是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可能导致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秘密级国家秘密是一般的国家秘密,泄露可能导致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

保密工作条例77547

保密工作条例77547

保密工作条例一、文件保密1、所有文件,特别是涉密文件,在收发、传递、送阅、打印、办理、保管、归档过程中,必须建立明确的责任制,防止文件丢失和发生失泄密事件。

2、秘密文件要按规定的范围阅读和传达,不经批准,不许随意扩大范围。

3、绝密文件和密码电报,必须由秘书股统一管理,只许限定人员阅读,并做到随阅随退。

如阅文人不在,不得把文件放在办公室或交给他人代转。

4、在起草文件中,凡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应按涉密公文的有关规定,分别标明绝密、机密、秘密。

5、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得转发、翻印和复印秘密文件。

6、借阅秘密文件时,必须登记签字。

借阅绝密文件须经办公室领导批准。

非因工作需要和非阅读范围的人员,不得借阅秘密文件。

7、及时清退文件。

绝密文件应随阅随退,一般秘密文件每半年或一年向区委机要部门清退一次,其他股室和个人不得擅自销毁秘密文件。

8、个人外出开会带回的会议秘密文件,阅办完后应及时交送秘书股保管。

9、文件柜必须加锁,绝密文件、电报、介绍信和印章,必须放在铁皮保险柜内;门窗要有安全设施。

二、档案保密1、办公室的文书档案,统一由办公室秘书股管理。

2、查阅档案,基层单位必须持单位的介绍信,注明查阅内容,并履行审批和登记手续。

3、查阅档案时,只许查阅有关部分,不许翻阅其他部分或摘抄无关的内容。

摘抄的有关内容经审核无误后,方可盖章。

4、查阅绝密文件、资料及区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党组会议记录时,必须经办公室主管领导批准。

5、查阅或抄录档案,必须在档案室(或查档室)进行,不许将案卷带出拿走。

案卷除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者外,概不外借。

6、办公室管理的干部、工人的人事档案和有关专案材料,由专人保管,其外调查阅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会议保密1、区政府召开的各种会议,凡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以及有关事项不能公开的,都应保密。

2、会议作出的决定和讨论中涉及保密事项的,除由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传达办理外,其他人员不得在正式公布会议内容之前向外透露。

《中国保密法》实施条例全文

《中国保密法》实施条例全文

《中国保密法》实施条例全⽂《中国保密法》实施条例全⽂ 中华⼈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第⼀章 总 则 第⼀条根据《中华⼈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下简称保密法)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条国家保密⾏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的保密⼯作。

县级以上地⽅各级保密⾏政管理部门在上级保密⾏政管理部门指导下,主管本⾏政区域的保密⼯作。

第三条中央国家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管理或者指导本系统的保密⼯作,监督执⾏保密法律法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或者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主管业务⽅⾯的保密规定。

第四条县级以上⼈民政府应当加强保密基础设施建设和关键保密科技产品的配备。

省级以上保密⾏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关键保密科技产品的研发⼯作。

保密⾏政管理部门履⾏职责所需的经费,应当列⼊本级⼈民政府财政预算。

机关、单位开展保密⼯作所需经费应当列⼊本机关、本单位的年度财政预算或者年度收⽀计划。

第五条机关、单位不得将依法应当公开的事项确定为国家秘密,不得将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公开。

第六条机关、单位实⾏保密⼯作责任制。

机关、单位负责⼈对本机关、本单位的保密⼯作负责,⼯作⼈员对本岗位的保密⼯作负责。

机关、单位应当根据保密⼯作需要设⽴保密⼯作机构或者指定⼈员专门负责保密⼯作。

机关、单位及其⼯作⼈员履⾏保密⼯作责任制情况应当纳⼊年度考评和考核内容。

第七条各级保密⾏政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开展经常性的保密宣传教育。

机关、单位应当定期对本机关、本单位⼯作⼈员进⾏保密形势、保密法律法规、保密技术防范等⽅⾯的教育培训。

第⼆章 国家秘密的范围和密级 第⼋条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以下称保密事项范围)应当明确规定国家秘密具体事项的名称、密级、保密期限、知悉范围。

保密事项范围应当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调整。

制定、修订保密事项范围应当充分论证,听取有关机关、单位和相关领域专家的意见。

第九条机关、单位负责⼈为本机关、本单位的定密责任⼈,根据⼯作需要,可以指定其他⼈员为定密责任⼈。

保密工作条例

保密工作条例

保密工作条例第一条制定目的为保障公司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维护公司正常经营管理秩序,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密级及保密期限1.绝密级,保密期限为____年。

2.机密级,保密期限为____年。

3.秘密级,保密期限为____年。

第三条保密管理1.实行全员保密教育和保密知识系统培训,确保国家和公司秘密不被泄露。

2.公司设专人分管保密工作,有条件的专门设立保密室。

公司各部门、下属企业想备专人或兼管负责存管保密材料。

3.公司全体员必须贯彻执国家有关安全和保密法律、行政法规和纪律。

4.对保密材料须专门登记入册,并定期清查,防止丢失和错漏。

5.传递保密材料要有保密措施,传递应专送,不得办理无关事项,密件不得携入不利于保密的场所。

6.外出工作须携带保密材料,要经公司____批准。

7.严格限定密件的接触范围。

凡查阅公司密件,一律须办理申请批准手续和登记手续,可使用文件调阅单。

8.对保密内容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摘抄、翻印、复印、摄影、转借或损坏;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第四条保密纪律公司全体员工应遵守以下保密纪律:1.不得擅自携带密件外出;2.不得在公共场合谈论公司秘密;3.不得在私人通信中涉及公司秘密;4.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放置密件;5.不得利用公用电话、明码电报,以及邮局办理秘密事项;6.发现泄密及时报告,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或减轻损害;7.客人问及公司秘密,应予以婉拒、避谈。

第五条解密保密期届满,除公司_____要求继续保密事项外,自行解密。

第六条泄密及法律责任1.发现泄密现象_____,要及时报告公司____,认真处理。

2.对泄密者,处以_____元至_____元罚款,并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行政处分;造成公司严重损失的,送有关机关处理。

第七条附则本保密工作条例经_____批准后生效,公司_____对本条例享有最终解释权。

保密工作条例

保密工作条例

保密工作条例一、保密工作的重要性。

保密工作是每个组织和个人都应该高度重视的工作,它关乎到国家、企业和个人的安全利益。

保密工作不仅仅是一项法律规定,更是一种责任和义务。

只有做好保密工作,才能确保信息的安全,保护国家的利益,维护企业的竞争优势,同时也能保护个人的隐私和权益。

二、保密工作的范围。

保密工作的范围涉及到各个方面,包括但不限于国家机密、商业机密、个人隐私等。

在工作中,我们应当严格遵守相关的保密法规和规定,不得擅自泄露和传播机密信息,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获取和利用他人的机密信息,不得违反保密协议和承诺。

只有做到这些,才能确保信息的安全和保密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保密工作的责任。

保密工作是每个人的责任,无论是国家机关、企业单位还是个人,都应当严格遵守相关的保密规定,切实履行保密工作的责任。

在工作中,我们应当保护好自己手中的机密信息,不得私自泄露,不得随意传播,更不得利用这些信息谋取私利。

只有每个人都认真履行保密工作的责任,才能形成全员参与、共同维护的良好局面。

四、保密工作的措施。

为了做好保密工作,我们应当采取一系列有效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加强保密意识的培养和教育,建立健全的保密管理制度,加强对机密信息的保护和管理,建立健全的保密档案和备份系统,加强对保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等。

只有通过这些措施的落实,才能确保保密工作的有效进行。

五、保密工作的处罚。

对于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我们将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

无论是故意泄露机密信息,还是因疏忽大意导致机密信息泄露,都将受到相应的追责和处罚。

同时,我们也鼓励各个单位和个人积极举报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对于举报属实的,将给予一定的奖励和保护。

六、结语。

保密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每个人的共同努力和参与。

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确保信息的安全,保护国家的利益,维护企业的竞争优势,同时也能保护个人的隐私和权益。

让我们共同遵守保密规定,切实履行保密工作的责任,共同维护信息安全和国家利益。

保密工作条例文件.doc

保密工作条例文件.doc

保密工作条例一、文件保密1 、所有文件,特别是涉密文件,在收发、传递、送阅、打印、办理、保管、归档过程中,必须建立明确的责任制,防止文件丢失和发生失泄密事件。

2 、秘密文件要按规定的范围阅读和传达,不经批准,不许随意扩大范围。

3 、绝密文件和密码电报,必须由秘书股统一管理,只许限定人员阅读,并做到随阅随退。

如阅文人不在,不得把文件放在办公室或交给他人代转。

4 、在起草文件中,凡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应按涉密公文的有关规定,分别标明绝密、机密、秘密。

5 、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得转发、翻印和复印秘密文件。

6 、借阅秘密文件时,必须登记签字。

借阅绝密文件须经办公室领导批准。

非因工作需要和非阅读范围的人员,不得借阅秘密文件。

7 、及时清退文件。

绝密文件应随阅随退,一般秘密文件每半年或一年向区委机要部门清退一次,其他股室和个人不得擅自销毁秘密文件。

8 、个人外出开会带回的会议秘密文件,阅办完后应及时交送秘书股保管。

9 、文件柜必须加锁,绝密文件、电报、介绍信和印章,必须放在铁皮保险柜内;门窗要有安全设施。

二、档案保密1 、办公室的文书档案,统一由办公室秘书股管理。

2 、查阅档案,基层单位必须持单位的介绍信,注明查阅内容,并履行审批和登记手续。

3 、查阅档案时,只许查阅有关部分,不许翻阅其他部分或摘抄无关的内容。

摘抄的有关内容经审核无误后,方可盖章。

4 、查阅绝密文件、资料及区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党组会议记录时,必须经办公室主管领导批准。

5 、查阅或抄录档案,必须在档案室(或查档室)进行,不许将案卷带出拿走。

案卷除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者外,概不外借。

6 、办公室管理的干部、工人的人事档案和有关专案材料,由专人保管,其外调查阅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会议保密1 、区政府召开的各种会议,凡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以及有关事项不能公开的,都应保密。

2 、会议作出的决定和讨论中涉及保密事项的,除由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传达办理外,其他人员不得在正式公布会议内容之前向外透露。

保密工作条例

保密工作条例

保密工作条例一、文件保密1、所有文件,特别是涉密文件,在收发、传递、送阅、打印、办理、保管、归档过程中,必须建立明确的责任制,防止文件丢失和发生失泄密事件。

2、秘密文件要按规定的范围阅读和传达,不经批准,不许随意扩大范围。

3、绝密文件和密码电报,必须由秘书股统一管理,只许限定人员阅读,并做到随阅随退。

如阅文人不在,不得把文件放在办公室或交给他人代转。

4、在起草文件中,凡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应按涉密公文的有关规定,分别标明绝密、机密、秘密。

5、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得转发、翻印和复印秘密文件。

6、借阅秘密文件时,必须登记签字。

借阅绝密文件须经办公室领导批准。

非因工作需要和非阅读范围的人员,不得借阅秘密文件。

7、及时清退文件。

绝密文件应随阅随退,一般秘密文件每半年或一年向区委机要部门清退一次,其他股室和个人不得擅自销毁秘密文件。

8、个人外出开会带回的会议秘密文件,阅办完后应及时交送秘书股保管。

9、文件柜必须加锁,绝密文件、电报、介绍信和印章,必须放在铁皮保险柜内;门窗要有安全设施。

二、档案保密1、办公室的文书档案,统一由办公室秘书股管理。

2、查阅档案,基层单位必须持单位的介绍信,注明查阅内容,并履行审批和登记手续。

3、查阅档案时,只许查阅有关部分,不许翻阅其他部分或摘抄无关的内容。

摘抄的有关内容经审核无误后,方可盖章。

4、查阅绝密文件、资料及区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党组会议记录时,必须经办公室主管领导批准。

5、查阅或抄录档案,必须在档案室(或查档室)进行,不许将案卷带出拿走。

案卷除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者外,概不外借。

6、办公室管理的干部、工人的人事档案和有关专案材料,由专人保管,其外调查阅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会议保密1、区政府召开的各种会议,凡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以及有关事项不能公开的,都应保密。

2、会议作出的决定和讨论中涉及保密事项的,除由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传达办理外,其他人员不得在正式公布会议内容之前向外透露。

保密工作条例

保密工作条例

保密工作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守公司秘密,加强公司的业务管理,确保公司文件、业务资料的有效利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公司秘密即指涉及公司利益、依照一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内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集团行政部是集团保密工作职能部门,负责集团总部并指导下属公司的保密工作,进行保密教育,调查处理失密、泄密事件。

第四条、各部门、子公司/项目部每个职工均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和制止他人泄密的权利。

第二章保密范围和密级划分第五条、公司保密范围划分的原则是:如被不应知悉者获知,将会对公司利益造成下列后果的各类事项,均属公司秘密。

(一)损害公司经济利益;(二)损害公司声誉;(三)损害公司对外关系;(四)妨害公司业务的开展;(五)妨害公司有关规定、制度、计划的实施;(六)危害公司秘密业务情报来源的安全。

第六条、密级划分:公司秘密文件的等级划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1、绝密级:如被不应知悉者获知,会给公司造成特别严重经济损失或特别严重不良影响,如集团的战略发展策划、集团的长远规划、重大项目的决策、整体财务情况以及集团领导的变动等。

2、机密级:如被不应知悉者获知,会给公司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或严重不良影响,如集团领导会议的决定、集团的年度规划、总体经营状况、机构调整和部门、子公司/项目部负责人的人事变动等。

3、秘密级:如被不应知悉者获知,会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指第1、第2项以外的公司内部规定、计划、经营、财务、人事等情况。

第七条、公司各类文件、资料密级由起草部门或子公司/项目部提出密级建议并由有关集团领导确定,由行政部印制时加盖“绝密、机密、秘密”字样的印章。

如行政部有异议,可商有关领导改变密级。

第八条、根据工作需要和情形变化,密级可以变更或解除,其审定权限与确定密级权限相同。

第三章保密制度第九条、知晓范围:第六条所定内容除集团领导有权全部知晓外,绝密级只限集团董事长指定的人员知晓,机密级只限负责该项工作的主管人员以及该主管人员认为必须知道的人员知晓,秘密级只限相关人员知晓。

保密条例范本

保密条例范本

保密条例范本保密条例第一条本条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拥有、处理、使用、传递或保存国家秘密的机关、单位、个人(以下统称保密工作单位和保密人员)。

第三条保密工作单位和保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秘密保密制度,严守国家秘密,保守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保护信息安全。

第四条保密工作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保密管理体系,明确保密工作职责,制定保密工作规章制度,加强保密宣传教育,提高保密意识。

第五条保密人员应当具备保密岗位相关知识和技能,遵守保密纪律,保密工作要求。

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泄露、盗用国家秘密,泄露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第六条保密工作单位和保密人员应当严格履行保密管理责任,加强信息安全防范,防止外部窃取、篡改、破坏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

第七条保密工作单位和保密人员在了解、掌握、处理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时,应当严格保密,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传递给非授权人员。

第八条保密工作单位和保密人员不得擅自带出或复制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不得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将其移交、转存至非授权的计算机、存储介质或网络。

第九条保密工作单位和保密人员离职、退休或解聘时,应当交出所掌握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材料,不得擅自收藏、复制或留下相关资料。

第十条保密工作单位和保密人员违反保密规定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保密工作单位和保密人员应当遵守相关保密法律法规和保密部门的监督检查,接受保密审核、督导,并按规定报送保密备案。

第十二条对于保密工作单位和保密人员的贡献和表彰,应给予相应荣誉和奖励,鼓励和激励保密工作的开展和提高。

第十三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保密工作条例

保密工作条例

保密工作条例一、概述本条例旨在建立和促进保密工作,保护组织的机密信息免受泄露和滥用。

所有组织成员都必须遵守本条例的规定,并且有责任保护和维护组织的机密信息。

二、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所有组织成员,包括员工、合作伙伴、供应商等。

无论是在组织内部还是与外部方进行业务往来,都必须严格遵守本条例。

三、保密义务3.1 保密责任所有组织成员都有保密责任,包括但不限于:- 不得泄露或披露机密信息给未经授权的人员;- 不得将机密信息用于个人利益或其他不正当的用途;- 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机密信息被他人访问或获取;- 在离开组织时,必须归还或销毁手中的机密信息。

3.2 保密协议对于某些特定的工作岗位或项目,可能需要签订额外的保密协议。

所有涉及到机密信息的人员都必须签署并遵守这些保密协议,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3 保密培训组织将定期进行保密培训,以提高组织成员的保密意识和知识水平。

所有成员都有义务参加培训,并可根据需要进行进一步的培训。

四、机密信息的保护4.1 标识和分类组织将对机密信息进行标识和分类,以便于正确管理和保护。

所有组织成员在处理机密信息时,都应当严格按照其分类进行处理和保护。

4.2 存储和访问控制组织将采用合适的措施,确保机密信息存储安全,并实施适当的访问控制措施。

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才能访问机密信息,并且访问记录将被记录和监控。

4.3 传输和通信在传输和通信机密信息时,必须采取加密和安全的通信渠道,以防止信息被窃听或篡改。

同时,禁止使用不安全的传输和通信方式,如公共网络或未加密的电子邮件。

4.4 灭失和泄露处理一旦机密信息灭失或泄露,组织将立即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调查和处理。

涉及的人员可能会接受纪律处分,甚至承担法律责任。

五、监督和制定5.1 监督责任组织将建立监督机制,对保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专门的保密管理部门将负责定期检查和评估保密工作的有效性,并提出改进建议。

5.2 条例修订本条例的修订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并经过相关部门和管理层的审批后生效。

保密工作条例

保密工作条例

保密工作条例一、文件保密1、所有文件,特别是涉密文件,在收发、传递、送阅、打印、办理、保管、归档过程中,必须建立明确的责任制,防止文件丢失和发生失泄密事件。

2、秘密文件要按规定的范围阅读和传达,不经批准,不许随意扩大范围。

3、绝密文件和密码电报,必须由秘书股统一管理,只许限定人员阅读,并做到随阅随退。

如阅文人不在,不得把文件放在办公室或交给他人代转。

4、在起草文件中,凡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应按涉密公文的有关规定,分别标明绝密、机密、秘密。

5、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得转发、翻印和复印秘密文件。

6、借阅秘密文件时,必须登记签字。

借阅绝密文件须经办公室领导批准。

非因工作需要和非阅读范围的人员,不得借阅秘密文件。

7、及时清退文件。

绝密文件应随阅随退,一般秘密文件每半年或一年向区委机要部门清退一次,其他股室和个人不得擅自销毁秘密文件。

8、个人外出开会带回的会议秘密文件,阅办完后应及时交送秘书股保管。

9、文件柜必须加锁,绝密文件、电报、介绍信和印章,必须放在铁皮保险柜内;门窗要有安全设施。

二、档案保密1、办公室的文书档案,统一由办公室秘书股管理。

2、查阅档案,基层单位必须持单位的介绍信,注明查阅内容,并履行审批和登记手续。

3、查阅档案时,只许查阅有关部分,不许翻阅其他部分或摘抄无关的内容。

摘抄的有关内容经审核无误后,方可盖章。

4、查阅绝密文件、资料及区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党组会议记录时,必须经办公室主管领导批准。

5、查阅或抄录档案,必须在档案室(或查档室)进行,不许将案卷带出拿走。

案卷除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者外,概不外借。

6、办公室管理的干部、工人的人事档案和有关专案材料,由专人保管,其外调查阅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会议保密1、区政府召开的各种会议,凡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以及有关事项不能公开的,都应保密。

2、会议作出的决定和讨论中涉及保密事项的,除由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传达办理外,其他人员不得在正式公布会议内容之前向外透露。

保密工作条例范本保密工作条例规章制度

保密工作条例范本保密工作条例规章制度

保密工作条例范本保密工作条例规章制度保密工作条例范本第一部分总则第一条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根据《党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劳动法》、《刑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公司附属组织和各基层单位以及公司全体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二部会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第四条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第二条规定的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重大决策中(三重一大)的秘密事项。

(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重要会议记录。

(4)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5)公司领导、职工人事档案,薪酬、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6)限于公司内部人员知悉的公司内部文书样本、流程及相关管理制度。

(7)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第五条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和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利益遭受损害。

第六条公司秘级的确定(1)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三重一大”资料、招投标信息为绝密级;(2)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级;(3)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薪酬标准、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第七条属于公司秘密的文、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按涉密档案严格管理。

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第三部分保密措施第八条属于公司秘密的文、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党总支委托专人执行。

第十一条对于密级文、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1)非经总经理、党总支书记或分管副总经理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2)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3)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保密工作条例

保密工作条例

保密工作条例一、文件保密1、所有文件,特别是涉密文件,在收发、传递、送阅、打印、办理、保管、归档过程中,必须建立明确的责任制,防止文件丢失和发生失泄密事件。

2、秘密文件要按规定的范围阅读和传达,不经批准,不许随意扩大范围。

3、绝密文件和密码电报,必须由秘书股统一管理,只许限定人员阅读,并做到随阅随退。

如阅文人不在,不得把文件放在办公室或交给他人代转。

4、在起草文件中,凡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应按涉密公文的有关规定,分别标明绝密、机密、秘密。

5、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得转发、翻印和复印秘密文件。

6、借阅秘密文件时,必须登记签字。

借阅绝密文件须经办公室领导批准。

非因工作需要和非阅读范围的人员,不得借阅秘密文件。

7、及时清退文件。

绝密文件应随阅随退,一般秘密文件每半年或一年向区委机要部门清退一次,其他股室和个人不得擅自销毁秘密文件。

8、个人外出开会带回的会议秘密文件,阅办完后应及时交送秘书股保管。

9、文件柜必须加锁,绝密文件、电报、介绍信和印章,必须放在铁皮保险柜内;门窗要有安全设施。

二、档案保密1、办公室的文书档案,统一由办公室秘书股管理。

2、查阅档案,基层单位必须持单位的介绍信,注明查阅内容,并履行审批和登记手续。

3、查阅档案时,只许查阅有关部分,不许翻阅其他部分或摘抄无关的内容。

摘抄的有关内容经审核无误后,方可盖章。

4、查阅绝密文件、资料及区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党组会议记录时,必须经办公室主管领导批准。

5、查阅或抄录档案,必须在档案室(或查档室)进行,不许将案卷带出拿走。

案卷除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者外,概不外借。

6、办公室管理的干部、工人的人事档案和有关专案材料,由专人保管,其外调查阅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会议保密1、区政府召开的各种会议,凡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以及有关事项不能公开的,都应保密。

2、会议作出的决定和讨论中涉及保密事项的,除由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传达办理外,其他人员不得在正式公布会议内容之前向外透露。

保密工作条例

保密工作条例

保密工作
第一条为保守责任公司秘密,维护责任公司发展和利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全体责任公司员工都有保守责任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三条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须特别注意不泄漏责任公司秘密,更不准出卖责任公司的秘密。

第四条责任公司秘密是关系责任公司发展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责任公司员工知悉的事项。

责任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1.责任公司经营发展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人事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3.专有生产技术及新生产技术;
4.招标项目的标底、合作条件、贸易条件;
5.重要的合约、客户和贸易渠道;
6.责任公司非向公众公开的财务、证券情况、银行帐户帐号;
7.其他董事会或总经理确定应当保守的责任公司秘密事项。

第五条属于责任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标明“秘密”字样,由专人负责印制、收发、传递、保管。

第六条责任公司秘密应根据需要,限于一定范围的责任公司员工接触。

第七条非经批准,不准复印、摘抄秘密文件、资料。

第八条记载有责任公司秘密事项的工作笔记,持有人必须妥善保管。

如有遗失,必须立即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第九条接触责任公司秘密的责任公司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向他人泄露。

非接触责任公司秘密的责任公司员工,不准打听、刺探责任公司秘密。

第十条对保守责任公司秘密或防止泄密有功的,予以表扬、奖励。

违反本规定故意或过失泄露责任公司秘密的,视情节及危害后果予以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予以除名。

第十一条信息室、档案室、计算机房等机要部门或科室,非工作员工不得随便进入,工作员工也不能随便带人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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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工作条例(试行)
XX公司是高科技企业,所具有的财富大都是市场、技术、管理、品牌等无形资产,这些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基础。

如果这些无形财富受到少数人出于恶意或无意的泄漏,都将严重地危害和动摇整个XX生存的基础。

因此特制定XX电气公司保密工作条例,全体员工应按此原则严格遵守,主动加强保密工作。

公司各大部门及其下属部门制定各种规章制度和流程,要特别注意加强保密工作,落实保密方面的措施。

各大部门应组织制定本部门的“保密工作实施细则”。

制订“细则”的目的是为了消除所有泄密漏洞,可采用上级部门制订普适性“细则”,下级部门按实际情况补充特殊要求的方式逐级完成,直到特殊岗位一级。

制订“细则”要内容具体、细致,便于操作,保证实际效果。

对于公司或本部门规章制度中没有包括的,参照信息或文档源头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公司和各部门不可能使保密规章制度事无巨细,包罗万象。

对于没有文件或制度规定的,如果涉及公司利益,各位员工也应以对公司负责的精神,诚实信用的态度承担起保密的责任和义务。

一、保密内容的范围
作为一个企业,我们的保密内容主要是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大致有:
公司或部门的发展规划,市场战略,销售计划和情况,客户情况,竞争对手情报,与价格及其制订有关的信息,预研或开发项目的计划与进度,研究或测试报告,开发过程文档,各种规范,产品设计文件,在申请专利文件,软件源程序及各种文档,样机和样品,方法、配方、工艺,设备、元器件、材料的价格、供应商,产品成本,设备或软件的使用情况,信息系统情况,通信信息,管理方法和制度、组织架构、人力资源信息等。

总之任何可带来竞争优势的具体经营或技术信息,都是我们需要保密的内容,
各部门、每个员工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增加保密内容范围。

二、保密工作的责任
每个员工都负有保守公司商业秘密的责任和义务。

保密工作是每个干部日常工作职责的一部分,因此行政领导体系就是保密工作的责任体系,每个部门的最高领导是本部门的保密工作责任人。

各部门领导应亲自或指定下属干部负责有关保密的各项工作,保密工作必须有人负责。

各级干部部、处负责协助本部门领导来组织、推动落实各项保密工作。

每个部门的最高领导要签署保密责任承诺书,不断加强保密工作,常抓不懈。

知识产权处是公司负责保密工作的职能部门,负有策划、宣传、指导、检查、协调的责任。

每个员工都应与公司签署“员工保密合同”,并严格遵照执行。

所有来XX公司进行实习、培训、合作、提供服务或从事顾问工作的人员,有可能接触到公司商业秘密的,负有保守秘密的责任和义务,要与公司签署“个人保密协议”,并应代表其所属单位履行保密义务。

对外交往、合作中,对方能够知息我司商业秘密的,要签署有关保密协议。

三、检查与监督
1各级干部要经常或定期检查本部门各项保密工作的落实情况,教育下属员工增强保密意识,制定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采取必要的保密方法和措施。

每个员工都有监督检举泄密现象的权利或义务。

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或职能部门反映。

明知他人所为是重大泄密行为,不予制止或检举汇报,和直接行为者负同等责任。

能够积极发现保密工作的不足之处并及时提醒有关人员,是热爱公司的表现。

四、密级的确定与审查
各种文件、信息的保密等级由创制人或提供人负责确定,或由该人所在部门负责确定。

各部门应确定本部门人员对各保密等级的文件、信息的获取和应用权限。

跨部门交换信息、文件等时,应注意外部门人员接触保密信息的身份或资格是否合适,有疑问时应和该部门领导或更高层领导确认。

对重要的信息或文件,要有相应级别领导签字批准才能向索要方提供。

发布信息时,应注意从保密角度考虑发布范
围。

召集会议,确定与会人员名单,或非正式会议、交流,都应该注意保密问题。

部门间进行业务协作、求助、交流,要向对方明确具体的保密事项。

名称本身就需要保密的项目或部门、其它事项,应使用专门代号,直至可以解密的时候。

对外业务和交往中,更要时刻提高保密意识,维护公司机密。

各部门要向员工明确对外联系中可以披露的信息和需要保密的事项。

对供应商/合作商,应按照公司下发的接待管理办法和有关文件执行。

必须向对方提供保密信息时,应要求对方签订保密协议。

私人交往中,只介绍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不谈及其它情况。

对外宣传资料、用户服务文档等的编写出版,有关部门应建立审查制度,其中的各种内容要经相关部门负责人或授权人审查签字才能定稿。

五、密级的具体划分
各部门的信息或文件根据其内容不同,划分为绝密、机密、秘密、内部、对外专用、对外公开 6 个级别。

对于各种文档、文件,其密级应在最易看到的地方明显标注。

非文件信息,各部门应明确告知本部门员工或有关人员其保密等级。

与其他部门联系、沟通、协作,或向其它部门提出要求、求助等,应该明确告知对方有关信息的保密等级和注意事项。

保密等级具体划分如下:
1、“绝密”:包含公司最重要的机密,关系公司未来发展的前途命运,对公司根本利益有着决定性的影响;
2、“机密”:包含公司的重要秘密,其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损害;
3、“秘密”:是指包含公司一般性秘密,其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受到损害;
4、“内部”:仅在公司内部或在公司某一部门内部开放管理或阅读,向外扩散有可能对公司的利益造成损害;
5、“对外专用”:仅向某指定客户或协作方等提供,一般应与其签订保密协议,未经许可不得向其它方扩散;
6、“对外公开”:可向客户、行业或社会公开发行或宣传、谈论。

除保密等级为“对外公开”的资料或文件,都必须办理相关的申请、审批手续才能向公司外部组织或人员提供。

“秘密”及以上密级的,在公司内部流通、交换,必须经过相关权利人批准、授权。

六、文件管理和计算机网络管理
文件和各种文档是重要的信息载体,对其生成、传递、使用、保管、回收、销毁都要注意保密问题。

各部门应参照公司有关文件管理保密规定的原则,建立本部门的文件、文档管理制度和流程,切实达到保密的实际效果。

计算机和网络是目前重要的信息处理和交流工具,保密问题很突出。

请按照有关的公司网络使用管理规定和计算机使用管理规定执行。

尤其是在公司进入internet 王络、发送email、使用modem等,一定要事先学习了解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

各部门在NOTES上建立的各种公告栏、专栏、资料库、电子流等,其负责人要确定发布内容的保密等级和阅览人权限,建立专门的管理制度和流程,避免组织或人员的变动而导致泄密。

七、行为准则和注意事项
1、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场合谈论保密事项,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点进行具有保密内容的工作。

2、除工作特殊需要,不将保密文件(包括载有秘密文件的便携机、磁盘)带出公司。

携带文件出门,应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办理必要的手续。

3、对于包含商业秘密的文件或信息,不属于自己应该得到的,不去获取、保存。

不去询问不该知道的机密信息,不提供对方不该得到的信息或文件,包括阅览。

因工作需要获取秘密文件或信息,一定要按有关管理规定和流程办理。

4、需要保密的材料,应有可靠的保存方式和设施。

离开房间或工位时,收存好所有保密材料(包括文档、电脑、磁盘)。

抽屉、文件柜等随时加锁,并经常检查其可靠性。

5、需要保密的材料等,不用投递方式传送,也不随便委托别人捎带。

6、作废的保密文件、材料等,及时粉碎处理,不乱放乱丢,不改做普通用途。

7、随身携带保密文件等,要特别注意防盗和遗失,在外应做到保密文件不离身。

8、不将保密内容随便记在一般的非保密笔记本上
9、经常检查各方面是否存在泄密的漏洞。

以上列举不能穷尽,请在工作中不断积累,举一反三。

八、奖惩
公司和各大部门设立保密荣誉奖,授予在保密方面工作出色的部门和个人。

对于违反公司或部门保密规章制度的行为,视情节给与批评教育和处分。

对恶意泄密、窃密者或因泄密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人,还要追究法律责任。

保密工作情况,是对部门和员工进行考评的一个必要项目。

本文件与公司后发布的有关文件抵触之处,按后发布的文件执行。

各部门有关保密的规章制度文件,一般应与本文件的原则一致。

因工作需要特殊处理的,由部门另行规定,并报有关部门审批。

本文件从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XX电气知识产权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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