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胎儿性别是违法行为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鉴定胎儿性别是违法行为
在一个家庭中,新生命的到来,往往伴随着希望和祝福,但是由于重男轻女思想的影响,有些家庭并不想要女孩子,为了防止生女,就会去做胎儿性别鉴定,但是这种行为,确实违反法律的。
相关案例
X月X日,网友“心随——中华”在新浪微博上贴出一张照片,照片上显示这样一段文字:“本人怀有一男孩,预产期在阳历七月初,想对换一女孩,有意者请联系。
”这段文字下方不仅登有手机号码,还特意附上“非诚勿扰”四个字。
网友在发这条微博的同时,还特意附上了自己的意见:“没有人性的父母,孩子还没出生,就准备不要,给别人换掉!这样的父母还是人吗?在一医院拍到的!”
相关法律
未出生便知道胎儿男女,说明当事人对胎儿进行了性别鉴定,这是违法的。
《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征求意见稿)》明确,禁止任何单位、个人组织介绍或者实施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
对违反规定利用相关技术为他人实施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机构或者个人,由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六条进行处理;对医疗保健机构的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除胎儿患严重遗传性疾病的;胎儿有严重缺陷的;因患严重疾病,继续妊娠可能危及孕妇生命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孕妇健康的;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实施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
对介绍、组织孕妇实施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实施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应当由医疗保健机构组织3名以上具有临床经验和医学遗传学知识并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集体审核。
经诊断,确需人工终止妊娠的,由鉴定机构为孕妇出具医学诊断报告,并通报当地县级卫生计生部门。
现代社会男女平等,生男生女都一样,不应该因为怀的孩子是女孩,而进行恶意落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