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感核心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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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感染管理核心制度
医院感染组织建设及其责任制度
一、根据《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消毒技术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消毒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规定,成立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全面领导医院感染管理工作。
二、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在业务院长及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的直接领导下,由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各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小组及兼职监控员负责日常工作。
三、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要深入各科室,提供业务技术指导和咨询,并定期检查各科室的医院感染管理工作质量。
四、建立健全我院医院感染监控网,开展全院综合性和目标性监测,并统计、分析医院感染发病,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医院感染发生率,防止医院感染的流行或暴发。
五、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监控实施方案和登记报告制度。定期或不定期进行院内感染漏报率调查,督促各科室如实登记、上报院内感染病例,漏报率≤10%。
六、临床医师应按照《医院感染分类诊断标准》,对所经治的住院病人进行医院感染病例监测,对发生院内感染的病人应完整、准确上报院内感染病例。
七、各科室应按照要求做好消毒隔离和清洁卫生保洁工作,并按规定执行消毒灭菌效果及环境卫生学监测。
八、开展病原微生物以及耐药情况监测,为临床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提供科学依据,并且不定期检查临床抗菌药物使用情况。
九、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负责对一次性医疗器具、医疗卫生用品及消毒器械进行监督管理,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违反本规定自行购入。进购前必须经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对其进行相关审核索证,并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医疗保障部负责做好质量验收、储存、发放、登记等工作、各科室做好正确使用及规范处置。
十、制定详细的知识培训计划,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医院感染知识的培训,宣传教育。
十一、医疗废物应严格按照《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十二、医务人员在进行诊疗或护理操作时应严格遵守无菌技术操作原则和消毒隔离制度,不得随意简化和变更操作程序。
十三、所有医护人员要提高自我防护意识,严格执行标准预防措施及手卫生规范。并要进行职业暴露后处理措施的教育。
医院感染知识培训制度
一、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每年对全院工作人员(包括医务人员、护理员、保洁员、后勤服务人员等)进行医院感染相关知识的培训及考核不少于4次,并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和实施措施。
二、各科室要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制定的培训计划,每月对科内人员进行医院感染相关知识的培训,要有记录。
三、医院感染专职人员上岗前需参加省级以上岗位培训班并通过考核。每年参加医院感染知识的继续教育学习班或会议,不少于15学时。
四、临床科室医院感染兼职监控医生、护士每年参加医院感染知识的继续教育课程和学术交流活动,不少于9学时。
五、全院工作人员每年参加医院感染知识的继续教育课程和学术交流活动,不少于6学时。
六、新上岗医务人员参加医院感染知识岗前培训不少于3学时,考核通过方可上岗。
医院感染病例监测、报告及控制制度
医院感染病例监测制度
一、制定我院医院感染监测计划。监测计划内容主要包括人员、
方法、对象、时间等。
二、开展全院综合性监测、目标性监测。医院感染患病率调查每年开展一次。
三、各临床科室感染管理小组必须对本科室住院病人开展医院感染病例监测,以掌握我院医院感染发病特点,为我院医院感染控制提供科学依据。
四、医院感染病例由临床主管医生按照《医院感染分类诊断标准》进行初步诊断,并及时送病原微生物监测培养,治疗性应用抗菌药物病原微生物送检率≥60%。
五、明确诊断后,由主管医生于24小时内报告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如发现有医院感染流行趋势时按相关规定报告,并且认真登记。
六、对疑似医院感染的诊断,主管医生会同本科室院感监控医生一同讨论,并作进一步分析及检查,讨论后能确定的按规定进行报告,不确定疑似病例电话上报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确诊。
七、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根据本院感染病例发病特点、高危因素等综合考虑,每年至少进行1—2项目标性监测内容。
医院感染病例报告制度
一、科室按照医院感染诊断标准及时诊断医院感染病例,及时发现医院感染病例和医院感染的流行趋势或医院感染暴发等,分析感染源、感染途径,采取有效的处理和控制措施,积极救治患者。
二、发生院内感染病例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告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不得隐瞒不报,不得弄虚作假。
三、当出现散发病例,明确诊断后,主管医师及时向本科室医院感染监控医生或感染管理小组负责人报告,并于24小时内上报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
四、当出现2例医院感染,疑似医院感染暴发或医院感染暴发时,科室感染管理小组成员或科室负责人立即电话和书面报告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
五、属于法定传染病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应急预案》的规定进行报告。
六、以下情况按规范逐级向院外上报。
1、经调查证实发现以下情形时,于12h内向上级卫生主管部门报告,并同时向疾病预防控制区域报告。
①5例以上疑似医院感染暴发;
②3例以上医院感染暴发。
2、经调查证实发生以下情形时,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的要求在2h内向上级卫生主管部门报告,并同时向疾病预防控制区域报告。
①10例以上的医院感染暴发事件。
②发生特殊病原体或者新发病原体的医院感染。
③可能造成重大公共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医院感染。
七、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经调查证实发生以下情形时,于24h内向上报至卫生部:
①5例以上的医院感染暴发。
②由于医院感染暴发直接导致患者死亡。
③由于医院感染暴发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
八、凡科室内发生积聚性院内感染的病例,不及时上报者,一经查出,情节严重者给予处罚。
医院感染暴发及医院感染
突发事件监测、上报及控制制度
一、医院感染暴发及医院感染突发事件监测、上报
1、出现医院感染流行趋势时,所在科室立即报告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并上报分管院长和医务部、护理部,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于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进行调查处理,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医院感染的暴发;
2、医院发现以下情形时,应于12小时内向宿州市卫生局和宿州市疾控中心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