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干货之股票承销费,从溢价发行中扣除,是否可以进行增值税的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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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ps】本文由梁志飞老师精心编辑整理,学知识,要抓紧!会计实务-股票承销费,从溢价发行中扣除,是否可以

进行增值税的抵扣

咨询个问题,企业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15年12月给证券公司交了保荐费前期费用,今年9月份收到了募集资金,保荐费承销费信息披露费等从募集资金总额中直接扣除,开具了6个点的专票,企业会计核算计入资本公积科目,这个进项税可以抵扣吗?依照会计核算的处理规范,相应的会计处理如下:

上市公司在发行权益性证券过程中发生的各种交易费用及其他费用,应如何进行会计核算?

解答:上市公司为发行权益性证券发生的承销费、保荐费、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应自所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发行收入中扣减,在权益性证券发行有溢价的情况下,自溢价收入中扣除,在权益性证券发行无溢价或溢价金额不足以扣减的情况下,应当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发行权益性证券过程中发行的广告费、路演及财经公关费、上市酒会费等其他费用应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单就这个问题,就有如下的理解了:

(1)与应税收入无关,不让抵扣

这个主要是认为,你看啊,企业所得税税前都不让扣除,这不是与收入无关吗?那这就误解了税的边界,企业所得税的规定本身是视为融资的组合来看的,从资本公积中抵减掉,也是一种核算理念,不代表是一种违法的表现行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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