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有关事宜的公告(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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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有关事宜的公告(2020)
经厅领导同意,拟采取购买服务方式对2019年度厅机关档案文书进行整理和电子化,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采购内容
聘请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2019年度厅机关文书档案整理及电子化。
三、采购项目名称
2019年度厅机关文书档案整理及电子化项目。
四、采购工作量及预算
1.文书档案整理约2700件,每件单价5元,分项小计约13500元;
2.档案扫描约25000页,每件单价0.8元,分项小计约20000元。
以上两项预算金额合计人民币33500元(叁万叁仟伍佰元)。(最终向服务提供方支付的费用,以合同确定的价格和实际完成的工作量为准。)
五、提供服务方的条件要求
参与出价并提供服务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件)
(二)经营范围包括“档案整理、档案数字化信息加工服务”(以营业执照记载为准)
(三)按照国家和我省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具备规范开展档案文书整理和电子化工作的能力。可提供高速扫描仪等专业设备。
(四)近五年内(2015年5月1日之后)曾为党政机关单位提供过档案整理、档案数字化信息加工服务两次以上。(须提供与党政机关单位签订的购买服务合同复印件)
(五)近三年内,无重大经营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略)、中国政府采购网。
六、咨询出价的方式
自本公告发布起至5月29日17:30前,符合条件的企业可通过上门、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三种方式了解项目相关情况,有意向者可将相关材料送交采购方(省人社厅,地址见下文)。
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1.《营业执照》复印件;2.本单位无重大经营违法行为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3.报价单;4.近五年内与党政机关单位签订的购买服务合同复印件;4.拟提供的高速扫描仪等专业设备清单(注明型号或品牌)。
出价须知:1.报价单中的报价为不能更改的闭口价,应包含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2.档案文书整理按单件报价,档案扫描按页报价。
相关材料不退还。
联系方式:
省人社厅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办公楼319房
联系人:熊燕莉
电话(略)
电子邮箱:903912766@
七、服务提供方确定办法
由我厅根据企业经营、服务经验和报价等情况,综合考量拟定服务提供方,经网上公示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最终确定。原则上选择报价最低者。
八、签订合同并开展服务
确定服务提供方后,双方就购买服务的具体事宜进行协议,达成一致即签订购买服务合同,同时签订保密协议(合同即协议的文本均由服务提供方起草)。之后,服务提供方按协议开展相关工作。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5月22日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