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煤工业锅炉运行能效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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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煤工业锅炉运行能效限额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燃煤工业锅炉运行的相关指标最低限定值。
本标准适用于以煤为燃料、以水为介质的固定式钢制锅炉,包含GB/T 1921所列额定蒸汽压力大于0.04Mpa,小于3.8MPa且额定蒸发量大于或等于1t/h,小于35t/h的工业锅炉。
本标准不适用于余热锅炉、电加热锅炉及有机热载体锅炉。
2 规范性应用文件
GB/T 17954—2007 工业锅炉经济运行
GB 1576 工业锅炉水质
GB/T 10180 工业锅炉热工性能试验规程
3检测项目
3.1锅炉排烟温度
3.2排烟处空气系数
3.3炉渣含碳量
3.4炉体表面温度基本要求
4检测方法
4.1、检测应在正常生产运行工况下进行。
4.2、检测仪器仪表用能满足测试项目的要求,仪表完好,在检定周期以内,准确度不低于2.0级。
4.3、排烟温度、空气系数、炉渣含碳量、炉体表面温度的测试方法按照GB/T 15317-2009的规定执行。
4.4、燃煤工业锅炉运行热效率按照GB/T 10180的规定计算。
5燃煤工业锅炉运行能效限额
5.1燃煤工业锅炉热效率限额指标按表1执行。
额定蒸发量热效率(%)
1≤D<2 70
2≤D<4 73
4≤D<6 75
6≤D<10 78
10≤D<20 81
D≥20 83
5.2燃煤工业锅炉排烟温度限额指标按表2执行
额定蒸发量1≤D<2 2≤D<44≤D<66≤D<1010≤D<20 D≥20
排烟温度℃200 190 160 150 140 140
5.3燃煤工业锅炉空气系数限额指标按表3执行
额定蒸发
1≤D<2 2≤D<44≤D<66≤D<1010≤D<20 D≥20 量
空气系数 1.8 1.8 1.8 1.5 1.5 1.5
5.4燃煤工业锅炉炉渣含碳量限额指标按表4执行
额定蒸发
1≤D<2 2≤D<44≤D<66≤D<1010≤D<20 D≥20 量
空气系数12 12 12 10 10 10
5.5炉体表面温度。
燃煤工业锅炉炉体外表面温度不大于40℃,锅炉炉顶表面温度须低于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