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畜牧兽医站工作制度流程
乡镇畜牧兽医站管理制度
乡镇畜牧兽医站管理制度一、概述乡镇畜牧兽医站是负责本乡镇畜牧生产技术服务和兽医卫生监督管理的机构。
为了加强对乡镇畜牧兽医站的管理,制定本制度,明确管理职责和工作流程。
二、管理职责1. 乡镇兽医卫生监督管理乡镇畜牧兽医站负责对本乡镇的畜禽养殖场、屠宰场和肉菜市场等进行兽医卫生监督管理,负责相关检查工作,随时掌握兽医卫生情况,及时开展预防性卫生监督。
2. 畜牧生产服务乡镇畜牧兽医站负责为本乡镇的畜禽养殖户提供技术指导和畜牧生产服务。
及时向养殖户传递畜牧科技和动植物疫病预防等技术,协助屠宰场加强畜禽养殖管理,提高农民的养殖技术水平。
3. 兽医人员培训乡镇畜牧兽医站负责对本乡镇兽医人员进行培训,并定期开展现场培训,提高兽医机构检查工作的专业性和监督执法水平。
同时,还要开展安全教育和卫生防护知识培训,确保兽医人员遵照检查工作规则和规章制度开展活动,保证检查工作的安全和效果。
4. 日常行政管理乡镇畜牧兽医站负责本单位的日常行政管理,包括统计和管理工作人员,做好业务档案、财务管理和投资决算等行政管理工作。
义务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和纪律,做好与单位管理相关的各项工作。
三、工作流程1. 兽医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流程(1)动植物卫生检查定期对各大养殖场、屠宰场等动物场所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防止动物疫病传播。
(2)畜禽集中屠宰检查对每个屠宰场和屠宰点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屠宰条件符合要求,屠宰过程符合卫生规范。
(3)处理动物疫病发现动物感染疫病,应及时采取隔离措施,避免疫病扩散和传染。
(4)兽医工作记录对兽医检查过程和结果进行记录,做到案档齐全和信息及时性。
2. 畜牧生产服务工作流程(1)调查研究和信息查询做好市场、行业数据调查,广泛咨询群众,了解群众需求,及时提供专业技术指导和服务。
(2)技术指导和顾问服务协助养殖户提高畜禽养殖技术水平,处理技术难题和高发病症情况,开展规范化养殖和生态养殖模式,减少畜禽养殖危害环境。
乡镇畜牧兽医站管理办法
乡镇畜牧兽医站管理办法(1993年2月6日农业部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乡镇畜牧兽医站(以下简称乡镇站)的管理和建设,增强其推广服务功能,促进畜牧业发展,保护人民身体健康,推动农村经济进步,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乡镇站是国家在基层的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
接受县畜牧主管部门和乡镇政府双重领导。
第三条乡镇站的基本职责是:宣传贯彻发展畜牧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协助乡镇政府搞好牧政管理工作;开展畜牧业产前、产中、产后各项服务;培训指导村级服务人员、科技示范户和广大农牧民;推广科技成果和实用技术;组织农牧民发展商品生产。
第四条鼓励乡镇站开展有偿服务,兴办经济实体,不断增强自身经济实力。
第五条乡镇站应面向农村,面向生产,面向农牧民,以服务为宗旨,以发展畜牧业为目的,不断捉高服务质量,推动当地畜牧业向专业化、商品化、现代化转化。
第六条县和县以上畜牧主管部门应切实加强对乡镇站的管理,协调各方关系,解决存在问题,为乡镇站建设与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人员第七条乡镇站实行条块结合,双重领导。
县畜牧主管部门重点负责业务、财务、人事工作的管理,乡镇政府主要负责行政管理工作。
县乡既要分工,又要协作。
第八条乡镇站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由畜牧、人事、编制主管部门根据农业部、人事部[1992]农(人)字第1号文件精神,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编制和补充人员由县畜牧主管部门管理。
任何单位不得挤占、截留、挪用编制。
第九条编制内人员由录用制干部和聘用制干部组成。
乡镇站应安排好未进编的在岗集体人员、农民技术员的工作,可允许其留在站内从事服务或经营性工作,与编内人员统一管理、统一报酬。
经费主要靠服务创收解决。
第十条乡镇站编制应主要用于安排从事技术和管理工作的人员。
第十一条乡镇站的技术人员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水平,或经过专业培训达到相当水平。
第十二条乡镇站站长由县畜牧主管部门和所在乡镇政府协调后,由县畜牧主管部门任命。
要保持乡镇站人员的相对稳定,保证他们从事技术工作的时间,人员安排调动由县畜牧主管部门负责,但要征求所在乡镇政府意见。
《畜牧兽医站工作职责及制度》
畜牧兽医站工作职责及制度
畜牧兽医站站长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国家有关畜牧业业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指导养殖业生产,贯彻落实实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
2、主持制定并组织实施施动物防疫、产地检疫工作;;
3、处理本站的日常事务务,人员管理;
4、负责管管理、分配、使用各类防疫物物资;
5、负责各种畜牧生生产报表和动物防疫报表;
6、参与重大动物疫病的控控制和扑灭;
7、做好领导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畜牧兽兽医站人员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发展畜牧业的方针针、政策,促进全乡畜牧业的的发展;
2、掌握畜牧业发发展情况,当好领导参谋;
3、抓好本乡的畜牧业生产、、统计等各项工作;
4、大大力推广先进的养殖技术;
5、做好畜禽疫病防治;
6、做好服务,协调工作;;
7、做好市场检疫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它工作。
工作制度
1、实实行工作考勤制度和书面请销销假制度;
2、乡镇畜牧兽兽医站要建立健全学习、工作作、财务、办事公开等党风廉廉政建设制度。
所有收费项目目、收费依据、审批事项、办办事时限要上墙公开;
3、、要自觉接受乡镇党委、政府府和上级的巡视监督;
4、、全体人员要按照工作岗位职职责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责,做到工作到岗到位。
乡镇畜牧兽医站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_
乡镇畜牧兽医站管理制度下面是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农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动物防疫法》、《草原法》、《种畜禽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和农业部《乡镇畜牧兽医站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为加强我区乡镇畜牧兽医站(以下简称乡镇站)的管理,促进畜牧业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乡镇站包括行政区划调整后的11个乡镇站和区动物防疫检疫站(即市场检疫站)。
第三条乡镇站是国家设置在基层的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实行站长负责制,经济上自收自支,独立核算。
第四条乡镇站的工作职能是: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发展畜牧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协助区畜牧主管部门搞好牧政管理;在区主管部门和当地党政的领导下搞好动物的疫病防治工作;开展辖区内的畜牧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推广畜牧科技成果和实用技术;扶持、帮助、指导龙头企业和专合经济组织、畜牧科技示范户和畜禽养殖大户发展畜牧生产;引导组织广大农户大力发展畜禽商品生产。
第五条乡镇站应积极开展有偿技术服务,不断地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鼓励科技人员领办、兴办各类经济实体,增强基层畜牧兽医站的经济实力。
第六条乡镇站的主要业务工作:一、协助乡镇政府制定发展畜牧业的规划、计划,搞好畜牧业生产调查、统计,制定和实施畜牧科技推广方案。
二、认真宣传、贯彻、实施畜牧“二法”、“三条例”,完成区畜牧主管部门委托在辖区内的动物防疫、检疫、消毒和动物卫生管理工作,管理好兽药、饲料市场,加强对种畜禽的鉴定、发证管理和种畜禽更新换代的引种工作,使畜牧生产发展迈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三、积极引进和推广优良畜禽品种,加速畜禽品种改良步伐,积极引进优质饲料和推广优质牧草新品种,推广、普及新兽药和牧医新技术。
四、夯实乡镇站的经济基础,为畜牧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提供有利保障。
五、开展业务技术培训,做好技术咨询和信息沟通工作。
畜牧工作站工作制度
畜牧工作站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畜牧工作站是负责畜牧兽医工作的基层单位,承担着畜牧业生产、动物疫病防控、畜牧技术推广等重要任务。
为规范畜牧工作站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畜牧工作站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畜牧业的方针政策,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推动畜牧业转型升级,提高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
第三条畜牧工作站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内部管理,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工作职责第四条畜牧工作站的工作职责主要包括:(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畜牧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本地区畜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
(二)组织开展畜牧业生产活动,指导农民发展养殖业,提高养殖技术水平。
(三)负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制定和实施疫病防控计划,组织疫苗接种,开展疫情监测和报告。
(四)负责畜牧技术推广工作,组织开展技术培训,推广先进适用的养殖技术和管理经验。
(五)负责畜牧业统计和信息工作,及时上报畜牧业生产情况,发布畜牧业信息。
(六)协助有关部门管理畜牧业投入品,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
(七)组织开展畜牧业科技研究和试验示范,促进畜牧业科技进步。
(八)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工作流程第五条畜牧工作站应按照以下工作流程开展各项工作:(一)工作计划制定:每年初,根据上级部门的工作要求和本地畜牧业发展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工作重点和目标。
(二)工作落实:按照工作计划,分解任务,明确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三)工作总结:年终对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为下一年的工作提供参考。
四、内部管理第六条畜牧工作站应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以下制度:(一)岗位责任制度: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任务,确保各项工作有人负责。
(二)考勤制度: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有事请假,不得迟到早退。
(三)财务制度:规范财务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合理使用经费。
(四)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管各类文件、资料。
畜牧兽医站工作制度
畜牧兽医站工作职责一、认真宣传、贯彻、实施《畜牧法》、《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承担完成县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委托在辖区的畜牧生产任务、科技项目、动物防疫、检疫和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工作,使畜牧业生产发展迈入规化、法制化轨道。
二、协助乡镇政府制定本乡镇畜牧业发展的规划、计划,搞好畜牧业生产调查、统计,制定和实施畜牧科技推广方案。
三、积极引进和推广优良畜禽品种,加速畜禽品种改良步伐,积极引进优质饲料和推广优质牧草新品种,推广、普及新兽药和畜牧兽医新技术。
四、自觉加强各种业务知识和技能的学习,为畜牧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提供技术保障。
五、开展业务技术培训,做好技术咨询和信息沟通工作。
积极开展畜牧科技示和畜牧生产发展的指导工作。
六、负责做好村级动物防疫员、兽医诊所、兽药饲料经营部的业务指导、培训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七、严格执行各项技术操作规程,建立健全疫(菌)苗保管、免疫注射、检疫登记、疫情报告和种畜禽等各类档案的保存,管理制度。
八、主管部门和党委政府交办的工作,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本部门工作年初有计划安排,半年有小结,年终有总结。
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制度一、认真贯彻执行《动物防疫法》,结合本地实际,制订预防措施,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畜禽健康。
二、做好疫情报告和传染病登记工作,如发生了一、二、三类传染病,要及时按规定程序和时限向上级汇报。
三、做好疫源处理,防止疫情扩散,对重点控制传染病要有调查、有记录、有结果;对暴发性疫情要及时报告,并配合上级有关单位进行调查处理,做到有措施、有总结,把疫情控制在最小围。
四、做好疫源地消毒工作,对疫点畜群的圈舍、用具、排泄物和污染物要及时严格消毒,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扩散。
五、隔离有病畜禽,对同圈舍其它畜禽要进行疫情观察,并采取应急接种和其它有效预防措施,以减少发病,降低发病率。
六、开展疫病监测,掌握疫情动态,制定防措施,严格控制疫源,积极消除隐患,杜绝传染病发生与流行,确保畜禽的健康发展。
畜牧兽医站工作制度
畜牧兽医站工作制度畜牧兽医站工作制度一、工作目标畜牧兽医站是负责农村家畜养殖管理,疫病预防控制、畜禽卫生监测、技术培训及市场信息服务等方面工作的机构,主要工作目标是保护畜禽生命安全,促进畜禽健康成长,提高畜禽养殖生产水平,为农民增收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
二、工作职责畜牧兽医站的工作职责包括以下几方面:1.负责开展畜禽疫病预防、监测和治疗工作,制定防疫计划和方案,及时通报和报告疫情。
2.负责畜禽卫生监测,开展畜禽疫病标本采集、诊断与监测工作,加强疫病信息的搜集、分析、评估与发布工作。
3.负责畜禽信息登记和档案管理,做好畜禽养殖基本情况、疫病防控措施、兽药使用记录的登记和整理工作,建立畜禽养殖档案库,为今后畜禽管理、疫病控制提供技术支持。
4.负责畜禽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和技术指导,组织畜禽养殖户进行防疫、卫生、饲养等方面的培训,加强科技推广,提高农民兽医素质。
5.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市场监管工作,维护畜禽市场秩序,了解市场信息,指导农民合理饲养和销售畜禽产品,提高畜禽产品质量和安全性。
三、工作程序1.收集信息负责收集有关畜禽疫情、兽医技术、市场动态、科技进展等方面的信息,做好信息整理与分析工作,为指导实践提供技术支撑。
2.防疫监测定期进行畜禽疫病监测工作,对发现的病情做好疫情报告和上报工作,并及时开展防控措施。
3.卫生监督负责对畜禽场进行卫生检查和指导,提高农户防疫意识和卫生素质,促进畜禽卫生水平的提高。
4.培训指导开展畜禽养殖技术培训、知识普及和技术指导活动,提高农业技术水平,减轻兽医负担。
5.数据管理建立畜禽信息管理平台,做好畜禽生产数据的采集、统计和管理工作,为兽医防疫、科技推广和农民培训等工作提供参考和支持。
四、工作流程1.畜禽疫情监测和防控(1)收集疫情信息和统计数据。
(2)制定疫情监测计划和防控措施。
(3)组织防疫检查和卫生清洁工作。
(4)建立病例档案并及时通报疫情。
(5)开展批量免疫和健康养殖指导。
畜牧兽医站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畜牧兽医站的管理,提高畜牧兽医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站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畜牧兽医站全体工作人员,以及与畜牧兽医工作相关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畜牧兽医站工作管理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行业标准和规范;2. 坚持以人为本,注重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3. 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满足养殖户需求;4. 实行科学管理,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工作成本;5.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确保动物防疫安全。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畜牧兽医站设立站长、副站长、各科室负责人和工作人员。
第五条站长负责全面工作,对畜牧兽医站各项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
第六条副站长协助站长工作,负责分管工作,并对分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七条各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的工作,确保工作任务的完成。
第八条工作人员按照岗位职责,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畜牧兽医事业服务。
第九条各科室职责:1. 办公室:负责站内文件收发、资料管理、档案整理等工作;2. 兽医诊疗科:负责动物疫病诊断、治疗、预防及疫苗接种等工作;3. 畜牧生产科:负责畜牧业生产技术指导、品种改良、养殖技术推广等工作;4. 动物防疫科:负责动物疫病监测、报告、控制及应急处理等工作;5. 财务科:负责站内财务收支、资产管理、审计等工作。
第三章工作制度第十条工作人员应按时到岗,坚守岗位,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十一条工作人员应着装整洁,佩戴工作牌,保持工作场所卫生。
第十二条工作人员应认真学习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规范,提高业务水平。
第十三条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动物防疫、诊疗等工作程序,确保工作质量。
第十四条工作人员应加强与养殖户的沟通,了解养殖户需求,提供优质服务。
第十五条工作人员应定期对动物疫病进行监测,及时掌握疫情动态,为动物防疫提供科学依据。
兽医服务日常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兽医服务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兽医服务质量和效率,保障动物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与人员1. 设立兽医服务领导小组,负责兽医服务工作的全面领导、协调和监督。
2. 县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兽医服务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
3. 乡镇兽医站为县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的派出机构,负责本辖区内的兽医服务工作。
4. 乡镇兽医站应配备畜牧兽医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
三、兽医服务内容1. 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开展动物疫病监测、疫情报告、疫病防控等工作。
2. 动物疫病诊断与治疗:对动物疫病进行诊断、治疗,提供必要的药品和器械。
3. 动物保健与养殖指导:开展动物保健、养殖技术指导,提高养殖户的养殖水平。
4. 动物产品检疫与监督:对动物产品进行检疫,确保动物产品安全。
5. 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对动物尸体进行无害化处理,防止疫病传播。
四、兽医服务日常管理1. 严格执行动物防疫法律法规,遵守兽医职业道德,维护兽医行业形象。
2. 乡镇兽医站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兽医服务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3. 严格执行兽医服务收费标准,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4. 乡镇兽医站应定期对兽医技术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兽医服务技能。
5. 乡镇兽医站应加强与养殖户的沟通与联系,及时了解养殖户的需求,提供优质服务。
6. 乡镇兽医站应建立健全动物疫情报告制度,及时报告动物疫情,确保疫情得到有效控制。
7. 乡镇兽医站应定期开展动物疫病监测,及时发现、诊断和报告疫病。
8. 乡镇兽医站应严格执行动物产品检疫制度,确保动物产品安全。
9. 乡镇兽医站应定期开展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防止疫病传播。
五、监督与考核1. 县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乡镇兽医站进行监督和考核。
2. 乡镇兽医站应定期向县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兽医服务工作情况。
乡镇兽医管理制度
乡镇兽医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乡镇兽医工作,提高乡村动物卫生水平,保障群众养殖业的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管理1.乡镇兽医机构应当依法设立,配备足够的兽医人员和设施设备,确保对乡村动物卫生进行有效管理和服务。
2.乡镇兽医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和工作人员队伍,配备足够的专业兽医人员,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和技术能力。
3.乡镇兽医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监督管理机制,对兽医进行定期考核评估,确保兽医队伍的专业水平和工作效率。
三、业务管理1.乡镇兽医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兽医医疗服务制度,对乡村动物进行健康检查、疫病防治、免疫注射等工作。
2.乡镇兽医机构应当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普及兽医卫生知识,提高乡村养殖户的兽医管理意识和技能。
3.乡镇兽医机构应当建立并健全兽药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兽药销售许可证管理,保证合格产品进入市场,杜绝假冒伪劣产品流通。
四、监督管理1.乡镇兽医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兽医事故报告制度,对发生的兽医事故及时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调查和处理。
2.乡镇兽医机构应当定期检查和评估兽医工作,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对违规行为及时处理并进行通报。
3.乡镇兽医机构应当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对兽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接受听证并配合调查处理。
五、保障措施1.乡镇兽医机构应当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对兽医工作场所、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监督管理。
2.乡镇兽医机构应当落实相关保险政策,确保兽医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3.乡镇兽医机构应当建立卫生防护机制,保障兽医队伍的健康和卫生,对兽医工作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加强职业病防控工作。
六、附则1.乡镇兽医机构应当积极配合农业部门开展农村兽医卫生宣传教育和技术指导工作。
2.乡镇兽医机构应当加强与相关科研机构和学术机构的合作,开展兽医科研工作,为提高乡村动物卫生水平提供技术支持。
3.乡镇兽医机构应当积极参与政府组织的兽医人员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兽医队伍的专业水平和技术能力。
乡镇畜牧兽医站管理制度
乡镇畜牧兽医站管理制度下面是应届毕业生制度职责大全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农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动物防疫法》、《草原法》、《种畜禽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和农业部《乡镇畜牧兽医站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为加强我区乡镇畜牧兽医站(以下简称乡镇站)的管理,促进畜牧业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常公用支出。
常配种登记工作,收取好配种服务费,按时按实上交单位。
(五) 大力推广人工授精技术,提高种畜禽的配种能力,为单位和农户降低配种成本。
(六) 对未经鉴定合格的种畜,坚决不能提供配种服务,并积极配合阉人员强行淘汰不合格种畜禽。
七、疫(菌)苗保管员职责(一) 必须使用“四川省预防兽用生物药品发放登记表”做好疫(菌)苗发放登记工作,并妥善保存疫(菌)苗发放登记记录。
(起,每月按挪用金额的5追究经济责任。
(三) 职工私自收徒的可停止工作停发工资,直到本人做出深刻检查,停止带徒为止。
属退休职工私自带徒弟的可扣发其退休工资,直到停止带徒写出书面保证为止。
对违背“二法”、“三条例”规定的要依法处理。
(四) 职工不服从工作安排,一天扣两天工资,职工无理取闹影响单位工作的一次扣工资50元。
(五) 未按时报送生产、业务、财务报表的,每迟报或少报一张报表扣站长和会计工资各10元。
逾期不报或报表严重失真而造成不良影响的,可给予行政处分。
对不按规定及时报告疫情和报送疫情报表的,每次惩扣责任人工资100元,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乃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 遗失有效票据按管理人员在管理环节遗失一份扣工资10元,使用人员在使用环节遗失一份,扣工资20元处理,所扣工资交区畜牧主管部门,除此处理外,还将按有关部门的票证管理办法条款追加其它处理。
(七) 其它需要进行经济处罚的,由区畜牧主管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清退、除名、开除留用、开除的行政处分或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乡兽医站工作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规范乡兽医站工作,提高兽医服务水平,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职责1. 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
2. 负责本乡动物疫病监测、诊断、防控、治疗等工作。
3. 开展动物防疫宣传教育,提高养殖户的防疫意识。
4. 指导养殖户科学饲养,合理用药,确保动物产品质量安全。
5. 参与动物产品检疫,保障动物产品安全。
6. 负责动物疫病疫情报告、调查、处理等工作。
7. 负责动物防疫档案、资料的管理。
8. 完成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制度1. 人员管理制度(1)乡兽医站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兽医专业知识和技能,持有兽医资格证书。
(2)工作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岗。
(3)工作人员应积极参加业务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2. 动物防疫制度(1)严格执行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做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和扑灭工作。
(2)定期对养殖场(户)进行动物疫病监测,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3)对疑似动物疫病病例,应立即隔离治疗,防止疫情扩散。
(4)做好动物防疫物资的采购、储备和使用,确保防疫工作顺利进行。
3. 动物产品检疫制度(1)严格执行动物产品检疫法律法规,做好动物产品检疫工作。
(2)对检疫合格的动物产品,出具检疫证明,保障动物产品安全。
(3)对检疫不合格的动物产品,依法处理。
4. 档案管理制度(1)建立健全动物防疫档案,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2)档案资料应真实、完整、规范,便于查阅。
(3)档案资料保管期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奖惩制度1. 对认真履行职责、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玩忽职守、违反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乡兽医站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兽医站人员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总则为加强兽医站规范化建设与管理,提高兽医站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确保动物防疫和兽医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 兽医站设站长一名,负责全面工作;副站长一名,协助站长工作;兽医技术人员若干名,负责具体业务。
2. 兽医站内部设立防疫组、诊疗组、药械组和办公室,各小组职责明确,相互协作。
三、人员管理制度1. 人员选拔与任用(1)兽医站工作人员应具备畜牧兽医专业学历,具备相关资格证书。
(2)招聘程序:通过公开考试、面试、体检等环节,择优录取。
2. 人员培训与考核(1)定期组织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2)对工作人员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工作业绩等。
3. 工作时间与考勤(1)兽医站工作人员实行全日制工作制度,每周工作5天,每天8小时。
(2)严格遵守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4. 人员奖惩(1)对工作表现突出、成绩优异的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违反工作纪律、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或处罚。
四、工作流程1. 防疫工作(1)定期对辖区内的养殖场、屠宰场等进行动物防疫检查。
(2)发现疫情,及时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控制。
2. 诊疗工作(1)接待养殖户咨询,提供兽医诊疗服务。
(2)对患病动物进行诊断、治疗,确保动物健康。
3. 药械管理(1)负责兽药、疫苗、器械等物资的采购、储存、发放。
(2)定期检查药械质量,确保安全有效。
4. 办公室工作(1)负责文件、资料的管理与归档。
(2)接待来访,处理日常事务。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兽医站负责解释。
3. 兽医站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确保兽医工作顺利开展。
乡镇畜牧站工作职责
三一文库()〔乡镇畜牧站工作职责〕*篇一:乡镇畜牧兽医站工作制度乡镇畜牧兽医站工作制度一、认真宣传、贯彻、实施畜牧法规和条例,承担完成区畜牧主管部门委托在辖区内的畜牧生产任务、科技项目、动物防疫、检疫和动物卫生管理工作,使畜牧生产发展迈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二、协助乡镇政府制定发展畜牧业发展的规划、计划,搞好畜牧业生产调查、统计,制定和实施畜牧科技推广方案。
三、积极引进和推广优良畜禽品种,加速畜禽品种改良步伐,积极引进优质饲料和推广优质牧草新品种,推广、普及新兽药和牧医新技术。
四、发展壮大乡镇站的经济基础,为畜牧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提供有利保障。
五、开展业务技术培训,做好技术咨询和信息沟通工作。
积极开展畜牧科技示范和畜牧生产发展的指导工作。
六、负责做好村级动物防疫员、兽医诊所、兽药经营部的业务指导、培训和日常管理工作。
七、严格执行各项技术操作规程,建立健全疫(菌)苗保管、免疫注射、检疫登记、疫情报告和种畜禽等各类档案的保存,管理制度。
八、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本部门工作年初有计划安排,半年有小结,年终有总结上报。
乡镇畜牧兽医站动物防疫保健制度一、乡村兽医人员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畜牧业发展服务的宗旨,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搞好畜禽防疫接种,不断提高牧医技术水平,为我区畜牧业发展做贡献。
二、凡能接种的畜禽,必须全面实施免疫接种,并认真填写防疫注射卡片,打记耳标,填写各种生产统计表和疫苗接种表。
三、各种预防接种疫苗必须在有效期内接种,各类动物防疫密度要求达到90%以上。
四、积极协助动物防检部门搞好动物及其动物产品、产地的检疫,严防动物传染病暴发流行。
五、要采取多种形式对群众开展《动物防疫法》和畜禽传染病预防知识的宣传,力争宣传普及率达80%以上,不断提高防范意识,保护畜牧禽健康生长。
乡镇畜牧兽医站动物传染病管理制度一、认真贯彻执行《动物防疫法》,结合本地实际,制订预防措施,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畜禽健康。
乡镇兽医站规章制度
乡镇兽医站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乡村家畜兽医卫生工作的管理,规范兽医站的运营行为,保障农村兽医卫生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乡镇兽医站的建设、管理和运营工作。
第三条乡镇兽医站是乡村兽医基层实施单位,是政府提供基本兽医服务和兽药供应的窗口,是农村兽医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四条乡镇兽医站的主要任务是为农户提供家畜兽医卫生保健服务、兽药供应和技术指导,预防和控制家畜疾病传播,维护畜禽生产健康和农村环境卫生。
第五条乡镇兽医站的管理原则是依法管理、规范运作、保障质量、提供服务。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乡镇兽医站设站长一名,其他工作人员若干名,具体人数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第七条乡镇兽医站应当设立办公室、诊疗室、药品库房等工作场所。
第八条乡镇兽医站工作人员应当配备合格的兽医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具备相关资格证书和工作经验。
第九条乡镇兽医站应当建立健全的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
第十条乡镇兽医站应当建立党支部或党小组,加强党的建设,做好自身建设工作。
第三章工作内容第十一条乡镇兽医站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一)家畜兽医卫生保健服务:为农户提供兽医诊疗服务,帮助预防和治疗家畜疾病,保障家畜健康。
(二)兽药供应:提供兽药销售服务,做好兽药管理和监督工作。
(三)技术指导:为农户提供家畜养殖、饲料配制、防疫措施等方面的技术指导,帮助提高家畜养殖水平。
(四)疫病防控:做好疫病预防工作,加强家畜兽医卫生监测和报告工作,保障农村兽医卫生安全。
第十二条乡镇兽医站应当建立健全家畜档案管理制度,做好家畜养殖户信息搜集和记录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
第十三条乡镇兽医站应当定期开展家畜兽医健康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家畜兽医健康知识,提高农户兽医意识和兽医卫生水平。
第四章工作要求第十四条乡镇兽医站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恪守职业操守,热爱兽医事业,秉承为农民服务宗旨,努力提高服务水平。
畜牧兽医站规章制度
畜牧兽医站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畜牧兽医站的管理秩序,保障工作人员和动物的安全,促进畜牧兽医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畜牧兽医站的所有工作人员,包括畜牧兽医师、护理人员、助理等。
第三条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听从站长和领导的管理,服从安排,积极开展工作,维护站内秩序和工作环境的和谐。
第四条工作人员应当尊重动物福利,对待动物要友善、温和,不得虐待动物或者以任何方式对待动物造成伤害。
第五条工作人员应该认真履行职责,执行工作任务,按时保障动物的进食、饮水、生活环境和医疗服务等基本需求。
第六条工作人员要爱护公物,维护医疗设备和工作场所的整洁,合理使用资源,避免浪费。
第七条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要严守职业道德操守,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给动物所有者带来不利影响。
第八条工作人员要不断提高业务水平,积极参加相关培训和学习,做到业务精通,服务优质。
第九条本规章制度由站长负责解释和执行,一经制定即向全体工作人员公布,必须认真遵守。
第十条工作人员如有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直至解除聘用关系。
第二章工作制度第十一条工作人员必须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应提前向领导请假并报备。
第十二条工作人员应按照工作安排,认真履行职责,做到责任心强,工作细致,不得敷衍塞责。
第十三条工作人员要相互协作,团结合作,共同完成工作任务,遇到问题要及时沟通协调解决。
第十四条工作人员应当严守工作纪律,不得在工作时间内私自玩手机、聊天、聚会等影响工作的行为。
第十五条工作人员要保护好工作秘密,不得泄露工作内部信息,不得向外泄露站内相关情况。
第十六条工作人员应定期接受站内的业务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专业水平,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十七条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动物防疫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做好防疫工作,确保场所的卫生和环境的安全。
第十八条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不得擅自接受动物所有者的礼物或款待,不得与动物所有者建立利益关系。
畜牧兽医站工作制度
畜牧兽医站工作制度引言:畜牧兽医站是为了保障畜牧业的健康发展及动物福利而设立的。
为了更好地组织和管理畜牧兽医站的工作,制定一套科学的工作制度是非常重要的。
本文将详细介绍畜牧兽医站的工作制度,包括职责分工、工作时间、安全规范等方面。
一、畜牧兽医站的职责分工1. 动物养殖管理:负责提供养殖动物的日常管理、饲养、疫病防治等工作。
2. 畜禽检疫:负责对进出站畜禽进行检疫工作,确保养殖动物的健康和品质。
3. 兽医服务:提供畜禽的兽医诊疗服务,包括疫苗接种、治疗疾病等。
4. 畜产品质量管理:负责对畜产品质量进行检验、监督,确保产品符合相关标准。
5. 科研和技术培训:开展畜牧业科研工作,提供相关技术培训和咨询服务。
二、工作时间与考勤制度1. 工作时间:畜牧兽医站每天工作时间为8小时,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2. 弹性工作时间: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以适当调整上班时间,如特殊情况需要加班或调整休息日,由站长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3. 考勤制度:建立科学的考勤制度,员工在工作期间必须完成考勤登记,严禁迟到早退,如有违反将视为对工作的不负责任,纪律处分将会相应处理。
三、安全与职业健康1. 安全教育与培训:畜牧兽医站要定期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包括防火、防爆、安全操作等方面,确保员工对安全常识有正确的理解和掌握。
2. 安全设备配备: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安全设备,如安全帽、防护服、手套等,保证工作过程中的安全。
3. 废物处理与环境清洁:加强废物管理与处理,保持工作环境的整洁与安全。
四、工作纪律和奖惩措施1. 工作纪律:畜牧兽医站要建立严格的工作纪律,员工应服从站长的指挥和安排,并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
2. 奖惩措施: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奖励或纪律处分,以激励员工,并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
五、其他事项1. 团队合作:畜牧兽医站鼓励员工之间的团队合作,共同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2. 岗位培训:为了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畜牧兽医站应定期组织相关培训,提供进修学习的机会。
乡镇畜牧兽医站管理制度
乡镇畜牧兽医站管理制度1. 综述为了规范乡镇畜牧兽医站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2. 管理岗位职责2.1 站长1.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乡镇畜牧兽医站,制定工作计划和年度预算,并组织实施;2.负责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并对工作效果负主要责任;3.监督和检查站内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并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4.督促和指导工作人员做好各项工作,做到严格按照规程和程序进行管理和服务;5.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2 兽医1.负责兽医诊疗、预防工作及动物防疫稽查、监管、检疫工作;2.负责制订和实施兽医诊疗、预防工作和动物防疫、监管、检疫工作的实施方案,建立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标准,并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3.监督和检查其他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积极参与本站其他工作。
2.3 助理兽医1.协助兽医进行兽医诊疗、预防工作及动物防疫稽查、监管、检疫工作;2.负责动物疫情的调查和报告;3.监管和检查兽药的管理和使用情况;4.负责制订相关工作的实施方案。
2.4 办事员1.负责站内物资的管理和统计,并对物资使用情况和库存情况进行报告;2.负责站内档案的维护和管理,包括建档、归档、借阅等工作;3.负责接待客户和解答客户咨询。
2.5 收费员1.负责站内兽药的销售和价格的制定;2.负责统计站内营收情况,并进行报告;3.监管和检查兽药销售和使用情况。
3. 工作流程和程序3.1 动物防疫管理3.1.1 疫病监测1.站内应当建立动物疫病监测制度,定期开展动物疫病监测;2.疫病监测主要包括体检、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等环节。
3.1.2 疫情报告1.动物防疫人员及时、准确上报该乡镇畜牧兽医站内动物的疫情报告;2.站内应当建立完善的疫情报告制度,包括接报、受理、分析、处理、防控措施等环节;3.对于疫情,应当根据疫情情况建立应急处理工作小组。
3.1.3 动物疫病的预防与控制1.确认疫情后,应当及时采取针对性的防控措施;2.动物防疫人员应当参与疫情防控工作;3.防疫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进行宣传、总结、报告、归档工作。
基层兽医站工作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基层兽医站的管理,提高兽医工作质量,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基层兽医站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基层兽医站实行站长负责制,站长是兽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基层兽医站设副站长1名,负责协助站长工作。
3.基层兽医站根据工作需要设立若干科室,包括动物防疫科、兽医技术服务科、财务科、办公室等。
4.各科室负责人由站长提名,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三、工作职责1.动物防疫科(1)负责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和扑灭工作。
(2)负责动物疫病监测、疫情报告、疫情调查、疫情处理等工作。
(3)负责动物防疫宣传、培训和咨询服务。
2.兽医技术服务科(1)负责动物疫病诊断、治疗和康复工作。
(2)负责动物疫病科研、推广和应用工作。
(3)负责动物防疫技术培训和指导工作。
3.财务科(1)负责兽医站的财务管理工作。
(2)负责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
(3)负责财务报表的编制和上报。
4.办公室(1)负责兽医站的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2)负责文件、档案、资料的管理。
(3)负责接待、接待和对外联络工作。
四、工作制度1.工作计划制度(1)基层兽医站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2)各科室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季度、月度工作计划。
2.会议制度(1)站长主持定期召开站长办公会议,研究兽医站重大事项。
(2)各科室负责人定期召开科室会议,研究科室工作。
3.学习培训制度(1)基层兽医站定期组织兽医人员学习法律法规、兽医技术、职业道德等。
(2)鼓励兽医人员参加各类培训、进修,提高自身素质。
4.工作交接制度(1)兽医人员调离工作岗位时,应将工作交接给接替人员。
(2)工作交接应详细记录,包括工作内容、完成情况、存在问题等。
5.档案管理制度(1)基层兽医站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
(2)档案资料应及时归档,分类存放,方便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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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畜牧兽医站工作制度
一、认真宣传、贯彻、实施畜牧法规和条例,承担完成区畜牧主管部门委托在辖区内的畜牧生产任务、科技项目、动物防疫、检疫和动物卫生管理工作,使畜牧生产发展迈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初有计划安排,半年有小结,年终有总结上报。
乡镇畜牧兽医站动物防疫保健制度
一、乡村兽医人员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畜牧业发展服务的宗旨,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搞好畜禽防疫接种,不断提高牧医技术水平,为我区畜牧业发展做贡献。
二、凡能接种的畜禽,必须全面实施免疫接种,并认真填写防疫注射卡片,打记耳标,填写各种生产统计表和疫苗接种表。
三、各种预防接种疫苗必须在有效期内接种,各类动物防疫密度要求达到90%以上。
四、积极协助动物防检部门搞好动物及其动物产品、产地的检疫,严防动
三、
做到有措施、有总结,把疫情控制在最小范围。
四、做好疫源地消毒工作,对疫点畜群的圈舍、用具、排泄物和污染物要及时严格消毒,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扩散。
五、隔离有病畜禽,对同圈舍其它畜禽要进行疫情观察,并采取应急接种和其它有效预防措施,以减少发病,降低发病率。
六、开展疫病监测,掌握疫情动态,制定防范措施,严格控制疫源,积极消除隐患,堵绝传染病发生与流行,确保畜禽的健康发展。
乡镇畜牧兽医站动物检疫工作制度
一、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积极开展本乡镇的动物检疫工作。
五、运输、
一、
各乡镇兽医站指定一名人员为国有资产专管员,具体负责固定资产,低值易耗物品管理、使用报损工作。
二、固定资产要有计划添置,对专控资产,先申报审批后方可购买;对购置、拨付、捐赠资产要及时入帐。
三、对闲置资产处理,必须履行有关程序,如评估、审定等,处理资产所售资金要及时入帐专储,用于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
对破损资产,根据具体情况在一定资金范围内进行维修。
四、对报废、报损资产坚持按规定程序申请报废、报损、并将变价收入全部入帐,不许挪作它用。
对损坏、丢失资产者酌情予以赔偿或部分赔偿。
五、
案。
乡镇畜牧兽医站人员岗位职责
一、乡镇站站长职责
(一)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发展畜牧生产的方针、政策,协助乡镇党委、政府搞好辖区内的畜牧业发展规划、计划,为当地党政献计献策,当好参谋。
(二)搞好辖区内的畜牧生产发展和畜禽疫病防治工作,大力推广畜禽品种改良,强化兽药、饲料市场管理,抓好畜禽及其产品的检疫管理工作。
重点扶持养殖大户和特种养殖户的生产发展。
大力发展牧业生产、扩大单位费源,确保完成区畜牧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生产任务和经济指标,确保单位积累的增加,确保职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逐步提高。
义,有事同职工商量,多为职工谋利益,多为单位积累资金,多为畜牧事业作贡献。
(七)在当地党政的领导下,搞好职工及其家属的计划生育工作和计生“三结合”工作。
(八)完成区畜牧主管部门和当地党政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
(九)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一方平安,要经常性的检查和消除生产、生活中的安全隐患,正确处理、协调本站职工之间和职工同单位外人员之间的矛盾,把不安全和不稳定的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
(十)每月组织一次全站人员学习会,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管理规定,研究布置一些阶段性工作。
(五)发现财务违纪行为时,要坚决抵制,拒绝入帐,如遇到外来干预和本单位领导施加压力时,应及时向区畜牧主管部门反映,汇报情况。
(六)积极参加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财务工作技能,为本系统内实行财务电算化做好思想准备和技能准备。
三、乡镇站动物检疫员职责
(一)实施动物、动物产品检疫并出具检疫证明,并对检疫结果出具的证明负责。
(二)在规定权限内开展检疫检查工作。
(三)检疫中发现患病动物或者染病动物产品,有权制止其上市、运输、出售,责令并监督当事人进行无害化处理。
到。
(四)发现重大疫情要及时上报,同时要按规定做好疫区(疫点)的前期处理。
五、乡镇站畜牧养殖技术推广员职责
(一)制定本乡镇动物新品种引进、发展计划、规划,努力提高良种、良法普及率。
(二)做好辖区内的的种畜禽鉴定、发证和登记建卡工作,向乡、区畜牧主管部门提供准确的种畜禽品种、数量及分布状况情报,向种畜禽饲养户提供畜禽商品的市场价格信息,鼓励农户大力发展种畜禽生产。
(三)因地制宜地指导、协助农户搞好畜禽品种的更新换代工作,特别是种畜禽品种的更新换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