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00八年新华街城区小学招生办法

合集下载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教育局关于《2018年乐清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教育局关于《2018年乐清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教育局关于《2018年乐清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4.19•【字号】乐政办发〔2018〕21号•【施行日期】2018.04.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教育局关于《2018年乐清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乐政办发〔2018〕21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市教育局《2018年乐清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4月19日2018年乐清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市教育局为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秩序,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依法入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8〕5号)、《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区划分调整和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浙教基〔2018〕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生原则(一)坚持免试相对就近入学原则。

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和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子女,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或者暂住地学校相对就近入学。

任何学校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与入学挂钩的考试,公办小学初中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与入学挂钩的费用。

(二)坚持规范有序分批入学原则。

利用乐清市小学初中招生报名登记录取系统,根据“住、户一致优先”原则,采取网上报名、分期分批审核录取、统筹调剂的办法,规范有序解决户籍制度改革推进和全面二孩政策实施造成的部分区域入学紧张问题,从严控制班额。

(三)坚持公平公开透明入学原则。

完善报名录取监督工作机制,邀请相关职能部门、社会各界参与招生全过程监督,将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的不动产权、政策性照顾材料和新居民子女入学材料等信息,提交相关职能部门验审;学校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入学条件、报名时间、报名材料、招生办法、录取结果等信息全面公开。

广西北海2018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广西北海2018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导语】⼩升初频道从北海市教育局了解到,⼴西北海2018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学⼯作的通知已公布,具体如下: 市辖县区教育局,局基础教育科,市招⽣考试院,涠洲教育管理中⼼,市直各义务教育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学招⽣⼊学⼯作的通知》(教基厅〔2018〕5号)、《⼴西壮族⾃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义务教育招⽣⼊学⼯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18〕17号)等⽂件要求,现就做好2018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学⼯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度重视义务教育招⽣⼯作 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学⼯作是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体化和优质均衡发展的关键环节。

各县区、各学校要以党的⼗九⼤精神为指导,全⾯把握教育部和⾃治区教育厅关于招⽣⼊学⼯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实际贯彻落实,及时总结以往经验,认真梳理存在问题,听取各⽅意见建议,制定完善招⽣办法。

要注重整体谋划,统筹城镇学校与乡村学校、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普通学校与特殊教育学校招⽣⼯作,努⼒让每个孩⼦都能享有公平⽽有质量的教育。

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对接,科学研判教育供给与需求情况,充分利⽤信息化⼿段,进⼀步完善招⽣信息、数据收集、分析统计、⽐对核查等⼯作,为招⽣⼯作科学有效实施提供关键⽀撑。

各县区要加强沟通协调,积极主动、妥善解决区域之间的新⽣⼊学⽭盾。

⼆、统筹做好义务教育招⽣⼯作 (⼀)科学确定学校招⽣划⽚⽅式。

各级教育⾏政部门要充分做好辖区内⽣源摸底预测⼯作。

认真总结前⼏年招⽣划⽚⼯作经验,因地制宜、合理确定划⽚⽅式,通过划⽚落实就近⼊学要求。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源原则上通过地段划⽚(单校划⽚)⽅式确定,由当地教育⾏政部门根据适龄⽣源、学校学位容量等情况,统筹划分学校服务地段并组织招⽣。

个别⼈⼝密集、学校设置不够合理、⼊学需求和学校学位供给有较⼤差异的地⽅,可探索多校划⽚⽅式,由教育⾏政部门根据⼊学需求和学位供给情况,以2所以上学校服务⽚区的⽅式组织招⽣。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深圳市2008―2009学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深圳市2008―2009学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深圳市2008―2009学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08.03.17•【字号】深教[2008]69号•【施行日期】2008.03.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正文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深圳市2008-2009学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深教〔2008〕69号2008年3月17日)为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切实保障符合在深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现就2008-2009学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有关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做好招生工作方案,认真抓好落实。

一、招生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2008-2009学年度,我市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广东省《关于印发〈广东省城镇免费义务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发电〔2008〕9号)、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深府〔2006〕140号,以下简称市政府140号文件)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深圳市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深府〔2005〕125号,以下简称“1+5”文件)。

各区教育局(含光明新区社会事务办,下同)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继续刚性执行“1+5”文件,严格遵循依法办学、规范管理和热情服务的指导思想,保障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顺利入学,促进教育公平,维护社会稳定。

基本工作要求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以区管理为主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义务教育实行“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以及市政府“1+5”文件关于“明确区政府、街道办事处为暂住人口管理的责任主体”的原则,各区教育局和各中小学校认真做好义务教育招生管理工作。

2.各区教育局和各中小学校,要服从市人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区落实《深圳市暂住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及实施意见联席会议的统一领导和协调。

2022年平顶山市新华路小学招生简章

2022年平顶山市新华路小学招生简章

2022年平顶山市新华路小学招生简章招生对象
招生范围内2016年8月31日(含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报名时间
2022年7月10日至7月11日。

上午8:00-11:30,下午3:00—6:00。

报名地点
新华路小学校内
报名办法
凡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须在家长的陪同下按照规定时间到学校报名并提供相关材料。

1.片区内学生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为了便于审核,请将户口本中首页及适龄儿童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2)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交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3)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进城务工子女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务工协议(工资清单证明)或工商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3)住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4)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结束后,由新城区教体局组织检验审核,审核后学校按照审核通过名单录取。

防疫要求
报名时,请适龄儿童监护人(限一人)带上适龄儿童,戴好口罩在校门口排队,保持1米距离,在查验核酸证明(72小时内)、行程码、健康码、场所码、测体温后方可进入校内报名。

温馨提示
对办理假户口、假证明的学生,一经查出,一律退回户籍所在乡镇。

咨询电话
刘老师:XXXXXXXXXXX
(请在上午8:00-11:30,下午2:30—6:00进行咨询。

)。

广州市教育局转发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广州市教育局转发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广州市教育局转发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正文:---------------------------------------------------------------------------------------------------------------------------------------------------- 广州市教育局转发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各区教育局,局属有关中小学:现将《广东省教育厅转发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粤教基函〔2018〕34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及以下意见,一并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加强工作统筹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各区教育局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实际,进一步研究、破解当前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相关政策,加强宣传引导,健全应急机制,强化过程监管和事后检查,统筹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进行,促进教育公平。

二、进一步巩固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成效各区教育局要积极适应人口政策和教育现代化发展,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通过集团化、学区化办学等多种方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进一步巩固治理“择校热”工作成效。

严格落实消除大班额工作要求,义务教育起始年级应按照不超过省定标准班额进行招生。

三、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管理各区教育局要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和管理,严格核准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规范民办学校招生简章报备、公开、招生面谈等程序。

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公告须向所在区教育局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通过面谈方式进行招生的民办学校,应将面谈方案(含面谈方式、面谈题目等)报所在区教育局备查;民办学校招生仅可组织一轮面谈;面谈过程应向各级教育行政、督导、监察部门以及学校家委会代表等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光明新区2018年秋季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指引 .doc

光明新区2018年秋季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指引 .doc

谢谢观赏二、招生对象(一)小学一年级新生小学一年级:符合义务教育法规定“年满六周岁”(今年申请小学一年级学位的适龄儿童为2012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1.深圳市户籍儿童;2.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3.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4. 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一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

(二)初中一年级新生目前就读小学六年级,具有深圳户籍的儿童、少年或享受深圳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在深圳就读小学六年级,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一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

三、义务教育学位申请程序(一)网上预报名小一:4月17日上午9:00-4月28日下午5:30初一:4月24日上午9:00-5月4日下午5:30家长登陆光明新区政府在线(网址/)-学位申请,点击小一/初一学位申请,填写申请资料信息,每位适龄儿童需填报三2谢谢观赏个志愿,第一志愿填报公办学校的,必须提供该校招生范围内的合法有效住房证明材料;第一志愿填报民办学校的,必须提供光明新区范围内合法有效的住房证明材料;第二三志愿为民办学校分流志愿,必须填报二三志愿。

报名成功后打印学位申请表。

家长应确保其填写信息的真实性,提供虚假材料除不得补交,还移交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二)提交资料及学校初审小学:5月2日-4日(马山头学校小学一年级为:5月5日-6日)初中:5月7日-9日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家长到所申请的第一志愿学校递交学位申请表及申请资料,学校查看资料是否齐全,证件填写信息是否与系统相符。

马山头学校、光明新区第二中学由于新建校的原因,提交资料及学校初审安排为:1.马山头学校借用红花山小学场地,5月2日-4日初审申请红花山小学学生资料,5月5日-6日初审申请马山头学校小一年级学生资料;5月7日-9日初审申请马山头学校初一年级学生资料;2.光明新区第二中学借用秋硕小学场地,初审资料时间为5月7日-9日;3.凤凰小学由于学校建设的原因,借用新区外国语学校场地办学(北门进入),初审资料时间为5月2日—4日。

桓台县二〇〇八年

桓台县二〇〇八年

桓台县二〇〇八年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和省、市有关要求,本着有利于促进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利于促进各类教育健康协调发展,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的原则,结合我县实际,特提出桓台县2008年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一、招生政策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我县凡年满六周岁(2002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地域,均应当接受规定的九年义务教育,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剥夺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2、我县初中、小学招生坚持“免试、相对就近入学”和“子女入学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生活”的原则。

招生学校对本服务区域内所有符合“就近入学”条件的适龄少年儿童必须无条件接收入学,确保九年义务教育对象全员接受教育。

3、我县初中、小学招生实行“划片招生”,以实际居住地为划片招生依据。

4、城市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有监护条件的,原则上应在户籍所在地入学。

在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要求在城区学校就读的,需由其父母或监护人持户籍所在地户籍证明、身份证、流入地暂住证、住房证明、外来人员就业证、务工就业单位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原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明等材料向县教体局普教科提出申请,统筹安排入学。

城市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在教育、管理和收费等各个方面,与本县居民子女一视同仁。

5、军转干部子女,持人事局、民政局介绍信等有关材料和学生原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材料向县教体局普教科提出申请,统筹安排入学。

6、城区中小学招收有城区户口(隶属于桓台县城市街道办事处管辖)并有固定住房(以房产证为依据)的学生(户口和房产证均截至到2008年8月20日)。

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实行划片招生。

学生户口必须随父母或其他监护人。

7、全家户口入祖父或外祖父处并与老人长期同住的,入小学一年级者,户口需迁入6年以上,入初中一年级者,户口迁入时间应与小学入学时一致。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08年小学初中入学工作的意见-京教基[2008]10号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08年小学初中入学工作的意见-京教基[2008]10号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08年小学初中入学工作的意见正文:----------------------------------------------------------------------------------------------------------------------------------------------------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08年小学初中入学工作的意见(京教基〔2008〕10号)各区县教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有关规定,为依法保障本市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益,经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2008年第4次书记主任办公会研究,并报市政府专题会、市委常委会审定,现就2008年本市小学、初中入学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结合本区县实际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2008年本市小学、初中入学工作,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义务教育法》规定,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育教学水平,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通过继续完善小学、初中入学办法,保持政策连续性,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教育公平。

二、工作原则第一,坚持小学、初中免试和就近入学原则。

第二,坚持以区县为主承担义务教育责任原则。

第三,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三、入学方式(一)免试就近入学凡年满6周岁(2002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且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均须就近登记入学。

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小学毕业生,由所在区县教委安排其到公办初中继续接受义务教育。

对持有烈士子女、台籍学生、华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身份证明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应给予照顾。

按本市户口对待的八类人员子女(持有区县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开具的“原北京下乡青年子女身份证明”、区县教委开具的“台胞子女就读批准书”、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的“进站函”、部队师(旅)级政治部开具的随军家属证明及现役军人证件、区县侨务办公室(侨务科)开具的“华侨来京接受义务教育证明信”、“中建二局一公司职工子女身份证明”、我市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子女关系证明信》及其父(或母)本市常住户口登记卡的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以及持有政府人事部门签发有效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各类人员子女)、企事业子弟以及残疾儿童入学同上操作。

银川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教育局关于2008年银川市中小学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银川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教育局关于2008年银川市中小学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银川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教育局关于2008年银川市中小学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银川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4.24•【字号】银政发[2008]56号•【施行日期】2008.04.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银川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教育局关于2008年银川市中小学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银政发〔2008〕5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市教育局制定的《2008年银川市中小学招生工作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八年四月二十四日2008年银川市中小学招生工作意见一、招生计划2008年银川市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以下简称“三区”)小学毕业259个班12842人,预计招生259个班13586人;初中毕业241个班13451人,计划招生250个班13442人;高中(含职高、民办、)毕业180个班9321人,计划招生180个班9766人(含职高、民办、公办学校择校生);普通中专计划招生3266人(面向全区)。

高中阶段的入学率为96.88%。

普通高中招生数占整个高中阶段招生计划的56.52%(其中公办普通高中占51.36%,民办高中占5.16%);职业中专、普通中专招生数占整个高中阶段招生计划的43.48%。

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的招生计划,由当地人民政府批转下达。

二、招生原则和办法(一)小学招生全市各小学按照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在划定的学区范围内招生。

城市小学要保证六周岁适龄儿童,农村小学要保证六岁半适龄儿童全部入学。

城市(县镇)小学不得举办学前班;农村小学应在保证本学区适龄儿童全部入学的前提下,可招收学前一年或学前两年幼儿进行学前教育。

义务教育阶段流动人口子女(农民工子女)就学,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安排,享受当地学生同等待遇。

确保残障少年儿童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对新招收的小学生要做好义务教育建档工作,完善电子档案管理。

新华四小入读政策

新华四小入读政策

新华四小入读政策
新华四小入读政策是指中国教育部为确保优质教育资源的合理分布,制定的一项关于小学入学政策。

根据该政策,新华四小将对入学申请进行严格审核,并依据一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录取。

首先,新华四小入读政策规定了入学条件。

根据政策,申请的学生必须是具有合法户籍并居住在新华区的未就读小学一年级的儿童。

此外,学生的年龄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入学年龄要求。

其次,政策要求申请入读新华四小的学生家庭必须有固定住所,并在报名时提供相关住址证明。

此举旨在确保学生和家庭的真实身份和住址信息。

第三,政策规定了入学录取的程序。

根据政策,家长需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包括学生户口簿、出生证明、父母身份证等相关材料。

学校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面试和体检等环节的评估。

最终,根据学校的录取名额和各项评估结果,学校将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录取。

新华四小入读政策的实施,旨在公平、公正地分配教育资源,确保每个孩子都能享受优质的教育。

这项政策的推行不仅提高了入学的透明度和公开性,还为家长和孩子们提供了一个更公平的竞争环境,促进了社会的和谐和稳定发展。

通过这项政策,我们相信新华四小将继续为孩子们的成长和发展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

新华区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新华区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新华区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华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07.07•【字号】•【施行日期】2023.07.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新华区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做好2023年全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进一步深化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改革,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维护招生秩序,营造良好教育生态,促进教育公平,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义务教育招生报名方式严格落实“公民同招”政策,任何学校不得通过任何形式提前摸底争抢生源,坚决杜绝以任何形式的提前招生、掐尖招生。

(一)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纳入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统一通过“石家庄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登录市教育局网站/链接进入)(下同)进行报名,严格落实公民同招要求。

未被民办小学、民办初中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由相关县区教育局依据其户籍和家庭住址等情况,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符合房户一致原则的学生按照片区就近安排入学。

(二)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全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采取线上报名和线下登记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具体有以下四类情况:第一类情况:持续推进“公办小学入学网上信息采集”改革试点工作。

2023年选取8所公办小学(大马、新开、小安舍、市庄、康庄、东营、后杜北、上京)通过“石家庄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进行线上信息采集。

第二类情况: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高新区之间小学毕业生跨区升入公办初中的,以及其他县(市、区)小学毕业生跨入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高新区就读公办初中的,需要登录“石家庄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进行线上信息采集。

第三类情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选择在新华区就读公办小学一年级的,需登录“石家庄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进行线上信息采集。

2018年梅列区小学和初中招生办法

2018年梅列区小学和初中招生办法

2018年梅列区小学和初中招生办法梅招【2018】 01号辖区内各中小学: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行为,切实做好梅列辖区小学、初中招生工作,保障适龄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8〕20号)和《三明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明教初〔2018〕123号)精神,继续实行2015年确定的“划片免试、就近入学”方案,结合梅列区实际,现制定2018年梅列区小学和初中招生方法:一、小学招生(一)入学对象年满6周岁(截至2012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具有梅列户籍儿童和常住梅列辖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国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按照《中小学接受外国学生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各校应特别关注并接收片区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入学。

(二)报名时间具有梅列区户籍适龄儿童和外户籍进城务工适龄随迁子女统一于7月8、9日两天报名登记。

农村小学可在8月底进行。

(三)招生办法全区小学实行划片免试就近入学,各校招生区域如下:1. 三明学院附属小学:东新一路—新市北路—劲松路为界的东南梅列区域(不含翡翠城小区)。

2. 三明市实验小学:翡翠城小区和东新一路(北侧)—新市北路(西侧)—东新三路(南侧)—列东大街(东侧)—东新二路(梅列大桥东端)—江滨路所围成的区域。

3梅列区实验小学:东新二路(梅列大桥东端)—列东大街—东新三路—新市北路—劲松路为界,北至东新四路—新市北路—往洋山公路为界所围成的区域(含四路北的崇桂新村楼宇)。

4.梅列区第二实验小学:东新四路—新市北路—东新五路—江滨路所围成的区域和滨江新城及翁墩村(不含四路北的崇桂新村楼宇)。

5.梅列区东新小学:东新五路西端—乾龙路—徐碧分园门前路—列东街—东乾路—江滨路所围成的河东区域。

6.梅列区第一实验学校小学部:往洋山公路北—新市北路—东新五路—乾龙路—徐碧分园门前路—列东街—高速路接口所围成的东南区域和洋山、廖源、后洋村(不含碧桂园、万达、中梁、富力片区)。

2008年北京小学招生简章

2008年北京小学招生简章

2008年北京小学服务片区一年级招生简章根据宣武区教委的统一规定,现将我校办理一年级走读生入学的有关规定通告如下:地址:北京市宣武区槐柏树街9号邮政编码:100053 联系电话:58370258一、招生条件:儿童年满6周岁(2001年9月1日—2002年8月31日之间出生),有生活自理能力,父母及儿童的户口、住房在北京小学服务片区内均可报名登记。

二、服务片区登记范围:(一)北京小学走读部:1、西便门内居委会:79号院、97号院、北线阁3号院、5号院广安门北街20号院。

核桃园西街B1号。

2、报国寺居委会:建新1-4号楼,乐培园1-3号楼,报国寺前街2号、10号、14号、16号,乐培园胡同1—66号(平房),大星胡同2号、4号,小星胡同1号、3号甲3号、5号,西夹道(平房)、西夹道32号楼(锡箔材料宿舍)。

胜利巷一、二、三巷。

善果胡同:1号楼、2号楼,绿化楼(绿化队)、03单位。

东夹道:25号院、平房1—7号院、12号院,东楼:宣武医院宿舍、10号楼:简易楼。

报国寺一号商业部宿舍:1、西院:西一楼、西二楼。

2、北院:北一楼、北二楼。

3、北平房。

4、中楼。

5、中楼院平房。

6、南楼:南一楼、南二楼、南三楼、南楼。

7、小白楼。

8、东院平房。

3、核桃园居委会:核桃园东街平房2、4、6、8、10、12、14、16号平房,核桃园南里1—11号平房,核桃园1—5号楼,广义街3号黄楼,广义街10号院(甲6号、甲8号、12号)。

4、长椿里居委会:广内大街289号、303号、317号、325号、305号。

长椿里1—9号楼,槐柏树街1号楼、3号楼、长椿街乙3号楼。

5、西便门东里居委会:西便门东里1—14号楼。

6、西便门西里居委会:西便门西里1—4号(16号)、6—9号、11—15号7、槐柏树街南里居委会:槐柏树街南里1—9、11、13号楼,甲40号院。

广义里1—13号楼。

8、槐柏树北里居委会:槐柏树街北里1、旧2、旧3、甲2、甲3、4、5、6、7号楼,甲9号楼、乙9号楼,槐柏树街11号楼,26号楼。

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厦门市2008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厦门市2008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厦门市2008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08.02.21•【字号】厦教局综[2008]8号•【施行日期】2008.02.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厦门市2008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厦教局综〔2008〕8号)各区教育局、市局直属小学:《厦门市2008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已经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厦门市教育局二○○八年二月二十一日厦门市2008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证今年秋季我市小学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招生原则按照《义务教育法》,继续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组织服务区内(片内)的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免试入学。

二、招生对象和报名时间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必须是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即2002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持有本市常住户口(含蓝印户口)以及符合招生政策规定的港、澳、台适龄儿童为今年小学招生的主要对象,报名时间为8月10日、11日两天。

符合报名条件的非本市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适龄子女的报名时间为8月16日、17日两天。

逾期未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统筹进入公办学校的机会。

未经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公办小学均不得提前报名和招生。

三、报名条件(一)服务区(片内)招生对象1.服务区(片内)招生对象必须“两一致”,即适龄儿童与父母或者父母之一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适龄儿童及其家长户口所在地的住房是他们的实际住所)。

如由于蓝印户口五年内不能迁移,出现户口和住所分离,则以户口认定施教片区。

如户口和住所分离是因政府拆迁建设造成的,则可在政府安排的住所所属片区学校上学。

2.片区内招生对象所落户口的截止日期为2008年8月11日。

超过截止日期才取得户口的适龄儿童由所在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筹安排。

2018年花山镇、梯面镇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细则

2018年花山镇、梯面镇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细则

2018年花山镇、梯面镇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细则为规范花山、梯面两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促进教育公平,根据《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2018年花都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细则》的精神,结合两镇生源和教育资源分布状况,制定本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细则。

一、总体要求(一)花山、梯面两镇政府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展招生工作,北片教育指导中心统一管理两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

(二)公办学校招生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民办学校招生坚持免试入学原则。

坚持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严禁学校以考试或任何变相考试形式进行招生。

(三)加强招生计划管理。

北片教育指导中心在摸查花山、梯面两镇生源的基础上结合教育资源分布状况制定2018年花山、梯面两镇区域内公民办学校的招生计划,报区教育局审定并向当地政府报告后,正式下达给学校并向社会公布。

学校招生计划下达后不随意调整,确需调整,由学校提出调整申请,教育指导中心报区教育局批准,报区政府审核同意。

未经批准的招生计划无效,教育行政部门不为超出招生计划部分的新生办理学籍。

(四)按照“租购同权”的要求做好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

对具有广州市户籍(含政策性照顾生),在广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含城乡自建房),其租赁房屋所在地在花山镇或梯面镇,以其租赁房屋所在地作为唯一居住地,且房屋租赁合同经登记备案连续满一年(截止日期为申请入学当年3月31日)以上,申请时租赁合同在有效状态,北片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其公办小学学位。

(五)北片教育指导中心妥善做好本行政区域内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工作。

因特殊情况,本行政区域内无法解决的,由教育局协调解决。

(六)当年招生工作结束后,学校应通过学校网站等渠道公布招生结果;按随机编班原则做好学生编班工作,在校内公示栏公示编班结果。

学校需于当年9月15日前做好学籍信息收集、汇总、校验、上报工作。

二、小学招生(一)招生对象小学阶段的招生对象为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的儿童。

永州二十八招生简章

永州二十八招生简章

永州二十八招生简章尊敬的家长:根据永州教育局《永州2022年小学招生方案》和招生工作会议的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现将2022年秋季新生招生工作公告如下:一、招生原则1、免试就近原则。

本次招生我校严格按照《永州2022年秋季学期城区小学区域低段划分范围》以房户为基础,确保适龄儿童在实际居住地周边就近入学,实行“免试入学、就近入学”的招生原则。

2、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招生政策全部公开,所有环节全部公示。

公平、公开、公正的进行适龄儿童招生工作。

3、顺序录取原则。

按照“永州户籍适龄儿童”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两个批次先后进行招生。

二、招生对象1、招生对象。

全市凡在2016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的年满6周岁的永州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2、招生方式。

全市统一采取网络提交申请、网络和现场审核、录取调配和注册的报名形式统一开展招生工作。

三、招生计划我校今年计划招收新生2个教学班(普通类),共100人。

四、招生范围根据“相对划片、就近入学”招生原则,按照永州2022年小学招生入学地段划分范围,我校招生区域为:那吾路以北,央德路、586国道沿线。

五、需提供证件(一)本市户籍适龄儿童需提供证件按《永州2022年小学招生入学地段划分范围》到片区内学校入学,根据本校招生范围入学,需提供学生本人户口簿、儿童接种证、父母或祖辈(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证明两项基本材料(备注:永州户籍以学生本人户籍所属地为准;未办理房产证的提供购房合同及银行转账凭证、电费、暖气费等印证资料,特殊情况需提供出生证明、房产冻结等印证材料)(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证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监护人原则上应在2022年6月30日(含6月30日)前取得永州城区住址的居住证。

申请入学时需提供三项基本证明材料:①本人户口簿、儿童接种证;②监护人居住证;③监护人在永州市区从业务工相关材料(务工人员:提供永州城区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及与该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经商人员:提供在永州城区经营的营业执照;)。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6年花都区城区初中招生细则根据《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和《2016年花都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办法》,为进一步改革和完善花都区城区初中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特制订本细则。

具体如下:
一、招生条件
1、具有花都区城区常住户籍(以下所述城区包括新华街、新雅街、花城街和秀全街)(含城区原非农业户口、自理粮户口、原花都区新华镇属企业户口、定点对口行政村农业户口)的小学毕业生;
2、符合广州市政策性照顾条件的借读生;
3、在民办小学毕业或在外地小学毕业具有花都区城区户籍的学生(此类学生应在指定时间内到城区教育指导中心登记);
4、非广州市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可通过“积分申请”入读我区公办初中或选择报读我区的民办初中学校。

二、招生范围与方式
2016年花都区城区初中招生分为秀全外国语学校和其他初中组两个类别。

秀全外国语学校独立招生;其他初中按照“定点对口—填报志愿—电脑派位”的方式进行招生。

秀全外国语学校面向全区招生,具体招生办法见《2016年花都区公办外国语学校招生指标分配细则》。

邝维煜纪念中学、区实验中学、圆玄中学、云山中学、培新中学、金华中学、雅居乐中学、雅瑶中学、自由人花园学校、嘉汇城学校和育才学校招收花都区城区原非农业户籍、符合政策性
照顾的借读生和在花都区城区第一-七小学、横潭小学、五华小学、圆玄小学、棠澍小学、骏威小学就读的对口村户籍的毕业生;清布中学、九潭中学和长岗中学定点招收对口小学的毕业生。

另外:培新中学定点招收横潭村的小学毕业生;金华中学定点招收三华村的小学毕业生;云山中学定点招收三东、田美村的小学毕业生;圆玄中学定点招收公益、大华、石岗村的小学毕业生;雅居乐中学定点招收雅居乐锦城小区业主子女;自由人花园学校定点招收自由人花园小区业主子女;嘉汇城学校定点招收嘉汇城小区业主子女(以上三所小区居民子弟在外地小学就读的需到学校报名登记并报指导中心备案,必须出示父母或本人房产证或国土局的查册证明,要求夫妻双方或一方须占该房产份额100%);雅瑶中学定点招收新村、旧村、邝家庄、岑境村、三向村、雅瑶居委户籍的小学毕业生;清布中学定点招收莲塘、清潭、广塘、团结、东莞、石塘和东镜村的小学毕业生;九潭中学定点招收九潭村、官溪村、岐山村、马溪村、大布村、朱村小学毕业生;长岗中学定点招收石岗、杨屋、罗洞、罗仙和东边村小学毕业生;雅居乐中学定点招收乐同村户籍小学毕业生。

根据花都区城区初中招生的学位及小学毕业人数的情况,2016年花都区城区普通初中组学校在招收具花都区城区非农户籍、广州市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和对口村户籍的小学毕业生的基础上,圆玄中学、云山中学、培新中学、金华中学、雅居乐中学、雅瑶中学、自由人花园学校、嘉汇城学校和育才学校的剩余学位招收在花都区城区公办小学就读,有花都区城区房产的非城区户籍的毕业生(须出示父母或本人房产证或国土局的查册证明,要求夫妻双方或一方须占有房产份额100%),以上类别学生可参加
普通初中组学校剩余学位的电脑派位。

在民办小学就读的非花都区城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引导到附城的公办初中或城区民办初中就读。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时间:2016年6月1日至6月3日。

(二)凡符合花都区城区招生对象的小学毕业生,以学校为单位到花都区城区教育指导中心报名。

各毕业学校负责核验毕业生户口簿及房产证等资料,确认学生户籍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和范围。

(三)在花都区城区小学借读的非花都区城区户籍毕业生,需要在城区初中升学,则必须出示父母或本人房产证或国土局的查册证明,要求夫妻双方或一方须占有房产份额100%,其他资料无效,此类学生参加城区初中组剩余学位的电脑派位。

(四)在花都区城区以外就读的花都区城区户籍毕业生,需要在花都区城区初中就读的,必须持学籍信息表、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户主、学生部分)复印件一份,于2016年6月1日至6月3日到花都区城区教育指导中心(地址:新华街建设路1号)报名。

跨区生(具有城区户籍在广州其他区就读的学生)应提供其毕业小学登陆“广州市学籍管理系统”所打印的“学生基本情况表”(加盖学校公章),方便初中学校衔接做好新生学籍录入工作。

四、招生办法
1.填报志愿。

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按照所属学校的招生类别,按顺序填报9所初中学校。

2.电脑派位。

根据城区初中招生细则,电脑派位分两次进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