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的问题与对策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的问题与对策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的问题与对策
保障性安居工程是指政府在对中低收入家庭实行分类保障过程中所提供的限定供应对象、建设标准、销售价格或租金标准,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当前,我国保障性安居工程主要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等。大规模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为推动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障和改善民生采取的重大举措,2011年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45号)文件,旨在全面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强和规范保障性住房管理。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举措,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近年来,杭州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持续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本文就杭州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完善建设管理的对策和建议。
一、杭州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的现状
经过10多年的实践探索和制度创新,杭州市构建了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拆迁安置房等“四位一体”的住房保障体系,解决了一大批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住房保障成效较为显著。
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底,杭州主城区经济适用住房累计开工931.66万平方米,累计竣工776.93万平方米,累计推出房源557.81万平方米,惠及68288户家庭,占2011年底主城区家庭总户数的10.01%。主城区廉租住房累计建设32万平方米、约6200多套,已竣工交付14.58万平方米、近2700套,累计保障10586户,占2011年底主城区家庭总户数的1.55%。主城区(不含萧山、余杭)公共租赁住房已累计实现开工223.03万平方米,实现竣工65.21万平方米,累计推出房源8513套,占2011年底主城区家庭总户数的1.25%。杭州市在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同时,还积极进行危旧房改善,截至2011年底,杭州市区危旧房改善累计实施177万平方米,累计惠及
3.5万户原住家庭,占2011年底主城区家庭总户数的5.13%。
杭州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带动城市面貌日新月异,居住环境显著改善,市民幸福感日益提升,使杭州成为“全国十佳宜居城市”、“全国最具幸福感城市”。
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存在的问题
10多年来,杭州市政府不断完善保障性安居工程制度建设、加大投资力度,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从实际情况来看,还存在以下一些问题。
1.保障体系不够清晰
杭州从原来“六房并举”的住房保障体系到目前的“四位一体”体系,由于不同种类的保障性住房依循的政策和分配制度不同,在缺乏住房保障顶层设计下,形成了保障性住房建设资源整合的体制障碍,普遍感到资金打通使用难、政策打通难。目前的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体制大多出自于三种导向:一是目标导向,即按照上一级政府布置的任务或本级政府安排的计划来制定相应的政策,以期达成既定的目标;二是问题导向,即根据出现的问题制定相应的对策措施,不断完善现有政策或推出新政策以解决问题;三是操作导向,即在合理性和操作性之间更倾向于操作性,以建立更具有操作性的建设管理体制。在这三种导向的影响下,现行的体制总体上说是自下而上,由局部到整体构建起来的,在解决细节问题上具有一定的优势,但是整个体制的系统性存在明显的缺陷。
2.保障需求不够明确
目前,杭州市建设部门在编制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建设计划主要参照以下依据:一是上级部门下达必须完成的年度建设任务,二是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以及市级建设主体主动申报的年度建设计划,三是各项目用地、前期等实际情况。上述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计划参照依据都是从建设部门角度出发,没有从消费者角度出发,即从需求角度出发来建设保障性住房,导致按照计划建设的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供给与需求相脱节、资源缺乏统筹性等现实问题。从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单位访谈来看,实际工作中存在保障安居工程供给与需求相脱节,从而造成一些保障性住房空置的情
况。
3.规划管理缺乏保障
杭州市虽然出台了《杭州市住房保障与房地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用地做了总量要求,但由于与城市规划衔接不够和形势变化较快等原因,实际执行效果并不理想。一是保障对象动态变化,缺乏科学预测。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保障对象的规模是一个动态变化的概念,且保障性住房的相关政策也在不断优化调整当中,因此难以对保障性住房的规模进行中长期的科学预测,无法指导保障性住房在空间用地上的安排。二是体制尚未理顺,规划权威性有待加强。目前萧山区、余杭区规划编制、管理、审批等基本由区一级实施,在规划的衔接和实施方面存在协调难、落实难等问题。例如,2006年在杭州市居住区发展规划中确定的萧山区、余杭区各有2平方公里的保障性住房区块用地至今未有实质性启动。三是主城区用地紧张,副城组团建设缓慢。随着主城区发展的成熟,可开发建设的用地空间愈来愈紧张。相对于主城区,副城组团设施配套建设不够,区域用地条件,交通、市政配套建设等实施缓慢,难以达到建设保障性住房的基本要求。另外,由于杭州市城市化发展迅速,城市建设用地需求日益增加,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量大,而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存量少、指标缺、征地难,更加重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困难。
4.综合配套设施滞后
从现场调查情况来看,杭州市绝大多数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选址在城市边缘,如:北景园、三墩都市水乡、丁桥大型居住区等,这种建设模式虽然带动了城市人口空间转移,缓解了城市中心的居住压力,但也导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生活配套设施建设滞后的问题,从而影响经济适用住房的有效供应。通过对市区一些经济适用住房住户的访谈,普遍反映的问题是城市生活配套设施不足。而这些经济适用房小区的规划中已经有城市生活配套设施的规划,如:丁桥大型居住区就正在建设一座三级甲等医院。这些城市生活配套设施对当地居民日常生活具有重要的影响。保障性住房周边配套设施建设滞后,不仅会影响保障性住房的有效供应,还会面临着将来住户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