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项目奖罚实施细则
工程建设奖罚分明方案模板
工程建设奖罚分明方案模板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工程建设的行为,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和效率,保障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制定工程建设奖罚分明方案。
本方案适用于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包括建筑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能源工程等。
方案内容包括奖励和惩罚的具体实施细则及程序。
第二章奖励1.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奖励(1)在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者,可获得项目奖金,并获得荣誉证书。
(2)获得国家或地方相关奖项的工程建设项目,可获得一定规模的奖金或税收优惠。
(3)在工程建设项目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团队,可以获得一定数量的奖金或奖品。
2.工程建设项目安全奖励(1)在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管理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者,可获得项目奖金,并获得荣誉证书。
(2)在工程建设项目中未发生事故的,可获得一定规模的奖金或奖品。
(3)获得国家或地方相关安全奖项的工程建设项目,可获得一定数量的奖金或税收优惠。
3.工程建设项目进度奖励(1)工程建设项目提前完成或按期完成者,可获得项目奖金,并获得荣誉证书。
(2)在工程建设项目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团队,可以获得一定数量的奖金或奖品。
(3)获得国家或地方关于进度管理的奖项的工程建设项目,可获得一定数量的奖金或税收优惠。
4.其他方面奖励(1)在工程建设项目中出现了创新技术或经验者,可以获得技术创新奖金和荣誉证书。
(2)在工程建设项目中承担社会责任,对环境和社会产生积极影响者,可以获得社会责任奖励。
(3)在工程建设项目中表现突出的监理单位或设计单位,可以获得一定数量的奖金或奖品。
第三章惩罚1.工程建设项目质量惩罚(1)在工程建设项目中发生质量事故者,将被处以严重的罚款,并在一定时间内限制其参与其他工程建设项目。
(2)工程建设项目中质量管理不到位导致质量问题者,将被责令整改,并处以相应的罚款。
(3)工程建设项目质量问题造成后果严重者,将被列入不良行为名单,并受到相应的处罚。
2.工程建设项目安全惩罚(1)在工程建设项目中发生安全事故者,将被处以严重的罚款,并限制其参与其他工程建设项目。
工程管理奖罚实施细则
一、目的为了加强工程管理,提高工程质量,规范施工行为,确保施工安全,激发员工积极性,特制定本奖罚实施细则。
二、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包括在建项目、停工项目以及未来新开工项目。
三、奖罚原则1. 奖罚分明,奖优罚劣,公平、公正、公开。
2. 奖励与惩罚相结合,以奖为主,罚为辅。
3. 奖励与实际贡献挂钩,惩罚与违规行为对应。
四、奖励办法1. 对在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团队,给予物质奖励和荣誉称号。
2. 对在技术创新、管理创新、节能减排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个人或团队,给予专项奖励。
3. 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对项目产生积极影响的个人,给予奖励。
4. 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并纠正他人违规行为,对项目安全、质量、进度等方面产生积极影响的个人,给予奖励。
五、惩罚办法1. 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工程管理规范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2. 对工程质量不合格、进度滞后、安全措施不到位等问题的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罚款等处罚。
3. 对因个人原因导致工程安全事故的,根据事故等级和责任大小,给予罚款、降职、解聘等处罚。
4. 对在工程管理过程中,存在徇私舞弊、贪污受贿等违法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六、奖罚程序1. 奖励程序:(1)个人或团队提出申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奖励意见。
(3)公司领导审批,决定奖励事宜。
2. 惩罚程序:(1)发现违规行为,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
(2)根据调查结果,提出处罚意见。
(3)公司领导审批,决定处罚事宜。
七、附则1. 本细则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如与本细则相抵触的,以本细则为准。
3. 本细则的修改、废止,由公司领导批准。
工程质量奖罚实施细则
工程质量奖罚实施细则一、引言为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督和检查,采取奖罚措施对工程项目进行有效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要求,特制定本工程质量奖罚实施细则。
二、目的本实施细则的目的是建立健全工程质量奖罚制度,明确相关责任和奖罚措施,促使各参与方重视工程质量,并通过奖励高质量工程和惩罚质量违规行为,推动工程质量的稳步提升。
三、适用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所有工程项目,包括土木工程、建筑工程、交通工程等。
四、工程质量奖励措施1. 工程质量奖励评定标准(1)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且无任何质量隐患。
(2)工程质量按时、按质竣工,取得使用权。
(3)工程施工过程中实施了创新技术和先进管理,取得显著成效。
(4)工程质量达到了国家和行业的先进水平,对行业有积极影响。
2. 工程质量奖励的方式和形式(1)表彰奖励:对工程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等给予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2)业绩考核:将工程项目的质量表现纳入业绩考核体系,与奖金挂钩。
(3)技术培训:对取得工程质量奖励的项目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提升其专业水平。
五、工程质量惩罚措施1. 工程质量惩罚评定标准(1)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标准,存在质量隐患,需进行整改。
(2)工程质量未按时、未按质竣工,导致项目延期或无法使用。
(3)工程质量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对周边环境和人员生命财产造成威胁。
(4)工程质量远低于国家和行业的标准要求,对于行业发展产生负面影响。
2. 工程质量惩罚的方式和形式(1)责任追究:对工程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等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给予相应的处罚。
(2)项目资质限制: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相关单位限制其参与相关工程项目的资质申请。
(3)经济处罚:对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的项目进行罚款,罚款金额根据质量问题的严重程度确定。
六、奖罚审核和评定机制1. 奖罚审核和评定机构(1)工程质量奖罚审核和评定机构由相关行业协会和监管部门组成。
建筑施工工程安全奖罚制度
建筑施工工程安全奖罚制度
一、总则
1. 本奖罚制度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适用于本工程项目全体参
与人员。
2. 安全生产奖惩遵循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教育为目的,以预防为
重点。
二、安全奖励措施
1. 对于在安全生产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团队,将给予表彰和奖金奖励。
2. 发现并及时上报重大安全隐患,有效避免事故发生的员工,将给予物质奖励或荣誉证书。
3. 积极参与安全知识培训,考试成绩优异者,可给予小额奖金或其他形式的鼓励。
4. 对于创新提出安全改进措施,经实施后效果显著的员工,给予一次性奖金或晋升机会。
三、安全惩罚措施
1. 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安全事故的,根据事故严重程度给予警告、罚款、停职检查或
解雇等处分。
2. 未按规定使用安全防护用品,或擅自拆除安全防护设施的,给予罚款或警告。
3. 对于故意隐瞒事故隐患,或者迟报、漏报安全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4. 未经授权擅自改动施工方案,导致安全隐患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并给予经济处罚。
四、奖惩程序
1. 安全奖励由项目经理或安全负责人提名,经评审小组审核通过后实施。
2. 安全惩罚由安全管理部门提出,经过调查核实后,报项目经理审批执行。
3. 对于奖惩结果,应在工地范围内公示,接受全体员工监督。
五、附则
1. 本奖罚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项目管理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更新,将及时通知全体员工,并做好相应的培训工作。
建设工程系列奖励与处罚实施细则
建设工程系列奖励与处罚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地提升项目管理品质、实现精品名牌战略,完成项目开工前策划所预定的各项目标和指标,提高全员的创优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国家、住建部、总公司、局及省、市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公司每年年初公司给各分公司下达管理目标,作为考核各分公司责任人的依据。
第三条项目在开工前,各分公司向项目经理部下达项目管理目标,作为考核项目经理部和项目经理的依据。
第四条项目在开工前,属公司直管项目由公司向项目经理部下达项目管理目标,作为考核项目经理部和项目经理的依据。
第五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司所有的施工项目。
第二章质量创优第六条工程质量奖励与处罚标准一、工程质量奖励标准注:1、省级优质工程为钱江杯、白玉兰杯、杨子杯等。
2、芙蓉杯和湖南省优按相应奖项的奖励标准的60%执行。
3、上海市级奖项同省级奖项、上海区级奖项同其它市级奖项。
4、同时获得多个质量奖项的,以获得最高质量奖项的奖励金额为准,不得累加。
二、工程质量处罚标准1、在《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中明确了项目质量获奖目标而未达到的,按奖励标准的50%处罚项目经理部、分公司。
三、工程质量奖罚分配范围1、公司、分公司总经理、主管技术的副总、技术质量管理部门及其他对工程质量和事故有直接责任的人员承担奖罚总金额的30%,公司10%、分公司20%。
2、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承担奖罚总金额的70%。
分配原则为:项目经理30%,项目技术负责人、生产副经理各占20%,专职质量工程师占10%,项目其他管理人员占20%。
四、项目施工过程中业主给予工程质量方面的现金奖罚,公司、分公司承担奖罚总金额的20%,项目部承担奖罚总金额80%。
第七条 QC活动奖励与处罚标准一、QC活动奖励标准二、QC活动处罚标准在《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中明确了项目QC获奖目标而未达到的,按奖励标准的50%处罚项目经理部、分公司及公司主管领导及部门。
三、QC活动奖罚分配范围QC活动小组成果撰写人占50%,小组其他成员50%。
工程项目管理奖罚制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和施工效率,确保工程按时、按质、按预算完成,特制定本奖罚制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市政工程、道路工程等。
第三条奖罚制细则的目的是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成本,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
第二章奖励制度第四条奖励分为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两种。
第五条物质奖励包括:1. 完成工程项目任务,工程质量达到预定标准的,给予一定的奖金;2. 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并实施,对项目有重大贡献的,给予奖金;3. 工程项目提前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给予奖金;4. 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规章制度,表现突出的,给予奖金。
第六条精神奖励包括:1. 评选优秀员工,给予荣誉称号;2. 在公司内部刊物、网站等媒体上进行宣传;3. 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培训、活动。
第三章罚则第七条罚则包括警告、罚款、降职、辞退等。
第八条罚款情形: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2. 工程质量不合格,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3. 工程项目进度滞后,影响工程整体进度,经公司领导批准的;4. 工程项目出现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
第九条降职、辞退情形:1. 情节严重,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的;2. 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经公司领导批准的;3. 工作态度消极,影响团队氛围,经公司领导批准的。
第四章奖罚程序第十条奖励程序:1. 员工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符合奖励条件的,由所在部门提出申请;2. 公司领导审批后,给予相应的奖励。
第十一条罚则程序:1. 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由所在部门进行调查核实;2. 根据调查结果,提出处罚意见,报公司领导审批;3. 公司领导批准后,对员工进行处罚。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细则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为准。
第十四条本细则的修订、废止由公司领导批准。
工程质量奖罚实施细则范本(2篇)
工程质量奖罚实施细则范本工程质量是对工程建设项目的执行过程和成果进行评价的一项重要指标。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的提高和有效管理,必须建立起科学合理的奖罚制度。
本文将提供一份工程质量奖罚实施细则的范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工程质量奖励制度1. 优质工程奖励优质工程奖励是对工程质量表现突出、达到预期要求以上的项目进行奖励。
通过评审专家的严格评选,对符合以下条件的项目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和荣誉表彰:(1) 工程质量满足设计要求,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2) 工程施工过程中实施了科学、合理的施工技术和管理措施;(3) 工程施工现场整洁、安全,无违章建设行为;(4) 工程交付后没有发生质量纠纷,用户满意度高。
2. 技术创新成果奖励技术创新成果奖励是对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采用了新技术、新材料或新工艺,提高了工程质量和进度的项目进行奖励。
通过专家评审,对符合以下条件的项目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和荣誉表彰:(1) 工程采用了先进的施工技术、新型材料或新工艺,提高了工程品质;(2) 工程采用的技术创新成果在同行业内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示范性;(3) 工程施工过程中能够有效解决技术难题,提高了项目的质量和效益。
3. 安全生产奖励安全生产奖励是对工程建设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有效保障工人安全、未发生安全事故的项目进行奖励。
通过安全事故率和安全管理措施的评估,对符合以下条件的项目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和荣誉表彰:(1) 工程施工期间未发生人员伤亡事故;(2) 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安全设施到位;(3) 工程施工中完成了相关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
二、工程质量惩罚制度1. 不良工程处罚对工程质量未达到设计要求、质量问题严重影响使用功能或存在安全隐患的项目进行处罚。
通过评审专家的严格评定,对符合以下条件的项目给予相应的处罚措施:(1) 工程质量未达到设计要求,与合同约定存在差异;(2) 工程质量存在重大缺陷,无法满足使用要求;(3) 工程质量问题导致相关法律法规被违反、用户投诉严重或发生质量事故。
工程质量奖罚实施细则范本
工程质量奖罚实施细则范本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管理,提高工程建设的质量,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改造、扩建等各类工程。
第三条:工程质量奖罚实施细则旨在通过奖励优质工程和处罚质量低劣工程,推动整个工程建设行业向向好向上发展。
第四条:对于工程质量优良、达到或超过设计要求的项目,可以根据以下情况给予奖励措施:(一)及时完工并交付使用;(二)工程质量达到或超过设计标准;(三)工程建设过程中采用创新技术或施工方法,提高工程质量;(四)施工过程中对环境保护有一定贡献;(五)其他符合工程施工管理规定的优秀表现。
第五条:工程质量奖励的具体形式包括:(一)奖励金或奖金;(二)荣誉称号;(三)表彰证书;(四)优先考虑在类似工程项目中承接任务等。
第六条:奖励的金额或形式由建设单位根据项目情况自行决定,但不得低于当地有关规定的最低金额或形式。
第七条:对于工程质量不合格、严重影响使用功能或安全的项目,可以根据以下情况给予处罚措施:(一)要求返工、整改;(二)降低工程质量评定等级;(三)责令停工整顿;(四)取消工程竣工验收资格;(五)由建设单位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或赔偿责任;(六)责令相关人员接受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条:处罚应当依法进行,并按照程度、情节和后果合理确定处罚标准。
第九条:建设单位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设立专门的质量奖励或处罚小组,负责相关事项的决策和执行。
第十条: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质量奖罚实施细则的内容向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其他相关单位进行宣传,并在工程合同中明确约定。
第十一条:监理单位在实施过程中有权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及时进行报告并提出整改意见。
第十二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的合格。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应当定期对工程施工单位进行工作考核,根据工作质量、工期、安全等情况给予相应的奖励或处罚。
第十四条:工程建设中如发生争议,应当及时解决,不得影响工程的正常进行。
工程质量奖罚实施细则
工程质量奖罚实施细则背景为了提高工程质量和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对于工程质量问题,需要进行有效的奖励和惩罚。
因此,制定并实施工程质量奖罚细则,对于保障工程质量具有重要的意义。
奖励一、工程质量奖1. 质量奖对于工程中历时、造价、质量、功能、先进性等方面,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及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工程,给予以下奖励:•A级工程,奖励100万元;•B级工程,奖励80万元;•C级工程,奖励60万元;•D级工程,奖励40万元。
2. 进度奖对于工程按照规定时间内完工的,按照工程造价的10%给予奖励。
3. 安全文明施工奖对于工程实行安全文明施工,并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按照工程造价的5%给予奖励。
二、表彰1. 工程质量表彰对于工程中有明显优良的表现,如创新、控制成本、减少浪费、提高效益、创造新方法或新技术等,给予以下表彰:•技术贡献奖:奖励50万元;•管理创新奖:奖励40万元;•安全文明施工表彰:奖励30万元。
2. 个人贡献表彰对于个人在工程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可给予个人贡献表彰奖,分别为:•一等奖:奖励20万元;•二等奖:奖励10万元;•三等奖:奖励5万元。
惩罚一、工程质量惩罚1. 质量扣款对于工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将按照问题的严重级别进行扣款,扣款标准如下:•A级质量问题:扣除工程造价的10%;•B级质量问题:扣除工程造价的8%;•C级质量问题:扣除工程造价的6%;•D级质量问题:扣除工程造价的4%。
2.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对于发生安全事故,由责任人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
二、不良记录的处理对于不良记录的管理,采取票据和联网查询方式,记录不良信息的内容并进行公开。
具体处理方式如下:1. 建立黑名单制度对于不良记录的建立,分为一般记录、严重记录和恶意记录三个级别,严重记录及恶意记录的单位或个人将进入黑名单,并对其参与招投标、社会评价及接受社会监督等进行限制。
2. 不良记录信息发布对于不良记录管理制度,建立不良信息发布板块,有关信息可以通过该板块进行发布。
2024年建筑工程质量罚款实施细则(三篇)
2024年建筑工程质量罚款实施细则一、总则1、为加强项目工程质量管理,保障公司各项目工程质量目标,制定本工程质量管理实施细则。
2、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集团公司所有的施工项目。
3、本实施细则由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编制,根据项目管理的实际情况由工程管理部适时修订、补充和完善。
4、本实施细则的执行情况将作为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和考核的一个重要指标。
5、本实施细则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实行。
二、工程质量管理依据《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设计图纸及施工合同1、罚款:1)各施工项目部必须设置专职资料员,负责整理工程施工资料。
若在集团工程部的例行检查中发现施工项目部未设置资料员的对该施工项目部处以____元罚款,并要求其限期配置资料员每延期一天对施工项目部罚款____元。
若在月度检查中发现施工资料不齐全的,对其处以每次____元罚款并要求限期整改。
逾期未整改或拒不整改的双倍处罚。
2)月质量检查中,集团工程部对发现的质量隐患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分公司现场项目部落实整改责任人负责逐条跟踪落实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将质量隐患整改回执报告报集团工程部,每拖延一天对现场项目部相关责任人处以____元罚款。
集团工程部在复查中,对未按期进行质量隐患整改的施工项目部处以____元/条罚款,对分公司现场项目部落实整改责任人处以____元/条罚款。
3)本年度内每发生一次一般质量事故,对该工程施工项目部负责人罚款____元并要求其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对分管该事故工程的分公司项目部相关责任人处以____元罚款。
一般质量事故指存在质量问题,经维修或加固处理,能满足设计要求且不影响观感与使用;或由施工单位自行拆除,重新施工的工程;造成的经济损失在____万元以下;且对工期影响在____天以内的工程质量事故。
如一般质量事故超过三次,按重大质量事故惩处。
4)年度内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对该工程施工项目部负责人罚款____元并要求其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对分管该事故工程的分公司现场项目部相关责任人处以____元罚款并取消该分公司现场项目部评优资格。
建筑工程质量罚款实施细则(4篇)
建筑工程质量罚款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强化工程质量监管,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根据《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我国境内有关建筑工程的施工、监理、设计和施工图审查等单位,以及承担建筑工程施工、设计、监理和施工图审查等工作的个人。
第三条对于建筑工程质量问题,一律依法追究责任,不得包庇纵容,对于质量问题严重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依照本细则予以罚款。
第四条建筑工程质量罚款的用途,应用于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提高建筑工程质量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五条建筑工程质量罚款的计算,依据建筑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程度、造成后果和违法行为的情节等因素综合评定。
第六条建筑工程质量罚款的金额,应当合理,不得过高或过低,既能起到惩戒作用,又能保障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公正性。
第七条建筑工程质量罚款的程序,应当依法进行,保障被罚款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罚款基本原则第八条对于发现的建筑工程质量问题,应及时进行调查和核实,确认责任单位和个人。
第九条经调查核实后,如果发现建筑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依法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罚款。
第十条如被罚单位或个人对罚款决定有异议,可以提出书面申请,交由有关部门负责处理,对申请进行合理审查,并及时作出决定。
第三章罚款的程序第十一条对于发现的建筑工程质量问题,应当由质量监督机构负责进行调查和核实。
第十二条在调查核实过程中,如果需要向相关证人进行询问或者取证,应当事先通知相关单位或个人,并协调相关单位或个人的配合。
第十三条在调查核实过程中,如发现有相关单位或个人隐瞒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据,应当予以严肃查处,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调查核实结束后,应当制作《建筑工程质量问题调查报告》对调查结果进行归纳概述,并提出罚款的依据和决定意见。
第十五条依据《建筑工程质量问题调查报告》和相关法律法规,由质量监督机构对建筑工程质量问题进行认定,并作出罚款的决定。
项目部奖罚制度土建工程
项目部奖罚制度土建工程
一、奖励措施
1. 质量奖励:对在质量检测中连续达标或超出预期标准的个人或团队给予物质奖励或表彰。
2. 进度奖励:对于提前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关键节点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团队予以奖励。
3. 创新奖励:鼓励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对于提出并实施有效改进措施的个人或团队进行
奖励。
4. 安全奖励:对于长期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无安全事故记录的个人或团队进行奖励。
二、处罚措施
1. 质量处罚:对于施工质量未达到规定标准的情况,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给予警告、罚款
或其他相应的处罚。
2. 进度处罚:对于因个人或团队原因导致工程延误的情况,视情节轻重进行警告、罚款或
责任追究。
3. 安全处罚:对于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潜在安全隐患的行为,根据后果的严重性进行
处罚,直至停工整改。
4. 纪律处罚:对于不遵守项目部规章制度,影响团队合作和项目秩序的行为,给予相应的
纪律处分。
三、执行与监督
1. 公正透明:奖罚制度的执行必须公开透明,确保所有成员都能够清楚地了解奖惩标准和
结果。
2. 定期评审:定期对奖罚制度进行评审和调整,确保其适应性和有效性。
3. 多方参与:奖罚决策应有项目经理、监理、安全员等相关人员的参与,确保决策的合理
性和公正性。
4. 记录归档:所有的奖罚记录应当详细记录并归档保存,作为日后评估和审计的依据。
四、附则
1. 解释权:本奖罚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项目部所有。
2. 生效时间: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变更,将另行通知。
建筑奖惩制度实施细则范本
建筑奖惩制度实施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施工人员。
第三条本细则实行奖惩结合,奖罚分明,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二章奖励第四条奖励方式(一)物质奖励:包括奖金、奖品等。
(二)精神奖励:包括通报表扬、颁发荣誉证书等。
第五条奖励条件(一)工程质量奖励: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无质量投诉,无质量事故。
(二)安全生产奖励: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定,实现安全生产目标,无安全事故。
(三)进度奖励:工程进度按计划完成,无延误。
(四)技术创新奖励:在施工过程中,提出技术创新,提高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五)优秀员工奖励:工作表现突出,业务水平高,为公司创造较大经济效益。
第六条奖励程序(一)奖励提名:各部门、项目组根据奖励条件,提名候选人。
(二)奖励审核:公司领导层对提名人员进行审核,确定奖励名单。
(三)奖励发放:公司举行奖励发放仪式,对获奖人员进行表彰。
第三章惩罚第七条罚款方式(一)现金罚款:从员工当月工资中扣除。
(二)通报批评:在公司内部进行通报批评。
(三)降级、撤职:情节严重,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降级、撤职处理。
第八条惩罚条件(一)违反工程质量规定,导致质量问题,影响工程验收。
(二)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导致安全事故,对公司造成损失。
(三)违反进度规定,导致工程延误,影响公司声誉。
(四)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影响公司正常运营。
(五)其他违反工作规定的行为。
第九条惩罚程序(一)惩罚提名:各部门、项目组发现违反规定的行为,提名责任人。
(二)惩罚审核:公司领导层对提名人员进行审核,确定惩罚措施。
(三)惩罚执行:对确定的惩罚措施进行执行。
第四章附则第十条本细则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二条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细则进行修订。
建筑工程公司考核奖罚制度(5篇)
建筑工程公司考核奖罚制度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鼓励先进,惩罚"三违",公司制定奖罚条款如下:一、奖励:1、凡创双标、单标的项目,都必须是目标管理内工程项目,其建筑面积在2500M2以上,建筑结构层次不限。
2、确定创标项目,发包与承包双方必须签订创标奖罚政策,合同一式三份。
3、创标项目确定后,分级上报主管部门,有分级主管部门分期到现场验收考核,一般分基础设施初建阶段、主体工程验收阶段、拆架子前期阶段,有施工单位向分级主管部门报告联系验收考核。
4、奖贴金兑现,凭主管验收部门发证为依据(文件)由总公司年终表彰大会上兑现,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施工过程中分期预付合同规定的部分金额。
5、在市级以上大检查中被通报表扬的工程项目,奖励____元。
6、奖贴金分配方法,合同上确定的金额极大部份是补贴施工单位增设现场设施的,也可以从奖额中抽出一部分奖给施工现场有关管理人员,以鼓励大家创标的积极性,奖额有项目承包者自行决定。
7、奖贴金由公司负责兑现,公司、办事处预付。
8、对创标的施工单位,在今后业务分配上建议从优。
9、公司组织质安大检查中的奖罚,由检查组临时决定。
10、合同创标,经主管部门验评不达标的工程项目,按合同规定处罚条款处罚,有发包方负责收取,此款全部上交总公司,年终清交汇算时结清,同时对承包者将给予适当的行政处分。
二、处罚:1、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工地其项目经理给予行政上降级及在一年内给予少分业务或不给业务的处分,情节恶劣清退,经济处罚依据签具的《工程项目承包合同》和签具的工程管理目标责任承诺的有关条款处理。
2、在省级大检查中被通报批评者罚现金____元,在市级大检查中被通报批评者罚现金____元,在总公司例行的大检查中按《标准》打分不满____分者罚,缺一分罚____元。
3、安全职能部门出具的整改单,必须按规定日期整改好,然后回执报出具部门复查验收,若不送回执又不如整改者处____元-____元的罚款(奖罚款由安全部门开收付凭证,收付款由财务科负责办理)。
土建工程奖罚制度
土建工程奖罚制度土建工程奖罚制度是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通过对施工团队的优秀表现给予奖励,对违规行为进行惩罚,以此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以下是一份土建工程奖罚制度的范本,供各施工单位参考和实施。
一、奖励措施1. 质量奖励:对于在工程质量控制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团队,将给予一定的奖金或物质奖励。
例如,连续三个月无质量事故,可给予项目经理部一定比例的现金奖励。
2. 进度奖励:若施工团队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提前完成工程节点或整个项目,可根据提前完成的时间和难度,给予相应的奖金或其他形式的奖励。
3. 安全奖励:对于长期保持良好的安全生产记录,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施工队伍,将给予表彰和奖金鼓励。
4. 创新奖励:鼓励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对于提出并实施有效改进措施的个人或团队,给予适当的奖励,以激发创新动力。
二、惩罚措施1. 质量惩罚:对于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的责任单位和个人,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给予警告、罚款、暂停工程款支付等处罚。
2. 进度惩罚:若因施工单位原因导致工程延期,将根据延期的时间长短和影响程度,对责任单位或个人进行罚款或其他形式的处罚。
3. 安全惩罚:对于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单位或个人,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包括但不限于罚款、停工整顿、吊销资质等。
4. 诚信惩罚:对于存在弄虚作假、贿赂等不诚信行为的单位或个人,一经查实,将给予严重的经济处罚和行业禁入等措施。
三、奖罚执行1. 奖罚决定由项目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并报建设单位批准后执行。
2. 奖罚结果应公开透明,接受所有参与者的监督。
3. 对于奖罚有异议的情况,应设立申诉机制,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四、其他事项1. 本奖罚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项目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各参建单位应将本制度纳入日常管理,确保每一位员工都能了解并遵守。
工程质量奖罚实施细则(4篇)
工程质量奖罚实施细则工程质量奖罚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根据工程质量的优良程度对参建单位进行奖励和处罚的一种制度。
其目的是激励参建单位注重工程质量,提高工程质量水平,保障工程的安全、可靠、优良。
一、奖励政策(一)优质工程奖励在施工过程中,如能达到或超过国家或地方标准规定的工程质量指标和工期要求,评定为优质工程的,可根据以下情况进行奖励:1. 给予发扬优良工程的表彰和奖金,表彰信用记录。
2. 给予奖励资金,可以根据工程的类型和项目的规模进行测算。
3. 协助申请省级或市级优质工程奖励,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技术支持。
(二)创新技术奖励对于工程施工过程中使用创新技术的参建单位,如能满足以下条件,可进行奖励:1. 提供创新技术的详细说明和应用成果,包括设计方案、技术流程和技术标准等。
2. 经专家评审认定,创新技术的应用达到预期效果,并具有明显的社会经济效益。
3. 给予奖励资金,根据创新技术的应用程度和经济效益进行测算。
(三)安全生产奖励安全生产是保障工程质量的前提和基础,对于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能够有效确保安全生产的参建单位,可以给予以下奖励:1. 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安全技术人员进行表彰和奖金发放。
2. 安排优质工程的施工工作,并优先考虑给予新项目的承接。
3. 对于有突出贡献的安全技术人员,可进行职业资格晋升或提供进一步培训机会。
二、处罚政策(一)工程质量不达标处罚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工程质量不达标的情况,将根据以下情况进行处罚:1. 违反国家或地方标准规定的,根据违规行为的性质和情节,对责任人进行警告、罚款等处理。
2. 对参建单位的信用记录进行降低,限制其在其他工程项目中的参与。
3. 对违规行为进行公示,向社会公开违规单位的相关信息。
(二)工期延误处罚对于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工期延误的情况,将根据以下情况进行处罚:1. 如责任主体无正当理由导致工期延误的,对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等处理。
2. 根据工期延误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相应的赔偿。
项目工程奖惩制度实施细则
项目工程奖惩制度实施细则一、前言为了更好地管理和激励项目工程人员,提高项目的执行效率和质量,制定并实施项目工程奖惩制度是非常必要和重要的。
本文旨在明确项目工程奖惩制度的具体内容和实施细则,以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取得良好的效果。
二、奖励制度1. 项目完成奖励:(1)项目提前完成:若项目提前完成进度,则项目组全体成员可获得一定奖金作为奖励;(2)项目质量达标:若项目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标准或客户要求的要求,则项目组全体成员可获得一定奖金作为奖励;(3)项目效益明显:若项目带来了明显的效益和收益,则项目组全体成员可获得一定奖金作为奖励;2. 个人奖励:(1)工作突出表现:若个人在项目执行中表现突出,获得客户或领导的肯定,则可获得一定奖金作为奖励;(2)技术创新和贡献:若个人在项目中做出技术创新或做出突出贡献,可获得一定奖金作为奖励;(3)团队协作能力:若个人在项目团队中展现出卓越的团队合作和协作能力,可获得一定奖金作为奖励;3. 奖罚相结合:奖励和惩罚要相结合,既要激励好的行为和表现,也要及时纠正和惩罚不好的行为和表现,以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高效完成。
三、惩罚制度1. 项目未按时完成:若项目未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则项目组全体成员需承担一定责任,项目经理需承担主要责任;2. 项目质量问题:若项目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或不符合要求,则项目组全体成员需承担一定责任,项目经理需承担主要责任;3. 破坏团队合作:若个人在团队中来挑拨离间、破坏团队合作,则需受到一定处罚,甚至可能会被撤销职位或开除;4. 严重失误或疏忽:若个人在工作中犯下严重失误或疏忽,导致项目受损或产生严重后果,则需受到一定处罚,甚至可能会被撤销职位或开除。
四、实施细则1. 奖惩标准明确:奖惩标准需明确具体,包括奖励金额和惩罚程度等,确保公平公正;2. 评定机制及程序:奖励和惩罚的评定由项目经理或项目组成员共同评定,程序公开透明;3. 保密性要求:奖惩制度执行时必须遵守保密性要求,不得泄露项目内部信息;4. 及时执行:奖惩制度执行需及时,确保奖励和惩罚对项目工程的影响有效。
建筑工程质量罚款实施细则范文(4篇)
建筑工程质量罚款实施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管,确保建筑工程的安全性和质量,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我国全国范围内的各类建筑工程,包括修建、改建、扩建等。
第三条建筑工程质量指建筑工程经验验证的工程成果在规定使用年限内保持安全、可靠、经济、舒适、合理和符合设计要求的能力。
第四条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应当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对于发现的建筑工程质量问题,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第五条违反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除法律规定外,还可以采取罚款等行政惩罚方式。
第六条本细则的罚款标准适用于一般建筑工程质量违规行为,但对于涉及人身伤害、严重财产损失等情况,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加重罚款金额。
第七条建筑工程质量罚款应当按照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责任人的主观恶意程度、建设单位的经济能力等综合因素确定。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对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处罚决定进行配合,积极采取整改措施,确保建筑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第九条建设单位负责人应当对所属建筑工程质量问题负直接责任,必要时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条监督执法部门应当加强力量建设,提高监督执法水平,确保对建筑工程质量违规行为的有效查处。
第二章罚款的种类和程序第十一条违规建筑工程质量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使用劣质材料、违规施工、未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变更设计不报批等行为。
第十二条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在发现建筑工程质量问题时,应当及时制发整改通知书,要求建设单位进行整改,设定整改期限。
第十三条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应当根据整改通知书确定的整改期限进行现场复查,对整改结果进行评估。
第十四条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在评估整改结果时,发现建设单位未按照整改通知书要求进行整改或者整改效果不理想的,应当采取罚款等行政处罚措施。
第十五条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在决定罚款金额时,应当向建设单位发出罚款通知书,并在指定的期限内缴纳罚款。
建筑工程岗位奖罚制度
建筑工程岗位奖罚制度
奖励机制
一、安全生产奖励
1. 对于连续一年未发生安全事故的施工团队,将给予团队奖金和表彰。
2. 对于发现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的员工,给予个人奖金和荣誉证书。
二、质量优秀奖励
1. 对于在质量检查中连续三个月达到优良标准的施工班组,给予班组额外奖金。
2. 对于提出创新方案,有效提升工程质量的个人或团队,给予物质奖励和荣誉表彰。
三、进度领先奖励
1. 对于在确保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提前完成工程任务的施工队伍,给予奖金和公开表扬。
2. 对于优化施工流程,显著提高工效的个人或团队,给予相应的奖励。
惩罚机制
一、安全生产违规
1. 对于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个人或团队,根据违规严重程度,给予警告、罚款或停职处理。
2. 对于导致安全事故的个人或团队,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二、质量问题处罚
1. 对于施工质量不达标的个人或团队,要求限期整改,并根据情况给予罚款或降低信用等级。
2. 对于因疏忽大意导致重大质量问题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罚款,并公开通报批评。
三、进度滞后处罚
1. 对于无故延期交付工程的个人或团队,根据延期时间长短和影响程度,给予罚款或降级
处理。
2. 对于因管理不善导致资源浪费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并在行业内进行通报。
实施与监督
1. 奖罚制度应由公司高层制定,并由专门的管理部门负责执行和监督。
2. 所有奖惩决策需经过严格的审查程序,确保每一项决策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3. 建立反馈机制,允许员工对奖惩结果提出异议,并由第三方机构进行仲裁。
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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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工程现场管理制度具体奖罚实施细则为严肃《*******项目工程现场管理制度》,保证管理制度正常有效运行,特定此与之配套的处罚条款:一、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和管理施工制度1.1、施工单位在建设单位施工图纸提供齐全的情况下,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现场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批,如果5天之内不予以答复,即视为批准。
如果的接到图纸15天内不按要求报审,影响工程的正常开工,给予500~1000元罚款。
1.2、专职管理人员(项目经理、现场经理、技术负责人、生产经理、责任工程师、专职质检员、安全员等)必须与施工单位上报的相符,如有不符施工单位必须更换否则给予每人200元罚款;1.3、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焊工、起重机械工、起重信号工、架子工、钻机操作工等)必须持证上岗,如有无证上岗,每发现一例,处以100元罚款。
1.4、施工单位更换主要管理人员,应提前报请给建设单位批准,否则,处以500元的罚款,并及时纠正。
1.5、施工单位要按甲方要求在7日内撤换不称职的施工管理人员,否则给予100元/天的罚款。
二、工程会议制度参建各方必须遵守工程会议制度。
对有如下行为之一给予相应处罚:2.1、参会人员要求必须准时到会。
对于迟到者(10分钟之内)给予50元/次罚款。
2.2、无故不参加工程会议或迟到10分钟以上,给予100元/次的处罚。
2.3、对因施工单位自身原因完不成例会所确定的任务,或对工程例会提出的问题得不到整改,第一次给予警告,从第二次开始则给予300元/次的处罚。
三、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管理制度3.1、施工单位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后应按规范规定报验。
未向监理、甲方报验,或经监理、甲方验收不合格,使用在工程上,根据情节处以300元至3000元的罚款,责任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3.2、经甲方和监理验收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必须3日内清除出施工现场,若材料已被使用,则使用部位的工程返工。
3.3、施工单位的大型施工机械进场必须填写大型施工机械进场报审表,并报监理审核检查,对于塔吊、施工电梯、搅拌站等特殊要求的施工机械,除报验外,还必须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发给准运证或检验报告方可使用,不出具垂直运输机械检验合格证和准用证,擅自使用处以500~3000元罚款;四、分包管理制度无论施工单位(总包商)的分包单位和甲方直接指定的分包单位都必须报验其专业资质和质量管理体系、安全体系及人员上岗证等证件,由监理和甲方审核,未经审核擅自进场施工的罚款1000~2000元。
五、工程质量管理制度5.1、施工质量管理体系:承包方无质量管理制度,责令承包方限期改正并处以罚款 500 元 (包含图纸会审、设计修改、技术交底、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和审批、工序交接、质量检查评定、质量奖罚、质量例会、工程实体检验检测、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等制度)。
承包方无详细的质量计划,责令承包方限期改正并处以罚款 500 元。
5.2、对规范要求和监理甲方认为必要的材料和试件必须按规范要求见证取样,并送交指定的有资格的试验机构检验,合格后允许用于工程,施工单位未经现场见证取样和没有出具试验合格报告即用于工程的将处以500~1000元罚款,并责令返工;5.3、凡不经验收合格的检验批、分项工程和分部工程,施工单位擅自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的处以500~1000元罚款,并且将隐蔽的工程拆除重新检验。
5.4、土方回填压实后须通知甲方监理现场见证取点并共同送试验室进行试验,试验合格后向监理报送试验报告方可进行下步的回填,未经报验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否则罚款300~1000元。
5.5、当因承包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时,建设方可以提出警告,限令整改;建设方下达整改通知,承包方未在 10 日内返工或修复的,发包人可以聘请其他施工单位完成,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原承包方承担。
5.6、因承包方原因导致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导致工程不能验收,承包人应当返工、修复直至合格,且承包方承担建设方的全部损失。
5.7、施工用的测量、计量工具未按规定进行强制性检定的,责令施工方限期改正,超出期限每一项罚款200 元;施工现场缺测量、计量工具,每一罚款200 元。
5.8、项目因质量问题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含不良行为记录),处以项目部2000 元罚款。
5.9、施工质量保证资料齐全,如钢筋、水泥、砌块、砼试块、砂浆试块、防水材料、焊接、土壤试验、隐蔽试验、桩基施工记录等,每缺一项罚款 200 元并限期补齐。
5.10、资料中的各责任人签名不符合规定要求责令乙方改正,并处罚款 100元。
5.11、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验收未经监理、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单位负责人参加并签字盖章的罚款 100 元。
5.12、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未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的罚款 200 元。
5.13、检验批、分项工程、隐蔽工程验收、材料报验等要求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的项目,如未按规定实施的每项罚款 200 元。
5.14、原材料、试件等造成先使用后复试既成事实的每项罚 200 元。
5.15、地基与基础工程:桩身偏位超出规范规定、桩身断层、脱节、单桩承载力达不到设计要求,施工方承担桩基、承台处理的所有费用。
5.16、基础、室内回填土不按规范要求分层夯实,责令返工直至合格,不返工则按10元/m2从工程款中扣除。
5.17、钢筋工程:钢筋原材料的质保单不符合要求的每项罚 50 元;抽样复试未按规定执行每项罚 100 元。
焊接接头复试未按规定执行的每项罚 100 元。
责令限期整改至合格,超过期限仍未整改处违约金 200 元/次,工程中故意少放钢筋者支付违约金500 元/处。
5.18、混凝土工程:商品混凝土到场强度等级与计划浇筑构件强度等级不符者每次罚款 1000元。
混凝土施工缝不符合规范规定或设计要求随意留置,每处罚款 200 元。
5.19、混凝土取样试块未按规定留置的每项罚100元。
拆模试块不是同条件养护的每组罚款100元。
混凝土试块有多余或空白,每组罚款 200 元。
试块的强度评定结果为不合格的罚款200元。
试块的强度出现3次(含)以上的不符合要求的处罚200元,并承担用回弹试验等方法确认该班砼构件强度的检测费。
混凝土浇捣无坍落度检查及记录或检查不符合要求,罚款200元。
5.20、大体积混凝土施工无测温记录或记录不符合要求的,罚款200元。
砼浇捣出现孔洞,施工方故意隐瞒、未经监理、甲方鉴定擅自修补者,除返工重补外,并处以违约金500元/处,引起质量隐患的另行处理。
5.21、成品混凝土构件不按规范规定养护者,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因缺乏养护混凝土出现裂纹或强度偏低者除按每处500元罚款外,还要对此进行加固补强或处理。
5.22、构造柱接头、梁、柱、墙等现浇混凝土构件中含碎砖、水泥袋等杂物的,责令凿除加固,并处违约金 100元/处,造成质量隐患的另行处理。
5.23、现浇砼随意留设施工缝,无法满足施工规范要求的,责令进行加强加固,并处违约金1000元/条;防水混凝土的变形缝、施工缝、后浇带、穿墙管道、埋设件处渗漏,每处罚款100元。
5.24、现浇结构构件截面尺寸偏差不符合规范规定的,偏差过大者每处罚款 100 元。
5.25、模板工程:梁、板、柱模板偏差超出规范要求限期整改,必须在砼浇捣前整改合格。
浇筑砼后出现位移、涨模、下垂、漏浆、夹渣等,偏差较大、情况严重者,按每处罚款500元。
5.26、砌体工程:水泥的出厂合格证、质保书收集及复试报告未按规定执行的每项罚200元。
砌筑砂浆拌和时不挂牌或不按设计配合比,每发现一次(处)罚款50元,并责令改正。
填充墙砌体材料未经规定复试而使用的每次罚200元,并责令改正。
砌体工程的砂浆饱满度抽查三组,其中一组或一组以上不符合规范要求,罚款100元处理,影响结构安全的另行处理。
砌体留直槎、不按规定留拉结筋,或拉结筋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罚款50元并限期改正。
砌筑时发现砌块和干砖上墙,责令改正并罚款200元。
构造柱处砌体未按规定留马牙槎,除责令限期改正外,每处罚款50元。
窗台压顶砼厚度不够或两侧未伸入结构、伸入长度不够,偏差较大者,责令改正并罚款50元。
砖墙上留置洞口宽度超过30cm 未设过梁板或过梁搁置长度小于120MM,限期整改每处罚款50元。
阳台砖墙和扶手与墙体的连接部位未按规定采取可靠的连接措施,限期改正并每处罚款50元。
除门洞口外,对厕所四周隔墙下口未按规定做砼上翻梁或上翻高度设计要求的,限期改正并每处罚款100元。
5.27、屋面工程:保温材料、配合比、做法、工艺等不符合设计要求,发现每次罚款200元。
防水材料送检合格后方可使用,使用劣质防水材料,未送检即使用,限期整改并清退劣质材料的每次罚款200 元。
不刷基层处理剂、女儿墙防水卷材上翻高度<300mm,出屋面管道周围未附加卷材,及时整改到位,并处违约金50元/处。
刚性屋面砼厚度、强度达不到要求,养护不到位而开裂、空鼓,责令凿除,重新施工,直到合格。
5.28、装饰工程:地面标高不准、楼梯踏步台阶步距偏差大,责令乙方限期整改到位。
地坪严重起壳、起裂、起砂面积大于200cm2,限期凿除整改,并每处罚款50元。
凡踢脚线空鼓长度超过30cm,每处罚款30元。
加气混凝土砌块砌体上安装门窗樘用射钉固定的,每樘罚款50元。
门窗型号、规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规范规定和合同要求,不符合要求的退场、重新施工。
门窗安装不牢固、位置不准确、标高不符合要求、玻璃嵌缝不密实、不均匀,开启不灵活,密封性不符合要求,责令乙方限期整改到位,未按期整改到位处违约金100元/樘。
铝合金、塑钢门窗边框渗水,每处罚款50元。
管道后墙面未粉刷或严重不平,每发现一处(间)罚款50元。
外墙面砖、室内瓷砖、地砖起壳空鼓面积超过1m2,每处罚款50元。
5.29、屋面卫生间等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渗漏不论范围大小,每处罚款200元。
5.30、墙体表面留置水平沟槽或横向开槽不符合规范规定的,每处罚款 50元。
墙身开槽没有用机械切割,每处罚款100元。
5.31、粉刷层空鼓、开裂、起壳的责令限时整改,未按期整改到位处违约金100元/处。
5.32、内墙阳角、门窗洞口处不做水泥砂浆护角,平顶四角不水平的限期整改,未按期整改到位处违约金50元/处。
5.33、粉刷前不湿润墙面、基层,成品后不及时养护导致空鼓、开裂,限期整改,并处违约金50元/处。
5.34、墙面架眼只用砂浆封堵、外墙面砖勾缝不密实而产生渗漏水现象,限期整改到位,并处违约金200元/次。
5.35、窗台高度低于0.80米未做防护措施的,每处罚款100元。
楼梯梯段净宽小于1.10米的,每跑罚款100元;楼梯平台扶手处的最小宽度小于梯段净宽的,每处罚款100元;楼梯平台上部及下部过道处净高小于2.00米的,每处罚款200元;梯段净高小于2.20米的,每跑罚款1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