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标准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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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规范本

汽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规范本

汽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规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汽车维修企业的安全生产,保护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本规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条汽车维修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责任,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

第三条汽车维修企业应当加强职工安全培训,提升职工安全意识和技能,确保职工能够正确使用维修设备,遵守安全制度。

第四条汽车维修企业应当加强对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防止事故发生。

第五条汽车维修企业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应急演练,确保安全防护设施的有效性,及时发现并处置潜在安全隐患。

第二章生产安全管理第六条汽车维修企业应当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管理的职责和要求。

第七条汽车维修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职责,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工作。

第八条汽车维修企业应当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九条汽车维修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档案,记录相关安全管理的制度、措施和安全事故的处理情况,定期汇报。

第十条汽车维修企业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一条汽车维修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和处理机制,及时报告并处理安全事故,防止事故扩大。

第三章设备设施管理第十二条汽车维修企业应当定期进行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三条汽车维修企业应当建立设备设施台账,明确设备设施的规格、数量、使用状态等信息,并定期检查更新。

第十四条汽车维修企业应当加强对设备设施的安全操作培训,确保职工能够正确使用设备设施。

第十五条汽车维修企业应当定期检查和维修防火设施和消防器材,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四章安全防护措施第十六条汽车维修企业应当建立安全防护设施,包括安全警示标识、防护栏杆、安全网等,以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第十七条汽车维修企业应当加强对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确保其安全存放和使用。

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标准版)

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标准版)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标准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标准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市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强化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职责,确保生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广州市辖区内取得经营资质的各类别的机动车维修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三条机动车维修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当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按照本规范,制定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业务操作规范和监督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及做好相关实施记录。

第四条交通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机动车维修企业的安全生产指导,督促机动车维修企业履行好安全生产管理的主体管理责任。

市级交通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指导全市机动车维修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定相关的政策规定;各区、县级市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对行政区内机动车维修企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广州市汽车摩托车维修行业协会应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定期组织对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自查自纠,积极配合政府管理部门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要求。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第五条机动车维修企业的安全生产总体目标是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源头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因企业管理不到位而引发的爆炸、触电、机械伤害以及其他的安全生产事故。

2023年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

2023年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

2023年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机动车维修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各类机动车维修企业,包括汽车修理厂、汽车保养中心、汽车维修连锁店等。

第三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四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当加强设备设施的维护与管理,确保维修设备正常运行,并按照规定进行定期检测和维修。

第五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及时有效处理安全事故,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六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有责任追究相关责任人。

第七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当与相关机关、行业协会等建立密切联系,及时了解最新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技术,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二章安全管理制度第八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当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管理的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工作程序等。

第九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责任部门,明确部门负责人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当制定员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术培训,提高员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十一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制度,定期对企业内部设备、设施和操作行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二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当建立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遇到安全事故应当及时报告并采取紧急措施,同时进行调查处理并报告相关部门。

第三章设备设施管理第十三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当保证维修设备和工具的正常运行,并按照规定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

第十四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当建立设备设施的台账,定期进行设备设施的巡检,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和更换。

第十五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当建立材料仓库的管理制度,确保材料的安全储存和合理使用。

第十六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当配备齐全的消防设施,并定期对其进行检查和维护。

汽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规范文

汽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规范文

汽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规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汽车维修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和顾客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汽车维修企业进行日常经营活动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

第三条汽车维修企业应当根据本规范的要求,制定并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隐患排查和控制、事故应急管理等各个环节的管理。

第四条汽车维修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架构,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权利。

第五条汽车维修企业应当加强员工的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防护意识和应急能力。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管理第六条汽车维修企业应当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权利。

第七条汽车维修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管理流程和工作要求。

第八条汽车维修企业应当制定安全生产的年度计划,明确重点工作和目标。

第九条汽车维修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的考核评估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第三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十条汽车维修企业应当组织安全生产培训,确保员工掌握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第十一条汽车维修企业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

第十二条汽车维修企业应当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并记录培训情况。

第十三条汽车维修企业应当建立员工安全教育档案,并进行动态管理。

第四章隐患排查和控制第十四条汽车维修企业应当建立隐患排查和控制制度,确保隐患得到及时发现和整改。

第十五条汽车维修企业应当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

第十六条汽车维修企业应当建立隐患整改台账,并及时报告整改情况。

第十七条汽车维修企业应当加强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设备设施的安全可靠运行。

第五章事故应急管理第十八条汽车维修企业应当建立事故应急管理制度,做好突发事故的应急准备工作。

第十九条汽车维修企业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包括各种常见事故和应急处置措施。

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

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

机动车维护和修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一、前言机动车维护和修理企业一般是指专业从事机动车维护和修理的企业,能够为广阔汽车用户供给一系列的售后服务,具备较高的技术水平和先进的管理理念,然而与之相应的是安全生产管理难度大、安全生产责任重、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

为了保障企业员工的生命健康安全,保护用户的财产安全,机动车维护和修理企业应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订立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规范。

二. 组织机构为了做好安全生产保障工作,机动车维护和修理企业应当成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同时,应在企业管理层面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并将其纳入企业日常管理系统之中。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重要职责包括:领导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安全生产目标、计划和工作方案,引导安全生产工作开展;负责协调各部门安全管理工作、培训和考核等。

三. 安全设施建设机动车维护和修理企业应依照国家安全生产标准要求,完善企业安全设施建设,包括:1. 生产场所:要求布局合理,出入口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并且应当设有门禁,确保充足的安全保障;2. 紧急疏散通道:要求疏通且便利,在生产场所内部与外部之间连通;3. 防火设施:机动车维护和修理企业应依据生产场所及周边的防火要求,配备完善的灭火器材和消防设备,并定期检验维护和修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4. 安全教育设施:机动车维护和修理企业应供给相关的安全生产培训课程,培育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本领,为员工的安全生产保驾护航。

此外,在车间内必需设置类别标示、安全警示标志等提示措施,以便员工清楚了解生产场所的风险等级及处理方法。

四.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机动车维护和修理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将安全生产的工作与企业的经营管理紧密结合。

责任制度应渗透到企业各级管理中,并要求各级管理人员履行纪律和执行责任。

同时,机动车维护和修理企业应进行多项制度建设,如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安全生产事件报告制度、不安全化学品管理制度等,进一步保障员工安全生产。

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三篇)

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三篇)

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三篇)
方案计划参考范本
目录:
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一
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二
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三
- 1 -
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

(一)服务管理工作规范
1.具有与维修经营业务相适应的维修车辆停车场和生产广房设备、设施、技术人员及健全的维修管理制度。

2.厂区应设有用于客户接待、休息的场所,并应有客户休息的设施。

3.公示合法经营的有关证照、服务程序、主要的维修项目及其工时收费标准、服务承诺、维修质量保证期。

所承诺的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4.公示投诉电话,要建立客户投诉的畅通渠道,对客户的意见、投诉要有答复。

5.公示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检验员、接车员的姓名、岗位及照片。

6.接车、生产、交车、投诉、索赔、跟踪服务要做到有章可循、规范化、制度化。

7.实行定人定岗定责,落实岗位责任制度和岗位责任追究制度。

8.企业应编制维修工时定额表、工时费用明细表。

9.维修收费应合法、合理,符合维修行业的整体水平。

10.保证兑现对客户的承诺,为客户排忧解难。

(二)接车管理工作规范
1.业务接待室整洁、舒适,业务接待设施齐全。

2.接待员应身穿企业统一、整洁的工作服,佩戴工作胸牌,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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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机动车维护和修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规范机动车维护和修理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公司的正常运营,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机动车维护和修理企业全体员工,包含行政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维护和修理工人和相关支持人员。

第三条安全生产管理原则1.安全第一,防备为主。

2.依法合规,科学管理。

3.综合施策,细致管理。

4.安全责任落实到位。

第四条安全生产管理职责1.行政管理人员负责订立和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

2.技术人员负责维护和修理工作的技术引导和安全监督。

3.维护和修理工人负责执行维护和修理作业,并确保依照规章制度操作。

4.支持人员负责供应配套服务和支持,并确保相关设施设备安全可靠。

第二章安全生产准备工作第五条安全生产培训1.企业负责对新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确保其了解相关安全操作规程。

2.每年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3.对维护和修理工人进行技术培训,提升其维护和修理技能,确保维护和修理工作的质量和安全。

第六条安全设施和防护措施1.企业负责配备必需的安全设施和防护措施,包含消防器材、防护用品等。

2.定期检查和维护安全设施和防护措施,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有效性。

3.配备完善的消防器材,订立消防预案,并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第七条安全生产风险评估1.企业应定期进行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改进。

2.对常见的安全风险,订立相应的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

第三章安全操作规程第八条维护和修理作业安全规程1.对各类维护和修理作业,订立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包含操作步骤、注意事项等。

2.维护和修理工人在执行维护和修理作业时,必需依照规程操作,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

第九条机动车维护和修理作业规程1.机动车维护和修理作业必需在特地的维护和修理区域内进行,禁止在非指定区域进行维护和修理作业。

机动车维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篇)

机动车维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篇)

机动车维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机动车维修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机动车维修企业和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

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三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当加强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技能,确保机动车维修工作的安全进行。

第二章组织领导第四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机动车维修工作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等。

第五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主要成员应当包括机动车维修企业的主要负责人、维修工程师和安全负责人等,其中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维修工程师负责维修工作的安全技术指导,安全负责人负责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培训。

第六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当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机动车维修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第七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包括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安全生产档案和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等。

第八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当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明确机动车维修工作所需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处理措施等。

第九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档案,记录机动车维修工作的安全管理措施、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等。

第十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和义务,确保每个岗位和每个员工都能履行安全生产工作的职责。

第四章安全教育与培训第十一条对新进岗位的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应当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包括安全操作规程、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处理措施等的培训。

第十二条对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技能,确保机动车维修工作的安全进行。

第五章安全检查与评估第十三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发现安全隐患和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本

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本

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本一、导言机动车维修企业是保障机动车正常运行和使用的重要环节,安全生产是机动车维修企业发展的基石。

为确保机动车维修企业的安全生产,维护员工和顾客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本》。

二、安全责任1. 机动车维修企业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确保安全生产责任的履行。

2. 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领导机构,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和相应的权限。

3. 制定并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员工的安全责任和安全规范。

4. 组织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三、安全生产设施1. 安全生产设施应按照建设标准和国家相关法规的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和配置。

2. 定期对安全生产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测试,确保其正常运行。

3. 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并定期进行消防演练和维护。

4. 安装监控设备,对关键区域和重要设施进行监控和记录。

四、安全操作规范1. 制定并实施安全操作规范,确保员工按照规范进行作业操作。

2. 严禁无资质人员从事机动车维修工作。

3. 机动车维修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持证上岗。

4. 执行机动车维修标准和作业规程,保证维修质量和安全。

五、安全防护措施1. 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

2. 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提醒员工和顾客注意安全。

3. 定期进行机动车维修设备、工具和材料的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安全可靠。

4. 加强对机动车维修现场的管理,保证安全通道、应急设施的畅通和可用。

六、事故应急处置1. 制定并完善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的分类和处理流程。

2. 组织员工定期进行应急演练,熟悉应急流程和操作规范。

3. 定期检查应急设施和器材的完好性和可用性。

4. 事故发生后及时报告并进行事故调查和分析,总结教训并改进防范措施。

七、安全监管与评估1. 建立机动车维修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档案,纪录安全事故和相关管理情况。

2. 加强对机动车维修企业的安全监管,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

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

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

编号:SY-AQ-01586( 安全管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Safety production management standard for motor vehicle maintenance enterprises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

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一)服务管理工作规范1.具有与维修经营业务相适应的维修车辆停车场和生产广房设备、设施、技术人员及健全的维修管理制度。

2.厂区应设有用于客户接待、休息的场所,并应有客户休息的设施。

3.公示合法经营的有关证照、服务程序、主要的维修项目及其工时收费标准、服务承诺、维修质量保证期。

所承诺的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4.公示投诉电话,要建立客户投诉的畅通渠道,对客户的意见、投诉要有答复。

5.公示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检验员、接车员的姓名、岗位及照片。

6.接车、生产、交车、投诉、索赔、跟踪服务要做到有章可循、规范化、制度化。

7.实行定人定岗定责,落实岗位责任制度和岗位责任追究制度。

8.企业应编制维修工时定额表、工时费用明细表。

9.维修收费应合法、合理,符合维修行业的整体水平。

10.保证兑现对客户的承诺,为客户排忧解难。

(二)接车管理工作规范1.业务接待室整洁、舒适,业务接待设施齐全。

2.接待员应身穿企业统一、整洁的工作服,佩戴工作胸牌,用语文明、迎送有礼。

3.接车员应具备中专以上学历、有汽车(摩托车)维修两年以上的从业经验,能熟练使用检测设备分析诊断故障,具备维修业务的综合处理能力和自觉服务意识。

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二篇)

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二篇)

方案计划参考范本
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二篇)
目录:
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一
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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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

(一)服务管理工作规范
1.具有与维修经营业务相适应的维修车辆停车场和生产广房设备、设施、技术人员及健全的维修管理制度。

2.厂区应设有用于客户接待、休息的场所,并应有客户休息的设施。

3.公示合法经营的有关证照、服务程序、主要的维修项目及其工时收费标准、服务承诺、维修质量保证期。

所承诺的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4.公示投诉电话,要建立客户投诉的畅通渠道,对客户的意见、投诉要有答复。

5.公示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检验员、接车员的姓名、岗位及照片。

6.接车、生产、交车、投诉、索赔、跟踪服务要做到有章可循、规范化、制度化。

7.实行定人定岗定责,落实岗位责任制度和岗位责任追究制度。

8.企业应编制维修工时定额表、工时费用明细表。

9.维修收费应合法、合理,符合维修行业的整体水平。

10.保证兑现对客户的承诺,为客户排忧解难。

(二)接车管理工作规范
1.业务接待室整洁、舒适,业务接待设施齐全。

2.接待员应身穿企业统一、整洁的工作服,佩戴工作胸牌,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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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

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

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一、总则1. 本规程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旨在规范机动车维修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员工安全、设备安全以及环境安全。

2. 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强化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二、安全责任1. 机动车维修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负有全面的责任,应确保公司安全政策和安全目标的实施。

2. 各级管理人员应制定企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规章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和权限,确保员工的安全操作。

3. 每名员工都应有安全意识,依法遵守安全生产规定,维护企业的安全和自身的安全。

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1. 机动车维修企业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机构职责和成员责任。

2.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定期制定安全生产计划,检查和评估企业的安全状况,并对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提出改进意见。

3.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定期组织开展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技能和应急处理能力。

四、安全生产控制1. 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员工正确使用设备、器材。

2. 设备和工具的购买和更新应符合国家安全标准,严禁使用过期或损坏的设备。

3. 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建立有效的安全监测和检查机制,定期对设备、电气线路和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正常运行。

4. 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制定严格的防火措施和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确保员工疏散逃生的安全。

五、安全事故处理1. 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建立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对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及时的报告和处理。

2. 安全事故调查组应及时组建,对安全事故进行全面调查分析,查明事故原因。

3. 根据事故调查结果,机动车维修企业应采取相应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六、安全教育培训1. 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包括安全操作流程、应急处理知识等。

2. 新员工应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后方可上岗,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应包括入岗培训和在岗培训。

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

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

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是为了确保机动车维修企业的安全生产,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而制定的一系列规范和措施。

一、机动车维修企业的安全生产组织机构1.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制定和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设立安全生产责任人,明确安全生产的职责和权限。

3.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并进行相应的培训和教育。

4.建立安全生产档案,记录和归档相关的安全生产信息和记录。

二、机动车维修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编制和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责任的划分和安全生产工作流程等。

2.建立安全生产巡查和检查制度,定期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3.建立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制度,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和培训。

4.建立安全生产培训制度,对企业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三、机动车维修企业的安全管理措施1.建立机动车维修作业区域的安全管理措施,包括通风、防火、防爆等措施。

2.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如穿戴安全帽、护目镜等个人防护用品。

3.对机动车维修设备进行日常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4.建立机动车维修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各项作业的安全要求和操作流程。

四、机动车维修企业的应急管理措施1.建立应急救援队伍,进行应急演练和培训,提高应急救援的能力。

2.建立应急物资和设备储备制度,确保应急物资和设备的及时供应和维护。

3.制定应急处置方案,明确事故发生时的应急处置措施和责任分工。

4.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应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以上是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的主要内容,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完善,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实施。

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

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

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一、总则机动车维修企业是为用户提供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服务的企业,其安全生产管理是保障员工和用户生命财产安全的基本要求。

机动车维修企业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标准,以及社会公众对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的要求,制定和执行安全生产管理规范。

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一)机动车维修企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安全生产的组织和实施,包括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制定应急预案等。

(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由专职人员组成,负责日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有明确的职责和权限。

(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

三、机动车维修设施管理(一)机动车维修设施的设计、选址和改扩建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

特别是对于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存放和使用,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专门的处理。

(二)机动车维修设施要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行。

设施损坏或存在安全隐患时要及时修复或更换。

四、安全生产培训(一)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定期进行员工安全生产培训,包括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理方法的培训,并进行相关考核。

员工在独立操作前必须参加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二)安全生产培训应与机动车维修企业的实际情况结合,突出针对性,使员工了解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相关操作规程。

(三)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和工作技能,定期检查并完善演练计划。

五、安全操作规程(一)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制定和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各项工作的操作要求和安全事项。

(二)员工必须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改变工作流程或违反规程操作。

(三)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定期对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复查和修订,确保规程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六、危险源管理(一)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对潜在危险源进行全面的评估和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危险源的产生和扩散。

(二)机动车维修企业应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并确保员工正确使用。

机动车维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模版(3篇)

机动车维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模版(3篇)

机动车维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动车维修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机动车维修企业的全体员工和管理人员,包括各个部门和岗位。

第三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当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同时,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完善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员工的安全生产。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四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各岗位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五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当设立安全生产责任部门,负责监督和指导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六条机动车维修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确保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各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好安全生产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第八条各岗位员工应当根据自己的职责,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个人和单位的安全。

第三章安全制度和安全措施第九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应急预案等。

第十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当加强对安全制度的宣传和培训,确保员工了解并遵守安全制度。

第十一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当按照安全制度和规范要求进行安全操作,禁止违章操作和违法行为。

第十二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当按照规定配置和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设备设施,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和使用安全。

第十三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当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确保危险化学品的存储和使用安全。

第四章安全培训和教育第十四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当定期开展员工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

第十五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当开展针对性的安全培训,针对不同岗位的员工开展不同的安全培训。

第十六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当设立安全培训的档案,记录员工的培训情况。

第五章安全检查和监督第十七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当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并保留相关记录。

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文(二篇)

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文(二篇)

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文一、引言机动车维修企业是承担机动车维修服务的重要单位,为了保障员工和客户的安全和健康,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制定本安全生产管理规范。

本规范旨在规范机动车维修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行为,保障员工和客户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总则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2.岗位责任机动车维修企业应明确各岗位的安全责任,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

各岗位应按照其职责,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防范事故风险。

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员工入职时应接受必要的安全培训,并定期进行复训。

4.安全巡查检查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定期开展安全巡查检查,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安全巡查检查记录应详细和及时,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并进行跟踪检查。

5.事故应急处理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建立健全事故应急处理制度,明确各岗位的责任和应急措施。

同时,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能力。

6.安全生产管理信息化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借助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信息化系统。

通过信息化系统,可以及时了解各岗位的安全状况,做出相应的管理决策。

三、安全风险预控措施1.车辆维修作业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建立严格的车辆维修作业规范,确保维修作业过程中不发生安全事故。

维修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维修作业,使用符合要求的工具和设备。

2.化学品管理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化学品管理制度,对使用的化学品进行统一管理。

严禁使用过期化学品和未经授权的化学品。

化学品应存放在指定的存储区域,并按照规定的方法进行标识。

3.电气安全机动车维修企业应进行定期的电气设备检查和维护,确保电气设备的安全可靠。

禁止私拉乱接电线,禁止使用老化和损坏的电气设备。

4.防火安全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建立健全的防火管理制度,定期进行防火巡查和消防设施检查。

汽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规范

汽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规范

汽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规范一、总则1.1 为了加强汽车维修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2 本规范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汽车维修业务的企业。

1.3 汽车维修企业应当树立安全生产的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

二、安全生产组织与管理2.1 汽车维修企业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2 汽车维修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生产安全隐患。

2.3 汽车维修企业应当制定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从业人员的安全职责,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2.4 汽车维修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定期演练,提高事故应急处理能力。

三、安全生产条件与要求3.1 汽车维修企业应当具备与其作业内容相适应的专用维修车间和设备、设施,并设置明显的指示性标志。

3.2 汽车维修企业应当有完善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包括报告程序、应急指挥以及处置措施等内容。

3.3 汽车维修企业应当有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生产的日常工作。

3.4 汽车维修企业应当有齐全的安全操作规程,包括各类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和作业程序。

3.5 汽车维修企业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确保安全生产。

从业人员应当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四、危险化学品与设备管理4.1 汽车维修企业应当合理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建立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包括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储存、使用、废弃和处置等环节的管理。

4.2 汽车维修企业应当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对于特种设备,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定期检验。

4.3 汽车维修企业应当对设备进行编号,建立设备台帐,记录设备的基本情况、使用状况和维修情况。

汽车修理厂安全生产制度范本

汽车修理厂安全生产制度范本

汽车修理厂安全生产制度范本一、安全责任1.1 修理厂负责人是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全厂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1.2 修理厂负责人应制定并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制度,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1.3 修理厂负责人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员工知晓并遵守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

1.4 修理厂负责人应当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

二、安全管理2.1 修理厂应设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安全管理制度。

2.2 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演习,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故的应急能力。

2.3 修理厂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档案和事故记录,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做好事故防范工作。

三、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3.1 修理厂应制定安全培训计划,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3.2 新员工入职前,修理厂应对其进行安全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的培训,并进行相关考核。

3.3 定期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能力。

四、工作场所安全4.1 修理厂应对工作场所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

4.2 修理厂应设立明确的通道和紧急疏散出口,并保持畅通。

4.3 工作区域应设置有效的防护设施,避免工作人员因操作不当造成安全事故。

五、危险物品管理5.1 修理厂应建立危险物品管理制度,明确危险物品的分类、存放和使用要求。

5.2 危险物品应单独存放,存放区域应标有明显的警示标识。

5.3 使用危险物品的员工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持相关证书。

六、机械设备安全6.1 修理厂应对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安全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6.2 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掌握正确的操作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

6.3 维修中的机械设备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避免操作过程中发生事故。

七、消防安全7.1 修理厂应设置消防设施和器材,确保消防安全。

7.2 消防设施和器材应定期检查、维护,并进行相关记录。

7.3 修理厂应定期组织消防演习,提高员工的消防应急能力。

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本

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本

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的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和公众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机动车维修企业,包括整车维修企业、零部件维修企业、特种车辆维修企业等。

第三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相关操作规程,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第四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安全器材,并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其功能正常。

第五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和权利。

第六条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机动车维修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督促企业完善安全管理措施。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七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八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当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和权限,以及相关安全岗位人员的职责。

第九条机动车维修企业的经理、副经理、车间主任、班组长等具有管理职务的人员,应当熟悉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直接责任。

第十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考核和奖惩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成绩进行评价和奖惩。

第三章安全生产措施第十一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当制定并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设备使用安全制度、劳动保护安全制度等。

第十二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培训制度,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三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进行定期演练和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的有效性。

第十四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当制定疫情防控措施,并落实到位,保障员工健康安全。

第十五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对员工的劳动环境进行评估和控制,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模版

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模版

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动车维修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和社会的安全,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机动车维修企业的各类维修任务,包括汽车、摩托车、电动车等机动车辆。

第三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衔接各级组织,明确安全生产责任,确保生产过程中各类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控制与治理。

第四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包含安全生产责任、人员培训、安全检查等内容。

第五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保护设施和安全生产设备,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六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包括设立安全生产管理职能部门,并明确相关职责。

第七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生产经营者对安全生产的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当明确安全生产责任的分工,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

第九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考核机制,对相关管理人员和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工作的评价。

第十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当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和策略,定期进行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和预警,采取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

第三章人员培训第十一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当加强员工安全生产意识教育,定期组织相关培训。

第十二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当建立培训档案,记录员工接受过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

第十三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当对新员工进行安全操作培训和技能培训,确保员工具备足够的安全操作能力。

第十四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当定期组织安全技能竞赛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四章安全检查第十五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当建立并实施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六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当委派专人组织安全检查,记录检查情况,并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十七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当加强对危险有害因素和事故隐患的排查和处理,确保生产环境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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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标准版本
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
标准版本
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

,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一)服务管理工作规范
1.具有与维修经营业务相适应的维修车辆停车场和生产广房设备、设施、技术人员及健全的维修管理制度。

2.厂区应设有用于客户接待、休息的场所,并应有客户休息的设施。

3.公示合法经营的有关证照、服务程序、主要的维修项目及其工时收费标准、服务承诺、维修质量保证期。

所承诺的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4.公示投诉电话,要建立客户投诉的畅通渠道,对客户的意见、投诉要有答复。

5.公示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检验员、接车员的姓名、岗位及照片。

6.接车、生产、交车、投诉、索赔、跟踪服务要做到有章可循、规范化、制度化。

7.实行定人定岗定责,落实岗位责任制度和岗位责任追究制度。

8.企业应编制维修工时定额表、工时费用明细表。

9.维修收费应合法、合理,符合维修行业的整体水平。

10.保证兑现对客户的承诺,为客户排忧解难。

(二)接车管理工作规范
1.业务接待室整洁、舒适,业务接待设施齐全。

2.接待员应身穿企业统一、整洁的工作服,佩戴工作胸牌,用语文明、迎送有礼。

3.接车员应具备中专以上学历、有汽车(摩托车)维修两年以上的从业经验,能熟练使用检测设备分析诊断故障,具备维修业务的综合处理能力和自觉服务意识。

4.实事求是确定维修项目,耐心与客户沟通,尊重客户的意愿和知情权。

5.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接待员应主动为客户解难释疑,指引客户办理业务手续。

6.接车员要向客户了解车辆故障情况和以往的维修情况,要与客户一起在现场核实行驶证、发动机号码、车架号码,要对车辆进行技术状况检查和故障
诊断,并做好记录。

不承修报废、拼装及来历不明的车辆。

7.确定维修项目时,要以检测诊断结果为依据。

对维修车辆检测诊断后发现的可能引起行车安全的隐患或其它故障,应书面告知客户存在的问题,如客户不愿对告知的项目委托维修企业维修,应做好书面记录并让客户签字确认。

8.需会诊才能确认故障时,应事先告知客户企业有关会诊的规定,征得客户同意后,再组织会诊。

会诊后,必须出具故障诊断报告。

如出具诊断报告后,客户不委托修车时,可向客户收取诊断费用,并将诊断报告交客户。

9.接车员应向客户详细说明车辆技术状况、故障诊断意见、建议维修项目、作业内容、配件价格、维修时间和维修费用,并做好接车记录。

10.客户同意委托维修时,双方必须签订维修合同或托修单。

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维修项目、维修方式、修理周期、预计维修费用、质量保证期、违约责任以及新增项目的确定方式。

11.必须填写交接车清单,记录车辆装备情况,对车辆状态(包括发动机号码、车架号码)予以确认。

交接车时,客户在交接车清单上签名认可。

12.如客户自带配件,要做好登记,双方对自带配件的质量责任做出书面约定。

13.要将接车记录、维修合同或托修单、交接车清单、故障诊断报告等资料归档保存。

14.若延期交车时,应提前通知客户并做好解释。

(三)质量管理工作规范
1.不超越核准的经营范围维修。

2.按照国家、行业或者地方的维修标准和规范进行维修。

尚无标准或规范的,可参照机动车生产企业提供的维修手册、使用说明书和有关技术资料进行维修。

3.建立采购配件登记制度,做好进出台帐记录,记录购买日期、供应商名称、地址、产品名称及规格型号等,查验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证明。

进货票据要妥善保存。

4.应当将原厂配件、副厂配件和修复配件分别标识,明码标价,并在使用时告知用户。

5.对维修配件、材料的质量负责,不使用假冒伪劣配件、材料。

6.维修过程的每道工序都要检验,做好过程检验记录。

7.所有维修工序结束后,必须进行维修质量竣
工检验,检验员检验合格、签名后方可通知客户接车。

8.对机动车进行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整车修理的,应当实行维修前诊断检验、维修过程检验和竣工质量检验制度。

9.对机动车进行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整车修理的,维修竣工质量检验合格的,维修质量检验人员应当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

10.对机动车进行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整车修理的,应当建立机动车维修档案。

机动车维修档案主要内容包括:维修合同、维修项目、具体维修人员及质量检验人员、检验单、竣工出厂合格证(副本)及结算清单等。

机动车维修档案保存期为二年。

11.在质量保证期和承诺的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造成机动车无法正常使用,且承修方在
3日内不能或者无法提供因非维修原因而造成机动车无法使用的相关证据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及时无偿返修,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12.在质量保证期内,机动车因同一故障或维修项目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负责联系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并承担相应修理费用。

14.对发生的机动车维修质量投诉,积极按照维修合同约定和相关规定调解维修质重纠纷。

15.对维修质量纠纷的车辆,维修经营者应保护当事车辆原始状态。

(四)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规范
1.厂区环境保持清洁,符合安全、防火和环境保护要求,厂房明亮、通风,各区域、岗位有标识。

应设有总成修理工位、工具库房、配件库房和废旧件
存放库房等。

厂房各工位明显处张贴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在重要区域(如发电房、油料房等)和特殊设备要于醒目处张贴禁止事项。

2.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和日常监督活动确保安全生产。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4.设备、工具配备合理、齐全,性能良好,实行定置管理。

5.各类物资定置存放,堆放整齐,废旧物资及时清理。

6.维修人员着装企业统一、保持整洁,持证上岗。

7.修理过程中实行“三不落地”(工具不落地、配件不落地、废料油污不落地),保持工作场地的清洁。

8.如追加维修项目或更换配件,须由技术负责人确认,并征得客户同意后,方能实施,同时要追加工作单或在原工作单上补项。

9.严格领料制度,换下的旧件、领用待装的配件及维修过程中拆下待装的配件要妥善保管。

维修工位不得存放在修车辆配件以外的其他配件。

10.需要用比较法判断配件性能时,应使用合格的标准配件,不得借用其他车辆的配件用作试验,用于比较试验的标准配件要集中保管。

11.非车间生产人员进入生产现场,须经企业
同意、有关人员陪同。

(五)竣工交车管理工作规范
1.维修竣工后,应对汽车内外进行清理,并停放到竣工交车位置。

2.维修竣工及结算出维修费用后,及时通知客户,商定交车时间。

3.接待员陪同客户验车时,应对汽车的维修质量、技术状况、外观、内饰、附件、装备以及发动机号码、车架号码予以确认。

客户认可后,应在交接车清单上签收。

4.应对客户提出的异议做出解释,协商解决,并及时向主管领导反映。

协商不成时,可向行业主管部门申请调解。

5.竣工车辆离厂时,应提供维修项目表、工时费用清单、配件材料费用明细表、维修发票给客户。

6.维修费用结算后,将工时、材料明细单交客户,维修收费要使用合法收费凭证。

7.对于换下的配件、总成,托修方有权查验或带走,承修方应无条件满足托修方的查验或带走的要求。

8.未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的机动车,不得交付托修方使用。

9.建立竣工出厂车辆的维修资料档案和结算档案,保存期为两年。

10.制定跟踪服务制度,建立跟踪服务档案,认真听取客户意见,做好处理记录。

这里写地址或者组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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