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和重点专科
四川省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估体系(2015年版)
四川省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及重点专科
建设项目评估体系(2015年版)
一、本评估体系适用于四川省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的立项评审、 验收评审和动 态管理评估。
二、本评估体系中评估内容的时限为申报立项评审的前3年,验收评审和动态管理评估的前5年。
三、表1供省级、市州级机构评审用,表2供县级机构评审用。
四、评估标准
(一)立项标准: (二)验收、动态管理标准:
1、甲级学科(实验室):900分 1、甲级学科(实验室):1000分
2、乙级学科(实验室):700分 2、乙级学科(实验室):800分
3、甲级专科:500分 3、甲级专科:600分
4、乙级专科:400分 4、乙级专科:500分。
专家解析医学三大牛校
专家解析医学三大牛校从全国来说,医学方面比较牛的学校有很多,像华西医科大学和哈尔滨医科大学都是坐阵一方、力有所长。
专业课教研室今天在这里给你大家深度解析,从综合实力上来说比较牛的三所学校,供报考医学的考研学子参考。
北京大学医学部简介总体介绍北京大学医学部(简称北医)创建于 1912 年 10 月26 日,是中国政府教育部依靠中国自己的力量开办的第一所医学院校。
北京大学医学部,有 11 个学院,6 所附属医院,教职员工近万余人,师资队伍全国一流,有 10 名院士和一批德高望重的老教授、老专家,还有一大批风华正茂,才华横溢的中青年学术骨干,其中包括 10 名长江特聘教授, 7 名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与 11 名教育部跨世纪优秀人才。
北医现有 20 个全国重点学科, 1 个国家重点实验室与 10 个部级重点实验室,有 20 个校级研究所与 23 个联合研究中心。
近十年来,北医承担了大量“八五”、“九五”攻关、“863”、“973”等国家重大科研项目,获得国家各类科研基金 963 项,资金总额 1.65 亿元,取得国家级与省部级科研成果 34 项。
在获得科研基金、取得科技成果、在 SCI 登录刊物及国内核心期刊发表科研论文的数量方面,均居高校前列与医学院校之首。
正如李岚清副总理在北大与北医合并大会所言:“北京医科大学在近九十年的发展过程中,积极进取,不断开拓,培养了一批又一批著名的医学家和优秀的医药卫生人才,取得了许多高水平的重要的科研成果,成为我国医科大学中的排头兵,在海内外享有良好声誉,为我国医药卫生事业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优势学科北京大学医学部医学类的优势学科是:基础医学,专业排名全国第一;临床医学,专业排名全国第一;口腔医学,专业排名全国第三;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专业排名全国第二。
复旦大学医学部总体介绍复旦大学医学部是创建于 1927 年的上海医科大学与上海复旦大学合并之后创建的。
由复旦大学副校长王卫平教授兼任院长。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建设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建设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4.02.02•【字号】川办发〔2024〕8号•【施行日期】2024.02.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质量正文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建设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24〕8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四川省建设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4年2月2日四川省建设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意见》,加快建设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认真落实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医疗卫生事业公益性,坚持预防为主和中西医并重,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为引领,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均衡发展,加快建设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公平可及、方便可负担的高品质医疗卫生服务。
到2025年,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更加健全、优质资源更加丰富、区域布局更加均衡、中西医发展更加协同、防治结合更加紧密,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公平性和便利性显著提升。
到2035年,形成与群众健康需求相匹配的体系完整、布局合理、分工明确、功能互补、连续协同、运行高效、富有韧性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居民主要健康指标保持优于全国平均水平。
二、实施医疗卫生能力现代化行动(一)提高公共卫生专业服务能力。
医院创建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实施方案
医院创建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实施方案xx年,xx卫生厅重新启动医院分级管理评审。
经医院第六届四次职工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医院办公会研究决定,正式启动医院创建三甲工作,并向省卫生厅提出将我院列入三甲医院评审计划的申请。
为此,医院要求全院职工积极行动起来,围绕创建三甲医院这个中心目标,统一思想,统一认识、统一行动,认真践行“xxxxxxx”的办院宗旨,发扬“xxxxxxx”的医院精神,团结一心,把各项工作做细、做实、做严。
现结合医院具体情况,制定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高举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深入践行我院“xxxx”的理念,全体动员,按照四川省综合医院评审新标准, 加强细节管理,围绕做细、做实、做严,提高各项工作质量,推进学科建设,构建和谐医院,全面达到三级甲等医院评审新标准。
通过三甲医院的创建与达标,进一步完善医院科学管理的长效机制,提高医院整体实力,促进医院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组织保证1.创建工作实行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主抓,职能部门及各科室各负其责的工作责任制。
医院成立创建领导小组,院长x、党委书记x任组长,其他院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创建三甲医院工作的领导、组织及指挥工作,做好创建过程中与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及各相关单位的请示协调运作工作。
2.创建办公室在医院创建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创建三甲医院的具体工作,制订全院创建实施方案、各阶段工作安排和工作要求,督促指导、检查考核创建工作,收集整理、汇总分析各类资料信息,作好上下反馈,完成创建所需的各种报表及其他相关资料。
3.全院分为管理、医疗、护理、院感、医技五个专业组,每组由一名院领导牵头负责,按照《xx省综合医院评审标准(试行)》(以下简称《评审标准》)、xx年三乙医院复审省卫生厅专家组意见,做好各专业组创建实施、自查整改、评审迎检工作。
4.各职能部门、各大科支部要根据医院创建实施方案、各阶段工作安排和要求,及时进行布置、落实,加大督促指导、检查考核力度,作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建册归档工作。
截止2010年四川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名单(190个)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186 石油与天然气加工实验室 187 油气田材料 188 结构工程 189 计算物理实验室 190 发酵资源与应用
西南石油大学 西南石油大学 电子科技大学 电子科技大学 乐山师范学院 泸州医学院 泸州医学院 泸州医学院 绵阳师范学院 内江师范学院 内江师范学院 内江师范学院 攀枝花学院 攀枝花学院 四川大学 四川大学 四川大学 四川大学 四川大学 四川大学 四川大学 四川大学 四川大学 四川大学 四川大学 四川大学 四川大学 四川大学 四川大学 四川大学 四川大学 四川大学 四川大学 四川大学 四川大学 四川大学 四川大学 四川大学 四川大学 四川大学 四川大学 四川大学 四川大学 四川大学 四川大学 四川大学 四川大学
45 生物医学信息技术实验室 46 数字视频技术实验室 47 电磁生物学/生物电子技术实验室 48 电子商务实验室 49 生物有机化学与表面科学实验室 50 医学电生理实验室 51 感染与免疫实验室 52 医学分子生物学实验室 53 四川省生态与环境技术实验室 54 数值仿真实验室 55 特色农业资源研究与利用 56 果类废弃物资源化 57 钒钛材料与复合技术实验室 58 细鳞片石墨深加工实验室 59 磷化学与工程实验室 60 医学生物分子学实验室 61 肿瘤学实验室 62 靶向药物与新型给药系统实验室 63 病理实验室 64 电能质量与电磁环境学实验室 65 分子毒理学实验室 66 干细胞应用研究中心 67 感染性疾病分子生物学实验室 68 核医学实验室 69 环境工程实验室 70 疾病基因组学与法医学实验室 71 降解与阻染高分子材料实验室 72 口腔医学技术实验室 73 绿色化学与技术实验室 74 人机系统与仿生工程实验室 75 生物精神病学实验室 76 食品科学与技术实验室 77 水文学及水资源实验室 78 天然药物学实验室 79 微电子技术实验室 80 围产与生殖医学实验室 81 先进材料成型及其模具技术实验室 82 新型聚合物加工技术及其装备实验室 83 信息安全实验室 84 信息数学技术实验室 85 信息与自动化技术实验室 86 移植工程与移植免疫实验室 87 知识工程及网络智能实验室 88 制药工程与技术实验室 89 资源微生物学及微生物生物技术实验室 90 多相流传质与化学反应工程实验室 91 功能材料物理化学与工程实验室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检验科评分标准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检验科评分标准(试行)
一、本标准分六个部分,实行量化干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150分,"医疗技术队伍"占15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170分,"医疗质量状况”占250分,"科研与教学”占180分,“生物安全”占100分。
二、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5年时间从2006年1月1日算起。
三、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四、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执业地点所在医院的人员。
五、此标准用于答辩评比。
标注*项需提供相关原始资料的复印件,并经所在医院盖章确认(如所提供的原始材料不明确,视为无效)。
六、申报本标准评审的医疗机构检验科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所属医院为三级医院。
2、申报的检验科不应包括检验科以外的检测实验室,其检测能力需涵盖以下亚专业:
临床化学检验、临床免疫学检验、临床血液学及体液学检验、临床微生物学检验、临床分子生物学检验。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19.04.23•【字号】•【施行日期】2019.04.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传染病防控正文关于进一步推进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各市(州)卫生健康委、科学城卫生健康委,省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总队: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函〔2019〕306号)要求,为扎实做好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切实督促医疗卫生机构落实传染病防治主体责任,现就进一步推进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通知如下:一、工作内容(一)分类监督。
根据医疗卫生机构的类别和级别、传染病防治重点及风险程度,将医疗卫生机构分为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采供血机构三类,其中医疗机构按照级别分为二级及以上医院、一级医院和未定级医疗机构,进行分类分级监督。
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综合管理、预防接种、法定传染病疫情报告、传染病疫情控制、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和监督抽查8项。
(二)综合评价。
各地在年度完成对医疗卫生机构8项内容的监督检查后进行综合评价(评价表见附件1-5),采用标化分作为医疗卫生机构综合评价的最终得分。
评价结果分为优秀单位、合格单位、重点监督单位。
评价原则为:1.优秀单位:标化分大于85分、关键项合格且本年度未因违反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2.合格单位:标化分60-85分且关键项合格;3.重点监督单位:标化分小于60分或关键项不合格。
(三)结果干预。
各地要对综合评价结果予以通报,加大对重点监督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整改到位。
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综合评价结果要与业务管理工作相结合,将评价结果纳入日常管理措施中,作为反映医疗卫生机构日常工作情况的重要依据。
我国国家医学重点学科
我国国家级医学重点学科第一军医大学国家级重点学科(消化病、国家骨质疏松症诊疗研究中心、),2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中医肾病学、中医脑病学),南方医院国家级重点学科-消化病研究所、国家骨质疏松症诊疗研究中心、拥有中医肾病学、中医脑病学等2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第二军医大学国家高等学校重点建设学科(12个)生理学、遗传学、免疫学、航海医学、内科学(消化系病)、影像医学与核医学、外科学(普外)、外科学(骨外)、外科学(胸心外)、外科学(烧伤)、中西医结合临床、药理学东方肝胆外科医院,是在我国肝胆外科开拓者、著名肝胆外科专家、中国科学院院士吴孟超教授领导下,从 1958 年成立肝胆外科三人小组开始,经过 40 多年的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奋发图强、勇攀高峰,由一个小组发展到集医、教、研为一体的院、所合一国内惟一的专科医院,已成为国家重点学科第三军医大学拥有烧伤外科、肝胆、防原医学、野战外科4个国家级重点学科,西南医院国家级重点学科2个(烧伤、肝胆),新桥医院2个国家级重点学科防原医学大坪医院国家级重点学科(野战外科学)、第四军医大学被批准为国家级重点学科有人体解剖学、微生物与免疫学、航空航天和航海医学、口腔科学、(骨科、胸外科、脑外科、传染科、神经科学,创伤骨科学,心血管外科,)西京医院6个国家级重点学科神经科学,创伤骨科学,心血管外科,唐都医院骨科、胸外科、脑外科、传染科为国家级重点学科,中西医结合睡眠失调专病中心为国家专病中心,秦都口腔医院,是我国著名的口腔医学界院校之一,是我国从事口腔医学教学科研、医疗的重要基地之一,国家级重点学科1个,口腔医学研究所,301医院耳鼻喉科-头颈外科、外科学(骨科)和老年医学为国家重点学科南京军区总医院建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具有国家重点学科点18个,基础医学、临床医学、生物学、药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口腔医学、中西医结合、公共卫生管理、生物医学工程、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哲学等、国家级重点实验室3个,部委级重点实验室9个。
四川省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及重点专科
四川省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任务书项目名称:项目类别: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管理部门:管理人员:联系方式:建设年限: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6年制填表说明1.填写前请先阅读《四川省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四川省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估体系(试行)》。
2.申报书封面“项目类别”栏应填写“重点学科”或“重点实验室”或“重点专科”。
3.申报项目单位对本表所列各项,必须实事求是,逐条认真填写,表达简明扼要,用词严谨。
4.外来语须同时用原文和中文表达;第一次出现的缩写词前须注明全称。
5.任务书内容表达要明确、严谨,字迹要清晰;任务书规格一律为A4纸,打印竖装;各栏空格不够时可自行加页。
七、协议条款任务各方共同遵守《四川省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1.乙方需按要求编报阶段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和有关统计报表,及时上报甲方。
2.任务执行过程中,乙方如需调整任务,应根据《办法》中有关规定,向甲方提出变更理由及其内容的申请报告,经甲方审定后实施。
未经接到正式批准书以前,双方须按原任务书履行,否则后果由自行调整的一方负责。
3.乙方因某种原因(如:与可行性研究内容有出入、挪用经费、技术措施或某些条件不落实)致使计划无法执行,应提出申请要求终止任务,并视不同情况,部分、全部退还所拨经费:如乙方没有提出终止任务的要求,甲方有权根据调查情况终止任务。
4.乙方承担任务所获得的重点学科(实验室)及重点专科建设经费按规定的使用范围开支,并接受甲方人教处、财务处的监督和管理。
凡不符合规定的开支,甲方有权提出调整或撤销意见。
5.任务执行过程中,甲方无故终止任务时,所拨经费、物资不得追回,并承担善后处理所发生的费用。
甲方提出变更任务书有关内容时,要与乙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
6.任务完成后,乙方须按要求向甲方申请验收/动态评估,由甲方组织专家组对项目进行审核。
最新临床医学国家重点专科
医学类国家重点学科分布院校1、肾脏内科为国家重点学科的医学院校有6家:北医、协和、复旦、上海交通大学、中山和301医院。
2、血液内科为国家重点学科的医学院校有5家:北医、协和、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医学院和苏州大学。
3、消化内科为国家重点学科的医学院校有6家:协和、上海交通大学、华西、南方医科大学、第二军医大学和第四军医大学。
4、呼吸内科为国家重点学科的医学院校9家:协和、上海交通大学、华西、同济医学院、首医、中国医科大学、广医、301医院和第三军医大学。
5、心内科为国家重点学科的医学院校有9家:北医、协和、复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医学院、首医、山东大学、南京医科大学和第三军医大学。
6、内分泌科为国家重点学科的医学院校有6家:协和、上海交通大学、中山、湘雅、中国医科大学和天津医科大学。
7、传染病学为国家重点学科的医学院校有7家:协和、复旦、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重庆医科大学、第三军医大学和第四军医大学。
8、普通外科为国家重点学科的医学院校有9家:复旦、中山、华西、同济医科、浙大、中国医科大学、南京大学、第二军医大学和第三军医大学。
9、泌尿外科为国家重点学科的医学院校有7家:北医、复旦、同济医学院、西安交大、天医、第二军医大学和第三军医大学。
10、骨外科为国家重点学科的医学院校有10家:北医、协和、复旦、上海交大、华西、苏州大学、301医院、第二军医大学、第三军医大学和第四军医大学。
11、胸心外科为国家重点学科的医学院校有7家:协和、复旦、华西、湘雅、第二军医大学、第三军医大学和第四军医大学。
12、神经外科为国家重点学科的医学院校有6家:复旦、首医、天医、第二军医大学、第三军医大学和第四军医大学。
13、整形外科为国家重点学科的医学院校有4家:复旦、上海交大、第二军医大学和第三军医大学。
14、烧伤外科为国家重点学科的医学院校有4家:复旦、301医院、第二军医大学和第三军医大学。
15、野战外科为国家重点学科的医学院校有3家:复旦、第二军医大学和第三军医大学。
四川省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四川省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和完善城乡卫生体系的决定》精神,为加强四川省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加速我省医疗卫生优势学科群体的形成,造就一批学术技术带头人,加强医疗卫生科技平台建设,提高全省医疗卫生科技水平,为国家级重点学科、实验室建设培养后备力量,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重点学科(实验室)是指在省内本专业具有领先优势,通过两年的强化建设,逐步达到国内先进、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能带动全省本专业水平提高的学科(实验室)。
重点专科是指在省内本专业具有发展优势,通过两年的强化建设,逐步达到省内先进、省内领先或国内先进水平,能带动省、市、州本专业水平提高的专科。
第三条省卫生厅根据各时期卫生工作重点、卫生事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和卫生政策导向,及各单位的申报情况,按照相应标准择优确定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重点专科建设项目。
对已确定的项目进行检查、验收、授牌,实行动态管理,以确保项目建设的质量。
第四条按照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和共同建设的原则,省卫生厅负责全省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重点专科建设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工作;省卫生厅医学科研管理专家委员会负责重点学科(实验室)、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的专业评审和技术指导工作;项目单位负责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重点专科建设的组织实施与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申报第五条四川省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从高到低依次分为甲、乙级;四川省医学重点专科从高到低依次分为甲、乙级。
原则上省级单位申报重点学科。
第六条申报原则(一)坚持以临床和预防医学为重点,充分考虑各业务领域的特殊性,建立相应的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重点专科。
(二)坚持发展我省卫生领域的传统优势和特色,使这些学科(实验室)、专科保持省内先进或领先水平,争创国内先进、国内领先或跻身国际先进行列。
四川省医疗卫生首席专家管理办法
四川省医疗卫生首席专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卫生部《医药卫生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1-2020年)》、《四川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四川省“十二五”卫生人才发展规划》,选拔培养一批在国内医疗卫生领域具有重大影响的领军人才,努力建设西部卫生人才高地,不断提高全省医疗卫生技术水平,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四川省医疗卫生首席专家(以下简称首席专家)管理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人才强卫”战略,紧紧围绕首席专家领衔,带动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提升我省医疗卫生学术技术水平在全国的领先地位,引领各个学科和专业技术队伍的快速发展,努力开创医疗卫生人才改革发展新局面。
第三条首席专家实行聘任制,聘期为3年。
每年增选一次,每次选拔10名。
原则上每个二级专业确定一名首席专家,重点、优势及覆盖面广的学科、专业可适当增加名额。
第二章组织领导第四条成立四川省医疗卫生首席专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等部门组成。
四川省医疗卫生首席专家工作领导小组在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方案制订、计划执行、人员遴选、监测评估等工作。
四川省医疗卫生首席专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卫生厅人事处,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章选拔原则和条件第五条首席专家选拔要坚持公平竞争、德才兼备、宁缺勿滥的原则,严格考核,重点扶持,滚动管理。
第六条首席专家选拔范围为在我省医疗卫生领域从事医疗、预防、科研和卫生管理工作的高层次卫生人才。
第七条首席专家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二)一般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卫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三)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身体健康;(四)具有解决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中重大问题的能力,在医疗卫生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影响,牵头学科技术水平在省内领先,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在国内同行中具有较高的声望和权威性。
四川省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价指标体系(试行#..
四川省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及重点专科
建设项目评价指标体系(试行)说明
一、本指标体系用于四川省甲、乙级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及重点专科的申报评审、验收评审和动态管理评审。
二、本指标体系中评价内容的时限为申报评审前的3年和验收评审前的5年。
三、本指标体系中评价内容在动态管理评审时,13、14项的时限从申报评审前的3年开始计算,其余项的时限为动态管理评审前的5年。
三、本指标体系中的否决项,为申报评审时的否决项。
四、评价标准
(一)申报标准:(二)验收、动态管理标准:
1、甲级学科(实验室):900分 1、甲级学科(实验室):1000分
2、乙级学科(实验室):700分 2、乙级学科(实验室):900分
3、甲级专科:500分 3、甲级专科:600分
4、乙级专科:400分 4、乙级专科:5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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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价指标体系(试行)2006年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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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申报2013年国家级和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川继委办发[2012]6号四川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申报2013年国家级和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各市(州)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厅直属单位、厅主管社会团体、各有关单位:根据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和四川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的工作安排,现将2013年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13年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应紧密围绕卫生人才培养的重点需求,突出科学性、先进性、战略性和可推广性的特点。
申报的学科专业包括基础医学(基础形态和基础机能)、临床内科学(含传染病学科和精神卫生学科)、临床外科学(含麻醉及皮肤、性病学科)、妇产科学、儿科学、眼耳鼻喉科学、口腔医学、影像医学、急诊学、医学检验、全科医学与康复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护理学、医学教育与卫生管理。
为加强全科医学人才培养,2013年重点鼓励和支持申报全科医学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二、国家级项目的申报(一)申报时间。
申报新项目时间为2012年7月16日—9月7日;申报备案项目时间为2012年7月16日—2013年1月8日。
由于申报系统设置,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
(二)申报方法。
2012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网上评审和网上公布,网址为http:// 。
各申报单位向四川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继教办”)申领网上帐户,按照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CME)项目网上申报流程(附件1)申报。
网上申报的项目经审核同意后逐级上报。
网上申报的同时,仍需报送打印的文字申报材料一式一份至省继教办。
申报新项目需报送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如系远程项目,报送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远程项目)申报表(见附件3);申报备案项目报送2013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见附件4),如系远程项目备案,报送2013年国家级远程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见附件5)。
报送的打印申报材料内容应与该项目网上申报的内容一致(注:项目网上申报后,点击项目的申请代码可显示所申报的项目并可进行打印,打印材料按规定要求加盖公章后逐级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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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及重点专科
建设项目任务书
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管理部门:
管理人员:
联系方式:
建设年限:
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制
填表说明
1.填写前请先阅读《四川省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四川省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估体系(试行)》。
2.申报书封面“项目类别”栏应填写“重点学科”或“重点实验室”或“重点专科”。
3.申报项目单位对本表所列各项,必须实事求是,逐条认真填写,表达简明扼要,用词严谨。
4.外来语须同时用原文和中文表达;第一次出现的缩写词前须注明全称。
5.任务书内容表达要明确、严谨,字迹要清晰;任务书规格
一律为A4纸,打印竖装;各栏空格不够时可自行加页。
七、协议条款
任务各方共同遵守《四川省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1.乙方需按要求编报阶段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和有关统计报表,及时上报甲方。
2.任务执行过程中,乙方如需调整任务,应根据《办法》中有关规定,向甲方提出变更理由及其内容的申请报告,经甲方审定后实施。
未经接到正式批准书以前,双方须按原任务书履行,否则后果由自行调整的一方负责。
3.乙方因某种原因(如:与可行性研究内容有出入、挪用经费、技术措施或某些条件不落实)致使计划无法执行,应提出申请要求终止任务,并视不同情况,部分、全部退还所拨经费:如乙方没有提出终止任务的要求,甲方有权根据调查情况终止任务。
4.乙方承担任务所获得的重点学科(实验室)及重点专科建设经费按规定的使用范围开支,并接受甲方人教处、财务处的监督和管理。
凡不符合规定的开支,甲方有权提出调整或撤销意见。
5.任务执行过程中,甲方无故终止任务时,所拨经费、物资不得追回,并承担善后处理所发生的费用。
甲方提出变更任务书有关内容时,要与乙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
6.任务完成后,乙方须按要求向甲方申请验收/动态评估,由甲方组织专家组对项目进行审核。
对未按要求进行验收/动态评估的,有关单位三年内不得再承担重点学科(实验室)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
7.乙方对项目执行过程中产生的研究成果须及时采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依法取得相关知识产权,并予以有效管理和充分使用。
8.本任务书签订各方均负有相应的责任。
若有争议或纠纷时,按《办法》有关条款处理。
9.任务书正式文本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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