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会经费(筹备金)税务代收试点工作缴费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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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企事业单位工会经费和工会筹备金统一委托国家税务局代收工作管理暂行办法

全省企事业单位工会经费和工会筹备金统一委托国家税务局代收工作管理暂行办法

全省企事业单位工会经费和工会筹备金统一委托国家税务局代收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全省企事业单位工会经费和工会筹备金统一委托国家税务局代收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和省总工会、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全省企事业单位工会经费和工会筹备金统一委托国家税务局代收的通知》(鄂工发[2006]30号)及相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票证管理第二条全省代收工会经费和工会筹备金使用国家税务局统一印制的《代收工会经费通用缴款书》、《缴纳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信息登记表》、《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缴纳申报表》和《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计拨上解催缴单》。

第三条《代收工会经费通用缴款书》由国家税务局纳入税票管理体系,严格保管、使用,按时缴销。

第三章代收范围和代收金额确定第四条凡在湖北省行政区域内的所有企业、事业单位,不论是否建立工会组织,其工会经费或工会筹备金,统一由国家税务局代收。

(一)代收工会经费的范围包括:1、建立工会组织的各类企业,即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民营)企业、乡镇企业、股份合作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等,中央、外省、自治区、直辖市驻鄂企业、分公司、子公司、办事处等。

2、建立工会组织的各类事业单位,即实行自收自支、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财政差额预算拨款的事业单位以及财政全额拨款但仍需负担部分人员工资费用的事业单位。

3、县以上地方工会指定的由国家税务局代收的建立工会组织的其他单位或组织。

(二)代收工会筹备金的范围包括:开业或设立满六个月仍未依法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

第五条财政差额和全额预算拨款事业单位的工会经费或工会筹备金,国家税务局按财政统一划拨工会经费后的余额部分进行代收,其财政统一划拨工会经费的数额由县以上地方工会核定。

第六条国家税务局代收工会经费或工会筹备金,按属地原则进行。

关于市地方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筹备金)

关于市地方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筹备金)

关于市地方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筹备金)市地方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筹备金)一、引言工会作为代表职工利益的组织,有着重要的作用。

为了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我市地方税务机关积极致力于代收工会经费(筹备金)的工作。

本文将从代收工会经费的意义、操作程序以及相关问题进行探讨。

二、代收工会经费的意义1. 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工会经费是职工用于维权、福利等各类活动的重要资金来源。

通过代收工会经费,可以确保工会资金的安全和透明度,同时增强职工对工会的信任,以便更好地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2. 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代收工会经费可以加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联系和沟通。

工会通过代收经费的方式,增加与职工的互动,了解职工的需求,帮助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问题,进而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发展。

3. 推动社会发展工会经费的合理使用和管理,可以为职工提供更多的增值服务,例如职工培训、医疗补助等。

通过这些服务的提供,可以提高职工的素质和技能水平,助力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

三、操作程序1. 确定收费标准工会经费的收费标准应由地方税务机关与工会共同商定,并依法公示,确保收费合理合法。

2. 确认代收责任地方税务机关应明确代收工会经费的责任,并指派专人负责具体操作,确保代收的安全性和准确性。

3. 收费发票开具和报销地方税务机关应及时开具收费发票,并确保收费款项的报销程序合规合法。

同时,要建立健全收费记录和报账制度,公示每笔款项的具体用途和金额。

4. 经费使用和监督工会经费使用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会章程的规定,地方税务机关应加强对工会经费的日常监督和审核,确保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四、相关问题及对策1. 工会经费的使用范围和审批限制为确保对工会经费使用的监督,地方税务机关需要明确规定工会经费使用的范围和审批限制,并制定相应的审核流程,从而避免滥用和浪费。

2. 工会经费的透明度和公示制度地方税务机关应建立健全工会经费公示制度,包括经费收入和支出的公示,以及资金使用情况的公开报告,以增加对工会经费的透明度和监督力度。

工会经费上缴流程

工会经费上缴流程

每年的 1、4、7、10 月的 1—15 日在北京地税网或企业所属地税所申报上一季度工会经费并打印
《银行端查询缴款凭证(工会)》
持《银行端查询缴款凭证(工会)》到开办财税库银横向联网业务的银行缴款
征缴期结束后会自动将上缴经费的 60%划入缴款单位工会账户
三年内成立工会组
织回拨上缴经费的
60%之后进行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工会经费上缴流程图
已建会企业(已开设企业工会账户) 已建会企业(未开设企业工会账户的) 未建会但
有建会意向的企业
填写北京市工会经费(筹备金)缴费单位登记表
将该表交至上级工会
工会经费申报或三年
内不成立工会组
织的上缴经费不返还
征缴期结束后上缴经费的 40%划入上一级工会账户进行代管
待建会企业开设工会账户后填写《北京市工会经费(筹备金)工会组织信息项目变更表
将该表交至上级工会进行工会账户信息变更
企业将上缴经费情况以财务收据形式上报至上一级工会
上级工会已转账形式将代管经费返还至企业工会账户

关于工会经费税务代收情况的汇报

关于工会经费税务代收情况的汇报

关于工会经费税务代收情况的汇报根据省总工会、省地税局、中国人民银行&times;&times;分行*年*月联合下发的《&times;&times;省工会经费收缴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全省已经全面实施工会经费税务代收工作。

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关于工会经费(工会建会筹备金)问题工会经费是工会使用的专项经费,指工会依法取得并保障其独立自主开展活动所需要的费用,是工会依法履行职能的重要物质基础。

为了保证工会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国家在立法中不仅规定了工会的法律地位(工会经批准成立可取得独立法人资格,获取组织机构代码证),也明确了工会的法定经费,这就是工会经费。

工会经费(工会建会筹备金)是一个抵税项目,根据我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工会经费(工会建会筹备金)按照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2%从应纳税所得额中计算扣除,这是国家让利给企业职工、关心职工、支持工会的具体体现。

按照工会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拨缴工会经费是其法定义务。

长期以来,工会经费收缴采取各级工会依法自行收取、自下而上逐级上缴的办法。

除了机关事业单位、公有企业基本按照《工会法》有关规定计提和上缴工会经费外,非公企业基本上是象征式上缴,相当部分企业一直不愿意上缴工会经费,收取工会建会筹备金就更加落实。

关于市地方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筹备金)

关于市地方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筹备金)

关于市地方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筹备金) 关于市地方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筹备金)关于市地方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筹备金)试点工作致费源单位的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市地方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和筹备金试点工作的通知》(京政办函[202*]34号)规定,从202*年7月1日起,在本市丰台区、昌平区行政辖区内及西城区部分街道开展市地方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和建会筹备金(以下简称“工会经费(筹备金)”)试点工作。

贵单位为试点工作辖区范围内单位,请贵单位自202*年10月1日后,按季度到本单位税务登记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本单位工会经费(筹备金)缴费申报相关事宜。

工会经费(筹备金)是工会组织依法取得并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活动所需的费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相关文件的规定,工会经费来源主要是建立和正在筹备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的经费,既建立工会组织和筹备建立工会组织的各类单位,必须按照本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计算当季应缴纳的工会经费或筹备金。

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计算,按《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1990年第1号令)和有关劳动统计新增指标解释等规定执行。

市总工会委托市地方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筹备金),是为了更好地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推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工会组建工作,扩大工会组织覆盖面,从而更好地发挥工会组织依法履行维护职工权益的社会职能。

由地税部门代征工会经费(筹备金),只是收缴方式的改变,单位依法计拨和上缴工会经费的责任、义务和额度不变,没有增加企事业单位的负担;上交工会经费实行税前列支,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已建会单位工会经费实行全额代收,税务代收管理系统按上解和基层占比自动实现即得即返,代收工会经费扣除相关运行费用后,余下的70%部分将通过税务代收管理系统即刻自动返还拨至缴纳经费的基层单位工会帐户。

2021年工会经费代收业务操作办法

2021年工会经费代收业务操作办法

工会经费代收业务操作办法工会经费代收业务操作办法(试行)为加强工会经费的代收管理,适应和规范网上申报和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以下简称横向联网系统)缴费业务,为缴费单位提供方便、快捷的缴费服务,确保工会经费准确、及时、足额收缴,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依法代收工会经费的各级地方税务机关、人民银行国库部门(以下简称国库部门)以及各商业银行之间收缴、支拨工会经费的账务处理、业务操作及代收管理。

第二条征收工会经费各级工会应在同级国库部门设立“工会经费归集户”(以下简称“归集户”)。

第三条工会经费采取就地缴库、逐级上划方式办理款项缴纳。

各县、市、区支库对本级收到的工会经费,应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报解上级国库。

第四条各级地方税务机关应严格按照规定填写工会经费收缴凭证项目,各级国库及商业银行(信用社)应加强凭证项目审核,确保工会经费的准确、及时收缴。

第五条各级国库部门负责为同级总工会开设归集户核算收缴的工会经费,按照支付指令支拨资金,对商业银行(信用社)经收工会经费业务进行监管;各级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工会经费征收以及账务核对工作;各级工会负责开具支付指令,支拨工会经费。

第六条为确保工会经费准确、及时、足额收缴,各级地方税务机关、收款国库、工会间应建立严密的对账机制,定期进行账务核对,确保工会经费资金安全。

第二章账户、预算科目及凭证第七条账户各级国库部门依据相关要求,在“国库待结算款项”科目下为同级工会开立账户,账户名称为“XX(即省、或市地州、或县级)总工会经费归集户”,该账户不计付利息,并在国库部门预留账户印鉴。

该账户用于核算、归集和支拨工会经费。

缴费单位申报缴纳的工会经费缴入该账户,支付时按照支付指令对归集户资金进行支拨。

支付指令使用银行电汇凭证。

国库部门收到工会经费时,贷记本账户,支拨工会经费时,借记本账户。

此账户定期支拨时间由同级工会和国库部门确定。

年末国库此账户资金余额应及时划转,确保年末账户资金余额为零。

工会经费(筹备金)缴费单位登记表

工会经费(筹备金)缴费单位登记表

工会经费(筹备金)缴费单位登记表
填 表 说 明
1.提交登记表时,请将工会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工会法人证.................副本..
复印件作为此表附件一并提交。

2.缴费单位:系指除财政划拨工会经费的全额预算管理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以外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

3.“单独建会”:指本单位独立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 “涵盖建会”:指本单位已有工会组织,隶属于“联合基层工会”或“工会联合会”管理。

4.上级主管工会:系指有直接领导关系的上级工会组织。

若有两个上级主管工会,请在“备注”栏说明情况。

5.基层工会:系指本单位单独建立的基层工会委员会,或单位工会所隶属于的联合基层工会、工会联合会的全称(要与银行开户名称相同)。

6.工会法人登记号码:系指由市总工会、区总工会依据《基层
工会法人资格管理办法》进行基层工会法人登记,统一审查、核准、登记后颁发的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号码。

7.工会法定代表人:系指工会主席或主持工作的工会副主席。

8.工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系指由市总工会、区总工会依据《基层工会法人资格管理办法》统一审查、核准、登记后颁发的工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号码。

9.联系人、联系电话:填报单位财务或工会财务人员姓名、办公电话、移动电话。

10.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系指基层工会在银行开设的独立账户信息,务必确保准确无误。

11.如果收款人没有开户银行支付系统行号,可提供开户银行上一级银行支付系统行号,并注明“转XXX银行”(收款人开户银行全称)
12.本表一式两份,区、局、集团公司工会和市总工会各留存一份。

北京市总工会、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拨缴工会经费税前列支的通知

北京市总工会、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拨缴工会经费税前列支的通知

北京市总工会、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拨缴工会经费税前列支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总工会,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公布日期】2003.09.22
•【字号】京工发[2003]32号
•【施行日期】2003.01.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税务综合规定
正文
北京市总工会、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
税务局关于拨缴工会经费税前列支的通知
(京工发[2003]32号)
各区、县工会,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及直属分局,各局、总公司、产业、直属基层工会: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现将拨缴工会经费税前列支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凡依法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每月按照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的工会经费,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在税前扣除。

二、对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没有取得《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而计提工会经费的,税务机关应按照现行税收有关规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前予以调整,并按照《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是由财政部、全国总工会统一监制、印制的收据,并按工会系统自上而下的管理和监督。

各工会所需收据应到有组织、经费
关系的上一级(工会没有无上级工会)工会领取。

四、本规定自2003年起执行。

以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二00三年九月二十二日。

关于工会经费和工会筹备金由税务机关统一代征的实施意见

关于工会经费和工会筹备金由税务机关统一代征的实施意见

关于工会经费和工会筹备金由税务机关统一代征的实施意见为加强和规范工会经费和工会筹备金(以下统称工会经费)收缴工作,保证工会经费及时足额征收,更好地发挥工会职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条例》《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基层工会组织筹建期间拨缴工会经费(筹备金)事项的通知》(总工办发〔2004〕2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税务机关代收费项目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160号)等有关规定,经省政府批准,全省工会经费由税务机关统一代征。

具体意见如下:一、代征范围省内除财政全额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以外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经济组织应拨缴的工会经费。

二、计费依据缴费单位应缴纳的工会经费,以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作为计费依据。

单位全部职工是指在缴费单位工作并由其支付劳动报酬的全部人员,包括企业的合同制工人和管理人员、事业单位的合同制职工和聘任干部、单位因各种原因聘用的临时工、季节工、服务员、营销员等人员,同时还包括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和内部退养职工。

工资总额是指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三、费率工会经费的缴纳比例为缴费单位上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

四、征收管理(一)税务机关原则上对工会经费实行属地化征收管理,确有需要实行集中征收的,由省总工会与省税务局商定。

(二)各级总工会负责对所缴工会经费进行审定、核算和检查。

(三)缴费期限和纳税期限一致,缴费单位应于次月15日前申报缴纳。

(四)税务机关主要采取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方式代征工会经费。

(五)对拒缴单位由基层工会或者上级工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拒不执行支付令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六)各级税务机关与同级总工会应加强信息交换与传递,积极做好工会经费的代征工作。

税务机关要将工会经费的代征工作纳入日常管理,配合工会做好记账、对账工作,双方要对每个征期工会经费的代收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和分析,并分别报上一级主管部门。

北京市工会经费(筹备金)政策解答

北京市工会经费(筹备金)政策解答

北京市工会经费(筹备金)税务代收试点工作政策解答一、什么是工会中国工会是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是在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斗争过程中产生和发展起来的,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会员和职工利益的代表。

中国工会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依照《中国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中国工会的基本职责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二、哪些单位需要建立工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三条规定:“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

”所以,在中国境内的各种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等基层单位,都应依法建立工会组织。

《中国工会章程》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应当成立工会基层委员会;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工会基层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工会基层委员会,也可以选举组织员或工会主席一人,主持基层工会工作”。

三、基层工会组建工作程序是什么按照《中国工会章程》规定,组建基层工会的程序是:1、组建基层工会筹备组,提交组建工会的申请报告,报请上级工会批准后开始筹备工作。

2、由筹备组负责,向职工宣传工会的性质、任务和作用,发展会员,组织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会员登记表》。

3、组织会员协商酝酿,提出基层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人选,并征得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同意。

4、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基层工会委员会及其主席、副主席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及其主任、副主任。

5、选举结果报上级工会审批。

以上工会经费征缴政策及规定由北京市总工会和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负责解释。

四、对拒不组建工会的单位如何处理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上级工会可以派员帮助和指导企业职工组建工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代扣代收和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代扣代收和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代扣代收和代
征税款手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佚名
【期刊名称】《《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
【年(卷),期】2006(000)018
【摘要】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市局各处室、直属单位: 为了规范北京地税系统代扣、代收和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工作。

【总页数】13页(P78-90)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922.22
【相关文献】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 [J],
2.关于贯彻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代扣、代收和代征税款手续费纳入预算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J], ;;;
3.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 [J], 财政部;税务总局;人民银行
4.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代扣、代收和代征税款手续费有关问题的公告 [J], ;
5.财政部税务总局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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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地税代收工会经费

关于地税代收工会经费

关于地税代收工会经费(或筹备金)问题解答为依法及时足额收缴工会经费,加强工会组织建设,确保工会组织依法履行各项社会职能。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由地方税务部门代收工会经费和工会筹备金的复函》(新政办函[2008]114号)的精神,在克拉玛依试点的基础上,自治区地方税务局、总工会、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区开展地税代收工会经费(或筹备金)工作的通知》(新地税发[2009]232号)的文件,从2009年10月起,在我区全面开展由地税部门代收工会经费或工会筹备金试点工作。

现就有关问题做一个解答:※为什么要委托地税机关代收工会经费(或筹备金)?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会员和职工利益的代表者。

工会经费(或筹备金)(以下简称工会经费)由地税机关代收,一是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强化全社会依法缴纳工会经费的意识,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和维权工作;二是有利于工会经费收缴工作的规范运作,提高工会经费征缴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三是方便各缴费单位在向地税部门申报缴纳税款时一并缴纳工会经费,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四是有利于各级工会组织活动开展,从而较好地发挥工会在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要作用。

※工会经费(或筹备金)缴纳的法律依据及相关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五章第四十二条规定:“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经费。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第七条规定:凡在自治区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应当依法组建工会。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在开业或设立的六个月内依法组建工会;逾期未组建的,自第七个月起,每月向上一级工会组织缴纳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2%的工会筹备金,待该单位工会组建后,由收缴筹备金的上级工会组织按规定予以回拨。

浅议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政策的合法性

浅议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政策的合法性

浅议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政策的合法性浅议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政策的合法性最近,我所在公司收到了一则工会经费将由税务机关代收的通知,其实在20xx年,全国工会财务系统实施“一改三策”,即工会经费收缴改革,委托税务代收、财政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工会经费由财政统一划拨、收取建会筹备金时,就开始有了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的做法。

委托税务代收被认为是“一改三策”中最具成效的一项措施,全国各省市税务机关、工会竞相颁布了税务代收的实施办法,北京市经过试点以后,20xx年1月1日起在全市推行这一政策,上海各大企业单位也开始听到了要执行此项政策的风声。

在各种媒体宣传中,税务代收成为了提高工会建会率、增加工会经费收缴量、增强工会市里的最有效的措施之一,甚至被提到了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

工会组织作为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的组织,依法提取工会经费以保障其正常开展工作当然是必须的,但对税务代收这一举措的合法性我却多少还存在些质疑。

一、税务机关作为行政主体,必须依法行政。

著名劳动法专家陆敬波认为,“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方式。

“我一直非常关注这件事情,许多人向我咨询它的法律依据,也有人提到是否合法的问题。

我们国家的《工会法》明确规定,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应向工会拨缴经费,但没有规定工会经费需要以何种形式收缴,不可以以何种形式收缴。

我认为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不存在不合法的问题。

”陆敬波表示,在没有任何禁止性规定的情况下,税务代收作为一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应该是被认可的。

同样,上海社会科学院劳动法律专家杨鹏飞也指出,“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有其一定的合法性。

他说:“《工会法》第42条规定: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而第43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无正当理由拖延或者拒不拨缴工会经费,基层工会或者上级工会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拒不执行支付令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北京市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

北京市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

北京市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为规范和加强基层工会经费的收支管理,充分发挥基层工会为职工服务、为发展工运事业服务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工会会计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了北京市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

下文小编收集了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完整版全文,欢迎阅读!北京市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完整版一、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原则1、遵纪守法原则。

各项经费收支,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所在地方政府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工会财务会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2、经费独立原则。

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基层工会,应单独开设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3、预算管理原则。

工会经费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执行。

4、依法收缴原则。

基层工会应依法收缴工会经费,并按规定留成上缴。

5、服务职工原则。

工会经费使用要突出重点,保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6、勤俭节约原则。

工会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7、民主管理原则。

要依靠职工管好、用好经费,定期公布账目,实行民主管理,接受会员监督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

二、工会经费收入范围工会经费收入包括:1、会费收入。

指工会会员依照规定向工会组织缴纳的会费。

2、拨缴经费收入。

指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依照规定向基层工会拨缴的经费,或上级工会委托税务代收后按规定比例转拨基层工会的经费。

3、上级补助收入。

指基层工会收到上级工会补助的款项。

4、行政补助收入。

指所在单位行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予工会的补助款项。

5、事业收入。

指工会附属独立核算的企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非独立核算的附属事业单位的各项事业收入。

6、投资收益。

指基层工会对外投资发生的损益,如购买国债或企业债券取得的收益。

7、其他收入。

指基层工会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如银行存款利息、接受捐赠收入等。

工会经费税务代收工作流程指南

工会经费税务代收工作流程指南

工会经费税务代收工作流程指南第一步1、基层单位向上级工会提交建会申请样式见附件1,建会申请一式三份,上级工会留一份,基层单位两份;同时填写北京市工会经费筹备金缴费单位登记表样式见附件4,填报时须带单位公章、基层单位行政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地税计算机代码;登记表一式两份,全部留在上级工会,2、上级工会的建会批复基层单位留两份;3、基层单位向上级工会提交刻制工会公章申请见附件3,刻章申请一式两份,上级工会留一份,基层单位一份,基层单位将申请交到区一站式服务大厅办理刻章手续,同时还须携带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建会批复一份;4、基层单位回去选举产生工会委员会,委员会选举产生工会主席主席不得是企业法人;5、基层单位回去填写工会法人资格申请登记表见附件6,此表一式两份,加盖行政财务专用章,基层单位办理工会法人资格证书时携带此表;第二步1、基层单位向上级工会报送选举结果报告见附件7,报告一式三份,留基层单位因基层工会暂无公章;2、上级工会批复选举结果基层单位留存两份;3、基层工会到区一站式服务大厅领取公章后,在选举结果报告上加盖公章,交区总工会工作人员1份;4、基层工会到区一站式服务大厅办理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办理时需携带主席一寸免冠照片3张、上级工会批复选举结果一份、工会法人资格申请登记表见附件6两份;5、基层工会到区一站式服务大厅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办理时需携带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工会公章、工会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基层单位行政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地点为注册地区县技术监督局;6、基层工会到银行办理开户手续,办理时需携带1工会法人资格证书正、副本;2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均可;3工会法人身份证;4工会公章、财务章、工会法人人名章;5租赁合同或办公地证明、工会法人代表证小红本、经办人身份证、党政机关全额事业单位需财政局批复门头沟中行所需材料以上资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第三步1、基层工会到开户银行领取开户许可证;2、基层工会到区总工会填全北京市工会经费筹备金缴费单位登记表中剩余信息,需携带工会法人登记证副本、工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工会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工会公章;备注:1、上级工会是指街道、镇总工会和石龙经济开发区工会;3、集中办理地点:大峪办事处805室及一站式服务大厅;4、基层单位所需样式及表格到公共邮箱收件夹中自行下载;邮箱:密码:5、本流程指南可到公共邮箱收件夹中自行下载;附件1:XXX单位名称关于成立工会组织的请示XX工会上级工会名称:XXX属XXX类型单位,共有职工XX人,单位的主要工作任务:XXXXXXXXXXX;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依据市总、京办发19995号文件关于北京市总工会加强组建工会工作的意见精神,为更好的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民主权利,开展好群众工作,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促进我单位各项工作的开展,特申请建立工会组织;工会筹备组由XXX、XXX、XXX同志组成;以上申请妥否,请批示;XXX单位XXXX年XX月XX日注:可由企业党组织盖章、没有党组织可由企业行政代章或由筹备组人员在单位后签字主题词:成立工会请示xxxxxxxxx xxxx年月日印发共印3份附件3:×××工会关于刻制工会公章的请示XXX工会上级工会名称:我单位于×××年××月××日成立了工会组织,因工作需要,需刻制工会公章及工会财务章各一枚,规格如下:一、工会委员会章:外直径4.2CM,边宽0.12CM,五星1.6CM;二、 3.0CM,边宽0.10CM,五星0.8CM;请予批示;上级工会盖章年月日盖同级行政章附件4:1、提交登记表时,请携带工会法人登记证、工会组织机构代码证、工会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工会公章;2、“缴费单位”是指代收范围内的企业、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3、在选项前面的“□”上划“√”表示确认;4、“上级主管工会”是指有领导关系的直接上级工会;5、工会“银行账号”按照工会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填写;6、本表一式两份,区县局总公司产业工会、市总工会各留存一份;附件6:工会法人资格申请登记表工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填报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中华全国总工会监制基层工会经费、财产验资证明附件7:关于XXXXXX工会第X届委员会第X次会议选举结果的报告XXX工会上级工会名称:根据XX党委组、支部或公司建议,经上级工会同意,决定XXX 同志为XX工会第X届委员会工会主席候选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规定,XXXX年X月X日XX工会召开了第X 届委员会第X次会议;经民主程序选举,XXX同志为XX工会第X届工会委员会主席;特此报告,请批复;XXXXX工会委员会盖章XXXX年XX月XX日主题词:工会选举结果报告XXXXXXXXXX XXXX年XX月XX日印共印3份附件9:中华全国总工会入会申请我自愿加入中华全国总工会,遵守工会章程,执行工会决议,积极参加工会活动,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努力奋斗;申请人:年月日附件9:工会会员登记表注:此表要与中华全国总工会入会申请正反面打印。

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税务代收等问题解答

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税务代收等问题解答

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税务代收等问题解答1、哪些单位需要建立工会?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以下简称《工会法》)第三条规定:“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

”《工会法》第十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有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组织会员开展活动。

”2、对拒不组建工会的单位如何处理?答:《工会法》第五十条规定:“阻挠职工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或者阻挠上级工会帮助、指导职工筹建工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以暴力、威胁等手段阻挠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哪些单位需要缴纳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答:(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的经费。

”《工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无正当理由拖延或者拒不拨缴工会经费,基层工会或者上级工会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拒不执行支付令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2)《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第四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开业或者设立一年内仍未建立工会组织的,自期满的第一个月起由所在地的地方总工会、产业工会或者乡镇、街道工会按拨缴工会经费标准的规定收取筹备金,并协助、支持职工组织工会,待工会建立后,按照工会经费管理规定的比例返还给基层工会.”4、工会经费的特征有哪些?答: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是国家以立法形式维护工会权益的具体表现,首先它具有强制性,由《工会法》明确规定。

其次是无偿性。

企业行政方面向工会拨缴经费是无偿的。

北京市工会经费(筹备金)税务代收试点工作管理办法

北京市工会经费(筹备金)税务代收试点工作管理办法

北京市工会经费(筹备金)税务代收试点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工会经费和工会建会筹备金(以下简称“工会经费(筹备金)”)的代收管理,确保工会经费(筹备金)依法及时足额缴纳,支持工会组织更好地履行职能,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基层工会组织筹建期间拨缴工会经费(筹备金)事项的通知》(总工办发〔2004〕2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税务机关代收费项目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160号)及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市地方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和筹备金试点工作的通知》(京政办函[2010]3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市西城区部分街道、丰台区、昌平区(以下简称“试点区”)开展地方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筹备金)试点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代收范围及标准第三条在试点区范围内,地方税务机关按照单位职工工资总额2%的标准,对除中央直属单位和财政划拨工会经费单位以外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缴费单位”),代收工会经费(筹备金)。

第三章代收程序第四条工会经费(筹备金)按季度计算申报缴纳。

第五条缴费单位应当自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办理申报和缴费。

第六条缴费单位可以采取网上申报方式,向税务登记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申报,也可以直接到税务登记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申报。

第七条缴费单位直接到税务登记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申报时,应当如实填写综合申报表。

第八条缴费单位办理申报后,持缴款凭证到开户银行缴款,并取得电子缴税付款凭证。

第九条缴费单位凭电子缴税付款凭证,到同级工会或者上级工会取得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

第十条工会经费(筹备金)因申报、缴费等过程中发生错误造成多缴的,缴费单位向试点区总工会,局、总公司工会,产业工会(教育、金融、国防、市直机关工会)提出申请,办理退费手续。

工会经费(筹备金)相关政策(2022年纳税人学习培训课件PPT)

工会经费(筹备金)相关政策(2022年纳税人学习培训课件PPT)

❖ 奖金的范围 (1)生产(业务)奖包括超产奖、 质量奖、安全(无事故)奖、考核 各项经济指标的综合奖、提前竣 工奖、外轮速遣奖、年终奖 (劳动分红)等。 (2)节约奖包括各种动力、燃料、 原材料等节约奖。
(3)劳动竞赛奖包括发给劳动 模范、先进个人的各种奖金和 实物奖励。
(4)其他奖金包括从兼课酬金 和业余医疗卫生服务收入提成中 支付的奖金等。
(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 3、《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
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会 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凭据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4号)
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 机关代收工会经费企业 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 (2011年第30号)
❖ 省级: 1、实施《中华人民共
工会经费(筹备金)相关政策 税务知识学习培训
一、税务局代征工会经费的依据
《关于同意市 地税局为工会经费和残疾人就 业保障金代收主体的批复》
根据批复市税务局作为工会经费 代收主体,从2008年7月1日起, 代收工会经费。
二、工会经费征收的法律依据
❖ 国家级: 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2、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3)劳动保护的各种支出。 具体有:工作服、手套等
劳动保护用品,解毒剂、清凉 饮料,以及按照国务院1963年 7月19日劳动部等七单位规定的 范围对接触有毒物质、矽尘作业、 放射线作业和潜水、沉箱作业、 高温作业等五类工种所享受的 由劳动保护费开支的保健食品待遇。
(4)有关离休、退休、退职人员 待遇的各项支出。
❖ 补贴的范围 为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 上涨或变动影响而支付的各种 补贴,如副食品价格补贴(含 肉类等价格补贴)、粮、油、 蔬菜等价格补贴、煤价补贴、 房贴、水电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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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工会经费(筹备金)税务代收试点
工作缴费指南
一、首次税务代收试点收缴的具体时间和所属期?
答:首次收缴的时间确定为年月日至月日。

年月日前建会
的缴费单位,首次办理申报缴费的时间为年月日至月日。

年月
日至年月日建会或同意建会的缴费单位,首次办理申报缴费的
时间为年月日至月日。

以上单位此次缴纳工会经费(筹备金)的所属期是年月至
年月。

年月日至年月日建会或同意建会的缴费单位,自同意建
会当月起计算所属期。

已按自主收缴渠道缴纳年月至月工会经
费的缴费单位,仍应向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按自主收缴渠
道已经缴纳的工会经费,由市总工会牵头进行退费。

二、税务代收试点首次收缴之后的缴纳时间和所属期?
答:工会经费(筹备金)按季度计算申报缴纳。

缴费单位
应当自季度终了之日起日内,办理申报和缴费。

同意建会不足
一个季度的,自同意建会当月起按月计算所属期。

三、工会经费(筹备金)代收标准?
答:缴费单位应按照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计算应缴纳的工
会经费或筹备金。

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计算,按《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年第号令)和有关劳动统计新增指标解释等规定
执行。

“全部职工”是指:在企业、事业单位工作,取得工资或其
他形式的劳动报酬的全部人员(含外籍人员和港澳台人员),包括临时性、季节性用工以及离开本单位但保留劳动关系并领
取生活费的职工和内部退养职工等。

“工资总额”是指:各缴费单位在一定时期内支付给本单位全
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
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和特殊兑现方式(如年薪制、结算手续费形式)支付的工资总和。

工资总额的计算原则应以直接支付给
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包括以货币形式支付的和以实物
形式支付的劳动报酬。

工资总额无法查清或核算不实的,按统
计部门公布的缴费单位所在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单位
职工总数作为月缴费基数。

四、工会经费代收系统支持哪几种缴款方式?
答:目前支持银行端查询缴款方式,暂不支持三方协议实
时扣款方式。

五、证书用户是否能使用证书登录?
答:目前工会经费(筹备金)税务代收信息系统暂不支持
证书,请暂时使用地税计算机代码登录。

六、纳税人缴纳工会经费(筹备金)的流程是怎样的?
答:工会经费(筹备金)由北京市地方税务机关代收,和
现有的纳税流程基本相近,分为网上申报缴费和上门申报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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