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绩效考核细则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交警绩效考核细则
篇一:大队协勤绩效考评细则
协勤员绩效考评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我大队协勤员队伍正规化建设,提
高协勤员队伍整体素质,明确工作职责,彻底打破“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局面,充分调动和激发协勤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更好地在交通管理工作中发挥作用,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绩效考核范围为大队在职的全体协勤员。
第三条:各中队、室负责人是本中队、室协勤员考核工
作的直接负责人,落实日考核和月汇总职责,并将每月考核情况报大队办公室备案。
大队领导和队办公室将对在岗人员不定期查勤。
第四条:协勤员管理实行协勤员组长、带班民警、中队、
室负责人“一岗三责”责任制;
第五条:考核实行扣分制(人员基准分为100分)。
第六条:考核内容分以下两大部分共十一个方面:
1、公共考核部分(德、勤、廉):包括理想信念、政治
理论业务学习、内务规范、考勤备勤、工作态度等;
2、业务考核部分(绩、能):包括协助民警开展交通秩
序管理工作、辖区警卫保畅任务工作、各类道路交通事故出勘,大队、
中队领导安排的其他各项工作等。
第二章公共与业务考核的十一个内容
第七条:理想信念方面。
(1)要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想
人民之所想,急人民之所急,把方便群众、有利群众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
第八条:政治理论及业务学习方面,有下列情形的扣除
相应分值。
(2)对大队和中队组织的各种学习无故不参加的每次扣
10分;
第九条:考勤制度方面,有下列情形的扣除相应分值。
(1)迟到、早退、脱岗10分钟以内扣2分,1小时以内
扣5分,超过1小时按旷工半天处理,扣10分;组长对本组人员遇以上情况,需及时向中队领导汇报,未报者经核实后,一并扣相同分数。
(2)旷工一天的,每次扣20分;组长对本组人员遇以
上情况,需及时向中队领导汇报,未报者经核实后,一并扣相同分数。
(3)上班时间打牌、下棋、打游戏、浏览外网等与工作无关的,每次扣5分,组长扣2.5分;被上级通报批评或造成不良后果的,每次扣10分,组长扣5分;
第十条:值班备勤制度方面,有下列情形的扣除相应分
值。
违反值班备勤制度的,每次扣5分;外出执行警务活动迟到、离岗、早退的,每次扣5分;工作及备勤期间一律不得关闭手机,发现违令者一次扣10分。
第十一条:执行警卫保畅工作任务方面,有下列情形的扣除相应分值。
执行警卫保畅任务时,迟到、早退、脱岗每次扣10分;未按大队、中队及带班民警安排完成相应工作的每次扣10分,造成不良后果的立即予以辞退。
第十二条:请假销假休假制度方面,违反请销假制度的,每次扣10分。
第十三条:规范着装、指挥手势方面,有下列情形的扣除相应分值。
(1)上岗执勤期间,未按相关规定规范着装的扣除相应分值。
未按规定着协勤员制式服装、佩戴协勤员标志的每次扣5分,组长扣2.5分;未按规定戴帽的每次扣5分,组长扣2.5分;未穿戴反光背心的每次扣5分,组长扣2.5分;未佩戴执法记录仪的(每个执勤岗点至少一台),扣除组长
2.5分。
(2)上岗执勤期间,未按相关规定规范使用手势的扣除相应分值。
指挥疏导交通未使用规范手势的每次扣2分,组长扣1分;协助民警纠正交通违法时未使用规范手势和用
语的每次扣2分,组长扣1分;执行各类交通警卫、保畅任务未按使用规范手势的每次扣5分,组长扣2.5分;
第十四条:工作方面,有下列情形的扣除相应分值。
(1)工作推诿、拖拉、出工不出力致使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的,每次扣5分,组长扣2.5分;被大队办公室通报的每次扣直接责任人5分,组长2.5分;被上级通报批评或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直接责任人10分,组长5分。
(2)客运车辆登记检查,未规定执行“六必查”工作措施的,每次扣5分,组长扣2.5分;未落实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禁止通行规定的,发现一次立即给予值班协勤员辞退,撤销组长职务;区间测速不能正常使用未向值班民警和中队长汇报的,每次扣10分,组长扣5分;未对区间测速指纹识别系统及时更新驾驶人、车辆信息的,每次扣5分,组长扣2.5分;
(3)协助民警出勘交通事故现场、处臵各类突发事件时未按规定设臵警戒区域,规范摆放警示标志的每次扣10分,组长扣5分;
第十五条:工作态度方面,有下列情形的扣除相应分值。
(1)接待群众办事、报警、求助、咨询,态度“冷、硬、横、推”,经查证属实每次扣5分,组长扣2.5分;
(2)工作中玩忽职守,不作为、乱作为,经查证属实的,
每次扣10分,组长扣5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辞退,撤销组长职务。
第十六条:遵守纪律方面,有下列情形的扣除相应分值。
(1)利用工作之便接受贿赂,吃拿卡要索取钱财,经查证属实立即给予当事协勤员辞退,撤销组长职务。
(2)参照人民警察管理规定,违反“五条禁令”、“(:交警绩效考核细
则)十条警规”、“警车管理使用规定”的,立即给予辞退,撤销组长职务。
(3)违法公安内网使用管理规定的,立即给予辞退。
(4)对办公设施、警用器材保管、保养、维护、使用不当的,每次扣5分,组长扣2.5分,造成重大损失的由当事协勤员照价赔偿,触犯刑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七条:内务规范方面,有下列情形的扣除相应分值。
(1)上岗执勤期间禁止有吸烟、吃零食、插兜等不雅行为,每次扣5分,组长扣2.5分;
(2)值日期间,未按规范打扫办公区域、清洁执勤警车,每次扣5分,组长扣2.5分;未按规定整理寝室、值班室卫生的,每次扣5分,组长扣2.5分。
(3)办公区域用电设施管理,下班后人离灯不熄,不关闭取暖器、电灯、电脑等用电设备的每次扣5分,组长扣2.5分。
第三章附则
篇二:交通行政执法绩效考核制度
交通行政执法绩效考核制度
一、各单位对各岗位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工作效能、学习情况和行为规范等方面绩效实行定性、定量考评。
二、绩效考评实行积分制,总分设置100分,考评结果要与工作业绩相结合,与评先树优相结合,与干部选拔使用相结合。
经考核积分低于基本分60分要求的为绩效考评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