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龙果》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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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龙果等级分类标准

火龙果等级分类标准

火龙果等级分类标准
火龙果(Dragon fruit)的等级分类标准可以根据外观、品质和尺寸等因素进行评估。

尽管没有统一的国际标准,但以下是通常在市场上使用的一般等级分类:
1. 一等级(Grade A):一等级火龙果通常具有以下特征:
外观:果皮光滑、色泽鲜艳、无损伤和瑕疵。

成熟度:果实充分成熟但未过熟,颜色鲜艳。

品质:果肉柔软、多汁、味道甜美。

尺寸:大小均匀,较大的果实。

2. 二等级(Grade B):二等级火龙果的外观和品质可能与一等级相比有轻微差异,但仍然符合市场标准。

例如:外观:果皮可能有轻微的瑕疵或不完全光滑,但不影响食用。

成熟度:果实成熟度稍低,颜色可能稍淡。

品质:果肉质地稍硬但仍可食用,味道仍然可接受。

3. 三等级(Grade C):三等级火龙果的外观和品质可能与一、二等级相比略有差异,它们通常在价格上较为经济实惠,常用于加工或制作火龙果汁等产品。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等级标准可能因地区和市场要求而有所不同。

此外,等级标准可能还涉及其他因素,如果实的大小、形状和重量等。

对于商业销售和出口,可能需要遵
守特定市场的等级标准。

如果要与特定等级相关的准确信息,请咨询当地相关协会或相关权威机构。

水果验收标准-海南红心火龙果

水果验收标准-海南红心火龙果

产品编码供应商编码商品条码产 地惠州/海南/广西
箱 重5kg
糖 度
着 色
农 残
污染物限量贮 存运 输6、商品照片
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应轻拿轻放,防止日晒、雨淋,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不得与有毒有害有污染物品混运。

其 他
重点检查项目
根部腐烂发霉,白斑,局部压伤、花冠内异物。

3.理化要求
符合 GB2763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符合 GB2762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4.温湿度要求
温度:冷藏6-10℃ 湿度:85-90%冷藏10-15℃
5.运输要求
2、验收标准
产品描述
表皮紫红色,叶片鲜绿色,果肉红色。

果体:无干涩皱缩允许自然形成的褶皱纹。

完美度
果体表面:光洁完整无裂口、斑疤,花皮。

鳞片:无鳞片折断现象(折断的鳞片个数≤2,且伤口愈合良好,无水烂现象。


白斑:果面光洁无白斑及溃疡斑。

机械伤:无机械损伤、挤压伤。

隐形问题
花冠内发霉及不得存在存在蚂蚁、蜘蛛、蜈蚣等虫害,果肉籽粒发芽。

新鲜度
鳞片:完整新鲜、硬挺无萎蔫。

(部分品种允许叶片干枯)根部:无发霉腐烂现象。

冻害:无冻伤(果肉变深水样)。

大红火龙果验收标准
1、产品信息
品 名国产红肉火龙果
品 种大红
标准编号:HM-WL-ZL-0144
包 装
等 级产品规格
单果规格
审 核批 准
更新内容审 批
标准建立
可接受照片:
不合格照片:
编 制采 购版本更新记录表
版 本日 期1.0
2017年8月5日。

越南农业部 火龙果标准

越南农业部 火龙果标准

越南农业部火龙果标准火龙果是一种热带水果,被誉为“水果之王”,以其独特的外观和美味的口感而受到广泛的喜爱。

越南农业部制定了火龙果的标准,以确保火龙果的质量和市场竞争力。

火龙果的外观是评判其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

越南农业部规定,火龙果应该有鲜艳的红色外皮,没有明显的破损或腐烂。

果皮上的鳞片应该紧密贴合,没有松动或脱落的现象。

火龙果的大小也有一定的要求,一般应该在300克以上,这样才能保证果肉的充实和口感的好坏。

火龙果的果肉质地也是判断其质量的重要方面。

越南农业部规定,火龙果的果肉应该是鲜嫩多汁的,没有过于干燥或水分过多。

果肉应该是白色或微黄色的,没有明显的变色或斑点。

此外,果肉应该脆爽可口,口感丰富,没有过于纤维化或粘稠的现象。

火龙果的种子也是评判其质量的一个重要指标。

越南农业部规定,火龙果的种子应该是黑色的,没有变色或变形的情况。

种子的大小也应该适中,不过大或过小。

种子的分布应该均匀,没有聚集或稀疏的现象。

火龙果的味道也是判断其质量的关键。

越南农业部规定,火龙果的味道应该酸甜适中,没有过于酸或过于甜的情况。

味道应该纯正,没有异味或苦味。

火龙果还应该具有浓郁的果香,吃起来让人回味无穷。

火龙果的储存和运输也是考虑其质量的重要因素。

越南农业部规定,火龙果应该在采摘后及时进行包装和冷藏,以保持其新鲜度和口感。

火龙果在运输过程中应该避免受到外力的挤压或碰撞,以免导致果皮破损或果肉受损。

火龙果的包装和标签也是重要的要求。

越南农业部规定,火龙果的包装应该整洁美观,能够保护果实免受外界环境的影响。

包装上应该标有生产者的信息和产地的标识,以确保消费者对火龙果的来源有所了解。

总的来说,越南农业部制定的火龙果标准确保了火龙果的质量和市场竞争力。

这些标准包括外观、果肉质地、种子、味道、储存和运输等方面的要求,通过对火龙果的各个方面进行严格的规定,保证了消费者能够购买到优质的火龙果。

火龙果作为一种独特的水果,具有丰富的营养价值和美味的口感,在国内外市场上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火龙果》国家标准

《火龙果》国家标准

《火龙果》国家标准编制说明一、工作简介(一)任务来源本标准是国家质检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项目《中国—东盟农业标准比较研究及示范推广》的任务之一。

2013年提交国家标准立项建议书,2013年获得国家标准立项(国标委综合(2013)90号),计划编号为20131522—T—442,项目名称是《火龙果》。

本标准由AA标准技术研究院提出,由全国果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主要起草单位为AA壮族自治区标准技术研究院、AA壮族自治区农业科学院、AA大丘有机农产有限公司、中国标准化研究院、AA玛氏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儋州双玉农业庄园、武鸣县润宇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云南省元江县金地热带水果发展有限公司。

(二)起草过程(1)成立编制小组《火龙果》国家标准制定任务下达后,主要起草单位制订了编制工作方案,由AA 壮族自治区标准技术研究院、AA壮族自治区农业科学院、AA标准化研究院、中国标准化研究院、AA玛氏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专家和技术专业人员参加,成立了编制工作小组,并就编写进行了任务分工。

(2)资料收集、调查研究分析工作组于2013年开始对该标准的技术内容进行研究,并根据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的要求,开始了本标准的编制起草工作,同时对多家企业进行调研,对火龙果相关标准参考资料进行搜集和研究。

(3)形成标准工作组讨论稿2014年9月~2014年12月召集火龙果种植企业对火龙果的可食率、可溶性固形物、可滴定酸等相关项目进行检验,共收到4份的检验报告及1份企业标准。

工作组于召开了多次工作组研讨会,针对标准及编制说明提出修改意见,如:建议编制说明增加火龙果标准国内外现状;本标准参考CODEX STAN 237火龙果法典标准作为参考标准,是否适用于我国的火龙果市场,火龙果规则等级,外观缺陷、质量等级要求等,应结合中国实际情况制定;对于火龙果的卫生指标,建议参照相关的现行有效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建议增加火龙果的特征指标,如可溶性固形物等。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果冻征求意见稿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果冻征求意见稿

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果冻(征求意见稿)xxxx-xx-xx发布xxxx-xx-xx实施前言本标准代替GB 19299-2003《果冻卫生标准》以及GB 19883-2005《果冻》中的部分指标,GB 19883-2005《果冻》中涉及到本标准的指标以本标准为准。

本标准与GB 19299-2003相比主要内容修改如下:——修改了范围;——修改了术语及定义;——污染物限量直接引用GB 2762的规定;——修改了微生物限量;——增加了产品规格要求;——增加了食用安全警示语和食用方法的要求。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果冻1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果冻。

2 术语和定义2.1 果冻以饮用水、食糖等为原料,辅以增稠剂等食品添加剂,经溶胶、调配、灌装、杀菌、冷却等工序加工而成的胶冻食品。

2.2 含乳果冻添加乳或乳制品,且蛋白质含量不低于1%的果冻。

2.3 凝胶果冻内容物从包装容器倒出后,能基本保持原有形态,呈凝胶状的果冻。

2.3.1 杯形凝胶果冻以杯形材料包装,且杯口用盖膜经热封口的凝胶果冻。

2.3.2 其他凝胶果冻除杯形凝胶果冻以外的凝胶果冻。

3 技术要求3.1 原料要求原料应符合相关食品国家标准的要求。

3.2 感官要求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3.3 污染物限量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

3.4 微生物指标表2 微生物指标3.5 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3.5.1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

3.5.2营养强化剂的使用应符合GB 14880的规定。

4 规格要求和标签4.1 杯形凝胶果冻杯口内径或杯口内侧最大长度应≥3.5 cm;其他凝胶果冻净含量应≥30 g。

4.2凝胶果冻应在外包装和最小食用包装的醒目位置处,使用颜色与底色反差较大的文字标示警示语和食用方法,且文字高度不应小于3 mm。

警示语和食用方法应采用下列方法标示“勿一口吞食”;“三岁以下儿童不宜食用”;“老人儿童须在监护下食用”。

火龙果法典标准(CODEXSTAN237-2003)

火龙果法典标准(CODEXSTAN237-2003)

火龙果法典标准(CODEX STAN 237-2003)1.产品定义本标准适用于经处理包装后供消费者鲜食的仙人掌科(Cactaceae),Selenicereus和Hylocereus属各商业品种的火龙果。

不包括工业加工用火龙果。

2.质量规定2.1 基本要求除符合各等级具体规定和容许范围要求外,所有等级火龙果必须符合以下要求:-完整;-完好,未发生不宜食用的腐败变质现象;-清洁,基本无任何可见异物;-基本没有影响产品整体外观的害虫;-基本无虫害引起的损害;-无异常外表水分,但冷藏取出后出现的凝结水除外;-无任何异味1;-果实紧实;-外观新鲜;-表皮无裂痕;-梗或茎长度为15-25mm;-无棘。

2.1.1 火龙果必须达到与该品种和/或商业类型及产地特点相符的适当的生长和成熟度2。

火龙果的生长和状态应:-经得起搬运;且-运至目的地时仍具有良好的品质状态。

2.2 分级火龙果可分为以下三级:1该规定允许按照相应规定使用的防腐剂产生的气味。

2黄色火龙果的成熟度可通过外部色泽进行目测,通过检验果肉含量和使用碘试验确定。

MC522/Ch.2.2.1“特”级本等级的火龙果必须具有特优品质。

必须具有该品种和/或商业类型的特征。

除不影响产品的整体外观、质量、贮藏品质和包装外观的非常轻微的表皮缺陷外,不应有其他缺陷。

2.2.2一级本等级火龙果必须具有良好品质。

必须具有该品种和/或商业类型的特征。

在不影响产品整体外观、质量、贮藏品质和包装外观的前提下,允许有以下轻微缺陷:-外形上的轻微缺陷;-轻微外观缺陷不超过水果总表面积的1 cm2。

任何情况下都不应有伤及产品果肉的缺陷。

2.2.3二级本等级的火龙果品质虽达不到较高等级的要求,但符合上文第2.1条款提出的基本要求。

在不影响其基本特征、质量、贮藏品质和包装外观的前提下,允许有下列缺陷:-形状缺陷;-外观缺陷不超过水果总表面积的2 cm2。

任何情况下都不应有伤及果肉的缺陷。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肉桂醛残留量的测定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肉桂醛残留量的测定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肉桂醛残留量的测定(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一、标准起草的基本情况(包括简要的起草过程、主要起草单位、起草人等)本标准起草时间为2016年11月30日至2017年11月31日。

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组成标准起草小组,依照标准制定任务书,经研讨初步制定了标注制定工作方案和计划,并依照计划开始了文献调研、实验材料购置、样品采集等筹备工作。

依次开展前处理方法和仪器方法的建立和优化,并对标准中涉及的各重要技术参数和实验关键控制点进行逐项研究和确认,按照事先制定的采样计划,分别从北京地区市场进行样品采集,并进行检测。

按照研究进度,标准起草小组于2017年2-5月完成了方法的开发,6月完成了实验室内部验证、标准文本和编制说明的撰写;7-8月组织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5家单位进行了验证实验,结果表明方法的各项技术指标满足标准的设计的要求,并于9月向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25家单位发出征求意见,并根据意见回复进一步修正和改进了标准文本和编制说明。

10月份完成实验室间验证工作的数据统计以及其他文件的编制,完成标准的验收工作。

本标准的起草单位为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标准主要起草人为:韩深、刘青、钟其顶、刘萤、张蓉、张文玲、古瑾、高红波、李国辉、陈文锐。

二、标准的重要内容及主要修改情况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的要求,本标准在调研国内外与肉桂醛相关的检测标准和检测方法的基础上,根据GB 2760中肉桂醛作为防腐剂的适用范围及最大残留量,并参考美国香料生产者协会FEMA对肉桂醛作为食品添加剂的推荐用量,确定了本标准的适用范围和定量限,并据此确定了本标准的技术路线和方法性能参数,进行了相应的标准化研究,通过方法学指标验证确认了本标准的可行性。

本标准为首次制定。

由于未检索到国内外与食品中肉桂醛残留检测的相关文献,标准起草小组从肉桂醛化合物的特性分析出发,比较了包括液相色谱法、液相色谱-质谱法、气相色谱法以及气相色谱-质谱法在内的仪器方法,摸索了不同溶剂以及不同提取方式结合固相萃取、分散式固相萃取等净化前处理,通过对方法定量限、特异性和精密度等方法学指标的考察,最终确定了本标准主要技术路线为:试样用乙酸乙酯溶液均质提取,经N-丙基乙二胺(PSA) 固相吸附剂、石墨化碳黑(GCB)固相吸附剂、碳18固相吸附剂净化,气相色谱-质谱检测,外标法定量。

火龙果质量标准

火龙果质量标准

火龙果质量标准整体果体干净整洁允许有不明显的非细菌或非毒害性的污染物面积≤5%,且可擦拭掉存在非细菌或非毒害性的污染物面积>5%,存在不可擦拭污物果形、鳞片果形端正,无畸形;鳞片新鲜完整、硬挺无畸形;鳞片整体新鲜、硬挺;折断的鳞片个数≤1/4,且伤口愈合良好,无水烂现象果形严重畸形缺陷(畸形体积>10%);鳞片整体蔫软;折断的鳞片个数>1/4,伤口潮湿,腐烂根部干燥整洁干燥整洁湿润发霉、腐烂表皮缺陷光洁完整无裂口、斑疤表皮干裂口(不得露肉,总长度≤1cm),干虫伤<1处,面积≤0.5cm²,花皮,细小龟裂<2cm2/处(大拇指可完全覆盖)表皮裂口露肉或总长度>1cm,或表皮裂口潮湿发霉会扩散;干虫伤>1处,或总面积超过2.0cm²溃疡斑无黄白色小斑点无黄白色小斑点表面密集小黄白色硬实略凹陷的小点白斑果面光洁无白斑果面光洁无白斑(白斑(针点状硬实)个数<5个占比<5%)存在陷入性白斑;片状密集点状白斑;直径>5mm的白斑机械伤无任何机械损伤、挤压伤允许压伤1处,伤处果体硬实无果肉变色,面积小于1元硬币存在严重压伤,果体一侧扁平,已导致果肉变色冷害无无存在(果肉透明,果皮颜色变深变暗)4隐形花冠花冠内无异物花冠内无异物花冠内存在蜘蛛、蚂蚁、蜈蚣等5其他36、合格品图示完美度精品果7、不合格品图片花皮&轻微龟裂表皮干裂口(不得露肉,总长度≤1cm轻微的黑色凝结物可接受一级果发霉腐烂病虫害鳞片腐烂白斑成熟度低开裂虫洞扎伤编制审批。

果汁饮料最新国家标准

果汁饮料最新国家标准

果汁饮料最新国家标准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食品安全和健康的关注度也越来越高。

果汁饮料作为一种受欢迎的饮品,其质量和安全问题备受关注。

为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国家对果汁饮料的生产标准进行了修订,制定了最新的国家标准。

首先,新的国家标准对果汁饮料的原料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标准规定果汁饮料所使用的水果必须新鲜、成熟,不得使用腐烂或变质的水果。

这一规定的出台,将有效提高果汁饮料的品质,保证消费者饮用的果汁饮料更加安全、健康。

其次,国家标准对果汁饮料的生产工艺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生产企业必须严格按照标准的要求进行生产,确保果汁饮料在生产过程中不受到污染,不添加任何有害物质。

此外,标准还规定了果汁饮料的包装和储存条件,要求生产企业在包装和储存过程中严格遵守标准,确保果汁饮料的新鲜度和安全性。

除此之外,新的国家标准还对果汁饮料的检测和监督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

标准规定了果汁饮料生产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的质量控制体系,对原料、生产过程和成品进行全面检测,并定期向相关部门报告检测结果。

此举将有力地保障果汁饮料的质量,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总的来说,果汁饮料最新国家标准的出台,将对果汁饮料行业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生产企业将在更加严格的标准下提高产品质量,消费者也将更加放心地选择果汁饮料。

同时,国家标准的实施将推动果汁饮料行业的健康发展,促进行业的良性竞争,为消费者提供更多更好的选择。

综上所述,果汁饮料最新国家标准的出台,对果汁饮料行业和消费者都是一件好事。

我们期待着在新的标准下,果汁饮料行业能够迎来更加繁荣和健康的发展,为广大消费者带来更多更好的果汁饮品。

火龙果为什么这样“红” 国家火龙果种植标准化示范区(广州)建设助力区域产业发展

火龙果为什么这样“红” 国家火龙果种植标准化示范区(广州)建设助力区域产业发展

火龙果为什么这样“红”国家火龙果种植标准化示范区(广州)建设助力区域产业发展■陈恳平加强农业标准化建设,是推 动乡村振兴的迫切需要,是打造特色农产品牌、引领农业提质增 产的关键点。

成立于1 993年的广州大丘有机农产有限公司是从 化地区颇具规模的火龙果种植基地,也是广州市龙头企业。

近年来,该公司通过开展标准化种 植,不仅有效带动了周围及全省 开展火龙果的种植,还带动了整个区域的花卉和水果产业发展, 尤其是通过承担国家标准化示范区的建设,有效传播了先进生产和管理理念,提升了区域内的 农业标准化意识。

广州大丘有机农产有限公司 历来注重标准化工作,公司内部设有健全的标准化组织机构,完 善的企业标准体系,并且落实标 准化经费投入,不断组织人员学习标准化知识,提高标准化管理 水平,先后获得过“从化市水果标 准化示范园”“广州市农业标准化示范区” “广东省农业标准化 示范区”称号,通过了 “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 AAA 级确认.积极 参与《火龙果》国家标准等标准规范的制定。

20 16年10月,广 州大丘申请创建国家火龙果种植标准化示范区,并于2017年《申国质量监管》2020年第10期本版疾编/施京京****************2月份正式获得国家标准委的立项批复,建设期为三年。

2019年11月,经过专家考核组现场考察、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和评价打分等环节,最终示范区以92.23的高分通过目标考核。

发挥标准化技术支撑作用国家火龙果种植标准化示范区自获批立项以来,广州大丘有机农产有限公司高度重视,积极推动项目建设,与行业主管部门加强业务交流,使标准化工作贴近田间地头,发挥标准化的技术支撑作用。

该公司制定落实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每年度按要求完成年度考核和绩效评价,并在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信息平台录入相关信息;严格按照《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制定标准、种植规划、建设和管理.实施了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和标准化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NY 5255-2004无公害食品火龙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NY 5255-2004无公害食品火龙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NY 5255-2004无公害食品火
龙果

【期刊名称】《中国果业信息》
【年(卷),期】2007(024)002
【摘要】@@ 1 范围rn本标准规定了无公害食品鲜火龙果(Hylocereus undatus Brit & Rose)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rn本标准适用于无公害食品鲜火龙果.
【总页数】2页(P32-33)
【作者】无
【作者单位】无
【正文语种】中文
【相关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无公害食品速冻瓜类蔬菜 NY5194-200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2002—07—25发布2002—09—01实施 [J],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无公害食品速冻豆类蔬菜 NY5195—200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2002—07—25发布2002—09—01实施 [J],
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无公害食品韭菜 NY5001—200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2001-09-03发布 2001-10-01实施) [J],
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无公害食品白菜 NY5003—200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2001—09—03发布 2001—10—01实施) [J],
5.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无公害食品速冻绿叶类蔬菜 NY5185-2002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2002—07—25发布2002—09—01实施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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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标志产品关岭火龙果编制说明

地理标志产品关岭火龙果编制说明

地理标志产品关岭火龙果标准编制说明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局2016年8月地理标志产品关岭火龙果标准编制说明一、任务来源、工作过程及目的意义1、任务来源为了保护关岭火龙果的品质质量与品牌知名度,关岭县人民政府于2015年7月决定向国家质检总局申请关岭火龙果为地理标志产品,经一系列的申报工作,于2016年7月4日国家质检总局2016年第63号公告批准关岭火龙果为地理标志产品。

随即,关岭火龙果地理标志产品省级地方标准在贵州省质监局标准化处立项,由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提出,联合关岭自治县农业局、关岭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岭果树蔬菜工作站协同贵州省地理标志研究中心一起开展实施地理标志产品关岭火龙果省级地方标准的制定工作。

2、工作过程本标准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年第78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GB/T17924《地理标志产品标准通用要求》及国家质检总局2016年第63号公告发布的关岭火龙果质量技术要求制定。

3、目的意义将关岭火龙果地理标志产品质量技术要求转化为可操作的省级地方标准,将会加快关岭火龙果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后期实施监管,开展关岭火龙果地理标志标识的使用,以促进关岭火龙果产业健康有效的发展,提高关岭火龙果的知名度,发挥关岭火龙果地理标志产品的比较优势,提升关岭火龙果的品牌形象,让关岭火龙果产业真正成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支柱产业,促进关岭火龙果标准化示范园区的建设,进一步规范关岭火龙果的种植及加工标准,以此标准制定为契机,带动关岭火龙果生产企业在生产加工,检验销售有标可循,以此促进和推动关岭火龙果生产逐步实现生产标准化、经营产业化、产品市场化。

二、标准主要内容和指标确立依据本标准各项要求的编制主要依据国家质检总局实施的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公告[2016]年第63号中关岭火龙果的质量技术要求确立,标准格式要求按照GB/T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及GB/T 17924-2008《地理标志产品标准通用要求》制定,同时标准编制内容参考了农业标准NY/T 5256-2004 无公害食品火龙果生产技术规程;商业标准SB/T 10884-2012 火龙果流通规范;省级地方标准DB440100/T 102-2006 火龙果生产技术规程、DB12/T 453-2012火龙果设施有机栽培技术规程、DB44/T 1326-2014 红肉火龙果生产技术规程、DB45/T 1019-2014 有机产品火龙果生产技术规程、DB45/T 475-2008 绿色食品火龙果生产技术规程、DB45/T 877-2012无公害食品火龙果生产技术规程、DB52/T 610-2010 火龙果容器育苗技术规程、DB52/T 611-2010 贵州喀斯特山区火龙果生产技术规程。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罗汉果甜苷征求意见稿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罗汉果甜苷征求意见稿

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罗汉果甜苷(征求意见稿)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罗汉果甜苷1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罗汉果(Siraitia grosvenorii)为原料,经水煮提取、浓缩、干燥等工艺精制而成的食品添加剂罗汉果甜苷。

2 分子式、结构式和相对分子质量2.1 分子式C60H102O292.2 结构式2.3 相对分子质量1287.43( 按2007年国际相对原子质量)3 技术要求3.1 感官要求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白色、淡黄色、黄色、淡棕色或棕色取适量试样置于清洁、干燥的白磁盘中,在自然光线下,观察其色泽和状态。

状态粉末3.2 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理化指标附录A检验方法A.1 安全提示本标准试验方法中使用的部分试剂具有毒性或腐蚀性,按相关规定操作,操作时需小心谨慎。

若溅到皮肤上应立即用水冲洗,严重者应立即治疗。

在使用挥发性酸时,要在通风柜中进行。

A.2 一般规定本标准所用试剂和水,在没有注明其他要求时,均指分析纯试剂和GB/T 6682-2008中规定的三级水。

试验中所用标准溶液、杂质标准溶液、制剂及制品,在没有注明其它要求时,均按GB/T 601、GB/T 602和GB/T 603的规定制备。

试验中所用溶液在未注明用何种溶剂配制时,均指水溶液。

A.3 鉴别试验A.3.1 试剂和材料A.3.1.1 硫酸。

A.3.1.2 乙酸酐。

A.3.2 鉴别方法在5~10 mg罗汉果甜苷(已干燥)中加入2 mL乙酸酐,加热2 min,缓慢加入0.5 mL硫酸,两层分界面呈现红棕色。

A.4 罗汉果甜苷V含量的测定A.4.1 方法提要试样中罗汉果甜苷V用甲醇溶液提取,提取液经过滤后,用配有二极管阵列检测器或紫外检测器的液相色谱仪进行测定。

A.4.2 试剂和材料罗汉果甜苷V标准品:纯度大于等于99.0%。

《火龙果》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

《火龙果》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

《⽕龙果》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龙果》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作简介(⼀)任务来源本标准是国家质检公益性⾏业科研专项项⽬《中国—东盟农业标准⽐较研究及⽰范推⼴》的任务之⼀。

2013年提交国家标准⽴项建议书,2013年获得国家标准⽴项(国标委综合(2013)90号),计划编号为20131522—T—442,项⽬名称是《⽕龙果》。

本标准由⼴西标准技术研究院提出,由全国果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主要起草单位为⼴西壮族⾃治区标准技术研究院、⼴西壮族⾃治区农业科学院、⼴州⼤丘有机农产有限公司、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西玛⽒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儋州双⽟农业庄园、武鸣县润宇⽣态农业有限公司、云南省元江县⾦地热带⽔果发展有限公司。

(⼆)起草过程(1)成⽴编制⼩组《⽕龙果》国家标准制定任务下达后,主要起草单位制订了编制⼯作⽅案,由⼴西壮族⾃治区标准技术研究院、⼴西壮族⾃治区农业科学院、⼴东标准化研究院、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西玛⽒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专家和技术专业⼈员参加,成⽴了编制⼯作⼩组,并就编写进⾏了任务分⼯。

(2)资料收集、调查研究分析⼯作组于2013年开始对该标准的技术内容进⾏研究,并根据GB/T 1.1—2009标准化⼯作导则的要求,开始了本标准的编制起草⼯作,同时对多家企业进⾏调研,对⽕龙果相关标准参考资料进⾏搜集和研究。

(3)形成标准⼯作组讨论稿2014年9⽉~2014年12⽉召集⽕龙果种植企业对⽕龙果的可⾷率、可溶性固形物、可滴定酸等相关项⽬进⾏检验,共收到4份的检验报告及1份企业标准。

⼯作组于召开了多次⼯作组研讨会,针对标准及编制说明提出修改意见,如:建议编制说明增加⽕龙果标准国内外现状;本标准参考CODEX STAN 237⽕龙果法典标准作为参考标准,是否适⽤于我国的⽕龙果市场,⽕龙果规则等级,外观缺陷、质量等级要求等,应结合中国实际情况制定;对于⽕龙果的卫⽣指标,建议参照相关的现⾏有效的⾷品安全国家标准;建议增加⽕龙果的特征指标,如可溶性固形物等。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冻干水果制品(编制说明)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冻干水果制品(编制说明)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冻干水果制品》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一、工作简况(一)任务来源与项目编号、起草单位、主要起草人本项目受广西壮族自治区卫计委委托,根据《食品安全广西地方标准制订项目委托协议书》编号(桂地标食2017003号)。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南宁市食品药品安全信息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小聪、杨伟军、段玉林、张荣林、莫紫梅、刘珈伶、昝川南、刘星、范兴、戴向东、黄惠林、梁飞燕、廖强。

标准起草人基本情况表(二)简要起草过程标准修订任务下达后,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组成了《食品安全广西地方标准冻干水果制品》编写小组,并根据实际情况初步确定了工作计划和技术路线。

编写小组收集了有关水果制品类产品的标准和技术资料,制定相应工作方案,分派人员到企业进行调研,形成了南宁、桂林、崇左、钦州防城港等四个调研组深入到企业和基层一线进行调研,就标准中的基本问题同相关企业及监管人员进行交流;同时将征求意见表发放到各市进行意见征求。

通过分析、研究冻干水果制品类产品生产企业的管理和技术等方面的资料,确定了《食品安全广西地方标准冻干水果制品》的制订项目和有关内容。

同时对收集到的冻干水果制品进行检验,收集相关检验数据,经过多次讨论、研究、征求意见,起草了修订草案并对草案进行多次反复修改,形成征求意见稿。

二、标准制定的意义;冷冻干燥就是把含有大量水分物质,预先进行降温冻结成固体,然后在真空的条件下使水蒸汽直接升华出来。

而物质本身剩留在冻结时的冰架子中,因此它干燥后体积不变,疏松多孔。

随着人们对食品安全的重视,特别是对农产品加工过程中过分添加防腐剂、甜味剂等的重视,冷冻干燥法处理水果已成为一种新兴的、安全的、无副作用的处理方法。

但当前却无相关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随着食品安全意识的增强,作为广西优势水果产业深加工的冻干水果制品逐渐引起监管部门的重视,但由于没有相关质量安全标准的规定,各个生产企业都是采用企业自行制定的企业标准进行质量监控,由于企业本身技术能力的差异,造成我区当前市面上冻干水果制品的质量参差不齐,给实际监管和企业生产都带来巨大的标准缺失,同时也不利于国内国际市场的开发和拓展。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征求《水果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征求《水果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征求《水果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文章属性
•【公布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公布日期】2021.12.23
•【分类】征求意见稿
正文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征求《水果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规范水果制品生产许可工作,加强水果制品质量安全监管,市场监管总局组织起草了《水果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欢迎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2年1月23日前将《公开征求意见反馈表》反馈市场监管总局。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网址:
),在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cn,邮件主题请注明“水果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公开征求意见”。

三、通过信函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展览路北露园1号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生产司(邮政编码:100037),请在信封上注明“水果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市场监管总局2021年12月23日。

火龙果征求意见稿

火龙果征求意见稿

≥ICS备案号: DB××火龙果(送审稿:2014年10月)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前言本标准由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广州市农业局共同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从化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本标准参与单位:广州大丘有机农产有限公司、从化鳌头仙居生态农业农庄。

本标准起草人:刘艺峰、肖妙玲、郭铁城、李天瑶、潘建君、徐海权、郭水如、罗成祝、刘应钦、陈惠平。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火龙果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火龙果的术语和定义,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和标识,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广州地区生产的火龙果(鲜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 2762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T 8210-2011 柑桔鲜果检验方法GB/T 8855 新鲜水果和蔬菜取样方法GB/T 13607 苹果柑桔包装DB44/432 食用农产品标识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7号«广东省食用农产品标识管理规定»3 术语和定义3.1火龙果又称仙蜜果,为仙人掌科(cactaceae)量天尺属(Hglocereus)Hyllocereus spp等植物的果实。

依果皮和果肉颜色分为红皮红肉、红皮白肉、黄皮黄肉、青皮白肉四种品系,以红皮红肉果、红皮白肉果为主。

4 要求4.1 基本要求果实完整新鲜洁净,表皮鲜艳光滑无斑点,具有品种成熟时固有红、绿色,风味正常,无变质和腐烂,无机械伤,无虫眼。

同一包装单果大小基本一致。

4.2 感观指标按等级要求分为一级果和二级果,各等级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等级标准4.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理化指标4.4 安全指标按GB 2762、GB 2763有关规定执行。

5 检验方法5.1 取样方法按GB/T 8855 规定执行5.2 基本要求目测、鼻嗅、口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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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龙果》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一、工作简介(一)任务来源本标准是国家质检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项目《中国—东盟农业标准比较研究及示范推广》的任务之一。

2013年提交国家标准立项建议书,2013年获得国家标准立项(国标委综合(2013)90号),计划编号为20131522—T—442,项目名称是《火龙果》。

本标准由广西标准技术研究院提出,由全国果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主要起草单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标准技术研究院、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科学院、广州大丘有机农产有限公司、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广西玛氏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儋州双玉农业庄园、武鸣县润宇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云南省元江县金地热带水果发展有限公司。

(二)起草过程(1)成立编制小组《火龙果》国家标准制定任务下达后,主要起草单位制订了编制工作方案,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标准技术研究院、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科学院、广东标准化研究院、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广西玛氏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专家和技术专业人员参加,成立了编制工作小组,并就编写进行了任务分工。

(2)资料收集、调查研究分析工作组于2013年开始对该标准的技术内容进行研究,并根据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的要求,开始了本标准的编制起草工作,同时对多家企业进行调研,对火龙果相关标准参考资料进行搜集和研究。

(3)形成标准工作组讨论稿2014年9月~2014年12月召集火龙果种植企业对火龙果的可食率、可溶性固形物、可滴定酸等相关项目进行检验,共收到4份的检验报告及1份企业标准。

工作组于召开了多次工作组研讨会,针对标准及编制说明提出修改意见,如:建议编制说明增加火龙果标准国内外现状;本标准参考CODEX STAN 237火龙果法典标准作为参考标准,是否适用于我国的火龙果市场,火龙果规则等级,外观缺陷、质量等级要求等,应结合中国实际情况制定;对于火龙果的卫生指标,建议参照相关的现行有效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建议增加火龙果的特征指标,如可溶性固形物等。

经过多次修改形成标准工作组讨论稿。

(4)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2015年11月9日,在广西标准技术研究院召开了《火龙果》国家标准起草研讨会。

与会人员对《火龙果》国家标准(工作组讨论稿) 逐条逐款进行了认真讨论。

根据专家意见对标准结构及技术内容进行了修改,完成了本标准的征求意见稿。

二、目的和意义20世纪90年代初我国台湾引进火龙果进行试种,之后国内其他省份也相继引种,目前广东、广西、贵州、海南、福建、云南、四川等很多省份均有种植。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火龙果种植面积达26万亩。

火龙果植株极耐干旱,在温湿度适合的地区抗病虫力强、耐粗放管理、投产早、产量大。

火龙果果实营养丰富,是一种低热量、高纤维的水果。

火龙果全身都是宝,可加工成果汁、过久、制罐和制果酱,可远距离鲜销,具有抗氧化、抗自由基、降血脂、养颜减肥、抗肿瘤等作用,深受人们的喜爱,十分畅销,火龙果市场越来越大。

然而,目前我国尚无火龙果的国家标准,仅有三个相关行业标准:NY 5255—2004《无公害食品火龙果》、NY/T 750—2011《绿色食品热带、亚热带水果》、SB/T 10884—2012《火龙果流通规范》。

另外,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制定有CODEX STAN 237—2003《火龙果法典标准》。

以上4个标准的适用范围、标准规定的内容以及对火龙果的要求见表1。

表1 火龙果相关标准对比表由表1可以看出,3个行业标准各有不同的侧重点,NY 5255—2004仅适用于无公害食品火龙果、NY/T 750—2011仅适用于绿色食品火龙果,这两个标准未对火龙果作分级要求,SB/T 10884—2012则侧重于火龙果的流通要求,虽然对火龙果进行了分级,但未对火龙果的理化、卫生指标作要求。

CODEX STAN 237—2003虽然对产品做了分级,但是不太适用于我国水果市场的分级,同时,该标准对火龙果的污染物的要求符合《食品及饲料中污染物和毒素法典通用标准》(CODEX STAN 193—1995)中最大限量的规定,农药残留符合食品法典委员会制定的农药残留最大限量的规定,火龙果在加工处理过程中应遵循《国际推荐操作规程—食品卫生通则》(CAC/RCP 1—1969)等的规定,这些对于我国企业和相关部门来说,指标不明确,操作性不强。

可见以上标准均不能完全直接指导鲜食火龙果。

没有统一的标准,导致我国火龙果生产企业参考标准各不相同,火龙果质量良莠不齐,以次充好等现象层出不穷,严重影响了火龙果产业的健康发展,因此制定火龙果国家标准迫在眉睫。

编制适合我国火龙果产业发展的国家标准,可以剔除病虫果和机械伤果,减轻危险性病虫害在销售地的传播;可以淘汰不合格产品,降低不符标准水果的等级,最终实现按质定价;有利于生产者包装运输、减少在贮运中的损失、不断改进生产技术,提高水果质量和经济收入;有利于规范市场秩序、减少市场经济活动中的信息不对称、简化贸易环节、降低交易风险等;有利于提高火龙果果树业生产经营的效率,促进火龙果产品标准化及产业发展。

三、制定标准的原则与依据(一)本标准依据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要求和规定编写本标准的内容。

(二)本标准按照科学性、客观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制定。

1、科学性标准的制定过程中采用文案调查法、专家座谈法、现场调查、试验验证等多种研究方法,科学的研究方法为标准内容的科学性提供了有力保障。

2、客观性因各地从事火龙果种植的企业水平和形式都具有一定的差异性,因此在标准制定过程中研究小组充分考虑了各地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尽量做到标准内容切合大多数企业生产实际,在保证安全和产品质量的基础上,不对企业所采用的具体生产方法做过多要求。

3、可操作性标准中所涉及的操作流程清晰,量化指标科学合理,提出的方法、要求易于操作,对于火龙果生产企业能够起到引导和规范作用。

四、本标准主要内容本标准规定了火龙果的质量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识、运输和贮存的技术要求,适用于鲜食火龙果。

本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前言;1 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质量要求;5试验方法;6 检验规则;7 包装、标识、运输和贮存。

其中,第3章给出了火龙果的非正常的外来水分、成熟度的定义;第4章规定了火龙果的基本要求、等级要求、质量容许度、理化指标和卫生指标;第5章规定了火龙果的基本要求、等级要求、质量容许度、理化指标和卫生指标的试验方法;第6章规定了火龙果检验规则中的组批、抽样方法、检验分类、判定规则;第7章规定了火龙果的包装、标识、运输和贮存。

五、标准条文和主要技术指标的说明本标准充分注重标准的先进性、适用性及协调统一性,在切实可行的前提下,测定方法标准尽可能采用现行国内通用的国家标准。

(一)术语和定义确定了火龙果的非正常的外来水分和成熟度的定义。

无非正常的外来水分是火龙果的基本要求之一,在标准里需明确其定义,在本标准里是指:雨淋或用水冲洗后在果实表面留下的水分,不包括由于温度变化产生的轻微凝结水。

成熟度也是火龙果质量要求里的重要指标之一,在本标准里是指:果实成熟的程度。

果实完成生长发育阶段,体现出应有的色泽、风味等固有的基本特征,适应包装和运输的品质要求。

(二)基本要求及检验方法基本要求是指所有等级的火龙果均应符合的要求。

参考SB/T 10884—2012《火龙果流通规范》、CODEX STAN 237—2003《火龙果法典标准》对火龙果的基本要求,确定了火龙果的基本要求,包括:色泽、风味、口感、形状使用目测、品尝等方法检验,机械损伤、腐烂、畸形、果柄、切口、非正常的外来水分、病害、虫害使用目测方法检验。

其中病虫害的检验方法为:果实外部表现有病虫害症状或外观尚未发现变异而对果实内部有怀疑者,用小刀进行切剖检验。

如发现有内部病变或虫害时,应扩大检果的切剖数量进行检验。

(三)等级要求及其检验方法参考SB/T 10884—2012《火龙果流通规范》,将火龙果分为3个等级:一级品、二级品、三级品。

每个等级均含成熟度、新鲜度、完整度的要求,同时还分别对红皮白肉单果重和红皮红肉单果重。

成熟度的要求参照SB/T 10884—2012《火龙果流通规范》的要求;新鲜度、完整度与SB/T 10884—2012略有不同。

其中,新鲜度增加了果皮和叶状鳞片具有本品种典型的红色的要求。

另外,参考从化市联盟技术规范DBL440184/T 5—2014《火龙果质量等级》,对三个等级的火龙果的单果重分别作了不同要求,具体见表1。

表1 单果重要求质量等级各指标的检验方法:将样品置于自然光下,通过目测法、鼻嗅法、口尝法检验样品的成熟度、新鲜度、完整度,其中完整度的缺陷面积用皮尺测量,单果重量采用分度值为0.1g 的电子称称量测定。

(4)质量容许度及其检验方法参考CODEX STAN 237—2003《火龙果》,制定了火龙果三个等级的质量容许度要求,具体要求如下:一等品:按重量计,允许不符合该级别要求的火龙果为5%,但要符合二等品的要求。

二等品:按重量计,允许不符合该级别要求的火龙果为10%,但要符合三等品的要求。

三等品:按重量计,允许不符合该级别要求的火龙果为10%,但不包括出现腐烂或任何其他变质现象。

质量容许度的检验方法具体方法如下:每批受检样品抽样检验时,将不符合单果重要求的火龙果做各项记录。

不合格率以X 计,数值以%表示,按式(1)计算:%100×=21m m X (1)式中: X——不合格率,单位为%;m 1 ——不符合单果重要求的样品个数,单位为个; m 2 ——检验样品的总个数,单位为个。

计算结果表示到小数点后一位。

计算出的不合格率按照质量容许度的要求判定是否符合相应等级要求。

(四)理化指标及其检验方法参考NY/T 750《绿色食品 热带、亚热带水果》,制定了火龙果的三个理化指标:可食率、可溶性固形物、总酸。

可食率可反映出果实的饱满度,也可作为鉴定果品质量的指标之一。

可食率按照NY/T 750规定的方法测定。

参照三家企业的对火龙果可食率的检验数据及相关标准的对可食率的要求(见表2)确定了火龙果可食率。

可溶性固形物主要是指可溶性糖类,可以衡量水果成熟情况和水果的品质。

可溶性固形物按照NY/T 750规定的方法测定。

参照三家企业的对火龙果可溶性固形物的检验数据及相关标准的对可溶性固形物的要求(见表3)确定了火龙果可溶性固形物的参数为≥11%。

表3 火龙果可溶性固形物指标比对(%)可滴定酸与糖一样,是影响果实风味品质的重要因素。

一般对于鲜食水果,高糖中酸,风味浓,品质优。

可滴定酸按照GB/T 12456规定的方法测定。

参照三家企业的对火龙果可滴定酸的检验数据及相关标准的对可滴定酸的要求(见表4),确定了火龙果可滴定酸的参数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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