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项目推进工作制度
经开区项目引进与落地管理整体流程
经开区项目引进与落地管理整体流程一、前期准备阶段1.项目引进需求确定:经开区根据区域发展规划和政府发展目标确定项目引进的需求,明确引进的产业方向、功能定位和技术要求等。
2.项目甄选和筛选:经开区组织相关部门对符合需求的项目进行初步甄选和筛选,确定引进项目的初步范围和数量。
二、项目引进流程1.宣传推介:经开区根据引进项目的特点和要求,通过投资招商会议、媒体宣传、网络推广等渠道,向社会公开招商,吸引潜在投资者关注和参与。
2.项目洽谈:潜在投资者对经开区公布的项目信息进行了解后,通过电话、邮件、会议等方式联系经开区相关部门,进行初步洽谈和交流。
3.签订意向协议:初步洽谈确定合适的投资者后,经开区与投资者签订意向协议,明确双方合作意愿和初步合作条件。
4.项目立项审批:投资者提交项目申请,经开区相关部门对项目进行审核和评估,包括项目的市场前景、技术可行性、环境影响等方面的评估,并根据需求指导投资者进行项目规划和设计。
5.投资协议谈判:经开区和投资者就项目投资、土地使用、税收优惠等方面进行协商和谈判,最终达成投资协议。
三、项目落地流程1.土地供应:经开区为项目提供适宜的土地,并与投资者签订土地使用协议,明确土地使用权限、使用期限和费用等相关事宜。
2.手续办理:投资者按照经开区要求,准备相关手续材料,并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建设规划许可、环境评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等项目落地所需的审批手续。
3.项目建设:投资者按照规划和设计要求,进行项目建设,包括土地平整、建筑施工、设备安装等工作,确保落地项目能够按时启动和运营。
4.配套服务:经开区提供必要的配套服务,包括供水、供电、供气、通讯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营,为投资者提供便利和支持。
5.运营管理:经开区按照约定的项目运营管理方式,对落地项目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项目正常运营并持续发展。
四、后期跟踪服务1.项目运行监测:经开区根据项目特点和约定,定期进行项目运行监测和评估,及时解决运营中的问题和困难。
园区管委会工作制度模版(2篇)
园区管委会工作制度模版工作职责范围与制度前言为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使园区各项工作有章可循、照章办事;加强园区的规范化管理,促进园区发展壮大;全方位地树立起良好的园区形象,充分展现园区优越的投资环境,特制订本制度。
综合服务部工作职责一、负责园区各部门的综合服务工作及与其它政府部门的综合协调工作,协助主要领导处理日常事务。
二、负责对外联络及外来客人接待、招待工作,负责车辆管理及综合调度、办公用品采购发放、电脑耗材、物业管理及后勤保障工作。
三、负责文件收发、登记、催办工作及文件的制订、执行工作,负责文字材料的起草、大事记编写、汇总及审核、档案管理等工作。
四、负责行政印章管理及卫生监督等工作,配合纪检组长做好考核、考勤工作。
五、负责安排组织各种会议,会议记录,确定会议时间、会议日程,并发出通知,督促贯彻落实。
六、负责跟踪协议、合同的履行情况。
七、负责协助领导处理其他临时性工作及各种突发事件。
八、做好与园区内各部门的衔接配合工作。
九、负责园区内的党务工作。
项目推进部工作职责一、负责园区的规划建设工作。
二、根据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规划建设,并进行修订完善。
三、负责园区道路、给水、排水、供电等公共基础设施的规划设计及建设工作。
四、负责协调、管理园区内建设项目的对外开口,水、电等接口工作。
五、负责园区内项目规划建设方面的服务及管理工作。
六、负责各项基础设施建设档案资料的整理工作。
七、负责园区成立以来所招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
招商部工作职责一、负责招商引资工作。
二、宣传开发区的投资环境及园区优惠政策,树立园区的良好形象。
三、积极开展招商引资,研究招商办法,通过各种形式不断拓展项目源,与投资方洽谈项目,签订投资意向书。
四、根据园区产业定位开展产业化招商,形成产业链,包装园区项目,编制项目建议书。
五、全程跟踪在谈项目,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及时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合理化建议。
六、与投资者搞好联络、交流,回答疑问和投资咨询,协调处理项目在筹建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
工程项目开发制度
工程项目开发制度一、项目立项阶段1.1 项目前期准备在项目立项阶段,需要进行项目前期准备工作。
包括确定项目目标和需求、制定项目规划和预算、确定项目组成员和组织结构等。
1.2 项目评估和可行性分析在项目立项阶段,需要对项目进行评估和可行性分析。
这包括对项目目标、需求、资源、技术、市场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以确定项目的可行性。
1.3 项目立项申请和批复在项目立项阶段,需要提交项目立项申请,经过审批后才能正式启动项目。
项目立项申请需要包括项目的目标、需求、规划、预算、组成员等内容。
二、项目规划阶段2.1 项目计划制定在项目规划阶段,需要制定项目计划。
项目计划包括项目的目标、任务、时间表、资源需求、风险评估等内容。
2.2 项目团队建设在项目规划阶段,需要建设项目团队。
项目团队成员应具备所需的技能和经验,能够有效配合完成项目任务。
2.3 项目范围管理在项目规划阶段,需要对项目范围进行管理。
确定项目的边界和范围,明确项目的工作内容和目标。
2.4 项目风险管理在项目规划阶段,需要进行项目风险管理。
评估项目可能遇到的风险,并采取相应措施降低风险。
三、项目实施阶段3.1 项目实施在项目实施阶段,需要按照项目计划进行项目的实施。
项目团队成员应根据任务分工、合理协作,按时完成项目任务。
3.2 项目监控在项目实施阶段,需要对项目进行监控。
监控项目的进度、成本、质量等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3.3 项目沟通在项目实施阶段,需要进行项目沟通。
项目团队之间、项目团队与相关部门之间、项目团队与客户之间需要进行及时有效的沟通,确保项目进展顺利。
3.4 项目变更管理在项目实施阶段,如果有必要进行项目变更,需要按照项目变更管理程序进行处理。
确保项目变更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四、项目总结阶段4.1 项目验收在项目总结阶段,需要进行项目验收。
客户对项目成果进行验收,确认项目达到预期目标。
4.2 项目总结在项目总结阶段,需要对项目进行总结。
总结项目的成功经验和不足,以提高后续项目的管理水平。
关于进一步完善全区重点项目推进机制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完善全区重点项目推进机制的通知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全市重大项目推进机制的通知》精神,为加强统筹调度,促进全区重点项目顺利实施,经区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完善全区重点项目推进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成立区重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区长任组长,分管发展改革委的副区长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相关副区长任副组长,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和区级有关部门、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区重点项目有关工作,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有关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发展改革委,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牵头完善全区重点项目管理机制、提出年度重点建设项目清单建议,加强重点项目工作督查指导。
二、强化重点项目统筹协调。
各有关镇街,相关部门和单位要牢固树立全区"一盘棋”意识,按照统筹项目规划、统筹要素保障、统筹项目立项、统筹资金资源平衡、统筹组织实施、统筹调度督办要求,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各项工作。
区发展改革委负责全区重点项目推进工作的牵头协调,加强重点项目工作计划管理,重点调度可研报告及之前的项目申报、立项审查审批、投资计划编制等工作;牵头做好重点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
区政务服务办牵头负责优化完善重大项目审批流程,推行并联审批、容缺受理、平行作业,高效推进前期工作;区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重点项目推进工作,会同有关单位做好初步设计及以后的审批、组织建设等推进工作。
各平台负责本辖区重点项目推进工作协助相关项目建设单位完善前期手续并组织建设。
三、落实项目法人主体责任。
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法人,由区发展改革委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确定。
暂未确定项目法人的,前期工作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推进,待项目法人确定后移交。
项目法人是重点项目建设的责任主体,负责项目申报、前期工作推进、投资计划落实、建设组织实施等工作。
各项目法人要积极对接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主动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各种问题。
同时,在全区上下各级各部门和相关单位的支持配合下进一步完善-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人马、一抓到底”的重点项目推进制度,全力推进重点项目落地投产。
乌鲁木齐经开区(头屯河区)园区体制机制改革
乌鲁木齐经开区(头屯河区)园区体制机制改革一、经开区(头屯河区)现有园区情况目前,经开区(头屯河区)已成为“一区多园”多功能综合性产城融合发展区域,辖区已有十余个专业化园区,包括:综合保税区、国际陆港区、兵地合作区、新疆软件园、天山云产业园、电商产业园、丝绸之路旅游集散中心、国际纺织品服装商贸中心、头屯河工业园、维泰小微企业园、大学科技留创园等。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一)积极推进园区整合发展。
通过整合原有的铁路国际物流园、西站片区、北站片区、八钢物流中心等,建立乌鲁木齐国际陆港区,并成立乌鲁木齐国际陆港区发展促进办公室。
规划布局包括:四场站、四中心、四园区,其中四场站为乌鲁木齐火车西站、火车北站、三坪中心站、国际机场;四中心为多式联运海关监管中心、保税物流中心(B型)、中欧班列新疆集结中心、铁路国际快件中心;四园区为综合保税区、北站商贸物流产业区、空港物流服务产业区、铁路西站口岸服务产业区。
通过园区整合,实现各园区协调协同发展。
(二)创新管理机构设置。
经开区(头屯河区)针对重点园区、重大项目采取设立开发办模式。
于2013年研究成立了“1+8”功能园区办,即一个综合协调办公室及8个相关功能园区开发建设办公室,负责各功能园区日常工作,并根据园区发展的情况进行调整。
如白鸟湖新区开发办、小微企业园开发办、物流园区开发办、天山云园区开发办、国际纺织品服装商贸中心开发办等。
(三)主动转变管理服务模式。
一是积极推进中小企业服务运营平台建设。
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模式,由经开区(头屯河区)经发委负责指导运营,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提供技术支持及运营维护。
通过政府扶持平台,平台服务中小企业发展的模式,将平台打造成为政府与中小企业沟通的桥梁和第三方服务机构拓展业务的载体。
二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创新行政审批服务方式,推行“一个窗口对外、一条龙服务”;全面实施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压缩审批时限;对国家明确的企业项目核准前置条件只保留规划选址、用地预审2项,仅针对少数重大项目将环评作为前置条件。
区项目建设实行“十个一”工作机制的调查与思考
区项目建设实行“十个一”工作机制的调查与思考用好机制营造发展好环境xx区项目建设实行“十个一”工作机制的调查与思考xx区在推进区域经济发展过程中,大力营造发展环境,切实提高了招商引资的吸引力和竞争力。
去年以来引进的230多个项目,顺利地落地生根,欧凯机械、豫龙水泥、宏润冷冻等一批投资5000万元的大项目,经过紧锣密鼓的建设已先后投产。
引资项目建设如此顺利推进,主要得益于我们大力实行了“十个一”工作机制。
一、主要做法1、“一班人”服务。
从规划、国土资源、建设、环保、工商、技术监督、国税、地税、发改委等部门各抽调一人,组成相对固定的“一班人”,并全部到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工作。
项目引来后,由招商办根据项目性质、特点和项目大小、难易程度,拿出具体实施意见,指定一名处级干部为牵头人、一名科级干部为责任人,明确一个责任单位,把项目移交到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由“一班人”对项目立项、开工、建设和生产经营提供全程服务,负责办理项目各项的手续。
2、“一费制”包死。
项目从立项、征地到开工建设等手续办理的各项费用,由招商办会同各相关职能部门,根据项目的性质、规模等,实行所有办理费用一次性收取,再进行内部分配;对建设和生产经营中的各项地方收费,由区纪委、监察局会同财政、物价、审计等部门对有关部门行政审批和收费项目统一清理和审定后,由财政局一次性收取,再根据收费比例和额度分配到有关单位。
3、“一扇门”办结。
对项目需要办理的各种手续,实行集中在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办理,对于区内办理的所有手续,按工业、商业和建设方面流程办理,需市直部门办理的手续,由“一班人”紧跟协调办理。
城建规划管理部门对投资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许可证”的审批和证书发放,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
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投资项目用地,7个工作日内完成用地项目审核,12个工作日内完成土地面积测量和土地价格评估。
卫生防疫管理部门对一般预防性卫生监督的审批和环保部门对中、小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批复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
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鹰潭市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鹰潭市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9.14•【字号】鹰府办字〔2019〕136号•【施行日期】2019.09.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鹰潭市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区(市)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信江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鹰潭市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9月14日鹰潭市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打造“四最”营商环境、推进“五型”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和《江西省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赣府厅字〔2019〕42号)及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鹰潭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试行)》(鹰办发〔2019〕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省委、省政府关于打造政策最优、成本最低、服务最好、办事最快的“四最”营商环境和推进忠诚型、创新型、担当型、服务型、过硬型的“五型”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以更好更快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为导向,加大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力度,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统一审批流程,统一信息数据平台,统一审批管理体系,统一监管方式,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四统一”。
关于开发园区重大项目推进下一步工作的汇报
关于开发园区重大项目推进下一步工作的汇报2024年,我区将按照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全年目标,全力攻坚重大项目,确保一季度完成亿元以上项目xx个,全年完成亿元以上项目xx个,加快推动项目落地开工、投产达效,形成更多的经济增长点。
一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
强化挂钩服务制度。
按照“一个项目、一位班子成员、一抓到底”的挂钩服务机制,将重大项目分包到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任务到人、通报到人、考核到人,全周期、全过程跟踪服务,不断推动项目建设进度,确保重大项目一季度进场施工。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强化与各部门联动配合,根据工作需要召开联席会议,分析研判项目存在的问题,打通部门之间、区域之间工作沟通壁垒,及时化解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难点、堵点,形成推动项目建设的强大合力。
落实督查通报制度。
按照“周督查、旬会办、月通报”的工作机制,建立完善整改台账,逐一整改销号,进一步推动项目压茬建设、提质增效,着力打通项目建设到投产“最后一公里”,确保一批重大项目竣工投产。
二是进一步加强要素保障。
积极做好施工需求保障。
与业主方、施工方做好建材、用工、水电气等项目施工需求保障,加强协调调度服务,在做好安全的前提下,加快项目施工建设进度。
积极探寻容缺办理模式。
针对征地类项目,与自规局做好对接沟通,探寻“拿地即开工”等容缺办理模式,开辟绿色通道,为重大项目加快建设保驾护航。
积极搭建银企沟通平台。
定期组织召开重点项目政银企对接会,将各级部门的贴息补助、留抵退税等金融政策第一时间传达到企业家,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面对面帮助解决项目融资需求,推动项目加快建设。
三是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
加快协调手续办理。
围绕营业执照、立项备案、土地、规划、环评、安评等项目手续办理审批流程,不断完善《项目落户手续办理指南》,对前期手续办理事项进行再细化,安排专员跟踪服务,全程帮办代办各类审批手续。
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建立“无事不扰、随叫随到、说到做到、服务周到”工作机制,为重大产业项目量身定制园区,确保企业“拎机入住”,全力打造服务效能高效、投资环境最优的营商环境。
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市招商引资重大项目推进工作机制的意见
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市招商引资重大项目推进工作机制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濮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字号】濮政[2010]7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市招商引资重大项目推进工作机制的意见(濮政〔2010〕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大招商工作会议及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全市招商引资工作,以招商引资促进大项目建设,以大项目带动经济发展,特建立全市招商引资重大项目推进工作机制,包括责任推进机制、项目协调机制和跟踪督查机制,对招商引资重大项目从引进投资者、推进项目落地、协调项目建设、帮助项目经营各个环节提供全程服务,对全市项目推进工作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定期督查考核。
第一章责任推进机制第一条建立全市招商引资重大项目责任推进机制。
对引进境内外资金纳入全市目标考核体系,明确责任,分级负责,进一步加大重大项目推进力度,促进重大项目的顺利实施。
第二条实行重大项目总协调人制度。
原则上投资额在5亿元以上的项目由项目落地县(区)党政一把手负责协调;1-5亿元的项目由各县(区)主管领导负责协调(如投资额达不到1-5亿元,但属于县(区)最大项目的,仍由县(区)党政一把手负责协调),招商引资5亿元以上项目由市级领导担任总协调人。
第三条实行重大项目推进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制度。
对每一个重大项目,确定的相关市直部门和所在县(区)政府为项目责任单位,相关市直部门主要领导、项目所在县(区)领导为项目责任人。
项目责任单位和项目责任人应当明确项目推进的阶段性目标和总体目标,定时间、定责任,全面推进投资者的引进、项目签约、进资,开工建设、竣工投产。
第四条总协调人负责全面协调重大项目的推进及落实。
项目责任单位对项目推进工作具体负责,明确专人抓好落实。
项目责任人要随时掌握项目进展的动态变化,与市直有关部门保持经常联系,及时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定期向总协调人报告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园区工作制度
工业园区基本工作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园区工程建设管理、内部财务管理和征供地管理,规范园区运作,强化监管,促使园区依法履行职责,推进园区开发建设,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工业园区基本工作制度园区领导协调小组为园区筹建领导小组派出机构,受市委、市政府委托,负责监督、管理、指导园区的工作,组织督促园区筹建处(或管委会,下同)执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决定,落实园区建设的重要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园区建设中碰到的自身难以解决的困难与问题,并负责将涉及园区建设的重大事项、重大决策、重大问题及时提交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
园区筹建处受市政府委托,在园区领导协调小组的监督、管理指导下,行使部分区级经济管理权限,对园区的建设发展负直接责任,负责处理园区的日常工作事务,组织编制工业园区建设规划,制订园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计划,编报园区财务收支预算等,经园区领导协调小组审查、审核,并报市政府研究批准后组织实施;定期向市政府做园区规划、基础设施建设计划、财务收支等执行情况的专题报告;组织实施工业园区各类基础设施、配套设施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对工业园区项目立项、技术市场、对外经贸、招商引资、发展计划、劳动人事、环境保护等工作进行审核、管理、报批等行政事务;建立和完善工业园区社会支撑服务体系。
园区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为园区筹建处直属的国有企业,应全面履行《公司法》规定,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公司董事会执行园区筹建处的决定,具体负责园区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受园区筹建处委托,全权对外签订建设项目合同等,按每季度向园区筹建处报告工作;制定公司的经营计划;上交公司的国有资产受益;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并报园区筹建处审定。
同时,公司应接受园区领导协调小组、财政、审计、监察、国资等部门的业务指导和行业职能监督,实行政务公开制度。
(一)工程建设管理制度1、工业园区内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在园区总体建设规划的框架下,园区筹建处编制建设理由、地点、规模、投资额、资金来源等内容的年度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报园区领导协调小组研究,经市政府批准后,按有关建设程序组织实施。
《开标区管理制度》
《开标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开标区的管理行为,保障招标项目的公平、公正、公开,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开标区是指为了进行招标活动而设立的开标工作场所。
第三条开标区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在开标区工作的人员。
第四条开标区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高效的原则。
第五条开标区管理应遵循依法行事的原则,做到合法合规。
第六条开标区管理应做到信息安全、保密,避免信息泄露。
第二章开标区设立第七条开标区应设立在招标活动地点的相应场所,确保工作环境安全、舒适。
第八条开标区应配备必要的设备和工具,如电脑、打印机、投影仪等。
第九条开标区应设立相应区域,包括审标区、监督区等。
第十条开标区应配备专业人员,确保开标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开标区应设立安全出口,保障人员的安全。
第三章开标区管理第十二条开标区应制定详细的管理方案,确保开标活动的有序进行。
第十三条开标区应指定专人负责开标活动的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开标区应做好开标活动前的准备工作,包括场地布置、设备检查等。
第十五条开标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准备相应的开标资料。
第十六条开标区管理人员应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确保其完整和合规。
第十七条开标区管理人员应保障开标活动的公开透明,防止不当干预。
第十八条开标区管理人员应保障信息的安全,避免泄露。
第四章开标区工作流程第十九条开标前,管理人员应核实参与开标的人员身份信息,确保人员合法参与。
第二十条开标活动开始前,应在开标区内播放开标规则和注意事项。
第二十一条开标区管理人员应开启录音录像设备,保留开标全程的记录。
第二十二条开标区管理人员应按照开标流程,逐份审查投标文件,确保准确无误。
第二十三条开标区管理人员应及时记录开标情况,准确记录评标结果。
第二十四条开标活动结束后,管理人员应做好开标区的清理工作,保证安全、整洁。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二十五条对开标区的管理工作,相关部门应加强监督检查。
第二十六条监督检查人员应随机抽查开标活动,确保其公正、公开。
开发区日常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开发区日常管理,确保开发区安全、有序、高效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开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开发区内的所有企业、单位、个人及其活动。
第三条开发区日常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行政,公开透明;(二)权责分明,高效务实;(三)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四)服务至上,以人为本。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负责开发区日常管理工作,设立以下管理机构:(一)办公室:负责协调、督促各部门履行职责,处理日常事务;(二)规划建设局:负责开发区规划、建设、土地、环保等工作;(三)经济发展局:负责开发区招商引资、企业服务、产业发展等工作;(四)社会事业局:负责开发区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工作;(五)安监局:负责开发区安全生产、消防、应急管理等工作;(六)公安局:负责开发区治安、交通、户籍等工作;(七)综合执法局:负责开发区城市管理、环境保护、市场监管等工作;(八)其他相关部门:根据开发区实际情况设立。
第五条各管理机构的职责如下:(一)办公室:1. 负责管委会会议的组织和文件起草;2. 负责开发区日常工作的协调、督促;3. 负责开发区宣传、信息发布等工作。
(二)规划建设局:1. 负责开发区规划编制、审查和实施;2. 负责开发区土地征用、储备、供应等工作;3. 负责开发区建设项目审批、监管和验收;4. 负责开发区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等工作。
(三)经济发展局:1. 负责开发区招商引资、项目落地、企业服务等工作;2. 负责开发区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升级等工作;3. 负责开发区科技创新、人才引进等工作;4. 负责开发区统计、审计、评估等工作。
(四)社会事业局:1. 负责开发区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工作;2. 负责开发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运营和管理;3. 负责开发区居民社会保障、福利等工作。
(五)安监局:1. 负责开发区安全生产、消防、应急管理等工作;2. 负责开发区企业安全生产监管、隐患排查和整改;3. 负责开发区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
黄冈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冈产业园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黄冈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冈产业园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11.13•【字号】黄政办发〔2015〕55号•【施行日期】2015.11.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黄冈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冈产业园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高新区管委会、黄冈白潭湖片区筹建委员会,市政府各部门:《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冈产业园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2015年11月13日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冈产业园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黄冈市人民政府合作共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冈产业园实施细则》(武经开发〔2015〕16号)、《市编委关于设立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冈产业园管委会的通知》(黄机编〔2015〕2号)精神,设立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冈产业园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园区管委会),与市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为市政府办公室管理的正县级机构。
一、主要职责(一)在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黄冈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对园区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
(二)参与制定园区分区规划、控制性详规及城市设计,负责制定园区专项规划与修建性规划。
负责制定园区基本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园区土地征收、土地储备工作。
(三)依法管理产业园财政、税务和国有资产。
(四)拟订园区经济社会发展、产业导向政策,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园区内经济运行情况。
(五)负责园区招商引资工作,开展各类对外招商、投资咨询、投资环境说明和项目谈判等活动,以及招商网络建设。
负责组织协调省市重大项目调度推进工作,负责项目落地、开工、投产和达产等服务工作。
推进经开区实施方案
推进经开区实施方案为了推进经开区的发展,制定并实施有效的方案至关重要。
经开区作为一个重要的经济发展区域,需要有针对性的方案来指导和推动其发展。
在制定推进经开区实施方案时,需要充分考虑区域的特点和发展需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以实现经开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
首先,推进经开区实施方案需要充分调研和分析经开区的发展现状和问题。
只有深入了解经开区的经济结构、产业布局、人才资源、环境状况等方面的情况,才能有针对性地制定推进方案。
通过调研和分析,可以找出经开区发展中存在的瓶颈和问题,为制定方案提供依据。
其次,制定推进经开区实施方案需要明确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
经开区的发展目标应该是符合国家和地方的发展战略,同时也要充分考虑到经开区自身的实际情况。
在确定发展目标的基础上,需要明确推进方案的重点任务,即要突出解决经开区发展中的关键问题,推动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
然后,推进经开区实施方案需要充分考虑政策支持和资源保障。
政策支持是推动经开区发展的重要保障,需要制定相关的支持政策,为经开区的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和保障。
同时,还需要充分考虑资源保障的问题,包括资金、人才、技术等方面的保障,确保推进方案的顺利实施。
最后,推进经开区实施方案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督和评估机制。
制定好的方案需要有有效的监督和评估机制来保证其实施效果。
只有通过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调整方案,才能确保推进经开区实施方案的顺利实施和取得预期效果。
总之,推进经开区实施方案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全面考虑各方面的因素,确保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只有通过科学的方案制定和有效的实施,才能推动经开区的持续健康发展,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进步。
希望相关部门和单位能够认真贯彻落实推进经开区实施方案,为经开区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
昌吉国家高新区招商引资项目推进实施管理办法(新2)
昌吉国家高新区招商引资项目推进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快昌吉高新区招商引资项目推进建设步伐,促进招商引资工作健康快速发展,根据高新区管委会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成立招商引资项目推进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是高新区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建设、投产、服务等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负责协调解决高新区招商引资推进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第二条领导小组由任组长、任副组长,各职能部门领导为成员。
根据工作需要,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商投资服务中心。
第三条由督查室负责对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未完成手续办理的部门由高新区管委会进行通报。
遇到无法解决的问题,由招商投资服务中心负责汇总上报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第四条领导小组职责:(一)定期研究项目落地、推进以及政策兑现等有关项目推进方面的问题。
(二)定期召开招商引资项目推进会,适时召开项目推进协调会。
(三)研究制定项目推进奖惩办法和激励机制。
(四)讨论、研究项目推进工作中的其他问题。
第五条健全项目落地机制:投资协议签定后,高新区产业、环保、国土、规划、建设、安监、市政中心等行政审批部门依法按权限和时限落实各项审批和上报工作。
投资方要按照投资协议书约定的项目落地开工及建成投产时间倒排工期表,安排好项目的设计、报批、建设、投产等进度计划,并认真实施,及时向招商投资服务中心及相关部门报送工程形象进度、投资完成情况、资金到位情况等项目进展信息。
第六条完善项目建成后竣工验收制度,整个建设项目已按设计要求全部建设完成,并已符合竣工验收标准,项目业主根据相关行业要求组织各相关部门竣工验收,主要验收内容包括项目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强度、效益分析等。
第七条投资协议签定后,如项目内容需要调整、项目投资主体发生变更、生产工艺及产品方案发生重大变更的,必须重新报领导小组决策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八条深入推行“四个一”项目推进机制,即一个重点项目、一个高新区领导牵头、一个部门负责、一套方案管理,加强项目的推进服务和监管工作。
自由贸易区开发管理制度
自由贸易区开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和管理自由贸易区开发工作,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和管理水平,加强对自由贸易区的开发和利用,订立本规章制度。
本规章制度的订立依据《企业法》《自由贸易区开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内部管理的需要。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全部涉及自由贸易区开发工作的部门和员工。
第二章自由贸易区开发的管理第三条自由贸易区开发计划1.企业应定期订立自由贸易区开发计划,包含开发方向、目标、任务等内容。
2.自由贸易区开发计划应与企业的发展战略和市场需求相适应,经上级部门审核通过后执行。
第四条自由贸易区开发项目管理1.企业应对自由贸易区开发项目进行合理的选择和筛选,确保项目的可行性和经济效益。
2.自由贸易区开发项目应经过专业评估和论证,并依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申报、批准和实施。
3.自由贸易区开发项目的进度、质量、本钱等进行监测和掌控,及时报告相关情况。
第五条自由贸易区开发资源管理1.企业应合理配置自由贸易区开发资源,确保资源的有效利用和保护。
2.自由贸易区开发资源包含土地、劳动力、资金等,应依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使用和报废。
3.自由贸易区开发资源的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要求。
第三章自由贸易区开发的监督和评估第六条自由贸易区开发的监督1.上级部门对企业自由贸易区开发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
2.企业内部应建立健全自由贸易区开发的监督机制,确保开发工作的合规和规范进行。
第七条自由贸易区开发的评估1.企业应定期对自由贸易区开发工作进行评估,包含项目的实施情况、成绩的达成情况等。
2.自由贸易区开发评估应依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评估结果作为改进管理的依据。
第八条自由贸易区开发的报表和统计1.企业应及时编制自由贸易区开发工作的报表和统计数据,包含项目进展情况、经济效益等。
2.报表和统计数据应准确、真实,及时报送相关部门。
第四章自由贸易区开发的奖惩和激励第九条自由贸易区开发的嘉奖1.企业应对在自由贸易区开发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部门和个人予以嘉奖,鼓舞他们做出更大的贡献。
关于创新工作机制推进重大项目的实施方案
关于创新工作机制推进重大项目的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全市重大项目推进工作会议精神,着力抓好“产业发展,城镇建设,民生改善”的战略重点,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推进我县重大项目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意见。
一、建立重大项目统筹调度工作机制(一)建立重大项目问题定期收集机制。
健全重点项目实施情况的信息收集、汇总、反馈制度,继续深入实施“一挂一”的项目县级领导联系制、“一包一”的项目部门责任制和“一联一”的项目秘书服务制。
由县重点项目办牵头,适时收集项目实施进度,了解企业在建设、生产、营销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制定项目分布地图,及时反馈,为项目例会研究决策提供第一手真实情况。
(二)建立重大项目问题例会研究机制。
每月召开重点项目工作例会,研究制定和落实推进重点项目的政策举措,制定项目工作考核办法,明确联系领导、责任部门、项目秘书的工作责任,总结通报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具体工作由县发展改革局牵头负责。
(三)建立重大项目现场督办推动机制。
县委、县政府每季度举办一次全体县级领导干部参加的现场督办推进会,由联系项目的县级领导现场汇报,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当场点评,比进度,看形象,赛工作,形成推动项目建设的强大合力。
强化重大项目宣传工作,立体化、多层次、广覆盖地宣传,营造推进项目的强大声势。
(四)建立重大项目投资统计联动机制。
研究完善项目投资统计管理办法,明确部门职责,完善报送程序,优化审批环节,严格审核把关,形成高效联动会办、联审工作机制。
由县统计局牵头负责,有关单位配合,按照分工不推、不拖、不等地做好工作,确保固定资产及时如实统计入库。
二、完善产业园区共建共管共享工作机制(一)完善产业园区共建机制。
经济开发区和XX、XX、XX工业城(以下简称“一区三城”)管委会的道路、排水、排污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经营性标准厂房、污水处理厂、收费制学校等部分经营性公益建设,制定优惠政策,引进合作伙伴,按照BT或BOT模式共建。
某区重大项目协调调度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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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和区直部门也要落实责任,对重大项目实施过程跟踪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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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
一段一问效:各乡镇场、街办、园区、区直各有关部门应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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绕项目,按照要求,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做好项目跟踪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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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工作,要落实“四定两保”责任制。协调责任单位要对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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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阶段工作情况进行督促问效。同时,建立项目进展报告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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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各乡镇场、街办、园区、区直各部门、项目业主单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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握情况,客观公正地反映和处理问题,防止以偏概全,杜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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弄虚作假。
4、依法依纪原则。遵守党纪政纪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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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依法办事。 麸
三、问效方式 麂
1、 核 查 。 通过 对 项 目投 资 单 位了 解 和项 目 现场 考查 , 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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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或责任人的实际落实情况。 雾
2、督促。通过电话催办、发督办单等,督促项目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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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月一会审:每月协调责任单位应对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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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的共性问题进行分类、汇总,统一会审、协调。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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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区政府协调解决。 ǔ
一季一督查:协调责任单位会同区政府办对领导小组每月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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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调度会议及会 审会议决定事项贯彻执行情 况进行跟踪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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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并以区政府办公室名义进行通报。相关乡镇场、街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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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部门的信息资源,掌握项目动态,为科学决策提供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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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特制定本制度: 毒
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项目常态化管理工作机制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项目常态化管理工作机制的意见为加快形成“谋划一批、签约一批、开工一批、投产一批、增资一批”(以下简称“五个一批”)的滚动发展态势,打好扩大有效投资组合拳,优化投资结构,提高质量效益,增强发展的可持续性,强化“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的有力支撑,现就进一步建立健全项目常态化管理工作机制提出如下意见:一、加强项目谋划生成(一)突出谋划导向。
按照强基础、补短板、惠民生的要求,坚持长中短项目统筹、大中小项目配套、政民外项目齐抓,既要重视谋划关系发展全局、长远后劲的项目和投资量大、建设周期长的项目,也要注重谋划投资周期短、见效快的项目。
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在考虑项目投资规模、税收贡献、就业人数的同时,更加注重生态环保要求,强化集约、节能、低碳的生态环保标准。
坚持全省一盘棋,加强统筹规划,通过中长期规划、专项规划、重点区域开发布局规划、重点产业集群规划等研究编制,优化项目布局,提高产业集中度。
(二)拓展谋划思路。
全方位拓展思路,提升眼界,提高项目策划生成的水平。
善于对接国家和省里出台的投资政策、产业政策、扶持政策,适应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发展趋势,有针对性地策划生成项目;围绕增资扩产、延伸产业链,培育产业群,在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传统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重点领域,促成一批填平补齐上下游产品的项目和高端先进的项目;在开发和保护并重的前提下,把资源优势转化为具体项目,建设好资源共享的公用设施项目;立足区位条件、特色产业,深挖潜力,“无中生有”“借船出海”,推出一批大项目好项目。
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积极借助科研院所、高等学校、新型智库等第三方机构,创新项目策划渠道和策划方式。
(三)完善充实项目库。
建立健全包含谋划项目、签约项目、开工项目、投产项目、增资项目的省、设区市、县(市、区)三级项目库。
对入库储备项目实行动态跟踪管理,落实项目增补和退出机制。
列入项目库的项目规模标准,由各级根据需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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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项目推进工作制度
经开区项目推进工作制度
各处、办、局,各村,各企事业单位:
为强化协调服务,提高工作效率,加快招商引资成果转化,经研究,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领导挂钩制
1.对投入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由区指定一名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挂钩。
2.领导干部挂钩要贯穿项目前期洽谈、开工建设、投产达效的全过程。
3.挂钩领导要及时掌握重大项目推进动态,督促有关责任单位做好项目建设的服务工作,确保项目建设有序推进。
二、驻点推进制
1.凡在本区落户的项目,由项目推进组统一安排专人驻点服务。
2.按照投资协议的要求,与投资者共同商定项目建设的序时进度表。
3.驻点人员每日必须到施工现场,进行实地走访,了解掌握项目建设情况,督促业主和施工队按序时推进项目建设。
对遇到的矛盾和困难,当场能办结的要给予办理,对需要协调解决的要及时汇报项目推进组负责人。
4.建立项目推进工作台账,按时做好工作日记。
三、每周调度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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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项目推进组组长牵头,每周一上午召开一次项目建设情况通报会,督查项目实施进度。
2.驻点人员汇报本项目的进展情况及项目建设中需要协调解决的矛盾和问题。
3.汇总上报需经管委会协调会办的项目建设事宜,部署安排下一阶段项目推进工作。
四、集中会办制
1.由区主要负责人主持,每半月召开一次招商引资组、项目推进组、园区建设组等负责人参加的会议,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困难,会办有关重大事项。
2.属于开发区层面可以解决的事项,分解目标任务,落实推进责任,明确办结时间。
3.对开发区自身权限能力下不能解决的、需要提交市级层面推进协调的有关事项,研究推进措施,积极协调市级有关部门帮助解决。
五、限时办结制
1.实行招商引资项目全程代办,为投资者提供相关政策咨询服务;根据投资者的要求,为其办理相关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手续。
2.投资建设项目涉及办理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手续的,驻点人员应当及时提供材料清单,告知投资者所需要的相关材料。
3.对属于本区办理的相关手续,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应当在投资者备齐相关手续后,三个工作日内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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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需要协调市级层面联合办结、上报办理、转项办理的相关手续,应当在投资者备齐相关手续后,督促协调有关部门按照承诺时间限时办结。
5.投资者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复杂问题或特殊情况的,驻点人员应当及时报告项目推进组负责人予以协调处理和督办。
六、项目履约制
1.依据开发区和投资业主双方用地协议约定,本着公正、公平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对业主投资的竣工项目固定资产及附属设施等进行综合考核评算。
2.采取一看二查三核实的方式,对业主投资的固定资产等财产进行现场察看,票据(合同)实物核查,全面评算汇总统计。
3.投资业主需严格履行协议约定,对业主投资额达不到协议约定的,依据协议约定实行土地价格调整或按会办意见执行。
4.新办项目土地证、房产证等手续办结后,暂由开发区项目推进组保管,在项目达到协议约定条件、结清所有款项后及时发放。
七、一岗双责制
1.全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都要立足各自工作职能,积极主动地做好项目建设服务工作。
2.项目推进组是项目建设的第一责任单位,全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在项目推进组的统一协调下,及时做好项目建设的各项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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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凡项目推进涉及到的相关条线单位和个人,既要做好本职工作,又要对所涉及的项目建设事项直接负责。
八、责任追究制
1.实行单位一把手包保责任制。
各单位部门负责人对本单位投资服务工作总负责,对因办事不力、推诿扯皮而造成严重后果的,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要追究单位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2.区纪检监察室负责全区投资服务工作的效能监察,对因工作不力、造成后果的单位部门和个人要从严查处。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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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S
谢谢您的阅览
仅供参考
第 6 页共 6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